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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钦北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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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钦北徙录原名南烬余闻,惟原序中有云:「余亦有感而作书曰南烬余闻,此盖二帝北徙实录。」为切于书的内容起见,故改今名。他本亦有作南渡录的,内分南烬余闻,窃愤录,窃愤续录三种;然窃愤录与窃愤续录,本书中亦包括在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杂史类中有南渡录窃愤录二书,据其所述,亦与本书完全相同。盖原书不一其名,且题名晦涩,在当时或嫌忌讳,在今日大可不必,故亦以改题今名较为统一明晰。

本书原为清人抄本,据其跋云:

南烬余闻一书,向无刊本,亦不知其为何人所撰。余于今夏在友人案头,得覩此本,因假而抄录之。竟三日之功,录成是本。但中有叙事不伦之处,一仍其旧;或有乖误鲁鱼之谬,亦不自知,读者谅之!乾隆四十八年癸卯小春,松岩识于养怡书屋。

是其书向无刊本,与他本已刊者,故题名不能相一。松岩不知为何人别号,其书则又从抄本中转抄之,惜不知原抄本又从何处抄得。又前跋引四库遗书总录,谓此书为宋淮海周辉撰。按辉字昭礼,为宋大词人周邦彦之子,着有清波杂志一书,自称曾至金国,惟未明言撰有此书。他本亦有题为辛弃疾所撰的,弃疾虽由金入宋,然时代较后,恐亦未必能着此书。考本书前有冀之炎氏序文,谓其书是他有感而作,序题阜昌丁巳十一月初三日。书末附录阿计替本末,则谓:「金阜昌七年,阿计替手持所记上皇少帝及郑朱二后生死诸事实录授予。」是炎氏实取阿计替所记实录,改编而成。阜昌丁巳,亦即为阜昌七年。惟阜昌为伪齐刘豫年号,此炎氏如指为周辉别署,则周氏殊不应如此荒谬。且其书直记至宋高宗绍兴三十年,距阜昌七年(即绍兴七年),晚在二十三年之后。岂炎氏只编于此,而后又有别人为之续成吗?细阅其书,自绍兴七年以后,正是徽宗已崩,钦宗被召回金燕京的时候。以前皆记二帝在外如何苦楚,此后即但记路途所见异事及金国大事而已,体材显然不同,或者确为另一人所续成的。

总之,此书初稿,或确出于阿计替之笔,因其随侍二帝,未或稍离,故能记载如此详细;否则旁人即欲伪撰,恐亦无从伪撰起的。其后钦宗既回燕京,那时正在阜昌七年,阿计替未必再随侍在侧,故所记遂略。作者既非通文达理的人,改编者似即就其原文稍加整理而已,故书中文字,文白杂淆,至不齐一。他如称徽宗或太上,或上皇;称钦宗忽为帝,忽为少帝;又称金帝时而金主,时而北国皇帝:亦往往须细辨之后,方能明白。

本书原不分章,兹为读者明晰起见,略分十五章,每章各标以小题。其内容大略,有如下表;并附正史所载,以资对照:

宋金年分

本书事略

正史节略

宋钦宗靖康元年金太宗天会四年

二月初二日金人围京城,三月初二日金兵北返。十一月十九日金人重围京城,廿五日京城攻陷。

正月初七日金兵抵城下,二月初九日金兵北去。十一月廿三日金兵又至城下。闰十一月三十日帝诣金营,十二月初二日帝还。

宋靖康二年五月高宗建炎元年金天会五年

二月十一日帝幸金营,十七日还宫。三月初三日帝再幸金营,次早太上亦到营中,初四日至十五日后妃诸王累累至营中。十六日粘罕召二帝传金主旨令二帝赴燕京,十八日二帝与郑朱二后并北行。五月廿一日至燕京朝金主,廿三日封太上为昏德公,帝为重昏侯。六月初二日朱后殂,年二十六岁。初三日金主命二帝与郑后往安肃军安置。二十三日金主又命往云州。

正月初十日帝复诣金营。二月初七日范琼逼上皇及太后赴金营,同日金人将诸皇子及后宫尽取入军。三月初十日金人复来取宗室凡三千余人,悉令押赴军前。廿七日上皇北迁太后及诸亲王妃嫔以下从行。四月初一日帝亦北迁,皇后皇太子皆行。五月十八日二帝至燕山府。九月十三日二帝自燕山徙居中京。

宋建炎二年金天会六年

三月初九日金主又命往西江州,行十余日至。

七月金移二帝于上京。八月廿五日金主封上皇为昏德公,帝为重昏侯。十月金徙二帝于韩州。

宋建炎四年金天会八年

金主又命往五国城,行十余日至。郑太后道卒,年四十七岁。

七月金徙二帝于五国城。九月郑太后殂于五国城,年五十二岁。

宋绍兴五年金熙宗天会一三年

二月金主又命往筠从州。

四月丙寅,上皇崩于五国城。

宋绍兴六年金天会十四年

正月十八日太上崩,年五十四岁。是月金主命帝移源昌州。

宋绍兴七年金天会十五年

十一月金主召帝赴燕京,月余至。

宋绍兴八年金天眷元年

帝与辽主耶律延禧同居鸿翼府,不久移帝独居赡养寺。

绍兴十一年二月,金追封上皇为天水郡王,改封帝为天水郡公。

宋绍兴十二年金皇统二年

宋高宗生母韦太后南归。

三月金归宋帝母韦氏。

宋绍兴十三年金皇统三年

移帝于燕京之北,赐第以居。

宋绍兴十六年金皇统六年

移帝于玉殿观。

宋绍兴二十年金海陵王天德二年

移帝于元帅府左廨中。

宋绍兴三十年金正隆五年

春帝崩于马足之下。

绍兴二十六年六月庚辰帝崩。

观上表,则本书与正史(指宋金二史)大有出入。然本书原为野史,或者一时出于传闻之误。但如正史所载,简略殊甚,故欲一考见当时二帝在北的实况,惟本书最为详备。若云此书全出伪撰,则宋人所撰大宋宣和遗事,亦已载有二帝北徙故事。我们如拿二书对照,不但年月无异,事迹亦尽多相同,不过宣和遗事较略,而此书更为详备而已。故此书即使伪撰,亦必出于传闻如此,不能全说其伪。况且二帝北徙,金人只当他们是俘虏看待,固不屑为之详载;而宋人则以帝皇之尊,受辱于人,自亦不能不为之避讳。今有此书为之详载一切,使我们知道国族一灭,即以帝皇之尊,而所受痛苦亦复如此,岂非一大快事?所以我们把本书作为正史研究,或者有所不可;若作为史料参考,则我以为再好也没有的。况且真伪问题,有时也有待于商榷,如法人格拉奈(marcel granet )所著古中国的跳舞与神秘故事(李璜译,中华书局出版。)中有云:

书经的几章是真的,因为司马迁曾经用过;其余几章,在司马迁以后方出世,或曾经被他弃却过,便是伪的。甚么叫作「真」?又甚么叫作「伪」?不过是如此:在一些故实的调和中间,前几章比后几章更可承认为近于古,而后几章且有一种仿照前者而带多少巧制的意味罢了。至于两者中间的故实,则皆取材于传说。传说则一样的终是传说而已,(不过这里有时也该当留神。)这种分别无非在年岁上。假使在千年以前,有某种地方的历史材料(如果真有所谓材料的时候),消灭得很快,我们便应该相信在这地方早出世三四百年的,比晚出世三四百年的为有价值一些吗?真的书经出世的时代近于孔子,这可以承认;但伪的书经更完全是杜撰的吗?不错,他是全靠取材于别的叙述,譬如曾取材于墨子书中。墨子与孔子是差不多同时的人,这两种材料的价值便应该相差很远吗?真书经便比伪书经不杜撰吗?这是以书经为例,说明真伪至多不过年代关系而已。同时梁启超在历史研究法中也说:

书有从一方面可认为伪,从他方面可认为真者。如管子商君书,若指定为管仲商鞅作则必伪;然其书中大部分要皆出战国人手,若据以考战国末年思想及社会情状,固绝佳的史料也。乃至周礼谓周公作固伪;若据以考战国秦汉间思想制度,亦绝佳的史料也。

所以我也说:若以本书作正史观固伪,若据以考二帝在北情形的彷佛,亦绝佳的史料也。即使无阿计替其人,但当时确有人传说如此。至于年代的差异,当是记此书的人并非通文达理,所以有此错误。也可疑阿计替记此书时或未注明年代,而由后编者妄加上去,所以记宋年代皆是,记金年代就不对了。

总之,本书自有牠一部分的价值,何况有许多人也不承认此书是全伪呢?而此抄本又较他本为详备,更可珍贵。此点读者如取两本对照,便可明晰,本序中也不再一一引录了。

周君达廿九年十一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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