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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章句

礼记章句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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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仪  少,诗照反。

此篇记少事长、贱事贵之礼。朱子所谓小学之支流余裔也。与《曲礼》《内则》相为出入,间有互见者。凡四十五章。

闻始见君子者辞曰:“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不得阶主。 见,贤遍反,下同。“闻名”之“闻”,亡运反。

“闻”,记者述其所传闻之辞。“君子”,有齿爵之称。“固”,诚也。“闻名”,犹言通名。“阶”,上进之意。“主”,主人也。称“将命”者,以己卑少,不敢自进于主人也。

敌者,曰:“某固愿见。”

“敌者”,齿爵相当也。得以阶主,不称将命者矣。

罕见曰“闻名”,亟见曰“朝夕”,瞽曰“闻名”。 闻,亡运反。亟,去吏反。

“罕见”,久离而复相见也。“亟”,数也。于尊者称闻名;敌者称见,其阶主与否,亦因其等。瞽则虽敌亦称闻名,以目无见,辞不虚也。

適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適公卿之丧,则曰“听役于司徒”。

“適有丧”,谓吊也。“比”者,比次年力,供丧事也。童子不能任事,听使令也。“司徒”,有大丧,则率众庶、属六引而治其政令。《周礼》无家司徒,公卿之有司徒,春秋以降之僭也。吊而称“比”“役”者,哀不虚致,必有事也。

君将適他,臣如致金玉货贝于君,则曰“致马资于有司”;敌者,曰“赠从者”。 从,疾用反。

“適他”,谓朝会。“货”,帛布。“贝”,海中介虫;古者以其甲为货,今云南人犹然。“马资”,谓刍秣之费。“敌者”,卿大夫之自相赠也。

臣致襚于君,则曰“致废衣于贾人”。敌者,曰“襚”。亲者兄弟不以襚进。 贾,居讶反。

“废”之为言置也,犹尊之有废尊,谓委致于地,不以即陈也。“贾人”,玉府之属吏,主知物贾;凡献金玉文织货贿者,玉府受而藏之。物微不敢当玉府之藏,称其属吏也。“亲者兄弟”,谓大功以上。“进”,执以将命也。亲者之襚,自以即陈,至亲无文,不将命也。

臣为君丧,纳货贝于君,则曰“纳甸于有司”。 为,于伪反。

“纳货贝”者,赙也。“甸”,田也;谓纳其采邑之田赋也。

右第一章。此章皆记将命之辞,盖少而习之,以为终身之节。

赠马入庙门。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

知死者“赗”,陈车马以送葬也。知生者“赙”;“赙”,助也;助主人之丧用也。“庙门”,祖庙大门。殡朝于祖而赗马入陈,为行饰也。赙之马币,非为死者,不入陈也。“大白”,革路所建之旗。“兵车”,革路也。诸侯之葬,诸路皆驾,邻国得以赗焉。然兵车非容之盛者,虽赗亦不入庙,惟金路、玉路、象路则入。革路不入,则木路亦可知矣。

赙者既致命,坐委之,摈者举之,主人无亲受也。

谓赙币也。“委”,置于地也。“举”,受而藏之也。主人哀戚不在货财,故宾不亲授,主不亲受。

右第二章。此章记赗赙之节,盖因上章而次及之。

受立,授立,不坐。性之直者,则有之矣。

“受立、授立”,谓尊者方立而己与授受也。“坐”,跪也。“不坐”者,重烦尊者俯也。生质曰“性”。“直者”,谓龟胸不能俯者。“有之”,谓或坐。盖受授虽不坐,犹必俯躬承奉,惟形直不能俯者则嫌于奡岸,虽坐可矣。

右第三章。

始入而辞,曰“辞矣”。即席,曰“可矣”。

摈者辞也,使宾主均齐中节,无参差也。

排阖说屦于户内者,一人而已矣;有尊长在,则否。 说,他活反。长,丁丈反。

“排阖”,开户扇向壁为隐蔽,以说屦也。众宾皆敌,犹必有长,故一人说屦于户内,示有所尊,余皆说于堂下。若先有尊长在室,则皆说于外,无二尊也。

右第四章。

问品味,曰:“子亟食于某乎?”问道艺,曰:“子习于某乎?子善于某乎?” 亟,去吏反。

“亟”,数也。数食之则嗜可知,不斥言嗜,嫌从欲也。“道”者,教之纲;“艺”,六艺也。道言“习”,道不易善也。艺言“善”,必善而后谓之艺也。不以能否为问,嫌量其短。

右第五章。

不疑在躬。

“疑”,质问也。君子内省而察言观色,不以己之品诣为疑而问之,嫌要誉也。

不度民械。 度,徒洛反。

“民”,人也。“械”,器物也。不揣度人资生之器物而计其贫富,嫌于忮求也。

不愿于大家。

“愿”,歆羡。“大家”,富室也。不乐道大家而歆羡之,所贵者德尔。

不訾重器。 訾,将此反。

“訾”,毁议。“重器”,宗庙之器也。人之所世守而以奉先,虽不精好,不当訾也。四者皆慎言之要。

右第六章。

泛埽曰埽。埽席前曰拚。拚席不以鬣。执箕膺擖。 泛,孚范反。“曰埽”之“埽”,苏老反。余,先到反。拚,方向反。捞,与涉反。

“泛埽”,遍埽一室也。“拚”与“粪”通,除也。“鬣”,帚芒簇出如马鬣。席前但以帚脊拂去余食,不使鬣端尘垢污席也。“膺”,胸也。“擖”,箕舌也。执箕捐尘,以舌内向,不使或触宾长。

右第七章。

不贰问。

“问”,卜筮也。“贰”者,杂以二事则渎神矣。

问卜筮,曰:“义与?志与?”义则可问,志则否。 与,以诸反。

“问卜筮”,太卜问来卜筮者也。“可问”,为之卜筮也。事或有须密者不能直告,当质其为义为志,若非义之志而不可显言,则其为逆慝可知,不为之问,以折奸且远害也。

右第八章。

尊长于己逾等,不敢问其年。 长,丁丈反。

“尊”,以爵言;“长”,以分言。非其等者,虽少不齿。问年,则嫌于齿之也。

燕见不将命。

亟见者一将命而止,后此则为“燕见”,将问道业,不敢为宾。

遇于道,见则面,不请所之。 见,贤遍反。

“见”,谓尊长见之。趋前相觌曰“面”。不见己则不面,恐烦应接。“不请所之”者,尊长所事,非所敢与也。

丧俟事,不犆吊。 犆,与特反。

随尊长而至丧者之家,不敢为宾。

侍坐,弗使不执琴瑟。不画地。手无容。不翣也。 画,胡麦反。俗,读胡化反者,非。

“使”,命之鼓琴瑟也。“画地”,有所称说而指画也。“容”,张拱也。不拱者,以俟指使扶掖也。“翣”,扇也。

寝,则坐而将命。

尊长或有疾而寝,将命必坐以俯就之。

侍射则约矢,侍投则拥矢。胜则洗而以请,客亦如之。不角,不擢马。

凡射,二人为耦,先倚矢于楅,二人更相让拾取矢。“约矢”者,不拾取,待尊长取四矢竟,而后己总取之也。“投”,投壶也。“拥矢”者,尊长委矢于地,更取而投之,己则总四矢拥握以俟投也。“胜”,谓己胜也。凡射与投,不胜者自取觯立饮,今与尊长为耦而己胜,不敢令其自饮,洗爵以请,若行觞然。“客”云者,谓非乡射、大射,因燕而以射娱宾也,亦洗以请,尊宾也。角,觥也;所以示罚。尊长不胜,爵而不角,不敢施罚也。“马”者,投壶之算。投壶之礼,宾主各为朋,每耦胜则立一马,三马而成胜,遂行庆爵。若一朋得二马,一朋得一马,则擢取一马者之马归二马者,以成三马。卑少者与先生为耦,己朋虽得二马,不敢擢取先生之马以受庆也。

右第九章。

执君之乘车则坐。

“执”,总握六辔,顿马而不行也。“乘车”,别于兵车之称。凡御者必立,今以君未升车,驻车而俟,故坐而执辔,不敢迫君升也。

仆者右带剑,负良绥,申之面,拖诸幦。以散绥升。执辔然后步。

“仆”,御也。“右带剑”者,凡带剑于左,便右抽之;御者居中,君在左,故右带以避君也。“良绥”,君所执以升车者。“负”者,举而加诸左肩。“申之面”者,绕右腋出于前也。“幦”,覆笭席也。“拖诸幦”者,委绪余于幦,便授君也。“散绥”,御所执者,谓初升时。“步”,行也。御者既升,执策分辔行车马五步以调马,乃驻而待君升也。

右第十章。

请见不请退。

召而至,事竟则请退。若请见而更请退,则进止皆自由矣。

朝廷曰退。燕游曰归。师役曰罢。 朝,直遥反。

朝廷以近君为荣,入为进,出为“退”。燕游乐不可极,以家为主,返为“归”也。师役不得已之事,以休罢为幸,“罢”者,心力皆释之辞。君子之于言无所苟也盖如此。

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运笏、泽剑首、还屦、问日之早莫,虽请退可也。 运,似宣反。莫,漠故反。

“运”,转弄之也。“泽”,摩拭之也。“剑首”,剑柄端环。“可也”云者,谓虽请见,不妨请退也。

右第十一章。此章总记见君及尊长而退之通礼。

事君者量而后入,不入而后量。凡乞假于人、为人从事者亦然。然,故上无怨而下远罪也。 为,于伪反。远,于怨反。

“量而后入”,不轻仕也。“入而后量”,则菲薄其君而吝于忠矣。“乞”,求也。“假”,借也。量其许而后往也。“为人从事”,任人之事,不既任而量其不足与行,持两端也。“上”,谓己居人上,所乞假从事或己之卑幼也。“下”,谓事君而为臣。

右第十二章。

不窥密。不旁狎。不道旧故。不戏色。 道,徒到反。

“密”,谓僻处密语及所藏书疏也。“旁狎”者,对宾长而与侍坐者相狎昵也。“道”,说也。“旧故”,往事也。称说昔所经历以形今之不然,人所不信,徒取憎厌也。“戏色”,戏见于色,戏之虐者也。戒此四者以与人交,然后人敬而悦之。

右第十三章。

为人臣下者,有谏而无讪,有亡而无疾。颂而无谄,谏而无骄。怠则张而相之,废则扫而更之,谓之社稷之役。 相,息亮反。更,古行反。

“下”,谓属吏。“讪”,背讥也。“亡”,去也。“疾”,怨也。巧言以颂曰“谄”。气矜以谏曰“骄”。君心荒惰曰“怠”。“张”者,劝令勤敏。“相”,助也。法度圮坏曰“废”。“扫”,去弊也。“更”,兴利也。安君以安社稷而非为容悦,则为社稷役而非为君役也。

右第十四章。

毋拔来,毋报往。 拔,蒲拔反。报,芳遇反。

“拔”“报”,皆急疾之意。“来”,犹就也。“往”,犹去也。君子之与人交,慎于始而不轻绝之,不疾为向背也。

毋渎神。

“渎”,犹辱也。祭其所当祭而以时,则不烦辱矣。

毋循枉。

“循”,由也。循义以行,不枉道以速获也。

毋测未至。

未至之事,听理势之所自至,君子尽其常而先觉,不以私意测度之。

士依于德,游于艺。工依于法,游于说。

“艺”,所以广其德;“说”,所以精其法也。非是,不以之乱其恒业。

毋訾衣服成器。毋身质言语。

服器己成而訾毁之,不及事而徒损也。“质”,证也。闻言而不遽为传说,可免于质矣。庄子曰:“传其常情,无传其溢言,则几乎全。”意亦近此。

右第十五章。此章所言皆浅近之事,而能慎乎此,则亦修身之切务,学者不可以其易而忽之也。

言语之美,穆穆皇皇。朝 廷之美,济济翔翔。祭祀之美,齐齐皇皇。车马之美,匪匪翼翼。鸾和之美,肃肃雍雍。 济,子礼反。匪与 同,芳微反。

“言语”,辞命也。“穆穆”,旨意深远。“皇皇”,辞气昌大也。“济济”,出入均齐。“翔翔”,容止各得貌。“齐齐”,整肃。“皇皇”,敏也。“车马”,谓戎车。“美”,御之善也。“匪匪”,行不止貌。“翼翼”,轻捷貌。“鸾和”,谓乘车行有节则鸾和之声调。“肃肃”,清也。“雍雍”,和也。

右第十六章。

问国君之子长幼。长,则曰“能从社稷之事矣”;幼,则曰“能御”“未能御”。问大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从乐人之事矣”;幼,则曰“能正于乐人”“未能正于乐人”。问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耕矣”;幼,则曰“能负薪”“未能负薪”。 长,丁丈反。

此与《曲礼》所记小异,皆使者对客之辞也。“未能”,其尤幼者也。“御”,侍也;谓侍君也。“乐人”,大司乐,教国子也。“从事”,艺已成而可试于用也。“正”,就正。初入学也。

右第十七章。

执玉、执龟 不趋,堂上不趋,城上不趋。 ,楚革反。

城上趋则惑众。

武车不式,介者不拜。

“武车”,兵车。介胄之士,肃揖而已。

右第十八章。

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为尸坐则不手拜,肃拜;为丧主则不手拜。 虽,本惟字之误。

“吉事”,《周礼》所谓“吉拜”也,拜而后稽颡谓之“吉拜”。齐衰不杖期以下拜宾则然,以别于三年服之凶拜也。异于男子者,男子顿首而后稽颡也。“肃拜”,若今揖然,低头下手而不及地。妇人以肃拜为正,惟于疏丧而拜君赐则然。“为尸”,为祖姑之尸也。“手拜”,《周礼》所谓“空首”,拜而头至手也。妇人以手拜为重,尸道尊,故但肃拜。“为丧主”,为主妇也。“不手拜”者,稽颡而后拜,其拜也,亦顿首而不空首,哀至无容也。

葛绖而麻带。

妇人卒哭之后,易首绖以葛,而要不变。妇人重要,有除无变。

右第十九章。按此章记妇人之礼而系之《少仪》者。妇人行礼,亦男子为之诏相,学礼者所当习也。

取俎进俎,不坐。

“取俎”者,俎陈于阼阶西,取而执之以升也。“进俎”,设于席前也。设俎在降神之先,未接神,不虚敬也。

右第二十章。

执虚如执盈,入虚如有人。

“执虚”,虚器也。“入虚”,虚室也。诚悫端慎之心,尽于己而不因于物,乃学者存心主敬之要也。

右第二十一章。

凡祭于室中,堂上无跣,燕则有之。

“室中”,馈食之事。“堂上”,朝践之事。“跣”,脱屦也。屦贱不升于堂,故升堂则跣。祭者将事奔走,务于敬敏,不可以跣,故虽升堂入室,不脱屦也。惟燕礼献酬毕,留宾饮酒,则脱屦升席。曰“有之”者,谓如献酬时亦无跣也。

右第二十二章。

未尝,不食新。

“尝”,荐新于寝庙也。人子之心不忍先亲也。

右第二十三章。

仆于君子,君子升,下则授绥,始乘则式,君子下行,然后还立。 还,似宣反。

“君子”,兼君卿大夫而言,非仆者之敌也。“升、下”,或升或下也。“授”者,以手持而引之也。仆升在君子之先,故始乘必式,以敬俟之;下在君子之后,待君子之步行然后下还向外,待君子去远乃驱车而退。

乘贰车则式,佐车则否。贰车者,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 “乘贰”之“乘”,如字。余,绳证反。

朝祀之副车曰“贰”,戎猎之副车曰“佐”,凡副车皆令人摄乘之。兵车不式,故乘佐车不式也。其式者,以非己所得乘,必恭敬以明有奉也。《周礼》:“贰车公九乘,侯伯七,子男五。”此言“七”者,举其中而言之。“上大夫”者,天子之卿;“下大夫”者,天子之大夫。凡贰车皆如其命数,卿当六乘,大夫当四乘,此言“五”言“三”,旧说以为殷制,盖降杀以两之义也。

有贰车者之乘马服车,不齿。观君子之衣服、服剑、乘马,弗贾。 贾,居讶反。

“有贰车者”,谓大夫以上尊者也。“乘马服车”,谓其马方服车时也。“服剑”,所佩剑也。“弗贾”者,不敢评其良楛。

右第二十四章。

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若献人,则陈酒执修以将命,亦曰:“乘壶酒,束脩,一犬。” 乘,绳证反。

“乘”,四也。犬贱不升堂,故陈酒执脯,而将命必举其全也。凡献赐物多而所执者一,皆放此。独言此者,盖古以此三者为馈赠之恒仪而通用之。

其以鼎肉,则执以将命。其禽加于一双,则执一双以将命,委其余。犬则执 。守犬田犬则授摈者,既受乃问犬名。牛则执纼,马则执靮,皆右之,臣则左之。 守,舒救反。

“鼎肉”,牲体已解可升于鼎者。“委”,置堂下也。“犬名”,守田之犬为之名,以便嗾使。“纼”,牵牛绳。“靮”,马缰也。“臣”,俘虏。“左之”者,空右手以防制之。

车则说绥,执以将命。甲若有以前之,则执以将命;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胄。 说,他活反。奉,扶陇反。

“说”,解也。“前之”,谓以他物轻易持者先甲也。“袒”,褪露也。“櫜”胄櫜。

器则执盖。弓则以左手屈 执拊。剑则启椟,盖袭之,加夫 与剑焉。 拊,扶雨反。夫,防无反。

器之有盖者必重,故执盖将命,便其轻也。“ ”,弓衣。“屈 ”者,褪露其半,屈于拊际。“拊”与“弣”同,把也。左握拊,右执未露之箫,献凶器者逆执之,远奸贼也。“椟”,剑匣。“袭之”者,反盖于椟下也。“夫”,语助词。“ ”,剑衣。“与”,犹于也。以衣覆剑,亦慎凶器也。

笏、书、修、苞苴、弓、茵、席、枕、几、颖杖、琴、瑟、戈有刃者,椟策龠,其执之皆尚左手。 苴,子余反。

“修”,脯修。“苞苴”,编束菅苇以裹鱼肉也。“茵”,褥也。“颖”, 也。“颖杖”,杖下有 者。“戈有刃”者,别于殳之无刃之辞。“椟”,箧也。“策”,以两薄木旁夹之也。“ ”,以圆竹筒韬之也。自“笏”以下十二物,或用椟,或用策,或用 ,护之以示珍重。戈则慎凶器也。“尚左手”者,左手在前向客,示非己用也。

刀,却刃授颖。削,授拊。凡有刺刃者,以授人,则辟刃。 刺,七迹反。辟,必亦反。

“却”,向后也。颖,刀环。削,书刀。“拊”,柄也。“辟”,退也。退刃于后,不以向人,远凶害也。

右第二十五章。

乘兵车,出先刃,入后刃。

出以致武于外,入不以刃向国,远惊忌也。

军尚左,卒尚右。

军之将尊,司一军之进退,以吉礼处之而尚左,正尊卑也。卒之长卑,听命效死,尚右,用凶礼也。

右第二十六章。

宾客主恭。祭祀主敬。丧事主哀。会同主诩。军旅思险。隐情以虞。

互相为敬曰“恭”。专致其恭曰“敬”。“诩”,张也,盛也;张国威而盛容仪也。“思险”者,以败为虑,则不可得而败矣。“隐”,秘也。“虞”,度也。内度进止,秘而不泄,敌不得而窥也。

右第二十七章。

燕侍食于君子,则先饭而后已。毋放饭,毋流歠。小饭而亟之,数噍,毋为口容。 饭,扶晚反。亟,去吏反。数,所角反。噍与嚼同,才笑反。

“燕侍食”,侍君子燕居之食也。“先饭后已”,以劝食也。“小”,少也。“亟”,数也。“小饭亟噍”,防哕噎,便问答也。“口容”者,畜饭颊间,弄颐而噍也。

客自彻,辞焉则止。

客卑少则自彻。然辞则可止,不虚主惠也。

客爵居左,其饭居右。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右。 僎,踪伦反。

“客爵”,酬爵也,所以优宾,宾不举则奠于荐之左。饮,献爵及举觯也。“居右”者,便于举也。“僎”,卿大夫来观礼者。介,僎之献酬及宾酢主人之爵俱居右者,以饮故也。此言“僎”者,以乡饮酒言之,然举一爵而凡为献酢酬者,皆放此。

羞濡鱼者进尾,冬右腴,夏右鳍,祭 。 ,荒乌反。

此常燕食设鱼之礼。“羞”,亦进也。“濡”,鲜烹和汁也。“进”,前也;谓向客也。不以首向客,避憎怜也。“腴”,腹肉。“鳍”,脊也。冬肥在腴,夏肥在鳍,右之,便先食也。“ ”,腹肉可擗大脔者,干鱼则必割擗登俎,故不言“进”与“右”也。

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于左。 齐,才细反。

“齐”,调和成味,所谓羹齐、饮齐、食齐也。进之者,右手握持之,左手捧而居之于掌,以致慎也。

赞币自左,诏辞自右。

“赞”,助也。摈者助主人受币而入,则由主人之左旋而主人在左矣。“诏辞”,传命而出,则由主人之右,主人固在左。吉礼以左为尊。

右第二十八章。

酌尸之仆,如君之仆,其在车则左执辔,右受爵,祭左右軓范,乃饮。 軓,扶泛反。字从車从凡。佫本作軌者,误。

“酌仆”者,车将行犯 ,酌以授仆,使祭而饮也。“軓”,车前横木。“范”字衍文,盖传书者注軓音于下,后人相沿误以为经文。君之尸,迎之以路车,故礼与君同。

右第二十九章。

凡羞有俎者,则于俎内祭。

“羞”,谓所进食也。俎长,实之不盈,故于其端祭。豆笾之属,则祭之于外间。

右第三十章。

君子不食圂腴。 圂与豢同,胡惯反。

“圂”,谷食之兽,犬豕是也。“腴”,腹下肉。肉以附骨者为贵;腴贱,不登君子之俎。

右第三十一章。

小子走而不趋,举爵则坐祭立饮。

长者趋则己走,以敏为敬也。或赐之爵,坐祭以习礼,立饮以昭敬。

右第三十二章。

凡洗必盥。

“洗”,洗爵。“盥”,盥手。先自洁,然后能洁物。

右第三十三章。

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 离,力知反。提,都礼反。

谓祭肺。“离”,割断也。“提”,至也。“心”,中央也。虽割绝之,犹留中央少许不断,手绝以祭。

右第三十四章。

凡羞有湆者,不以齐。 齐,才细反。

“羞”,肴也。“湆”,汁;“齐”,醢酱也。有湆则已调和,更纳醢酱中染之,则濡污其齐矣。

右第三十五章。

为君子择葱薤,则绝其本末。 为,于伪反。绝,子悦反。

“葱薤”,辛菜;古人盖生啖之如果茹,今北方人犹然。“择”,拣而进之也。“本”,根须也,“末”,叶端也;皆不中食,恐劳尊者更自绝,故绝之以进。

羞首者,进喙、祭耳。

“进”,向客也。“进喙”者,远杀处。耳易绝,故以祭。

右第三十六章。

尊者以酌者之左为上尊。

“尊者”,设尊也。“酌者之左”,于尊为右。“上尊”,玄酒也。如乡饮酒尊南向,酌者北面,则上尊在西是已。惟君面尊。尊东西列,酌者西面则玄酒在南。酒之向主乎酌,故以酌者之左为尚,且右便有事而左为虚位,故次尊在右,便于酌也。

尊壶者面其鼻。

“尊壶”,谓以壶为尊也。君燕则有方壶以酌大夫,圆壶以酌士。“鼻”,旁纽也;以鼻识其面,则向背明矣。

右第三十七章。

饮酒者、 者、醮者,有折俎不坐。

“饮酒”,非公燕而私相酌也。“ ”,沐已而饮也。“醮”,酌始冠者也。“折俎”,或杀、或干肉、折骨体以为俎,礼之盛者也。饮酒、 、醮,不备献酬,皆无折俎,则坐而卒爵。惟人君饮、 及冠而杀者三加时或设。礼既盛,则虽无酬酢,必坐祭而立饮也。

未步爵,不尝羞。

“步”,行也;谓献酬毕脱屦升坐,行无算爵也。献酬之际,设折俎以致敬。祭之哜之而不食,无算爵行乃荐庶羞以致爱,始食之,不亵人之敬而不虚其爱也。

右第三十八章。

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麋鹿为菹,野豕为轩,皆聂而不切。麇为辟鸡,兔为宛脾,皆聂而切之。切葱若薤,实之醯以柔之。 轩,许健反。辟,必益反。

“腥”,生肉也。“聂”,薄切之为片,所谓藿叶切也。“切”,更加细切也。《内则》:鱼亦为菹。按鱼易断,不待更切,当从《内则》。

右第三十九章。

其有折俎者,取祭;反之,不坐。燔亦如之,尸则坐。

折俎有祭肺,绝其末以祭而哜其本,哜已,反之于俎。反必兴者,重盛礼,敬答主人也。“燔”,炙肉,亚献所荐也,礼亦重,故亦如祭肺。三献从以肝,则杀其礼矣。尸反俎不兴,尸尊也。

右第四十章。

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为罔。

“名”,升数多寡、染色浅深、制度差等之名。君子之服躬者,必信诸其心,无微之或苟也。

右第四十一章。

其未有烛而后至者,则以在者告。道瞽亦然。 道,徒到反。

“其”,犹如也。“道”,相也。

凡饮酒,为献主者执烛抱燋,客作而辞,然后以授人。 燋,侧角反。

“饮酒”,燕礼毕而行无算爵也。主人谓之“献主”者,包君燕臣而言,宰为献主也。“燋”,未 烛,所以继者也。

执烛,不让,不辞,不歌。

“辞”,相问答也。执烛者须壹于所事,谨焰烬之灼坠。

右第四十二章。

洗盥执食饮者勿气,有问焉则辟咡而对。 辟,毗义反。

“洗盥”,谓为尊者沃水洗爵盥手也。“勿气”,屏口气也。“辟咡”,侧口不向洗匜食器也。

右第四十三章。

为人祭,曰致福。为己祭而致膳于君子,曰“膳”。祔练,曰“告”。 为,于伪反。

皆致胙辞也。“为人祭”,摄主祭也。“致福”者,致主人之神惠。己祭不敢言福,备膳羞而已。“祔练”,凶事,不言福,惟告成事。

凡膳,告于君子,主人展之,以授使者于阼阶之南,南面再拜稽首送,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其礼:大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犆豕则以豕左肩五个。 使,疏吏反。大,他盖反。少,诗照反。臑,奴报反。犆,与特同。

“膳”,吉祭肉。“告”,祔练祭肉。“展”,省视。“阼阶南”者,下阶而拜于堂下也。“臂”,肩下骨。“臑”,臂下近蹄骨。“折”,割折之,由肩至膈斫为九段而不殊绝。用“左”者,右以祭也。羊、豕不言臂臑,文略耳。此大夫、士致胙于君,而有“大牢”者,大夫虞用大牢也。

右第四十四章。

国家靡敝,则车不雕几,甲不组縢,食器不刻镂,君子不履丝屦,马不常秣。 靡,忙皮反。几,渠希反。

“靡”,谓财物縻散。“敝”,谓人民凋敝。“雕”,画也。“几”,当附缠处疏刻为沂鄂也。“縢”,缘也。“组縢”,以组缘饰之也。“镂刻”,令通透也。“不履丝屦”,冬皮夏葛,以丧礼处之也。君子救贫以俭,小人救贫以贪。

右第四十五章。

《礼记章句》卷十七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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