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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史话

历史和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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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三国志》,大家所最喜欢听的是战事。我现在说了许多话,一点战事也没有提到,读者诸君一定要不耐烦了。且慢!战事是可以讲的,《三国演义》式的战事却不能讲,因为这根本是文学,不是历史。文学固然有文学的趣味,历史也有历史的趣味。

充满了离奇变幻的情节,使人听了拍案惊奇,这是文学的趣味,但意义实在是浅薄的。因为文学是刺激感情的东西。要求感情满足,其势不能使人多用心。所以演义一类的书,所说的军谋和外交手段等,看似离奇变幻,神出鬼没,要是我们真肯用心,凭着事理想一想,就知道他所说的话,都极幼稚,只好骗小孩子罢了。

讲历史却不然。历史上的事情,都是真实的。其中如军谋和外交问题等,关系何等重大!应付这些问题的人,各方面都要顾到。而他们当日的环境,就是他们四面八方的情形,十分里倒有八九分是我们现在不知道的。那么,他们当日应付的手段,我们如何会了解?更何从批评其得失呢?

俗话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这句话,只是旁观者不负责任之辞,并不是真理。因为当局者的环境,旁观者总不能尽知。假如一个人对付一个问题要顾到三方面,而旁观者只知道两方面,那从旁观者看起来,这个问题自然要好对付得多。在当局者,还要多顾全一方面,旁观者所主张的办法,他就决不能采用。在旁观者看来,他的手段就很不高明,而要说他是一个迷者了。其实何尝是如此呢?读史的所以难,解释古事、批评古人的所以不可轻易,其原因就在乎此。然则史事根本无从说起了,还会有什么趣味呢?不,听我道来。古人的环境我们固然不能全知道,也不会全不知道。因而古人所做的事情,我们决不能全了解,也不至于全不了解。所以解释古事、批评古人,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不过要很谨慎,限于可能的范围以内罢了。谨守着这个范围,我们能说的话,实在很少。然在这些少的话中,却多少见得一点事实的真相。其意义,要比演义等假设之以满足人的感情的,深长得多。满足感情固然是一种快乐,了解事实的真相,以满足求知的欲望,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所以有史学天才的人,听了我的话,固然不会比听《三国演义》乏味。就是通常人听了我的话,也不一定会觉得乏味的。因为历史上有许多问题,原是普通的问题,人人能够了解的,学问的能够通俗化,其原因就在于此。

现在要说三国时的战事了,却还要请诸位耐烦一些,听一听东汉时地理的情形。东汉的行政区划是分为十三个州,其中十二个州各有一个刺史,又有一个州,则是属于司隶校尉的。把现在的地方说起来,则:

幽州:包括河北省的北部和热河(今辽宁省西部,河北省东北部)、辽宁两省,还包括朝鲜半岛的北部。因为朝鲜在汉时,也是中国的郡县。

冀州:河北省的南部。

并州:山西省的大部分、陕西省的北部和察哈尔(并入今河北、山西)、绥远(并入今内蒙古自治区)两省的一部分。

凉州:大略是现在的甘肃和宁夏两省。

青州:山东省的东北部。

兖州:山东省的西部和河南省的东北部。

豫州:河南省的东南部和安徽的江北。

徐州:山东的东南部和江苏的江北。

扬州:江苏、安徽的江南及江西、浙江、福建三省。

荆州:河南的西南部和湖南、湖北两省。

益州:陕西省的南部和四川、云南两省。

交州:广东、广西两省,还包括现在的越南。因为越南在汉时也是中国的郡县。

司隶校尉:河南省的西北部、山西省的西南部、陕西省的中部。

汉朝的行政区划,下级的是县。这和后世的情形是一样的,是官治的最下级。自此以下,就只有自治的机关,而没有官治的机关了。上级的是郡。郡的幅员,在中原繁盛之地,和清朝时代的府差不多。县的长官,户口多的称为令,少的称为长;郡的长官,称为太守;都是地方行政官。郡以上更大的区域称为州。每州有一个刺史,却是监察官而不是行政官了,所以他只查察人家的失职与否,而自己并不办事。而且所监察的专注重于太守,县以下的事情,即非其所问。

原来秦汉时代的县,就是古代的一个国。诸位总还有读过《孟子》[1]的。《孟子·万章下篇》说古代国家的大小,不是说“天子之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么?《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汉朝承袭秦朝的制度,每一县的地方,大概是方一百里。我们读《左传》等书屡见当时的大国灭小国而以为县,而秦汉时的县名,和古代的国名相同的很多,就可见古代之国被灭之后,在大国中仍成为一个政治单位。春秋、战国之世,次等国大约方五百里,如《孟子·告子下篇》所说“今鲁方百里者五”便是。大国则方千里,如《孟子·梁惠王上篇》所说“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便是。这其大小,就是《万章篇》所说的天子之国了。所以孟子说梁惠王,说齐宣王,都希望他们行王政而王天下,因为他们实在有这个凭借。

在春秋以前,大国或次等国灭掉了别一国,大概都把它作为自己国里的一县,直隶于中央政府,其上更无任何等级。战国时的大国,才有在边地置郡的,内地还没有什么郡。郡的兵力比县要充足些。所以战国时,秦王派甘茂去攻韩国的宜阳县,甘茂说:宜阳虽名为县,其实是郡,是不容易攻的。内地用不到很厚的兵力,所以各国都不设郡。到秦始皇灭六国,六国的人民都非心服,到处都有用兵力镇压的必要,所以把天下分作三十六郡,而郡就成为普遍的制度了。所以郡的设立,根本就是为镇压起见,并不是为治理地方起见。但是既不放心各地方的人民,怕其要反叛,县的兵力不足镇压,而要设置了许多郡守,又怕郡守的权力太大了,于己不利,于是每郡又派一个御史去监视着他。到汉朝,皇帝不再派御史,而由丞相分派若干个史,出去监察各郡,这个史便称为刺史。刺史本非行政官,一个刺史监察几个郡,只是办事上一个分划的手续,并不是什么行政区划,所以其初并没有州的名目而称之为部。这“部”字,便是现在“部分”两个字的意思。到后来才改称为州,但是名目虽改,其实权还是一样。直到后汉灵帝时候,改刺史为州牧,其实权才有变更的。改刺史[2]为州牧[3],前汉时就有此举,但是不久又改回来了。

当时主张改刺史为牧的人,议论是这样的,他们说:刺史的责任在监察太守,可是他们的官位比太守小,他们的资格也比太守浅。政治上的秩序,是要使大官去治小官,不该使小官去治大官的。所以要把刺史改名为牧,算作太守的上级官,用资格深的人去做。其实这话是错的。监察和行政是两个系统。监察一系的官吏,可以监察行政官,乃其职权如此,并非把其官位和所监察的官的官位,比较大小而定的。而在事实上,则行政官宜用资格较深的人,监察官宜用资格较浅的人。因为行政有时候要有相当的手腕,而且也要有相当技术,这是要有经验然后才能够有的,所以要用资格深的人。至于监察官,则重在破除情面。要锋锐,不要稳重;要有些初出茅庐的呆气,不要阅历深而世故熟;要他抱有高远的理想,看得世事不入眼,不要他看惯了以为无足为怪;要他到处没有认得的人,可以一意孤行,不要交际多了,处处觉得为难。用现在的事来说,学校里初毕业的人,文官考试刚录取的人,宜于做监察官。在官场上办过若干年事情的人,宜于做行政官。而且行政官和当地的人,总不能毫无联络。对于土豪劣绅等,有时虽明知其不好,也不容易专走方路,把他们尽情惩治的,因为如此,他就要暗中和你为难,使你缓急之际办事棘手,有时为害甚大。就是平时的政务,也不免要受他牵掣的。我前文说行政官必须要有些手腕,这也是其中的一端。至于监察官,则根本不办什么事情,不怕你掣肘。而且汉朝的刺史,只有一年一任,到你要和他为难,他倒早已离开你这地方了。土豪劣绅的势力,大抵只限于本地。要离开本地,赶进京,或者到别地方去和前任刺史为难,是不容易的。所以汉朝刺史的制度,确有相当的价值。前汉时主张改刺史为州牧的人,其议论实不得当。所以后来行之而不好,就不得不将旧制回复了。

但是到东汉末年,此论复起。主张的人便是刘璋的父亲刘焉。他的理由是四方多乱,非有资深望重的人不能镇慑;而资深望重的人是不能使他为刺史,而不得不改其名为牧,以示隆重的。当时听了他的话,便派了几个资深望重的人出去做州牧。其余不重要的去处,还是称为刺史。到后来,则一个人往往先做刺史,过了几年,资格渐深,名望渐高,然后升为州牧。论当时的情势,有实力的人,无论称为刺史,或称为牧,其能霸占一地方,总是一样。而且既占一地方之后,其势也不得不升他做牧。但是有几个人,其能霸占一地方,和州牧的制度也是有些关系的。

譬如刘表,若非有州牧之制,他这种名望很高的人,或者就不会久任一州的刺史。又如他的名目只是刺史,在地位上比州牧要低些,或者他也要小心一些,有许多僭越的事情,根本就不敢做。所以把后汉末年的分裂,过分归咎于州牧之制,是不对的;然而州牧之制,确也有相当的关系。据地自专,和中央政府对抗,是要有相当大的地盘的。从春秋以来,像后世一府这么大的地方,就不足以为轻重。所以和鲁国差不多大小的国,如宋国、卫国、郑国等,都不能和大国相抗,到秦汉之世,此等情形就更为显著。

诸位有读过柳宗元的《封建论》[4]的么?他的《封建论》里有一句说:汉朝“有叛国而无叛郡”。这就因为汉时的郡,只有后世一府这么大,而汉初所封诸国,都兼五六郡之地之故。后汉末年,割据的人,大约都有一州或大于一州之地,也是为此。后汉的十三州大小是极不相等的。小的如青州、兖州,不过现在山东省的一半。大的如扬州、益州,都要包括现在的好几省。这是因人口多则设治密,而当时的南方还未甚开发之故。所以翻开读史地图来看,吴国的地方并不小于魏,而实力却远不如魏,就是为此。

司隶校尉是前汉武帝所设的官。因当时有巫蛊之祸,使之督捕,是带有非常时期的侦缉性质的。后来事过境迁,此等特殊性质渐渐消灭,乃使其监察数郡。在这一点上,其性质与刺史无异。所以后汉有十三州[5],中有一州不设刺史而即由司隶校尉监察。

注释

[1]《孟子》是儒家的经典著作,被南宋朱熹列为“四书”(另外三本为《大学》《中庸》《论语》)。战国中期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最早见于赵岐《孟子题辞》:“此书,孟子之所作也,故总谓之《孟子》。”

[2]刺史: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3]州牧:中国古代汉代至宋代的官名。古代以九州之长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

[4]《封建论》: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创作的一篇政治论文。文章对“分封制”进行了全面的历史的分析,论证了郡县制的巨大优越性。肯定了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任何人也无力改变这一历史发展的趋势,痛斥了各种鼓吹分封制的谬论。这篇文章从理论上有力地抨击了维护分封制的谬论,打击了藩镇们的气焰,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战斗性。全文观点明确,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既有正面论述,也讲反面教训,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且多用排偶句子,骈散相间,语言凝练,语气清峻。

[5]州:汉代监察区名。又称部。汉朝东汉全国设十三州,一州所辖郡、国多少不等。每州设刺史或州牧一人,巡察所属郡、国,督察郡、县官吏和地方豪强,纠举不法,弹劾污吏。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选朝廷重臣出任州牧。从此,州逐渐变成行政区,州牧也成为常设的一方军政长官。东汉末年,各州或置牧,或置刺史,以资望轻重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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