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任内经管钱粮四柱文册式。
掌印知县某人。自某年某月某日到任止。至某年某月某日离任。
署印官同。
旧管
前官某。交存在库某年条银若干。
某年某项银若干。
新收
某年某月。
徵收某年条银若干。
某年某项米若干。
凡由单额徵者。俱称条银。其不入额徵者。或漕折。或白折。或漕截。或渔课。或匠班。或税契。或当税。或牙税。或杂税。另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