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伯公是个可爱的人。他的可爱由于互相关联的两点:他热心交友,舍己从人;朋友托给他的事,他都当作自己的事那样给办理;他永远不怕多受累。因为这个,他的经验所以比一般人的都丰富,他有许多可听的故事。大家爱他的忠诚,也爱他的故事。找他帮忙也好,找他闲谈也好,他总是使人满意的。
对于青岛的樱花,我久已听人讲究过;既然今年有看着的机会,一定不去未免显着自己太别扭;虽然我经验过的对风景名胜和类似樱花这路玩艺的失望使我并不十分热心。太阳刚给嫩树叶油上一层绿银光,我就动身向公园走去,心里说:早点走,省得把看花的精神移到看人上去。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树下应景而设的果摊茶桌,还都没摆好呢,差不多除了几位在那儿打扫甘蔗渣子、橘皮和昨天游客们所遗下的一切七零八碎的清道夫,就只有我自己。我在那条樱花路上来回蹓跶,远观近玩的细细的看了一番樱花。
樱花说不上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它艳丽不如桃花,玲珑不如海棠,清素不如梨花,简直没有什么香味。它的好处在乎“盛”:每一丛有十多朵,每一枝有许多丛;再加上一株挨着一株,看过去是一团团的白雪,微染着朝阳在雪上映出的一点浅粉。来一阵微风,樱树没有海棠那样的轻动多姿,而是整团的雪全体摆动;隔着松墙看过去,不见树身,只见一片雪海轻移,倒还不错。设若有下判断的必要,我只能说樱花的好处是使人痛快,它多、它白、它亮,它使人觉得春忽然发了疯,若是以一朵或一株而论,我简直不能给它六十分以上。
无论怎说吧,我算是看过了樱花。不算冤,可也不想再看,就带着这点心情我由花径中往回走,朝阳射着我的背。走到了梅花路的路头,我疑惑我的眼是有了毛病:迎面来的是宋伯公!这个忙人会有工夫来看樱花!
不是他是谁呢,他从远远的就“嘿喽”,一直“嘿喽”到握着我的手。他的脸朝着太阳,亮得和春光一样。“嘿喽,嘿喽,”他想不起说什么,只就着舌头的便利又补上这么两下。
“你也来看花?”我笑着问。
“可就是,我也来看花!”他松了我的手。
“算了吧,跟我回家溜溜舌头去好不好?”我愿意听他瞎扯,所以不管他怎样热心看花了。
“总得看一下,大老远来的;看一眼,我跟你回家,有工夫;今天我们的头儿逛劳山去,我也放了自己一天的假。”他的眼向樱花那边望了望,表示非去看看不可的样子。我只好陪他再走一遭了。他的看花法和我的大不相同了。在他的眼中,每棵树都像人似的,有历史,有个性,还有名字:“看那棵‘小歪脖’,今年也长了本事;嘿!看这位‘老太太’,居然大卖力气;去年,去年,她才开了,哼,二十来朵花吧!嘿喽!”他立在一棵细高的樱树前面:“‘小旗杆’,这不行呀,净往云彩里钻,不别枝子!不行,我不看电线杆子,告诉你!”然后他转向我来:“去年,它就这么细高,今年还这样,没办法!”
“它们都是你的朋友?”我笑了。
宋伯公也笑了:“哼,那边的那一片,几时栽的,哪棵是补种的,我都知道。”
看一下!他看了一点多钟!我不明白他怎么会对这些树感到这样的兴趣。连树干上抹着的白灰,他都得摸一摸,有一片话。诚然,他讲说什么都有趣;可是我对树木本身既没他那样的热诚,所以他的话也就打不到我的心里去。我希望他说些别的。我也看出来,假如我不把他拉走,他是满可以把我说得变成一棵树,一声不出的听他说个三天五天的。
我把他硬扯到家中来。我允许给他打酒买菜;他接收了我的贿赂。他忘了樱花,可是我并想不起一定的事儿来说。瞎扯了半天,我提到孟智辰来。他马上接了过去:“提起孟智辰来,那天你见他的经过如何?”
我并不很认识这个孟先生——或者应说孟秘书长——我前几天见过他一面,还是由宋伯公介绍的。我不是要见孟先生,而是必须见孟秘书长;我有件非秘书长不办的事情。“我见着了他,”我说,“跟你告诉我的一点也不差:四棱子脑袋;牙和眼睛老预备着发笑唯恐笑晚了;脸上的神气明明宣布着:我什么也记不住,只能陪你笑一笑。”“是不是?”宋伯公有点得意他形容人的本事。“可是,对那件事他怎么说?”
“他,他没办法。”
“什么?又没办法?这小子又要升官了!”宋伯公咬上嘴唇,像是想着点什么。
“没办法就又要升官了?”我有点惊异。
“你看,我这儿不是想哪吗?”
我不敢再紧问了,他要说一件事就要说完全了,我必须忍耐的等他想。虽然我的惊异使我想马上问他许多问题,可是我不敢开口;“凭他那个神气,怎能当上秘书长?”这句最先来到嘴边上的,我也咽下去。
我忍耐的等着他,好像避雨的时候渴望黑云裂开一点那样。不久——虽然我觉得仿佛很久——他的眼球里透出点笑光来,我知道他是预备好了。
“哼!”他出了声:“够写篇小说的!”
“说吧,下午请你看电影!”
“值得看三次电影的,真的!”宋伯公知道他所有的故事的价值:“你知道,孟秘书长是我大学里的同学?一点不瞎吹!同系同班,真正的同学。那时候,他就是个重要人物:学生会的会长呀,作各种代表呀,都是他。”
“这家伙有两下子?”我问。
“有两下子?连半下子也没有!”
“因为——”
“因为他连半下子没有,所以大家得举他。明白了吧?”“大家争会长争得不可开交,”我猜想着:“所以让给他作,是不是?”
宋伯公点了点头:“人家孟先生的本事是凡事无办法,因而也就没主张与意见,最好作会长,或作菩萨。”“学问许不错?”没有办事能力的人往往有会读书的聪明,我想。
“学问?哈哈!我和他都在英文系里,人家孟先生直到毕业不晓得莎士比亚是谁。可是他毕了业,因为无论是主任、教授、讲师,都觉得应当,应当,让他毕业。不让他毕业,他们觉得对不起人。人家老孟四年的工夫,没在讲堂上发过问。哪怕教员是条驴呢,他也对着书本发愣,一声不出。教员当然也不问他;即使偶尔问到他,他会把牙露出来,把眼珠收起去,那么一笑。这是天字第一号的好学生,当然得毕业。既准他毕业,大家就得帮助他作卷子,所以他的试卷很不错,因为是教员们给作的。自然,卷子里还有错儿,那可不是教员们作的不好,是被老孟抄错了;他老觉得m和n是可以通用的,所以把name写成mane,在他,一点也不算出奇。把这些错儿应扣的分数减去,他实得平均分数八十五分,文学士。来碗茶……
“毕业后,同班的先后都找到了事;前些年大学毕业生找事还不像现在这么难。老孟没事。有几个热心教育的同学办了个中学,那时候办中学是可以发财的。他们听说老孟没事,很想拉拔他一把儿,虽然准知道他不行;同学到底是同学,谁也不肯看着他闲起来。他们约上了他。叫他作什么呢,可是?教书,他教不了;训育,他管不住学生;体育,他不会,他顶好作校长。于是他作了校长。他一点不晓得大家为什么让他作校长,可是他也不骄傲,他天生来的是馒首幌子——馒头铺门口放着的那个大馒头,大,体面,木头作的,上着点白漆。
“一来二去不是,同学们看出来这位校长太没用了,可是他既不骄傲,又没主张,生生的把他撵了,似乎不大好意思。于是大家给他运动了个官立中学的校长。这位馒头幌子笑着搬了家。这时候,他结了婚,他的夫人是自幼定下的。她家中很有钱,兄弟们中有两位在西洋留学的。她可是并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很看得起她的丈夫。结婚不久,他在校长的椅子上坐不牢了;学校里发生了风潮,他没办法。正在这个时候,他的内兄由西洋回来,得了博士;回来就作了教育部的秘书。老孟一点主意没有,可也并不着急:倒慌了教育局局长——那时候还不叫教育局;管它叫什么呢——这玩艺,免老孟的职简直是和教育部秘书开火;不免职吧,事情办不下去。局长想出条好道,去请示部秘书好了。秘书新由外国回来,还没完全把西洋忘掉,‘局长看着办吧。不过,派他去考查教育也好。’局长鞠躬而退;不几天,老孟换了西装,由馒头改成了面包。临走的时候,他的内兄嘱咐他:不必调查教育,安心的念二年书倒是好办法,我可以给你办官费。再来碗热的……
“二年无话,赶老孟回到国来,博士内兄已是大学校长。校长把他安置在历史系,教授。孟教授还是不骄傲,老实不客气的告诉系主任:东洋史,他不熟;西洋史,他知道一点;中国史,他没念过。系主任给了他两门最容易的功课,老孟还是教不了。到了学年终,系主任该从新选过——那时候的主任是由教授们选举的——大家一商议,校长的妹夫既是教不了任何功课,顶好是作主任;主任只须教一门功课就行了。老孟作了系主任,一点也不骄傲,可是挺喜欢自己能少教一门功课,笑着向大家说:我就是得少教功课。好像他一点别的毛病没有,而最适宜当主任似的。有一回我到他家里吃饭,孟夫人指着脸子说他:‘我哥哥也留过学,你也留过学,怎么哥哥会作大校长,你怎就不会?’老孟低着头对自己笑了一下:‘哼,我作主任合适!’我差点没别死,我不敢笑出来。后来,他的内兄校长升了部长,他作了编译局局长。叫他作司长吧,他看不懂公事;叫他作秘书吧,他不会写;叫他作编辑委员吧,他不会编也不会译,况且职位也太低。他天生来的该作局长,既不须编,也无须译,又不用天天办公。‘哼,我就是作局长合适!’这家伙仿佛很有自知之明似的。可是,我俩是不错的朋友,我不能说我佩服他,也不能说讨厌他。他几乎是一种灵感,一种哲理的化身。每逢当他升官,或是我自己在事业上失败,我必找他去谈一谈。他使我对于成功或失败都感觉到淡漠,使我心中平静。由他身上,我明白了我们的时代——没办法就是办法的时代。一个人无须为他的时代着急,也无须为个人着急,他只须天真的没办法,自然会在波浪上浮着,而相信:‘哼,我浮着最合适。’这并不是我的生命哲学,不过是由老孟看出来这么点道理,这个道理使我每逢遇到失败而不去着急。再来碗茶!”
他喝着茶,我问了句:“这个人没什么坏心眼?”“没有,坏心眼多少需要一些聪明;茶不错,越焖越香!”宋伯公看着手里的茶碗。“在这个年月,凡要成功的必须掏坏;现在的经济制度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制度。掏了坏,成了功;可不见就站得住。三摇两摆,还得栽下来;没有保险的事儿。我说老孟是一种灵感,我的意思就是他有种天才,或是直觉,他无须用坏心眼而能在波浪上浮着,而且浮得很长久。认识了他便认识了保身之道。他没计划,没志愿,他只觉得合适,谁也没法子治他。成功的会再失败;老孟只有成功,无为而治。”
“可是他有位好内兄?”我问了一句。
“一点不错;可是你有那么位内兄,或我有那么位内兄,照样的失败。你,我,不会觉得什么都正合适。不太自傲,便太自贱;不是想露一手儿,便是想故意的藏起一招儿,这便必出毛病。人家老孟自然,糊涂得像条骆驼,可是老那么魁梧壮实,一声不出,能在沙漠里慢慢溜达一个星期!他不去找缝子钻,社会上自然给他预备好缝子,要不怎么他老预备着发笑呢。他觉得合适。你看,现在人家是秘书长;作秘书得有本事,他没有;作总长也得有本事,而且不愿用个有本事的秘书长;老孟正合适。他见客,他作代表,他没意见,他没的可泄露,他老笑着,他有四棱脑袋,种种样样他都合适。没人看得起他,因而也没人忌恨他;没人敢不尊敬他,因为他作什么都合适,而且越作地位越高。学问,志愿,天才,性格,都足以限制个人事业的发展,老孟都没有。要得着一切的须先失去一切,就是老孟。这个人的前途不可限量。我看将来的总统是给他预备着的。你爱信不信!”
“他连一点脾气都没有?”
“没有,纯粹顺着自然。你看,那天我找他去,正赶上孟太太又和他吵呢。我一进门,他笑脸相迎的:‘哼,你来得正好,太太也不怎么又炸了。’一点不动感情。我把他约出去洗澡,喝!他那件小褂,多么黑先不用提,破的就像个地板擦子。‘哼,太太老不给做新的吗。’这只是陈述,并没有不满意的意思。我请他洗了澡,吃了饭,他都觉得好:‘这澡堂子多舒服呀!这饭多好吃呀!’他想不起给钱,他觉得被请合适。他想不起抓外钱,可是他的太太替他收下‘礼物’,他也很高兴:‘多进俩钱也不错!’你看,他歪打正着,正合乎这个时代的心理——礼物送给太太,而后老爷替礼物说话。他以自己的糊涂给别人的聪明开了一条路。他觉得合适,别人也觉得合适。他好像是个神秘派的诗人,默默中抓住种种现象下的一致的真理。他抓到——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自古以来中国人的最高的生命理想。”
“先喝一盅吧?”我让他。
他好像没听见。“这像篇小说不?”
“不大像,主角没有强烈的性格!”我假充懂得文学似的。“下午的电影大概要吹?”他笑了笑。“再看看樱花去也好。”
“准请看电影,”我给他斟上一盅酒。“孟先生今年多大?”“比我——想想看——比我大好几岁呢。大概有四十八九吧。干吗?呕,我明白了,你怕他不够作总统的年纪?再过几年,五十多岁,正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