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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宪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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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二年清道光十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乙酉,上親行別茶禮晝茶禮于魂殿。

1月2日

○丙戌,以尹秉烈爲吏曹參議。

1月4日

○戊子,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于熙政堂。左議政洪奭周啓言:「聞故承旨任長源妻貞夫人丁氏,今年恰滿百歲,堂上命婦也。合有拔例示意之擧矣。」大王大妃敎曰:「旣有舊例云,以貞敬夫人封爵施行,衣資食物,令本道,從厚題給,仍爲存問。」

1月6日

○庚寅,勸講于熙政堂。

○以沈宜臣爲忠淸道觀察使。

1月7日

○辛卯,勸講于熙政堂。

1月8日

○壬辰,召見下直守令于熙政堂。大王大妃曰:「守令無論文蔭武,當此之時,如有秉彝之心,則懷保可哀之民,應有治績之可聞。勿以七事之口陳爲文具,實心對揚可也。」

○大王大妃敎曰:「貢市堂上及有司堂上,齊會于備邊司,貢市人詢瘼以入。」

○勸講于熙政堂。

1月9日

○癸巳,勸講于熙政堂。

1月10日

○甲午,太廟各室,分奉于慶熙宮、光明殿、長樂殿,以太廟增修也。

○召見承旨朴永元于熙政堂,宗廟移奉後,奉審入來也。

1月11日

○乙未,勸講于熙政堂。

○命全羅監司金興根仍任。興根疏遞,因大臣箚留,許之。

1月12日

○丙申,勸講于熙政堂。

○以鄭元容爲兵曹判書,徐憙淳爲刑曹判書。

1月13日

○丁酉,召見承旨朴永元于熙政堂。永寧殿移奉後,奉審入來也。

1月14日

○戊戌,勸講于熙政堂。

1月15日

○己亥,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以洪敬謨爲咸鏡道觀察使,李惟秀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京各司各營,進乙未會計簿。〈戶曹餉廳惠廳、兵曹、訓局、禁營、御營、摠廳、時在黃金一百五十八兩一錢八分,銀子三十萬五百三十四兩二錢四分零,錢文四十八萬七千三百八十一兩七錢八分,綿紬一百七十二同四十四疋八尺,木一千九百八十二同十八疋七尺,苧布九十八同三十一疋二十一尺,布子五百六十一同四十疋二尺,米九萬八千九百三十一石十三斗二升,田米一千一百九十石七斗四升,太一萬八千九百六十五石二斗六升,皮雜穀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九石一斗四升。〉

1月16日

○庚子,勸講于熙政堂。

○竄宗廟大祝徐元淳于中和府,李晋翼于順女縣,以移安時,不卽待令也。

○以李志淵爲漢城府判尹。

1月17日

○辛丑,勸講于熙政堂。

1月18日

○壬寅,勸講于熙政堂。

1月19日

○癸卯,勸講于熙政堂。

1月20日

○甲辰,勸講于熙政堂。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及增修都監都提調以下。左議政洪奭周,請節財用以恤窮民,大王大妃曰:「此等之言,非一非再,而終無實效。於民雖萬包千金,徒以空言而無補,則反不若一石一緡之眞個及民而爲切己之資也。節用省費,予當先勉,而鄕亦與有司之臣,惕念對揚,毋徒爲紙上之空文也。」

○以李完植爲禁衛大將左邊捕盜大將,宋啓榦爲司憲府大司憲,趙容和爲司諫院大司諫。

1月21日

○乙巳,勸講于熙政堂。

1月22日

○丙午,勸講于熙政堂。

1月23日

○丁未,勸講于熙政堂。

1月24日

○戊申,勸講于熙政堂。

1月25日

○己酉,勸講于熙政堂。

○以鄭基一爲吏曹參判。

1月26日

○庚戌,勸講于熙政堂,召見水原留守徐有榘,辭陛也。

○設人日製于泮宮,賦居首林肯洙,直赴殿試。

1月27日

○辛亥,召見入格儒生及下直守令于熙政堂。

○勸講于熙政堂。

1月28日

○壬子,勸講于熙政堂。

○命院隷之作拏於增修都監諸漢,竝査出刑配。

1月29日

○癸丑,勸講于熙政堂。

二月

2月1日

○甲寅,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勸講于熙政堂。

2月2日

○乙卯,勸講于熙政堂。

2月3日

○丙辰,勸講于熙政堂。

○掌令盧光斗上疏略曰:

孟子於齊宣王,非堯、舜不陳於滕世子,言必稱堯、舜,學堯、舜之道。只在一部《小學》,而綱領有三,曰立敎也,曰明倫也,曰敬身也。就以典謨觀之,命夔命契,立敎之事,徽典敦禮,明倫之事,欽明溫恭,敬身之工也。此唐、虞、三代之所以莫及。而我朝列聖相承,以《小學》爲敎化先務,立訓義以斅蒙士,設諺解以諭家邦,以至試士取人,必先《小學》,大比而設講,庠製而置額,雖愚夫愚婦,皆知《小學》之方。嗚呼!今日何等時也?黃𧟌干尺,知思漸長,一念之間,聖狂分焉,一言之際,治忽係焉,則此誠爲堯爲舜之一大機會也。臣不勝狗馬之誠,謹採諸經中彝倫上切實語,各一編,足以《小學》一二章,逐條付末,寫成一冊子,玆敢奉獻,講筵之暇,時賜觀覽,則未必不爲萬一之助也。

批曰:「言出忠悃,而所陳冊子,亦爲切實,極爲嘉尙矣。」

○大王大妃敎曰:「今見掌令盧光斗陳勉疏及所進冊子,藹然忠悃,發於眞情,不啻嘉尙,遠人事尤貴。右副承旨許遞,其代除授,以示朝家奬用之意。」

2月4日

○丁巳,勸講于熙政堂。

2月5日

○戊午,勸講于熙政堂。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盧光斗上疏,特賜嘉納,至有承宣特授,關西道薦二人,亦令六品職調用,一則開言路也,一則慰遠人也。第古語云:『立賢無方』,朝家之西北兩路,宜無異同,而北關之寥寥無聞,甚於西路,豈眞無人才而然乎?臣聞北關前道臣權敦仁之言,則道內學行表著者,有若而人云矣。」大王大妃敎曰:

旣知其有實行之人,則豈可不用乎?待後登筵,當問之矣。

○副司直姜時煥疏曰:

惟我殿下,沖年寶位,煢煢銜恤我慈聖殿下,夙夜簾闈,孜孜憂勤,積慶攸餘,天必祚宋,而抑無疆之惟休惟恤也。自古輔幼主攝國政,此果何等時何等事也?歷攷往牒,治日常少,亂日常多,政宜承弼倚毗之地,同寅協恭,鞠躬盡瘁,一以周、召、孔明之心爲心,而不容一日之悠泛伈泄也明矣。

因以勤聖學、恤民隱。立紀綱。節財用、詰戎政、革科弊六條,陳勉。大臣三司,以輔幼攝政句語之爲無嚴,迭討之,初命屛裔,諸臣爭益力,遂鞫于王府。大王大妃敎曰:「此事予意則初不至此,而以有關主上聖孝之故,勉從矣。其間數次究問,非但無端緖,昨見爰辭,天奪其魄云者,足爲渠斷案,主上方在沖年,今若殺渠,則八方人情,不知其罪關係之莫重,其不曰殺言者累初政乎?罪人姜時煥絶島安置,當日押送。諸臣,如或爭執,則非但不知予本意,非誠心事沖王之道也。」

2月6日

○己未,勸講于熙政堂。

2月7日

○庚申,勸講于熙政堂。

2月8日

○辛酉,勸講于熙政堂。

2月9日

○壬戌,召見三使臣于熙政堂,〈進賀兼謝恩正使權敦仁,副使安光直,書狀官宋應龍。〉辭陛也。

○勸講于熙政堂。

2月10日

○癸亥,勸講于熙政堂。

○以李翊會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11日

○甲子,勸講于熙政堂。

2月12日

○乙丑,召見,忠淸監司沈宜臣于熙政堂,辭陛也。

○勸講于熙政堂。

2月13日

○丙寅,晝講于熙政堂。

2月14日

○丁卯,勸講于熙政堂。

2月15日

○戊辰,勸講于熙政堂。左議政洪奭周曰:「臣屢以講究字義之意,有所仰陳矣。此章中楚撻二字,果已領解否?」上曰:「果有何義耶?」奭周曰:「撻者,打也,楚者,荊木之名,以荊木爲笞而撻人也。在昔皇明太祖皇帝,嘗見道傍荊木,指示太子曰:『古者用此爲笞扑,以其能去風散血,受刑者雖觸寒,不至生病也。』太祖見一微物,能觸類體認於先聖王愛民之意,文義解釋之際,亦必於此等處,留心理會,則其爲裨益,當不淺矣。」閣臣趙寅永曰:「撻之用楚,非有荊之木也。去其荊而用其榦,此聖王欽哉惟恤之意也。」

2月16日

○己巳,勸講于熙政堂。

2月17日

○庚午,勸講于熙政堂。

2月18日

○辛未,勸講于熙政堂。

2月19日

○壬申,勸講于熙政堂。

○以金蘭淳爲刑曹判書。

2月20日

○癸酉,晝講于熙政堂。

2月21日

○甲戌,勸講于熙政堂。

2月22日

○乙亥,召見咸鏡監司洪敬謨于熙政堂,辭陛也。大王大妃敎曰:「近來各道無不凋弊。而至於本道,則南關雖稍勝,而北關甚焉,民不知有朝廷,至於不知有方伯,本以豐沛之鄕,尤爲自別,而蓋守令臧否,專係於方伯,民生休戚,亦係於守令,卿其下去,審其黜陟,以爲實心對揚,無孤此委寄之重焉。」

○勸講于熙政堂。

2月24日

○丁丑,以徐憙淳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25日

○戊寅,設慶科庭試于景福宮,文取朴來萬等十人,武取張繼燮等二百九十三人。

2月27日

○庚辰,設三日製于泮宮。

○大王大妃敎曰:「守令之不過十餘朔數十朔遞易者,雖欲治,何暇爲治乎?無論文蔭武,朔數前無端圖遞者,吏曹如或拘於顔面,草記罷黜,則當該守令,卽其地定配,吏曹堂上,自政院罷職傳旨,卽爲捧入。」

2月29日

○壬午,上御春塘臺,設武重試,取李明錫等一百九十五人,設文重試于仁政殿,取金錫淳等五人。

三月

3月1日

○甲申,大王大妃敎曰:「今初五日,卽我英宗大王大王昇遐之舊甲也。新舊愴慕之痛,益新矣。當日元陵酌獻禮,遣大臣攝行。」

○大王大妃敎曰:「是年是月,卽我正宗大王御極之周甲也。罔極之痛,於戲之思。靡所逮及。初十日華寧殿酌獻禮,遣大臣攝行。」

○以金敎喜爲吏曹參議。

3月5日

○戊子,以金煐爲禁衛大將,具信喜爲左邊捕盜大將。

○召見奉審大臣李相璜于熙政堂,元陵奉審後入來也。

3月7日

○庚寅,以李敦榮爲成均館大司成。

3月14日

○丁酉,元陵華寧殿酌獻禮時獻官以下,施賞有差,元陵大祝徐戴淳,華寧殿執禮趙在慶,大祝權溭,竝加資。

3月22日

○乙巳,召見,回還冬至三使臣于熙政堂。

3月23日

○丙午,翼宗大王胎室加封時,觀象監提調以下施賞有差,提調兼書標官申在植,京畿監司金道喜,監役兼都差使員柳基常,竝加資。

3月27日

○庚戌,召見,承旨尹聲大于熙政堂,宗廟永寧殿還安時奉審後入來也。

3月29日

○壬子,太廟增修都監都提調以下,施賞有差,提調李止淵、徐耕輔,都廳金大根、尹興圭,竝加資。

○以趙斗淳爲吏曹參議,金敎喜爲成均館大司成。

夏四月

4月1日

○癸丑,日有食之。

○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4月3日

○乙卯,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孝和殿夏享香祝。

4月4日

○丙辰,上親行魂殿夏享。

4月5日

○丁巳,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啓言:

「永平縣胎室加封之役,今旣告完,依例陞爲郡守之意,請分付銓曹。」大王大妃從之。命故縣監崔愼,加施貤贈之典,因咸鏡前道臣權敦仁所奏,廟堂覆啓而許之。愼,鍾城人也,遊宋時烈之門,承受秉執不渝,至於斃其身而不悔,如李載亨、韓夢麟,爲其私淑後進,關北性理之學,自愼始,學者咸宗之。命鍾城前參奉南大任,六品職調用,吉州士人林宗七,京職調用,兩人有經行,皆辭不赴。大王大妃敎曰:「以洪州還弊事,前後牧使,無論治與不治,或配或錮者,不得不然,而若不釐革還弊,則無所益矣。

奭周曰:

」守令之恣意犯科,虐民病公者,率多倖免,其無身犯者,往往因事勢之不得已,反被徒配矣。「

大王大妃曰:

」若此不已,則列邑守令,將無一人可以免罪者,大臣退而相議,須思善處之策可也。「

奭周曰:

」是年是月,卽我正宗大王御極之周甲也。昔我正廟,當甲辰英宗大王踐阼之舊甲,展拜眞殿,誕宣綸音,若曰:『予今日所當勉者,惟在於紹述我先大王心法,遵我先大王制度,保我先大王朝紳,安我先大王黎庶。』今殿下所當免者,又豈不在於仰述我正廟心法乎?試以昔年《春坊日記》及《政院記注》,奉考,數十年之間,未曾有一兩日不接臣隣之時,則亦可以仰想遺範矣。見今講筵之停撤,已跨一朔之久,而尋常晉對,亦從而稀闊。目下攝養之道,固不得不然,而淸燕之中,玩繹討論,初無妨於保護節宣。自今日以後,益加警惕,臺以正廟聖工爲準則,於學也則講對顧問,惟恐一日之或曠,於民也則詢訪軫察,惟恐一夫之不獲。先從此二事,念玆在玆,則其爲光於繼述之孝,豈有大於是者乎?「

上曰:」所陳出於至誠,而勉以繼述之義,敢不奉以周旋乎?「

○命華城流亡、絶戶未捧還穀七百石蕩減,因大臣復命後所奏也。

4月6日

○戊午,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金敎喜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濟完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金正喜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8日

○庚申,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以尹正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13日

○乙丑,鄭奎欽伏誅。奎欽,公州人也,出沒京鄕,憑托校院,以作僞瞞人,爲伎倆。與東學祠祠儒輩有釁,自作通文,投傳崇賢書院,其中一二句,上犯莫重,涉不道語。冒錄其所媢嫉人等姓名,爲嫁禍計,又自辱其祖,先要掩其跡。事覺,先自秋曹究覈,仍移鞫王府,以犯上不道,結案正法。

4月18日

○庚午,以趙寅永爲禮曹判書。

4月20日

○壬申,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啓言:「日前賓對,伏承慈敎,以還穀虛勘守令律名事,有爛商稟奏之命矣。《大典》《倉庫條》有曰:『虛錄守令,徒三年定配,又五年禁錮,掩置之守令,徒配勿揀赦典。』蓋虛錄云者,卽指始逋作俑之守令也,近來掩逋守令之與始逋同勘,未免有混淆之歎,自今以後,始逋則一依本律,竝施配錮,其襲謬掩置者,若無任內身犯,則只勘以徒配,著爲定制。」大王大妃敎曰:「前後守令,每每無區別,而同爲被罪,一倂禁錮,事甚悶然。今聞卿言,古法卽然,依爲之。」奭周又啓言:「妖言之禁,自來至嚴。謹稽律文,有曰:『凡造讖緯妖書、妖言及傳用惑衆者,皆斬。』而習俗好異,民志靡定,往往以妖誕不經之說,相與傳播,不知自干於大禁,好亂樂禍之徒,又從以做出凶言,以爲煽動誑惑之資。此不痛加懲禁,則難言之慮,必將無所不至,爲先以臣所奏,出擧條,頒示中外。此後如有現發者,請一依律文施行。」大王大妃敎曰:「奚啻嚴禁而已?予之平日所當絶痛者此也。依爲之。」命東萊金厚伯,不待時處死。厚伯,以船主駕海遇風,將漂到日本境,舟中有婦女三人,疑爲異國所禁,縳投水中。事發,因大臣奏讞,援《大明律》一家殺三人之文施之。

○公州東學書院,本東鶴寺也。有端宗朝六臣招魂記,使僧徒主持,後爲鄕儒輩移設爲書院。至是有鄭奎欽事,命毁院爲寺,照舊令緇衲守護。

○召對于熙政堂。

4月22日

○甲戌,晝講于熙政堂。

4月23日

○乙亥,晝講于熙政堂。

4月25日

○丁丑,勸講于熙政堂。

4月26日

○戊寅,勸講于熙政堂。

五月

5月1日

○癸未,以李止淵爲刑曹判書,金宅基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5月5日

○丁亥,以金履載爲司憲府大司憲,朴永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6日

○戊子,上詣孝和殿,行酌獻禮,是日忌辰也。執禮工曹參議洪學淵,大祝應敎李㙽,禮房承旨李魯集,竝加資。

5月7日

○己丑,召對于熙政堂。

○以申緯爲司諫院大司諫。

○別講于熙政堂。

○以洪命周爲漢城府判尹。

5月8日

○庚寅,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9日

○辛卯,召對于熙政堂。

5月10日

○壬辰,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11日

○癸巳,召對于熙政堂。

5月13日

○乙未,召對于熙政堂。

5月14日

○丙申,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16日

○戊戌,召對于熙政堂。

5月17日

○己亥,以李憲球爲吏曹參判。

5月19日

○辛丑,奎章閣啓言:「純宗大王御製正書本十冊三件,翼宗大王御製正書本六冊五件,純宗大王、翼宗大王御製合附列聖御製本十二冊七十件,及別印純宗御製八冊內下紙八件,唐紙九件,翼宗御製五冊,內下紙五件,唐紙六件,奉印以入。」敎曰:「純宗大王御製。翼宗大王御製,列聖御製合附本,奉謨堂、文獻閣五處史庫外,奎章閣、內閣玉堂藏書閣西庫,各一件奉藏,監印閣臣,各一件頒賜,繕寫校準及校正監印閣臣提學趙寅永,原任提學鄭元容,提學徐有榘,檢校直提學徐憙淳,直提學朴永元,原任直閣徐俊輔、李光文、李嘉愚、李景在、直閣李公翼、原任待敎李憲瑋、金正喜、檢校待敎趙斗淳,竝加資。

5月20日

○壬寅,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以李敦榮爲吏曹參議。

5月21日

○癸卯,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22日

○甲辰,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23日

○乙巳,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24日

○丙午,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25日

○丁未,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金銀開礦之禁,不但爲農務之妨奪而已,驅無賴之民於爭利之地,其勢必至於相聚爲盜。故國朝成憲,自來至嚴,而私設礦冶,恣意採取者,往往入聞。爲先關飭於各道道臣,使之痛禁。」大王大妃從之。大王大妃曰:「向見使臣先來狀啓,則因我國下屬之生梗,至于館所之防禁云,非但事體之傷損,貽羞甚多,若有大於是者,則責將何歸?此實非細慮,此後則須思別樣禁戢之道,更無令有似此之弊也。」

○召對于熙政堂。

○行文衡會圈。三點金逌根、趙寅永、徐有榘、鄭元容、申在植,以趙寅永爲大提學。

○以朴晦壽爲刑曹判書,李熙輔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鄭日永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5月26日

○戊申,召對于熙政堂。

六月

6月4日

○丙辰,先是,御用湯劑,以生材炒硏內入,及煎之,銀罐色變,令秋曹盤覈。有內閣隷,從藥院隷,借硏器搗硫黃川椒而去,醫屬實不知,而以其器硏內入之劑。命醫官醫吏內閣隷,減死定配,三提調罷職,仍嚴禁入直官員及掖隷輩,從內局誅求藥料之習。

6月7日

○己未,召對于熙政堂。

○大王大妃敎曰:「淑善翁主,正宗大王貴主,先大王同氣,惟一人。再昨年以後,依賴貴主之情理,尤爲懇切矣,豈意今日當此之境?慟矣奈何!遣中使護喪,致賻禮葬等節,令該曹,依例擧行。成服日,遣內侍致弔致祭,東園副器一部輸送事分付。」

6月9日

○辛酉,召見,回還進賀兼謝恩三使臣于熙政堂。

6月16日

○戊辰,召對于熙政堂。

6月18日

○庚午,上親行誕辰酌獻禮及晝茶禮于魂殿。

○以李顯英爲咸鏡北道兵馬水軍節度使。

6月19日

○辛未,以李相璜爲實錄摠裁官,李寬奎爲京畿水軍節度使兼三道統禦使喬桐府使。

6月20日

○壬申,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大王大妃曰:「向來陵幸祭駄陪去時,婢子爲祭官所止呵,始認偶然,日前陪去之飯監許,又有此事云。祭駄自有所重,則止呵實爲未安。承宣退出,以此意警飭可也。」左議政洪奭周,請捧現告拏處,大王大妃曰:「不必張大,姑爲申飭,使之後勿如是可也。」奭周曰:「大政非久當行矣。今日國勢民命之所寄,專在於字牧之任。知人之難,自古已然。而曾前屢試之人,旣有實蹟之可按,至於罷軟昏憒,全不勝任,與貪汚殘刻,無意恤民者,雖在未試之前,亦當莫掩於公議。秉銓之臣,今方登筵,更以此意,預加勉飭。」大王大妃曰:「所陳誠如予意。而前後申飭,銓官終無對揚之實效,有飭而無效,則飭將何益?予則不欲更言。第當觀之而已。」奭周曰:「自上以不欲提飭爲敎,而辭旨之截嚴,實倍於提飭。今日掌銓之臣,皆是朝家倚毗之人,而又登筵席,聞比下敎,豈敢不惕然震懼,思所以精白對揚乎?」大王大妃曰:「大殿方在沖年,國勢孤危,予於哀疚之中,不省外事,凡百施措,惟倚望廷臣而已。銓官之擇守令,非但爲民,卽爲國也。守令已試之人,臧否不難聞知,而揀選之際,未見其取捨之必當,誠極慨歎矣。」大王大妃曰:「江東前倅嚴錫履,聞有治績。亦是可用之人,而不幸身故,實爲惻然矣。」奭周曰:「倖門多岐,恩賞太頻,殆不識朝廷官爵之爲貴,此實目下弊端之最可憂歎者。而雖以武臣之雜岐陞資言之,宣薦初仕之綽有前程者,又何可不踐階級徑,躐於匪次之職乎?至於參下宣傳官之直超緋玉,尤是前所未聞。日前騎曹試射時,以參外實職陞資者,竝令勿施,此後宣薦參下官之以射技,當在論賞之科者,勿爲超資,只以陞六施行之意,請著爲定式。」大王大妃從之。

6月25日

○丁丑,都政,下批,以洪奭周爲實錄摠裁官,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尹尙圭爲司諫院大司諫,沈漢永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6月26日

○戊寅,召對于熙政堂。

6月27日

○己卯,召對于熙政堂。

6月28日

○庚辰,以金鏴爲司憲府大司憲,朴永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9日

○辛巳,行藥院入診于熙政堂,召見,下直守令。

秋七月

7月1日

○壬午,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孝和殿秋享香祝。

○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7月2日

○癸未,命前右議政朴宗薰,本兼職仍任。宗薰,前以藥院都提調,在罷散也。

7月3日

○甲申,召對于熙政堂。

7月4日

○乙酉,召對于熙政堂。

7月5日

○丙戌,以徐耕輔爲吏曹判書。

○左參贊朴周壽卒。

○全羅監司金興根,以綾州等邑民家漂頹二百九十一戶,人命渰壓死九十七名,啓。

7月8日

○己丑,以金蘭淳爲兵曹判書,金箕殷爲議政府右參贊。

7月11日

○壬辰,上詣孝和殿展謁。

7月12日

○癸巳,召對于熙政堂。

7月14日

○乙未,召對于熙政堂。

7月15日

○丙申,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7月16日

○丁酉,召對于熙政堂。

7月18日

○己亥,以張敎根爲成均館大司成。

7月20日

○辛丑,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以金弘根爲弘文館副提學。

7月21日

○壬寅,召見各道京試官都事于熙政堂。大王大妃曰:「試官都事,皆詳聽予言。昨年試官之去,曾有別飭,而終不無不美之說,以致怨歸於國家。卽今人心,雖曰危險,若無自失之端,則豈有物情咈鬱之理乎?非無嚴處之意,而傳聞不可取信,故不爲追究。今番若復如前,則無論虛實,當勘重典,將如何試取?」諸試官、都事奏曰:「當竭誠奉公。」大王大妃曰:「予今勉飭之不已,爾等各自惕念,無或踈忽,皆以至公善試可也。」

○召對于熙政堂。

7月22日

○癸卯,勸講于熙政堂。

○以李憲瑋爲弘文館副提學。

7月23日

○甲辰,勸講于熙政堂。

7月24日

○乙巳,勸講于熙政堂。

7月25日

○丙午,勸講于熙政堂。上曰:「恂恂之義何也?」閣臣徐俊輔曰:「恂恂,信實之意,而信者,存誠之謂也,實者,無僞之謂也。」上曰:「大臣陳之。」右議政朴宗薰曰:「恂恂,誠實無僞之謂也。孔子恂恂之行,不但於鄕黨爲然。而鄕黨父母所在,故必如是,則其在朝廷之上,尤當如何?一章之中,發問此恂恂二字之義,聖意至矣。」

7月26日

○丁未,勸講于熙政堂。

7月27日

○戊申,勸講于熙政堂。

7月28日

○己酉,勸講于熙政堂。

7月29日

○庚戌,勸講于熙政堂。

7月30日

○辛亥,勸講于熙政堂。

八月

8月1日

○壬子,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勸講于熙政堂。

8月2日

○癸丑,勸講于熙政堂。

8月3日

○甲寅,勸講于熙政堂。

○行館錄。五點,李東迪、權大肯、趙啓昇、鄭𪷾、李殷相、李在直、南獻中、洪說謨、徐憲淳、朴齊憲、曺雲承、兪鎭五、洪翼燮、趙雲澈、金在根、韓啓源、李晋翼、李時在、李正履、金德喜取二十人。

8月4日

○乙卯,勸講于熙政堂。

○給昌原等邑漂頹戶,恤典。

8月5日

○丙辰,勸講于熙政堂。

8月6日

○丁巳,勸講于熙政堂。

8月7日

○戊午,勸講于熙政堂。

8月8日

○己未,勸講于熙政堂。

8月9日

○庚申,上親行孝和殿誕辰酌獻禮。

○以閔泰鏞爲吏曹參議,曺鳳振爲刑曹判書。

8月10日

○辛酉,勸講于熙政堂。左議政洪奭周曰:「年前藝文館回祿之後,列聖朝實錄,所當改印。體重役鉅,尙今未遑矣。《正廟實錄》,年代尤近,見存半秩,尤不可不先卽補完。今方有開庫奉審之擧,其中當爲補印之卷,陪來于本館,待新修實錄印出時,仍爲偕印,恐不可已。」從之。

8月11日

○壬戌,勸講于熙政堂。

○行都堂錄會圈,四點,李東迪、朴心壽、鄭藎、姜時永、權大肯、趙啓昇、鄭𪷾、金穰根、李殷相、李在直、南獻中、洪說謨、徐憲淳、朴齊憲、曺雲承、兪鎭五、林基洙、李繪九、李魯確、洪翼燮、曺錫亨、趙雲澈、金在根、韓啓源、李晋翼、李時在、李源達、李正履、金德喜、朴來萬,取三十人。

8月12日

○癸亥,勸講于熙政堂。

8月13日

○甲子,勸講于熙政堂。

8月14日

○乙丑,勸講于熙政堂。

8月15日

○丙寅,勸講于熙政堂。

○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8月16日

○丁卯,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8月17日

○戊辰,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8月18日

○己巳,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8月19日

○庚午,勸講于熙政堂。

8月20日

○辛未,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今年農事,播種及時,幸有大登之望矣,五旬亢旱,百穀俱損,窮蔀之間,已有顑頷之形,接濟之策,不可不及今講究矣。」右議政朴宗薰曰:「恤民之政,固不出於蠲減賙恤之外,而多爲事勢所掣,每難如意。最所切要,亶在於守令之得人。假使艱食之民,苟無割剝之政,則視同樂歲矣。」奭周曰:「韎韋之臣,以弓馬爲事,故雖位至元戎,亦不得乘軒,蓋其職然耳。近聞堂下武倅,亦皆無難乘轎云,不勝寒心。令道臣,隨卽紏察,如法論勘。」大王大妃從之。

○晝講于熙政堂。

○以李完植爲禁衛大將。

○給慶州等邑漂頹戶,恤典。

8月21日

○壬申,勸講于熙政堂。

8月22日

○癸酉,勸講于熙政堂。

8月23日

○甲戌,勸講于熙政堂。

8月24日

○乙亥,勸講于熙政堂。

○設七夕製于泮宮。

8月25日

○丙子,勸講于熙政堂。

○召見入格儒生于熙政堂。

8月26日

○丁丑,勸講于熙政堂。

○以金胤根爲司諫院大司諫。

8月27日

○戊寅,召對于熙政堂。

8月28日

○己卯,召對于熙政堂。

○以洪穉圭爲司諫院大司諫。

8月29日

○庚辰,召對于熙政堂。

九月

9月1日

○辛巳,上親行朔祭及晝茶禮于魂殿。

○召對于熙政堂。

9月2日

○壬午,召對于熙政堂。

9月3日

○癸未,召對于熙政堂。

9月4日

○甲申,召對于熙政堂。

9月5日

○乙酉,勸講于熙政堂,講《大學》。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大王大妃曰:「年事慘凶,民之衣食,將至俱艱,誠甚悶然。農者,卽民之本,而農旣失稔,民不聊生,則轉而國受其害矣。靜究厥由,寔以予躬之忝居此座,無所猷爲,故天降災咎,以示警告。惶仄之外,愧懼交深矣。」左議政洪奭周曰:「見今君臣上下之所當孜孜講行者,惟民事爲急。凡費用之出於民力者,如非萬不得已,則一切以裁損爲主,蠲減之周恤之,惟力所及,靡不用極,而後庶可以鞏固邦本矣。」大王大妃諭兩銓曰:「年事如此,民皆將至死境,而就中守令,不各別擇差,則此便是自予手盡劉之也。每當都政,雖有申飭,而猶不免爲例談。謂此時,主上幼沖,婦女不識政事,恣爲其所欲爲,然從容之時,反而思之,則雖自己所爲之事,應亦自愧,而不知之中,得罪於天地祖宗。卽今兩銓,尤與他自別之人,雖一政事,勿謂無關係而放心循私。萬一作罪,則不但他日無歸拜先王之顔,卿輩先祖,亦何可以見之乎?」

○以鄭元容爲司憲府大司憲。

○召對于熙政堂。

9月6日

○丙戌,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9月7日

○丁亥,上御仁政殿,行秋到記,講居首洪在重,製述表居首李謙洙,竝直赴殿試。

○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9月8日

○戊子,召見入格儒生于熙政堂。

○勸講于熙政堂。

9月9日

○己丑,勸講于熙政堂。

○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召對于熙政堂。

9月10日

○庚寅,晝講于熙政堂。

9月11日

○辛卯,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9月12日

○壬辰,設九日製于泮宮。

○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9月13日

○癸巳,勸講于熙政堂。

○召見入格儒生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以朴永元爲吏曹參判,趙秉龜爲成均館大司成,尹聲大爲慶尙道觀察使。

9月14日

○甲午,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

9月15日

○乙未,月有食之。

○勸講于熙政堂。

○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9月16日

○丙申,勸講于熙政堂。

9月17日

○丁酉,勸講于熙政堂。

9月18日

○戊戌,勸講于熙政堂。

9月19日

○己亥,勸講于熙政堂。

9月20日

○庚子,朝講于熙政堂。

9月21日

○辛丑,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9月22日

○壬寅,勸講于熙政堂。

○以宋冕載爲司憲府大司憲。

○召對于熙政堂。

9月23日

○癸卯,勸講于熙政堂。

9月24日

○甲辰,勸講于熙政堂。

9月25日

○乙巳,以李光文爲刑曹判書。

9月28日

○戊申,以趙秉龜爲吏曹參議,金履載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羲瑾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根中爲成均館大司成。

冬十月

10月3日

○癸丑,上親行冬享于孝和殿。

10月5日

○乙卯,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戶曹判書李止淵啓言:「江原監司年分狀啓中,以田稅大同停退事,至登後錄矣。道臣所陳,雖出於民情之切急,而正稅法意至重,該監司韓益相,請罷職。」從之。左議政洪奭周,箚請仍任,又從之。

○以李鼎臣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嘉愚爲弘文館副提學。

10月6日

○丙辰,勸講于熙政堂。

10月7日

○丁巳,勸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10月8日

○戊午,勸講于熙政堂。

10月9日

○己未,勸講于熙政堂。

○以鄭元容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10日

○庚申,以權敦仁爲漢城府判尹。

○晝講于熙政堂。

10月11日

○辛酉,勸講于熙政堂。

○大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文仁,王大妃殿上尊號孝裕,尊崇也。

○純宗大王廟庭配享臣,賓廳會圈,九點,領議政李時秀、金載瓚,右議政金履喬,吏曹判書趙得永。

10月12日

○壬戌,勸講于熙政堂。

○以洪鍾遠爲吏曹參議,沈能岳爲議政府左參贊,宋冕載爲右參贊。

10月13日

○癸亥,勸講于熙政堂。

10月14日

○甲子,勸講于熙政堂。

10月15日

○乙丑,上親行望祭及晝茶禮于魂殿。

○勸講于熙政堂。

10月16日

○丙寅,召見三使臣于熙政堂。〈冬至正使申在植,副使李魯集,書狀官趙啓昇。〉辭陛也。

○勸講于熙政堂。

10月17日

○丁卯,上御熙政堂,召見慶尙監司尹聲大。大王大妃曰:「卿之謹愼廉約,朝家之洞燭。而本道物衆地大,俗厚儲豐,足可恃於緩急矣,今不如古,轉益凋殘,連値荐歉,生靈饑寒,將塡溝壑,晝宵洞屬,食息不甘。以卿東道已試之績,固不待加勉也。本道綿凶,比他道尤甚,大同木,特許折半代錢,以紓民力之一分,須體此意,撫摩存恤,俾無南顧之憂焉。九重雖深,亦有入聞之道,惕念對揚可也。」

○勸講于熙政堂。

10月18日

○戊辰,勸講于熙政堂。

○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19日

○己巳,勸講于熙政堂。

10月20日

○庚午,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錦伯以道內虛結癸巳以後査隱之六千餘結,疏請還給矣。此結,卽搜剔於奸吏囊橐中者,旣査之後,復議闊狹,事體寧容如是?而第其列邑擧行,多失本意,白地之徵,專歸小民。況今湖西歉荒,猶患常賦,道臣所謂一路人心離合之機,非過實也。臣謂白徵之結,不復徵稅,允爲懷保之先務。」大王大妃曰:「民情之遑急者,雖爲難愼,依此爲之可也。」

○晝講于熙政堂。

10月21日

○辛未,勸講于熙政堂。

○以李相璜爲祔廟都監都提調,金逌根、李止淵、趙寅永、金學淳爲提調。

10月22日

○壬申,雨而雷。

○大王大妃減膳,上亦如之,下敎求言。

○勸講于熙政堂。

10月23日

○癸酉,勸講于熙政堂。

10月24日

○甲戌,勸講于熙政堂。

○大王大妃敎曰:「日前旣有大臣筵奏,而日寒甚緊,輕囚勿爲滯囚,卽速決放事,分付。」

10月25日

○乙亥,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10月26日

○丙子,勸講于熙政堂。

10月29日

○己卯,竄崇陵別檢李晩奎、參奉宋欽俊,以一時空齋也。

十一月

11月1日

○庚辰,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11月7日

○丙戌,大王大妃敎曰:「北路歉形,近年中似爲最甚,冬節及春窮,民情遑急,景狀如目見矣。本道所納蔘布,許令代錢,而其中折半用於賑資。端川當年條貢銀,一體劃給,進上鹿茸,折半停捧,一竝補於賑資。」

11月8日

○丁亥,以金正喜爲成均館大司成,韓應浩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11月10日

○己丑,上親行朝上食于魂殿。

11月11日

○庚寅,上親行朝上食晝茶禮于魂殿。

11月12日

○辛卯,上親行朝上食晝茶禮,及夕上食于魂殿。

11月13日

○壬辰,上親行祥祭及別茶禮于魂殿。

11月14日

○癸巳,上御熙政堂,召見時原任大臣領敦寧時原任閣臣,大王大妃敎曰:「兩朝御眞,當爲奉安而見今璿源殿,未有空室,事當增建矣。第念此非國初所有之事,國祚期以萬年,以無窮之情理,世世增建,則與宗廟,未有異矣。以此時痛冤之情,理雖不忍爲之語,而欲自今番爲始,璿源殿不復增建,此言何如?欲聞卿等之所見矣。奉朝賀南公轍曰:」今日簾帷之前,仰承此敎,斯實出於爲萬世深遠之思矣。慈念之及此卓越,前古逈出尋常。臣等欽歎贊頌之不暇,豈有他議耶?今玆下詢,若書諸史牒,亦必有光矣。「諸大臣齊聲力贊。又敎曰:」卿等所奏歸一。予之初見則兩廟御眞,欲爲奉安於華寧殿矣,更思之,華寧殿則有祭享矣,一殿之內,無以異同。景慕宮、望廟樓,奉安正廟御容矣,兩朝御眞四本一體奉安,又四本,奉安於景祐宮齋室,則先朝平日聖孝,可爲一分仰慰之道,以此爲定則何如?「公轍等,又力贊之。

○山陵守侍陵官魂殿享官以下,宗戚執事施賞有差,享官興完君、是應,廣州留守朴岐壽加資。

11月15日

○甲午,上親行別茶禮于魂殿。

11月16日

○乙未,召對于熙政堂。

11月17日

○丙申,召對于熙政堂。

○給巨濟府渰戶,恤典。

11月18日

○丁酉,召對于熙政堂。

11月19日

○戊戌,以金炳朝爲吏曹參判。

11月20日

○己亥,朝講于熙政堂,講《論語》。

11月21日

○庚子,大王大妃敎曰:「大殿《大學》畢講矣,慶幸莫過於此。予心嘉悅,何以形喩乎?前後侍講之大小官僚處施賞,以示喜意。」

○召對于熙政堂。

○以宋啓榦爲司憲府大司憲。

11月22日

○辛丑,勸講于熙政堂。

11月23日

○壬寅,勸講于熙政堂。

11月24日

○癸卯,勸講于熙政堂。

11月25日

○甲辰,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臣竊有區區私懇,亦有關於朝家事體者。恩賞之典,在所愼惜,爵秩名器,尤不宜濫。今番宗戚賞典,臣之從子祐喆,猥被陞敍之恩,渠已濫叨,準職例當陞通政之階矣,渠之年紀,今纔爲二十四歲。特賜體諒,快許還收。」大王大妃曰:「所奏固當而且好矣。左相家謹愼謙約之風,嘗所欽歎,而又有此言,實是公私之美事,其爲成美之地。陞敍則特爲還收,賞典則不可已者,自內當下豹皮一令矣。須以此意,傳布於祐喆也。」

11月26日

○乙巳,勸講于熙政堂。

11月27日

○丙午,勸講于熙政堂。

11月28日

○丁未,勸講于熙政堂。

11月29日

○戊申,勸講于熙政堂。

11月30日

○己酉,勸講于熙政堂。

十二月

12月1日

○庚戌,上親行別茶禮于魂殿。

○勸講于熙政堂。

○給平海郡燒戶,恤典。

○給薄衣軍及流丐,恤典。

12月2日

○辛亥,勸講于熙政堂。

12月3日

○壬子,勸講于熙政堂。

12月4日

○癸丑,勸講于熙政堂。

12月5日

○甲寅,勸講于熙政堂。

12月6日

○乙卯,給寧海等邑燒戶,恤典。

12月12日

○辛酉,行祈雪祭。

○設推鞫于義禁府,罪人南膺中原情。

12月14日

○癸亥,備局啓言:「今年嶠農,未免全歉,當設公賑者,至爲三十四邑鎭之多,民勢切急,可以想見。本道請劃各穀八萬石,與空名帖五百張,竝許準施。」允之。

12月17日

○丙寅,差下祔廟都監提調鄭元容。

12月18日

○丁卯,上御熙政堂,召見鞫廳諸大臣及禁堂三司諸臣。

12月19日

○戊辰,金吾以大逆不道罪人南公彦,軍器寺前路,不待時凌遲處死,啓。

12月21日

○庚午,大王大妃敎曰:「設鞫幾日,端緖可謂得乎不得乎?逐日會坐而旋罷,雖謂之好箇消遣法可也,推案旣入,姑罷,傳敎未下而各歸私次者,古法本自如此乎?鞫情嚴秘何如,而各司下隷,充滿於堂上堂下云,委官以下,苟有一分嚴畏忌憚之心,寧至此境?如許國體,如許紀綱,豈意生坐而見之乎?此意政院知悉。」

12月23日

○壬申,鞫南膺中、慶中處死,賞告變人千璣英爲五衛將。膺中族䣊,皆閥閱也,性巧慝,嗜騙人財産,醞逆謀,出沒京外,爲詿誤計,事覺知不免,逃入東萊倭館,投書做窮凶不道說,圖挑兩國釁,館倭不信之,捉給我人。至是鞫之,與慶中承服,公彦其徒伍也,鞫庭亂言,尤窮凶,幷孥戮之。膺中首級,命懸示倭館,仍撰出別書契,傳給館守倭,以示其重約信敦交好之意。

12月24日

○癸酉,夜,召見鞫廳諸大臣禁堂于熙政堂,請對也。

12月25日

○甲戌,都政。下批以金鏴爲司憲府大司憲,南履懋爲司諫院大司諫。

○大司憲金鏴疏略曰:「臣伏聞日昨鞫坐,一大臣,以賊囚亂招,力主請覈之論,至有求對之擧。雖未知其意之何居,而蓋其囚招凶言,前後叚落,卽是一串,則今之所謂言根,卽前供之凶言也。若曰此招,足以疑似,則何至於多日拖過?若曰此招,都是謊譫,則又何至於深夜求對乎?遽欲盤覈則彦凶鞫庭之肆發,膺賊倭館之誣言,皆可以悉究,如急書告變之例耶?且伏聞前席慈敎,屢加質問,蓋欲得其實而處之也。其在直道無隱之義,固當剖析仰奏,而反作褎如樣子,至以未聞於僚相,禁堂質言仰奏云,苟如是,則參鞫本意,果是何事,求對初心,終何不言?臣於是,未敢謂大臣此論,無所爲而發也。伏願仰稟東朝,亟降處分。」批曰:「大臣昨日事,豈有他意於此獄?卿言太甚矣。」

12月26日

○乙亥,上御熙政堂,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召對于熙政堂。

12月28日

○丁丑,三司合啓,請左議政洪奭周,削奪官爵,門外黜送,賜批從之。

12月29日

○戊寅,上親行別茶禮于魂殿。

○京兆獻民數,五部及八道都元戶,一百五十五萬九千六百五十一戶,男三百二十七萬二千六百二十六口,女三百二十六萬五千五百八十一口,濟州三邑都元戶,一萬五千七百六十戶,男三萬五千九百五十三口,女三萬九千一百六十七口。

○是歲,嶺南關東北,饑。

〈憲宗經文緯武明仁哲孝大王實錄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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