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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章句

礼记章句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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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特牲

此篇杂记五礼之大端而著其义理之所主,其所发明,皆即《礼器》所云“时、顺、体、宜、称”之五义,疑盖《礼器》之下篇也。其间或有与上篇复出者,则记者各有所授,以互相为征耳。凡二十章。

郊特牲,而社稷大牢。天子适诸侯,诸侯膳用犊;诸侯适天子,天子赐之礼大牢;贵诚之义也。故天子牲孕弗食也,祭帝弗用也。 大,他盖反。

“礼”,饔饩也。“诚”者,专悫无文之谓。“天子牲”,谓诸侯所奉膳也。“孕”,已生犊者。

大路繁缨一就,先路三就,次路五就。 繁,薄官反。

“大路”“先路”“次路”,旧说殷之三等路,故就数与《周礼》异,尊者弥质,卑者弥文也。

郊血,大飨腥,三献 ,一献孰,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

“不飨味”,言不以味为飨。“气”者,焄蒿之生气。“臭”者,膻香之烈。“血”“腥”,初杀未久,则生气犹有存者,而臭亦保其自然。“ ”“孰”则生气尽,臭亦变,惟致味而已。

诸侯为宾,灌用郁鬯,灌用臭也。大飨尚腶修而已矣。

“为宾”,朝于天子而礼之也。上公再灌,侯、伯、子男一灌。“大飨”,天子飨来朝之诸侯。“腶修”,捶治肉脯,加姜桂,以为荐豆。“尚”者,先设于筵前,后乃设余馔。此亦大礼不尚味之义。

右第一章。此章兼言宾祭之礼。

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焉。三献之介,君专席而酢焉,此降尊以就卑也。 重,直龙反。

“大飨”,诸侯相朝而主君飨之也。“君”,谓主君。宾酌主人曰“酢”,“酢焉”,谓受酢也。“三献”,来聘之大夫,飨之三献。其介,士也。燕则宾为苟敬,介为宾。“专”,单也。诸侯之席三重,两君相献酢,其体敌,主人得伸其贵;士介本单席,主君降席而受酢,所以尊宾,不以贵临之。

右第二章。此章言宾礼。

飨、禘有乐,而食、尝无乐,阴阳之义也。 食,祥吏反。禘,盖“禴”字之误,以灼反,下同。

“飨”,具礼以饮觐聘之宾客。“禴”,殷之春祭。“食”,以食食宾,其礼存者有《公食大夫礼》。“尝”,秋祭。五谷初登,以食为重,宾则飨有乐而食无乐,祭则禴有乐而尝无乐。尝之无乐,熊氏以为殷礼也。

凡饮养阳气也,凡食养阴气也。 食,如字。

“凡”者,兼事人事神而言。飨、禴主饮;食、尝主食。酒醴为五谷清刚迅疾之化,助生阳气;肉谷滋益荣理,充牣阴质。方书云“阳不足补之以气,阴不足补之以味”,盖此义也。

故春禘而秋尝。

因气之盛而修其养道也。

春飨孤子,秋食耆老,其义一也。

“孤子”,气之稚也,养以饮而举于春。“耆老”,形之衰也,养以食而举于秋。其义与飨、禴、尝、食通也。此上三节,反复以明阴阳之义。

而食、尝无乐。

五字衍文。

饮养阳气也故有乐,食养阴气也故无声。凡声,阳也。

声乐之道,动而伸出,虚而致和,皆阳之用也。养称其理,斯养道纯而礼有秩也。

右第三章。此章兼言宾祭之礼。

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笾豆之实,水土之品也。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旦明之义也。 旦,当从后章作“神”,古篆文“旦”“神”二字相近,转写之误。

杂见十六、十七二章。盖错简而重出者也。“旦”,当以后章作“神”。古篆文“旦”“神”二字相近,转写之讹。

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卒爵而乐阕,孔子屡叹之。 易,以豉反。卒,子律反。

此亦谓飨礼用乐之节也。“易”,和也。迎宾而献酢,以将敬而用乐焉,则和易与敬并行矣。“爵”,献酢之爵。“阕”,一节终也。自宾入门始奏《肆夏》,至献宾、宾祭、啐酒、告旨而乐恰一终,宾酢主君,主君拜受而《肆夏》又作,至主君卒爵而乐恰再终,礼之度,乐之数,不疾不徐,终始恰合,故夫子屡叹其善。

奠酬而工升歌,发德也。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

“奠酬”,献毕举奠酬而旅,于时礼将终而以乐继之也。“升歌”,工升堂上以瑟和歌也。“德”,惠也,发施恩惠以乐宾也。“匏”,笙。“竹”,管也。“下”,堂下。“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谓间歌及合乐也。“贵人声”者,晋人所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渐近自然也。此明奠酬待旅而歌乐作,所以行和惠而养敬于有余也。

乐由阳来者也,礼由阴作者也,阴阳和而万物得。

乐以发情而和,其德阳;礼以敛形而肃,其德阴。乐因天地自然之声以感其性情,故谓之“来”;礼待志气之动而后行,故谓之“作”。“得”,谓各得其理也。礼乐交动,阴阳合一,志气调洽,温肃相资,君子所以治万物而皆得其理者,其道备于此矣。

右第四章。此章言宾礼用乐之义。

旅币无方,所以别土地之宜而节远迩之期也。 别,必列反。

此言诸侯之享贡于天子者也。“旅”,陈也。“无方”者,不为一定之数也。土地之产各有所宜,其产丰者其币厚,远近之觐见,疏数不等,其来数者其币轻,故国异制也。

龟为前列,先知也。以钟次之,以和居参之也。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任德也。 任,旧本作“往”,孔氏云:北,本作“任”,今从之。

“居参”,谓居其间而相参也。按《礼器》:龟、钟、璧为一列,盖参居龟璧之间也。“任”,犹尚也。尚德,故加玉于帛上。

右第五章。此章言宾礼。

庭燎之百,由齐桓公始也。

“庭燎”,设燎于庭,以待诸侯入见而早至者。天子旅见诸侯,故设百燎。齐桓公霸诸侯,朝之者众,僭旅见焉,亦僭设之。

大夫之奏《肆夏》也,由赵文子始也;大夫而飨君,非礼也。 “大夫而飨”以下八字,旧在此章之末,今定之于此。

诸侯相朝而大飨,宾入则奏《肆夏》。赵武专政,主盟中国,诸侯朝晋,往见于其家,武飨之,遂僭用金奏。礼不得飨,则亦无由干其乐矣。

朝觐大夫之私觌,非礼也。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不敢私觌,所以致敬也。而 庭实私觌,何为乎诸侯之 庭?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贰君也。 朝,直遥反。使,色吏反。“何为”之“为”,于伪反。

“朝觐大夫”,大夫从君朝于邻国者。“私觌”,以束锦乘马献主君也。奉使而聘则私觌,所以申结信好也,从君则不敢。君专两君之敬而己私得行,是嫌贰于君矣。

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由三桓始也。

逼君无礼,成乎篡弑之萌,天子不能正,诸侯自杀之,义所许矣。三桓,谓公子牙及庆父。

天子无客礼,莫敢为主焉。君适其臣,升自阼阶,不敢有其室也。

“无客礼”者,不授馆,舍于其祖庙,无介,膳而不飨。“君”,谓国君。“适其臣”者,吊丧问疾。

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

“下堂”,谓迎之升阶也。夷王,名燮,武王七世孙,厉王父。天子之失,诸侯、大夫僭之由也。

诸侯之宫县,而祭以白牡,击玉磬,朱干设锡、冕而舞《大武》,乘大路,诸侯之僭礼也。 县,胡涓反。

“宫县”,四面县如宫,诸侯轩县,阙其前也。诸侯宗庙之牛不纯。“白牡”,殷牲。僭用纯牛,嫌同于周,窃附于宋也。“玉磬”,《书》所谓“鸣球”也,诸侯石磬。“干”,盾也。“朱干”,以丹涂之。“设锡”,谓涂金饰朱干之脊,《大武》之始,总干山立者所执也。“冕”,舞人之服。“大路”,殷天子郊祀之路,亦窃宋礼也。此言诸侯僭郊禘而用天子之礼乐,盖指鲁也。

台门而旅树,反坫,绣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礼也。

“旅”,道也。“树”,屏也;谓建屏于门以蔽行道也,大夫蔽以帘。“反坫”者,反爵之坫。张揖曰“反坫谓之序”,谓于东西砌为坫基,内乡阶上,为屋覆之,置丰其中以盛献酢,饮毕而反之虚爵,两君相飨则然。大夫相燕则就篚于阼阶之侧而反爵,堂无坫,不设丰也。“绣黼”,绣之于裳也。大夫玄冕,服一章,裳刺黻而已,加黼,僭希冕也。“中衣”,祭服之里衣。“丹朱”,以赤色缯为中衣领缘,大夫以青。

故天子微,诸侯僭;大夫强,诸侯胁。于此相贵以等,相觌以货,相赂以利,而天下之礼乱矣。

“微”,自卑弱也。“胁”,见迫制也。“于此”,犹言由此。“相贵以等”者,诸侯、大夫不用王命,互相援立推戴也。“觌”,见也。“货”者,币“贿”。诸侯不贡于王而致贡于大国,甚则献及私门也。“赂”,贿而有求也。“利”者,输之土地,助之甲兵,篡弑者以免讨,弱小者以求庇也。“天下之礼”,谓君臣上下之大经。总结上文而言上失下僭祸乱之由也。

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而公庙之设于私家,非礼也。由三桓始也。

鲁立文王庙,故三家因立桓公、僖公之庙,礼乐自此僭矣。此节当在“不敢贰君也”之下,盖错简。

右第六章。此章言宾祭之礼,而著僭者之非。

天子存二代之后,犹尊贤也。尊贤不过二代。

“存”,谓使修事守而郊禘也。前王之贤德及于民未远,犹当尊之。二代以上,德泽远矣,虽封其裔,不得用天子之礼也。

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

“寓公”失国,亡在他国,禄养而不臣,优之也。寓公之子仕于新国为大夫,即以受命有家者为祖,不继寓公之统,大夫不得僭祖诸侯也。

右第七章。此章申明诸侯不得窃附杞、宋而郊禘与大夫不得庙祀诸侯,以终上章之意。

君之南乡,答阳之义也。臣之北面,答君也。 乡,许亮反。

“君”,兼天子、诸侯而言。“答”,对也。“南”,离明之位,人君继明以照四方,承阳施也。人臣心乎君,故惟君是乡。卿大夫以答君为义,不得南乡以临陪臣。

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辟君也。 辟,毗义反。

国无二统,尊于一也。

大夫有献弗亲,君有赐不面拜,为君之答己也。 为,于伪反。

“弗亲”,使人致之。“君”,谓国君。“不面拜”,拜于门外,小臣以告也。亲献而拜,君必答其拜,重烦君也。因此见诸侯于其臣拜必答,不得上同天子。若陪臣于大夫则亲献面拜,不避答己,分愈降矣。

右第八章。此章言宾礼上下之等,亦承上二章而广其意也。

乡人 ,孔子朝服立于阼,存室神也 。 ,式羊反。朝,直遥反。

“ ”,傩也。“存”,依也。“室神”,祖祢五祀之神。此盖礼之当然,时人所忽而夫子行之也。

右第九章。此章亦祭礼之小者。

孔子曰:“射之以乐也,何以听?何以射?”

“乐”,以乐为射节也。“何以”,诘辞。听而射,两不失节,非气壹志通以浃洽于礼者不能也。盖人心之灵虚而一,而天下之事理赜而不相为通,无适乃一,一乃敬,敬则无适而无不适矣。故所恶于言一者,为其执一也,执一而吾心泛用曲当之大用废矣。先王于射而节之以乐,合内外以行典礼,通耳目之蔽而会之以心,以尽夫殊涂百致之大用,所以牖人心而体天德者至为深切,故夫子诘学者,使自省而得之。

孔子曰:“士使之射,不能则辞以疾,县弧之义也。” 县,胡涓反。

“使射”,作之耦也。以疾辞,可一而不可再,则愧愤以自强于学矣。“县弧”,始生之礼,明男子所有事也。

右第十章。此章言乡大射之礼,盖嘉礼也。

孔子曰:“三日齐,一日用之,犹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 齐,侧皆反。居,居之反。

“伐鼓”,以警执事,然亦用乐之事,适以荧听而荡志。“何居”,怪而诘之之辞。

孔子曰:“绎之于库门内,祊之于东方,朝市之于西方,失之矣。” 朝,如字,陟遥反。市,盖“事”字之误。

“绎”“祊”,一祭也;求神之始,奠而祝祭曰“祊”,事尸曰“绎”。绎礼求神于庙门外之西室而事尸于堂,室以西为尊,堂以户牖间南面为上,库门在庙门外之南,今事尸于库门内而枋于庙门之东室,非其所矣。“朝事”,正祭朝践之事,尸席堂上户牖间,而席之于西阶,皆失其常尊也。齐而伐鼓,绎祭、朝事之失所,皆当时行礼之不称者,故杂引夫子之言以正之。

右第十一章。此章言祭礼。

社祭土而主阴气也,君南 句 ,乡于北墉下,答阴之义也。 乡,许亮反。

“土”,地之质也。五行皆地质之成,独言“土”者,其最著者也。“主”者,神无方无时,而以义类求之为适从也。“主阴气”者,于夏至阴生之时乡北求之也。“君南”者,君位于南而北面也。“墉”,墙也。凡神之席皆于西南而社于北墉下,阴之位也。“答”,对也。

日用甲,用日之始也。

《月令》所谓“元日”也。

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薄社北牖,使阴明也。 大,他盖反。丧,息浪反。

天子自立社曰“王社”,为天下立社曰“大社”。凡社,皆筑墉为 而无屋,举大社以该之耳。地天通而后生物之功成,故使受天阳焉。丧国之社立于庙屏,《白虎通》所谓“诚社”也。《公羊传》曰:“掩其上,柴其下。”“薄”与“亳”通。殷都毫,“毫社”,周所立丧国之社也。有室屋则有户牖,使受阴明,不得受阳明。

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家主中霤,而国主社,示本也。

道以启化,化斯神,故道者所以神也。万物皆载而财用备,民资以养也。“法”者,物之则也。日月以照临之,寒暑以节宣之,民所取则,以知时而辨方也。法以正德,父道也。财以厚生,母道也。父道尊而母道亲。尊天,故惟天子而后敢祭天;亲地,故天子达于庶人皆得祭地。尊者统于一,亲者众所亲也。“教民”,谓自为社而令民立之也。“美”,厚也。“中霤”,亦土神也。“本”,谓载于土而取财,生之本也。

惟为社事单出里,惟为社田国人毕作,惟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 乘,绳证反。共,九容反。盛,是征反。

此言民所立社也。大夫以下,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曰“置社”。“为”,祭也。“事”,谓共其薪汲奔走之役也。“单”,尽也。“出里”,谓因里而计,家出一人也。“田”,猎禽以共祭也。“国人毕作”者,祭社有常期,凡置社皆以其日祭,故举国同时而田也。十六井曰“丘”。“乘”,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之地也。粢盛之实,按丘乘户数使各有所出,人得少致其诚也。人养于地,“本”也;生于地,“始”也。君子不夺人之所亲,故皆使得反报之。

右第十二章。此章言祀社之义,亦祭礼也。其曰“尊天而亲地”,则郊以答天,社以报地,礼之等杀明矣。汉儒创为北郊之说,与南郊并崇,而分地祇与社为两祀,以逆天地自然之礼,世主不察而从之,由是尊亲之统乱,宠阴以亢阳,而酿女主夷狄之祸,以流毒于天下。使衷于三礼以为之裁定,则邪说淫行庶几为衰息乎。

季春出火,为焚也。 为,于伪反。

“季春”,周正建寅之月。“出火”,令民举野烧也。“焚”,焚莱也。古者田有一易再易,其受易而间之田谓之莱。莱长蓬蒿,故当耕之岁则焚之。建寅之月,农事方始,出火焚莱,莱焚而车卒可以驰趋,禽兽无所逃匿矣。

然后简其车赋而历其卒伍,而君亲誓省以习军旅。左之右之,坐之起之,以观其习变也。而流示之禽,而盐诸利,以观其不犯命也。求服其志,不贪其得,故以战则克,以祭则受福。 卒,子律反。省,旧本作“社”,郑氏曰:“社”或作“省”,今从之。监,以赡反。

此《周礼》所谓“教茇舍,遂以搜”也。盖建寅之月焚莱而建卯之月乃搜也。“简”,选也。“车赋”者,车甲出自丘乘之赋也。“历”,序而比数之也。百人为“卒”,五人为“伍”,谓步卒。“誓”,戒也。司徒戒于陈前而君临之,省阅其技能也。“左”“右”,旁击也。“坐”,伏也。“起”,作而击也。“习”,熟于法也。“变”,善趋便也。“流示”,谓禽来无方,示以随机而获也。“盐”,与“艳”通,羡也。合围而禽奔,人可有获,动其歆羡之心则争取无制,而誓命之曰“无干车,无自后射”,故于逐禽之时观其违命与否,使之虽趋利而不敢干令也。“服”,习也。“志”,所事也。教其左右坐起以习战阵,所谓“服其志”也。大禽公之,小禽私之,君不贪民之得,而又禁民之犯命争禽者,以戢民之贪也。事治而和,法明而不为利动,故战胜而祭受福也。“祭”,谓得禽以为干豆。此言春搜之礼而夏苗、秋狝、冬狩,皆可通矣。

右第十三章。此章言军礼。

天子适四方,先柴。

“适四方”,谓巡狩方岳。“先柴”者,祭告天已,乃觐群后也。此亦祭天之事,故于此言之。

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

“长日”者,自冬至以后日渐长也。“至”,犹来也,谓长日自极南而返也。“大”,广也。天体无方,欲报之而不知所乡。“日”者,阳之精,天之用也;故“主日”而就其渐返乡之时南乡而迎祭之,庶几于天无不可通。

兆于南郊,就阳位也。扫地而祭,于其质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

“兆”,为域也;即所谓“圜丘”也。“郊”,近郊。“扫地”,不为坛也。天之至尊,不可以增高示崇,因见成之丘而已。“天地之性”,自然以为德,尊用“陶”,爵用“匏”,皆不假雕琢以效其自然。

于郊,故谓之郊。牲用骍,尚赤也。用犊,贵诚也。

郊于郊,别于祭地之于国中;地有分守,天道旷远也。“骍”,黄赤色;今黄牛色带赤者。“尚赤”,周道也。“诚”者,敬之至,不以丰大为美。

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

武王受命始郊之日正当长至而日榦为辛,故后代因之。辛或在至后,卜月内三辛而用之。

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

卜而后行事,敬之至也。卜不从,则免牲而不郊。“受命”,告于祖而后卜。“作”,灼也。“尊”者,禀命;“亲”者,谋也。不敢以大礼自专,尊亲其祖考也。

卜之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受教谏之义也。献命库门之内,戒百官也。大庙之命,戒百姓也。 大,他盖反。

“卜之日”,卜而从,则即以是日戒也。“泽”,泽宫,所谓“辟雍”也;择士与祭于此。王就听誓,示己亦在选择之中也。“献命”,有司班序助祭者之职事,进于王以命之也。“库门之内”,当庙门外右,内朝也。“百姓”,王同姓之臣。上下同戒,敬之至也。戒已,王乃还,齐于路寝之室。

祭之日,王皮弁以听祭报,示民严上也。

“报”,告也。小宗伯告时于王,王乃自次趋诣祭所。“皮弁”,朝服,不敢早服盛服也。“严”,惮也。天者,王之所尊上。

丧者不哭,不敢凶服。泛扫反道,乡为田烛,弗命而民听上。 泛,孚鉴反。反,孚袁反。

此谓斋齐三日之中也。“泛”,遍也。“反”,平也。治王所由至郊之道也。“田烛”,举烛陇首,以待王夙行也。王严于上,百官严于下,庶民莫敢不听,不待禁令而自率旧章也。

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乘素车,贵其质也。旂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 有,于救反。

“衮”,九章服,取象于《乾》之用九也。十二为“天数”者,天有十二次也。“素车”,殷路也。旗之下垂小幅曰“旒”,字本作“斿”。“明天道”,谓昭著天上常道,使人得事之也。按《周礼》:王大裘冕无旒,以祀上帝。又云:“玉路以祀。”又云:“日月为常,交龙为旂”,“王建大常,诸侯建旂”。此记皆不同者,杂说殷礼也。盖孔子尝斟酌三代,欲垂为一代之法,门弟子述之,而记礼者用之尔。

帝牛不吉,以为稷牛。帝牛必在涤三月,稷牛惟具,所以别事天神与人鬼也。

“不吉”,卜不吉也。“以为稷牛”者,养牲必二,取一卜之以为帝牛,吉则以其不卜者为后稷配食之牛,若不吉则以所卜之牛为稷牛,而更取未卜者卜为帝牛也。“在”,省也。“涤”,除也。养于牢之时,恒省察,务涓洁也。“别事”者,天尊而稷亲。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

此释以祖配天之义。合万物而言之则天为本,自一人而言之则祖为本,故张子曰“乾称父,坤称母”,言乾坤者人物之父母,而父母者人之乾坤也。盖一本万殊之理于斯著矣。

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迎日配祖,“大报本”也。贵诚用质以明天道,“反始”也。总结上文。

右第十四章。此章言郊祀之义,亦祭礼也。郊礼之大端于斯备矣。其云“迎长日之至”,即所谓“冬至祀天于圜丘”,自其去国中之远近则谓之“郊”,其兆位之所在则谓之“圜丘”,其实一也。戴氏当汉之初,邪说未兴,故其言简明而不妄。其后方士醮祠之说兴,始多为神号以眩愚目。及王莽之世,谶纬蜂起,光武因之而不能革;垂至郑氏,附以星家之言,迂鄙妖诞,同于俗巫,诬经教以伸其邪论。至于曹叡,信高堂隆之淫辞,析郊与圜丘为二,别立圜丘于委粟。自是以来,惟王肃所说虽未能尽合礼文之本旨,犹为近似。乃郑学既盛,驳难骈冗,日增其妄,至谓禘为祭天,谓长至为建寅之月,其悖谬有如此者,盖千年矣。自宋以来,邪说始为衰息,庶几斯礼之大明。而靖康之祸,礼崩乐坏,日就苟简,大礼终不可复,而人道且沦胥以亡,守先以待后者,能无忧惧乎!

天子大蜡八。

八蜡,侯国之通祀,而天子言“大”者,其礼必有差等,今不可考尔。旧说:先啬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今按:祝辞云“昆虫毋作”,既非致祭之词;而《诗》称“秉畀炎火”,方且驱之,岂更祭之?且下文明有“祭百种”之文,则当去昆虫而以百种为一,明矣。

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 索,由戟反。

伊耆,帝尧之号。“索”,求也。“十二月”,建亥之月也。“万物”,水土、草木、禽兽有功于农事之神。

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 种,之陇反。

“啬”,与“穑”通。“先啬”,始耕者。“主先啬”,以为祭之主,余七皆从祀也。“司啬”,主一岁穑事之神。“百种”,百谷之种,物之精英而成化者,皆神之所为也。三者皆以报穑之功也。

飨农,及邮表畷禽兽。

“飨”,亦农也。叠言祭者,各有位兆及献主也。“农”,田畯之有功而没者。“邮表畷”,田畯督耕之处。八家同井,割公田二十五亩表建庐舍,当一井之中,田畯至则止焉,故祭其舍神也。“禽兽”,猫虎也。三者报稼事之功。

仁之至,义之尽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

首七字衍文。此申言祭禽兽之义也。“使”者,资其力之意。“迎”,装饰而游行之,乃致祭焉。

祭坊与水庸,事也。

“坊”,堤也,以护川浍之水使不溢。“水庸”,沟也,以通亩间之水使不涸。“事”,犹功也。二者祭水土之神,以报其无水旱之功也。

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

此祝词也。“反其宅”者,土气敛厚则肥美也。“归其壑”者,不泛泆也。“昆虫”,螟螽之属。“泽”,薮也。荑稗榛棘,各生于薮,不侵田也。

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也。葛带榛杖,丧杀也。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 杀,色界反。

此主祭者之服。“榛”,似栗而小,以其木为杖。“杀”,等也,言与丧礼等也。百谷之登,岁功之成,以效于人而物则毙也矣。葱蒨未几,旋为槁落,亦仁人所极目而恻然者,故报其功而哀其衰死,以丧礼处之。《周礼》所谓“息老物”也。物之衰死而必为悯之,仁也;知利于己者非物之利,义也。推及于草木,则至且尽矣,由是而仁民亲亲,皆此心为之也。

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黄冠。黄冠,草服也。

此野人助祭执事者之服也。“息”,矜怜也;矜田夫之勤,使服其服以彰其劳苦也。礼无“黄冠”。黄冠象笠,黄衣象蓑,皆效草服为之。

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草服也。罗氏致鹿与女而诏客告也,以戒诸候,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 好,呼到反。

此使倡巫效为之也。“贡属”者,谓以禽兽之皮贡者使掌之也。大罗氏掌诸侯之贡,故效为之以戒诸侯。“草笠”,黄冠也。“致”,携而至也。“女”,盖为偶人象女子。假作罗氏,于蜡祭时致女鹿而告与祭之实,使戒诸侯。必效罗氏者,以其主田猎之事。

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也。 种,之陇反。

亦使倡巫效为之也。“树”,种也。“华”,谓华而结实,桃李之属。设为天子树瓜华之戏者,以瓜及华实不可敛畜,示天子无私积之义也。蜡设诸戏皆有义存焉,与后世鱼龙曼延以恣华艳者异矣。然习为既久,或至不雅,子贡讥其若狂,盖以是与。

八蜡以记四方。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 移,以豉反。

“记”,识也;所以表识其方之丰凶也。风雨若曰“顺”,百谷登曰“成”。“通”,行也。“谨民财”者,蜡既不行,则民皆杀礼节食以赡生也。“移”,羡也;丰饶自得之意,使欢裕以劝于耕也。

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

“收民”,民之收敛者。“息”,休也。“已”,止也。《诗》所谓“役车其休”也。“兴”,起也。“功”,土功。凡土功兴作皆于龙见而始事,至既蜡之后,惟毕前功,不更兴起事端也。

右第十五章。此章言祭礼。

恒豆之菹,水草之和气也;其醢,陆产之物也。加豆,陆产也;其醢,水物也。

“恒豆”,谓宗庙之祭,朝事之豆。“菹”,罨菜。“和气”,谓草得和气而丰好也。“醢”者,莝膊干之肉;杂以粱曲及盐,渍以美酒,酿之而成,盖今之鲊也。“加豆”,祭末酳尸之豆。“陆产”,谓其菹也。菹之水草,则昌、本、茆、芹、蒲也,其陆产,则韭、菁、葵、菭、筍也。醢之陆产,则牛、羊、豕、麋、鹿、兔也,其水物,则雁、鱼、蠃、蠯也。此记恒豆加豆之别,与《周礼》不合,未知孰是。每一菹一醢为一列,而水陆互用,盖阴阳和以成味之意也。

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 奇,居之反。此节及下节,旧在下章“如是而后宜”之下,今详文义所安,定之于此。

“鼎”,有牢鼎,有陪鼎;牢鼎或九、或七、或五、或三;陪鼎或三、或一。“俎”,如鼎;一鼎而一俎也。“笾”盛果饵脯鲍者,“豆”盛菹醢,自四至百二十,皆偶也。“阴阳”者,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阳奇而施,阴偶而受也。鼎俎为主,笾豆为从。

黄目,郁气之上尊也。黄者中也,目者气之清明者也,言酌于中而清明于外也。 气,盖“鬯”字之误。

“黄目”,黄彝也,以黄金为之,外镂刻目形也。凡用郁有大罍、瓢齐、卣、蜃、概、散之等,而彝为上尊,卣中尊,罍下尊也。“中”,谓中央之色,地之理也。《易》曰:“黄中通理。”“气之清明”者,人清明之气凝于目,阳之精也。所酌者中央之正色,而外著其清明,备阴阳之德。

右第十六章。此章言尊俎笾豆皆效法阴阳之法象。先王制礼非规规然屈人事以从之,而其自然合德之符,不待比拟而必肖,如拘牵象数而于致用之理不安,则亦非先王之所尚矣。按鼎俎豆笾乃宾祭通用之器,而诸侯朝礼祼用郁,则黄目亦非仅宗庙之设,此章盖兼言宾祭之礼。

祭天,扫地而祭焉,于其质而已矣。醯醢之美而煎盐之尚,贵天产也。割刀之用而鸾刀之贵,贵其义也。声和而后断也。 断,丁乱反。此节旧在此章之未,今定之于此。

“于其质”,言就天地自然之丘域也。“醯”,以为菹者。“煎盐”,煎水而成者,若今淮、芦盐是也。“天产”,谓非人所酿造。“断”,割绝之也。声中音节而后割之绝,示不取轻率,礼以洋缓为贵也。

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贵五味之本也。黼黻文绣之美,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莞簟之安而蒲越槁鞂之尚,明之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大圭不琢,美其质也。丹漆雕几之美,素车之乘,尊其朴也。贵其质而已矣。所以交于神明者,不可同于所安亵之甚也。 越,户括反。“大羹”之“大”,他盖反。和,胡卧反。几,渠希反。此节旧在“安乐之义也”之下,“如是而后宜之”之上,今定之于此。

“明水”,以方诸取于月之水。郊之“玄酒”,以明水为之。“文”,绘也。“疏布”,郊尊之幂也。“明之”者,神明之也。“大圭”,长三尺,天子搢之以郊。“雕”,刻饰。“几”,以漆饰其沂鄂,谓五辂之饰也。“甚”字疑误,或当作“旨”,古篆文“甚”“旨”二字相近。“旨”亦义也。此上二节言郊祀之礼。

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也,不敢用常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之义也,非食味之道也。 此节及下节,旧在“其醢水物也”之下,今定之于此。

“土”,亦陆也。“笾”,实枣栗麦 ,白黑糍饵,土所产也。鲍鱼,水物也。“常亵味”者,人所食炰鳖脍鲤之类。食味之道,致美主养;交神之道,致备主敬。

先王之荐,可食也,而不可耆也。卷冕、路车,可陈也,而不可好也。《武》壮而不可乐也。宗庙之威,而不可安也。宗庙之器,可用也,而不可便其利也。所以交于神明者,不可以同于所安乐之义也。 耆,时利反。卷,与“衮”同,古本反。壮,与“庄”通,侧羊反。好,呼到反。乐,卢各反。

“先王之荐”,谓祭荐先王者。“路车”,玉路。“陈”,谓设之华美。“不可好”,谓服不适体,车不任驱也。《武》,《大武》。“壮”,严整。“威”,高广。“不可安”,谓无燕息处。“便利”,谓移为他用。此二节言宗庙之礼。

如是而后宜。 此节旧在“亵之甚也”之下,“鼎俎奇”之上,今定之于此。

总结上文,享帝享亲皆以崇质致敬为宜也。

右第十七章。此章言祭礼。

冠义,始冠之,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其 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冠而敝之可也。” “冠也”“冠布”之“冠”,如字。余,古乱反,下同。大,他盖反。齐,侧皆反。

“冠义”,明冠礼之义也。“始冠”,初加也。初加服玄端,玄端之冠玄冠,而于冠礼时设缁布之冠,重本始也。凡冠皆特用三十升,惟缁布冠用常布十五升,“大古”质也。染六人为玄,七人为“缁”。“大古”,谓唐、虞以上。“布”,素布也。后世之丧冠,大古之常冠也。“ ”,缨之下垂者。缁布冠,项中有 以受 固冠而无绥,末世加 ,于制不 ,故夫子非之。“敝”,谓藏之待敝也,其后服玄端则冠玄冠,此冠不更用也。

適子冠于阼,以著代也。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喻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適,丁历反。

“著”,表也。“代”,易世也。“醮”,冠毕而宾酌之也;无酬酢曰“醮”。“客位”,在户西南面。“加”,与“嘉”通。“有成”,成人也。“三加”者,初加缁布冠,再加皮弁,三加爵弁,士礼也。《大戴礼》云:“公冠四加玄冕。”“喻”,《仪礼》作“谕”,教也。以朝祭之服示之,广其志也。“敬”,尊也,谓不亵称之。

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母追,夏后氏之道也。 母,莫浮反。追,都回反。

三者初加缁布冠之别也。皆以缁布为之,或形模微异,或名异实同,今无所考矣。盖士之常服。“道”,制也。

周弁,殷冔,夏收。

三者,三加爵弁之别也。爵弁三十升布为之,色赤而微黑,如爵头然。“冔”“收”,今亦无考,大略同尔。士弁而祭于公,大夫弁而祭于己。

三王共皮弁素积。

此再加之皮弁也。“皮弁”,以白鹿皮为之,侍君听朔之冠也。“积”,襞积也。“素积”,以素为裳,襞蹙其腰间,其衣用玄,盖与玄端同。惟爵弁服则 裳缁丝衣,玄端服黄裳为异耳。

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

大夫有昏礼,为再娶也。三命受位而后为爵。

诸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

“造”,犹运也。古者诸侯幼而嗣,服以士服,见天子,五十乃受爵命。夏末篡弑祸兴,乃早贵以临之。

天子之元子,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

虽天子之元子,其冠亦用士礼。

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以官爵人,德之杀也。死而谥,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谥,礼之所尊,尊其义也。 杀,色戒反。

此因大夫无冠礼而推言之也。“象贤”者,象其先人之贤也。“官”,职位也。“爵”,禄命也。“杀”,衰也。“尊其义”者,谓义在可尊而后尊之也。诸侯之世国,以其先世之有元德显功,故早贵之,若大夫则但授官分职,居其位而为大夫,失其位则仍士,生不得有恒爵,死亦不得有谥也。今官爵为一而世官立谥,皆衰世僭越之礼,非古者盛德之事也。世官司窃爵而有早为大夫者,于是疑大夫之当有冠礼矣。

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 治,直吏反。

“数”者,礼之所有与其所无也。有者以备用,无者以止乱,通于其义以无所干越,则礼达分定而天下治于此矣。

右第十八章。此章言冠礼。

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 夫,防无反。

夫妇者,天地之用也。“兴”,生也。“万世”,谓相续以无穷。

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 取,七句反。

“附远”者,联属疏远,使相亲也。“厚别”者,异姓疏远,不疑先有嫌也。

币必诚,辞无不腆,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有恒之谓“诚”。“壹”,专也。“齐”,配也。纳币用帛,无过五两,自天子达于士,有恒而无所易,“信”也。赠遗之礼,皆称“不腆”,独纳币“不然”,不为虚让之辞,“直”也。礼行于直信,所以倡示妇人以信事人为德,而夫死不嫁,皆自此而推也。

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迎,鱼庆反。先,苏佃反。

刚者屈之则和,柔者伸之而后廉耻以立。天施地受,君聘贤而后贤者至,皆其义也。

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 挚,与“贽”通。

“执挚”,谓亲迎奠雁也。“敬”,慎也。“章”,明也。礼以章之,非礼而不合,则确然一本而父子亲矣。仁不昧而后义生,礼以行义者也。“物”,事也。“安”,定也。“无别”则仁无自以生而义亦不立矣。不言无礼者,礼者禽兽之所本无,不待言也。“禽兽之道”者,谓知有母不知谁为其父,与禽兽同也。

婿亲迎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所以得天下也。

上“亲”,谓躬亲之,敬其事也。下“亲”,亲爱之也。敬以崇之,奖之于善也。亲以宜之,率之于顺也。家齐而国治,风化行而天下归之,王业之所自兴也。

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帅,所律反。

“先”,谓妇车既行,婿自乘其车而先至家也。“从”者,行止不自专也。

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 知,珍义反。

“夫也”,谓丈夫也。德任帅人,故得所帅而人从之。

玄冕齐戒,鬼神阴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 齐,侧皆反。

亲迎皆摄盛服,士服爵弁,大夫得服玄冕矣。五冕通用玄,诸侯虽衮冕以下亦得谓之玄冕。《士昏礼》无齐戒之文,或诸侯将亲迎则齐戒以告庙与?“鬼神阴阳”者,言阴阳配合之理与鬼神合撰,故以祭服临之也。

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器用陶匏,尚礼然也。三王作牢用陶匏。

合卺之馔,诸侯大牢,大夫少牢,士特豚;通言“牢”者,尊之之辞。“共牢”,无异牲也。“坐以夫之齿”,谓姒娣不论长幼也。“匏”,卺也,中分一匏而为二卺。“陶”,未闻,或以为敦与?“尚”,上也;言上古之礼器然也。“作牢”,制为同牢之礼。“用陶匏”,言三王一崇古初,无所改易。

厥明,妇盥馈。舅姑卒食,妇馂余,私之也。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

此适妇之礼也。“厥明”,合卺之明日也。进食曰“馈”。“盥馈”者,妇如其牢以馈舅姑。“馂余”,妇餕姑之余也。“私”,亲也。“降”者,已馈,舅姑飨妇以一献之礼毕,舅姑先降自西阶也。“授之室”者,阼阶室主之所升降,使代己嗣主室事也。

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

物皆资阴以生,阴自外来为主以承阳之施,其道尚静,与乐为阳德不相应也。

昏礼不贺,人之序也。

“序”,世次也。将来者进则成功者退,人子之所忧惧也。

右第十九章。此章言昏礼,盖杂诸侯、大夫、士之礼而为言,读者当分别观之。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血、腥、 祭,用气也。

“尚”,先也,谓始祭用之以求神也。“血”,始杀以血诏神于室。“腥”,朝践荐腥肉于堂。“ ”,沈肉于汤,次腥而荐。“气”,生气也。三者皆非熟食致味,生气犹有存者。

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 号,胡刀反。

“成”,登也。“涤荡”,涤除万籁喧嚣而振动乐音以四达也。“号”,大声也。“天地之间”者,魂升于天而随天气以下降,魄降于地而附地气以上腾。“诏”,告之使来格也。

周人尚臭,灌用鬯臭 句 。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故既奠然后焫萧合膻芗。 合,古沓反。

动物之臭曰“气”,动气也,阳也;植物之气曰“臭”,专气也,阴中之阳也。“灌”,始献神于堂也。九献之礼,王初灌,后亚灌,而后尸入,凡再灌而七献酒。诸侯七献,一灌而六献与?“鬯”,秬黍酒。“郁”,百草英。“合”,酿也。郁臭味中之臭,凝而降也,故为“阴”,其理下达。“圭”,圭瓒,王初灌者。判圭曰“璋”,璋瓒,后亚灌者。“玉气”者,玉质缜润,聚发香气也。亚灌毕而后迎牲,神已降然后荐味也。“萧”,蒿属,叶似艾。“合”者,杂而 之也。草谷之臭乘烟而发者轻而升,故为“阳”,其理上达。“墙”,四旁。“屋”在上也。“奠”者,朝践礼毕,改而事尸于室以馈食礼,祝酌奠于奥而后延尸入室,室事之始也。“ ”,焚也,字或作“爇”。兼言“膻”者,杂以脂也。五谷之臭曰“芗”。凡此盖先求诸阴而后求诸阳也。凡臭之礼,今世烧香,其遗意与?

凡祭慎诸此。

结上三节,言气也、声也、臭也三代之所尚,所用者微,而求神于冲漠,非诚敬之至不足以格。过此,则荐熟终献皆有尸可事,敬以有所施而易致矣。

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

魂依气,魄依形,气散而魂在天为昭明,形坏而魄在地为焄蒿;求以其道则魂动而气可聚,魄感而若有形矣。声无质,臭有质,声依气,臭依形,故阴阳分焉。

诏祝于室,坐尸于堂,用牲于 庭,升首于室。直祭祝于主,索祭祝于祊,不知神之所在,于彼乎?于此乎?或诸远人乎?祭于祊,尚曰求诸远者与! 祝,职求反。索,山戟反。远,于怨反。“远”者,如字。与,以诸反。

“诏”,诰也。“祝”,飨辞也。“诏祝”,谓馈食告飨时。“室”,室中西南隅,神席所在。“坐尸”,延尸坐而事之。“堂”,户西南面。“用”,杀也。“庭”,堂下墀也。“升首于室”,纳牲首于室中北牖下也。“直祭”,正祭也。“主”,在尸席左。“索”,求也,谓绎祭也;始奠于祊,即就祊而祝告也。“于堂”“于庭”“于室”,不知神所在而彼此求之也。于祊远矣,近求之,疑其不得而更远求之也。“尚”,庶几也。

祊之为言倞也。所之为言敬也。富也者福也。首也者直也。相,飨之也。嘏,长也、大也。尸,陈也。毛血,告幽全之物也。告幽全之物者,贵纯之道也。 相,息亮反。

此下四节,由上文而推广言之,以释其义。“祊”,谓绎祭。“倞”,旁索也。“肵”,肵俎,载心舌,设于馔北以敬尸,尸每举牲体皆反置于心舌之上,祭毕以归尸。“富”,嘏辞,所谓“受禄于天”“宜稼于田”也。富非君子所贵,而嘏以富告者,利在君子,斯为福也。“首”,升首也。“直”,特也,谓特杀也。“相”,诏尸者谓佐食也,使尸飨此馔,故劝相之也。“嘏”者,尸以俎盛抟黍贻主人,锡以福禄之长大也。“陈”者,谓有仪象之可陈见也。“幽”,谓血在体内,阴幽之物也,对毛在外为明也。“告幽全”者,血以告幽之物,毛以告色之全也。内外皆完,所谓“纯”也。

血祭,盛气也。祭肺肝心,贵气主也。祭黍稷加肺,祭齐加明水,报阴也。取膟膋燔燎,升首,报阳也。明水涚齐,贵新也。凡涚,新之也。其谓之明水也,由主人之洁著此水也。 齐,在诣反。著,直略反。

“血祭”,荐血也。“盛气”者,初杀生气尚盛,附于血中也。“祭肺肝心”,谓制此三者以共尸之绥祭也。周祭肺,殷祭肝,夏祭心。周于举肺之外特制祭肺于俎上,则二代亦特制祭肝、祭心矣。“气主”者,气所舍。肺藏魄,肝藏魂,心藏神,有生之气栖以为主,故贵而祭之。“祭黍稷加肺”,谓始食尸时祭举肺,此独举周礼也。“齐”,五齐,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皆似酒而浊,古人所始制,祭则共之,灌后之所献也。二者以味为主,味以养阴也。“膟膋”,肠间膏。火灼曰“燔”。“燎”,焚也。燔燎膟膋者,合黍稷与萧而焫之也,以气荐神,气以养阳也。首为诸阳之聚,故“升首”亦以答阳也。“涚”,清之也。五齐浊,加水以清之,则虽宿酿而亦如新矣。“明水”,方诸所取之水,为祭故洁诚以取之,此先天水气之初合无所染污者。“著”,附也,谓主人之洁诚附此水以见也。“明水涚齐”以下六句,申释上“祭齐加明水”之义。

君再拜稽首,肉袒亲割,敬之至也。敬之至也,服也。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肉袒,服之尽也。祭称孝孙孝子,以其义称也;称曾孙某,谓国家也。祭祀之相,主人自致其敬,尽其嘉而无与让也。 相,当为“道”字之误。

“再拜稽首”,谓奠祝时。“割”,解牲体也。“肉袒”,执劳之容。“服”,屈也,屈己所以伸敬也。“孝孙孝子”,对祖祢之称,达乎士之辞也。诸侯有国,大夫有家,得祀曾祖以上,乃称“曾孙”。“曾”之为言层也,从此以往,层累至于历世,皆得称焉。“义”,分义也。“孝”者,子孙之分义,不能孝则不足以为子孙矣。“嘉”,善也。“让”,谦也。孝为至德而自称不谦者,以期尽其敬爱之善,而后可以事其祖考,不可让于德之未至也。

腥、肆、 、腍祭,岂知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举斝、角,诏妥尸,古者尸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也。尸,神象也。祝,将命也。 肆,与“剔”通,他历反。

“腥”,豚解也。“肆”,体解也。“ ”,初熟而沈之汤。“腍”,已熟而登于俎也。凡四荐之,盖不知神之何飨,故自杀至熟屡荐,以冀其一之或歆也。“斝”,玉爵,琢为禾稼之文。“角”,兕爵。天子举斝,诸侯举角,盖初荐熟馈食,奠于铏南,延尸入室而举之也。“诏”,告也。“妥”,安也;谓主人拜尸使安坐也。“古”者,谓夏后氏。“有事”,谓举食。缘古者尸立,故拜而安之使坐也。诏者,“祝”也。“将命”,谓如人之相见必有将命者。

缩酌用茅,明酌也。 酒涚于清,汁献涚于 酒,犹明清与 酒于旧泽之酒也。 献,与“莎”通,苏禾反。泽,与“ ”通,羊益反。

“缩”,滤也;谓滤酒而滓缩于上也。“茅”,《春秋传》所谓“包茅”。“明酌”,旧醳之事酒也。此言泲醴齐之宜也。醴齐者,酒如醴,汁滓相杂,尤浊之酒,朝践之所献也。《周礼》曰“醴齐缩酌”,言当祭时,以久醳之事酒和醴齐而用包茅滤之也。“ 酒”,盎齐也。“清”,清酒也。盎齐之成,翁翁然葱白色,较醴齐而清,故不必以茅缩,而但以清酒和之则澄矣。清酒,冬酿接夏而成。此言泲盎齐之宜也。“汁献”,郁鬯也。郁鬯最清,故投盎齐摩莎之,发其香气。此言泲郁鬯之宜也。齐有五,与郁鬯而六,皆有以涚之。此独言其三者,泛齐从醴,缇沈从盎也。醴齐、盎醴,皆以三酒涚,郁鬯独以五齐涚者,郁鬯清而味薄,故以 酒之厚浊者涚之,则亦与醴、盎二齐新成味薄,须以旧醳之事酒、清酒涚之,欲使清浊厚薄之相得,其义一也。此节以释第七节“凡涚新之也”之义。按缩酒用茅,但以涚酒使清而实之于尊彝耳,非对神前而以缩祭也。后世不达奠为陈献之义,遂置茅沙上,于神席之侧倾已献之酒于茅以酹神。司马公及程、朱二子未有以正之,而误引《春秋传》及此经为证,浇弃狼藉,夷神明于草土,有非仁人孝子之所忍为者。是不可以不辨。

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 辟,与“弭”同,绵比反。

三者皆谓山川鬼神之祭。未得而请曰“祈”,已得而酬曰报。“由”,用也,用弭灾兵,免罪戾也。“有”者,或有也。君子之祭非以媚神徼福,而或以社稷人民之故用是三者而祭,要非为一己之私也。

齐之玄也,以阴幽思也,故君子三日齐,必见其所祭者。 齐,侧皆反。

“玄”,玄端服。“三日”,致齐也。“玄”者,幽隐之色,与君子之幽思相称者也。凡色之炫者加于身则其神发越,其幽者加于躬则其神肃穆,耳目肢体之内生其心有如是者,故君子内外交养而非法不服,其义精矣。“见其所祭”者,所谓“ 然”“肃然”“忾然”,若闻其声,若见其容也。盖古之君子,其祭也以仁事天,以孝事亲。天者人之所自生,祖者己所自出,气之所受,理自通焉;故若闻若见,诚至而不爽,非能于类之不亲者强求而辄见之也。后人因是不察,遂谓苟竭其谄媚之私,鬼神皆可昭现,愚者为妖梦病目所惑,往往据为实有,其去狂病也无几。其黠者又以释氏惟心之说为之文,致违天理,荡人心,以引天下于怪妄,祖祢之神,血食顿绝,殚财力以媚本无之鬼,亦可悲矣。

右第二十章。此章言祭礼。

《礼记章句》卷十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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