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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台必告录

·檄南路营进兵阿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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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下三鼓,接访事差弁密报:阿猴林有贼数百人,在彼竖旗作孽,系伪国公江国论为首。

旗帜飘扬林木间,发兵剿捕,不可易也。郡城出师,招摇耳目,且相去数十里,自必闻风先遁,徒劳无益。江国论贼中狡猾,凡事虚张,计自打猫蹂躏客庄,不过一、二千贼,声言数万,地方惊惶,被杀客民七、八百人。

我师入府,北路居民欲食其肉,贼党散尽,国论逃窜入山,从行不过百人,颠崖坠谷,馁毙坑涧,不知凡几;距今两月,粮食全无,投生靡路,乃狼狈扶携潜出大武垄、罗汉门而趋阿猴林,冀南路人不知底里,或可于此谋食,苟延旦夕之命,安所得数百人而附之?

然君子小心,虽微不忽。明知其无数十人,不可不无数百人之备。该营相去不远,可即遣中军守备带兵二百名,卷斾疾趋直捣阿猴林,将山中所有逸贼,尽行歼灭。江国论、郑元长二名,实为渠魁;或被枪炮伤毙,则截其首级来报。

倘山中阒其无人,止系虚张声势,不可便即回营;且阳退而阴绕间道以待,遣人侦左近山谷峒窝,必有三五人或十数人,则江国论已在其中,急擒勿失!以吾所料不过如此,该将弁神而明之,相机度势,搜寻剿捕。或奔投我师,求抚乞命,亦与偕来!本镇但欲绥靖地方,原未尝立意嗜杀也。

该营进兵,以速为要。克限本日亥时出师,明日辰时务到阿猴林;不许违误时刻,违者军法罪之。

此檄。

原评:骤闻警报,鲜不张皇,难得如此镇静;盖由料敌之明,是以处大事若无事。当日果无见贼,止是系旗林木,而江、郑遁回北路,亦即就抚,可见所料一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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