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
关灯
护眼
字体:
没有了    回目录 没有了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摩译

明沙门智旭笺要

后学云昉校并补释

(此书注释者:智旭即蕅益大师,云昉即弘一大师)

闻如是,一时佛在迦维罗卫国。尔时净饭王来诣佛所,头面礼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欲所请求,以自济度,惟愿世尊,哀詶我志。佛言,可得之愿,随王所求。王白佛言,世尊已为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制戒轻重。唯愿如来,亦为我等优婆塞,分别五戒可悔不可悔者,令识戒相,使无疑惑。

迦维罗卫,中天竺国之名,即世尊生处也。净饭王,即世尊之父。以父王为当机而请五戒法相,正表此五戒法乃是三世诸佛之父。依于五戒出生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讵可忽哉。

佛言,善哉善哉。憍昙,我本心念,久欲与优婆塞分别五戒。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以是因缘,当成佛道。若有犯而不悔,常在三途故。

上契佛意,下契群机,故再叹善哉也。憍昙,即瞿昙,是王之姓,西国以称姓为敬故。受持不犯,则当成佛。犯而不悔,则堕三途。五戒为法界十法界皆趣五戒皆趣不过也。

问:受持不犯,当成佛道。受而犯者,亦当成佛否?犯而不悔,常在三途。犯而悔者,亦堕三途否?答:受而犯者亦当成佛,惟不受戒则永无成佛因缘。犯而悔者,不堕三途。但犯分上中下三种差别。悔亦有作法取相无生三种不同。理须各就当戒委明,未可一言尽也。

尔时佛为净饭王种种说已。王闻法竟,前礼佛足,绕佛而去。

佛以是因缘,告诸比丘,我今欲为诸优婆塞,说犯戒轻重可悔不可悔者。诸比丘佥曰,唯然,愿乐欲闻。

问:比丘律仪,是大僧法。所以不许俗闻。今五戒相,是优婆塞所学,何故不向王说,乃待王去之后,以是因缘告比丘耶?答:七众戒法,如来皆于比丘僧中结者,正以比丘为七众中尊,佛法藉僧宝而立。故云,佛灭度后,诸尼应从大僧而学戒法。夫尼戒尚属比丘,况五戒而不属比丘耶。故今向比丘僧说此五戒,正欲令优婆塞转从比丘学也。

杀戒第一

佛告诸比丘。犯杀,有三种夺人命。一者自作。二者教人。三者遣使。△自作者,自身作,夺他命。△教人者,教语他人言,捉是人,系缚夺命。△遣使者,语他人言,汝识某甲不,汝捉是人,系缚夺命。是使随语夺彼命时,优婆塞犯不可悔罪。

杀戒以五缘成不可悔。一、是人(谓所杀者人,非畜牲等。)。二、人想(谓意在杀人。)。三、杀心。四、兴方便。五、前人命断。今之自作,教人,遣使,皆是以杀心而兴方便故。夺彼命时,犯不可悔罪也。不可悔者,初受优婆塞戒之时,说三归竟,即得无作戒体。今犯杀人之罪,则失无作戒体,不复成优婆塞,故不可作法忏悔也。既不可悔,则永弃佛海边外,名为边罪。不可更受五戒,亦不得受一日一夜八关斋戒,亦不得受沙弥戒及比丘戒,亦不得受菩萨大戒。惟得依大乘法,修取相忏,见好相已,方许受菩萨戒,亦许重受具戒十戒八戒及五戒等。尔时破戒之罪,虽由取相忏灭,不堕三途,然其世间性罪仍在。故至因缘会遇之时,仍须酬偿夙债。除入涅槃或生西方,乃能脱之不受报耳,可不戒乎。

复有三种夺人命。一者用内色。二者用非内色。三者用内非内色。△内色者。优婆塞用手打他,若用足及余身分。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是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用非内色者。若人以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鑞段铅锡段,遥掷彼人。作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用内非内色者。若以手捉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鑞段铅锡段木段,打他。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是罪不可悔。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此三种亦皆杀法所谓兴方便也。手足身分,是凡情之所执受,故名内色。木瓦石等,是凡情所不执受,名非内色,有处亦名外色。用彼内色,捉彼外色,故为双用内非内色也。因此方便而死,不论即死后死,总是遂其杀心。故从前人命断之时,结成不可悔罪。后不因死,则但有兴杀方便之罪,未遂彼之杀心。故戒体尚未曾失,犹可殷勤悔除,名为中可悔罪也。

复有不以内色,不以非内色,亦不以内非内色,为杀人故合诸毒药。若著眼耳鼻身上疮中,若著诸食中,若被蓐中,车舆中。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此以毒药为杀方便也,既不用手足等,又不用木石刀杖等,故云不以内非内色。而前人命断是同,则不可悔罪亦同。

复有作无烟火坑杀他,核杀,弶杀,作宑杀,拨杀,毗陀罗杀,堕胎杀,按腹杀,推著水中火中推著坑中杀,若遣令去就道中死,乃至胎中初受二根,身根命根于中起方便杀。(弶者。木槛诈取也。拨者,弩石也。)

此更广标种种杀方便也。核弶及拨,皆是杀具。毗陀罗即起尸咒术,下文自释。余并可知。

无烟火坑杀者。若优婆塞知是人从此道来,于中先作无烟火坑,以沙土覆上。若口说,以是人从此道来故,我作此坑。若是人因是死者,是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因是死,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为人作无烟火坑。人死者,不可悔。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从人边得方便罪。不从非人边得杀罪也。以于非人无杀心故。)畜生死者,下罪可悔。(下字,恐误。准一切律部,亦是中罪。亦从人边得方便罪,不从畜生边得杀罪也。以于畜生无杀心故。)△为非人作坑。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非人,谓诸天修罗鬼神,载道义弱。故杀之者戒体未失,犹可悔除也。)人死是下罪可悔。畜生死者犯下可悔罪。(亦皆从非人边得方便罪,不从人及畜生得杀罪。以于人及畜生本无杀心故。)△若为畜生作坑。畜生死者,是下罪可悔。(畜生,较诸天鬼神更劣。故杀之者,罪又稍轻。)若人堕死,若非人堕死,皆犯下罪可悔。(还从畜生边得方便罪也。)△若优婆塞不定为一事作坑,诸有来者皆令堕死。人死者,犯不可悔。非人死者,中罪可悔。畜生死者,下罪可悔,都无死者,犯三方便可悔罪。是名无烟火坑杀也。

此广释无烟火坑杀他,以例核杀、弶杀、作宑杀、拨杀,无不尔也。

问:一切有命,不得故杀,杀者非佛弟子。何故今杀天龙鬼神仅结中罪。杀畜生仅结下罪。犹不失戒,不至堕落耶?答:凡论失戒,须破根本四重。所谓杀人,盗五钱,邪淫,大妄语。此四重中,随犯一种,决非作法之所能忏。至如杀非人畜生等,性罪虽重,而于违无作罪犹为稍轻。今云中罪可悔,下罪可悔,乃是悔除违无作罪,免堕三途,非谓并除性罪也,杀一命者,必偿一命。故杀者,固当故偿。误杀者,亦须误偿。纵令不受戒者,亦必有罪。故大佛顶经云,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佛制杀戒,良由于此受持不犯,便可永断轮回。设复偶犯,至心忏悔,永不复造,亦可免堕三途。故名中可悔,下可悔耳。设不念佛求生净土,何由永脱酬偿之苦哉。

毗陀罗者。若优婆塞以二十九日,求全身死人,召鬼咒尸令起。水洗著衣,令手捉刀。若心念口说,我为某甲故,作此毗陀罗。即读咒术,若所欲害人,死者,犯不可悔。若前人入诸三昧,或天神所护,或大咒师所救解,不成害,犯中可悔。是名毗陀罗杀也。△半毗陀罗者。若优婆塞二十九日作铁车。作铁车已,作铁人召鬼,咒铁人令起。水洗著衣。令铁人手捉刀。若心念口说,我为某甲读是咒。若是人死者,犯不可悔罪。若前人入诸三昧,诸天神所护,若咒师所救解,不成死者,是中罪可悔。是名半毗陀罗杀。△断命者。二十九日牛屎涂地,以酒食著中。然火已,寻便著水中。若心念口说,读咒术言,如火水中灭。若火灭时,彼命随灭。又复二十九日牛屎涂地,酒食著中,画作所欲杀人像,作像已,寻还拨灭。心念口说,读咒术言,如此像灭,彼命亦灭。若像灭时,彼命随灭。又复二十九日牛屎涂地,酒食著中,以针刺衣角头,寻还拔出,心念口说,读咒术言,如此针出,彼命随出。是名断命。若用种种咒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三种咒术断命,并名厌祷杀。皆毗陀罗之类也。

又复堕胎者。与有胎女人吐下药,及灌一切处药。若针血脉,乃至出眼泪药。作是念,以是因缘,令女人死。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若为杀母故,堕胎。若母死者,犯不可悔。若胎死者,是罪可悔。(仍于母边得方便罪,不于胎边得罪。以无杀胎心故。)若俱死者,是罪不可悔。若俱不死者,是中罪可悔。△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若母死者,是中罪可悔。(仍于胎得方便罪也。)俱死者,是犯不可悔。是名堕胎杀法。

按腹者。使怀妊女人重作,或担重物,教使车前走,若令上峻岸。作是念,令女人死。死者,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后因是死,是罪不可悔。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若为胎者,如上说,是名按腹杀也。

遣令道中死者。知是道中有恶兽饥饿,遣令往至恶道中,作如是念,令彼恶道中死。死者,犯不可悔。余者亦犯,同如上说,是名恶道中杀。

乃至母胎中初得二根身根命根加罗逻时,以杀心起方便,欲令死。死者,犯不可悔。余犯同如上说。

加罗逻,或云歌罗逻,或云羯逻蓝。此翻凝滑,又翻杂秽。状如凝酥,乃胎中初七日位也。

赞叹杀,有三种。一者恶戒人。二者善戒人。三者老病人。△恶戒人者,杀牛羊养鸡猪,放鹰捕鱼,猎狮围兔,射麞鹿等,偷贼魁脍咒龙守狱。若到是人所,作如是言,汝等恶戒人,何以久作罪,不如早死。是人因死者,是罪不可悔。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若恶人作如是言,我不用是人语。不因是死,犯中可悔罪。若赞叹是人令死,便心悔。作是念,何以教是人死。还到语言,汝等恶人,或以善知识因缘故,亲近善人,得听善法,能正思惟,得离恶罪,汝勿自杀。若是人受其语,不死者,是中罪可悔。△善戒人者,如来四众是也。若到诸善人所,如是言。汝持善戒,有福德人。若死,便受天福。何不自夺命。是人因是自杀,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自杀者,中罪可悔。若善戒人作是念,我何以受他语自杀。若不死者,是罪可悔。若教他死,已心生悔。言我不是,何以教此善人死。还往语言,汝善戒人,随寿命住。福德益多故,受福益多,莫自夺命,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老病者,四大增减,受诸苦恼。往语是人言,汝云何久忍是苦,何不自夺命。因死者,是罪不可悔。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若病人作是念,我何缘,受是人语自夺命。若语病人,已心生悔。我不是,何以语此病人自杀。还往语言,汝等病人,或得良药,善看病人,随药饮食,病可得瘥,莫自夺命。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此三种赞叹杀,皆广标中所无。然并如文可知。馀上七种杀,说犯与不犯,同如上火坑。

七种,指广标中核、弶、宑、拨,及推著水中、火中、坑中也。

若人,作人想杀,是罪不可悔。人,作非人想杀、人中生疑杀,皆犯不可悔。非人,人想杀、非人中生疑杀,是中罪可悔。

按他部,或但人想一句结重,或人想人疑二句结重。今三句皆结重也,以理酌之,只应二句结重耳。谓人,人想, 不可悔。人,人疑,亦不可悔。馀四句,结可悔。谓人,作非人想,中可悔。非人作人想,中可悔。非人,非人疑,中可悔。非人,非人想,亦中可悔。

又一人被截手足置著城堑中。又众女人来入城中,闻是啼哭声,便往就观。共相谓言,若有能与是人药浆饮,使得时死,则不久受苦。中有愚直女人,便与药浆,即死。诸女言,汝犯戒不可悔。即白佛,佛言,汝与药浆时死者,犯戒不可悔。

此结集家引事明判罪法,而文太略。准馀律部。若作此议论时,便犯小可悔罪。若同心令彼觅药者,同犯不可悔罪。若知而不遮者,亦犯中可悔罪。

若居士作方便欲杀母,而杀非母,是中罪可悔。(仍于母边得方便罪,不于非母边得罪。以是误杀本无杀心故也。)△若居士欲杀非母,而自杀母,是犯中罪可悔,非逆。(亦于非母得方便罪,不于母边得杀罪也。)△若居士方便欲杀人,而杀非人,是中罪可悔。(但于人边得方便罪。)△若居士作方便欲杀非人,而杀人者,犯小可悔罪。(但于非人得方便罪。)

若人怀畜生胎,堕此胎者,犯小可悔罪。△若畜生怀人胎者,堕此胎死者,犯不可悔。

若居士作杀人方便,居士先死。后若有死者,是罪犯可悔。(当未死前,仅犯方便罪。当其死时,戒体随尽。故后有死者,彼则不犯破戒重罪也。)

若居士欲杀父母,心生疑,是父母非耶。若定知是父母。杀者,是逆罪,不可悔。(此亦须六句分别。父母。父母想,父母疑。三句,是逆。父母非父母想,及非父母三句,皆犯不可悔,非逆。)△若居士生疑,是人非人。若心定知是人。杀者犯不可悔。(亦应六句分别。二不可悔,四可悔,如前所明。)

若人捉贼,欲将杀,贼得走去。若以官力,若聚落力,追逐是贼。若居士逆道来,追者问居士言,汝见贼不。是居士先于贼有恶心瞋恨,语言,我见在是处。以是因缘,令贼失命者,犯不可悔。△若人将众多贼欲杀,是贼得走去。若以官力,若聚落力,追逐。是居士逆道来。追者问居士言,汝见贼不。是贼中,或有一人是居士所瞋者,言我见在是处。若杀非所瞋者,是罪可悔。(仍于所瞋者得方便罪。)馀如上说。(若杀所瞋者,是罪不可悔也。)若居士,母想,杀非母,犯不可悔,非逆罪。(六句分别。二逆。四非逆。上已明,今重出耳。)

若戏笑打他,若死者,是罪可悔。(本无杀心故也,但犯戏笑打他之罪。)

若狂,不自忆念。杀者,无罪。(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见火而捉,如金无异,乃名为狂。更有心乱,痛恼所缠,二病亦尔。)

若优婆塞用有虫水及草木中杀虫,皆犯罪。若有虫,无虫想,用亦犯。若无虫,有虫想,用者亦犯。

此亦应六句分别。一、有虫,有虫想。二、有虫,有虫疑。二句,结根本小可悔罪。三、无虫有虫想。四、无虫,无虫疑。二句,结方便小可悔罪。五、有虫,无虫想。六、无虫,无虫想。二句,无犯。今言有虫,无虫想亦犯者,欲人谛审观察,不可辄尔。轻用水及草木故也。

有居士起新舍,在屋上住。手中失梁堕木师头上,即死。居士生疑,是罪为可悔不。问佛,佛言,无罪。(本无有杀心故。)△屋上梁,人力少不禁故,梁堕木师头上,杀木师,居士即生疑。佛言,无罪。从今日作,好用心,勿令杀人。△又一居士屋上作。见泥中有蝎,怖畏跳下,堕木师上,即死。居士生疑,佛言,无罪。从今日好用心作,勿令杀人。△又一居士日暮入险道,值贼,贼欲取之。舍贼而走,堕岸下织衣人上,织师即死。居士生疑,佛言,无罪。△又一居士山上推石,石下,杀人,生疑。佛言,无罪。若欲推石时,当先唱石下,令人知。

又一人病痈疮,未熟。居士为破而死。即生疑,佛言,痈疮未熟,若破者,人死,是中罪可悔。(虽无杀心,而有致死之理,故犯罪也。)若破熟痈疮,死者,无罪。(痈疮既熟,理应破故。)△又一小儿喜笑。居士捉,击历令大笑故,便死。居士生疑。佛言,戏笑故,不犯杀罪。从今不应复击历人令笑。(不应,便是小可悔罪。)△又一人坐,以衣自覆。居士唤言,起。是人言,勿唤我,起便死。复唤言,起。起便即死。居士生疑,佛言,犯中罪可悔。(初唤,无罪。第二唤,犯中罪也。)

盗戒第二

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以三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用心。二者用身。三者离本处。△用心者,发心思惟,欲为偷盗。△用身者,用身分等,取他物。△离本处者,随物在处举著馀处。

盗戒以六缘成不可悔。一、他物。二、他物想。三、盗心。四、兴方便取。五、直五钱。(西域一大钱,直此方十六小钱。五钱则是八十小钱,律摄云五磨洒。每一磨洒,八十贝齿。则是四百贝齿。滇南用贝齿五个,准银一厘,亦是八分银子耳。)六、离本处。今云取他重物,即是他物、他物想、直五钱之三缘。用心,即是盗心。用身即是兴方便取。离本处,即第六缘。六缘具足,失无作戒体也。

复有三种取人重物,犯不可悔罪。一者自取。二者教他取。三者遣使取。△自取者,自手举离本处。△教他取者,若优婆塞教人言盗他物,是人随意取,离本处时。△遣使者,语使人言,汝知彼重物处不,答言知处。遣往盗取,是人随语取,离本处时。

此三种取,皆办所兴方便不同,同以六缘成重也。

复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苦切取。二者轻慢取。三者诈称他名字取。四者强夺取。五者受寄取。

此五种取,亦是方便不同,同以六缘成重也。

重物者,若五钱,若直五钱物,犯不可悔。

此正释五钱以上,皆名为重物也。不论何物,但使本处价直八分银子,取离处时,即犯不可悔罪。

若居士知他有五宝,若似五宝。以偷心选择,而未离处,犯可悔罪。(未具六缘,得方便罪。)若选择已,取离本处,直五钱者,犯不可悔。(已具六缘,便失戒体。不论受用与不受用。)

五宝,即五金,所谓金银铜铁锡也。似者,像也。以金银等作诸器具,名为似宝。若未成器诸金银等,名为生宝。故云生像金银宝物。谓一者生金银宝物;二者像金银宝物也。或云七宝,准例可知。

离本处者。若织物异绳名异处;若皮若衣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若皮衣物,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若毛蓐者,一重毛名一处,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是名诸处。

且如毛蓐。自物放一重上,他物放二重上。或自物放一色上,他物放异色上。今取他物,离彼二重,置一重中。离彼异色,置一色中。则令他人生失物想,故为离处。而具六缘更犯不可悔也。

居士为他担物,以盗心移左肩著右肩,移右手著左手。如是身分,名为异处。

左肩右肩等,例皆如是。若无盗心,则虽左右数移,岂有罪哉。

车则轮轴衡轭,△船则两舷前后,△屋则梁栋椽桷四隅及隩,皆名异处。以盗心移物著诸异处者,皆犯不可悔。

衡,辕前横木,所以驾马。轭,辕前横木,所以驾牛。舷,音弦,船之边也。负栋曰梁。屋脊曰栋。椽桷,音传角,皆屋椽也。

盗水中物者。人筏材木,随水流下。居士以盗心取者,犯不可悔。若以盗心捉木令住,后流至前际(即名离处。)。及以盗心沉著水底(亦名离处。)。若举离水时(亦名离处。)。皆犯不可悔。△复次有主池中养鸟,居士以盗心按著池水中者,犯可悔罪(未离彼处故。)。若举离池水,犯不可悔。(离彼处故。)△若人家养鸟,飞入野池,以盗心举离水(是为离处。)。及沉著水底(亦名离处。)。皆犯不可悔。

又有居士内外庄严之具,在楼观上诸有主鸟衔此物去。以盗心夺此鸟者,犯不可悔(具六缘故。)。若见鸟衔宝而飞,以盗心遥待之时,犯中可悔(方便罪也。)。若以咒力,令鸟随意所欲至处,犯不可悔(具六缘故。)。若至馀处,犯中可悔(亦方便罪。)。△若有野鸟衔宝而去,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犯中可悔(虽非有主物,从盗心结罪。)。待野鸟时,犯小可悔。△又诸野鸟衔宝而去,诸有主鸟,夺野鸟取。居士以盗心夺有主鸟取,犯不可悔(具六缘故,从鸟主边得罪。)。若待鸟时,犯中可悔(是方便罪。)。馀如上说。△又有主鸟衔宝物去,为野鸟所夺(是无主也。)。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犯中可悔(亦从盗心结罪。)。若待鸟时,亦犯中可悔(准上,应小可悔,中字恐误。不则上亦应云中可悔也。)。馀亦同上。

若居士蒲博,以盗心转齿胜他,得五钱者,犯不可悔。

博钱为戏,名摴蒲。双陆戏,名六博。赌博家所用马子及围棋子、象棋子、骰子之类,皆名为齿。转齿者,偷棋换著乃至用药骰子等也。准优婆塞戒经及梵网经,则蒲博等事亦犯轻垢。今但受五戒者,容可不犯。而转齿胜他,全是盗心,故犯重也。

若有居士以盗心偷舍利,犯中可悔(不可计价直故。)。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佛亦我师,清净心取者,无犯。△若居士以盗心取经卷,犯不可悔,计直轻重(所盗经卷若直五钱以上,则不可悔。若减五钱,中可悔也。)。夫盗田者,有二因缘夺他田地。一者相言(即告状讼于官府也。)。二者作相(即立标示界限相也。)。若居士为地故,言他得胜。若作异相过分得地,直五钱者,犯不可悔。

有诸居士应输贾税而不输,至五钱者,犯不可悔。△复有居士至关税处,语诸居士,汝为我过此物,与汝半税。为持过者,违税五钱,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异道,使令失税。物直五钱,犯中可悔。若税处有贼及恶兽或饥饿,故示异道,令免斯害,不犯。

又有居士与贼共谋,破诸村落,得物共分。直五钱者,犯不可悔。

盗无足众生者,蛭虫(蛭,音质,水虫也。)于投罗虫等,(未见翻译。)人取举著器中,居士从器中取者,犯不可悔。选择如上。

盗二足三足众生者,人及鹅雁鹦鹉鸟等。是诸鸟在笼樊中,若盗心取者,犯不可悔。馀如上说。△盗人有二种。一者担去。二者共期。若居士以盗心担人著肩上,人两足离地,犯不可悔。若共期,行过二双步,犯不可悔。馀皆如上说。

盗四足者,象马牛羊也,人以绳系著一处,以盗心牵将过四双步,犯不可悔。△若在一处卧,以盗心驱起,过四双步,犯不可悔。△多足亦同。△若在墙壁篱障内,以盗心驱出,过群四双步者,犯不可悔。馀如上说。△若在外放之,居士以盗心念,若放牧人入林去时,我当盗取。发念之机,犯中可悔。△若杀者,自同杀罪。杀已,取五钱肉,犯不可悔。

复有七种。一、非己想,二、不同意。三、不暂用。四、知有主。五、不狂。六、不心乱。七、不病坏心。此七者,取重物,犯不可悔。取轻物,(四钱以下。)犯中可悔。△又有七种。一者己想。(谓是己物。)二者同意(素相亲厚,闻我用时,其心欢喜。)三者暂用。(不久即还本主。)四者谓无主。(不知此物有人摄属。)五狂。六心乱。七病坏心。此七者,取物无犯。

有一居士种植萝卜,又有一人来至园所,语居士言,与我萝卜。居士问言,汝有价耶,为当直索。答言,我无价也。居士曰,若须萝卜,当持价来。我若但与汝者,何以供朝夕之膳耶。客言,汝定不与我耶。主曰,吾岂得与汝。客便以咒术令菜干枯。回自生疑,将无犯不可悔耶,往决如来。佛言,计直,所犯可悔不可悔,茎叶华实,皆与根同。

有一人在祇洹间耕垦,脱衣著田一面。时有居士四望无人,便持衣去。时耕者遥见,语居士言,勿取我衣。居士不闻,犹谓无主,故持衣去。耕人即随后捉之,语居士言,汝法应不与取耶。居士答言,我谓无主,故取之耳,岂法宜然。耕人言,此是我衣。居士言曰,是汝衣者便可持去。居士生疑,我将无犯不可悔耶。即往佛所咨质此事。佛知故问,汝以何心取之。居士白言,谓言无主。佛言,无犯。自今而后,取物者善加筹量。或自有物,虽无人守,而实有主者也。

若发心欲偷未取者,犯下可悔。取而不满五钱者,犯中可悔。取而满五钱,犯不可悔。

欲偷未取,下可悔,远方便也。取而未离处,中可悔,近方便也。文缺略。不满五钱,中可悔,未失戒也。满五钱,不可悔,已失戒也。失戒须取相忏,例如杀戒中说。所有世间性罪,偿足自停,较杀业稍轻耳。

淫戒第三

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不应生欲想欲觉,尚不应生心,何况起欲恚痴,结缚根本不净恶业。

于欲境界安立名言,名为欲想。于欲境界忽起寻求,名为欲觉。由欲不遂,而起于恚。欲之与恚,同依于痴。三毒既具,则为一切结缚根本。违清净行,能招此世他世苦报,故名不净恶业也。

是中犯邪淫有四处。男女黄门,二根。女者:人女,非人女,畜生女。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亦同于上类。

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淫,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

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远方便也。)若二身和合,止不淫,犯中可悔。(近方便也。)

淫戒以三缘成不可悔。一淫心。谓如饥得食如渴得饮,不同热铁入身,臭尸系颈等。二是道谓下文所明三处。三事遂,谓入如胡麻许,即失戒也。

若优婆塞,婢使已配嫁有主,于中行邪淫者,犯不可悔。馀轻犯,如上说。三处者,口处、大便、小便处。除是三处,馀处行欲,皆可悔。△若优婆塞婢使未配嫁,于中非道行淫者,犯可悔罪。后生受报罪重。

婢使未配嫁,则未有他主。若欲摄受,便应如法以礼定名,为妾为妻,皆无不可。若非道行淫,坏其节操,致使此女丧德失贞。故虽不失戒体而后报罪重。所谓损阴德者幽冥所深恶也。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处,犯不可悔罪。馀轻犯罪,同上说。

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直者,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

若人死乃至畜生死者,身根未坏,共彼行邪淫,女者三处,犯不可悔。轻犯,同上说。

若优婆塞,自受八支。(谓一日一夜八关戒斋。)行淫者,犯不可悔。八支无复邪正,一切皆犯。

若优婆塞,虽都不受戒,犯佛弟子净戒人者。虽无犯戒之罪,然后永不得受五戒,乃至出家受具足。

佛弟子净戒人,谓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也。乃至己妻受八支戒日,亦不得犯。犯者,同名破他梵行。

问:犯他净行,固名重难。设有反被受戒人所诱者,是遮难否。或不知误犯,后乃悔恨,诚心发露,许受五戒及出家否?答:若知彼已受戒,便不应妄从其诱。然既被诱,罪必稍减。不知误犯,理亦应然。但忏悔之方,决非轻易。应须请问威德重望,深明律学者,乃能减此罪耳。

佛告诸比丘,吾有二身。生身,戒身。若善男子,为吾生身起七宝塔,至于梵天,若人污之,其罪尚有可悔。污吾戒身,其罪无量,受罪如伊罗龙王。

此结示净戒不可污犯也。戒身,即法身。佛以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为法身故。以此戒法,师师相授,即是如来法身常住不灭。若或自破梵行,或复破他梵行,则是破坏如来法身。故较破坏生身舍利塔罪为尤重也。伊罗龙王,具云伊罗跋罗,亦云伊罗钵。伊罗,树名,此云臭气。跋罗,此云极。谓此龙王昔为迦叶佛时比丘,不过以瞋恚心,故犯折草木戒,不知忏悔。遂致头上生此臭树,苦毒无量。况杀盗淫妄根本重戒而可犯乎。然杀盗二戒,稍有慈心废退者,犹未肯犯。独此淫戒,人最易犯。故偏于此而结示也。然犯戒之罪既有重于坏塔,则持戒之福不尤重于起塔耶。幸佛弟子思之。

妄语戒第四

佛告诸比丘,吾以种种诃妄语,赞叹不妄语者,乃至戏笑尚不应妄语,何况故妄语。

是中犯者,若优婆塞不知不见过人圣法,自言我是罗汉(断三界烦恼尽。)向罗汉者(断无色界,思惑将尽。),犯不可悔。若言我是阿那含(断欲界烦恼尽。),斯陀含(断欲界六品惑。),若须陀洹(断见惑尽。),乃至向须陀洹(世第一后心,具足八忍智少一分。)。若得初禅(离生喜乐,五支功德相应。),第二禅(定生喜乐,四支功德相应。),第三禅(离喜妙乐,五支功德相应。),第四禅(舍念清净,四支功德相应。)。若得慈悲喜舍无量心,若得(四)无色定,(所谓)虚空定,识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若得不净观,阿那般那念(此云遣来遣去,即入息出息也。此二观,乃佛法二甘露门。但应修习,不应云得。)。诸天来到我所,诸龙,夜叉(捷疾鬼。),薜荔(亦云闭丽多,此翻祖父鬼。),毗舍阇(啖精气鬼。),鸠盘荼(瓮形厌魅鬼。),罗刹(可畏鬼。)来到我所。彼问我,我答彼。我问彼,彼答我。皆犯不可悔。

此大妄语,以五缘成不可悔。一、所向人,二、是人想,三、有欺诳心,四、说重具,即罗汉乃至罗刹来到我所等。五、前人领解。若向聋人痴人不解语人说,及向非人畜生等说,并属中可悔罪也。

若本欲言罗汉,误言阿那含者,犯中可悔。馀亦如是犯(未遂本心故也。)。△若优婆塞,人问言,汝得道耶。若默然,若以相示者,皆犯中可悔(未了了故。)。

乃至言旋风土鬼来至我所者,犯中可悔(准十诵律。未得外凡别总相念,妄言已得。戒未清净,妄言持戒清净。未曾读诵经典,妄言读诵等。并犯中可悔罪。)。

若优婆塞,实闻而言不闻,实见而言不见。疑有而言无,无而言有。如是等妄语皆犯可悔(更有两舌、恶口、绮语,并皆犯罪。但不失戒,故云可悔。非谓无性罪也。)。

若发心欲妄语,未言者,犯下可悔(远方便也。)。言而不尽意者,犯中可悔(或误说,或说不了了,仅名近方便罪也。)。若向人自言得道者,便犯不可悔。

若狂,若心乱,不觉语者,无犯。

酒戒第五

佛在支提国跋陀罗婆提邑(未见翻译。),是处有恶龙,名庵婆罗提陀(未见翻译。)。凶暴恶害,无人得到其处。象马牛羊驴骡骆驼,无能近者。乃至诸鸟,不得过上。秋谷熟时,破灭诸谷。长老莎伽陀,(或云槃陀伽,或云般陀。此翻小路边生,又翻继道。往昔悭法,又喜饮酒。今生愚钝,一百日中不诵一偈。佛令调息,证阿罗汉。)游行支提国,渐到跋陀罗婆提。过是夜已,晨朝著衣持钵,入村乞食。乞食时,闻此邑有恶龙,名庵婆罗提陀,凶暴恶害,人民鸟兽,不得到其住处。秋谷熟时,破灭诸谷。闻已,乞食讫,到庵婆罗提陀龙住处。泉边树下,敷坐具大坐。龙闻衣气,即发瞋恚,从身出烟。长老莎伽陀,即入三昧,以神通力,身亦出烟。龙倍瞋恚,身上出火。莎伽陀复入火光三昧,身亦出火。龙复雨雹,莎伽陀即变雨雹,作释俱饼,髓饼,波波罗饼。龙复放霹雳,莎伽陀即变作种种欢喜丸饼。龙复雨弓箭刀矟,莎伽陀即变作优钵罗华(此云青莲。),波头摩华(此云红莲。),拘牟陀华(此云黄莲。)。时龙复雨毒蛇、蜈蚣、土虺蚰蜒,莎伽陀即变作优钵罗华缨络、瞻卜华缨络、婆师华缨络、阿提目多伽华缨络(瞻卜此云黄华。婆师此云夏生华,又翻雨华,雨时方生。阿提目多伽旧云善思夷华,或翻龙甜华。)。如是等龙所有势力,尽现向莎伽陀。如是现德已,不能胜故,即失威力光明。长老莎伽陀,知龙势力已尽,不能复动。即变作细身,从龙两耳入,从两眼出。两眼出已,从鼻入,从口中出。在龙头上,往来经行,不伤龙身。尔时龙见如是事,心即大惊,怖畏毛竖。合掌向长老莎伽陀言,我归依汝。莎伽陀答言,汝莫归依我,当归依我师,归依佛。龙言,我从今归三宝,知我尽形作佛优婆塞,是龙受三自归,作佛弟子已,更不复作如先凶恶事。诸人及鸟兽,皆得到其所。秋谷熟时,不复伤破。如是名声,流布诸国。长老莎伽陀,能降恶龙,折伏令善。诸人及鸟兽,得到龙宫。秋谷熟时,不复破伤。因长老莎伽陀名声流布,诸人皆作食传请之。是中有一贫女人,信敬请长老莎伽陀,莎伽陀默然受已。是女人为办名酥乳糜,受而食之。女人思惟,是沙门噉是名酥乳糜,或当冷发。便取似水色酒,持与。是莎伽陀,不看饮。饮已,为说法,便去。过向寺中,尔时间酒势便发。近寺门边,倒地。僧伽黎衣等,漉水囊钵杖油囊革屣针筒,各在一处,身在一处,醉无所觉。尔时佛与阿难(此云欢喜,佛之堂弟。佛成道时生,为佛侍者。又翻庆喜,又翻无染。),游行到是处。佛见是比丘,知而故问,阿难,此是何人。答言,世尊,此是长老莎伽陀。佛即语阿难,是处为我敷坐床,办水,集僧。阿难受教,即敷坐床。办水,集僧已,往白佛言,世尊,我已敷床,办水,集僧。佛自知时,佛即洗足坐。问诸比丘,曾见闻有龙,名庵婆罗提陀,凶暴恶害。先无有人到其住处。象马牛羊驴骡骆驼,无能到者。乃至诸鸟,无敢过上。秋谷熟时,破灭诸谷。善男子莎伽陀,能折伏令善。今诸人及鸟兽,得到泉上。是时众中,有见者言见,世尊,闻者言闻。世尊,佛语比丘,于汝意云何。此善男子莎伽陀,今能折伏虾蟆不。答言,不能。世尊佛言,圣人饮酒,尚如是失,何况俗凡夫。如是过罪,若过是罪,皆由饮酒故。从今日,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饮酒。乃至小草头一滴,亦不得饮。佛种种诃责饮酒过失已,告诸比丘,优婆塞不得饮酒者,有二种,谷酒、木酒(谷酒可知。)。木酒者,或用根茎叶华果,用种种子,诸药草杂作酒。酒色,酒香,酒味,饮能醉人,是名为酒。若优婆塞尝咽者,亦名为饮犯罪。若饮谷酒,咽咽犯罪。若饮酢酒,随咽咽犯。若饮甜酒,随咽咽犯。若啖麴能醉者,随咽咽犯。若啖滴糟,随咽咽犯。若饮酒淀,随咽咽犯。若饮似酒酒色,酒香,酒味,能令人醉者,随咽咽犯。

若但作酒色,无酒香,无酒味,不能醉人及馀,饮皆不犯。

酢,谓味酸也。但是饮之能醉,不论味酸味甜,皆悉犯罪。麴者,作酒之药。滴糟者,即今烧酒。酒淀者,淀(音殿。)酒之滓垽(音印。)。似酒者,果浆等变熟之后,亦能醉人。此酒戒但是遮罪,为防过故,与前四根本戒同制。三缘成犯,一、是酒,谓饮之醉人;二、酒想,谓知是酒,或酒和合。三、入口咽咽,结可悔罪也。若食中不知有酒,或酒煮物,已失酒性不能醉人者。并皆无犯。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竟

补释

补释经义,分别三章。一引律释文。二立表辨相。三别录旁义。初引律者,凡经文脱略,译言未融。支举其要,引大律文以为补释。使昭然易喻,寻览无惑。二立表者,犯相境想开缘,经文笺要併有阙略。后学迟疑,莫知所拟。故缀集增补,列为固表。初心之侣,倘有微益。三别录者,或引前识,或率私臆,略补其遗,趣使易了。岂曰能尽。持犯之概,差见可耳。

第一章引律释文

第十二页第六行文云。无烟火坑杀他,核杀,作宑杀。大律作忧多杀,头多杀,作罗杀。同第十三页第五行,文云,若口说,大律作若心念,若口说。

第十五页第五行已下。大律委辨头多杀乃至拨杀。律文甚繁,今录其概。头多杀者,有二种。一者地。二者木。地头多者,若作坑埋人脚踝等,令象等蹴蹋。木头多者,穿木作孔,若桁人脚杻手枷颈,令象等蹴蹋。弶杀者,知是人从此道来,于中依树等施弶。罗杀者施罗,拨杀者施机拨,亦如是。

第二十三页第一行。文云,乃至母胎中初得二根,身根命根加罗逻时。大律作乃至胎中初得二根者,谓身根命根迦罗罗时。

第二十六页第三行。文云,自夺命。已下,准大律,应有不因死者,中罪可悔句。

同第五行。文云,随药饮食。大律作随病饮食。

第三十四页第三行。文云,在屋上住。大律住作作。

第三十七页第二行。文云,用身分等,取他物。大律作若手若脚若头,若馀身分,取他人物。

同第三十八页第四行。文云,是人随意取。大律作是人随语,即偷夺取。

第四十页第二行已下。大律分别为地处,上处,虚空处,乘处,车处,船处,水处田地僧坊处,身上处,关税处,共期处,无足处,二足处,四足处,多足处。此节属地处。大律云,如人有五宝,若似五宝在地。

同第四十一页第二行。此节并下文,屋则梁栋椽桷四隅及奥句,属上处。文多脱略,未易了解。大律云,上处者。若细陛绳床,粗陛绳床,蓐等,被等,树上处,屋上处,悉名为上处。细陛绳床处者,谓脚处足处乃至上头处。若以绳织,异绳名异处,若皮若衣覆,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如是诸处,有五宝,若似五宝,以偷夺心取,若选择时,罪悉如上说。粗陛绳床处者,若一板名一处。若皮若绳若衣覆,异绳名异处。馀如上说。蓐者,一种毛,一种名一处。表处裹处,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是诸处有五宝,若似五宝等。广如上说。乃至屋上处者,谓门间处向处及梁椽处等,一桄名一处。是诸处有五宝,若似五宝等。广如上说。

同第四十二页第三行。文云,居士为他担物等,属身上处。大律云,身上诸处,谓脚处乃至头处。以偷夺心取是衣囊,从此处移著彼处者,犯重。

第四十二页第七行。文云,车则轮轴衡轭句,属车处。大律云,车处者,犊车等数种。犊车处者,谓辐辋辕毂箱处,栏楯处。是诸处有五宝,若似五宝等,广如上说。

同文云,船则两舷前后句,属船处。大律云,船处者,单槽船等数种。单槽船处者,两舷处两头处等。是诸处有五宝,若似五宝等。广如上说。

同第四十三页第五行。此节属水处。

同第四十四页第一行。文云,按著池水中者。大律作若沈著水底。与次段文同,而结罪异。阙疑。

同第五行。此节属虚空处。

第四十六页第二行。文云,若待鸟时,亦犯中可悔。

注云,准上应小可悔。中字,恐误。今检大律云,以偷夺心夺野鸟取,偷兰遮。若待鸟时,突吉罗,准是律义,此文中可悔,应是小可悔。

同第四十七页第八行。此节属田处。

同第四十八页第四行。此节关税处。

同第五行已下二段,文多脱略。大律云,若估客语与过是物。与过者,是税物直五钱,犯不可悔(因随教盗者,亦同犯故。)。若估客到关逻语与过是物,税直当与半。与过者,亦尔。若云税直尽与汝者,亦尔。又云,若估客到关,示异道令过,断官税物。是税物直五钱,犯不可悔。若估客未到关,示异道令过,断官税物。是税物直五钱,犯中可悔。

同第四十九页第二行。此节属共期处。

同第四行。此节属无足处。文云,蛭虫于投罗虫等。大律作(虫+质)虫千头罗虫。

同第七行。此节属二足处。

同第五十页第二行。文云,人两足离地,大律作过二踔。

同。文云,二双步。丽藏本及一切经音义皆作二叟步。大律作二踔。

同第四行。此节属四足处,并多足处。

第五十五页第五行。文云,不应生欲想欲觉。律论释云,欲想者,身口不动,但心想女人。欲觉者,心即瞢醉,身体(*3)瞢。

第七十五页第七行。文云,滴糟丽藏本作酒糟。大律亦尔。

第八行。文云,似酒酒色。丽藏本似字下无酒字。大律亦尔。

第二章立表辨相

辨相中,初列犯相,次标境想,三明开缘。今初罪,分上中下三品。杀盗淫妄四戒,皆具三品。饮酒一戒,唯有中下二品。故先后别列。

唐南山律师云,戏笑说等,虽不犯重,而犯轻罪。以非言说之仪轨故也。

菩萨戒本云,又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刖手足难,劓鼻刵耳剜眼等难。虽诸菩萨为自命难,亦不正知说于妄语。然为救脱彼有情故,知而思择,故说妄语。以要言之,菩萨唯观有情义利非无义利。自无染心,惟为饶益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说异说。说是语时,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文)。小乘律中,虽无此文,若为解脱命难等,亦宜准是开听。

宋灵芝律师云,馀药不治,酒为药者,非谓有病即得饮也。须遍以馀药治之不瘥,方始服之。

第三章别录旁义

若已受五戒而毁狂者,皆结突吉罗(新译作突色讫里多。)罪。分其轻重,为上中下三品。突吉罗,此云恶作。佛说犯戒罪轻重经云。若无慙媿,轻慢佛语,犯是者,如四天王寿五百岁堕泥犁中,于人间数九百千岁。涅槃经云,若言如来说突吉罗,如上岁数入地狱者,并是如来方便怖入。如是说者,当知决定是魔经律,非佛所说。

第七页第一行。释云,杀戒以五缘成不可悔等,是谓具支成犯。以诸戒结罪,皆须具足支缘方成犯事。若尽具者,即成上品不可悔罪。若阙一二者,是中下品可悔罪。见他人杀,而欢喜者,亦犯下品可悔罪。若见他杀,有力应救,设力不能救者,应起慈心念佛持咒,祝令解冤释结,永断恶缘。

五戒之中,小乘与大乘异者,惟是杀戒颇多差别。大乘杀畜生者,天台义疏结罪虽有二途,而灵峰毗尼事义集要唯用其一。谓大士杀傍生,亦犯重罪。因受菩萨戒者,必已发菩提心。自应了知众生同有佛性,慈悲爱愍如子如身,岂可轻视傍生,横加杀害。故单用结重一途也。(文)今人唯受五戒,虽不结重,应生慈心,善行救护。若借人物,久而不还,迴为已有者,即得盗罪。

律载盗罪最繁,多至数卷。可见是戒护持非易。(今人付邮政局寄信时,以纸币加入信内。寄印刷物时,以信加入印刷物内。悉犯盗税罪。)

第五十九页第四行。文云,共淫女行淫,与直,无犯。应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败德,宁谓无过。思之。

惹己之妻妾有娠时,乳儿时,及非淫根处而交媾者,亦名邪淫。如智论广说。(准义应是可悔罪。)

律论云,若长老闻此不净行慎勿惊怪,何以故?如来怜愍我辈,为结戒故,说此恶言。若不说者,云何得知罪之重轻。若法师为人讲听者,慎勿露齿笑,若有笑者驱出,何以故?佛怜愍众生,金口所说。汝等应生慙媿心而听,何以笑。

妄语戒正制大妄语,兼制小妄语。小妄语者,如经云,实闻而言不闻等,应犯中品可悔罪。

又两舌、恶口、绮语,亦并犯中品可悔罪。两舌者,向此说彼,向皮说此,构起是非,乖离亲友。恶口者,骂詈咒咀,令他不堪。绮语者,无义无利,世俗净辞,增长放逸,忘失正念。口说出家在家菩萨比丘比丘尼罪过,梵纲经及优婆塞戒经悉结重罪。不论说者实不,并犯。今五戒中,虽不结重。弥须慎护心,生大惧。

若为利养故,种种赞叹他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成就,而密以自美。若为利养故,坐起行立言语安详,以此现得道相,欲令人知。悉犯中品可悔方便罪。

若教他人饮酒者,咽咽二俱结罪,咽咽结罪者,随一咽结一罪,多咽结多罪。

宋灵芝律师云,此方多有糟藏之物,气味全在,犹能醉人。世多贪啖,最难节。约想西竺本无,故教所不制,准前糟麴足为明例。有道高士幸宜从急。

没有了    回目录 没有了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