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魏徵作。见《全唐文》。系作者于唐贞观十一年(637)进谏的一篇奏章。时天下安宁,生产发展,但唐太宗渐生骄奢之意。作者犯颜直谏,“频上四疏,以陈得失”(《旧唐书·魏徵传》),此系第二疏,故又题《论时政第二疏》。作品以“居安思危,戒奢以俭”为中心,展开说理,指出“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而历史上不少当国者,“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因为“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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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魏徵作。见《全唐文》。系作者于唐贞观十一年(637)进谏的一篇奏章。时天下安宁,生产发展,但唐太宗渐生骄奢之意。作者犯颜直谏,“频上四疏,以陈得失”(《旧唐书·魏徵传》),此系第二疏,故又题《论时政第二疏》。作品以“居安思危,戒奢以俭”为中心,展开说理,指出“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而历史上不少当国者,“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因为“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故劝太宗为“君人者”须“十思”,也就是要以知足、安民、养德、戒骄、节乐、勤政、纳谏、律己、赏罚有度等十事自戒,这样,才能“积其德义”,“垂拱而治”。此文词旨剀切,情理交融,气势雄峻,又巧用比喻、排比、用典等法,使议论更加形象、有力而充实。其中“居安思危”、“载舟覆舟”等句,已成千古名句。太宗曾下诏谓:“得公之谏,朕知过矣。当置之几案以比弦韦。”后世治国者,亦有以此谏为“自戒”者。清吴楚材、吴调侯评曰:“魏公‘十思’之论,剀切深厚,可与三代谟诰并传。”(《古文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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