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佛说大安般守意经》卷上[1]
后汉三藏安世高译[2]
佛在越祇国[3],舍羁瘦国[4]。亦说一名遮匿迦罗国。时佛坐行安般守意[5]九十日,佛得[6]。佛复独坐九十日者,思维校计[7],欲度脱十方人[8]及蜎飞蠕动之类[9]。复言:我行安般守意九十日者,安般守意得自在慈念意[10],还行安般守意,以复取意行念也。
注释
[1]卷上的底本为《金藏》广胜寺本,即《赵城藏》。
[2]译者,《资》《普》作后汉沙门安世高译;《碛》《南》《径》《清》作后汉安息国三藏法师安世高译;《丽》作后汉安息三藏安世高译。
[3]越祇国:或为月氏国的佛典古译。本经出时,可能在月氏的极盛期间。译者是安息人,月氏势力曾进入安息领域,同时占领此印度地区。
[4]舍羁瘦国:或为舍卫国的古译。《增一阿含》卷七《安般品》称,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5]安般守意:是安那般那守意的略称。安那般那为梵文Ānāpāna的音译,意译入出息,即呼吸。安那略作安,指入息(吸),般那略作般,指出息(呼)。守意指控制思维意念活动,与后来译为念的含义相近。所以安般守意就是念安般、持息念、数息观等的古译,是在中国传播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禅法之一。
[6]“佛得”,《资》《丽》无。
[7]思维校计:思维,即思考;校计,计较筹算,指缜密细致地思考。
[8]“人”,《资》《碛》《普》《南》《径》《清》无,不从。
[9]蜎飞蠕动之类:蜎飞蠕动,原出道家典籍,指飞虫蛆蛹等弱小动物。此处泛指除人之外的一切有情生类。
[10]慈念意:此处念即是意,或慈念之意。慈念众生、仁爱万有,是慈、悲、喜、舍所谓四无量心之首。
译文
佛在越祇国,舍羁瘦国。另有一说,此国名遮匿迦罗。那时佛在坐禅,行安般守意九十天,佛即获得。佛之所以独坐九十天,是在思维筹量如何度脱十方人及蜎飞蠕动等一切生类。佛然后说:我行安般守意九十天,在于通过安般守意获取自在的慈爱万有的意念,由此再行安般守意,将所得的慈念,运用于一切意念。
原典
安为身,般为息,守意为道。守者为禁,亦谓不犯戒。禁者亦为护,护者遍护一切,无所犯。意者,息意,亦为道也。
安为生,般为灭,意为因缘,守者为道也。
安为数[1],般为相随[2],守意为止[3]也。
安为念道,般为解结,守意为不堕罪也。
安为避罪,般为不入罪,守意为道也。
安为定,般为莫使动摇,守意莫乱意也。安般守意名为御意,至得[4]无为[5]也。
安为有,般为无。意念有不得道,意念无不得道;亦不念有,亦不念无,是应空定,意随道行。有者,谓万物;无者,谓疑[6],亦为空也。
安为本因缘,般为无处所。道人知本无所从来,亦知灭无处所,是为守意也。
安为清,般为净,守为无,意名为,是清净无为也。无者谓活,为者谓生;不复得苦,故为活也。
安为未,般为起,已未起,便为守意;若已意起[7],便为守意。若已起意,便走,为不守,当还[8]。故佛说安般守意也。
安为受五阴[9],般为除五阴,守意为觉因缘,不随身、口、意也。
守意者[10],无所着为守意;有所着不为守意。何以故?意起复灭故,意不复起为道,是为守意。守意莫令意生。生因有死,为不守意,莫令意死。有死因有生,意亦不死,是为道也。
注释
[1]数:安般禅的第一步,全称数息,默数自己的呼吸次数。此名“守意着息”。由此获得数定,由专注于数而得定。
[2]相随:安般禅的第二步,令意念随从自己的呼吸运转。所谓转念着随,正有二意。
[3]止:安般禅的第三步,令意念唯一地专注于自己的鼻头。
[4]“至得”,底本作“至德”,诸本作“至得”,据诸本改。
[5]无为:借用道家术语,泛指一切无生灭现象,包括佛教所说的真如、法性以及菩提、涅槃等。此处特指“涅槃”言。
[6]疑:止、息、安、定等义。此处指一种心里非常宁静的状态。
[7]“便为守意;若已意起”,《资》《碛》《普》《南》《径》《清》无。
[8]“当还”,诸本作“当为”,不从。
[9]五阴:指色、受、想、行、识五类物理和心理现象。佛教以为,众生是五阴的和合,由于感受五阴之报,始有人生。
[10]“守意者”,底本作“安守意”,诸本作“守意者”,据诸本改。
译文
安,指身;般,指息;守意,指道。守的意思是禁,也称作不犯戒。禁也有护的意思;护指普遍护持一切言行,不要犯戒。由守所护意,就是令意安息,也就是从事于道。
安,指生;般,指灭;意,指生灭的因缘条件;守,指从事于道。
安,指数息;般,指相随;守意为止。
安,指专念于道;般,指解除烦恼诸结;守意,指不堕于罪行。
安,指避免犯罪;般,指不入罪行;守意即是从事于道。
安,指心里安定;般,指莫使心里动摇;守意,是令意念不扰乱。安般守意的意思,就是驾驭自己的意念,直到获得涅槃。
安,指有;般,指无。意念有不能得道,意念无不能得道。既不念有,也不念无,才是相应于空的禅定,意随顺于道运行。所谓有,指世界万物;所谓无,指心里安定宁静,也就是空。
安,指人生本原;般,指无处所;行道的人知人生本无所从来,也知人灭无处所。这就是守意。
安,指清;般,指净;守,指无;意,指为;安般守意即是清净无为。所谓无,意思是活;所谓为,意思是生;不再得苦,所以叫作活生。
安,指未起;般,指起毕;如果意未生起,便是守意;如果意已起毕,便是守意;如果意生起任其走动,是不守意,应当回来再守。所以佛说为安般守意。
安,为领受色、受、想、行、识五阴;般,为除灭五阴;守意指觉知受灭五阴的因缘,不随顺身、口、意的活动。
所谓守意,无所执着为守意,有所执着不是守意。为什么?因为意起即灭,意不再起为道,此即是守意。守意在于不令意生起。有生因为有死,乃是不守意,所以莫令意死;有死因为有生,所以意也不死,此即为道。
原典
安般守意有十黠[1],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四谛,是为十黠成。谓合三十七品经[2]为行成也。守意譬如灯火,有两因缘:一者坏冥,二者见明。守意,一者坏痴,二者见黠也。
守意,意从因缘生,当缘因缘;莫着,是守意也[3]。守意有三辈,一者守令不得生;二者以生当疾灭;三者事已行,当徙后悔,计亿万劫不复作也。
守与意各自异,护十方,一切觉对不犯,是为守意[4]。觉彼无为,是为意,是守意也[5]。
守意中有四乐:一者知要乐;二者知法乐;三者为知止乐;四者为知可乐。是为四乐。
法为行,得为道。
守意六事,为有内外。数、随、止是为外,观、还、净是为内。随道也。何以故?念息相随,止、观、还、净,欲习意近道故。离是六事,便随世间也。
数息为遮意,相随为敛意,止为定意,观为离意,还为一意,净为守意[6]。用人不能制意,故行此六事耳。何以故数息?用意乱故。何以故不得?用不识故。何以故不得禅?用不弃习尽,证行道故也。
数息为地,相随为犁,止为轭[7],观为种,还为雨[8],净为行,如是六事乃随道也。
数息断外,相随断内,止为止罪行,观却意,不受世间为还[9],念断为净也。意乱当数息,意定当相随,意断当行止,得道意当观,不向五阴当还,无所有当为净也。多事当数息,少事当相随[10],家[11]中意尽当行止,畏世间当观,不欲世间为还,念断为净也。
何以故数息?不欲堕五阴故。何以故相随?欲知五阴故。何以故止?欲观五阴故。何以故观阴?欲知身本故。何以故知身本?欲弃苦故。何以故为还?厌生死故。何以故为净?分别五阴不受故。便堕黠慧八种道,得莂[12],为得所愿也。
行息时为堕数,相随时为堕念,止时为堕定,观时为堕净,还时为堕意,净时为堕道,亦为堕行[13]也。
注释
[1]黠:即慧、智慧。
[2]三十七品经:亦作三十七品经法,即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菩提分。所谓四意止、四意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意、八种道行。
[3]“是守意也”,诸本作“是为守意也”,不从。
[4]“是为守意”,《丽》无“意”。
[5]“是为意,是守意也”,《资》《碛》《普》《南》《径》《清》为“是为守意也”。
[6]离意,还为一意,净为守意:离意的意,此处指与禅定相反的“散心”,或泛指世俗意识。意与守意有两释:一谓心不散失,即深入禅定;二谓专注于正确的佛教观念,相当菩提心或求菩提之心,与道意同。
[7]“轭”,《资》作“荦”,《碛》作“橯”,《普》《南》作“捞”,《径》《清》作“”,皆误。
[8]“还为雨”,底本作“还为两”,现据诸本改。
[9]“不受世间为还”,底本作“不受世间还”,现据诸本改。
[10]此句中的“多事”和“少事”,指心里思虑事情的多少及焦虑的程度轻重。
[11]家:泛指世间三界,特指家庭、家族。
[12]莂:契约合同,是“授记”一词的古译。指未来必定成佛。此处指必得所希望的理想。
[13]行:此处指八正道。下文即称八正道为“八行”。
译文
“安般守意”有十慧,即数息、相随、止、观、还、净以及苦、集、灭、道四谛。由此十慧成就安般守意。意思是说,要结合修行三十七品经才能成功。守意譬如灯火,有两种功能:一是坏灭黑暗,二是现显光明。守意的功能,一是坏灭痴暗,二是现显明智。
所谓守意,意从种种因缘条件生起;应当把这些因缘条件作为观察的对象而不执着,此即是守意。守意有三种人:一种是坚守不乱,令意不得生起;第二种是一旦生起,应当立即灭伏;第三种是已经起意行事,应当转向忏悔,决心亿万劫不再这样做。
守与意的含义各不相同。护持十方,面对一切、觉知一切而不犯戒,此乃是守;觉知十方一切本性空寂无为,此乃是意。合此二种差异,是守意。
守意中有四种乐:一是了知道理之纲要为乐;二是了知佛所说法为乐;三是了知专注于一境为乐;四是了知行禅的恰当程度为乐。此乃是四乐。
佛法为行,得以成就为道。(所以行道的意思,就是获得佛法;或者说,得法即是行道。)
守意有六事,所谓数、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内有外,数、随、止为外;观、还、净为内,都是为了随顺于道。为什么?因为念与息相随追,为“止、观、还、净”创造条件,为的是训练意志,令“意”亲近于“道”。如果离开此六事,便是随逐世间。
数息,为的是遮止意的躁乱;相随,为的是聚敛意于专注;止,是令意定住于一境;观,为的是脱离世间意识的支配;还,为了回转唯一的“道意”;“净”,为的是坚守“道意”不动摇。因为人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念活动,所以才修行此等六事。为什么数息?因为意念躁乱。为什么不得?因为尚不认识。为什么不得禅定?因为没有抛弃积习,为证得寂灭而行道。
数息,譬如是土地;相随,譬喻是犁;止,譬如是轭;则观是种;还是雨;净是收获等行。修行此等六事,就是随顺于道。
数息,是为断除外界的干扰;相随,是为断除内心的干扰;止,是为制止种种罪行;观,为的是却除世间意念;不受世间左右,即名为还;意念全断名之为净。意念躁乱,应当数息;意念专注,当求于相随;意念断除,当行于止;若想获得道意,则应当观;不趣向五阴(世间人生),应当修“还”;令世间意念全无所有,应当修“净”。意念事多,应当修“数息”;意念事少,应当修“相随”;要灭尽三界意念,应当修“止”;畏惧世间应当修“观”;不希求世间是“还”;念想全断是“净”。
为什么“数息”?因为不希望堕于五阴。为什么“相随”?因为希望认知五阴的道理。为什么“止”?因为希望观察五阴的种种性相。为什么要观察五阴?因为希望认知人身本原。为什么要认知人身本原?因为希望摈弃痛苦。为什么修“还”?因为厌恶生死。为什么修“净”?因为分别五阴而不领受。由此便进入智慧之八正道,必得佛果和自己所愿望的理想。
呼吸时要随顺于数;相随时是随顺于念(专注);止时为进入定;观时为随顺于净;还时为随顺于“道意”;“净”时为随顺于“道”,也就是随顺修行八正道。
原典
数息为四意止[1],相随为四意断[2],止为四神足[3]念,观为五根[4]、五力[5],还为七觉意[6],净为八行[7]也。
得息不相随,不为守意;得相随不止,不为守意;得止不观,不为守意;得观不还,不为守意;得还不净,不为守意;得净复净,乃为守意也。
已念息,恶不生。复数者,为共遮意,不随六衰[8]故。行相随,为欲离六衰;行止,为欲却六衰;行观为欲断六衰;行还,不欲[9]受六衰;行净,为欲灭六衰。已灭尽,便堕道也。
数息欲遮意,息中有长短,当复遮是长短意也。何以故?守意欲止恶故。恶亦可守,亦不可守。何以故?恶已尽,不当复守也。
数息有三事:一者当坐行;二者见色当念非常、不净;三者当晓嗔恚、疑[10]、嫉[11],令过去[12]也。
数息乱者,当识因缘所从起,当知是内意。一息乱者,是外意过,息从外入故;二息乱者,是内意过,息从中出故。三、五、七、九属外意,四、六、八、十属内意。嫉、嗔恚、疑是三意在内;煞(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13]是七意及余事属外也。得息为外,不得息为内,息从意生,念息合为一数。息至尽,数为一,亦非一,意在外息未尽故。譬如数钱,意在五数为一[14]也。
数息所以先数入者,外有七恶,内有三恶。用少不能胜多,故名[15]先数入也。
数息不得者,失其本意故。本意谓非常、苦、空、非身[16];失是意堕颠倒故,亦为失师。师者,初坐时,第一入息得身安,便次第行。为失其本意,故不得息也。数息意常当念非常、苦、空、非身,计息出亦灭,入亦灭,已知是得道,疾当持非常恐意[17],得是意即得息也。
注释
[1]四意止:亦译作四念处、四念住等。三十七道品之一。指在禅定中,依靠特定的教理,分别观察身、受、心、法的性相,从而获得相应的认识。一般来说,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非常,观法无我。由此对治常、乐、我、净的世俗观念。
[2]四意断:也译作四意念断、四正勤、四正断等。三十七道品之一,是用以止恶修善的禅法。一般来说,指已生恶令永断,未生恶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长。但本经的解释不同,前后文也有差别。
[3]四神足:亦译作四如意足。三十七道品之一。据说能引发神通,达到随意而行的一种禅定。一般按追求神通的禅观性质分类,所谓欲、勤、心、观。本经则按得神通的部位分类,所谓身、口、意、道。
[4]五根:指信根、能根(进根)、识根(念根)、定根、黠根(慧根),通称五根。由于此五种法具有令信等增长的意义,所以称其为信等的根。三十七道品之一。
[5]五力:由五根增长出来的五种力量:信力、进力、念力、定力、慧力,合称五力。被认为是推动佛教信仰不断巩固、发展的动力。三十七道品之一。
[6]七觉意:亦译作七菩提分、七觉支,三十七道品之一。据安世高译《阴持入经》(上),七觉意的名称顺序是念、法、精进、爱可、猗、定、护。后亦译作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
[7]八行:亦称八直行,后译为八正道、八圣道等,指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三十七道品之一。
[8]六衰:指六识的对象,即色、声、香、味、触、法。佛教认为此六种境,能驱使众生随逐,令善性衰灭,故名。
[9]“不欲”,诸本作“为欲不”,不从。
[10]“疑”,《资》《碛》《普》《南》《径》《清》作“痴”。
[11]嗔恚、疑、嫉:嗔恚,愤怒、憎恨。疑,怀疑、犹豫不决;后文十恶中亦作痴,痴即无明,指缺乏智慧,愚暗。嫉,对他人成功的嫉妒。此三者均属烦恼范围,是佛教修持需要断灭的心理情绪。又,嫉,《频伽》作娆。
[12]“令过去”,《丽》作“念过去”。
[13]煞(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杀,指杀生。盗,指偷盗,亦名不与取。淫,或谓邪淫,一般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舌,亦名离间语,即挑拨离间的话。恶口,亦名粗恶语,下流的语言。妄言,亦名虚妄语,虚妄的谎言。绮语,亦名杂秽语,指邪淫的语言。此七项加上嗔恚、疑、嫉,被称为十恶、十恶业、十恶道、十不善等。据说,行此十恶者,当堕入地狱等诸恶趣中。反其道而行之名十善,能得世间人天等诸善果报。
[14]五数为一:指汉武帝至隋唐发行的五铢钱,以五铢作为一个货币单位。譬如数息,以十次呼吸为一个单位。
[15]“故名”,《资》《碛》《普》《南》《径》《清》无,《丽》作“故”。
[16]非常、苦、空、非身:是四谛中的苦谛内容,也是一般佛教对世间人生的基本观念。非常,亦作无常,指生灭迅速,人生苦短,不能常在。苦,是对人生本性的判断。空,指人生毕竟无所有。非身,指身无所主,非我所有,后译无我。
[17]持非常恐意:安般禅的功能之一,在证知人身脆危,人命系于呼吸间,故上文说“计息出亦灭,入亦灭”,是人生非常的见证。由此能产生恐惧的危机感,以促进修习“出世间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译文
数息是四意止,相随是四意断,止是四神足,观是五根、五力,还是七觉意,净是八正道。(所以安般守意就是行三十七道品。)
已得数息效应而不行相随,不是守意;已得相随效应而不行止,不是守意;已得止的效应而不行观,不是守意;虽已得观而不行还,不是守意;虽已得还而不行净,不是守意;得净而坚持净,乃是守意。
既已系念于呼吸,恶即不生。其所以还要数,为的是共同防止意,令其不随逐色、声、香、味、触、法六衰运转。修行相随,为的是远离六衰;修行止,为的是除却六衰;修行观,为的是切断六衰;修行还,为的是不领受六衰;修行净,为的是灭掉六衰。六衰消灭净尽,便是入道。
数息是为了阻遮意的纵任。呼吸有长有短,也应当阻遮长短的意念。为什么?因为守意是为了止恶。恶既可以守护不犯,也可以不守护。为什么?因为恶已灭尽,不应当再去守护。
数息有三件事:一、应当坐行;二、见诸色身应当念想非常、不洁净;三、应当通晓愤怒、犹豫、嫉妒等心理,令诸过去除。
数息发生错乱,应当认识其原因,应当知道这是内意的问题。(但也可以分内外)一息(吸)错乱的,是意向外的过错,因为息是从外吸入;二息(呼)错乱的,是意向内的过错,因为息是从内呼出。因此,(在十次数息中)三、五、七、九息属于外意,四、六、八、十息属于内意。嫉妒、愤怒、犹豫三意在内;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七意及其相应的诸事,属于外。意得到息是外,得不到息是内。数息随意念生起,意念与息合为一数。息至于终了,与意是一也不是一,因为意在外而息尚未尽。譬如数钱,意在五铢而单位数是一。
数息之所以先数入息(吸),是因为外有杀、盗等七恶,内有嗔恚等三恶。少不能胜多,所以先数入息以制之。
数息达不到预期的效用,是因为失其本意。所谓“本意”,指佛教所说“非常、苦、空、非身”等有关人生的根本观念;所谓“失”,指所行之意与此根本观念相颠倒,也是失却师教。所谓师,初坐禅时,从第一次数入息得到身体安适,便按次第修行,因为失却“本意”,所以数息达不到预期效用。数息之意,应当经常念想“非常、苦、空、非身”这些根本观念,思维息出也是灭失,息入也是灭失,由此知是得道,迅疾即当执持人生“非常”的恐惧观念。获得这种对“非常”的恐惧观念,就达到了数息的预期效用。
原典
入息出息所以异者,出息为生死阴,入息为思想阴;有时出息为痛痒阴[1],入息为识阴。用是异,道人当分别是意也。入息者为不受罪,出息者为除罪,守意者为离罪;入息者为受因缘,出息者为到因缘,守意者为不离因缘也。
数息不得,有三因缘:一者[2]罪到,二者行不守[3],三者不精进也。
入息短,出息长,无所从念为道,意有所念为罪。罪恶[4]在外,不在内也。数息时,有离意,为喘息长,得息为喘息短。不安行息为长,定为短。念万物为长,息无所念为短。息未至十息坏,复更数为长息,得十息为短息。得息为短,何以故?止不复数故。得息亦为长,何以故?息不休故为长也。喘息长自知,喘息短自知。谓意所在,为自知长短。意觉长短为自知,意不觉长短,为不自知也。
注释
[1]此处的生死阴、思想阴、痛痒阴依次是五阴中的行阴、想阴、受阴的古译。行阴之行,主要含义是意识的造作与流转功能,造作属业,流转属报,业报是生死的特征,故译行为生死。想阴之想,主要含义为取相与施设名言,相当表象和概念。佛教一般把思作为行的一种功能,与想不同。受阴之受,指带有伦理性质的主观感受,所谓苦、乐、不苦不乐等;痛、痒等更偏重于生理方面的感受。
[2]“一者”,底本作“者一”,据诸本改。
[3]“行不守”,底本作“行不手”,《资》《碛》《普》《南》《径》《清》作“工”,《丽》作“不互”。现据前后文意改。
[4]“恶”,《资》《碛》《普》《南》《径》《清》作“要”,不从。
译文
入息和出息之所以有差异,在于出息属五阴中的生死阴(行阴),入息属五阴中的思想阴(想阴);有时出息属五阴中的痛痒阴(受阴),入息属五阴中的识阴。因此,入出息有差异,行道的人应当分别这些观念。又,所谓入息,为的是不接受罪;所谓出息,为的是除灭罪;所谓守意,为的是远离罪。入息是领受佛说因缘观,出息是掌握因缘观,守意是不离因缘观。
数息达不到预期效用有三个原因:其一是罪的到来;二是行念而不守其念;三是不努力精进。
入息短,出息长,直到无有所念,此即是“道”,意有所念则是罪。罪恶在念外而不在内。数息时,若意离息,是喘息长;若意得息,是喘息短。心绪不安行息是长,心绪安定行息是短。意念万物是长息,无有所念是短息。数息未到十息而坏乱,重新另数是长息;恰得十息是短息,为什么?因为数到十为止,不须再数。有时得息也是长,为什么?因为息不休止,所以是长。喘息长自知,喘息短自知。意思是说,意念于息,自知长短。意念觉知长短,就是自知;意念不去觉知长短,就是不自知。
原典
道人行安般守意,欲止意。当何因缘得止意?听说安般守意。何等为安?何等为般?安名为入息,般名为出息,念息不离,是名为安般。
守意者,欲得止[1]意。在行者、新学者,有四种安般守意行。除两恶、十六胜即时自知,乃安般守意行,令得止意。何等为四种?一为数,二为相随,三为止,四为观。何等为两恶?莫过十息,莫减十数。何等为十六胜即时自知[2]?喘息长即自知;喘息短即自知;喘息动身即自知;喘息微即自知;喘息快即自知;喘息不快即自知;喘息止即自知;喘息不止即自知;喘息欢即自知;喘息不欢[3]即自知;内心念万物已去,不可复得,喘息自知;内无所复思喘息自知;弃捐所思喘息自知;不弃捐所思喘息自知[4];放弃躯命喘息自知;不放弃躯命喘息自知。是为十六即时自知也。
问:何等为莫过十数,莫减十数?
报:息以尽未数是为过,息未尽便数是为减。失数亦恶,不及亦恶,是为两恶。
至二息乱为短息,至九息乱为长息,得十息为快息,相随为微。意在长,便转意:我何以故念长?意在短即时觉,不得令意止,止为着。放弃躯命者,谓行息,得道意,便放弃躯命。未得道意,常爱身故,不放弃躯命也。息细微为道,长为生死,短息动为生死。长于道为短,何以故?不得道意,无知见[5],故为短也。
注释
[1]“止”,《丽》作“上”。
[2]十六胜即时自知:通称十六特胜,又译作十六胜行。是反映数息念中由数息引生的心理专注、生理变化、观想活动以及它们相互作用同体验某些佛理的一系列运作过程,十六个次第。但有关这十六胜的具体内容,佛教各家说法不尽相同。本经强调,在数息全过程中,都要“即时自知”。表明它把这一禅定过程,始终置于觉察明晰的心理状态中。
[3]“欢”,与前句“欢”字,《径》《清》均作“观”,不从。
[4]“不弃捐所思喘息自知”一句,底本无,据《丽》本补。
[5]“知见”,《资》《碛》《普》《南》《径》《清》作“所知”。
译文
行道的人行安般守意,目的在于止意。如何才能获得止意?要听讲安般守意。什么是安?什么是般?安的意思是入息,般的意思是出息;意念与息不相分离,即名安般。
所谓守意,目的在于止意。对于现行者和新学者来说,有四种安般守意行法。除两恶、十六胜即时自知,就是安般守意行法,能令达到止意。是哪四种呢?一是数,二是相随,三是止,四是观。什么是两恶?呼吸计数不要超过十次,也不要少于十次。什么是十六胜即时自知?喘息长即时自知;喘息短即时自知;喘息动身即时自知;喘息微细即时自知;喘息快即时自知;喘息不快即时自知;喘息止即时自知;喘息不止即时自知;喘息得欢喜心即时自知;喘息得不欢喜心即时自知;内心念想万物已成过去,不可复得,于喘息中自知;内心不再有所思念,于喘息中自知;弃捐所思对象,于喘息中自知;不弃捐所思对象,于喘息中自知;放弃身躯性命,于喘息中自知;不放弃身躯性命,于喘息中自知。这就是“十六即时自知”。
问:莫过十数,莫减十数是什么意思?
答:数呼吸十次完毕而尚未再数,是为过;数呼吸尚未十次完毕而再数,是为减。忘记计数是恶,数而不到也是恶,这就是两恶。
数到二息而错乱为短息;达到九息而错乱为长息;达到第十息为快息;数与息相随顺为微。意若专注于长,便转而意想:我为什么专念于长?若意专注于短,也应即时觉察,不得令意止,止就是执着。所谓放弃身躯性命,意思是:由行息而获得道意(知身躯性命无常),便会放弃,不再爱着;未得道意,常爱己身,执着不放。息出入微细是道,息长则是生死,息短躁动也是生死。长相对于道乃是短。为什么?因为不得道意,没有知见,所以是短。
原典
数息为单,相随为复,止为[1]一意,观为[2]知意,还为行道,净为入道也。
数时为念,至十息为持[3],是为外禅;念身不净,随空,是为内禅。禅法恶来不受,是名为弃。
閇[4]口数息,随气出入,知气发[5]何所,灭何所。意有所念,不得数;息有迟疾大小,亦不得数;耳闻声乱,亦不得数也。数息意在息数,为不工[6]。行意在意[7],乃为止。数息意但在息,是为不工[8],当知意所从起,气所灭,是乃应数。因缘尽便得定意也。
守意者,念出入息已,念息不生恶故,为守意。息见因缘生,无因缘灭,因缘断,息止也。数息[9]为至诚,息不乱为忍辱。数息气微,不复觉出入,如是当守一念,止也[10]。息在身,亦在外,得因缘息生,罪未尽,故有息;断因缘,息不复生。
数息以为堕第二禅。何以故?用不待念,故为堕第二禅也。数息为不守意,念息乃为守意。息从外入,息未尽,息在入意,在尽识在数也。
十息有十意,为十绊。相随有二意,为二绊;止为一意,为一绊。不得息数为恶,意不可绊。恶意止,乃得数。是为和调,可意绊也。
已得息,弃息;已得相随,弃相随;已得止,弃止;已得观,弃观,莫复还。莫复还者,莫复数。
息亦使意,意亦使息。有所念为息使意,无所念为意使息也。
息有四事:一为风,二为气,三为息,四为喘。有声为风,无声为气,出入为息,气出入不尽为喘也。
注释
[1]“为”,《资》《碛》《普》《南》作“而”。
[2]“为”,《资》《碛》《普》《南》作“而”。
[3]“持”,《资》《碛》《普》《南》《径》《清》作“待”,不从。
[4]閇:“闭”之俗字。
[5]“知气发”,底本作“法气知”,诸本作“知气发”,据改。
[6]“工”,底本作“手”,《资》《普》《南》《径》《清》作“工”,据改。
[7]“在意”,《资》《碛》《普》《南》《径》《清》无。
[8]“工”,底本作“手”,《资》《普》《南》《径》《清》作“工”,据改。
[9]“数息”,《径》作“故息”。
[10]“止也”,《资》《碛》《普》《南》《径》《清》作“也止”,不从。
译文
数息是单一,相随是复合,止是唯有一意,观是认识意,还是行道,净是入道。
数的时候为念,数至十息为持,此是外禅;念身为不净,随顺于空,此是内禅。禅法的功能是恶来不受,此名为弃。
闭口数息次数,息随气出入。知气发自何处,灭于何处。意若别有念想,不得数息;息有快慢大小,也不得数;耳听到声音噪杂,也不得数。数息若意专注于息的次数,此为不工巧。行意于意自身,乃可以止。数息若意只专注于息,此为不工巧,还应当知道意从何处生起,气灭于何所,此乃是息数相应。由此因缘条件灭尽,便是获得“定意”了。
所谓守意,指念想出入息终了,念系于息不生恶,所以是守意。见息有因缘而生,无因缘而灭;因缘断除,息即停止。数息属“至诚”,息不乱属“忍辱”。数息至于气细微,不再感觉气息出入;如此,应当守护一念,这就是“止”。息在身内,也在身外,获得因缘息即发生,罪未灭尽,所以有息;断灭因缘,息即不复再生。
数息为的是进入第二禅。为什么?因为不必依赖念想的功能,所以是进入第二禅。数息的次数,尚不算守意,念系于息乃是守意。息从外吸入,息未终了,息入于意中,在于灭尽识之为数所使。
十息有十种意念,为十系缚。其中相随有二种意念,为二系缚;只有一种意念,为一系缚。得不到息的次数为恶意,是意念与数不相系缚。恶意停止,乃得为数。由此和调,可以用意念系缚。
已成就息,即遗弃息;已成就相随,即遗弃相随;已成就止,即遗弃止;已成就观,即遗弃观,莫复还。所谓莫复还,就是不要再回头数息。
息也支使意念,意念也支使息。心有所念为息支使意,心无所念为意支使息。
息由四件事构成:一是风,二是气,三是息,四是喘。有声是风,无声是气,有出有入是息,气出入不尽是喘。
原典
数息断外,相随断内。数从外入,为断外,亦欲离外因缘;数从中出,为欲离内因缘。外为身离,内为意离。身离、意离,是为相随,出入息是为二事也。
数息为欲断内外因缘。何等为内外?谓眼、耳、鼻、口、身、意为内,色、声、香、味、细滑、念为外也。
行息为使意向空,但欲止余意。何以为向空?息中无所为故也。
数息意走不即时觉者,罪重意轻。罪引意去疾故,不觉也。行道已得息,自厌息,意欲转[1],不复欲数。如是为得息。相随、止、观亦尔也。
知出入息灭,灭为得息相;知生死不复用,为得生死相。已,得四禅,但念空为种道栽[2]。
注释
[1]“息,意欲转”,诸本作此,本经作“息,欲轻”。这里取前者。
[2]“道栽”,底本作“道哉”,《资》《碛》《普》《南》《径》《清》作“道也”,《丽》作“道栽”。这里取后者。
译文
数息在于断外;相随在于断内。若数随从外来的入息,即是断外,也是为了脱离外在的因缘;若数随从身内的呼出,那是为了离却内在的因缘。断外,指身离因缘;断内,指意离因缘。身离、意离,即是相随,出息、入息乃是两件事。
数息为的是断除内外因缘。什么是内外?所谓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内,色、声、香、味、触、念六境为外。
行息是为了令意念趋向于空,目的仅在制止其余的意念活动。为什么行息能做到趋向于空?因为息中无所作为。
数息时意念走离而不即时觉察,乃是罪重意轻。由于罪牵引意念迅疾走去,所以不能觉察。行道的人已经得息,就会自厌于息,意念希望转离,不再想数。这样做就是得息。相随、止、观也是如此。
知道出息入息灭,灭是得息的特征;知道生死不再起用,是把握了生死的特征。至此,达到四禅,但念想空,为道栽种。
原典
行息以得定,不复觉气出入,便可观。一当观五十五[1]事;二当观身中十二因缘也。
问:息出入宁有处不?
报:息入时是其处,出息时是其处。
数息身坐,痛痒、思想、生死、识止不行,是为坐也。
念息得道,复校计者,用息无所知故。
问:念息得道,何以为无所知?
报:意知息,息不知意,是为无所知。人不能得校计意,便令数息,欲令意定;虽数息,但不生恶,无有黠智。当何等行得黠慧?从一至十,分别定乱,识对行药已,得定意,便随黠慧,得校计,为堕观也。
问:何等为数?
报:数者,谓事。譬如人有事便[2]求,是为数罪;道人数福。何以故?正为十,一意起为一,二意起为二,数终于十,至十为竟,故言十数为福。复有罪者,用不能坏息,故为罪。亦谓意生死不灭,堕世间已,不断世间事,为罪也。六情为六事,痛痒、思想、生死、识,合为十事,应内十息;杀[3]、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嫉妒、嗔恚、痴,应外十息,谓止不行也。
注释
[1]五十五:出自安世高译《道地经·五十五观章》:“行道者,当为五十五因缘自观身,是身为譬,如沫不能捉;是身为譬,如大海不厌不足五乐……”指观身五十五事,以认知身之不净、非常、苦、空等。
[2]“便”,《丽》作“更”。
[3]“杀”,原文作“煞”。
译文
由行息达到心定,不再觉知气息的出入,便可进入观察。其一应当观察五十五事,二当观察身中十二因缘。
问:气息出入是不是有处所?
答:息吸入时即是它的处所,息呼出时即是它的处所。
数息时身坐。受、想、行、识等心理活动停止不行,即所谓坐。
念系于息,已是得道。之所以还要再行思维观察,是因为息无所知。
问:既然念系于息,已是得道,为什么是无所知?
答:意了知息,息不了知意,此即为无所知。人们不能获得思维观察的意念,便令其数息,目的是令其意念安定;虽然已经数息,但只能不令生恶,却没有智慧。应当怎样修行获得智慧?从一息数到十息,分别何者是安定,何者是躁乱,认识有针对性地行药治疗,最后获得定意,便随顺智慧,得以思维观察,这就进入了观。
问:什么是数?
答:所谓数,就是办事。譬如人有事便去求索,这是数罪;修道的人是数福。为什么?正确的数是十,第一意念生起为一,第二意念生起为二,数终了于十,至十为完毕,所以说十数是福。另外,所谓有罪,是因为不能将息坏灭,所以是罪。也就是说,意念生死而不灭坏,堕于世间,而且不断世间事,此即为罪。眼、耳、鼻、舌、身、意六情为六事,与受、想、行、识四阴合为十事,相应于内十息;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嫉妒、嗔恚、痴十恶,相应于外十息,都应该止而不行。
原典
问:何等为十六事?
报:十六事[1]者,谓数至十;六者,谓数、相随、止、观、还、净。是[2]十六事,为行不离[3],为堕道也。
问:数息念风为堕色[4],何以应道?
报:行意在[5]数不念色。气尽便灭,堕非常,知非常为道也。
道人欲得道要,当知坐行二事:一者为坐,二者为行。
问:坐与行为同不同?
报:有时同,有时不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时为坐,有时为行。何以故?数息意定[6]是为坐;意随法,是为行。已起意不离为行,亦为坐也。
坐禅法,一不数二,二不数一。一数二者,谓数一息未竟便言二,是为一数二。如是为过精进。二数一者,谓息已入[7],甫言一,是为二数一。如是为不及精进。从三至四,五至六,七至八,九至十,各自有分部,当分别所属,在一数一,在二数二,是为法行,便堕精进也。
有三坐堕道:一为数息坐,二为诵经坐,三为闻经喜坐。是为三也。
坐有三品:一为味合坐,二为净坐,三为无有结[8]坐。何等为味合坐?谓意着行不离,是为味合[9]坐。何谓为净坐?谓不念为净坐。何等为无有结坐?谓结已尽,为无有结坐也。
息有三辈[10]:一为杂息,二为净息,三为道息。不行道是为杂息。数至十息不乱,是为净息。已得道,是为道息也。
息有三辈: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语,谓[11]大息止;念道,中息止;得四禅,微息止也。
注释
[1]“十六事”,底本作“十事”,《资》《碛》《普》《南》《径》《清》作“十六事”,据改。
[2]“是”,《丽》作“是为”。
[3]“不离”,《碛》《普》《南》《清》作“已亦”。
[4]数息念风为堕色:息指呼吸之气息,佛教分类属于风;风为地、水、火、风四大之一,属于色法,所以念风相当于念色。
[5]“在”,《资》《碛》《普》《南》《径》《清》作“在道”。
[6]“定”,底本作“走”,诸本作“定”,据改。
[7]“入”,诸本作“入二”。
[8]结:烦恼的异名之一,起系缚作用,令不得解脱的烦恼,特名为结。
[9]“合”,《普》作“结”。
[10]“三辈”,《普》作“二辈”。
[11]“谓”,底本无,现据《丽》本改。
译文
问:什么是十六事?
答:所谓十事,指数息到十;所谓六事,指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十六事行而不离,那就进于道了。
问:数息的意念在风,念风当堕于色中,如何能相应于道?
答:意念运行于数息而不是意念于色。气息既尽,人便死灭,堕进“非常”,知道“非常”的道理,那就是道。
修道的人要想获得道的纲要,应当知道坐与行二件事,即一为坐,二为行。
问:坐与行是相同还是不相同?
答:有时相同,有时不相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时为坐,有时为行。为什么?数息意念安定,此为坐;意念随顺于法,此为行。已经生起道意而不相离是行,也属于坐。
坐禅的方法是,当数一不数二,当数二不数一。所谓当数一而数二,指数第一息未完便数二,此为一数二。这种数法,是过于精进。所谓当数二而数一,指息已进入第二次,才刚刚数一,此为二数一。这种数法,是精进不够。从三到四,从五到六,从七到八,从九到十,各有各的位置,应当分别它们的归属,处于一息数一,在二息数二,此为随法而行,便是进入精进的范围。
有三种坐随顺于道:一是数息坐,二是诵经坐,三是闻经喜坐。此为三种。
坐有三种品类:一是味合坐,二是净坐,三是无有结坐。什么叫味合坐?指意专注于行而不相离,即是味合坐。什么叫净坐?指不作念想,即是净坐。什么叫无有结坐?指烦恼系缚已经断尽,即是无有结坐。
息有三类:一为杂息,二为净息,三为道息。但行息而不行道,即是杂息。数息到第十息而无错乱,即是净息。已经得道,即是道息。
息有三类: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言,为大息止;念想于道,为中息止;获得四禅,为微息止。
原典
问:佛何以教人数息守意?
报:有四因缘:一者用不欲痛故;二者用避乱意故;三者用闭因缘,不欲与生死会故;四者用欲得泥洹道故也。
譬喻说日,无光明者有四因缘:一者用有云故,二者用有尘故,三者用有大风故,四者用有烟故。数息不得,亦有四因缘:一者用念生死校计故,二者用饮食多故,三者用疲极故,四者用坐不得更罪地故。此四事来,皆有相:坐数息,忽念他事,失[1]息意,是为念校计相;骨节尽痛,不能久坐,是为食多相;身重意瞪懵,但欲睡眠,是为疲极相;四面[2]坐不得一息,是为罪地相。以知罪,当经行;若读经文坐,意不习[3]罪,亦祸消[4]也。
注释
[1]“失”,《普》作“夫”。
[2]“面”,《资》《碛》《普》《南》《径》《清》作“徒”。
[3]“不习”,底本作“习”,现据诸本改。
[4]“祸消”,《资》《碛》《普》《南》《径》《清》作“稍稍消”。
译文
问:佛为什么教人数息守意?
答:有四个原因:一、为的是不欲受苦;二、为的是避免意念躁乱;三、为的是闭塞因缘,不与生死流转会合;四、为的是获得入于涅槃之道。
譬喻说日,没有光明有四个原因:一是因为有云,二是因为有尘,三是因为有大风,四是因为有烟。数息达不到预期的效用,也有四个原因:一是因为意念生死,筹算计较;二是因为饮食多;三是因为极度疲倦;四是因为坐非其地,不便于除罪。此四因导致的结果,都有相状可知:坐禅数息,忽然念想他事,失去守息的意念,这是意念转向筹算计较的相状;骨节尽痛,不能久坐,这是饮食多的相状;身沉重,意懵懂,但欲睡眠,这是极疲倦的相状;辗转四面坐而不得一息,这是罪地的相状。由于认识了罪过,应当依“经”而行;若读“经文”又坐,意想不习于罪过,祸也可以消除。
原典
道人行道,当念本。何等为本?谓心、意、识是为本。是三事皆不见,已生便灭,本意不复生,得是意为道意。本意已灭,无为[1]痛更因缘,生便断也。
定意日胜,日胜为定意。有时从息得定意,有时从相随得定意,有时从止得定意,有时从观得定意。随得定因缘直行也。
行息亦堕贪,何以故?意以定便喜故。便当计出入息[2],念灭时,息生身生,息灭身灭,尚未脱生死苦。何以故?喜已计,如是便贪止也。
数息欲疾,相随欲迟。有时数息当安徐,相随时当为疾。何以故?数息意不乱当安徐,数乱当为疾。相随亦同如是也。第一数亦相随,所念异,虽数息[3],当知气出入,意着在数也。
数息复行相随、止、观者,谓不得息。前世有习在相随、止、观,虽得相随、止、观,当还从数息起也。
数息意不离,是为法;离为非法。数息意不堕罪;意在世间,便堕罪也。
数息为不欲乱意,故意以不乱,复行相随者,证上次意知为止。止与观同,还与净同也。
行道得微意,当倒意者,谓当更数息。若读经已,乃复行禅微意者,谓不数息反行相随也。
注释
[1]“为”,《资》《碛》《普》《南》《径》《清》作“有”。
[2]“出入息”,《丽》作“出息入息”。
[3]“虽数息”,底本作“数杂息”,诸本作“虽数息”,据改。
译文
行道的人行道,应当念本。什么是本?所谓心、意、识,这就是本。此三事都不着见,已生执着,立即灭除,令本的意念不再发生。达到这种程度的意,就是道意。此本意已经灭除,不再成为受苦不断的因缘,生便断灭。
定意日益胜进,日益胜进为了定意。有时从数息获得定意,有时从相随获得定意,有时从止获得定意,有时从观获得定意。随着得定的因缘照直而行。
行息也会堕于贪。为什么?因为意想得定便生喜心。由此便当思察出入息和念灭时,息生身即生,息灭身即灭,尚未解脱生死之苦。为什么?喜的性质既经思察,如此便能制止贪。
数息要快,相随要慢。有时数息应当安徐,相随应当加快。为什么?数息时意不错乱,当会安徐;数乱时,定是加快。相随也同样如此。第一数息也相随,但所念有差别,虽然数息,当知气息的出入,意念系于数。
数息之所以还要再行相随、止、观,是因为不得息。有前世的旧因遗留在相随、止、观上,虽已获得相随、止、观,也仍然应当从数息开始。
数息的意念不离散,此即是法;离散则是非法。数息时的意念不堕于罪;意在世间,便堕于罪。
数息为的是不要扰乱意念。意念由于不乱而还要再行相随,是要证得上次的意念,知其为止。止与观相同,还与净相同。
行道若已达到微细的意念,当再行倒意。意思是说,当重新数息。如果读经已毕,仍然行禅达到微细的意念,乃是不数息反而修行相随了。
原典
佛有六洁意,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是六事能制无形也。
息亦是意,亦非意。何以故?数时意在息为是;不数时意息各自行,是为非意。从意[1]生息已,止,无有[2]意也。
人不使意,意使人[3]。使意者,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三十七品经,是为[4]使意。人不行道,贪求随欲,是为意使人也。
息有垢,息不去垢,不得息。何等为息垢?谓三冥中最剧者,是为息垢。何等为三冥?谓三毒起时身中正冥,故言三冥。三毒[5]者,一为贪淫,二为嗔恚,三为愚痴。人皆坐是三事死,故言毒也。
数息时意在数,息未数时有三意:有善意,有恶意,有不善不恶意。欲知人得息相者,当观万物及诸[6]好色,意不复着,是为得息相。意复着,是为未得,当更精进。
行家中意欲尽者,谓六情[7]为意家,贪爱万物皆为意家也。
相随者,谓行善法,从是[8]得脱,当与相随。亦谓不随五阴六入[9],息[10]与意相随也。
注释
[1]“从意”,《资》《碛》《普》《南》《径》《清》作“从息”。
[2]“无有”,底本作“有”,诸本作“无有”,据改。
[3]“人”,《资》《碛》《普》《南》《径》《清》作“人人”。
[4]“为”,《碛》《普》《南》《径》《清》作“为人”。
[5]“三毒”,《普》作“一毒”。
[6]“诸”,底本作“谓”,诸本作“诸”,这里取后者。
[7]六情:即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机能,通称六根。因六根能取六境,成为情欲产生的根基,故名六情。
[8]“从是”,底本作“从”,诸本作“从是”。这里取后者。
[9]六入:亦译作六处。有内、外二类。内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外六入指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本经意指内六入。
[10]“息”,底本作“自”,诸本作“息”。这里取后者。
译文
佛有六种洁净的意念,即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洁净事能控制无形的意。
息既是意,也不是意。为什么?数息时意专注于息,息即是意;不数时,意与息各自运行,息则为非意。从息产生意念,即停止了息,无有意的状态。
如果人不支使意念,意念即支使人。所谓“使意”,就是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想三十七品经,此为“使意”。如果人不行道,贪求随欲,此为“意使人”。
息有垢污,若息不去掉垢污即不得息。什么叫息垢?三冥中最剧烈的部分,乃是息垢。什么是三冥?指三毒生起时,身体正处在冥顽愚昧的状态,所以说为三冥。所谓三毒,一是贪欲,二是嗔恚,三是愚痴。人都因此三事致死,所以名之为毒。
数息时,意念系于数。息未数时,意有三种:有善意,有恶意,有不善不恶意。
要想知道人们得息的特征,应当观察万物及种种姣好美色,如果意念不再染着,就是得息的特征。如果意念依然染着,那是未得,应当更加努力精进。
欲令“行家中意”断尽。眼、耳、鼻、舌、身、意六情为意家,六情贪爱万物,都是意家。
所谓相随,指修行善法,并从行善法中获得解脱,应当与之相随。也可以说,不随逐五阴、六入,而是息与意相随顺。
原典
问:第三止,何以故正[1]在鼻头?
报:用数息、相随、止、观、还、净皆从鼻出入,意习故处,亦为易识,以是故着鼻头也。
恶意来者,断为禅。有时在鼻头止,有时在心中止。在所着为止。邪来乱人意,直观一事,诸恶来心不当动,心为不畏[2]之哉也。
止有四:一为数止,二为相随止,三为[3]鼻头止,四为息心止。止者,谓五乐[4]、六入[5]当制[6]之也。
入息至尽鼻头止,谓恶不复入,至鼻头止。出息至尽着鼻头,谓意不复离身行向恶,故着鼻头。亦谓息初入时,便一念向不复转,息出入亦不复觉,是为止也。
止者如,如[7]出息入息,觉知前意出,不觉后意出。觉前为意意相观,便察出入息,见败,便受相,畏生死便[8]却意,便随道意相也。
莫为相随者,但念着鼻头,五阴因缘不复念,罪断意灭,亦不喘息,是为止也。
莫为相随者,谓莫复意念出入,随五阴因缘,不复喘息也。
注释
[1]“正”,《资》《碛》《南》《丽》作“止”。
[2]“畏”,《碛》《普》《南》《径》《清》作“动”。
[3]“为”,《资》《碛》《普》《南》《径》作“者”。
[4]五乐:指眼、耳、鼻、舌、身五种官能对应于色、声、香、味、触五境之欲乐。
[5]六入:又作六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为内六入,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为外六入,总称十二入,亦作十二处。
[6]“制”,诸本作“制止”。
[7]“如”,底本无,现据《丽》本补上。
[8]“便”,《资》《碛》《普》《南》《径》《清》无。
译文
问:第三止,为什么要止在鼻头?
答:因为数息、相随、止、观、还、净,都是从鼻子出入,意念习惯于旧的地方,也因为此处易于识别,所以专注于鼻头。
恶意若来,断灭就是禅。有时在鼻头止,有时在心中止。专注于所着为止。如果有邪念来扰乱人意,即直观想一事,诸恶来时心不当动,心成为无所畏惧的了。
止有四种:一是数止,二是相随止,三是鼻头止,四是息心止。所谓止,意思是说,五乐、六入当加以制止。
所谓入息至尽鼻头止,意思是说,恶不再能继续进入到了鼻头就止住了。所谓出息至尽着鼻头,意思是说,意念不再离散,而令身行向恶,所以专注于鼻头。也可以这样说:息初吸入时,便专心一念对向它不再转移。至于息是出是入也不复觉察,那就是止。
所谓止,就是如,如出息、入息。若觉知前意出,不觉后意出,其觉前的观想名“意意相观”,因此便会觉察出入息表现的败坏,接受这种败坏相,畏惧生死无常,便会除却随逐于息的意念,而随顺于道意。
所谓莫为相随,指但念着鼻头,不再意念五阴等因缘,由此罪断意灭,也不知喘息,此即为止。
所谓莫为相随,指不要再去意念息的出入,追随五阴等因缘,由此也不再感到喘息。
原典
第四观者,观息败时,与观身体异。息见因缘生,无因缘灭也。
心、意受相者,谓意欲有所得,心计因缘会,当复灭,便断所欲,不复向是,为心、意受相也。
以识因缘为俱相观者,谓识知五阴因缘,出息亦观,入息亦观。观者,谓观五阴,是为俱观。亦应意意相观,为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也。
观出息异,入息异者,谓出息为生死阴,入息为思想因[1];有时出息为痛痒阴,入息为识阴。随因缘起便受阴,意所向无有常用,是故为异。道人当分别知是。亦谓出息灭,入息生;入息灭,出息生也。
无有故者,谓人意及万物。意起已灭,物生复死,是为无有故也。
出息[2]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谓出息时意不念入息,入息时意不念出息;所念异故,言非也。
中信者,谓入道中,见道因缘,信道,是为中信也。
注释
[1]“因”,《大正》作“阴”。
[2]“出息”,诸本作“非出息”,不从。
译文
第四,所谓观,观息败灭时,与观身体不同。息表现为有因缘而生,无因缘即灭。
所谓“心、意受相”,意思是说,当意欲有所得时,心即筹算,因缘会合,必当复灭,由此断除所欲,不再向往此等所欲,这就是心、意受相(心意受用道意的相状)。
所谓“以识因缘为俱相观”,意思是说,识了知五阴产生的因缘,出息也观,入息也观想。所谓观,就是观想五阴;(出息观、入息观)就是俱(相)观。也应该意意相观(以后意观前意),这是在内断除恶念的途径。总之,乃是两种因缘。
所谓“观出息异,入息异”,意思是说,出息为五阴中的行阴,入息为想阴;有时出息为受阴,入息为识阴。随着因缘条件生起的不同而受用诸阴,意念所向,无有永恒不变的功用,所以说之为异。修道的人应当分别了知这个道理。所谓异,也可以说出息灭,入息生;入息灭,出息生。
所谓“无有故”,指人、意以及万物。意起既毕,即趋泯灭,万物生而复死,(古不至今)此名之为无有故。
所谓“出息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指出息时意不念想入息,入息时意不念想出息;所念想的对象不同,所以说其为非。
所谓“中信”,指在悟入佛道中,由于以见道为因缘而归信于道,所以叫中信。
原典
第五还弃结者,谓弃身七恶[1]。第六净弃结者,为弃意三恶[2]。是名为还。
还者,为意不复起恶;恶者,是为不还也。还身者,谓还恶得第五还。尚有身,亦无身,何以故?有意有身、无意无身,意为人种,是名为还。
还者,谓意不复起恶;起恶者,是为不还。亦谓前助身,后助意。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是为[3]助身;不嫉、嗔恚、痴,是为助意也。
还五阴者,譬如买金得石,便弃捐地不用。人皆贪爱五阴,得苦痛便不欲,是为还五阴也。
何等为便见灭尽处?谓无所有,是为灭处。
问:以无所有,何以故为处者?无所有处有四处:一者飞鸟以空中为处,二者罗汉以泥洹为处[4],三者道以无有为处[5],四者法在观处也。
出息入息受五阴相者,谓意邪念疾转[6]还正,以生觉断,为受五阴相。言受者,谓受不受相也。
注释
[1]身七恶:指十恶中属于身业的七恶,即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2]意三恶:指十恶中属于意业的三恶,即贪欲、嗔恚、疑(或作痴)。
[3]“为”,《径》作“谓”。
[4]罗汉以泥洹为处:罗汉,为阿罗汉之略称,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修持所得的最高果位。泥洹,即涅槃,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的最高理想,也是阿罗汉的最终归宿。
[5]道以无有为处:此“无有”,意谓不受特定时空的局限,不为诸“有”所沾染。
[6]“转”,底本作“辄”,诸本作“转”,这里取后者。
译文
所谓“第五还弃结”,指捐弃由身体发动的杀、盗等七恶;所谓“第六净弃结”,指捐弃由意识发动的愤怒等三恶。这两种弃结,总名为还。
所谓“还”,指意不再起恶;而恶,即为不还。所谓“还身”,指捐弃之恶,可以获得第五还(弃身七恶)。此时尚有身,也无有身。为什么?有意即有身,无意即无身,因为意是人的种子,这就是还。
所谓“还”,指意不再起恶;起恶,即是不还。也可以说,前(第五还弃结)助身(弃恶),后(第六净弃结)助意(弃恶)。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是为助身;不嫉、嗔恚、痴,是为助意。
所谓“还五阴”,譬如买金得石,便抛弃地上不用。人人贪爱五阴,由此受得苦痛,便不再欲求,此即为还五阴。
什么叫作便见灭尽处?所谓无所有,乃为灭处。
问:既是“无所有”,为什么还成为“处”?无所有处有四处:一、飞鸟以空中为其处;二、阿罗汉以涅槃为其处;三、道以无有为其处;四、法存在于观想“处”。
所谓“出息入息受五阴相”,意思是说,意若流入邪念,应当迅疾回到正念上去,用生起的觉悟断灭,此即为“受五阴相”。此处所言“受”,就是受“不受相”。
原典
以受五阴相,知起何所,灭何所。灭者为[1]十二因缘[2]。人从十二因缘生,亦从十二因缘死。不念者,为不念五阴也。知起何所,灭何所,谓善恶因缘起,便复灭。亦谓身,亦谓气生灭。念便生,不念便死,意与身同等,是为断生死道。在是生死间[3],一切恶事皆从意来也。
今不为前,前不为今者,谓前所念已灭,今念非前念。亦谓前世[4]所作,今世所作,各自得福。亦谓今所行善,非前所行恶。亦谓今息非前息,前息非今息也。
为生死分别者,为意念生[5]即生,念灭即灭。故言生死,当分别万物及身,过去、未来福为索尽。何以故尽?以生便灭,灭便尽,以知尽当尽力求也。
观上头[6]无所从来者,谓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亦谓人不自作来者,为有所从来。人自作自得,是为无所从来也。
生死当分别者,谓知分别五阴。亦谓知分别意生死,人意为常,知无有常,亦为分别也。
后观[7]无处所者,为念[8]现在,不见罪人,在生死会,当得无有脱于罪故,言后观[9]无有处所。
未得道迹[10],不得中命尽,谓已得十五意[11],不得中死;要当得十五意,使堕[12]道,亦转上至阿罗汉也。中得道[13],亦不得中命尽,为息、意、身凡三事。谓善恶意要当得道迹,亦复中坏;息死复生,善意起复灭;身亦不得中死也。
注释
[1]“为”,诸本作“为受”。
[2]十二因缘: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中最基本的“缘起”理论,是众生本原及其流转三世因果,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3]“间”,《资》《碛》《普》《南》《径》《清》作“闻”。
[4]“前世”,底本为“前”,《资》《碛》《普》《南》《径》《丽》作“前世”,现据改。
[5]“念生”,底本为“念”,诸本作“念生”,这里取后者。
[6]上头:相当“前际”,这里指人生的开端、本原。
[7]“观”,诸本作“视”。
[8]“念”,诸本作“今”。
[9]“观”,原本作“视”,疑误,故改为“观”。
[10]道迹:道是菩提的旧译,迹为轨迹,即菩提之道。
[11]十五意:是指见道苦法忍等“十五心”。此十五心在全部修习中属于“见道”范围。
[12]“使堕”,诸本作“便随”。
[13]“道”,《资》《碛》《普》《南》《径》《清》作“道迹”。
译文
由于此“受五阴相”,就会知道五阴起于何所,灭于何所。所谓“灭”,指十二因缘。人从十二因缘生,也从十二因缘死。所谓“不念”,就是不念想五阴。所谓“知起何所,灭何所”,意思是说,善恶的因缘生起,便复灭除。也可以说是“身”,也可以说是“气”的生灭。有念即生,无念便死,意与身是同等的,(所以不念五阴)就是断绝流转生死的道路。在此生死流转之间的一切恶事,都是从意想中来的。
所谓“今不为前,前不为今”,意思是说,先前所念已经熄灭,现在所念不是先前所念。也可以说,前世所作(善),今世所作(善),各得各的福。也可以说,现在所行善,不是先前所行恶。也可以说,现在的气息不是先前的气息,先前的气息不是现在的气息。
所谓“为生死分别”,指“意”若念生即生,若念灭即灭。所以名为生死,由此当分别万物及自身,过去、未来福为消尽。为什么会尽?因为有生便有灭,有灭便有尽。由于知尽,便当尽力求道。
所谓“观上头无所从来”,意思是说,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也有一说,人不是由于自作才来的,而是有所从来。人是自作自得,所以为无所从来。
所谓“生死当分别”,意思是说,应当知道分别五阴。也可以说,知道分别意的生死,人以“意”为常,知无有常,也是分别。
所谓“后观无处所”,指念想现在,不要产生罪人的观念,因为在生死合会中,当知没有能从罪中解脱出来的,据此说“后观无处所”。
没有走上“道”的轨迹,不得中途命尽。意思是说,修持已经达到“十五意”,不得中间死去;必须达到“十五意”,使之悟“道”,并辗转上进至于阿罗汉。中间得道,也不得中途命尽,指息、意、身三件事。也就是说,属于善恶的意念,既要进入“道”的轨迹,也要中途坏灭;“息”死而复生,善意起而复灭;身则不得中途死去。
原典
何等为净?谓诸所贪欲为不净,除去贪欲是为净。
何等为五阴相?譬喻火为阴,薪为相也。
从息至净,是皆为观,谓观身、相随、止、观、还、净,本为无有。
内意数息,外意断恶因缘,是为二意也。
问:何以故不先内外观身体[1],反先数息、相随、止、观、还、净?
报:用意不净故,不见身;意已净,便悉见身内外。
道行[2]有十九行[3],用人有十九病[4]故,亦有十九药。观身念恶露[5],是[6]止贪淫药;念四等心[7],是为止嗔恚药;自计本何因缘有,是为止愚痴药;安般守意,是为多念药也。
内外自观身体,何等为身?何等为体?骨肉为身,六情合为体也。何等为六情?谓眼合色,耳受声,鼻向香,口欲味,细滑为身,衰意[8]为种,栽[9]为痴[10],为有生物也。
内外身体所以重出者何?谓人贪求有大小,有前后,谓所欲得当分别观。观者见为念,念因见观者为知也。
身观止者,坐念起,起念意不离,在所行意,所着为识,是为身观止也。
出息入息念灭时,何等为念灭时?谓念出入气尽时,意息灭。出息入息念灭时,譬如画空中无有处[11],生死意、道意俱尔也。出息入息念灭时,亦不说息意息[12]。说灭时,出息入息念灭时,初从[13]因缘生,断本为灭时也。
注释
[1]内外观身体:指观身不净的不净观,属四念住之一,与安般禅并为二甘露门。
[2]“道行”,《资》《碛》《普》《南》《径》《清》作“道所”。
[3]十九行:指观身,即不净观;念四等心,即慈、悲、喜、舍的慈悲观;本何因缘有,即因缘观中的十二有支;安般守意,即数息观,此处将吸、呼二息作二行,总为十九行,亦即下文之十九药。
[4]十九病:见《修行道地经》:“观察人情凡十九辈……一曰贪淫,二曰嗔恚,三曰愚痴,四曰淫怒,五曰淫痴,六曰痴恚,七曰淫怒愚痴,八曰口清意淫,九曰言柔心刚,十曰口慧心痴,十一者言美而怀三毒,十二者言粗心和,十三者恶口心刚,十四者言粗心痴,十五者口粗而怀三毒,十六者口痴心淫,十七者口痴怀怒,十八者心口俱痴,十九者口痴心怀三毒。”
[5]恶露:指人体种种排泄物和腺体。佛教一般认为,人身有三十六种不净物,大都属于“恶露”。
[6]“是”,《大正》作“是为”。
[7]四等心:即四无量禅,十二门禅之一。以慈、悲、喜、舍的观念观察无量众生。
[8]衰意:据康僧会序,即是邪念、溢荡的心,是孳有万亿的种子。
[9]“栽”,《碛》《普》作“裁”,《南》作“载”,不从。
[10]痴:即十二因缘中的无明,是播种、栽植,令种子得以滋长的原因。此处是用衰意与痴,解释六情中的意与法。
[11]“处”,《资》《碛》《普》《南》《径》《清》作“是处”。
[12]“息”,《资》《碛》《普》《南》《径》《清》作“自”。
[13]“初从”,诸本作“物从”。
译文
什么是净?此处指一切贪欲是不净,除去贪欲就是净。
什么是五阴的相状?譬如火是阴,则薪就是它的相状。
从息到净,都属于观。意思是说,观身、相随、止、观、还、净,本为无有。
内意专注于数息,外意专注于断恶,此二因缘,即是二意。
问:为什么不先内外观身体,反而先数息、相随、止、观、还、净?
答:因为意不净,所以不见身(的本质);意若是已净,便能普遍见到身内身外(的本质)。
循道所行有“十九行”,因为人有十九种病,也有十九种药。观察身,念想身内充满恶浊的液体,是制止贪淫的药;念想慈、悲、喜、舍四种平等心理,是制止愤怒的药;自计念此身体是从十二因缘而有,是为制止愚痴的药;安般守意则是制止念想太多的药。
所谓“内外自观身体”,什么是“身”?什么是“体”?骨肉为身,与六情和合是体。什么是六情?眼迎合色,耳受纳声,鼻追随香,口欲求味,以细滑等触觉为身,衰颓的意是种子,栽植(而成万物)就是痴,由此六情而为有生之物。
此内外身体之所以一再解释,是因为人的贪求有大有小,有前有后。意思是说,对于贪欲的对象,应当分别观察。观察所见为“念”,“念”因所见而观察的叫作“知”。
所谓“身观止”,坐禅时,(身不净之)念生起,起念后,意不离散,所在皆行此“意”,所执着皆以(此念)识别,这就是“身观止”。
所谓“出息、入息念灭时”,什么叫念灭时?念想出气、入气尽了的时候,也就是说,系念于息的意想灭。出息入息的意念灭的时候,譬如画空,无有处所,不论“生死意”,还是“道意”,都是如此。出息入息的意念熄灭时,也不说是息(灭),还是系息的意(灭)。说灭时,就是出息入息的意念熄灭时,开初从因缘生起,断除根本称为“灭时”。
原典
内外痛痒见观者[1],为见痛痒所从起,便观,是为见观也。内外痛痒者,谓外好物为外痒,外恶物为外痛;内可意为内痒[2],内不可意为内痛。在内为内法,在外[3]外因缘为外法。亦谓目为内,色为外;耳为内,声为外;鼻为内,香为外;口为内,味为外;心为内,念为外。见好细滑意欲得,是为痒;见粗恶意不用,是为痛。俱堕罪也。
痛痒观止者,若人臂[4]痛,意不作痛,反念他一切身痛,如是以意不在痛为止。痛亦可念,亦不可念。念痛无所着;自爱身当观他人身;意爱他人身,当自观身,亦为止也。
内外痛痒所以重出者何?谓人见[5]色,爱有其薄厚,意[6]不等观,多与少异故。重分别观道,当内观有痴,当外观以自证也。
身心痛痒各自异,得寒热、刀杖痛极,是为身痛;得美饭、载车、好衣,身诸所便,是为身痒。心痛者,身自忧,复忧他人及万事,是为心痛;心得所好及诸欢喜,是为心痒也。
注释
[1]内外痛痒见观者:即观受是苦,属四念住之一。痛、痒是苦、乐的古译。
[2]“内痒”,《碛》《南》作“痛痒”。
[3]“外”,诸本无此字。
[4]“臂”,《资》《碛》《普》《南》《径》《清》无此字。
[5]“见”,《资》作“俱”。
[6]“有其薄厚,意”,诸本作“有薄厚,其意”。
译文
所谓“内外痛痒见观”(即观受阴),为见痛痒等感受产生的缘由,便观此痛痒,这就是见观。所谓“内外痛痒”,外在的美好物为外痒,外在的粗恶物为外痛;内在的可意感为内痒,内在的不可意感为内痛。在内的是内法;在外的外因缘是外法。也可以说,眼是内,色是外;耳是内,声是外;鼻是内,香是外;口是内,味是外;心是内,念是外。见到美好细滑之物,意欲享得,此为痒;见到粗恶之物,意所不用,此为痛。痛、痒都属于罪过范围。
所谓“痛痒观止”,意思是说,如果人感到臂痛苦,“意”不以痛苦,反而念想其他一切人身的痛苦,如此以“意”不执着于自己的痛苦,即是“止”。痛,既可以念想,也不可以念想。念想痛苦而无所执着;自爱己身,也当观他人之身;以“意”爱于他人之身,也当自观己身,也属于“止”。
此“内外痛痒”之所以一再解释,是因为人见物色,而爱有厚有薄,其意不能平等观待,有多有少的差别。重新分别观察之道,在于内观有痴,外观以自证(平等之理)。
身、心的痛痒各有不同。受到寒热、刀杖等痛楚之极,此为“身痛”;获得美饭、车骑、好衣等令身便利,此为“身痒”。所谓“心痛”,指自身既已忧苦,又忧苦他人及万事,此为“心痛”;内心所得喜好和感受种种欢喜,此为“心痒”。
原典
意相观者,有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一者谓五乐、六衰[1],当制断之。观者自观身,身不知粗细,以得乃觉,是为意意相观。意意相观,息亦是意,数亦是意,数时观息为意意相观也。
意观[2]止者,欲淫,制不为;欲嗔恚,制不怒;欲痴,制不作;欲贪,制不求。诸恶事一切不向,是为观止,亦谓以知三十七品经,常念不离,为止也。
出息入息尽、定便观者,尽谓罪尽,定谓息止意,定观者谓观止[3]还净也。尽止者,谓我能说是,更见是[4]晓是,遍更是,是为尽止也。
所起息[5],若布施作福[6]一切善法,已起便灭[7],更意念耶?向习罪行亦无数,故世[8]今世意不如是相随,他人亦尔。已[9]知觉当断,已[10]断,为内外意意观止也。
内外法法者,内法谓身,外法谓他人。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是为内外法法[11]也。
内法谓行黠不离三十七品经,一切余事意不堕中,行道得道,是为内法;外法谓堕生死,谓[12]生死行,便得生死不脱。一切当断已断,为内外法观止也。
法观止者,一切人皆自身为身,谛校计非我身。何以故?有眼有色,眼亦非身,色亦非身,何以故?人已死[13]有眼无所见,亦有色无所应,身如是。但有识亦非身,何以故?识无有形,亦无所轻止。如是计眼,耳、鼻、舌[14]、身、意亦尔。得是计为法观止,亦谓不念恶为止,念恶为不止。何以故?意行故也。
注释
[1]“一者谓五乐、六衰”,疑为“一者谓五乐,二者六衰”。
[2]“意观”,底本作“观”,诸本作“意观”,据诸本改。
[3]“观止”,底本作“止”,诸本作“观止”,据诸本改。
[4]“更见是”,《丽》无。
[5]“所起息”,疑为“所起意”之误。
[6]“作福”,底本为“作礼”,诸本作“作福”,据诸本改。
[7]“已起便灭”,底本为“以起便灭”,《频伽》作“已起便灭”,据改。
[8]“世”,《南》《径》《清》作“更”。
[9]“已”,底本均为“以”,《频伽》作“已”,据改。
[10]“已”,底本均为“以”,《频伽》作“已”,据改。
[11]“法法”,《碛》《普》《南》《径》《清》作“法”。
[12]“谓”,《碛》《普》《南》《径》《清》作“随”。
[13]“人已死”,底本为“人以死”,《频伽》作“人已死”,据改。
[14]“舌”,底本为“口”,《丽》作“舌”,据改。
译文
所谓“意相观”,有两种因缘,在内断除恶念的途径,一是眼、耳、鼻、舌、身五根对五境的欲乐,二是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衰败道意的尘境,应当加以制止断灭。所谓“观”,指自观其身。身本身并不知道是粗是细,由于受得,始能觉察,这就是“意意相观”。此意意相观,息也是意,数也是意,数息同时观息,就是意意相观。
所谓“意观止”,意思是说,淫欲生起,制其不为;即欲嗔恚,制其不怒;即欲行痴,制其不作;即欲贪婪,制其不求。凡诸恶事,一切不趋向,此为“观止”,也可以说,已经认知三十七品经,经常念想而不脱离,此即是“止”。
所谓“出息入息尽、定便观”,其中尽指罪尽,定指以息止住意(的散乱),“定观”的意思是观止而还于“净”。“尽止”的意思是我能说此道理,更能见此道理,晓此道理,普遍贯彻,这就是“尽止”。
由“尽止”所起之“意”,如果用于布施作福及一切善法,则此意已起便灭,还是要再做意念?一向习于罪行不可计数,过去、现在意不与道相随,他人也是如此。既已知觉,应当断除;已经断除,就是内外意意观止。
所谓“内外法法”,内法指身,外法指他人。又,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也是内外法法。
内法的意思是运行智慧不离三十七品经,其余一切,意想不随,行道得道,此为内法;外法指堕落于生死流转,意思是说,由于有生死诸行,便得在生死流转中不得解脱。此等一切应当断除的均已断除,就是内外法观止。
所谓“法观止”,一切人都把自身看作是身;真实思维观察,自身非我身。为什么?如人有眼有色,眼非身,色也非身。为什么?如人已死,即使有眼,也无所见,有色也无所反映,身就是如此。然而,但有识也非身,为什么?因为识无形状,也没有轻微的停止。同所考察的眼一样,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达到这种认识,就是法观止,也可以说,不意念恶为“止”,意念恶为“不止”。为什么?因为“止”与“不止”是随“意”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