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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宪宗实录]

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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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十三年清道光二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辛巳,上展拜于太廟,春謁也。

○王大妃寶齡四旬,上詣仁政殿,親上致詞、箋文、表裏,受賀頒敎,赦。

○敎曰:「月正元日,縟儀誕擧,予小子頌祝之忱,曷其有極?仰體慈殿撝謙之德,雖未能備禮識喜,亦豈無廣慶之道,貢人舊遺在三千石,市民徭役,限一朔,泮人懸房贖,限十日,諸道舊還最久條,限五萬石,竝特令蕩減。」

1月2日

○壬午,上御春塘臺,行歲首犒饋。

○敎曰:「親上箋文、表裏時,擧行禮房承旨洪鍾英,對擧承旨李源益,左通禮金基周,右通禮睦用錫,竝加資。」

○以李圭徹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1月7日

○丁亥,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永寧殿春享香祝,仍詣徽定殿齋宿。

1月8日

○戊子,親行徽定殿春享。

1月9日

○己丑,中批,以徐憙淳爲吏曹判書。

1月10日

○庚寅,以朴岐壽爲兵曹判書。

○給順天等邑燒戶,恤典。

1月11日

○辛卯,以曺錫亨爲吏曹參議,李景在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嘉愚爲漢城府判尹。

1月15日

○乙未,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上曰:「御史前已抄啓,而亦有設賑之邑,欲於早晩間出送矣。」右議政朴晦壽曰:「昨年九月,果爲抄啓,而關北四五邑,雖非公賑,聞是私賑云,迨此時出送,似好矣。」上曰:「雖非設賑處,亦可也。」晦壽曰:「昔在正廟朝時,分遣繡衣,而非獨設賑處,或只遣幾道,或只遣幾邑矣。」上曰:「抽栍送之則亦好矣。擢金英淳、成遂默、李景在爲正卿,徐憲淳、曺錫亨、尹定鉉、任百經、洪祐順爲亞卿。」晦壽啓請龜城府流亡還一千五百餘石蕩減,從之。

○以韓鎭庭爲吏曹參判,李根友爲吏曹參議。

○京各司各營,進丙午會計簿。〈戶曹、餉廳、惠廳、兵曹、總營、訓局、禁營、御營時在黃金,一百三十六兩九錢四分,銀子二十萬三千九百三十六兩四分,錢文六十三萬二千七百三十六兩九錢五分,綿紬九十六同七疋七尺,木四千四十八同三十二疋十六尺零,苧布九十二同四十九疋二十尺零,布子七百八十同三十五疋十九尺零,米二十七萬七千六百八十四石四斗八升零,田米一萬二百六十五石十斗三升零,太一萬四千八百八十石四斗五升零,皮雜穀一萬七千一百二十九石三斗。〉

1月19日

○己亥,以朴永元爲禮曹判書,金周默爲司諫院大司諫,金英淳爲刑曹判書。

1月22日

○壬寅,上御春塘臺,行人日製及漢學文臣殿講,三營將官試講。敎曰:「人日製,表居道尹致英直赴殿試,三營將官中入格人頒賞,居不人,竝令總營決棍。」

1月23日

○癸卯,召見入格儒生于熙政堂。

○給康翎、高山、鴻山等邑燒戶,恤典。

○命犯越罪人江界許廣春、金上實等,梟首境上,觀察使、節度使、地方官,施罪有差。

1月24日

○甲辰,召見及第回榜人上護軍尹尙圭于熙政堂。敎曰:「此重臣,以正廟侍從,八耋回榜,豈可無示意之擧?上護軍尹尙圭,判中樞加設單付。」

1月27日

○丁未,以李惟秀爲訓鍊大將。

○中批,以徐憙淳爲總衛大將。

1月30日

○庚戌,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先農壇節祭香祝。

○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景在爲工曹判書。

二月

2月1日

○辛亥,上詣景慕宮齋宿。

○召見,時原任大臣于景慕宮齋殿。上曰:「本宮祝式,旣稱皇叔高祖父,又稱從曾孫,此果何如?」趙寅永曰:「旣稱皇叔高祖,則當以從玄孫稱之,而曾孫二字,用於太廟,故似或因此援用矣。」權敦仁曰:「宗廟祝式,稱以孝曾孫,此卽有道曾孫之義,而有道曾孫之稱,只可用之於太廟矣,今此從曾孫之稱,不可不釐正矣。」

○敎曰:「正廟、純廟、翼廟三朝寶鑑,謹當繼爲纂輯矣,令該曹,擇日開局。」

○以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

○以任聖皐爲右邊捕盜大將。

2月2日

○壬子,親行景慕宮春享。

○給南平等邑燒戶,恤典。

2月3日

○癸丑,敎曰:「幸行時侍衛服色,宜有一定。此後則凡隨駕服色,竝用軍服,實爲簡便,此係儀節。令政院,收議於時原任大臣及禮堂以來,尋因詢同,以軍服定制。」

2月5日

○乙卯,文衡會圈,五點,趙秉鉉、金興根、朴永元,以趙秉鉉爲大提學。

2月6日

○丙辰,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釋奠祭香祝。

2月7日

○丁巳,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社稷春享香祝。

2月8日

○戊午,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南壇祭香祝。

○以洪羲錫爲全羅道觀察使。

2月10日

○庚申,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命飭農民勸相之方。

○以李嘉愚爲司憲府大司憲,尹穳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12日

○壬戌,上詣景祐宮,行酌獻禮,以今年爲嘉順宮嘉禮回甲也。

○敎曰:「酌獻禮時執禮李裕元,執尊韓啓源,大祝沈熙淳,禮房承旨金洙根,竝加資。」

2月13日

○癸亥,以成遂默爲漢城府判尹。

2月15日

○乙丑,設春到記,講居首宣聞周,製述賦居首金炳冀,竝直赴殿試。

○命前後直赴殿試人,竝付今番庭試榜末。

2月16日

○丙寅,月有食之。

○召見入格儒生于熙政堂。

2月17日

○丁卯,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趙忠植爲司諫院大司諫,金洙根爲忠淸道觀察使。

○行日次殿講,居首鄭漢源直赴殿試。

2月19日

○己巳,以韓正敎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21日

○辛未,上詣坡州牧行宮。

2月22日

○壬申,遂詣仁陵,行酌獻禮,歷拜長陵,還詣坡州牧行宮。

○設三邑儒生應製武士試射,賦居首李杓,直赴殿試。

2月23日

○癸酉,還宮。

2月25日

○乙亥,上御春塘臺,行慶科庭試武科會試。

2月26日

○丙子,上御春塘臺,行慶科庭試,文取趙雲卿等二十四人,武取金榮鈺等一百四十五人。

2月27日

○丁丑,上御熙政堂,受文武新恩謝恩。

○以成遂默爲刑曹判書,金公鉉爲慶尙道觀察使。

○給公州等邑燒戶,恤典。

2月28日

○戊寅,上詣春塘臺,行皇壇春享祭誓戒。

2月29日

○己卯,行藥院入診于熙政堂,召見寶鑑纂輯摠裁官以下。上曰:「今番庭試洪秉壽,是卿宰之子,而以居鄕呈券可乎?」領府事趙寅永曰:「雖甚未安,在前賦表雙懸之時,隨其所業而呈券者,亦或有例矣。」上曰:「卿宰之子,有此冒法之事,與坡州圖籍,何以異哉?立身之初,事君先欺,如是則將無所不爲所。當拔去,特以慶科,故姑爲安徐,而不可無警,此意傳于其父可也。」寅永請春川流來虛卜,特令蕩減,川浦之結,限五年減稅,仍令査起勸墾,俾爲還充之地。從之。

三月

3月8日

○丁亥,以金英淳爲漢城府判尹。

3月10日

○己丑,先是,盛京咨文,以江界越邊冒墾冒採人搜討事,別定欽差大臣兩員,指日出來。上,以不可只令邊將待之,命勞問饋遺,參酌贈勑例,從厚爲之,以江界府使及道內秩高守令,借戶曹參判承旨銜,奉御帖往慰之。

3月11日

○庚寅,給杆城郡燒戶,恤典。

3月12日

○辛卯,以金左根爲兵曹判書。

3月15日

○甲午,上御蕩春臺,行瑞蔥臺試射。

3月18日

○丁酉,以李憲球爲司憲府大司憲。

3月19日

○戊戌,上詣奉室行禮,毅宗皇帝忌辰也。

○上御仁政殿,設參班儒生應製。

3月20日

○己亥,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命包蔘二萬斤外,加定二萬斤,革灣府私稅,以稅入十萬緡,付之經費。

○以李公翼爲吏曹參議。

3月22日

○辛丑,召見忠淸監司金洙根于熙政堂,辭陛也。上曰:「本道聞多弊瘼云,各別惕念對揚可也。」又敎曰:「從當有繡探之擧,而守令黜陟,必以貪廉爲主,可也。」

○設三日製于泮宮。

3月23日

○壬寅,召見入格儒生于熙政堂。

3月24日

○癸卯,上詣仁政殿月臺行太廟夏享誓戒。

3月25日

○甲辰,命英陵、寧陵補土堂上,驪州牧使宋持養加資。

3月28日

○丁未,上詣摛文院齋宿,召見回還冬至使。

夏四月

4月1日

○己酉,上詣太廟齋宿。

4月2日

○庚戌,親行太廟夏享。

4月4日

○壬子,召見慶尙監司金公鉉于熙政堂,辭陛也。

4月12日

○庚申,上詣永禧殿展謁,仍詣儲慶宮,展拜。

4月13日

○辛酉,上御春塘臺,行西北別付料試射及瑞蔥臺試射,頒賞。

○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宋持養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22日

○庚午,以徐箕淳爲禮曹判書,李憲球爲刑曹判書。

4月24日

○壬申,上詣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展拜。

4月30日

○戊寅,上御春塘臺,行文臣製述及宣傳官試講。

五月

5月9日

○丁亥,召見泰川縣監李源達于熙政堂。源達以欽差大臣勞問使,奉御帖還來也。上曰:「物種雖是各邑所供,而能不至歛民,而民情何如乎?」源達曰:「果無歛民之弊,而擾民則不得不然矣。」上又敎曰:「防後之道何如,而果無更來之慮乎?」源達曰:「臣聞彼地,多有採蔘處,又有金産,匪類因此潛聚云,而防守之道,我地沿江或五里或七八里,置一守幕,或一將二卒,或一將三卒。有警則放砲相應,連放三砲則霎時間無慮數三百人聚集云,可謂緊密,而彼地則一百六七十里外,始有六七防守處。則易致匪類之潛入,而今番出來欽差,言于指引曰:『小小來住之人,不必番番咨聞,若移牒於鳳城,則自可轉達於皇城,雖令春秋來搜,似甚便好。復命之日,當以此面稟皇上。』云矣。」上曰:「似便好矣。」

5月11日

○己丑,敎曰:「年則儒武與守令別薦,間或收用,竟無實效,蒐羅人材之本意,果安在哉?況崇奬儒術,大關世敎之汚隆,小民命脈,專係守令之治否,而前後另飭,便歸文具,可勝歎哉?大政隔月,選擧之方,不宜蹈循常例,林下讀書,劬躬篤行之士,令道伯居留之臣,勿拘前銜與儒生,博採以聞,文蔭武廉明著績人,亦自廟堂,收薦於諸備堂及曾經時任藩臣,竝與前薦,合抄啓下銓曹,以爲擇用之地。」

5月12日

○庚寅,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景慕宮夏享香祝。

○以金東健爲禮曹判書。

5月13日

○辛卯,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上曰:「吏逋限石數,斷用一律,則法令可伸,而小民亦有聊生之道矣。」右議政朴晦壽曰:「逋吏之斷用一律,本有定式,而蓋吏輩犯逋,實由於守令貪墨之故也。另加嚴束,則自當少逋矣。」上曰:「雖有道啓繡論之後,曾未幾何,依舊仕宦,專無顧忌懲畏之意,如是而其可曰國有法乎?必嚴立科條,然後庶有補於爲民之政,禁錮之外,有加等議律之事,而贓吏則亦有決杖之例乎?」晦壽曰:「果有加等與決杖之例,而聖敎如是申複,雖以贓吏之恣橫,豈無畏戢之心乎?」上曰:「贓汚守令之禁錮與決杖等事,及逋吏之計石用律,不容不先示令申之意,與諸備堂,議政科條,以爲草記啓下可也。」又啓言:「公差擬嚴殿最,飭糶糴,』從之。又啓言:」今番査辨之行,雖由彼地而來往,其實則專爲我國邊事,故原咨中盛言:『皇上憂恤外邦之意』矣。且大臣、將軍,俱以隆秩,特旨遠來,燒棚毁墾,竣事告還。凡係格外之擧,宜有稱謝之禮,亦不可不具由先通矣,今若傳給鳳城,以爲轉達,則殆同循例,有欠重事面之道,請以來頭使行,奉表稱謝之意,令槐院,措辭撰咨,別定咨官,專送北京禮部,而盛京禮部及將軍衙門,咨文一體撰出,以爲歷路轉致之地。「從之。

5月16日

○甲午,以趙秉鉉爲兵曹判書。

5月20日

○戊戌,行藥院入診于熙政堂,上曰:「近來原任大臣,一不豈筵,如値時相有故之時,原任大臣,替行次對,古無其例乎?」都提調權敦仁曰:「臣謹考正廟朝時故事,則時任與原任,果有同登筵席之例,而時任有故之時,則亦有次對替行之例矣。近來則時原任之不爲同登筵席,便成謬例,因循至此矣。」上曰:「近來如値次對之時,則藥院日次,都提調例不入來,是何故也?」敦仁曰:「非欲苟避,次對每因事掣礙,不爲入參矣。」上曰:「每每如是,誠爲訝惑,而時原任大臣,俱是備局堂上,則似是同爲廟謨矣。」敦仁曰:「考之掌故,則同登筵席,近無前例,而每當次對之時,時相往復於原任大臣,相議可否,則此無異同登筵席矣。」上曰:「雖云相議,不爲登筵,誠爲可訝矣。」上,又敎曰:「向日賓筵,以儒生守令別薦之意,有所批敎矣。卿果見之乎?」敦仁曰:「見之矣。」上曰:「湖中,卽士夫鄕也。或有飭躬讀書之士,而先正後裔中,亦或有之乎?」敦仁曰:「臣於掃墳之時,下去故土見之,則年少輩,無可與語者,此非但臣家爲然,古家後裔之飭躬讀書者,絶無聞焉。誠甚慨然,而臣何敢一一詳聞乎?另飭該道守令,廣求博訪,則或不無其人,而我國痼弊,專尙門地,故巖穴之間,或有讀書之士,而不能擧用也。」上曰:「日前賓對,右相以民事,有所仰奏,故略有批敎,而目下安民之道,無過乎懲貪墨一事。日後守令,若有公物挪移之人,則必以贓律施行之意,有所批答矣。」敦仁曰:「聖敎及此,臣謹當仰奏矣。古人有言曰:『進用廉吏一人,不如退黜貪吏幾人。』大抵國之安危,專係於民,民之困瘁,專係於守令,民生之困瘁,莫甚於近日,言念及此,哀痛極矣。不患無法,惟患法之不行,從今以往,嚴明舊規,大張懲貪之政,如有現發者,少無容貸,斷用畫一之法,則必有丕變之化矣。九重雖曰深邃,階前萬里則庶無不燭矣。」

5月24日

○壬寅,右議政朴晦壽,箚陳贓律改定之弊,批曰:「卿之難愼於改定,慮有窒礙者,謂在法之律乎?抑謂決杖之文乎?法爲天下之平,刑政甚大,方令收議,卿其安心諒之。」

○敎曰:「向日賓對酬酢,專爲民事也。守令之犯用公物,蔑法饕利,剝割民産,假托私貸之類,設法不用,每準輕律,則哀彼小民,何以聊生?所以有嚴立科條之議,而卽見右相之箚,以律文增減爲愼,亦無怪其如此也。立國規模,本尙忠厚,烈聖仁澤,浹洽民心,則今不可別立苛刻之條,而若王府之法文自在,犯者之治律反輕,則非但人不信法,此何異於罔民而誨盜也哉?參互本律,期于無刑,使彼無良不法之輩,革心改面,知戢而罔犯,則民國之幸,莫過於此。竝與守令還徵逋吏用律,宜合廣詢而處之,收議於時原任大臣諸備堂曾經藩任,令廟堂,條列以聞,後因廷議不一,寢不行。」

○命各陵園節享藥果,勿令臨其時分詣煎造,自太常,前期監煎,務從蠲潔。

5月25日

○癸卯,上御春塘臺,行漢學文臣日次儒生殿講。

5月28日

○丙午,以吳取善爲成均館大司成。

六月

6月13日

○庚申,敎曰:「湖西別薦中,前敎官宋達洙,以先正之孫,屢除不就,今又登剡。其飭躬篤行之實,宜有優奬之擧,今日政,六品職擬入。」

6月18日

○乙丑,上詣眞殿,行茶禮。

6月24日

○辛未,上御春塘臺,行日次儒生殿講及都政,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李豐翼爲司諫院大司諫,申從翼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鄭瑋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李元夏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金翰喆爲京畿水軍節度使兼三道統禦使喬桐府使。

6月25日

○壬申,行日次儒生殿講比較于熙政堂,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敎曰:「日次儒生比較,以製代講,排律居首黃鍾顯,直赴殿試。

6月29日

○丙子,上御春塘臺,行專經文武臣殿講,命承、史、閣臣、別雲劍、兵、摠府、堂上入直,玉堂、左右通禮,幷使之七言近體一首製入。

○以趙龜夏爲弘文館副提學,成原默爲成均館大司成。

秋七月

7月1日

○戊寅,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太廟永寧殿秋享香柷。

7月5日

○壬午,兵曹參判李羲發,從縣道上疏,以開言路崇儉德講武事三條陳勉,批曰:「所陳諸條,無非切實,當體念矣。見職已遞,卿其勿辭。」敎曰:「此人以正廟侍從,有此陳勉,極爲嘉歎。前參判李羲發,知事單付。」

○上御誠正閣,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上曰:「俄見前參判李羲發上疏,以遐鄕年老之人,有此陳勉,甚爲嘉尙。此是嶺南人,而何時登科乎?右議政朴晦壽曰:」正廟朝登科,亦被抄啓之選矣。「上曰:」年高之人,能如是進言,合有褒奬之擧矣。「又啓言:」近來京外公貨,不嚴管鑰,在在枵然,常所閔然。際聞禁衛營營貨,簿書錯亂,事多駭聽,此係前大將之所勘簿云,揆諸國體,寧容若是?前禁將李惟秀,亟施譴罷之典。雖以時將臣言之,簿書之錯亂若是,漫不致察,所傳掌者何,所典守者何?亦難免溺職之責,禁衛大將任聖皐,請施以越俸之典。「從之。敎曰:」近來將臣之濫用營貨,雖不索言,誠極駭歎。此宜自廟堂,各別察飭。「

○以洪學淵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孝淳爲司諫院大司諫,曺雲承爲成均館大司成,金學性爲弘文館副提學。

7月10日

○丁亥,以徐憲淳爲弘文館副提學。

○佛蘭西夷二船,漂到萬頃地方,命差送問情譯官。

7月11日

○戊子,上,展拜于太廟景慕宮,秋謁也。還御總衛營,行一內禁軍試射。

7月13日

○庚寅,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金在田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15日

○壬辰,以李應植爲訓鍊大將,金煐爲御營大將。

7月16日

○癸巳,行館錄,五點,趙龜植、李𪤓、李𥙿膺、尹景善、金會明、趙熙哲、尹行謨、宋廷和、趙雲卿、趙在應,取十人。

7月18日

○乙未,大王大妃,以諺敎下于賓廳曰:「五百年宗社之托,惟在主上一身,而春秋漸盛,螽斯之慶,尙今晼晩。不幸坤殿有疾恙,不可以藥治期望,此非但未亡人曁王大妃情事悶鬱而已,擧國顒望之心所同然也。祖宗陟降之靈,其所企待,尤當如何?今日大事,廣求儲嗣爲急,若趑趄不言,虛度歲月,則憂慮罔措,不知所屆,謹遵國朝已例,揀選士族中處子,置諸嬪御,則廣嗣之道,惟在於此。今此諺敎于朝廷,極爲不安,而此實邦家大計,故不得不如是縷縷,卿等須思有宗社大慶之道焉。」

○召見時原任大臣禮堂于誠正閣。敎曰:「慈敎如此懇切,謹當奉承矣。自十四歲至十九歲處子,禁婚。」

7月21日

○戊戌,上詣北苑,行望拜禮。

○以尹致秀爲成均館大司成。

7月23日

○庚子,設七夕製于泮宮。

7月25日

○壬寅,行都堂會圈,五點,趙龜植、李𪤓、李𥙿膺、尹景善、金會明、趙熙哲、尹行謨、宋廷和、趙雲卿、趙在應,取十人。

○上御誠正閣,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八月

8月1日

○丁未,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社稷秋享香祝。

8月3日

○己酉,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景慕宮秋享香祝。

○以李容鉉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8月4日

○庚戌,備局啓言:「彼人書封,今纔謄來,故謄本入啓,而其書辭,不過望求糧船,抵本道監司者,則與昨年書,不可一例看,監司答書,以糧與船,依願另施之意,善辭作答,事面穩便。書中旣有領回文之語,亦不可無發落,依前日筵奏,書示辭意,令槐院撰出下送,使問情官,眼同任譯,據理曉諭,監司答書,亦令一體撰出,下送完伯處,以爲傳致之地。」允之。

8月6日

○壬子,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南壇祭香祝。

8月8日

○甲寅,以李嘉愚爲咸鏡道觀察使,具信喜爲咸鏡北道兵馬水軍節度使。

8月9日

○乙卯,上詣眞殿,行茶禮。

○命北査中宋朔不伊,施以次律。防垣鎭卒宋得哲、金光云,犯越彼地,殺人掠物而還,彼人遂越江來,渰殺兩漢而去。得哲子年未成者,以當初隨父潛越事,因北伯査啓,廟堂覆啓以爲:『原情而論罪,或可恕,執跡而看,法固難貰,請依律處斷』,敎以次律施行。

○副司直成近默,從縣道上疏略曰:

伏聞去年洪州異樣船,已有凶書之投,而以潛越洋人之見誅於邪獄者,謂我戕殺云爾,則其辭有不足辨也,而我人之爲賊窩主者,形跡已露,不可一日容貸,所宜窮覈情節,而朝廷寬大,只是爲吾所當爲,而治之以不治者,庶有萬里明見,七旬來格之化矣,奈之何賊謀之潛滋暗長,而禍亂之校結醞釀,以至有今,古群山洋船事耶?此果漂船乎?海賊乎?其待之以漂船,柔之若遠來者,其必有應變之奇策,而得非所謂披心腹露情實,示之以本然之弱者耶?賊之來也,必有所以也,其留也必有所恃也。邪黨之爲窩主者,必有其人,而付之勿問,則古今天下,寧有是耶?噫!虜使請斬,其無人於今日乎?弘立鄕導,將復見於今日乎?洋賊雖非虜使之類,而彼邪黨者,恐不知爲幾弘立也。我之料賊,反不如賊之覘國,而若徒見誑於邪術,見陵於邪賊,惟以保養妖邪,爲緩禍之長策,則將見我小中華一域,淪胥爲妖獸怪鳥而莫之救也。從古戎狄之禍,豈有善惡之可辨,而至於此賊,則肆然稱義理,俑厥無前之異端,以威脅聖人之道,此華夷、人獸之大關棙也。楊、墨之道,非身親爲亂臣賊子之事也,孟子曰:『仁義充塞,率獸而食人』,又曰:『能言拒楊、墨者,聖人之徒也。』彼之使船,如馬橫行大海,則此殆虎而翼者,疑若無與爲敵然,售妖負力而無敵於天下云者,臣未之前聞也。蓋妖不勝德,邪不犯正,卽建天地之常理也,今若天地壞而人類盡則已,苟非然者,安有以堯、舜、周、孔之道,爲海外妖邪之賊所僇辱也耶?今日聖志之在勤學,聖學之在主敬,不可得以議也,而至於闕遺之有無,惟在乎睿念之反省,過則如日月之更,善則如風雷之遷,若聖志知止,聖學克明,正論大行,正氣盛壯,如大明中天,萬物咸覩,則彼陰邪者,敢干於其間乎?尙何洋學之可憂,邪黨之可畏也哉?

批曰:「異船之課歲來到,甚是駭訝。今見爾疏,闢邪之論,痛切明快,若使匪類聞之,足可以革心而歛跡。餘他陳勉諸條,殆近屢千言,有以知憂愛惓惓之意,曷不服膺?秋涼漸生,爾其從近簉朝,補予不逮,予方側席而待之。」

○佛蘭西漂夷去夷爲七百許人。兩船俱壞,別送一從船,往江南省上海縣,僱三大舶來,計其往來,爲十五日。其所云領回文者,卽前年洪州外烟島來泊瑟西耳之抵,我輔相書之答也。上,命優遺牛、猪、糧、米、菜茹,以柔其遠。及其去,有抵全羅道臣書。

8月10日

○丙辰,以李啓朝爲吏曹參判,鄭㝡朝爲吏曹參議。

○給始興縣漂戶,恤典。

8月11日

○丁巳,以金大根爲奎章閣直提學。

○給廣州府漂戶,恤典。

○備局啓言:「卽見全羅監司洪羲錫狀啓,則以爲古群山異樣船,已爲離發矣。所謂書封,未知辭意之如何,而彼旣發還,未能斥退,則邊情所關,不容仍置,卽爲坼見後,謄書上送于本司,原本與物種,姑令封留於該鎭將處,封閉二幕,亦爲着意守護,而島民之跨朔供億,貽弊必多,自本道,各別措處,俾無失所渙散之弊。今番事,倉卒應變,或多失宜。至於書示答書之事,亦且緩不及,竟使彼揚帆而空還,置物而留期他日之慮,不可不念。彼書中旣有大淸國和親之說,則必是澳門許接中一種也。曾於壬辰乙巳𠸄舶之來泊也,皆有移咨禮部之擧,今番則較之兩年,尤有情狀之叵測者,以前後佛蘭事實,與己亥洋人用律事,令槐院,具由撰咨,因曆行付送禮部,因請皇旨飭諭兩廣總督,俾無更來之弊。」從之。

○大佛蘭西國水師總兵官拉別耳爲照會事。竊照前水師提督瑟西耳,領本國派來此海各戰船,元師去歲至此,曾有公文進呈貴國輔相大人許,以次年派船來領回文。不期本總應署此任,悉査佛蘭西國,與大淸國,旣定萬年和好,本總兵故領船二隻,卽光榮凱旋,好意前來,領文奏覆本國,以踐前水師提督所許,不料未得入口,早爲暴風損壞,本總兵不得已於此近島,離民僻處海濱上,暫置水手仕卒,治下人員,以望救濟。玆今人多水乏,糧食太半,盡爲海水浸壞,切念貴國,常優禮以濟遠鄕,壞船之人,切望濟助,水糧食用,再祈體照。慨僱船二號,俾本總兵差員卽去大淸上海,請僱別號船隻前來,載此衆壞船人員等,早得回國,則感德不盡,僱船及濟助食用價銀,自必公道送覆。倘或貴國,此時多能僱船,載此衆難人,一齊去上海,則更是妥便也。若早僱得一日,則少留停一日,以免累貴國。且我佛蘭西皇帝,必有以懷貴國濟助其國人員於患難中之惠,本總兵,亦切願與貴國,結永久和好。臨池不勝切望之至。爲此照會貴道使,祈爲體照,須至照會者。右照會高麗國全羅道使大人。救世一千八百四十七年八月十三日,道光二十七年七月初三日。

8月16日

○壬戌,月有食之。

8月17日

○癸亥,以尹致英爲奎章閣直閣,金炳德爲待敎,申紹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徐有薰爲成均館大司成。

○給富平等邑漂頹戶,恤典。

8月22日

○戊辰,以李憲球爲司憲府大司憲,姜𣹡爲司諫院大司諫。

8月25日

○辛未,敎曰:「李承憲之疏,何爲而至也?醫藥之請,固得矣,而句語甚多不審,且以不爲議藥,歸咎於朝臣者,可知其挾雜矣。此不可以言事,有所參恕,姑先施以刊削之典,原疏頒布。」

○副司果李承憲疏曰:

伏以臣,卽所謂踈逖之臣,人主不識何狀者也,兼之閑散,病蟄窮鄕,凡朝廷大小事,一未省聞久矣。獨奈一叚段彝性,尙未全泯,嫠憂耿耿,日夕祈祝,只願蚤覩,則百之慶,永鞏於萬之基,忽於去月晦間,得伏見慈聖諺敎之下於賓廳者,其憫坤殿沈痼之祟,爲宗社深遠之慮,惻怛懇摯,有足以動神明而感木石,臣擎讀未半,不覺聲淚之交逬也。未敢知中宮殿下證候,根於何祟而若是緊重,至於望絶螽斯也?今以不可藥治期望之敎觀之,其非一朝一夕之故,可知驚遑煎迫,尤不知何以爲懷也。臣竊見匹庶家婦人,有子宮虛而經道乖,妨於生育,者則必皆審脈察祟,投之以種玉之湯,壬子之丸,又旁求刀圭之涉於補血導氣者,用不拘時,差以爲度,畢竟虛者實,乖者調,其告效而成胎者,十常居九矣。惟我坤聖,春秋旣盛,雖有愆和之漸,若卽對證試劑,期獲靈驗,安知不如執契責報?又況皇天祖宗,垂隲於冥冥,推之天理,參以人事,豈終無誕彌之慶乎?就以朝廷臣分上言之,其未承慈敎之前,事屬茫昧,固無可言,旣承慈敎之後,理宜焦遑奔走,卽日侍藥之不暇,而將及四旬,尙此寥寥者,是甚道理,是甚事體?異日國史書之曰:『國母有疾,朝臣不爲議藥』,後世將以爲何如也?言念及此,良覺寒心。伏乞分付藥院,極擇女醫之瞭於脈理者,詳診坤殿證祟之源委,亟試當劑,俾盡保護之方,以慰臣民煎灼之私焉。顧臣出位陳章,極知猥屑,而第念君臣猶父子也,父母苟有疾恙,爲人子者,竭誠於療救之節,自是人道之常也,今臣願忠於國母,比諸父母,雖或有理一分殊之端,而情理之切,夫何間焉?故敢刊落常規,冒貢微忱,倘聖明,矜其愚而諒其心,不以人廢言,另加留神於醫藥一事,則實東方萬世之幸也。

8月26日

○壬申,副修撰尹景善疏略曰:

卽伏見傳敎下者,有李承憲刊削之命矣。取見其原疏,則措辭果多不審句語,極其荒亂。外托言事,內售挾雜,淵鑑所照,情狀莫逃。第念坤殿醫藥保護之節,卽臣分所憧憧,豈容一毫緩忽?而伊日請對大臣,有以醫藥之請,懇懇於前席,則此疏之隱然歸咎於朝臣者,此固妄率之極,亦未敢曰無所包藏。其言則雖藉憂愛之論,其心則莫掩不逞之習。其在靖世道之義,決不可薄譴而止,臣謂亟施屛裔之典,以示淑慝之別焉。今番揀選之命,卽列聖朝已行之儀節,廣求儲嗣,爲宗社之大計,凡厥在廷,孰不攅仰。帝王家法,必以正家爲先,此二南所以自壼內而化天下者也。顧今淑媛將迓,邦國佇慶,此實無疆之福,而宮闈之內,禮節斯嚴,益勉修齊之工,庸著雍睦之德,恰鐘鼓之樂,毓麟趾之慶,正爲國家億萬年之休也,惟殿下,懋哉。惟我中宮殿下,春秋漸盛,朝野顒祝,惟在於本支繁衍,而伏奉玉度欠寧之敎,擧國焦慮,愈久愈切。臣未審患祟之如何,而症候不至久諐,方技必有對劑,伏願亟許頻診,期獲奏效,以副中外之望。

批曰:「李承憲事,藉托醫藥,嘗試乖亂之習,非不痛惡,而姑此寬貸,一付公議,所請不允。陳勉可謂得體,予當留念,而爾乃能言。此人所難言之事,如是辨別,足可見忠款之誠,極庸嘉尙。調治之方,已自宮中,盡意,爾言過慮矣。」

○大司憲李憲球,陳疏請李承憲拏鞫得情,賜批。

8月27日

○癸酉,三司聯箚,請李承憲拏鞫得情,賜批。

○以任百秀爲司諫院大司諫。

○給洪川縣漂戶,恤典。

8月28日

○甲戌,時原任大臣,聯箚請李承憲亟允群請,批曰:「今審悖疏,亦一世變,究厥包藏,情狀絶憯。假托藥院,顯售網打,況又慈敎所無之句語,乃敢肆然發口,痛惋之外,豈勝驚悚?此是予之不能見孚於朝廷而然也,寧欲無言,卿等之請,如是嚴峻,何難卽從,而張大之擧,終涉難愼,李承憲特施島置之典。卿等其諒之。」

○兩司合啓,請李承憲拏鞫得情,不允。

○給順天府漂戶,恤典。

○中批,以尹景善爲承旨。

九月

9月1日

○丁丑,日有食之。

9月2日

○戊寅,以朴永元爲工曹判書,金相宇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李熙昇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9月7日

○癸未,領府事趙寅永,陳疏自引,其略曰:

臣於楸鄕滯留之際,得見前銜李承憲疏矣。其遣辭悖妄,指意陰險,已爲天鑑之所燭,朝廷之所聲討,靡有餘蘊,則臣是自外追入之蹤,無由更指一辭,而以朝臣以下語脈推之,臣固愚昧,莫曉其所以也。伊日請對,臣實爲首,今日朝臣,臣實爲首,臣亦粗具彝性,略知君臣父子之義,則其何敢以前席一言,諉以盡分,不思所以自引乎?伏願勘臣當勘之律,以光萬世之史冊焉。

批:「以還第經日,尙未相面,只切悵然。向來悖疏之攙論朝臣,卽假托也,包藏之計,意有所在,卿之如是爲引,誠萬萬過當矣。況卿之前席懇陳,卽惟曰醫藥,則言者之言,可知其意不在醫藥,而莫掩詆誣,網打之無所不至。卿勿復提。是予之望矣。卿其安心。」

9月10日

○丙戌,上詣綏陵、徽慶園展謁,行酌獻禮。

○以洪在喆爲刑曹判書。

9月13日

○己丑,以李若愚爲兵曹判書。

9月20日

○丙申,上御誠正閣,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右議政朴晦壽啓言:「近伏聞大內營作之役,無論新創舊葺,役力相仍,今猶未止。竊想今所營作,必不至於壯麗奇巧,又不至於害經費勞民力。然其實則無益不急之務也,又足以耗財用而損儉德也。若曰其費出於內藏,而不煩外府,則有所不然者。無論內外之財,皆出於民,夫豈有二源也?伏願殿下,懋盡節約之政,無益不急之務,一切裁損,務使所出,不踰所入。則自當有補於民國,此在殿下立志定規之如何,是臣區區之望也。批以」所奏極爲切實,當體念矣。「

○以李穆淵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源達爲司諫院大司諫。

9月21日

○丁酉,中批,以趙斗淳爲戶曹判書。

○以趙秉鉉爲廣州府留守。

○慶尙監司金公鉉,以晋州等十三邑民家漂頹一千六百三戶,人物渰壓死十二名,啓,命拔例施恤。

9月22日

○戊戌,上詣眞殿行茶禮。

9月23日

○己亥,給淸州等邑漂頹戶,恤典。

9月24日

○庚子,上御春塘臺,行總衛營射放技藝大比較。

○召見咸鏡道暗行御史洪祐健于誠正閣,罪吉州牧使李周喆,咸興前前判官趙雲始,茂山前府使南鍚禹,高原前郡守鄭裕睦,洪原前縣監李漢容等有差。上曰:「書啓與別單,已覽之,而邑弊民瘼,果何如乎?」祐健曰:「弊瘼之可以矯捄者,已以別單仰陳,而就其最大者言,惟還政與田政是已。本道賦役頗輕,而應上納者,率多儲留,此實朝家特軫之德意。惟還弊一款,爲北民切骨之瘼,殆乎無邑不然,不容不急先矯捄矣。」上曰:「還弊何至於此乎?」祐健曰:「北關十邑,則因公私穀之同爲出秩,混置一庫,官長則易於挪貸,吏鄕則從以效尤。轉至於公庫板蕩,欠逋日增之境矣。」上曰:「公私穀,混置一庫而然乎。」祐健曰:「北關,則果因此爲弊,而南關則雖無此弊,官長之犯用,吏鄕之幻弄,奸竇百出,不一其端矣。至於田政,則本道無執災之規,而用比摠之例,故田疇之陳荒者,川浦之汰落者,竝不執災,年年白徵。北民苦瘼,莫此爲甚,不可不一番改量,以捄此弊矣。」上曰:「沿路農形何如乎?」祐健曰:「北關則因昨年大水,良田沃野,竝入沙汰,所見誠爲慘然,而窮春生活,尤倍遑汲,故缾罌之粟,難及役糧,鶉鵠之民,未遑耕墾,陳荒之田,太半皆然。始見夏穀之善就,追聞秋事之免歉,而民食之艱,尙多餘憂。南關則野地頗喜豐稔,而山峽間多枯損。至於三、甲、厚、長四邑鎭,因早霜之致,已有判歉之慮,誠不勝憂悶之至。沿路各邑,則關東四邑,免凶亦難,而畿邑則稍勝於關東矣。」

○命明川朴宗允獄案,審愼稟處,其妻,令本道另加賙恤。咸鏡道暗行御史洪祐健啓言:「明川府,有一疑獄。至於四撿,竟以朴宗允爲正犯杖斃,而其妻金召史,慟夫非命,誓心雪冤,屢呈營邑,三徹天聽。跋涉千里,乞食道塗,臣所露蹤之邑,逐處來訴,至於隨到城闉,期伸其冤,情狀之憫惻,節義之懇摯,可謂無愧神明。且其幼女,年纔八歲,勸母復讎,渠獨守殯,日夜號哭,五載如一。遐陬稚騃之能識倫彝者,尤爲卓異,其在激勸之道,合施褒美之典矣。」敎曰:「屢經撿査,而尙未究竟,可知獄情之疑眩,而金女之積年鳴冤,稚兒之日夜號哭,非徒矜惻,亦甚嘉尙,申飭本道,另加賙恤。本案則旣有道啓,令秋曹,十分審愼,卽速稟處。」

9月26日

○壬寅,上詣仁政殿月臺,行太廟冬享誓戒。

冬十月

10月2日

○戊申,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永寧殿香祝,仍詣太廟展謁,省牲器。

10月3日

○己酉,以金東健爲漢城府判尹,尹定鉉爲成均館大司成,徐左輔爲禮曹判書,鄭壽基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10月4日

○庚戌,設九日製于泮宮。

10月6日

○壬子,上御春塘臺行秋到記,講居首李達亨,製述表居首趙文和,竝直赴殿試。

10月7日

○癸丑,召見入格儒生于誠正閣。

10月8日

○甲寅,召見忠淸左道暗行御史李升洙于誠正閣。上曰:「書啓與別單,已悉其民弊,而所見果何如乎?升洙曰:」屢豊之餘,邑弊民瘼,別無大段爲痼者,而如干民瘼,已仰奏於別單中矣。「上曰:」本道及沿路農形則何如?「升洙曰:」當初果有豐徵矣,爲七月晦間,雨水所損,畿湖所經各邑,皆未免歉矣。「上曰:」就別單中言之,則何事爲第一巨弊乎?「升洙曰:」牙山、貢津倉捧稅事,實爲四屬邑之痼弊矣。「上曰:」執錢事,何爲而然也?「升洙曰:」元來四屬邑稅穀,皆以本色米上納矣,近來則專爲執錢取剩,雖精白之米,全數點退,屬邑吏民,與民間戶首輩,旣不能以米上納,又無以從他買得,仍以代錢防納之意,圖囑于官,乃以高價沒數執錢,而以本邑田稅大同米,換納取剩。蓋以高價執錢之故,屬邑結價,隨以亦高,四屬邑之民,實受其弊矣。「

○罪淸州前牧使李祖植,全義前縣監金鳳敍,永春前縣監洪冕容,溫陽郡守沈宜益,稷山縣監尹榮遠,忠州前牧使李衡遠,丹陽前郡守閔璜世,新昌前縣監李愚謙,平澤前縣監鄭性秀,牙山前前縣監李用觀,延豐前縣監韓重履,堤川前縣監洪璋燮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10月11日

○丁巳,召見忠淸右道暗行御史宋廷和于誠正閣。上曰:「邑弊何如?」廷和曰:「以比年屢豐之效,民邑間別無大段爲弊者矣。」上曰:「然而其中有何弊乎?」廷和曰:「如干弊瘼,已陳於別單中,而三政中列邑結弊,無邑不然,公州最以物衆地大之邑,結弊較甚於他邑。原摠不足至爲六百餘結之多,每年稅納,旣難疊徵於結民,則各面書員,自爲擔當,此猶不足,則分徵於諸吏,名之曰任徵。莫重稅納,事面苟且,列邑中最爲弊矣。」上曰:「農形何如?」廷和曰:「初夏以來,雨暘均適,將有大稔之望矣,至七月發穗之時,晩澇太過,多至損穀,沿海沮洳之地,則受害尤甚。雖不及當初所料,而免歉則似優矣。」上曰:「沿路農形則何如?」廷和曰:「京畿沿路農形,亦皆免歉矣。」

○罪忠淸監司趙雲澈,舒川前郡守李喆榮,瑞山郡守申善浩,禮山縣監宋一成,鴻山縣監金魯謙,石城縣監洪憲燮,結城縣監申命衍,海美縣監金性浩,公州前判官權永圭,韓山前郡守韓益東,禮山前縣監李正觀,靑陽前縣監朴臣圭,公州判官李源弼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10月12日

○戊午,正言尹行福疏略曰:

噫!彼趙秉鉉,賦性奸慝,行已叵測,平生經綸,無非傷人害物之心,晝宵揣摩,盡爲營私利已之慾,卽是千妖萬惡之物也。偏被聖上拂拭之恩,擢之以崇秩,畀之以權要,則其所以圖報者,宜倍他人,而傾憸之性,濫猾之習,卽其伎倆也,憑恃寵靈,惟事跳踉。兩子之科,竝出數三朔之內,曾未幾年,驟躋下大夫之列,淸顯華膴之職,兼幷於一門之中,左右兜攬,惟意所欲,第宅之雄,甲於一城,土田之膏,列置八路。自行威福,莫敢誰何,勢成威立,脅制朝廷,嚬笑之間,榮枯判焉,語默之際,殺活分焉。從古權奸之擅弄國柄,欺誣一世者何限,而豈有如秉鉉之罪,紙不勝書者哉?卽擧國之所共罵,之臣之所共憤者也。若使彼忘君負國之類,一向翺翔於殿下之廷,則世道何以澄淸,習俗何以矯正乎?忠憤所激,按住不得,不避忌畏,敢陳短章。伏乞聖明,淵然三思,廓揮乾斷,廣州留守趙秉鉉,亟施以屛裔之典,使輿憤洩而王章伸焉。

批曰:「此人事,豈至於此乎?所論太欠忠厚,爾則罷職。」

10月14日

○庚申,雷。敎曰:「邇來冬候之太暄,已有乖於時行之令,而轟燁之異,又在此際,不令不寧,不啻若警告而提撕,滿心驚悚,繞壁不寐。其在昭事之道,何敢晏然自逸?自今日限三日,避正殿減膳撤樂,庸伸予一分懋對之忱。」

○兩司聯箚陳勉,仍請趙秉鉉,施以投畀之典,批曰:「仁天示警,否德增悚。今玆所陳,匡予不逮,嘉尙之餘,繼用慙歎。予雖不穀,當益加自勉,爾等亦隨事獻替,轉災爲祥,是予之望。至於趙秉鉉事,委寄之如何,孤負之如何?到今不欲索言,而深量者存,姑無以允從矣。」

○大司憲李穆淵疏略曰:

去夜轟燁之災,乃在純陰之月,災不虛生,必有所召。人事生於下,則天變應於上,咎徵之作,豈無由然?日者臺彈峻發,而殿下靳許,國言諠藉,輿情沸鬱,此足爲致災之一端也。噫嘻!權奸之擅弄國柄,跳踉無忌憚者,從古何限,而未有如今日之趙秉鉉。蓋其賦性狡慝,宅心憸毒,眞箇是開國承家勿用之小人也。肆昔我翼宗大王,洞察其情狀,擯而遠之,終不近焉,乃於十數年來,左右兜攬,行其所無事,內外敭歷,任其所欲爲,勢焰則父子竝據淸要,氣習則朝廷盡爲脅制。於是乎憑恃寵靈,放恣日甚,俯伏趨走,不知尊敬之禮,動靜云爲,全昧謹畏之義,宮禁之深嚴而伺察窺覘,巧言之惎間而包藏禍心。朝廷焉事無巨細而,渠所不預則敢肆訾毁,政注焉官無大小而渠所不悅,則輒加擠排,眼無君父,自作威福,況復假托公用,廣取私財,八方貨賂,輻湊如市。渠若有一分臣子之心,乃敢欺蔽藉賣,至於此極乎?渠是何人,負犯如此,而猶使之偃息自在也?雖以殿下好生之德,曲加寬貸,必欲終始全保,其可得乎?伏願廓揮乾斷,亟允臺臣之請,以絶亂萌以弭天災焉。

批曰:「所陳切實,修省之方,益當自勉,而趙秉鉉事,已有諸臺之批矣。」

10月16日

○壬戌,兩司合啓,請趙秉鉉設鞫得情,賜批。

10月17日

○癸亥,以洪學淵爲司憲府大司憲。

○賓廳聯箚,請趙秉鉉事,亟允臺請,批曰:「目下層生之論,未始非積而後發,而卿等試思之。全保世臣,卽我朝家法也。況以若聲討,有此商量,亦豈無所以,而卿等之言,又如是嚴正,予亦何可一向靳持,重傷事面乎?當有處分矣,卿等其諒之。」敎曰:「近日盈庭之言,然乎否乎?毋論虛實,以此人而得此言,豈非究說不得之事乎?一以循旣發之論,一以存終始之恩,不害爲兩行不悖,趙秉鉉巨濟府島置,以示予曲加全保之意。」

○三司合辭,請趙秉鉉事,亟允前請,賜批。

10月18日

○甲子,賓廳聯箚,請趙秉鉉事,快允臺請,批曰:「自見合辭,可謂日聞其所不聞,而聲討峻嚴,轉益難遏,予亦何可一向曲貸?但島置之典,卽不與同中國之義也,過此以往,予有十分深量,此豈出於力拒群請而然也?卿等亦庶幾諒之也。」

○給平壤府燒戶,恤典。

10月20日

○丙寅,冊金氏爲慶嬪,主簿在淸女也。

10月24日

○庚午,以尹致秀爲成均館大司成。

○以徐箕淳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經在爲司諫院大司諫。

○以李憲球爲漢城府判尹。

○判下嘉禮廳堂郞以下賞典,都廳朴來萬加資。

10月25日

○辛未,敎曰:「向來都憲疏,未始非出於公共之論,而其中一二句語,大有不審之罪。翼宗朝時,何嘗有擯而遠之之事?至於惎間二字,又非章奏間遽爾登聞者,則初不指的,疑眩說去者,果是何意?趙秉鉉之許多負犯,幾盡掀露,則何患聲討之無辭,而以此二句,肆然攙入者?究其旨意,寧不駭惋?歷日思之,有不可以論事而置之勿問,前前大司憲李穆淵,姑先施以削黜之典,以懲譸張之習。」

10月26日

○壬申,時原任大臣,聯箚自引。箚略曰:

臣等於前前大司憲李穆淵削黜傳敎,有萬萬惶恧不敢晏然者。夫逆鉉之斷案昭著,三司之大論方張,而二字句語,旣發於憲疏,一辭聲討,狼藉於箚啓,臣等只認以莫大罪案,不免爲隨衆臚列者,雖出於懲討之是急,而其不審譸張之罪,亦無所自逃。章奏文字,何等審擇,而忱誠欲效,鸇逐旨意,徒歸鶻圇,今何可强分先後,不思所以自列乎?伏願亟降威罰,以安賤分焉。

批曰:「此事根由,罪在首發而已。懲討方張之時,旣不能明知其指的,則過去攙入,理勢無怪,以此自引,豈不萬萬過當乎?卿等其安心,諒予罄悉之意。」

10月27日

○癸酉,召見三使臣于誠正閣。〈冬至正使成遂默,副使尹致定,書狀官朴商壽。〉辭陛也。

10月28日

○甲戌,給富寧等邑渰戶,恤典。

10月30日

○丙子,以徐箕淳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經在爲司諫院大司諫。

十一月

11月1日

○丁丑,政院啓言:「三司諸臣,雖伏承退去之命,懲討斯急,兪音尙靳,忠憤轉激,更敢拚死請對矣。」敎曰:「此人事,予豈無斟量,而辛丑云云,屢發於章奏,予何以知其虛實,而此人之得此聲於梁楚,果何故也?近日聲討,非不過情,而許允相持,徒損事面,島置罪人趙秉鉉,加施圍籬之典。今此處分,出於十分稱停,如或更煩,豈無處之之道乎?卽爲退去。」

○命求對三司,幷罷職。

11月2日

○戊寅,時原任大臣,聯箚請圍置罪人趙秉鉉,亟降嚴鞫之命,批曰:「前後批旨與傳敎,罄悉予意,而此事之極存商量,卿等亦庶幾諒之矣。」

○以李敦榮爲司憲府大司憲,韓正敎爲司諫院大司諫。

11月3日

○己卯,兩司合啓,請削黜罪人李穆淵,亟令王府,設鞫得情,夬正典刑,批曰:「此事之予所疑怪,已悉於向來傳敎,而處分自有斟量,不允。」

11月4日

○庚辰,以徐有薰爲吏曹參議。

11月6日

○壬午,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景慕宮冬享香祝。

○以金東健爲吏曹判書。

○三司詣閤求對,賜批。

11月7日

○癸未,敎曰:「李穆淵事,予實有未曉者,其二句語,出於有心乎?無心乎?有心則自歸矯誣,無心則果何指的?其悖妄之罪,譸張之習,不可一向曲恕,削黜罪人李穆淵,荏子島安置。」

○命求對三司,竝遞差。

11月15日

○辛卯,召見時原任大臣禮堂于誠正閣。敎曰:「明年,卽我大王大妃殿恰躋六旬,王大妃殿望五之慶年也,予小子歡欣頌禱之忱,容有極哉?摸聖德於玉牒,祝寶齡於瑤觴,卽亦我家已行之典禮,政合援用於今日。而況我純宗大王,曁我翼宗大王聖德大業,比如天地高厚,環東土億萬蒼生,至百世有不能忘者,而尙未有發揮闡揚之擧,予小子攀慕靡極之情,尤當如何?今當亞歲令節,招見時原任大臣及禮堂,以此大典下問,則僉議詢同,一辭稱慶,亦已仰稟于兩慈殿矣。純宗大王追上尊號都監,大王大妃殿加上尊號都監,翼宗大王追上尊號都監,王大妃殿加上尊號都監,合設擧行。政官牌招開政,都監堂郞差出。」又敎曰:「上號翌日,當進饌于大王大妃殿矣,諸般儀節,令禮曹,稟旨磨鍊。」

11月18日

○甲午,召見進饌所堂上于誠正閣。

○以南秉哲爲弘文館副提學,李景在爲司憲府大司憲,權溭爲司諫院大司諫,溭尋遞,以兪章煥代之。

11月19日

○乙未,賓廳,以上號望,啓,純宗大王追上尊號望體聖凝命欽光錫慶,大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望隆禧,翼宗大王追上尊號望體元賛化錫極定命,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望獻聖。

11月21日

○丁酉,右議政朴晦壽,三疏乞解相職,賜批勉副。

11月22日

○戊戌,復拜權敦仁爲領議政。

○以洪學淵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穰根爲司諫院大司諫。

11月25日

○辛丑,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柳致明爲司諫院大司諫。

○召見全羅左道暗行御史李敎英,右道暗行御史兪致崇于誠正閣。上曰:「書啓與別單,已覽之,而邑弊民瘼,果何如乎?」敎英曰:「許多弊端,略具於別單矣。」致崇曰:「邑弊民瘼,有難枚擧。略以別單仰陳矣。」上曰:「沿路農形何如乎?」敎英曰:「屢豐之餘,僅免歉矣。」致崇曰:「右道亦然矣。」上曰:「異樣船來泊處見之乎?」致崇曰:「果見之矣。」上曰:「彼人見之乎?」致崇曰:「見之矣。」上曰:「得無騷動乎?」致崇曰:「初頭問情之際,不無騷動,而今則無之矣。」上曰:「彼人拔劍云,然乎?」致崇曰:「彼人以渠文字不受之故,有此擧措矣。」

○罪臨陂前縣令趙頤淳,萬頃前縣令朴宗鎭,泰仁縣監趙錫弼,全州前判官吳肯默,羅州前牧使金有喜,金堤前郡守趙雲始,高敞前縣監權𫍇,茂長前縣監趙然昌,務安前前縣監金英秀,靈光前郡守南性敎,益山郡守權永圭,珍山郡守李敎俊,咸悅縣監李禹鉉,咸平縣監尹鍚夏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罪雲峯前縣監鄭裕健,求禮前縣監姜集,光陽縣監徐有恕,和順縣監宋益洙,樂安前郡守閔重憲,南原前前縣監宋在誼,長水前縣監鄭胄錫,寶城郡守李定熙等有差。因御史書啓地。

11月29日

○乙巳,上御春塘臺,行柑製,表居首李徹宰,直赴殿試。

十二月

12月1日

○丙午,召見入格儒生于誠正閣。

12月2日

○丁未,削副司果兪錫煥職,勿施權應夔注薦。敎曰:「今番注薦事,甚是可駭。有罪名者,亦入其中,豈有如此事體乎?該薦勿施,薦主,施以譴削之典。」

12月10日

○乙卯,上御誠正閣,引見大臣備局堂上。領議政權敦仁陳勉,批曰:「紀綱之頹敗,朝象之骫骳,皆予自反處,講學之不免寒曝,尤爲慙愧。卿之所陳切實,可見忠款,豈可不孜孜服膺乎?」又請節財用,批曰:「近日國計之漸絀,民生之益困,皆由於侈靡,崇儉約謹制度,果是藥石之論也。予當加勉,而卿亦董率百官,丕變習俗,掌賦之臣,一體警飾。」

○敎曰:「守令初仕之擇不擇,大係民命,前後飾諭,不啻申複,而終歸文具常所慨歎。兩銓今旣登筵,予當面諭,而自廟堂,時加警飭,期有實效。」

○以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尹穳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11日

○丙辰,以金鍵爲三道統制使兼慶尙右道水軍節度使。

12月12日

○丁巳,敎曰:「前後處分,旣有稱停,庶各知予本意,而臺諫如是煩聒,欲致鎭安者,反非所以止息之道。趙秉鉉,施以加棘之典,李穆淵施以圍籬之典,在臺諫,可謂伸其請矣。此後毋敢更煩,卽爲退去。」

12月13日

○戊午,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社稷宗廟景慕宮臘享香祝。

○敎曰:「日寒如此,內外各營入直軍兵及各門守門軍薄衣,與流丐,遣宣傅官,摘奸以來。」

12月16日

○辛酉,以徐箕淳爲刑曹判書。

12月19日

○甲子,以李敦榮爲刑曹判書。

12月20日

○乙丑,以洪學淵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孝淳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23日

○戊辰,以閔致成爲吏曹參判,金在田爲吏曹參議。

12月24日

○己巳,上御春塘臺,行漢學文臣殿講及翰林召試,金德根、趙然興、閔致庠被選。

12月28日

○癸酉,以徐憙淳爲吏曹判書。

12月30日

○乙亥,都政,下批,以李㘾爲成均館大司成,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尹敎成爲司諫院大司諫,金鼎集爲吏曹參判。

○京兆獻民數,五部及八道都元戶一百五十八萬七千一百八十一戶,人口男三百三十七萬七千九百二口,女三百三十七萬三千七百五十四口。

〈憲宗經文緯武明仁哲孝大王實錄卷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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