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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兴衰三百年

第五章 错失的机遇:海洋经营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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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虏”、南倭问题

这里谈谈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待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问题。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始终是敌对的。从1368年以后,一直到明朝灭亡,几百年始终是敌对的关系。我们今天来研究过去的历史,应该实事求是地处理这个问题。在历史上是敌对的关系,你就不能说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贯彻了民族政策,汉族和兄弟民族都是友好相处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今天我们国家是各民族团结的大家庭,实行民族团结的政策,各民族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来看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譬如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北宋和契丹的关系、清朝满族和汉族的关系,等等。对这些问题,有不少人感到难以处理。其实很简单,从今天学习历史的角度来说,从几千年各个民族发展的历史来说,我们应该把我们国家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当作内部矛盾来处理。无论是蒙古族或者契丹,无论是西夏或者女真,都是这样。经过几年的研究,我们得出这样的看法:凡是今天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之内的各民族,不论是哪一个民族,历史上的关系,都是我们自己内部的问题,不能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不能把它们当作外国。要是当作外国,那问题就严重了。我们不能继承解放以前那些历史书、教科书和某些论文中的带有民族偏见的错误观点。总之,我们今天的看法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实事求是,历史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写。明朝和蒙古族是打了几百年的仗,这个历史事实不能改,在当时是敌对关系,这一点不能隐讳,也不能歪曲。另一方面,凡是我国疆域以内的各民族,不管在历史上是什么关系,今天我们看都是内部问题、内部矛盾。两个兄弟吵架,不能作为侵略和被侵略来处理。今天,蒙古族是我们五十六个兄弟民族里面的一个,我们今天来讲这段历史的时候,就不能像当时那样对蒙古族采取诬蔑、谩骂、攻击的语言,要互相尊重。明朝是骂蒙古族的,蒙古族也骂明朝,这是历史事实。但这是他们在骂,不是我们在骂,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记录。如果我们也用自己的话来骂就不对了。你有什么道理骂蒙古族?你根据什么事情骂?所以要正确处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

至于区别战争的性质问题,是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的问题,我们不能把少数民族打汉族的战争不加区别地都说成非正义的,也不能把汉族为了自卫而进行的战争都说成是正义的。应该就事论事,就战争发生的原因、经过情况、是非来判断战争的性质。比如说,汉朝和匈奴的关系。匈奴来打汉朝,他抢人家的东西,屠杀人畜;汉朝为了自卫,就应该还击,这当然是正义的。唐朝和突厥的关系也是一样。突厥经常来打,唐朝为了自卫进行还击,也是正义的。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蒙古族要南下,明朝组织力量反抗,这同样也是正义的。但是,历史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也不是正义都在汉族的一边,这需要根据当时历史情况做出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汉族经常欺侮一些小民族,打人家,这是非正义的。少数民族中的一些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阶级利益,闹分裂,闹割据,打汉族,也同样是非正义的。所以要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地对待。不是哪个民族大、哪个民族小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谁打谁的问题,而是要根据战争的情况、双方人民的利益来判断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

明朝和蒙古的关系始终是敌对的关系,这个问题一直到清朝才解决。清朝打明朝经过了长期的战争,在这个战争中清朝采取联合蒙古族的政策,取得了蒙古族的支持。在入关之后,清朝对待蒙古族的政策是通过婚姻关系来保持满、蒙两个民族之间的和平,清朝皇帝总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蒙古族的酋长。乾隆过生日时,来拜寿的一些蒙古族酋长都是他的女婿、孙女婿、曾孙女婿。所以,万里长城在清朝失去了意义。秦始皇修筑万里长城在历史上是起了作用的。早在战国时期,北方一些国家,像燕国、赵国为了抗拒外族的侵略,已经修筑了一些城墙。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把这些国家所修的城墙联结起来加以扩展,就成为万里长城。我们现在看到的长城是经过许多朝代修建的,特别是青龙桥八达岭这一段不是秦始皇修的,而是明朝后期修的。我们在评论历史上某件事情的好坏时,应该用辩证的方法。秦始皇修万里长城花了很大的力量,死了不少人,这是坏的一方面;好的一方面,长城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也的确起了作用。虽然它不能完全堵住北方各民族向南发动战争,但是,无论如何,它起了一部分作用,至少因为有了这样一个防御工事,使得长城以南众多的人口可以从事和平的生产。把长城的作用估计过高,认为有了这一条防线,北方的少数民族就进不来了,这是错误的。他们还是进来了,而且进来不止一次。但是,有了这个防御工事,使得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军事进攻受到阻碍,这种作用,直到明朝还是存在的。所以明朝还继续修缮长城。只有到了清朝,这样的作用才不再存在了。当然,清朝和蒙古族也有过几次战争,不过跟明朝的情况比较起来就不同了。明朝和蒙古始终是敌对的关系。清朝不是这样,清朝和蒙古族只是个别时候发生过战争。今天情况就更不同了,国家性质改变了,我们采取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成部分之一,现在长城只是作为一个历史文物而保留着。世界上有七大奇迹,长城是其中之一,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古老的工程之一。

明朝和蒙古的关系,是明朝历史上的一个特征,跟过去的情况不一样,跟以后的情况也不一样。此外,明朝和倭寇的关系,即所谓南倭问题,也是这个时代很突出的一个问题。明朝以前没有这样的情况,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样的情况。

研究明朝和倭寇的关系,光从中国的情况、中国的材料出发,还不可能得到全面的理解。还必须研究日本的历史。不研究日本的历史就很难理解当时为什么会有那么一些人专门从事抢劫,进行海盗活动,而且时间是如此之长,破坏是如此之严重。但是看看当时日本国内的情况,问题就很容易理解了。所以我们先讲讲日本的情况。

明朝的历史是从1368年开始的。而日本从1336年起,内部分裂为南朝、北朝。京都是北朝的政治中心,吉野是南朝的政治中心。这个分裂的局面,长达六十年之久。一直到1392年南朝站不住了,才投降了北朝。分裂期间,日本有两个天皇:京都有一个天皇,吉野有一个天皇。正当日本南北朝分裂的时候(1336—1392),明朝建立起来了。明朝建立初年,正是日本南北朝分裂的后期。

当时日本的政治形势怎么样呢?日本有天皇,可是那个天皇是虚的、无权的,是一个傀儡。不只是那个时候的天皇是傀儡,凡是明治维新以前的天皇都是傀儡,地位很高,可是政治上没有实际权力。掌握实权的是谁呢?是将军。当时的将军称为征夷大将军。将军有幕府,当时的幕府叫室町幕府,也叫足利幕府。那时日本处在封建社会,有很多封建领主,这些封建领主有很多庄园,占有很多土地,有自己的军事力量,他们不完全服从幕府的命令,各自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实行封建割据。足利幕府建立之后,由于它的经济基础很薄弱,不能完全控制他们。所以,在足利幕府时代,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封建领主势力强大,在幕府控制下的中央财政发生了困难。怎么办呢?它就要求和明朝通商,做买卖。足利幕府的第三代将军叫足利义满,他派人到明朝来,要求和明朝通商。明朝政府当然欢迎,但是对日本的情况不了解,对国际形势缺乏认知,不知道日本国内已经有了天皇,糊里糊涂地就封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足利义满希望通过和明朝通商来加强自己的经济地位,减少财政困难。但是,由于当时日本是处在一种分裂割据的状态,那些大封建领主并不听他的话。而在那些大封建领主下面有一批武士,由于得不到土地,生活困难,于是他们就到海上去抢劫,成为倭寇。这就是倭寇的来源。所以当时的情况是,一方面幕府和明朝有交往;另一方面幕府下面那些封建领主一批批地来破坏这种交往,到处抢劫。幕府不能控制那些诸侯、封建领主,最后发生了内战。从1467年到1573年这个时期,是日本历史上的“战国时期”。这个时期延续了一百多年,日本国内到处打来打去,战争频繁,人民不能正常地进行生产,因而土地荒废,粮食不够。这样,就使更多的人参加到倭寇的队伍中来。这就是日本在“战国时期”,也就是明朝中期(1467—1573)之后,倭寇侵略更加严重的原因。

从中国的情况来说,中国遭受倭寇的侵犯从明朝一开始就发生了。在明朝建立以前,倭寇已经侵略高丽。那时候,高丽王朝的政治很腐败,没有能力抵抗。接着倭寇南下骚扰我国沿海各地,从辽东半岛到山东半岛,到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到处侵犯。洪武二年(1369)明朝政府派海军去抵抗倭寇。1384年之后派了一个大将在山东、江苏、浙江沿海地区修了五十九个军事据点防御倭寇。1387年又在福建沿海地区修建了十六个军事据点。所以,从洪武时代起,倭寇就已在危害中国。在永乐时代,1419年倭寇大举进攻山东沿海地区。明朝军队狠狠地打了它一下,把这一股倭寇全部消灭了。倭寇的侵扰引起了明朝政府内部在政治上的争论。当时明朝政府专门设立了三个对外贸易机构,叫作“市舶司”。这三个市舶司设在广州、宁波和泉州。这些地方是当时的对外通商口岸,外国人可以到这里来做买卖。当倭寇侵略发生之后,有的人认为,倭寇之起是由于对外通商的缘故,因为你要做买卖,所以日本海盗就来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市舶司封闭掉,对一切国家一概不做买卖。这种论调在明朝政府中占了优势,结果在1523年把三个市舶司撤销了。

撤销市舶司之后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浙江、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地区,人口密度高,人多耕地少,不少人没有生产资料。这些人做什么呢?在通商的时候他们借一点资本出去做买卖,买一些外国货到中国来卖;把中国的土产卖出去。因此,这些人是依靠通商来维持生活的。这是一种情况。另外有一种情况,就是东南沿海的一些大地主,他们看到对外通商的收入比在农业生产上进行剥削要多好几倍,因此从事对外贸易。他们自己搞了很多海船载运中国土产出国;同时把外国商品带回来卖。沿海大地主依靠通商发财,这在当时叫作“通蕃”。“通蕃”的历史已经很久了,宋朝后期就有许多大地主组织船队出海通商的事。宋代关于这一类事情的记载很多。元朝也有。民间有这样一个传说,说明朝有一个大富翁叫沈万三,他家里有一个聚宝盆,这个盆里可以出很多宝贝。这是传说,事实并不是这样。事实是他搞对外贸易发了财。有人说他富到这样的程度,明太祖修建南京城时,有一半是他出的钱;此外,每年还要他出很多钱。因为在明朝和元朝做斗争的时候,他曾经站在元朝这一边。所以后来明太祖干脆把他的家产全部没收了,把他充了军。有的说是充军到云南,也有的说是充军到东北。这个故事说明,当时有这么一部分人是依靠通商和对外贸易来发财的。所以,当时东南沿海地区的情况是,一方面,许多贫民依靠对外通商来维持生活,其中有一些穷苦的人长期停留在国外,这一批人就成为华侨。现在南洋各个地方都有华侨,大体上以广东、福建人为多;另一方面,沿海一些大地主依靠通商来发财。因此,当1523年,由于倭寇不断骚扰沿海,明朝政府封闭了市舶司,断绝了对外通商关系时,就发生了新的问题:一方面,很多穷苦人失去了生活来源;另一方面,沿海大地主失去了发财机会。他们要求恢复通商。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地主集团便采取反抗手段。你禁止通商,他就秘密通商。他们自己组织船队出去,其中有一些照样发了财,有一些就遭到倭寇的抢劫;而另一些则采取和倭寇合作的办法,他们也变成了倭寇。他们组织船队出去,能够做买卖就做买卖,不能做买卖就抢。因此,倭寇主要是日本海盗,但其中也有一部分是中国人。

除了倭寇之外,当时还有一种情况,即在16世纪初(1513),葡萄牙人到东方来了。这些葡萄牙人一方面进行通商活动;另一方面也进行海盗活动。不但进行海盗活动,而且占据了我国福建沿海的一些岛屿。

1546年,也就是日本的“战国时期”,倭寇对沿海的侵略更加严重了,浙江宁波一带受到严重的损害。明朝政府派了一个官员总管浙江、福建两省的军事,防御倭寇。这个官员叫朱纨,他坚决执行禁海方针,任何人都不许出去。坚决用军事力量打击倭寇,打击葡萄牙海盗。把抓到的九十多个海盗头目——有日本人,有葡萄牙人,也有中国人——都杀掉了。这样一来引起政治上的一场轩然大波。因为被杀的这些人里面,有一些是沿海的大地主派出去的,把这些人杀了,就损害了沿海大地主阶级的利益。这些大地主集团在北京中央政权机构里的代言人(主要是一些福建人)大叫起来了,他们向皇帝控告朱纨,说他在消灭海盗时,错杀了良民和好百姓。这样就展开了政治斗争。在政府里和地方上形成两派:一派要求对外通商;另一派反对通商。大体上沿海一些大地主坚决主张通商,而内地一些大地主反对。为什么内地的大地主反对呢?因为他们不但得不到通商的好处,而且海盗扰乱的时候,还要出钱。他们吃了亏。通商派和反通商派的斗争很激烈,代表闽浙沿海大地主利益的许多官员都起来反对朱纨。朱纨也向皇帝上疏为自己辩护,并且很愤慨地说:“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这样,浙江、福建沿海的大地主集团更加恨他,对他的攻击更厉害了。结果明朝政府就把他负责的浙江、福建两省的军事指挥权撤销了,并且派了一个官员来查办这件事。最后朱纨在“纵天子不欲死我,闽浙人必杀我”的情况下自杀了。

朱纨失败了,倭寇问题没有解决。1552年之后,情况更加严重。在浙江沿海一带,倭寇长驱直入。一直到1563年的十一年中,不但江苏、浙江、福建的许多城市、农村受到倭寇的烧杀、抢劫,倭寇甚至打到南京城下,打到苏州、扬州一带。

这个时候,明朝的军事力量已经腐化了。明朝在地方的军事制度是卫所制,一个卫所有5600人,一个千户所有1120人,一个百户所有120人。军队和老百姓分开,军户和民户分开。军人是世袭的,父亲死了以后,儿子接着当兵。明朝初年的军事力量是相当强大的,因为它有经济做基础。那时,明朝实行屯田政策,军队要参加生产。办法是国家拨一部分土地给军队,军队里抽一部分人,参加农业生产。自己生产粮食供应军队的需要,国家再补贴一部分。所以,尽管军队的数量很大,最多时达到二百多万人,可是国家的财政开支并不大。以后由于许多地主官僚把屯田吞没了,把军队的钱贪污了,所以屯田的面积愈来愈小,粮食收入愈来愈少。同时,有些军官把士兵拉来替他搞私人劳动,在家里服役。此外,由于军队和老百姓是分开的,军户和民户是分开的,军人的服装、武器要自备;把河北人派到云南去,山东人派到浙江去,世世代代当兵,结果部队中逃亡的比例越来越大。从明朝初年一直发生军队减员的现象,以后越来越严重,往往一个单位的逃亡比例达到十分之七八,一百人当中只剩下二三十人。怎么办呢?明朝政府就采取这样的办法:张三如果逃跑了,就把他的弟弟、侄子抓去顶替。如果他家里没有人可以顶替,就抓他的邻居去代替。但是这些被抓去顶替的人又逃跑了。所以军队数量越来越少,质量越来越低。军官也腐化了。

从明太祖到明成祖,在沿海建立了许多军事据点,组织了海军,建造了一些战船。到这时这些战船因为用的时间太久了,破破烂烂,不能再用了。按照规定,船过一定时期要修一次。可是由于修船的钱也被军官贪污了,没办法修,所以战船越来越少。

由于上面这几方面的原因,明朝的军事力量腐化了,军队不能打仗了。1552年之后,往往是数量不多的倭寇登陆之后,一抢就是几十个城市,抢了就跑。各地方尽管有很多军队,但是不能抵抗。人民遭受到深重的灾难。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倭寇所侵犯的这些地区都是粮食产区,是最富庶的地方。像江苏(包括长江三角洲)、浙江及福建沿海地区,都是最富庶的地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这些地方长期遭到抢劫一直到什么时候呢?一直到1564年才改变这种局面。这时,出现了戚继光、俞大猷等有名的军事将领。戚继光看到原来的军队不能作战了,就自己练兵。他了解浙江义乌县的农民很勇敢,便招募了义乌县的农民3000人,成立了一支新军,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他根据东南地区的地形,组织了一个新的阵法,叫作“鸳鸯阵法”。这个阵法的主要特点是各个兵种互相配合,长武器和短武器结合使用。更重要的是他有严格的军事纪律,对士兵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经过两三年之后,他的这支军队便成了最有战斗力的军队。当倭寇入侵浙江的时候,在台州地区,戚继光的军队九战九胜,把浙江地区的倭寇消灭光了,这之后把福建地区的倭寇也消灭了。他和俞大猷及其他地区的军事将领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彻底解决了倭寇问题。

可是,在倭寇问题解决之后,又发生了新的问题。这时日本国内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幕府被推翻了,新的军阀起来了。这就是丰臣秀吉。丰臣秀吉用军事力量统一了国内。不过这是表面上的统一,实际上国内各地还是一些封建领主在统治着。这些封建领主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不能完全控制。为了把尚未完全控制的封建领主(大名)的目标转向国外,并消耗他们的实力,以稳固自己的统治,于是丰臣秀吉就发动了一次侵朝战争,派军队去打朝鲜。他写信给朝鲜国王,说他要去打明朝,要朝鲜让路,让他通过朝鲜进入我国东北,他的军事野心非常狂妄,准备征服整个中国,然后把他的天皇带到中国来,以宁波为中心,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步骤是:第一步占领朝鲜;第二步占领中国;第三步以中国为中心,向南洋群岛扩张。面临着这样的形势,明朝政府怎么办?有两种主张:一种认为日本打朝鲜与中国无关;另一些人看到了唇亡齿寒的关系,认为朝鲜是我们友好的邻国,丰臣秀吉占领朝鲜以后就会向中国进攻,因此援助朝鲜也就是保卫自己。经过一番争论,后一种意见占了优势,明朝派了军队出去援助朝鲜。这时候,朝鲜已经很混乱,大部分地区被日本军队占领,国王逃跑。明朝政府动员全国的力量来帮助朝鲜,前后打了七年(1592—1598)。由于中国人民的援助,朝鲜军队的奋勇抗战,特别是朝鲜海军名将李舜臣使用一种叫“龟船”的战舰,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最后把日本侵略军打败了。1598年,丰臣秀吉病死。日本侵略朝鲜的军队跑掉了,战争结束了。

所以,我们和朝鲜的历史关系很深远,在甲午战争前三百年,中国就出兵援助过朝鲜,共同反抗外来的侵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们的经济还没有恢复,美帝国主义就越过“三八线”,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攻。情况很严重。我们又进行了抗美援朝运动,派出了志愿军支援了朝鲜人民。

这一段历史使我们得到这样的认识:日本军国主义者不是这个时代才有,而是有其长远的历史原因。它总是要侵略别人的,从倭寇起,以后不断地向外侵略,1598年侵略朝鲜,甲午战争时期占领我国东北,1937年以后占领了我国大部分地方。我们进行了抗日战争才取得了胜利。要了解和熟悉日本的情况,必须了解和熟悉我们自己的历史情况,这样才能对我们很接近的国家有正确的看法。当然,说日本的军国主义有长远的历史原因,绝对不等于说日本人民都是侵略者。如果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错误的。但是日本的统治者,不管是过去的封建主,或者是近代的军国主义者,都是侵略成性的。中国与日本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两国之间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联系。但是在近代的半个多世纪中,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给中日两国人民带来了灾难。现在中日两国人民,都要从惨痛的历史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使惨痛的历史永不重演,建立和巩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

明朝的历史情况与过去不同。与倭寇的斗争,与蒙古贵族的斗争贯穿着这个时代。明朝以前没有这样的情况,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样的情况,这是明朝历史独有的特征。要抓住这个特征才能够了解明朝人民的负担为什么那么重。因为北边有蒙古问题,沿海有倭寇问题,就要有军队打仗。军队要吃饭,要花钱,这些负担都落在人民身上。所以明朝的农民受着无比深重的苦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明朝开国一直到灭亡,都不断发生农民战争。农民战争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时间之久、分布地区之广,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可以和明朝相比。

16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南洋之开拓

现代人所称的南洋,前人称为东西洋。据明张燮《东西洋考》载,分当时南洋诸国为东洋、西洋两部。西洋指中南半岛、马来半岛、苏门答腊、爪哇及婆罗洲之西南海岸诸国。东洋则以菲律宾群岛为中心,包含马六甲诸岛及婆罗洲北岸之文莱国。以文莱为东西洋之交点,谓为“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1)。此种名词之构成,至晚亦当在元代以前。(2)系基于航海路线之东洋路、西洋路(3)而区分。(4)

公元前3世纪时,秦之国力已达今日之东京及安南地方,其地土著已受印度化,百年之后,汉武帝时南海诸国皆来朝贡。《汉书·地理志》记:

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蒲甘)。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民俗略与珠厓相类。其州广大、户口多,多异物。自武帝(前140—前86)以来皆献见,有译长属黄门,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所至国皆禀食为耦,蛮夷贾船转送致之。亦利交易,剽杀人,又苦逢风波溺死,不者数年来还,大珠至围二寸以上。平帝元始中(1—6)王莽辅政,欲耀威德,厚遗黄支王,令遣使献生犀牛。自黄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二月,到日南、象林界云。黄支之南有已程不国,汉之译使自此还矣。(5)

当时译使出发的目的第一是耀武海外,令诸国奉正朔,来贡献。第二是以国家为主体去经营国际贸易。在后来的两千年历史中,这种统系政策始终未曾改变。吴孙权时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通海南诸国,其所经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6)晋义熙七年(411),求法僧人法显自多摩梨帝海口载商人大舶汛海西南行至师子国,住二年后复附舶到耶婆提国,再附商船东北趋广州,被风漂到长广郡界。(7)据其所撰《佛国记》,知在5世纪初年南洋商业已渐趋兴盛,有经十三昼夜大风而不沉没,与能储多人粮食水浆,经八十余日而不竭之大船,为交通上之利器。当时与南洋贸易,以广州为市场,商人来往频繁,故深悉南洋之地理及航路。(8)商业发达及航海术进步之结果,使南洋诸国逐渐与中国发生政治关系。中国之求法僧人接踵出国,印度高僧亦陆续来华,沟通两地之文化。

宋元嘉五年(428),师子国王刹利摩河南遣使奉表来献。(9)诃罗陁国于元嘉七年(430)遣使请求保护及准许通商。其表文云:

臣国先时人众殷盛,不为诸国所见陵迫。今转衰弱,邻国竞侵。伏愿圣王远垂覆护,并市易往返,不为禁闭。若见哀念……愿敕广州时遣舶还,不令所在有所陵夺。(10)

其他诃罗单(在今爪哇)、媻皇、媻达(巴塔克人,印度尼西亚民族之一)诸国并遣使来献,受中国策命,王其国中。阇婆婆达国表文有“虽隔巨海,常遥臣属”(11)之语。据正史所记当时婆罗洲、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岛中诸国,均航海来称臣纳贡。中国朝廷视此类使臣之来朝,即为外国臣服之证,于其地之土地及政权初不过问,其唯一之条件即为奉中国正朔。而在实际上,除少数例外,大多国家之入贡,常以请求通商权利及得中国朝廷之赏赍逾于贡品之价值为目的,马端临所谓“岛夷朝贡,不过利于互市赐予,岂真慕义而来”者也。此种情形,中国朝廷亦未尝不明知,例如明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谕爪哇(java)国王诏所云:

圣人之治天下,四海内外,皆为赤子,所以广一视同仁之心。朕君主华夷,按驭之道,远迩无间。尔邦僻居海岛,顷尝遣使中国,虽云修贡,实则慕利,朕皆推诚以礼待焉。(12)

不过是要自居天朝,“君主华夷”,不得不用赏赐名器和通商利益去羁縻,以为夸耀中外之计而已。

中国与南洋贸易之中枢为广州,据唐僧鉴真所记:“749年(唐玄宗天宝八年)时,广州珠江之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舶无数。”(13)昆仑一名据费琅考定,在13世纪以前,中国人以之统名苏门答腊、爪哇印度化之群岛人民,与大陆上印度化之占波、吉蔑、得楞诸种,同用昆仑语(古爪哇之kawi语)之人民。(14)当时往来东洋之商舶,较法显时代已大有进步,“舶大者长二十丈载六七百人”(15)。以师子国舶为最大,梯而上下数丈,皆积宝货,豢养白鸽为通消息及搜索陆地之用。(16)至11世纪﹑12世纪之交,华船航行已知利用指南针。(17)外商之来广州多乘中国船。(18)中国船之往大食,则以形体重大,于波斯湾航行不便,必自故临易较小之波斯船以往。(19)南洋航业几为中国及波斯商人所垄断。至元世祖注意海外,至元二十一年(1284)由国家造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诸货。(20)其构造设备及载量皆冠绝千古。(21)百余年后遂有郑和下西洋之壮举。

海外贸易渐盛,中国商船之出口及外国之商船之来华者日多,于是政府不得不设官管理。唐开元(713—741)初期已设市舶使之官,专司市舶。(22)广州、交州、扬州、泉州、福州、明州(今宁波)、温州、松江并为当时贸易要港,而以广州为最繁盛。(23)宋初指定广州、明州、杭州为外国贸易港,各置市舶司以征关税,凡与外国贸易有关者,一切均由其主管,当时谓之三司。北宋末年泉州之外国贸易渐盛,亦置市舶司。南渡后,以地近首都,贸易日盛,海舶辐辏,遂成为当时世界最大之贸易港。(24)元至元十四年(1277)于泉州、庆元(宁波)、上海、澉浦立市舶司,每岁招集舶商,于蕃邦博易珠翠香货等物。(25)

中国历代对于南洋贸易,均甚注意。市舶司之职权除“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26)之外,并负有买进政府专卖品及保护外商之责任。(27)自太平兴国初(977)置榷易院后,即诏“诸蕃国香药宝货至广州、交趾、泉州、两浙,非出于官库者不得私相市易”(28)。因香料之需要广,得利厚,故政府专以为利。(29)甚至下令舶务监官抽买乳香每及一百万两转一官。蕃商有以贩香料多得官者。(30)政府一意招徕蕃商,鼓励贸易,设蕃坊以居蕃商,(31)也有杂居民间者。(32)在法律上也给予蕃商以特殊便利,“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33)。后来甚至蕃人和中国人的刑事案件,如非重罪,也只以送交蕃长依本国律处分了事。(34)蕃坊置蕃长一人,除管理蕃坊公事外,其职务为“专理招邀蕃商”(35)。一面政府也特派人到海外去经营贸易,招揽商贾,宋太宗雍熙四年(987)曾大规模派太监往南洋做此项活动!

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真珠、龙脑。每纲赍空名诏书三道于所至处赐之。(36)

宋高宗南渡后,经费困乏,更一切倚办海舶。(37)绍兴七年(1137)特下诏奖励外国贸易:

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耳。(38)

结果市舶司岁入至占全国总收入二十分之一。(39)至元代亦积极招徕,至元十五年(1278)诏行中书省唆都、蒲寿庚等曰:

诸蕃国列居东南岛砦者,皆有慕义之心。可因蕃舶人宣布朕意,诚能来朝,朕将宠礼之,其往来互市,各从所欲。(40)

以唆都为左丞行省泉州,奉玺书十道招谕南夷诸国。(41)次年(1279)复遣广东招讨使达噜、噶齐、杨廷璧招俱蓝,十八年(1281)复命噶扎尔、哈雅、杨廷璧再往招谕,到马八儿时,其宰相言:

算端闻天使来,对众称本国贫陋,此是妄言。凡回回国金珠宝贝尽出本国,其余回回,尽来商贾。(42)

元使一到即对众宣称本国贫陋,由此可见当时出使招谕蕃国的目的实在贸易。使臣中最著者有亦黑迷失,曾四次奉使海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爪哇黥朝使右丞孟琪面,大发兵征讨,以亦黑迷失领海军,发舟千艘往征。谕降南巫里、速木都剌诸国。(43)

海上交通频繁,香药、珠玉、象牙、犀角诸宝货输入日多,政府虽得巨额之关税以补岁入之不足,但输出额与输入额不能相抵,钱货遂如漏卮外溢,源源不绝。东至日本,南至南海诸国,均行用中国铜钱。(44)输入为奢侈品,输出则为正货,虽年年铸钱,而不能补其不足,遂发生“钱荒”之弊。(45)自唐宋以来,历朝均有极严厉之禁令,禁钱币出口。宋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下令凡买外货,以绢帛锦绮瓷漆为代价,不以金银铜钱。(46)法令虽严而钱币之流出仍有增无减。上流社会除好用外货之习惯外,并有蓄养黑奴之风气,此风自南北朝以来即已盛行(47),宋时广中富人多蓄之(48)。至元代则显贵家有不蓄黑奴者为人所笑。(49)上行下效,外货之需要日增,中国与南洋诸国之贸易亦日盛。华人至海外贸易,特被敬礼。如爪哇则“中国贾人至者,待以宾馆,食丰洁”(50)。浡泥则“尤敬爱唐人,醉则扶之以归歇处”(51)。宋赵汝适曾记当时华商到浡泥时之贸易情形云:

蕃舶抵岸三日,其王与眷属率大人(王之左右号曰大人)到船问劳,船人用锦借跳板迎肃,款以酒醴,用金银器皿、褖席、凉伞等分献有差。既泊舟登岸,皆未及博易之事,商贾日以中国饮食献其王,故舟往佛泥,必挟善庖者一二辈与倶。朔望并讲贺礼。几月余,方请其王与大人论定物价,价定然后鸣鼓以召远近之人,听其贸易。价未定而私贸者罚。俗重商贾,有罪抵死者罚而不杀。船回日,其王亦酾酒椎牛祖席酢以脑子番布等称其所施。(52)

往往有侨居不归,至长子孙者。(53)打板国之建筑受华侨影响,与中国同。(54)三佛齐至有中国文字,专用于朝贡中国时之章表。(55)元人记龙牙门有中国人侨居,勾栏山有唐人与蕃人杂居,马鲁涧国之长酋长陈姓为元临漳人,威逼诸蕃。(56)明初人记爪哇国有三等人,“一等唐人,皆是广东、漳泉等处人窜居此地,食用亦美洁,多有从回回教门受戒持斋者”。国中杜板多有广东及漳州人流居。革儿昔原系沙滩之地,因中国之人来此创居,遂名新村,村主为广东人,有千余家。各处蕃人多到此处买卖,民甚殷富。苏鲁马益亦有中国人。(57)满剌加国肤白者为唐人种。(58)又据传说,14世纪(略当元代)有闽人林旺者航海到菲律宾,为菲人猎山泽,驱猛兽,教菲人以种种耕稼上之知识,菲人始由游牧时代渐入农业时代。(59)由此可知在14世纪以前华侨已遍布南洋,握有其地之经济权,筚路蓝缕,为其地之开发者。积千余年之经验,航舶往来,直同内地,政府极力鼓励国际贸易,商人极力向外发展,中国在政治上为诸国宗主,在文化上为诸国先驱,到明初更极意经营,郑和七下西洋,兵威远届,中国在南洋的势力遂达顶点。

明太祖(1368—1398)承元而起,一面继续用武力削平大陆上的割据者,另一面派使臣到南洋诸国,说明中朝已经换了朝代,命令他们向新统治者表示臣服的仪节。这仪节的手续分为几部分:第一是缴还元代所颁的印绶册诰,表示他们已和元室脱离关系。第二是重新颁赐新的印绶册诰,表示他们自此受新朝的册封,在名义上是新朝的藩国。第三是颁赐大统历,表示受新朝的正朔,永为藩臣。在受册封者应表示的仪节是派使称臣入贡,恢复正常的外交关系。所受的权利是得和中国通商,外交上的使节同时也是商船上的领袖。

洪武初年出使南洋的使臣,二年(1369)有吴用、颜宗鲁使爪哇(60),刘叔勉使西洋琐里,三年有赵述使三佛齐,张敬之、沈秩使浡泥,塔海帖木儿使琐里。永乐元年(1403)有中官尹庆使满剌加、古里、柯枝国,闻良辅、宁善使西洋琐里、苏门答腊。(61)足迹已遍南洋。洪武二年(1369)谕爪哇之诏书纯为说明统治权之转移,书曰:

中国正统,胡人窃据百有余年,纲常既隳,冠履倒置。朕以是起兵讨之,垂二十年,海内悉定。朕奉天命以主中国,恐遐迩未闻,故专报王知之。颁去大统历一本,王其知正朔所在,必能奉若天道,俾爪哇之民安于生理,王亦永保禄位,福及子孙。其勉图之勿怠。(62)

次年其王昔里八达剌蒲(63)遣使朝贡,纳前元所授宣敕二道,诏封为国王。(64)其他使臣之出发均负同样使命。

明太祖是个脚踏实地的消极主义者,在他在位的期间用全力去削平割据势力,奠定统一的规模,一面致力于沿海的海防,抵御倭寇的侵入,巩固北边的边防,防止蒙古人的南犯。另一面内地诸蛮族叛乱纷起,自宁夏、凉州、洮州到湖南、湖北、四川、两广、云南、贵州诸蕃蛮,三十年中几乎没有一年不用兵。他审虑自己的国力,只能巩固国内和抵御外来的侵犯,绝不能有余力去向外发展,因此他就立定主意不再南迈,洪武二年(1369)编定《皇明祖训·箴戒章》时就特别指出,不可倚中国富强,无故对外兴兵,他也看出元代征爪哇失败的教训,特别列出不征的十五夷国,叫后人遵守。他说: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西北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今将不征诸国名列后:

东北:朝鲜国

正东偏北:日本国 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南偏东:大琉球国 小琉球国

西南:安南国 真腊国 暹罗国 占城国 苏门答腊 西洋国 爪哇国 彭亨国 白花国 三佛齐国 浡泥国(65)

除即位后派使臣去招谕之外,即采取大陆政策,不再向海外谋发展。在通商方面,也循前朝旧例,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国贸易,设市舶司,置提举官以领之。洪武初设于太仓黄渡,寻罢(66),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67)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永乐三年(1405)以诸蕃贡使益多,乃置驿于福建、浙江、广东三市舶司以馆之,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寻设交趾、云南市舶提举司,(68)接西南诸国朝贡者。(69)凡贡使附至蕃货,欲与中国贸易者,官抽六分,给价以偿之,仍除其税。(70)为招谕蕃商计,货舶亦有时得邀免税的特典。(71)

贡使之来往往多挟蕃货,国家所费不赀。其馆驿又依例由地方人民负责,(72)官民为之交病。洪武七年(1374)以倭寇猖獗,罢三市舶司不设。同时又谕中书及礼部臣曰:

古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则每世一朝,所贡方物,表诚敬而已……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浡泥、三佛齐、暹罗斛、真腊诸国,入贡既频,劳费太甚。今不必复尔,其移牒诸国俾知之。

可是诸国仍贪入贡之利,来者不止。(73)当时朝廷以为海寇之起,多缘于通商互市,因之废市舶司不设。同时下禁海令,不许人民私自出海贸易。洪武十四年(1381)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74)可是沿海居民,迫于生计,仍私自出外贸易,禁令愈严,获利愈大,私出贸易者因之愈多,货币之流出亦愈不可问。二十三年(1390)诏户部申严交通外蕃之禁:“上以中国金银铜钱段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来,不许出蕃。令两广、浙江、福建愚民无知,往往交通外蕃,私易货物,以故严禁之。沿海军民官司纵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75)二十七年(1394)又下令禁民间用蕃香蕃货,使这一些蕃商失去市场,为釜底抽薪之计:“先是上以海外诸夷多诈,绝其往来,唯琉球、真腊、暹罗许入贡。而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蕃,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命礼部严禁绝之,敢有私下诸蕃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凡蕃香蕃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民间祷祀止用松柏枫桃诸香,违者罚之。其两广所产香木听土人自用,亦不许越岭货卖,盖虑其杂市蕃香,故并及之。”(76)三十年(1397)又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77)

成祖(1403—1424)于建文四年(1402)六月入南京即帝位,在他的登基诏书中,重又申明通蕃的禁例:“沿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下蕃,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78)这命令仍是一纸虚文,不能禁遏这一股向南洋发展的洪流。政府没有法子,只好于次年(1403)八月重新恢复久已废置的三处市舶提举司(79),希望将互市的权利收回国家,明认通商为合法,只要商人肯照例缴纳货税,便听其出入诸蕃。然而在事实上,一般商人久已习惯于无约束的自由贸易,海禁虽开,仍不愿领政府的执照,向政府缴纳出入口税。政府没有办法拘束这群私商,于是又想出一个主意,航海必须海船,把海船禁止航行,私商自然无法出海了。永乐二年(1404)正月又颁布了一条新禁令,《明成祖实录》记:

时福建濒海居民,私载海船,交通外国,因而为寇,郡县以闻。遂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80)

这法子虽好,可是还要“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海舶为当时最大利源,地方官每居为奇货,哪肯认真替国家查禁,而且沿海的文武官吏多半就是这些海舶的实际股东,即不然,也有豪富的士绅为之撑腰,例如太祖时的军官通蕃案:

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乙未,上谕大都督府臣曰: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近闻福建兴化卫指挥李兴、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贾,则滨海军卫岂无如彼所为者乎?(81)

周玄记通蕃情形:

闽广奸商,惯习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为主。中载重货,余各以己资市物往,牟利恒百余倍。(82)

而且即使私商肯报官纳税,也是弊窦百出,政府所得无几,例如广州的市舶收入情形:

广属香山为海舶出入咽喉,每一舶至,常持万金,并海外珍异诸物,多有至数万者。先报本县申达藩司,令舶提举司县官盘验,各有长例,而额外隐漏,所得不资。其报官纳税者不过十之一二而已。(83)

试验尽了各种法子,私商依然照样出海,市舶司等于虚设。几条路都走不通,这才毅然决定了国营海外贸易的政策,由政府备船只武器资本货物大规模地派武装舰队到南洋诸国去贸易。这一政策的实现者是威震一代的明成祖,执行和代表者是历史上有名的三保太监郑和。

明初对南洋诸国的态度,从明太祖的消极的保境安民政策突转而为明成祖的积极经营海外政策,实有其内在的原因。原来自太祖建国后,连年征战,北征蒙古,东南防倭,西南蕃蛮迭次叛乱,加以宫室城庙的营建,诸王就封的王府兴造,国帑空虚,民生凋瘁。到建文帝(1399—1402)继位以后,靖难师起,转战四年,赤地千里。到成祖继位后,国家财政已经到了没有办法的地步,不能不改变政策,掉转头来向南洋发展,从国际贸易的收入上来解救当前的难关。关于这一历史事实的说明,我们有明代人的记载可以引证:

自永乐改元,遣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迭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府库。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裕矣。(84)

使臣派出之目的在贸采琛异:

太宗皇帝入缵丕绪,将长驭远驾,通道于乖蛮革夷,乃大赉西洋贸采琛异……由是明月之珠,鸦鹘之石,沉南龙速之香,麟狮孔翠之奇,梅脑薇露之珍,珊蝴瑶琨之美,皆充舶而归。(85)

曾从郑和数度出使的回教徒马欢,在他的纪行书中有关于宝船和南洋诸国贸易的详细记载。《瀛涯胜览》古里条记当时贸易情形:

其二大头目受朝廷升赏。若宝船到彼,全凭二人主为买卖,王差头目并哲地未讷儿计书算于官府,牙人来会,领船大人议择某日打价,至日,先将带去锦绮等物,逐一议价已定,随写合同价数,彼此收执。其头目哲地即与内官大人众手相挈。其牙人则言某月某日于众手中拍一掌已定,或贵或贱,再不悔改。然后哲地富户才将宝石、珍珠、珊瑚等物来看,议价非一日能定,快则一月,缓则二三月。若价钱较议已定,如买一主珍珠等物,该价若干,是原经手头目未讷儿计算该还丝等物若干,照原打手之货交还,毫厘无改。

溜山条:

中国宝船一二只亦到彼处收买龙涎香、椰子等物。

祖法儿国条:

中国宝船到彼,开读赏赐毕。其王差头目遍谕国人,皆将乳香血竭芦荟没药安息香苏合油木别子之类,来换易纻丝磁器等物。

阿丹国条:

分内官周口领驾宝船数只到彼,王闻其至,即率大小头目至海滨迎接诏敕赏赐。至王府行礼甚恭谨感服。开读毕,即谕其国人,但有珍宝,许令卖易。在彼买得重二钱许大块猫睛石,各色雅姑等异宝。大颗珍珠,珊瑚树高二尺者数株,又买得珊瑚枝五柜、金珀、蔷薇露、麒麟、狮子、花福鹿、金钱豹、驼鸡、白鸠之类而还。

柯枝国条:

第三等人名哲地,系有钱财主。专一收买下宝石珍珠、香货之类候中国宝石(石字疑衍)船或别国蕃船客人来买。

暹罗条:

国之西北去二百余里,有一市镇名上水。中国宝船到暹罗,亦用小船去做买卖。

而以满剌加为博易总枢,严密警卫。同书满剌加条:

凡中国宝船到彼,则立排栅如城垣,设四门更鼓楼,夜则提铃巡警。内又立重栅如小城,盖造库藏仓廒,一应钱粮屯在其内。去各国船只回到此处取齐,打整蕃货,装载船内。等候南风正顺,于五月中旬开洋回还。

一方面南洋物产丰富,若干物货均为中国人日常生活所不可缺。所谓“夷中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国必欲得之”(86)。故不能不开放海禁,并且用国家的力量去经营。在贫民方面则更非开海禁不能生活:

海滨一带,田尽斥卤,耕者无所望岁,只有视渊若陵,久成习惯。富家征货,固得捆载归来,贫者为佣,亦博升斗自给。一旦戒严,不得下水,断其生活,若辈悉健有力,不肯搏手困穷,于是所在连结为乱,溃裂以出。(87)

因禁海后,沿海平民无从资生,往往流为海寇,“其久潜踪于外者,既触网不敢归,又连结远夷向导以入”(88)。要解决沿海平民的生活和海寇的骚扰,也不能不使朝廷突然改变计划,开海通商,使平民得沾贸易之利。同时武装舰队之派出目的,固在贸易蕃货,也附带解决海寇之使命。

而另一方面,郑和一行人的出使,还负有重要的秘密使命,郑晓说得好:

高皇何以有海外之使也?更始也。成祖西洋之,不已劳乎?郑和之泛海,胡濙之颁书也,国有大疑焉耳。(89)

所谓“大疑”,《明史·郑和传》已明白指出: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1405)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90)

次之,自洪武末年以来,西南诸国久不通贡:

三十年,礼官以诸蕃久缺贡,奏闻。帝曰:洪武初,诸蕃贡使不绝。迩者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爪哇、大琉球、三佛齐、浡泥、彭亨、百花、苏门答腊、西洋等三十国,以胡惟庸作乱,三佛齐乃生间谍,绐我使臣至彼。爪哇王闻知,遣人戒饬,礼送还朝。自是商旅阻遏,诸国之意不通。唯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朝贡如故。(91)

成祖是一个好大喜功的英主,他要恢复洪武初年诸蕃朝贡的盛况,令海南诸国都稽首阙下,同为王臣,所以一即位便先派中官尹庆、马彬等出使爪哇、满剌加、柯枝、古里、西洋琐里、苏门答腊诸国,通告新帝的登基,一面调查南洋诸国的情形,做武装舰队派出的准备。

经过了洪武朝三十年的努力,叛侧尽平,国内无事。在极北对蒙古人的防御,明成祖自以身当敌冲,长驻北平,集中军力,使敌不敢南犯。在极南,郑和所率领的舰队第一次便得了相当的成功,成宣相继在三十年中,北则六次亲征,南则七下西洋,为有史以来之盛事。

在郑和所率领之远征军未出发之前二年,政府已着手大造海船,以其为下西洋取宝之用,又称宝船,或称宝舡。其承造者或为军卫有司(92),或为工部(93)。至永乐十八年(1420)八月始置大通关提举司,置官如南京龙江提举司,专造舟舰。(94)在南京则有宝船厂,专造西洋宝船。(95)所造船,大船长四十四丈四尺,阔一十八丈;中船长三十七丈,阔一十五丈。(96)就第一次远征军之人数计之,每船平均可载四百五十人左右。远征军之组织,除使臣外,有“官校、旗军、火长、舵工、斑碇手、通事、办事、书算手、医士、铁锚木艌搭材等匠、水手、民梢人等”(97)。平均每次出发之人数约为二万七八千人。(98)占远征军中最多数之军人,大抵由南京及直隶卫所运粮官军和水军右卫等卫官军中临时抽调。(99)将校亦由各卫军官中选用。(100)当时南洋诸国大抵多奉回教,故远征队中之通事(翻译人员)多为回教徒,今可知者有会稽马欢,仁和郭崇礼(101),西安羊市大清真寺掌教哈三(102)。郑和本人亦为一回教徒(103),亦奉佛教,受菩萨戒(104)。其幕下书手有太仓费信(105),应天巩珍(106),各有纪行书传世(107)。南洋诸国亦有奉佛教者,故在第四次出发时有僧人胜慧同行(108)。前后同奉命远征之使臣中,可考者有内官王景弘(109)、侯显(110)、杨庆、洪保(111)、杨敏、李恺(112)、李兴、朱良、杨真、周福、张达(113)诸人。将校中在锡兰山、苏门答腊两次战役中有功者有李实、何义宗、彭以胜、林全、唐敬、王衡、林子宣、胡复、哈只、陆通、马贵、张通、刘海诸人。(114)

郑和,云南昆阳州人。本姓马,祖父均为回教徒。(115)其被阉入宫,在洪武十四年(1381)傅友德、沐英定云南时。(116)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117)姿貌才智内侍中无与比者。(118)永乐三年(1405)六月受命出使西洋,带领空前绝后之远征军出发。

第一次远征军航行印度洋时,其任务为“多赍金币”经营大规模的国际贸易,和“遍历诸番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做经济和政治的活动。率领将士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分乘六十二艘大舶。拥有最新组织和设备的海军,所到处有不服从的便用武力解决。(119)当时印度洋上海盗纵横,剽掠商旅,此次远征除负有上述任务外,附带有解决海盗、肃清航路的使命。

自唐宋以来,三佛齐(120)即为东西贸易之中心。(121)至明代仍为诸蕃要会。(122)故华人之侨居者最多。在郑和未出使以前,有梁道明雄长其地。《明史》记:

有梁道明者广州南海县人,久居其国,闽粤军民泛海从之者数千家,推道明为首,雄视一方。会指挥孙铉使海外,遇其子挟与倶来。永乐三年(1405)成祖以行人谭胜受与道明同邑,命偕千户杨信等赍诏招之。道明及其党郑伯可随入朝贡方物,受赐而还。(123)

又有陈祖义亦广东人,亦为旧港(palembang)头目,远征军过苏门答腊时祖义出降,遣使入贡:

永乐四年(1406)七月壬子,旧港头目陈祖义遣子士良,梁道明遣侄观政来朝,赐钞币有差。(124)

一面仍为盗海上(125),剽掠商旅(126),贡使往来者苦之(127)。远征军回帆时,复谋要劫,被擒伏诛,《明成祖实录》记:

五年(1407)九月壬子太监郑和使西洋诸国还(128)。械至海贼陈祖义等。初和至旧港,遇祖义等,遣人招谕之,祖义诈降,而潜谋要劫官军。和等觉之,整兵堤备。祖义率众来劫,和出兵与战,祖义大败,杀贼党五千余人,烧贼船十艘,获其七艘,及伪铜印二颗。生擒祖义等三人。既至京师,命悉斩之。(129)

陈祖义的“潜谋要劫”,实由于施进卿之告密。施进卿为梁道明之副酋(130),亦广东人(131)。

祖义诈降,潜谋要劫。有施进卿者告于和。祖义来袭,被擒,献于朝伏诛。(132)

即遣使随郑和入朝,以功授旧港宣慰使:

五年(1407)九月戊午旧港头目施进卿遣婿邱彦诚朝贡,设旧港宣慰使司,命进卿为宣慰使,赐印诰冠带文绮纱罗。(133)

后其子济孙袭职,亦遣使朝贡:

二十二年(1424)正月甲辰,旧港故宣慰使施进卿之子济孙遣使邱彦诚请袭父职,并言旧印为火所毁。上命济孙袭宣慰使,赐纱帽及花金带金织文绮袭衣银印,令中官郑和赉往给之。(134)

洪熙元年(1425)复遣使来贡金银香象牙等物。(135)其后朝贡渐稀。(136)

第一次之远征军于永乐五年(1407)九月返国,在海上往返之三年中,此远征军曾至爪哇(137)、苏门答腊(138)、南巫里(139)、古里(140)、锡兰(141)诸地,其行踪似未越过印度海岸以外。

郑和一行人之使命,第一次远航即得满意的收获,海盗肃清,航路无阻。遂于次年(1408)九月癸亥复奉命统领官兵,驾驶海舶四十八艘(142),赍敕使古里、满剌加、苏门答腊、阿鲁、加异勒、爪哇、暹罗、占城、柯枝、阿拨把丹、小阿兰、南巫里、甘巴里诸国,赐其王锦绮纱罗。(143)

前一次之海外贸易,顺利归来,此次贸易,又大获而归,遂为锡兰国王亚烈苦奈儿所觊觎,发兵要劫,为郑和所败,生擒亚烈苦奈儿而归。《明成祖实录》记:

九年(1411)六月乙巳内官郑和等使西洋诸蕃还国。(144)献所俘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并其家属。和等初使诸蕃,至锡兰山,亚烈苦奈儿侮慢不敬,欲害和,和觉而去。亚烈苦奈儿又不辑睦邻国,屡邀劫其往来使臣,诸蕃皆苦之。及和归复经锡兰山,遂诱和至国中,令其子纳颜(145)索金银宝物,不与。潜发蕃兵五万余劫和舟,而伐木拒险,绝和归路,使不得相援,和等觉之,即拥众回船,路已阻绝。和语其下曰:“贼大众既出,国中必虚,且谓我客军孤怯,不能有为。出其不意攻之,可以得志。”乃潜令人由他道至船,俾官军尽死力拒之。而躬率所领兵二千余由间道急攻王城破之,擒亚烈苦奈儿并家属头目。蕃军复围城,交战数合大败之。遂以归。群臣请诛之,上悯其愚无知,命姑释之,给与衣服,命礼部议择其属之贤者为王以承国祀。(146)

礼部询所俘国人,国人皆举耶巴乃那。永乐十年(1412)十一月复遣郑和使西洋赍诏印往封,并送亚烈苦奈儿归国。时国人已立不剌葛麻巴忽剌查(147)为王,诏使逊位(148)。

远征军至苏门答腊时,王子苏干剌以赏赐不及,举兵邀杀,又为郑和所擒,献俘阙下,国威大振。《明成祖实录》记:

十三年(1415)九月壬寅,郑和献所获苏门答腊贼酋苏干剌等。初,和奉使至苏门答腊,赐其王宰奴里阿必丁彩币。苏干剌乃前伪王弟,方谋弑宰阿必丁以夺其位,且怒使臣赐不及己,领兵数万邀杀官军。和帅众及其国兵与战,苏干剌败走,追至南淳利国,并其妻子俘以归。至是献于行在。兵部尚书方宾言:苏干剌大逆不道,宜付法司正其罪,遂命刑部按法诛之。(149)

此行据马欢所撰纪行诗及《明史·外国传》之记载,凡占城、阇婆、三佛齐、苏门答腊、锡兰、柯枝、古里、五屿、溜山、忽鲁谟斯、加异勒、彭亨、急兰丹、阿鲁、南浡利诸国,均为航线所经,始越过印度南境,而抵于波斯湾中。(150)

第三次航行返国时,诸蕃国使臣随同朝贡。次年(1416)十二月,郑和又奉命赍敕及锦绮纱罗等物,偕诸蕃国使臣赐各国王。(151)此次航路除遍历前三次所经国家以外,并曾到过阿丹、麻林(152)、沙里湾泥(153)、木骨都束、不剌哇、剌撒(《武备志图》位置剌撒于阿拉伯半岛阿丹之西北)(154),横断印度洋而远至非洲,于十七年(1419)七月返国。(155)

永乐十九年(1421)正月,郑和等又奉命做第五次之航行。《明成祖实录》记:

癸巳,忽鲁谟斯等十六国使臣还,赐钞币表里,复遣太监郑和等赍敕及锦绮纱罗绫绢等物赐诸国,就与使臣偕行。(156)

在这一次航行的两年中,国内发生了一件可笑的大事,原来在远征军派出后的三个月,新建筑落成的奉天、华盖、谨身三殿忽然闹火灾,照着传统的习惯,临时开放言禁,诏群臣直陈阙失。大概群臣中就有一部分人是反对由国家经营海外贸易的,也许这一些反对者同时就是闽广一带的豪富。结果是明令停止下蕃;其条款为:

一、下蕃一应买办物件并铸造铜钱,买办麝香、生铜、荒丝等物暂停。

二、往诸蕃国宝舡及迤西迤北等处买马等项暂行停止。

三、修造往诸蕃舡只,暂行停止,毋得重劳军民。(157)

可是事实上,下蕃舰队早已派出,这命令也只是一种官样文章而已。

照着旧例,送每次随同入贡的使臣还国,这一次的航行又到了非洲东岸的木骨都束和不剌哇,阿拉伯沿岸的祖法儿、阿丹。(158)二十年(1422)八月壬寅还,暹罗、苏禄、苏门答腊、哈丹等国悉遣使随和贡方物。(159)

二十二年(1424)正月旧港酋长施济孙请袭宣慰使职,郑和又奉命做第六次之旅行。回国时明成祖已经晏驾,仁宗继位,罢西洋宝船,命和以下蕃诸军守备南京。(160)

仁宗宽宏仁厚,是一个守成的中主。在位几个月便死了,宣宗(1426—1435)继位。这青年皇帝从幼便为其祖父所钟爱,在性格和魄力方面也受了他祖父的遗传,很是精明强干。郑和这时位高望重,郁郁处南京,不能再做海上壮游,行动不免有些地方越轨,虽是三朝老臣,也不免被这一位青年皇帝所申斥。《明宣宗实录》记有一事,可以略见郑和这一时期的情形:

元年(1426)四月壬申,命司礼监移文谕太监郑和毋妄请赏赐。先是遣工部郎中冯春往南京,修理宫殿工匠各给赏赐。至是春还奏南京国师等所造寺宇工匠亦宜加赏。上谕司礼监曰:“佛寺僧所自造,何预朝廷事!春之奏必和等所使,春不足责。其遣人谕和谨守礼法,毋窥伺朝廷。一切非理之事,不可妄有陈请。”(161)

据《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所记:

静觉寺在府治三山门内。明洪武间敕赐,宣德年重修。郑和题请其子孙世守之。(162)

可知郑和这时期已极不得意,乞寺庙为皈依之计。

可是这老军人和老航海家命运中注定还有一次周历印度洋的海上旅行。宣德五年(1430)帝以外蕃贡使多不至,遣和及王景弘遍历诸国。(163)又奉命仆仆做海上之行。《明宣宗实录》记:

五年六月戊寅,遣太监郑和等赍诏往谕诸蕃国,凡所历忽鲁谟斯、锡兰山、古里、满剌加、柯枝、卜剌哇、木骨都束、喃浡利、苏门答腊、剌撒、溜山、阿鲁、甘巴里、阿丹、佐法儿、竹步、加异勒等二十国及旧港宣慰司,其君长皆赐彩币有差。(164)

据祝允明所记此次航海里程郑和所率领之舰队以宣德五年(1430)闰十二月六日于南京龙湾开舡。(165)然据《明宣宗实录》则宣德六年(1431)二月中曾令满剌加使臣附郑和舟返国:

六年(1431)二月壬寅,满剌加国头目巫宝赤纳等至京,言国王欲躬来朝贡,但为暹罗国王所阻。暹罗素欲侵害本国,本国欲奏,无能书者。今王令臣三人潜附苏门答腊舟来京,乞朝廷遣人谕暹罗王无肆欺陵,不胜感恩之至。上命行在礼部赐赍巫宝赤纳等。遣附太监郑和舟还国。令和赍敕谕暹罗国王。(166)

由是可知舰队系分别出发,故满剌加使臣得附后发海船还国。主队出发时,并曾派分队到古里,由古里复派人赍货物到天方贸易:

天方……又曰默伽,水道由忽鲁谟斯四十日始至。自古里西南行三月始至。宣德五年郑和使西洋分遣其侪诣古里,闻古里遣人往天方,因使人赍货物附其舟偕行,往返经岁,市珍奇异宝及麒麟、狮子、驼鸟以归。其国王亦遣陪臣随朝使来贡。(167)

于宣德八年(1433)七月六日回京。(168)

第七次远征军返国后的第三年,宣宗崩,英宗(1435—1449,1457—1464)冲龄继位,杨士奇、杨荣、杨溥诸老臣当国,于是又重新回到太祖时代的保守政策,不再想向海外发展。同时郑和也已到了望七的高龄,不能再做远行,三十年来的海外活动,于此告一结束。《明史》记:

和经事三朝,先后七奉使,所历占城、爪哇、真腊、旧港、暹罗、古里、满剌加、浡泥、苏门答腊、阿鲁、柯枝、大葛兰、小葛兰、西洋琐里、琐里、加异勒、阿拨把丹、南巫里、甘把里、锡兰山、喃渤利(南巫里)、彭亨、急兰丹、忽鲁谟斯、比剌、溜山、孙剌、木骨都束、麻林、剌撒、祖法儿、沙里湾泥、竹步、榜葛剌、天方、黎伐、那孤儿(169),凡三十余国。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费亦不赀。自宣德以还,远方时有至者,要不如永乐时,而和亦老且死。自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俗传三保太监(170)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云。(171)

在三十年中郑和已遍历印度洋沿岸之地。据祝允明《前闻记》所记宝船里程,可知其前后七次航行之航线。据载由南京龙湾开船经刘家港而至长乐港,约停七月,乃开船出五虎门到占城,由占城到爪哇之苏鲁马益,由苏鲁马益到苏门答腊东南角之旧港,由旧港到满剌加,由满剌加到苏门答腊西北角之亚齐,由亚齐到锡兰,由锡兰到古里,由古里到波斯湾口之忽鲁谟斯,复由忽鲁谟斯回到古里。大宗宝船由古里回洋,历经亚齐、满剌加、占城等地,径航太仓。

分队(明人称分宗)出发之航线,大致有五:一为昔日占城之新州今日安南之归仁,其航线大致有三:一为赴浡泥岛文莱之航线,二为赴暹罗之航线,三为赴爪哇岛苏鲁马益之航线。后一线应经过假里马打、麻叶瓮两岛之间,主队(明人称大宗宝船)所循者盖为此第三线。自是由苏鲁马益历旧港、满剌加、哑鲁而至亚齐。

二为亚齐,其航线有二:一为赴榜葛剌之航线,二为赴锡兰之航线,兹二航线虽在亚齐分道,似皆经过喃浡利、翠蓝屿两地,然后分途航行,主队所循者乃后一航线也。

三为锡兰岛之别罗里(在今高郎步附近),其航线亦有二:一为西赴溜山群岛之航线,二为西北赴小葛兰之航线,亦即主队所经之航线,《明史》说锡兰可通非洲东岸之不剌哇,大概就是溜山一线的延长线。

四为小葛兰,其航线亦有二:一为径航非洲东岸木骨都束之线,二为北赴柯枝之线,主队即遵此线经过柯枝而至古里。当时宝船似未北行至阿拉伯人之沙里八丹,今cananore及很奴儿二国。

五为古里,其航线似亦有二:一为西北赴波斯湾口忽鲁谟斯岛之航线,二为赴阿拉伯南岸祖法儿(或应加入今地未详之剌撒)、阿丹等国之航线。当时宝船虽未径航默伽,所遣通事七人附载之古里舶,应亦循此线西北行而抵秩达。(172)

明初出使海外著劳绩的除郑和外,还有太监杨敕(敏)、侯显、尹庆诸人。杨敕于永乐十年(1412)奉使往榜葛剌等国,十二年回京,《星槎胜览》之作者费信此次曾在行中。(173)侯显继之,二使榜葛剌:

十三年(1415)帝欲通榜葛剌(bengal)诸国,复命显率舟师以行。其国即东印度之地,去中国绝远。其王赛佛丁遣使贡麒麟及诸方物,帝大悦,锡予有加。榜葛刺曰西有国曰沼纳朴儿者,地居西印度中,古佛国也。侵榜葛之。赛佛丁告于朝。十八年(1420)九月命显往宣谕赐金币,遂罢兵。(174)

后又命周鼎等往使:

二十一年(1423)九月江阴等卫都指挥佥事周鼎等九百九十二人奉使榜葛剌等国回,皇太子令礼部赏钞有差。(175)

尹庆于永乐元年(1403)九月使满剌加、柯枝诸国。(176)三年(1405)九月返国,苏门答腊酋长宰奴里阿必丁、满剌加国酋长拜里迷苏剌、古里国酋长沙米的俱遣使随还朝见。诏俱封为国王,与印诰,并赐彩币袭衣。复命尹庆往使。十年(1412)命甘泉送满剌加王侄还国。(177)尹庆第一次使满剌加时,内官马彬亦同时被命使爪哇、西洋、苏门答腊诸蕃(178),随行者有金吾左卫千户李名道、林子宣诸将校(179)。后又数奉命使占城。(180)张谦于六年(1408)与行人周航使浡泥国,十年(1412)、十四年(1416)、十八年(1420)复奉命往使,十五年(1417)九月又出使古麻剌郎国。(181)杨庆于十八年(1420)奉命往西洋公干,洪保于次年(1421)奉命送各蕃国使臣回还。(182)吴宾于永乐初曾使爪哇。(183)永乐三年(1405)朝使曾往招谕吕宋、麻叶瓮、番速儿、来囊葛卜、南巫里、婆罗六国。(184)朝臣奉使西洋者有闻良辅、宁善(185)、王复亨(186)、马贵(187)诸人。

成宣年间(1402—1435)努力向南洋发展之结果,第一为经济上之收获,用瓷器丝茶诸货物到南洋博易,政府和人民两受其益。第二是政治上的成功,国威远播,南洋诸国王,稽首来庭,甘为臣属。第三是文化的传播,宝船迭出,信使往来,使南洋诸国均染华风。第四是华侨移殖之增加及势力之发展,因航路之开辟及航海技术之进步,加以郑和一行使者在南洋之成功,使中国人在南洋之地位陡然提高,在各方面均得便利。因之渡海博易及留居之人数顿增,以其灵敏耐劳的手腕渐得当地人之信仰,华商遂取得南洋经济上领袖之地位,同时参与当地政治,有为当地执政者,甚至有为国王者。

当时人对于南洋通商的见解,以为“舶之为利也,譬之矿然,封关矿洞,驱斥矿徒,是为上策。度不能闭,则国收其利权,而自操之,是为中策。不闭不收,利孔漏泄,以资奸萌,啸聚其中,斯无策矣”(188)。以矿洞喻市舶司,矿徒喻海商。上策指洪武时代,中策指永乐至正德时代。无策指因倭寇而罢市舶之嘉靖时代。所谓“国收其利权而自操之”,实即指郑和时代所代表之国营贸易。

在郑和以前及以后,政府对蕃货的处置是用抽分的办法:“朝贡附至蕃货欲与中国贸易者,官抽六分,给价偿之,仍免其税。”(189)政府有优先权抽买全部货物十分之六,以免税为交换条件。蕃货有贡蕃与私商之别,旧制应入贡蕃先给以符簿(190),凡贡至,三司以合文视其表文方物无伪,乃送入京。若国王、王妃、陪臣等附至货物,抽其十分之五,其余官给之直。暹罗、爪哇二国免抽。(191)其蕃商私赍货物入为易市者,舟至水次,悉封籍之,抽其十二,乃听贸易。(192)永乐、宣德时除市舶抽分以外,直接由国家派远征舰队去海外博易,所得利益更大。宣德以后,宝船不出,诸蕃贡使来市,“椒木铜鼓,戒指宝石,溢于库市。蕃货甚贱,贫民承令博买,多致富”(193)。

市舶之利,嘉靖中都御史林富曾上疏言之。他说:

中国之利,盐铁为大,有司取办,仡仡终岁,仅充常额。一有水旱,劝民纳粟,犹惧不充。旧规至广蕃舶,除贡物外,抽解私货,俱有则例,足供御用,此其利之大者一也。蕃货抽分,解京之外,悉充军饷,今两广用兵连年,库藏日耗,借此足以充羡而备不虞,此其利之大者二也。广西一省全仰给于广东,今小有征发,即措办不前,虽折俸椒木(194),久已缺乏,科扰于民,计所不免。查得旧蕃舶通时,公私饶给,在库蕃货旬月可得银两数万,此其为利之大者三也。货物旧例有司择其良者如价给值,其次资民买卖,故小民持一钱之货,即得握菽,展转贸易,可以自肥,广东旧称富庶,良以此耳,此其为利之大者四也。助国给军,既有赖焉,而在官在民,又无不给,是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者也,非所谓开利孔而为民罪梯也。(195)

互市之利如此,在成宣时代又加上大规模的国营贸易,虽然现在没有确切记载证明当时的国库收入是如何浩大惊人,至少也可从这文件看出国家和地方政府靠互市收入的需要程度。照这情形类推,可以想见成宣时代郑和在南洋活动的成绩和当时朝野的需要。

四十年后,有太监迎合宪宗(1464—1487)的意思,到兵部查索宣德间郑和出使的水程,再做远征海外的壮举,为台谏所阻而罢:

成化间(196)有中贵迎合上意者举永乐故事以告,诏索郑和出使水程(197)。兵部尚书项忠命吏入库检旧案不得。盖先为车驾郎中刘大夏所匿。忠笞吏,复令入检,终莫能得。大夏秘不言。会台谏论止其事,忠诘吏谓库中案卷宁能失去,大夏在旁对曰:“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198),于国家何益!此特一敝政,大臣所当切谏者也。旧案虽存,亦当毁之以拔其根,尚何追究其有无哉!”(199)

在政治方面,南洋诸国经过几度郑和所率领的远征军的武力制裁和外交手腕的发挥,莫不来朝恐后,除循常例遣使臣入贡外,诸国王中有亲自航海到京师朝贡,表示臣属者。

永乐四年(1406)东洋冯嘉施兰土酋嘉马银等来朝。(200)六年(1408)八月浡泥国王麻那惹加那(201)率王妃及弟妹子女陪臣泛海来朝:

舟次福建,守臣以闻,遣中官往宴赉,所过州县皆宴,入朝朝见,帝奖劳之。王跪致词曰:陛下膺天宝命,统一万方,臣远在海岛,荷蒙天恩,赐以封爵,自是国中雨赐时顺,岁屡丰登,民无灾厉,山川之间,珍奇毕露,草木鸟兽,亦悉繁育,国中耆老咸谓此圣天子复冒所致,臣愿睹天日之表,少输诚悃,不惮险远,躬率家属陪臣诣阙献谢。帝慰劳再三。命王妃所进中宫笺及方物陈之文华殿,王诣殿进献毕,自王及妃以下悉赐冠带袭衣。帝乃飨王于奉天门,妃以下飨于他所。礼讫送于会同馆。礼官请王见亲王仪,帝令准公侯礼。寻赐王仪仗交椅银器伞扇销金鞍马金织文绮纱罗绫绢,衣十袭。余赐赉有差。

十月王卒于馆。帝哀悼,辍朝三曰,遣官致祭,赙以缯帛。东宫亲王皆遣祭,有司具棺椁明器葬之安德门外石子冈,树碑神道,又建祠墓侧,有司春秋祀以少牢。谥曰恭顺。赐敕慰其子遐旺,命袭封国王。

十年(1412)遐旺复偕其母来朝。(202)满剌加国嗣王拜里迷苏剌于九年(1411)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余人来朝。十年(1412)王侄入谢,十二年(1414)王子母干撒于的儿沙来朝,告其父讣,即命袭封。十七年(1419)王率妻子陪臣来朝。二十二年(1424)西里麻哈剌以父没嗣位,率妻子陪臣来朝。(203)十年中国王五次亲朝。苏禄有三王,十五年(1417)东王巴都葛叭哈剌、西王麻哈剌叱葛剌麻丁峒、王妻叭都葛巴剌卜并率其家属头目,凡三百四十余人桴海朝贡,东王次德州,卒于馆,帝遣官赐祭,命有司营葬,勒碑墓道,谥曰恭定。命其长子都马含继位。(204)菲律宾群岛中之古麻剌郎王干剌义亦奔敦亦于十八年(1420)率妻子陪臣来朝,受封爵封诰,还至福建,遘病卒,谥曰康靖,有司治坟,葬以王礼,命其子剌苾嗣为王。(205)

诸王除亲自入朝受中国册封外,并请求封其国中之山,如浡泥之长宁镇国山:

初故王(麻那惹加那)言:臣蒙恩赐爵,臣境土悉属职方,乞封国之后山为一方镇。新王(遐旺)复以为言,乃封为长宁镇国之山,御制碑文,令(中官张)谦等勒碑其上。(206)

满剌加之西山(207)。其他未经特封之山川,则附祭于沿海各省,如广西则附祭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琐里,广东则附祭三佛齐、爪哇,福建则附祭日本、琉球、浡泥,将祭则遣官一人往监其祀。(208)

南洋各地政治上的领袖和著名的山川都受中国册封,在经济方面,更是贸迁有无,息息相关。两地交通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更经过成宣时代的积极经营,南洋的社会文物渐有华北的趋势。如北婆罗洲之杜森族为土著狄亚克族与中国人之混合种,自称为中国人之苗裔,其耕织均用中国之法。(209)菲律宾之由游牧时代而进入农业时代,实由于闽人林旺之启导。(210)爪哇旧港南浡利诸地多使中国铜钱。(211)甚至地各亦中国化,如爪哇之新村,北婆罗洲之中国河、中国寡妇峰,拉布恩岛之中国河。(212)

据《明史》:“万历时为(婆罗)王者闽人也。或言郑和使婆罗,有闽人从之,因留居其地,其后人竟据其国而王之。”(213)苏禄史亦言14世纪时有中国使臣黄森屏到浡泥,后任支那(214)巴坦加总督。其女嫁文莱第二苏丹阿合曼,凡二十余传以迄今。其王统由女系递传。阿合曼之女嫁爱丽,后继王位,即今文莱王始祖也。(215)郑和部下留居南洋,确有史料可据。《明英宗实录》记前随郑和下蕃之太监洪保所属一船,由西洋发碇时船中凡三百人,后遭风漂泊,辗转流徙,经十八年后,得回国者仅府军卫卒赵旺等三人。(216)其余未能返国之二百余人,当然留居各地,从事于蛮荒之开发。又如商人下蕃者亦往往留居,如苏禄之留人为质:

土人以珠与华人市易,大者利数十倍。商舶将返,辄留数人为质,冀其再来。(217)

美洛居有香山,雨后香堕,沿流满地,居民拾取不竭,其酋委积充栋,以待商舶之售。东洋不产丁香,独此地有之,可以辟邪,故华人多市易。以此侨居者亦众。万历时荷兰人与葡萄牙人因争美洛居构兵,华人流寓者,游说两国,令各罢兵。(218)吕宋尤多华侨,以去漳近故贾舶多往。往往久住不归,名为压冬,聚居洞内为生活,渐至数万,间有削发长子孙者。(219)

华商久居南洋,占有势力。成化二十一年(1485)至令东苑商人张宣率官军二千送占城王古来还国。(220)或即为当地官吏执政,如漳州人张姓之为浡泥那督,那督华言尊官也。(221)汀州人谢文彬之为暹罗岳坤,岳坤犹华言学士之类。(222)饶州人朱复、南安人蔡璟之为琉球国相。(223)诸国来朝之译人及使臣亦多由华人充任,如万安人萧明举之为满剌加通事(224),火者亚三之为葡萄牙人使者(225),琉球使者则多为闽人(226)。

罪人及海盗以在中国境内不能立足,亦多避居南洋,如前文所引之梁道明、陈祖义、郑彦诚、施进卿诸人之雄长旧港,南海叛民何八观等之屯聚岛外(227),嘉靖末年海寇余众遁居吉兰丹,生聚至两千余人,行劫海中,商舶苦之。(228)广东大盗张琏(229)逃居旧港,列肆为蕃舶长,漳泉人多附之,犹中国市舶官。(230)林凤、林道乾为官军所败,逃至海外,与西班牙人争夺菲律宾群岛,为中国及西班牙两国军队所击退。(231)

从成宣时代积极经营南洋以后,南洋已成为中国之一部,无论在政治方面、经济方面、文化方面,均为中国之附庸。南洋之开拓及开化完全属于中国人之努力,假如政府能继续经营,等不到欧洲人的东来,南洋诸国已成为中国之领地,合为一大帝国,或许世界史要从此变一样子。可是政府放弃了这责任,并且不愿继承前人的伟绩,退缨自守,听其自然。这担子便又重新放到无数千万的无名英雄身上,他们不但没有国家的力量做后盾,并且冒着违犯国家法令的危险,凭着勇气和求生的欲望,空拳赤手,乘风破浪,到海外去开辟他们的新世界新事业,凭着优秀民族的智慧去征服环境,做当地人的领导者。南洋群岛之有今日的繁荣正如沙捞越王查尔斯·布罗克所言:“使南洋而无华侨,吾人将一无所能。”英总督瑞天咸所言:“马来半岛之有今日,皆华侨劳力之所赐。”(232)

正统(1436—1449)以后,对南洋取放任政策。结果在商业方面由国营而恢复到以前的私人经营,在政治方面,南洋诸国复由向心力而恢复到以前的离心力。八十年后欧洲人为了找寻香料群岛陆续东来,他们不但拥有武力,做有组织的经营,并且有国家的力量做后盾,得以进步;不到几十年便使南洋改了一个样子,自然而然地替代了以前中国人的地位,瓜分豆剖,南洋成为欧洲人的殖民地。华侨寄居篱下,备受虐待和残杀,中国政府不能过问。这是中国史上一个大转变,也是世界史上一个大关键。

郑和下西洋

首先说明西洋是指什么地方。明朝的时候把现在的南洋地区统称为东洋和西洋。西洋指的是现在的印度半岛、马来半岛、印度尼西亚、婆罗洲等地区;东洋指的菲律宾、日本等地区。在元朝以前已经有了东、西洋之分,为什么有这样的分法呢?因为当时在海上航行要靠针路(指南针),针路分东洋指针和西洋指针,因此在地理名词上就有“东洋”和“西洋”。郑和下西洋指的是什么地方呢?主要是指现在的南洋群岛。

中国人到南洋去的历史很早,并不是从郑和开始的。远在公元以前,秦朝的政治力量已经达到现在的越南地区。到了汉武帝的时候,现在的南洋群岛许多地区已经同汉朝有很多往来。这种往来分两类:一类是官方的,即政府派遣的商船队;另一类是民间的商人。可是像郑和这样由国家派遣的船队,一次出去几万人、几十条大船(这些船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也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军),不但到了现在南洋群岛的主要国家,而且一直到了非洲。其规模之大、人数之多、范围之广,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就是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样大规模的航海,在当时世界历史上也没有过。郑和下西洋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早八十七年,比迪亚士发现好望角早八十三年,比达·伽马发现新航线早九十三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一百一十六年。比世界上所有著名的航海家的航海活动都早。可以说郑和是历史上最早的、最伟大的、最有成绩的航海家。

问题是为什么在15世纪的前期中国能派出这样大规模的航海舰队,而不是别的时候?这个问题历史记载上有一种说法,说郑和下西洋仅仅是为了寻找建文帝的下落。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上次我们讲到,明成祖从北京打到南京,夺取了他的侄子建文帝的帝位。建文帝是明太祖的孙子,他做了皇帝以后,听信了齐泰、黄子澄等人的意见,要把他的一些叔叔——明太祖封的亲王的力量消灭掉,以加强中央集权。他解除了一些亲王的军事权力,亲王有的被关起来,有的被废为庶人。于是燕王便起兵反抗,打了几年,最后打到南京。历史记载说燕王军队打到南京后,“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帝不知所终”这句话是经过了认真研究的,因为当时宫里起了火,把宫里的人都烧死了,烧死的尸首分不清到底是谁。于是就发生了一个建文帝到底死了没有的疑案。假如没有死,他跑出去了的话,那么,他就有可能重新组织军队来推翻明成祖的统治。从当时全国的形势来看是存在这个问题的。因为建文帝是继承他祖父明太祖的,全国各个地方都服从他的指挥。明成祖虽然在军事上取得了胜利,但是并没有把建文帝的整个军事力量摧毁,他的军事力量只是在今天从北京到南京的铁路沿线上,其他地方还是建文帝原来的势力范围。因此明成祖就得考虑建文帝到底还在不在?如果逃出去了,又逃到了什么地方?他得想办法把建文帝逮住。于是他派了礼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内务部长)胡濙,名义上是到全国各地去找神仙(当时传说有一个神仙叫张三丰),实际上是去寻找建文帝。前后找了二三十年。《明史·胡濙传》中说胡濙每次找了回来都向明成祖报告。最后一次向皇帝报告时,成祖正在军中,胡濙讲的什么别人都听不到,只见他讲了以后明成祖很高兴。历史学家们认为,最后这一次报告,可能是说建文帝已经死了。另外,明成祖又怕建文帝不在国内,跑到国外去了。所以他在派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要郑和在国外也留心这件事。这是可能的,但这不是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郑和下西洋主要是由于经济上的原因。

这里插一个问题,讲讲明成祖和建文帝之间的斗争说明了什么。明成祖以后的各代对建文帝的下落一事也非常重视。万历皇帝就曾经同他的老师谈起这个问题,问建文帝到底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经过一百多年还搞不清楚。当时出现了很多有关建文帝的书,这些书讲建文帝是怎么逃出南京的,经过些什么地方,逃到了什么地方。有的书说他到了云南,当了和尚,跟他一起逃走的那些人也都当了和尚。诸如此类的传说越来越多。此外,记载建文帝事迹的书也越来越多。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一个政治问题。建文帝在位期间,改变了他祖父明太祖的一些做法。他认为明太祖所定下来的一些制度,现在经过了几十年,应该改变。当时建文帝周围的一些人都是些儒生,缺乏实际斗争经验,他们自己想出的一些办法也并不高明。尽管如此,建文帝的这种举动还是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但是明成祖起兵反对他。在明成祖看来,明太祖所规定的一切制度都是尽善尽美的。他不容许建文帝改变祖先的东西。因此,明成祖和建文帝之间的斗争就是保持还是改变明太祖所定的旧制度的斗争。在这个斗争中建文帝失败了。明成祖做了皇帝以后,把建文帝改变了的一些东西又全部恢复过来。一直到明朝灭亡,二百多年都没有变动。

在这种情况下,有不少的知识分子对明成祖的政治思想感到不满,不满意他的统治。他们通过什么方式来表达这种不满呢?公开反对不行,于是通过对建文帝的怀念来表达。他们肯定建文帝,赞扬建文帝,实际上就是反对明成祖。因此,关于建文帝的传说就越来越多了。现在我们到四川、云南这些地方旅行,到处都可以发现所谓建文帝的遗址。这里有一个庙说是建文帝住过的;那里有一个寺院,里头有几棵树,说是建文帝栽的。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呢?没有。明末清初有个文人叫钱谦益(这个人政治上很糟糕)写了文章专门研究这个问题。当时许多书上都说:当南京被燕兵包围时,城门打不开,建文帝便剃了头发,跟着几个随从由下水道的水门跑出去了。钱谦益认为这张说法靠不住,南京下水道的水门根本不能通出城去。他当时做南京礼部尚书,宫殿里的情况是很熟悉的。此外,还有很多不合事实的传说,他都逐条驳斥了。最后他做了这样的解释:假如建文帝真的跑出去了,当时明成祖所统治的地区只是从北京到南京的交通线附近,只要建文帝一号召,全国各地都会响应他,他还可以继续进行斗争。但结果并不是这样。这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建文帝是死在宫里了。但当时不能肯定,万一他跑了怎么办?所以就派人去找。我认为这样解释比较说得通。

现在我们继续讲郑和下西洋的问题。如果说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是找建文帝,那是不合事实的;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动机。因为当时的怀疑不能解决,通过他出去访问,让他注意这个问题是可能的。那么,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到底是什么呢?这就是上次所说的,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经过1348年到1368年之间二十年的战争,经济上受到了很大的破坏。但是经过洪武时期采取的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措施以后,人口增加了,耕地面积扩大了,粮食、棉花、油料的产量都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有了改善,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以前多了。随之而来的,对国外物资的需要也增加了。这种对国外物资需要的增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物资,主要是香料、染料。香料主要是用在饮食方面做调料,就是把菜做得更好一些,或者使某种菜能收藏得更久。像胡椒就是人民所需要的东西。胡椒从哪里来呢?是从印度来的,一直到现在还是如此。还有其他许多香料也大多是从南洋各岛来的。在南洋有个香料岛,专门出产香料。另一种是染料,为什么对染料的需要这样迫切呢?明朝以前,我们的祖先常用的染料都是草木染料,譬如蓝色是草蓝,或者是矿物染料。这样的染料一是价钱贵,二是容易褪色。进口染料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朝鲜族喜欢穿白衣服,我们国内有些人也喜欢穿白衣服,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买不起染料。封建社会里,皇帝穿黄衣服,最高级的官穿红衣服,再下一级的官穿紫衣服,穿蓝衣服,最下等的穿绿衣服。为什么用衣服的颜色来区别呢?也很简单,染料贵。老百姓买不起染料,只好穿白衣服。所以古人说“白衣”“白丁”,指的是平民。这些封建礼节都是由物质基础决定的。因此就有向国外去寻找染料的要求。这一类,是人民的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另一方面是毫无意义的消费品,主要是珠宝。这是专门供贵族社会特别是宫廷里享受的。有一种宝石叫“猫儿眼”,还有一种叫“祖母绿”,过去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只知道是宝石。最近我们在万历皇帝的定陵里发现了这两种东西。这些东西都是从外国买来的。除了珠宝以外,还有一些珍禽异兽。当时的人把一种兽叫作麒麟,实际上就是动物园里的长颈鹿。与对外物资需要增加的同时,由于国内经济的发展,一些可供出口的物资,如绸缎、瓷器(主要是江西瓷,其他地区也有一些)、铁器(主要生产工具)的产量也增加了。

除了经济上的条件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当时中国对外的航海通商已有悠久的历史。从秦朝开始,经过唐朝、南宋到元朝,在这个漫长的时期内,政府的商船队、私人的商船队不断出去。有些私人商船队发了财。到了明朝,由于长期的积累,已经具备了丰富的航海知识和有经验的航海人员。有了这些条件,就出现了从明成祖永乐三年(1405)到他的孙子明宣宗宣德五年(1430)近三十年之间以郑和为首的七次下西洋的事迹。

郑和出去坐的船叫作“宝船”,政府专门设立了制造宝船的机构。这种船有多大呢?大船长四十丈,宽十八丈;中船长三十七丈,宽十五丈。当时在全世界再没有比这更大的船了。一条船可以载多少人呢?根据第一次派出的人数来计算,平均每条船可以坐四百五十人。每次出去多少人呢?有人数最多的军队,此外还有水手、翻译、会计、修船工人、医生等,平均每次出去两万七八千人。这样的规模是了不起的,后来的哥伦布、麦哲伦航海每次不过三四只船,百八十人,是不能和这相比的。谁来带领这么多人的航海队呢?明朝政府选择了郑和。因为郑和很勇敢,很有能力。同时,当时南洋的许多国家都是信仰回教的,而郑和也是个回教徒(但他同时也信仰佛教),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曾经朝拜过麦加。回教徒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到麦加去磕一个头,凡是去过麦加的人就被称为哈只。选派这样的回教徒到信仰回教的地方去就可以减少隔阂,好办事。在郑和带去的翻译里面也有一些人是回教徒,这些人后来写了一些书,把当时访问的一些国家的情况记载下来了。这些书有的流传到现在。有人问:郑和是云南人,他怎么成了明成祖部下的大官呢?这很简单,洪武十四年(1381)的时候,明太祖派兵打云南,把元朝在云南的残余势力打败了,取得了云南。在战争中俘虏了一些人,郑和就是在这次战争中被俘虏的。他当时还是一个小孩,后来让他做太监,分给了明成祖。他跟明成祖出去打仗时,表现很勇敢,取得了明成祖的信任。因此明成祖让他担负了到南洋各国去访问的任务。

他们第一次出去坐了六十二艘大船,带了很多军队。这里发生了这样的问题:他们既然是到外国去通商、去访问,为什么要带这么多军队?这是因为当时从中国去南洋群岛的航线上有海盗,这些海盗不但抢劫中国商船,而且别的国家到我们这里来做买卖的商船也抢。郑和用强大的军事力量把海盗消灭了,这样就保证了航路的畅通。另外,为了防止外国来侵犯他们,也需要带足够的军事力量。郑和到锡兰的时候,锡兰国王看到中国商船队的物资很多,他就抢劫这些物资。结果郑和把他打败了,并把他俘虏到北京。后来明朝政府又把他放回去,告诉他,只要你今后不再当强盗就行了。可见为了航行的安全,郑和带军队去是必要的。郑和率领的军事力量虽然很强大,用现在的话来说,他带去了好几个师的军队,而当时南洋没有一个地区有这样强大的军事力量。但是郑和的军队只是用于防卫的。他所进行的是和平通商。尽管当时有这样的力量,这样的可能,但是没有占领别人的一寸土地。后来,比郑和晚一百年的西方人到东方来就不同了。他们一手拿商品,一手拿宝剑,把所到的地方都变成他们的殖民地。如葡萄牙人到了南洋以后就占领了南洋的一些岛屿。当然,在我们的历史上个别的时候也有占领别人的土地的事情。但总的来说,我们国家不是好侵略的国家,我们国家没有占领别国的领土,这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本质的不同。根据当时保留下来的记载,可以看出郑和和南洋各国所进行的贸易是平等的,而不是强加于人的。交易双方公平议价,有些书上记载得很具体,说双方把手伸到袖子里摸手指头议价。现在我们国内有些地方还用这种办法。郑和所到的地区都有中国的侨民,有开矿的,有做工的,有做买卖的,各方面的人都有。有的地方甚至是以华侨为中心,华侨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因此郑和每到一个地方都受欢迎。

郑和每到一个国家,除了把自己带去的大量商品卖给他们外,也从这些国家带一些商品到中国来。从第一次出去以后,他就选择了南洋群岛的一个岛屿作为根据地,贮积很多货物,以此地为中心,分派商船到各地贸易,等各分遣船队都回到此地后,再一同回国。在前后不到三十年的时期中,印度洋沿岸地区他都走到了,最远到达了红海口的亚丁和非洲的木骨都束。木骨都束就是今索马里的首都,现在叫作摩加迪沙。前年摩加迪沙的市长访问北京的时候,我们对他讲:我们的国家五六百年前就有人访问过你们。他听了很高兴。

通过郑和七次下西洋,中国和南洋的航路畅通了,对外贸易大大地发展了,出国的华侨也就更多了。通过这几十年的对外接触,中国跟南洋这些地区的关系越来越深,来往也越来越多。由于华侨的活动,以及中国的先进的生产工具传入这些国家,这样,南洋地区的生产也越来越进步。所以,郑和下西洋的历史事实说明,我们这个国家有这样一个很好的传统:就是不去侵略人家。正因为这样,直到现在,尽管时间过去了五六百年,但是郑和到过的国家,很多地方都有纪念他的历史遗址。因为郑和叫“三宝太监”,所以很多地方都用三宝来命名。像郑和下西洋这样的事以往历史上是没有的,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是明朝历史上一件很突出的事情。

现在要问:郑和第七次下西洋以后,为什么不去第八次呢?这里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客观原因是八十多年以后,欧洲人到东方来进行殖民活动,阻碍了中国和南洋诸国的往来。主观的原因有这几方面:第一,政治上的原因。明成祖死了以后,他的儿子做皇帝。这个短命皇帝很快又死了,再传给下一代,这就是宣宗。宣宗做皇帝时还是个八九岁的小孩,不懂事。于是宫廷里便由他的祖母当权;政府则由“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掌握。三杨在朝廷里当了二三十年的机要秘书。三个老头儿加上一个老太太掌握国家大权。这些人和明成祖不一样。明成祖有远大的眼光。他们却认为他多事,你派这么多人出去干什么?家里又不是没吃的、没喝的。不过明成祖在世时他们不敢反对,明成祖一死,他们当了家,就不准派人出去了;第二,组织这样的商队需要一个能代替郑和的人,因为郑和这时已经六十多岁,不能再出去了;第三,经济上的原因。从外国进口的物资都是消费物资,不能进行再生产。无论是香料还是染料,都是消费品,珠宝就更不用说了,更是毫无意义的东西。以我们的有用的丝绸、铁器、瓷器来换取珠宝,这样做划不来。虽然能解决沿海一些人的生活问题,但是好处不大,国家开支太多。所以,为了节约国家的财政开支,后来就不派遣商队出国了。正当明朝停止派船出国的时候,欧洲人占领了南洋的香料岛,葡萄牙人占领了我们的澳门。他们是用欺骗手段占领澳门的。开头他们向明朝的地方官说:他们的商船经常到这个地方来,遇到风浪把货物打湿了,要租个地方晒晒货物。最初还给租钱,后来就不给了,慢慢地侵占了这个地方,一直到现在还占领着。(233)

从欧洲人到东方来占领殖民地以后,中国的形势就改变了。经过清朝几百年,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许多帝国主义国家从几个方面包围中国:印度被英国占领了;缅甸被英国占领了;越南被法国占领了;菲律宾先被西班牙占领,后又被美国占领了;东方的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向外进行侵略扩张。所以近百年的中国,四面被资本主义国家和帝国主义国家所包围,再加上清朝政府的日益腐败,就使中国逐步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进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 * *

(1)《东西洋考》卷五,《文莱》。

(2)元汪大渊《岛夷志略》苏录条:“(珠)重者出于西洋之第三港”;毗舍耶条:“故东洋闻毗舍耶之名,皆畏而逃焉”。

(3)《东西洋考》卷九,《舟师考》二,《洋路》。

(4)和田清:《明代以前中国人所知之菲律宾群岛》,载《东洋学报》一二卷三号。

(5)《汉书》卷二八下;琅费:《昆仑及南海古代航行考》(冯承钧译本)。

(6)《梁书》卷五四,《诸夷传序》。

(7)法显:《佛国记》;《高僧传》初集卷三,《法显传》。

(8)刘继宣:《中华民族南洋拓殖史》,第一章《隋以前南洋之归化》,商务印书馆。

(9)《宋书》卷九七。

(10)《宋书》卷九七。

(11)《宋书》卷九七。

(12)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八,《爪哇》,中华书局。

(13)唐僧鉴真,赴日本传布戒律之始祖也。其弟子soemi no matto genkn撰有《唐大和尚(鉴真)东征传》(《群书类从》第四辑卷六九)。此据费琅《昆仑及南海古代航行考》引文。

(14)费琅:《昆仑及南海古代航行考》,中华书局。

(15)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商务印书馆。

(16)李肇:《国史补》卷下,四库馆。

(17)朱彧:《萍洲可谈》,博古斋。

(18)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三,《航海外夷》。

(19)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二,《故临国》;reinaud:relation des voyages faits par les arabes et les persans dans i’inde et a la chinel。

(20)《元史》卷九四,《市舶》。

(21)hans von mzik:reisedes arabers ibn batuta durcl indi en and china,pp.303—305.

(22)《册府元龟》卷五四六;《新唐书》卷一一二,《柳泽传》。

(23)参看中村久四郎:《唐代之广东》,载《史学杂志》(大正六年三月至六月)。

(24)桑原藏:《蒲寿庚考》(陈裕菁译本),第4—5页,本章论列多取材桑原氏此书不备举。

(25)《元史》卷九四,《食货志》,《市舶》。

(26)《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七。

(27)参看藤田丰八:《宋代市舶司及市舶条例》,载《东洋学报》(大正六年五月)。

(28)梁廷柟:《粤海关志》卷二,引《宋会要》。

(29)《宋史》卷一八五,《食货》下七:“宋之经费,茶盐矾之外唯香之为利博,故以官为市焉。”

(30)《宋史》卷一八五,《食货》下七:“宋之经费,茶盐矾之外唯香之为利博,故以官为市焉。”

(31)《萍洲可谈》二:“广州蕃坊海外诸国人聚居。置蕃长一人,管勾蕃坊公事。”

(32)岳珂《桯史》卷一一:“番禺有海獠杂居,其最豪者蒲姓……定居城中。”同时泉州也有华夷杂居的现象,楼钥《攻媿集》卷八八《赠特进汪公行状》:“蕃商杂处民间。”

(33)《唐律疏议》卷六,《名例》。

(34)《萍洲可谈》卷二;《宋史》卷三四七,《王涣之传》。

(35)《萍洲可谈》卷二。

(36)《粤海关志》卷二,引《宋会要》。

(37)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〇,《海外诸蕃》。

(38)《粤海关志》卷三,引《宋会要》。

(39)《蒲寿庚考》,第200页。

(40)《元史》卷一〇,《世祖本纪》。

(41)《元史》卷一二九,《唆都传》;卷二一〇,《马八儿等国》。

(42)《元史》卷二一〇,《马八儿等国》。

(43)《元史》卷一三一,《亦黑迷失传》;卷二一〇,《爪哇传》。关于元代与南海之交通,可参看rockhill:notes on the relations and trade of china with the eastern malay archipelago and the coast of the indian ocean during the 14th century。

(44)《大日本史》,《食货志》卷一五;马欢:《瀛涯胜览》,爪哇国条,旧港条。

(45)《宋史》卷一八〇。

(46)《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

(47)《通鉴·宋纪》卷一一大明七年条:“(帝)又宠一昆仑奴,令以杖击群臣。”唐人有《昆仑奴传》。

(48)《萍洲可谈》卷二。

(49)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下《杂制篇》:“北人女使得高丽女孩童,家僮必得黑厮。不如此谓之不成仕宦。”

(50)《文献通考》三,卷三三二,《阇婆》。

(51)《岛夷志略》,《浡泥》。

(52)《诸蕃志》上,《浡泥国》。

(53)《诸蕃志》,麻逸条。阿拉伯人于石晋天福八年(943)至苏门答腊见其地有华人甚多,从事耕植,而巴邻旁尤为荟萃之区。见其所著《黄金牧地》。

(54)《诸蕃志》,苏吉丹条。

(55)《诸蕃志》,三佛齐条。

(56)《岛夷志略》,龙牙门条,勾栏山条,马鲁涧条。

(57)马欢:《瀛涯胜览》,爪哇条。

(58)费信:《星槎胜览前集》,《满剌加国》。

(59)郑民:《菲律宾》,据刘继宣、束世澂《中华民族南洋拓殖史》引文。

(60)《明史》卷三二四,《爪哇传》;《殊域周咨录》卷八,《爪哇》。

(61)据《明史》卷三二四至卷三二五《外国传》。

(62)《殊域周咨录》卷八,《爪哇》。

(63)此据《明史》,《殊域周咨录》作昔里达,《东西洋考》作昔里八达剌八剌蒲。

(64)《殊域周咨录》卷八,《爪哇》。《明史》作洪武二年(1369)太祖遣使以即位诏谕其国,三年(1370)以平定沙漠颁诏,九月其王昔里八达剌蒲遣使奉金叶表来朝贡方物,宴赉如礼。五年又遣使随朝使常克敬来贡,上元所授宣敕三道。

(65)《皇明祖训》首章,第5页。

(66)《明太祖实录》卷二八:“吴元年(1367)十二月庚午置市舶提举司,以浙东按察司陈宁等为提举”;卷四九:“洪武三年(1370)二月甲戌罢太仓黄渡市舶司,凡蕃舶至太仓者,令军卫有司同封借其数,送赴京师。”

(67)洪武中曾一度废止,《明太祖实录》卷九三:“洪武七年(1374)九月辛未罢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船司。”永乐初复设,《明成祖实录》卷二三:“元年(1403)八月丁已,上以海外蕃国朝贡之使,附带物货前来交易者,须有官专主之。遂命吏部依洪武初制,于浙江、福建、广东设市舶提举司,隶布政司,每司置提举司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吏目一员,从九品。”“寻命内臣提督之。嘉靖元年(1522)给事中夏言奏倭祸起于市舶,遂革福建、浙江二市舶司,唯存广东市舶司。”(《明史》卷七五,《职官志》四)市舶提举司之职掌为“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办其使人表文勘合之真伪,禁通蕃,征私货,平交易,闲其出入而慎馆谷之”。

(68)《明成祖实录》卷七五:“六年(1408)正月戊辰设交阯、云南市舶提举司,置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69)《明史》卷八一,《食货志》,《市舶》。

(70)《明太祖实录》卷四五。

(71)《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洪武四年(1371)户部言其货舶至泉州宜征税,命勿征。”

(72)《明成祖实录》卷二三六永乐十九年(1421)四月条:“连年四方蛮夷朝贡之使,相望于道,实罢中国。”《明宣宗实录》卷五八宣德四年(1429)八月条:“琉球国往来使臣俱于福州停住,馆谷之需,所费不赀。通事林惠、郑长所带番梢从人二百余人,除日给廪米之外,其茶盐醯酱等物出于里甲,相沿已有常例。乃故行刁蹬,勒折铜钱,及今未半年,已用铜钱七十九万六千九百有余,按数取足,稍或稽缓,辄肆詈殴。”卷六七宣德五年(1430)六月条:“庚午上谕行在礼部臣曰:闻西南请蕃进贡海舶初到,有司封识,遣人入奏,俟有命然后开封起运。使人留彼,动经数月,供给皆出于民,所费多矣。其令广东、福建、浙江三司,今后蕃舡至,有司遣入驰奏,不必待报,三司官即令市舶司称盘明注文籍,遣官同使人运送,庶省民间供馈。”此虽洪武以后之记载,但俱为常例,则此种情形洪武时即已有之明甚。

(73)《明史》卷三二四,《暹罗传》。

(74)《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九。

(75)《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五。

(76)《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一。

(77)《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二。

(78)《明成祖实录》卷一〇上。

(79)见本书第247页注2。

(80)《明成祖实录》卷二七。

(81)《明太祖实录》卷七〇。

(82)《泾林续记》(《涵芬楼秘籍》本)。

(83)《泾林续记》(《涵芬楼秘籍》本)。

(84)《殊域周咨录》卷九,《佛郎机》。

(85)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序》。

(86)《殊域周咨录》卷八,《暹罗》。

(87)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88)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89)《皇明四夷考序》。

(90)《明史》卷三〇四。卷一六九《胡濙传》亦云:“传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

(91)《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传》。

(92)《明成祖实录》卷二〇上:“元年(1403)五月辛巳命福建都司造海船百三十七艘。”卷二七:“二年(1404)正月壬戌命京卫造海船五十艘。”癸亥将遣使西洋诸国“命福建造海船五艘”。卷四三:“三年(1405)六月命浙江等都司造海舟千一百八十艘。”有一部分海船是由海运船(由海道运粮之船)改造,卷七一:“五年(1407)九月乙卯命都指挥汪浩改造海运船二百四十九艘,备使西洋诸国。”十一月丁已“命浙江、湖广、江西改造海运船十六艘”。卷七六:“六年(1408)二月命浙江、金乡等卫改造海运船三十三艘。”卷九七:“七年(1409)十月壬戌命江西、湖广、浙江及苏州等府卫造海船三十五艘。”卷九九:“七年(1409)十二月丁未命扬州等卫造海船五艘。”卷一二〇:“九年(1411)十月辛丑命浙江、临山、观海、定海、宁波、昌国等卫造海船四十八艘。”

(93)《明成祖实录》卷七五:“六年(1408)正月丁卯命工部造宝船四十八艘。”卷二一五:“十七年(1419)八月己卯造宝船四十一艘。”

(94)《明成祖实录》卷二二八。

(95)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宝船厂条。

(96)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宝船厂条。

(97)祝允明:《前闻记》(沈节甫:《纪录汇编》本卷二〇二)。

(98)第一次远征军二万七千八百余人,见《明史·郑和传》;第二次二万七千余人,见费信:《星槎胜览》;第七次二万七千五百五十人,见《前闻记》。

(99)《明宣宗实录》卷六四:“五年(1430)三月己巳平江伯陈瑄言:南京及直隶卫所运粮官军,今年选下西洋及征进交阯,分调北京,通计二万余人。又水军右卫等卫官军,今年选下西洋者亦多。”

(100)例如《明成祖实录》卷一一八:“九年(1411)十月壬辰论锡兰山战功,升锦衣卫指挥佥事李实、何义宗俱为本卫指挥同知。正千户彭以胜、旗手卫正千户林全俱为本卫指挥同知佥事。”卷一六六:“十三年(1415)九月壬寅命兵部录苏门答腊战功。于是水军右卫流官指挥使唐敬、流官指挥佥事王衡、金吾左卫流官指挥使林子宣、龙江左卫流官指挥佥事胡复宽、河卫流官指挥同知哈只皆命世袭。锦衣卫正千户陆通、马贵、张通、刘海俱升流官指挥佥事。”卷一七一:“十三年(1415),升千户徐政、汪海为府军右卫指挥佥事,小旗张通为锦衣卫指挥佥事,以使西洋有劳也。”

(101)马欢、郭崇礼,曾三次随使西洋[永乐十年(1412),十九年(1421),宣德五年(1430)],欢撰有纪行书名《瀛涯胜览》,古朴《瀛涯胜览》后序:“崇礼乃杭之仁和人,宗道乃越之会稽人,皆西域天方教,实奇迈之士也。昔太宗皇帝敕令太监郑和统率宝船往西洋诸蕃开读赏劳,而二君善通译蕃语,遂膺斯选,三随辂,跋涉万里。”(据冯承钧:《瀛涯胜览校注本》)

(102)西安羊市大清真寺嘉靖二年(1523)《重修清净寺记》:“永乐十一年(1413)四月,太监郑和奉敕差往西域天方国,道出陕西,求所以通译国语可佐信使者,乃得本寺掌教哈三焉。”

(103)觉明:《三宝太监下西洋的几种资料》,载《小说月报》第二〇卷一号。

(104)冯承钧:《瀛涯胜览校注序》。

(105)字公晓。《星槎胜览序》:“永乐至宣德间,选往西洋,四次随征正使太监郑和等至诸海外。”

(106)钱曾《读书敏求记》:“永乐初敕遣中外重臣循西海诸国。宣宗嗣位,复命正使太监郑和、王景弘等往海外遍谕诸蕃。时金陵巩珍从事总制之幕往还三年。所至蕃邦二十余处。”

(107)费信所撰有《星槎胜览》二卷。有陆楫《古今说海》本(四卷),沈节甫《纪录汇编》本(一卷),《学海类编》本(四卷),《借月山房汇钞》本(四卷),《百名家书》本(一卷),《格致丛书》本(一卷),《国朝典故》本(二卷),罗以智校本(二卷),广州中山大学覆天一阁本(二卷),《历代小史》本(四卷),《小方壶斋舆地丛书》本;巩珍所撰有《西洋蕃国志》(一卷),见《四库存目》及《读书敏求记》。今未见传本。

(108)见永乐十八年(1420)刊本《太上说天妃救苦灵验经本后题记》。(据冯承钧:《郑和下西洋考序》)

(109)见《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七次远征中第一次、第二次、第七次均参加。

(110)《明史》附见《郑和传》:“五使绝域,劳绩与郑和亚。”郎瑛《七修类镐》卷一二《三保太监》条:“永乐丁亥(1407)命太监郑和、王景弘、侯显三人往东南诸国赏赐宣谕。”伯希和《郑和下西洋考》以为丁亥(五年)乃七年之误。因郑和于五年(1407)十月二日回京,是年所余之日无几也(冯承钧译本,第35页)。

(111)《读书敏求记》,西洋蕃国志条。

(112)冯承钧:《瀛涯胜览校注序》,第9页。

(113)《读书敏求记》,西洋蕃国志条;钱谷:《吴都文粹续集》卷二八,郑和:《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蕃事迹记》(《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

(114)见本书第255页注8。

(115)袁嘉谷:《滇绎》卷三,李至刚撰:《昆阳马公墓志铭》。

(116)明初诸将用兵边境,有阉割俘虏幼童之习惯。例如叶盛《水东日记》所记:陈芜交阯人,以永乐丁亥侍太孙于潜邸。《明史·金英传》:“范弘交阯人,初名安。永乐中英国公张辅以交童之美秀者还,选为奄。弘及王瑾、阮安、阮浪等与焉。”王瑾即《水东日记》所记之陈芜。永乐丁亥(1407)张辅定安南,陈芜等盖即此役之俘虏。又沈德符《野获编补遗》阉幼童条:“正统十四年(1449)麓川之役,靖远伯王骥都督宫聚奏征思机发,擅用阉割之刑,以进御为名,实留自用。为四川卫训导詹英所奏。天顺四年镇守湖广、贵州太监阮让阉割东苗俘获童稚一千五百六十五人,即奏闻,病死者三百二十九人,复买之以足数,仍阉之。”比附上举诸例,则郑和当即洪武十四年(1381)定云南时所俘被阉之幼童。初侍燕王时其年当在十岁以内。靖难兵起时适为三十岁左右之壮年军官。是后七奉使海外,历成祖、仁宗、宣宗三朝,最后一次出使为宣德五年(1430),不久即老死,则其生卒年约为(1371—1435),存年约六十五岁。

(117)《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

(118)袁忠彻:《古今识鉴》卷八。

(119)《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

(120)即今苏门答腊。古名室利佛逝。自904年始迄于宋明,复有三佛齐或佛齐之号。冯承钧译费琅《苏门答腊古国考》,考证极详,可参看。

(121)《诸蕃志》上《三佛齐》条:“土地所产,玳瑁脑子沉速暂香粗熟香香降真丁香檀香蔻豆外,有真珠乳香蔷薇水栀子花腽肭脐没药芦荟阿魏木香苏合油象牙珊瑚树猫儿睛琥珀蕃布蕃剑等,皆大食诸蕃所产,萃于本国。蕃商(指中国商人)与贩用金银瓷器锦绫缬绢糖铁酒米干良姜大黄樟脑等物博易。其国在海中,扼诸蕃舟车往来之咽喉,古用铁链为限,以备他盗,操纵有机,若商舶至则纵之……若商舶过不入,即出船合战,期以必死。故国之舟辐凑焉。”

(122)《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传》。

(123)《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传》;《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明成祖实录》卷三八永乐三年(1405)正月戊午条:“遣行人谭胜受千户杨信等往旧港(palembang)招抚逃民梁道明等……”卷四八:“三年(1405)十一月甲寅行人谭胜受等使旧港还。以头目梁道明、郑伯可等来朝,贡马方物,赐道明等袭衣及钞百五十锭,文绮二十表里,绢七十匹。”

(124)《明成祖实录》卷五六。按《明史·三佛齐传》:“五年(1407)郑和自西洋还,遣人招谕之,祖义诈降,潜谋要劫……”据《实录》祖义之入贡在四年(1406)七月,郑和之出发在三年(1405)六月,则招降当在第一次路经旧港时,故即于次年(1406)入贡。要劫则为归途经旧港时事,时为永乐五年(1407)。若招降为七年(1409)事,则四年(1406)之入贡在事实上为不可能。若以祖义之四年(1406)入贡同为谭胜受等所招谕,则梁道明之初次入贡在三年(1405)十一月,与其党郑伯可偕贡,初不及祖义。四年(1406)七月第二次入贡始与祖义使同来,可知系分作两次招谕,谭胜受初无招谕陈祖义之举。《明史》误系郑和招降陈祖义事于永乐五年(1407)即续记要劫被擒事,误。

(125)《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传》。

(126)《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

(127)《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传》。

(128)伯希和:《郑和下西洋考》第29页:“永乐五年九月癸亥(1407年10月2日)郑和复使西洋。”(《明史》卷六,第3页)注五:钧案伯希和译文解作郑和还。晗案郑和第一次出使归国,《明实录》及《明史》本纪俱作五年(1407)九月壬子,伯希和以为是五年(1407)九月癸亥,未知何据。《明史》本纪明记“郑和还”,伯希和译文不误,冯先生改译为“复使西洋”,亦不知何据。

(129)《明成祖实录》卷七一。

(130)《东西洋考》卷三,旧港条。

(131)《瀛涯胜览》,旧港条。

(132)《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传》。

(133)《明成祖实录》卷七一。

(134)《明成祖实录》卷二六七。

(135)《明宣宗实录》卷五。

(136)《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传》。

(137)《明史》卷三二四,《爪哇传》。

(138)《明史》卷三二五,《苏门答腊传》。

(139)《明史》卷三二六,《南巫里传》。

(140)《瀛涯胜览》古里条;何乔远《王享记》三:“永乐元年(1403)酋长马那必加剌满遣使朝贡,三年(1405)复贡,诏封为国王,郑和下蕃自古里始,西洋诸蕃之会也。”是郑和于永乐三年(1405)曾至古里封王。伯希和于《郑和下西洋考》中以为《瀛涯胜览》所记之五年(1407)是三年(1405)之误《郑和下西洋考》(30页注2)。与何氏所记正合。

(141)《郑和下西洋考》,31页注1。

(142)《星槎胜览》前集,《占城国》;陆容:《菽园杂记》。

(143)《明成祖实录》卷八三。按《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蕃事迹记》记第二次航行以五年(1407)往,七年(1409)还;“永乐五年(1407)统领舟师往爪哇、古里、柯枝、暹罗等国,其国王各以方物珍禽兽贡献,至七年(1409)回还。”和《明成祖实录》及诸纪行书都不合。

(144)《王享记》三:锡兰国条记有行人诸蕃偕郑和同使其国。诸蕃一名不见他书著录,或为诸蕃国之省文。

(145)《王享记》作纳言。

(146)《明成祖实录》卷一一六。

(147)不剌葛麻巴思剌査应作不剌葛麻巴忽剌査。

(148)《王享记》三,锡兰条。邪巴乃那即不剌葛麻巴忽剌査,明人不知误以为二,见郑晓:《吾学编》卷六八。参看《郑和下西洋考》,33页。按擒亚烈苦奈儿,《通蕃事迹记》以为第三次航行事,“永乐七年(1409)统领舟师前往各国,道经锡兰山国,其王亚烈苦奈儿负固不恭,谋害舟师,赖神灵显应知觉,遂生擒其王,至九年(1411)归献。寻蒙思宥,俾复归国”。以七年(1409)出发,九年(1411)还国,与《明成祖实录》不合。

(149)《明成祖实录》卷一六八,《明史·郑和传》本此。按《瀛涯胜览》及《明史·苏门答腊传》并云:“其苏门答腊国王先被那孤儿花面王侵略战斗,身中药箭而死。有一子幼小,不能与父报仇。其王之妻与众誓曰:‘有能报夫死之仇,复全其地者吾愿妻之,共主国事。’言讫,本处有一渔翁,奋志而言,我能报之。遂领兵众当先杀败花面王,复雪其仇。花面王被杀,其众退伏,不敢侵扰。王妻于是不负前盟,即与渔翁配合,称为老王,家室地赋之类,悉听老王裁制。永乐七年(1409)效职进贡而沐天恩,永乐十年(1412)复至其国。其先王之子长成,阴与部领合谋弑义父渔翁,夺其位,管其国。渔翁有嫡子苏干剌领众絜家逃去邻山,自立一寨,不时率众侵复父仇。永乐十三年(1415)正使太监郑和等统领大宝船到彼,发兵擒获苏干剌,赴阙明正其罪。其王子感荷圣恩,常贡方物于朝廷。”与《明成祖实录》不合。

(150)《郑和下西洋考》,43页,《通报》1933年,第30期。

(151)《明成祖实录》卷一八三。《通蕃事迹记》记第四次航行往返年月:“永乐十二年(1414)统领舟师往忽鲁谟斯等国,其苏门答腊国伪王苏干剌寇侵本国,其王遣使赴阙陈诉,就率官兵剿捕,遂生擒伪王,至十三年(1415)归献。”

(152)《明史》,《成祖本纪》三。

(153)《明史》卷三二六;《郑和下西洋考》,46页。

(154)《明史》卷三二六。

(155)《明史》,《成祖本纪》三。第四次航行返国后,曾对屡次出使之将校加以升赏,《明成祖实录》卷二二五:“十八年(1420)五月辛未命行在兵部,凡使西洋忽鲁谟斯等国回还官旗二次至四次者俱升一级。于是升龙江左卫指挥朱真为大宁都指挥佥事,掌龙江左卫事。水军右卫指挥使唐敬为都指挥佥事。”

(156)《明成祖实录》卷二三三。第五次航行《通蕃事迹记》作永乐十五年(1417)事:“永乐十五年(1417)统领舟师往西域,其忽鲁谟斯国进狮子、金钱豹、西马,阿丹国进麒麟,番名祖剌法,并长角马哈兽,木骨都束国进花福禄并狮子,卜剌哇国进千里骆驼并驼鸡,爪哇国进縻里羔兽。各进方物,皆古所未闻者。及遣王男王弟捧金叶表文朝贡。”

(157)《明成祖实录》卷二三六。

(158)《明成祖实录》卷二三三。

(159)《明成祖实录》卷二五〇。

(160)《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仁宗本纪》。第六次航行《通蕃事迹记》作永乐十九年(1421)事:“永乐十九年(1421)统领舟师,遣忽鲁谟斯等各国使臣久侍京师者悉还本国。其各国王贡献方物视前益加。”

(161)《明宣宗实录》卷一六。

(162)《古今图书集成》卷六六一,江宁府部汇考江宁府祠庙。

(163)《明史》卷三二五,《苏门答腊传》。

(164)《明宣宗实录》卷六七。

(165)《纪录汇编》卷二〇二;《前闻记》。按《通蕃事迹记》:“宣德五年(1430)冬复奉使诸蕃国牺舟(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祠下。”又云:“宣德五年(1430)仍往诸番开诏,舟师泊于祠下。”又云“明宣德六年(1431)岁次辛亥春朔正使太监郑和、王景弘副使太监朱良、周福、洪保、杨真左少监张达等”,则和等虽于五年(1430)六月奉命,十二月自龙湾开舡而自太仓启行则为六年(1431)春初事也。

(166)《明宣宗实录》卷七六。

(167)《明史》卷三三二,《天方传》;《瀛涯胜览》,天方国条。

(168)祝允明:《前闻记》,商务印书馆。

(169)冯承钧《瀛涯胜览校注序》:“考阿丹一国,名见马欢、费信、巩珍之书,亦系郑和所历之地,郑和本传漏举其名。《星槎胜览》之卜剌哇亦系宝船所至之地,亦不见于郑和本传,有人以为即是传中之比剌,然与对音未合,未敢以为是也。”

(170)三保太监一名词,明人有谓为郑和旧名者,如《七修类稿》卷一二三保太监条:“永乐丁亥命太监郑和、王景弘、侯显三人往东南诸国赏赐宣谕。今人以为三保太监下(西)洋。不知郑和旧名三保,皆靖难内臣有功者。”有谓为合郑和、王景弘、侯显三人称三保太监者,如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七《占城传》4页:“三保之称,不知系是郑和旧名,抑岂西洋私尊郑和、王景弘、侯显等为三太保故耶。”有谓为三下西洋有功故称三宝太监者,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永乐三年(1405)三月命太监郑和等率兵二万七千人行赏赐西洋、古里、满剌(加)诸国。案此内臣将兵之始也。和自是凡三下西洋皆有功。人谓之三宝太监。”按明初内官多有以三保为名者,如永乐八年(1410)五月初九谕谭青诏:“说与都督谭青、薛禄……内官王安、王彦、三保、脱脱尔等……”八年(1410)六月三十日敕王友、刘才诏:“尔等启行之时,朕又遣内官三保说与尔等,但遇胡寇,务立奇功头功。”有内官三保。并见《弇山堂别集》卷八八,《诏令杂考》四。《明史》卷三三一《尼八剌传》有内官杨三保:“永乐十一年(1413)命杨三保赍玺书银币赐其嗣王沙葛新的及地涌塔王可般。”此杨三保与永乐八年(1410)随征之内官三保虽未能定其即为一人与否,然明初内官中除郑和外另有名三保者,三保非尊称,乃系一普通人名,其例正如王彦之即为内官狗儿。则三保似即是郑和旧名也。和之僧名福善已见上文。

(171)《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

(172)以上一段据冯承钧:《瀛涯胜览校注序》。

(173)《星槎胜览》前集。

(174)《明成祖实录》卷一六六:“十三年(1415)七月甲辰使太监侯显等使榜葛剌诸番国。”卷二二八:“十八年(1420)八月乙亥遣中官侯显等使沼纳朴儿国。时榜葛剌国王言沼纳朴儿国王亦不剌金数以兵挠其境。故遣显等赍敕谕之,俾相辑睦,各保境土。因赐之彩币,并赐所过金刚宝座之地酋长彩币。”《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

(175)《明成祖实录》卷二六三。

(176)《明成祖实录》卷二三。

(177)《明成祖实录》卷四六;《明史》卷三二五,《满剌加传》。

(178)《明成祖实录》卷二三。

(179)《明成祖实录》卷四七。

(180)《东西洋考》卷二,《占城》。

(181)《明成祖实录》卷一〇八,卷一九〇,卷二三〇;《明史》卷三二五,《浡泥传》。

(182)《读书敏求记》,《西洋蕃国志》条。

(183)《殊域周咨录》卷八,《爪哇》。

(184)《明成祖实录》卷四七;《明史》卷三二三,《吕宋传》。

(185)《明成祖实录》卷四六。

(186)《明成祖实录》卷四三:“永乐三年(1405)六丹壬辰,升正千户王复亨、副千户李满、总旗刘海、小旗马贵俱为锦衣卫指挥佥事。初满等由仪卫司校卫从征渡江,出使西洋,累著勋绩,故有是命。”

(187)《明成祖实录》卷一一二:“九年(1411)正月辛未升锦衣卫百户马贵为本卫指挥同知,录其奉使西洋、古里等处劳绩也。”

(188)《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三,《福建洋税》。

(189)《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年(1369)九月。

(190)《大明会典》卷一〇八《朝贡通例》:“凡勘合号簿,洪武十六年(1383)始给暹罗国,以后渐及诸国。每国勘合二百道,号簿四扇。如暹罗国暹字号勘合一百道及罗字号底簿各一扇俱送内府。罗字勘合一百道,及暹字号簿一扇,发本国收填。罗字号簿一扇发广东布政司收比。余国亦如之。每改元则更造换给。计有勘合国分:暹罗,日本,占城,爪哇,满剌加,真腊,苏禄国东王,苏禄国西王,苏禄国峒王,柯枝,浡泥,锡兰山,古里,苏门答腊,古麻剌。”

(191)《大明会典》卷一一一《给赐》二外夷上贡物给价:琉球国:正贡外附来货物,官抽五分,买五分;暹罗:使臣人等进到货物,例不抽分,给与价钞;爪哇:贡物给价;浡泥国:正贡外附带货物俱给价;苏门答腊国:正贡外使臣人等自进物俱给价;苏禄国:货物例给价,免抽分;西洋琐里:永乐元年(1403)来朝,附载胡椒等物皆免税;满剌加国:正贡外,附来货物皆给价,其余货物许令贸易;榜葛剌国:使臣人等自进物俱给价。

(192)《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二〇,海外诸蕃条。

(193)《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二〇,海外诸蕃条。

(194)明代广州官史,多以胡椒苏木折俸。《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二○“俸粮折色,椒木兼支。都布按三司文武官员及在省文职官吏于广丰库贮抽四胡椒苏木,计算各名下折色俸银每一两折八钱,折苏木一百斤,尚余二钱,胡椒五斤八两六钱八分。其余卫所武职官吏与夫境外各属,则无折支椒木之例。”

(195)《殊域周咨录》卷九,佛郎机。

(196)《刘忠宣公年谱》列此事于成化九年(1473)。

(197)《年谱》作上命中官至兵部査宣德间王三保出使西洋水程。

(198)《年谱》作纵得珍宝而回。

(199)《殊域周咨录》卷八,古里条。

(200)《明成祖实录》卷五八。

(201)《王享记》三,《殊域周咨录》卷八作麻那惹加那乃,此据《明史》。

(202)《明史》卷三二五。

(203)《明史》卷三二五,《满剌加传》。

(204)《明史》卷三二五,《苏禄传》。

(205)《明史》卷三二三,《古麻剌郎传》。

(206)《明史》卷三二五,《浡泥传》。

(207)《明史》卷三二五,《满剌加传》。

(208)《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一九,《海外诸蕃》。

(209)温雄飞:《南洋华侨通史》,64页,东方印书馆。

(210)郑民:《菲律宾》,商务印书馆。

(211)《瀛涯胜览》。

(212)张星烺:《南洋史地》,135页。

(213)《明史》卷三二三,《婆罗传》。

(214)为kina的音译,属于时代原因造成的用语差别,无特殊感情色彩。

(215)baring gould:《沙捞越史》。

(216)《明史》卷一六九。

(217)《明史》卷三二五,《苏禄传》。

(218)《明史》卷三二三,《美洛居传》。

(219)《东西洋考》卷五,《吕宋传》。

(220)《东西洋考》卷二,《占城传》。

(221)《明史》卷三二五,《浡泥传》。

(222)《殊域周咨录》卷八,《暹罗传》。

(223)《明史》卷三二三,《琉球传》。

(224)《明史》卷三二五,《满剌加传》。

(225)《明史》卷三二五,《佛郎机传》。

(226)《明史》卷三二三,《琉球传》。

(227)《东西洋考》卷二,《暹罗传》。

(228)《东西洋考》卷三,《大泥传》。

(229)藤田丰八以为即西班牙史家fr. juan de la concepcion所记之jchang si lao,见《东洋学报》八卷一号《葡萄牙人之占据澳门》文中。按《续文献通考》作林朝曦:“万历丁丑中国人见大盗林朝曦在三佛齐列肆为蕃舶长,如中国市舶官。”

(230)《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齐传》。

(231)《明史》卷二二二,《凌云翼传》;卷三二三,《吕宋传》。l. h. fermandez:a brief history of the philippines,pp.89-94。参看《东洋学报》八卷一号藤田丰八:《葡萄牙人之占据澳门:《燕京学报》第八期张星烺:《菲律宾史上李马奔limahong之真人考》;第九期李长傅:《菲律宾史上李马奔limahong之真人考补遗》,第十期黎光明:《菲律宾史上之李马奔limahong真人考补正》。

(232)刘继宣:《中华民族拓殖南洋史》,6页,商务印书馆。

(233)“现在”为作者写作时间,与目前有一定时间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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