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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战演义

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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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天下之物者,乃天下人公共者也。而物各有主。是其〔主〕,虽千万里终能自至;非其主,虽朝夕玩赏,终亦必去。要以人知物各有主之理,而存公共之心,则得者真可喜,喜其物之投我,我即其物之主也;而未得者亦可喜,喜其物之不投我,我必非其物之主也。凡物之聚散得失,皆有定理;况文人皆着之书哉。

光绪乙未中秋四日,市有卖刘大将军《台战实纪》者,奈余琐事匆忙,惜未暇细览,过而悔之,以为不能复见也。次日,敝戚秀翁者,因差毕至余舍,寒暄既已,袖中出书示余,视之,乃《台战实纪》也。见其文法真而不虚,简而易晓,前後照应,字句联贯,数百余言如一气呵成,不啻海上三山,有东峰明而西谷晦之意;又如半天云龙有露爪藏尾之势,可见而不可及者也。披览一过,遂使心目欣然。因思兹书原疑非余之物,故舍我而去也;不意忽来投我,岂非千万里而能自至者乎!

今余重订修饰,更如奇珍异宝,以为观此书者知余得书苦心,知余苦心则知秀翁知余宝书之意也。因叙其始末於此。

时光绪乙未重阳节、书於临溪精舍。古麓山阴堂孟吾居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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