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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外集拾遗

通讯(复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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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2)兄:

来信收到了。

你的消息,长虹(3)告诉过我几句,大约四五句罢,但也可以说是知道大概了。

“以为自己抢人是好的,抢我就有点不乐意”,你以为这是变坏了的性质幺?我想这是不好不坏,平平常常。所以你终于还不能证明自己是坏人。看看许多中国人罢,反对抢人,说自己愿意施舍;我们也毫不见他去抢,而他家里有许许多多别人的东西。

迅四月二十三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八日开封《豫报》副刊。(2)高歌山西盂县人,狂飙社成员。鲁迅在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任教时的学生,当时与吕蕴儒、向培良等在河南开封编辑《豫报》副刊。

(3)长虹高长虹,高歌之兄。参看本卷第207页注(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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