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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南宋和金朝的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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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南宋初期的战事

从南宋以后,又变做异族割据北方,汉族占据南方的局面了。其和两晋南北朝不同的,便是后者的结果,是汉族先恢复了北方,然后统一南方;前者的结果,却是占据北方的异族,为另一异族所灭,而汉族亦为所吞并。

从南宋到元,重要的事情,便是:

(1)宋南渡后的立国,及其和金朝人的交涉。

(2)金朝的衰亡。

(3)蒙古的建立大帝国,和它的侵入中国。

(4)元朝的灭亡。

如今且从第一项说起。

宋朝南渡之初,情形是很危险的,其原因:

(1)这时并无一支可靠的兵。当徽宗时候,蔡京等利用诸军阙额,“封桩其饷,以备上供”。北宋的兵力,本靠不住;这一来,便连靠不住的兵力,也没有了(靖康时入援,以陕西兵多之地,竭力搜括,只得万五千人)。南北宋之际,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刘等,都是招群盗而用之;既未训练,又无纪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骄横起来;其结果,反弄成将骄卒惰的样子。

(2)这时候,到处盗贼蜂起。只要一翻《宋史·高宗本纪》,从建炎元年到绍兴十一二年间(公元1127—1142年),天下二十六路,每路总有著名的盗匪数人或十数人,拥众十余万或数十万(这种数字固然未必确实,然而其众也总不在少数),剽掠的地方,或数郡,或十数郡。其次也拥众或数万或数千。这都是徽宗时多行苛政,民不聊生;加以北方受了兵祸,流离失所的人,起而为盗,再去蹂躏他处的缘故(此外还有溃兵和团结御敌、号召勤王之兵,屯聚不散,而又无所得食。也变而为盗的)。这样说,国家既无以自立,而又无以御外;倘使当时的金朝大举南侵,宋朝却用何法抵挡?然而南宋竟没有给金朝灭掉,这是什么缘故?

金朝本是一个小部落;它起初,不但无吞宋之心,并且无灭辽之心,前章已经说过了。所以灭辽之后,燕云州县,仍肯还宋。就是同宋朝开衅以后,金人所要的,也不过河北、河东,所以既得汴京之后,就拿来立了一个张邦昌。

金兵既退,张邦昌自然是不能立脚的。于是请哲宗的废后孟氏垂帘(二帝北狩时,太子和后妃宗室都北行,废后以居母家得免)。康王构,本来是到金朝去做“质”的。走到半路上,为人民所阻,退还相州;开大元帅府。及是,以孟后之令迎之。康王走到南京(归德府,如今河南的商丘市),即位,是为高宗。

高宗即位之初,用主战的李纲做宰相。这时候,宗泽招抚群盗,以守汴京;高宗就用他做东京留守,知开封府;又命张所招抚河北,傅亮经制河东。旋复罢李纲,召傅亮还,安置张所于岭南。宗泽屡疏请还汴京,不听;请留南阳,亦不报;李纲建议巡幸关中襄(湖北襄阳)、邓(河南邓州,今南阳),又不听。这一年十月里,就南走扬州。读史的人,都说高宗为黄潜善、汪伯彦二人所误。然而高宗不是十分无用的人(看下文便知),倘使恢复真有可图,未必怯弱至此。这时候的退却,大约因为汴京之守,不过是招用群盗,未必可恃;又当时的经略河北、河东,所靠的,不过是各处团结的民兵,也未必可靠之故(据李纲说:当时河东所失,不过恒代、太原、汾晋、泽潞。河北所失,不过怀、卫、濬、真定。其余地方的民兵,都还团结,为宋守御。当时派出的傅亮、张所,手下并没有兵,大约就是想利用这种民兵,以拒敌。然而这种兵,并不能用正式军队,以御大敌的。后来取消经略河北、河东之议,大约为此。至于亟亟乎南走扬州,则大约因为金兵逼近,北方不能立足之故)。

金朝一方面,到这时候所要经略的,还不过河北、河东。对于此外地方的用兵,不过是剽掠主义(也可以说是对于宋朝的膺惩主义。当时就是灭掉宋朝,大河以南的土地,金人也是不要的)。公元1127年,七月,宗望死了,代以宗辅(太祖的儿子,熙宗的父亲)。这一年冬天,宗辅东徇淄青。分兵入襄、邓、唐、蔡(这支兵,是逼高宗的。高宗所以不敢留居关中、南阳)。明年正月。因高宗还在扬州,而农时已届,还师。宗翰的兵,于公元1127年冬天,入陕西,陷同华、京兆、凤翔。明年,留娄室屯驻,自还河东。公元1128年七月,宋朝差王师正到金朝去请和,又以密书招诱契丹汉人,为金人所获。金太祖诏宗翰、宗辅伐宋。于是二人会兵濮州。十月,进兵(合两路兵以逼高宗)。1129年二月,前锋到扬州。高宗先已逃到杭州。金人焚扬州而去。五月,宗弼(也是太祖的儿子)就再进一步,而为渡江之计。

宗弼分兵攻蕲(如今湖北的蕲春县)、黄(如今湖北的黄冈市),自将兵从滁(如今安徽的滁州市)、和(如今安徽的和县)、太平(如今安徽的当涂县)渡江,逼建康。先是公元1128年七月,宗泽死了,代以杜充。杜充不能抚用群盗,群盗皆散,汴京遂陷。高宗仍用他留守建康。宗弼既渡江,杜充力战,而韩世忠不救(见第二节)。杜充遂降。于是宗弼陷广德(如今安徽的广德县),出独松关(在如今浙江安吉县西边),逼临安府(杭州所改)。高宗先已逃到明州(如今浙江的宁波市鄞州区)。宗弼遣阿里蒲卢浑从越州(如今浙江的绍兴市)入明州。高宗从昌国(如今浙江的象山县)入海。阿里蒲卢浑也以舟师入海追之三百里,不及而还。于是宗弼“裒所俘掠”,改走大路,从秀州(如今浙江的嘉兴市)、平江(如今江苏的苏州市)而北。到镇江,韩世忠以舟师邀之江中,相持凡四十八日,宗弼颇窘,旋因世忠所用的是大船,无风不得动,为宗弼用火攻所破,宗弼乃北还。这一次是金朝南侵的极点。从此以后,金人再有主张用兵的,宗弼便说“士马疲弊,粮储未足,恐无成功”,不肯再听他了。这是用兵的计划如此;宋朝人以为他给韩世忠一场杀怕了,不敢再说渡江,这是犯了夸大的毛病(参看第二节)。

以上所说,是宗辅的一支兵(金朝的左军)。其宗翰的一支兵(右军),则以打平陕西为极限。先是高宗既南渡,用张浚做川陕京湖宣抚使,以经略上游。公元1130年,张浚以金朝的兵,聚于淮上;从兴元出兵,以图牵制。金朝果然分了东方的兵力,用宗辅做西路的监军;宗弼渡江而北,也到陕西去应援。这一年九月里,战于富平(如今陕西的兴平市),浚兵大败。于是关中多陷。张浚用赵开以治财赋,刘子羽、吴玠、吴磷以任战守,和金人苦苦相持,总算拒住汉中,保守全蜀(这其间很有几场苦战,可参看《宋史》三人的本传)。

金人既不要河南、陕西,这几年的用兵,是为什么呢?这是利用他来建立一个缓冲国,使自己所要的河北河东,可以不烦兵力保守。所以这一年九月里,就立刘豫于河南,为齐帝,十一月里,又畀以陕西之地。于是宋朝和金朝的战争,告一小结束,宋人乃得利用其间,略从事于内部的整理。

第二节 和议的成就和军阀的剪除

宋朝当南渡之初,最窘的是什么?便是:

(1)盗贼的纵横;

(2)诸将的骄横。

如今且先说盗贼。当时盗贼之多,前节已说过,请读者自行翻阅《宋史·高宗本纪》和岳飞、韩世忠、张俊等几个人的传,本书无暇一一详叙。其中最强悍的,是李成(据江淮湖湘十余郡)、张用(据襄汉)、孔彦舟(据武陵)、杨太(洞庭湖里的水寇)、范汝为(在福建)等几个人。都给张俊、岳飞、韩世忠打平,而孔彦舟、李成都降齐。

刘豫既然为金所立,就想自固其位。于是请于金,欲立其子麟为太子,以窥探金朝的意思,到底打算不打算永远保存他这齐国。金朝说:替我伐宋,能胜才许你。于是刘豫就利用李成、孔彦舟的投降。公元1133年十月,叫李成南侵,陷襄阳、唐、邓、随(如今湖北的随县)、郢(如今湖北的钟祥市)、信阳(如今河南的信阳市),岳飞把它恢复。刘豫又乞师于金。九月,挞懒(穆宗的儿子)带着五万人,和齐兵同寇淮西(步兵入淮东,韩世忠败之于大仪〈镇名,在如今江苏江都县西〉。骑兵入淮西,攻庐州〈如今安徽的合肥市〉,岳飞派牛皋救却之)。不多时,金太宗死了。金兵引还。先是宋朝很怕刘豫,以至于称之为大齐。这一次,知道无可调和。于是高宗从临安进幸平江,起用张浚视师,颇有振作的气象。金兵既退,张浚仍竭力布置。公元1146年,分令张俊屯盱眙(如今江苏的盱贻县),韩世忠屯楚州(如今江苏的淮安市),刘光世屯合肥,岳飞屯襄阳。高宗又诏谕三军,说要亲征。刘豫闻之,便告急于金。金朝人的立刘豫,本是想他做个缓冲国,使河北、河东,不烦兵力守御的。如今反要替他出兵伐宋,如何肯答应呢?于是刘豫自签乡兵三十万,叫他的儿子刘麟(出寿春,犯合肥)、侄儿子刘猊(自涡口犯定远〈如今安徽的定远县〉)和孔彦舟(自光州〈如今河南的潢川县〉犯六安〈如今安徽六安市〉)三道入犯。刘猊到藕塘(镇名。在定远县东),为杨沂中所败。刘麟、孔彦舟皆引还。于是金人知道刘豫是无用的,并不能靠他抵御宋人。公元1137年,十一月,就把他废掉,而在汴京立了个行台尚书省。

于是和议开始了。和议的在当时,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参看《廿二史札记》卷二十六《和议》条)。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当议割三镇的时候,集百官议延和殿,主张割让的七十人。反对的三十六人;秦桧也在三十六人之内,金人要立张邦昌,秦桧时为台长,和台臣进状争之。后来金朝所派的留守王时雍,用兵胁迫百官,署立张邦昌的状,秦桧抗不肯署,致为金人所执。二帝北徙,桧亦从行。后来金人把他赏给挞懒。公元1130年,挞懒攻山阳〈楚州〉,秦桧亦在军中,与妻王氏,航海南归。宋朝人就说是金人暗放他回来,以图和议的。请问这时候,金人怕宋朝什么?要讲和,还怕宋朝不肯?何必要放个人回来,暗中图谋。秦桧既是金朝的奸细,在北朝,还怕不能得富贵?跑回这风雨飘摇的宋朝来做什么?当时和战之局,毫无把握,秦桧又焉知高宗要用他做宰相呢?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看得出挞懒这个人,可用手段对付,是他眼力过人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了),真冤枉极了。请看当时诸将的情形。

给事中兼直学士院汪藻言:金人为患,今已五年。陛下以万乘之尊,而怅然未知税驾之所者,由将帅无人,而御之未得其术也。如刘光世、韩世忠、张俊、王之徒,身为大将,论其官,则兼两镇之重,视执政之班,有韩琦、文彦博所不敢当者;论其家,则金帛充盈,锦衣肉食;舆台厮养,皆以功赏补官;至一军之中,使臣反多,卒伍反少。平时飞扬跋扈,不循朝廷法度;所至驱虏,甚于夷狄;陛下不得而问,正以防秋之时,责其死力耳。张俊守明州,仅能少抗;奈何敌未退数里间,而引兵先遁?是杀明州一城生灵,而陛下再有馆头之行者,张俊使之也。……陛下……以……杜充守建康,韩世忠守京口,刘光世守九江,而以王隶杜充,其措置非不善也。而世忠八九月间,已扫镇江所储之资,尽装海船。焚其城郭,为遁逃之计(注意!后来邀击宗弼,无风不得动的,就是这海舶。因为要装载资储,又要预备入海,所以不得不大)。洎杜充力战于前,世忠、王,卒不为用;光世亦晏然坐视,不出一兵;方与韩朝夕饮宴,贼至数十里而不知;则朝廷失建康,虏犯两浙,乘舆震惊者,韩世忠、王使之也;失豫章而太母播越,六宫流离者,刘光世使之也。……诸将以负国家,罪恶如此;而俊自明引兵至温,道路一空,民皆逃奔山谷。世忠逗留秀州,放军四掠,至执缚县宰,以取钱粮;虽陛下亲御宸翰,召之三四而不来;元夕取民间子女,张镫高会。……自信入闽,所过要索千计;公然移文曰:无使枉害生灵,其意果安在哉?臣观今日诸将,用古法皆当诛。……(按此疏上于公元1130年,即建炎四年。读者可自取一种编年史,把建炎三四年的兵事参考)。

起居郎胡寅上疏言:……今之赏功,全阵转授,未闻有以不用命被戮者。……自长行以上,皆以真官赏之;人挟券历,请厚俸,至于以官名队。……煮海榷酤之入,遇军之所至,则奄而有之;阛阓什一之利,半为军人所取。至于衣粮,则日仰于大农;器械则必取之武库;赏设则尽出于县官。……总兵者以兵为家,若不复肯舍者,曹操曰:欲孤释兵,则不可也,无乃类此乎?……诸军近者四五年,远者八九年,未尝落死损逃亡之数,岂皆不死乎?……(参看第十章第三、五、六节。观此可知当时所有的税入,为诸将分割殆尽)。

以上都见《文献通考》卷一五四。马端临也说:“建炎中兴之后,兵弱敌强,动辄败北,以致王业偏安者,将骄卒惰,军政不肃所致。”“张、韩、刘、岳之徒……究其勋庸,亦多是削平内难,抚定东南耳;一遇女真,非败即遁;纵有小胜,不能补过。”(韩世忠江中之捷,是乘金人不善用水兵,而且利用大船的优势,幸而获胜;然亦终以此致败。大仪之战,只是小胜;当时金人以太宗之死,自欲引归,和世忠无涉;参看《金史》便知。岳飞只郾城打了一个胜战。据他《本集》的捷状,金兵共只一万五千人:岳飞的兵,合前后的公文算起来,总在二万人左右,苦战半日,然后获胜。并不算什么稀奇。《宋史》本传,巧于造句,说“兀术有劲兵号拐子马,是役以万五千骑来”,倒像单拐子马就有一万五千,此外还有无数大兵,岳飞真能以寡击众了。以下又铺张扬厉,说什么“磁相、开德、泽潞、汾隰、晋绛,皆期日与官军会”;“自燕以南,金人号令不行”;真是说得好听,其实只要把宋、金二《史》略一对看,就晓得全是瞎说的。十二金字牌之召,《本传》可惜他“十年之功,废于一旦”,然而据《本纪》所载,则还军未几,就“诸军皆溃”了。进兵到朱仙镇,离汴京只四十多里,更是必无之事。郾城以外的战绩,就全是莫须有的。最可笑的,宗弼渡江的时候,岳飞始终躲在江苏,眼看着高宗受金人追逐;《宋史》本传,还说他清水亭一战,金兵横尸十五里,那么,金兵倒好杀尽了——韩、岳二人,是最受人崇拜的,然而其战绩如此。至于刘光世,则《宋史》本传说他的话,就已经够了。依我看,倒还是张俊,高宗逃入海的时候,在明州,到底还背城一战)这种兵,好靠着他谋恢复否?

然而既不能言和,这种兵就不能去;留着他又是如此;真是载胥及溺了。幸而当时有一个机会。

原来金朝的王位继承法(从太祖以前,只好说是生女真部族节度使的继承),是不确定的(把王位继承,看得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除掉合法应继承的人以外,都有凛然不可侵犯的意思;这是君主专制政体,几经进化以后的情形。像女真这种浅演的国家,当然没有这种观念)。景祖就舍长子劾孙而传位于世祖;世祖、肃宗、穆宗,都是兄弟相及(《金史》说都是景祖之意。世祖、肃宗之间,又越掉一个劾孙);康宗以后,又回到世祖的儿子(世祖共有十一个儿子,三个是做金主的);太宗又传太祖的儿子;大约是只凭实际的情势,毫无成法可言的。那么,就人人要“觊觎非分”了。至于实权,这种侵略主义的国家,自然在军人手里。金初用兵,常分为左右两军。其初都元帅是辽王杲;左副元帅是宗望,右副元帅是宗翰。辽王死后,宗翰以右副元帅兼都元帅(宗翰就有不臣之心)。宗望死后,代以宗辅。这时候都死了。军人中老资格,只有宗弼和挞懒。而挞懒辈行又尊,和内里的宗(右相)、宗磐(太师领三省事,位在宗幹上),都有异志。干国政的宗幹、斜也,制不住他。这种人,自然是不关心国事的。于是宋朝利用这个机会,差王伦到金朝去,“求河南地”(公元1137年二月)。就是这一年,金朝把刘豫废了。十二月,王伦从金朝回来,说金朝人答应还二帝的梓宫,及太后,和河南诸州(把时间核起来,金朝人是先有还宋朝河南之意,然后废掉刘豫的。王伦的外交,也很为有功,不过《宋史》上也把他算做坏人了)。1138年三月里,高宗就用秦桧做宰相,专意言和。十月里,王伦闻着金使萧哲、张通古来,许先归河南诸州,徐议余事。

平心而论:不烦一兵,不折一矢,恢复河南的失地;这种外交,如何算失败?主持这外交的人,如何算奸邪?却不料金朝的政局变了:这是无可如何的事,也是不能预料的事;就能预料,这种有利的外交,也总得办办试试的;如何怪得办这外交的人?把河南还宋,宗幹本是不赞成的,但是拿这主持的人,无可如何。到后来宗弼入朝,形势就一变了。于是宗磐、宗,以谋反诛。挞懒以属尊,放了他,仍用他做行台尚书右丞相。谁想挞懒走到燕京,又有反谋之心。于是置行台尚书省于燕京,以宗弼领其事;而且兼领元帅府。宗弼遣人追杀挞懒,大阅于祁州(如今河北安国市),把到金朝去受地的王伦捉起来(公元1139年七月),发兵重取河南、陕西,而和议遂破。

宗弼入河南,河南郡县多降。前锋到顺昌(如今安徽的阜阳市),为刘锜所败。岳飞又在郾城(如今河南的漯河市郾城区)把他打败。宗弼走,还汴京。娄室入陕西,吴磷出兵和他相持,也收复许多州县(韩世忠也进兵复海州〈如今江苏的东海县〉。张俊复宿〈如今安徽的宿州市〉亳〈如今安徽的亳州市〉)。这一次的用兵,宋朝似乎是胜利的。然而顺昌、郾城,宗弼是以轻敌致败,再整顿前来,就不可知了。陕西不过是相持的局面,并无胜利之可言。持久下去,在宋朝总是不利,这是通观前后,很可明白的。当时诸将的主战,不过是利于久握兵柄,真个国事败坏下来,就都一哄而散,没一个人肯负其责任了。所以秦桧不得不坚决主和。于是召回诸将。其中最倔犟的是岳飞,乃先把各路的兵召还;然后一日发十二金字牌,把他召回。公元1201年,和议成,其条件是:

宋称臣奉表于金(金主册宋主为皇帝)。

岁输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致贺。

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

宋朝二十六路,就只剩两浙、两淮、江东西、湖南北、四川、福建、广东西十五路;和京南西路襄阳一府,陕西路的阶、成、秦、凤四州。金朝对宋朝,却不过归还二帝梓宫及太后。

这种条件,诚然是屈辱的。所以读史的人,都痛骂秦桧,不该杀岳飞,成和议。然而凡事要论事实的,单大言壮语无用。我且再引《金史》郦琼的一段话(见本传。按郦琼是刘光世部下。南渡诸将中,刘光世最骄蹇不用命。公元1144年,张浚做都督的时候,把他免掉,以大兵隶都督府,郦琼就叛降齐),以见当时倘使续战,到底能胜不能胜?

语同列曰:琼常从大军南伐;每见元帅国王(按指宗弼),亲临阵督战;矢石交集,而王免胄,指挥三军,意气自若。……亲冒锋镝,进不避难;将士观之,孰敢爱死?……江南诸帅,才能不及中人;每当出兵,必身在数百里外,谓之持重;或习召军旅,易置将校,仅以一介之士,持虚文谕之,谓之调发;制敌决胜,委之偏裨;是以智者解体,愚者丧师;幸一小捷,则露布飞驰,增加俘级,以为己功,敛怨将帅;纵或亲临,亦必先遁,而又国政不纲;才有微功,已加厚赏;或有大罪,乃置不诛。不即覆亡,已为天幸,何能振起邪?

和议既成,便可收拾诸将的兵柄了。当时韩、岳、张、刘和杨沂中的兵,谓之御前五军。杨沂中(中军)常居中宿卫。韩(后军)、岳(左军)、张(前军)、刘(右军)都驻扎于外。刘光世的兵降齐后,以吴玠的兵升补,四川离下流远,和议成后,仍用帅臣节制。对于韩、岳、张则皆授以枢府,罢其兵柄,其中三人被召入朝,岳飞到得最晚,不多时,就给秦桧杀掉。这件事,本书篇幅无多,且莫去考论它的是非曲直(但要注意的:据《宋史·张宪传》,则宪的谋还岳飞兵柄,并不是莫须有的事)。从三宣抚司罢后,他的兵,都改称某州驻扎御前诸军,直达朝廷,帅臣不得节制。骄横的武人既去,宋朝才可以勉强立国了。我如今请再引《文献通考》所载叶适论四大屯兵的几句话(按四大屯兵,就是指韩、岳、张和吴玠的兵),以见得当时的情形。

……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俊、吴玠兄弟、韩世忠、岳飞,各以成军,雄视海内。……廪稍惟其所赋,功勋惟其所奏;将版之禄,多于兵卒之数;朝廷以转运使主馈饷,随意诛剥,无复顾惜。志意盛满,仇疾互生。……其后秦桧虑不及远,急于求和,以屈辱为安者,盖忧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赘,则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故约诸军支遣之数;分天下之财,特令朝臣以总领之,以为喉舌出纳之要。诸将之兵,尽隶御前;将帅虽出于军中,而易置皆由于入主。……向之大将,或杀或废,惕息俟命,而后江左得以少安。……

看了这一段,也可以知道当时的措置,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了。总而言之,古人滥得美名,或者枉受恶名,原不同咱们相干,不必要咱们替他平反;然而研究历史,有一件最紧要的事情,便是根据着现代的事情,去推想古代事实的真相(根据着历史上较为明白,近情的事情,去推想糊涂、荒诞的事情的真相)。这么一来,自然见得社会上古今的现象,其中都有一个共通之点。得了这种原则公例,就好拿来应用,拿来应付现在的事情了。所谓“臧往以知来”。历史的用处,就在这里。倘使承认了历史上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人物,譬如后世只有操、莽,在古代,却有禅让的尧、舜;现在满眼是骄横的军阀,从前偏有公忠体国的韩、岳、张、刘。那就人的性质,无从捉摸;历史上的事实,再无公例可求;历史可以不必研究了。

第三节 海陵的南侵和韩侂胄的北伐

绍兴和议成后,宋朝和金朝,又开过两次兵衅:一次是海陵的南侵,一次是韩侂胄的北伐。

金海陵是一个狂谬的人。乘熙宗晚年,嗜酒昏乱,弑之。从上京(会宁府,如今哈尔滨市阿城区)迁都到燕京(公元1153年),后来又迁都于汴(公元1160年)。想要灭宋,以统一天下。公元1162年,就发大兵六十万入寇。

金海陵兵分四路(一支从蔡州瞰荆襄,一支从凤翔攻大散关,一支从胶西走海路窥临安,海陵自将大兵,从涡口渡淮),声势颇盛。宋朝这时候,宿将只有个刘锜,叫他总统诸军。刘锜自守楚州,叫别将王权守淮西。权不战自溃;刘锜也老病,不能带兵,退守镇江;淮南尽限。海陵到采石,想要渡江,形势甚险。幸而金朝内乱起来。海陵两次迁都,都大营宫室;又为伐宋起见,籍民为兵,大扩民马:于是群盗大起。海陵却一味隐讳,有提及的人便获罪;于是群下亦相率不言;遂将群盗置诸不顾,依旧出兵伐宋,授甲时候,就有逃亡的。猛安完颜福寿等,跑到东京(辽阳)拥立世宗。海陵听得,要把所有的兵,尽行驱之渡江,然后北归。不期宋中书舍人虞允文奉命犒师,收王权的散卒,把他杀得大败。于是海陵改趋扬州,至瓜洲(镇名,在如今江苏镇江市丹徒区),为其下所弑。金兵北还。宋人乘机收复两淮州郡,又东取唐、邓、陈、蔡、海、泗,西取秦、陇、商、虢诸州,兵势颇振。

公元1162年,高宗传位于孝宗。孝宗是个主张恢复的,起用张浚,做两淮宣抚使。张浚派李显忠、邵弘渊两人出兵。李显忠复灵璧(如今安徽的灵壁县),遂会邵弘渊复虹县(如今安徽的泗县),又进取宿州。显忠置酒高会,不设防备。金副元帅纥石烈志宁来援,显忠之兵,大溃于苻离(在宿县境内,事见《金史·志宁传》。《宋史》把败兵之罪,全推在邵弘渊身上,殊靠不住)。于是恢复之议,遂成画饼。金世宗初以承海陵骚扰之后,不欲用兵,但令元帅府防御河南。迁延年余。和议不成。就再令元帅府进兵,陷两淮州郡。公元1165,和议成:(1)宋主称金主为叔父。(2)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两匹。(3)疆界如绍兴时。

孝宗从和议成后,仍不忘恢复,尝教阅禁军,措置两淮屯田;惜乎积弱之势,不能骤振;而金又正当全盛;终于空存虚愿。公元1189年,孝宗传位于光宗,称寿圣皇帝。光宗后李氏,和孝宗不睦,宦者又乘间离间,光宗却也有病,不能常去朝见寿皇。这本算不得什么事情,而宋朝士大夫,一种群众心理的作用,却又因此表现,把它当做一个大问题,时时犯颜直谏。公元1194年,孝寿皇崩,光宗托病不出,叫儿子嘉王扩,出来主持丧事。于是宰相赵汝愚,托合门使韩侂胄,去见高宗的皇后吴氏,说:皇帝久病不出,人心惊慌,京城里的秩序,怕要保持不住,请她出来做主,叫光宗传位于嘉王,于是内禅之事遂成。嘉王即位,是为宁宗。这件事本来是无甚关系的,只因宋朝士大夫喜欢立名;找着一点事情,便要小题大做,反而弄得不妥帖(当时迫光宗内禅的理由,不过说是人心惊慌,秩序要保持不住。其实中国历代的百姓,和官府都没甚关系,何况朝廷?只要当“士大夫”的人少造几句谣言,就皇帝病一百年。秩序也不会乱的)。传位之事既成,其中却就有点功可居,就有点权力可争;于是政海上又起了波澜,赵汝愚反为韩侂胄所排挤而去,却又这时候“道学”之论已盛(参看第十章第八节),韩侂胄虽能排去赵汝愚,然赵汝愚是道学中人,韩侂胄就要“不为清议所与”。于是想立点功劳,“以间执人口”,而伐金的事情又起。

金世宗以公元1189年殂,孙章宗立。北边的部族,叛乱了好几年。山东、河南,又颇有荒歉的地方。就有善于附会的人,对韩侂胄说,金朝势有可乘。韩侂胄这时候,已经有了成见,自然信以为真。于是用皇甫斌守襄阳,郭倪镇扬州,吴曦督四川,暗中做伐金的预备。初时还不敢显然开衅,只是时时剽掠金朝边境。到公元1206年,就下诏伐金。金章宗起初听得宋人要和他开衅,还不相信,把入告的人,给了个杖戍之罪(所以这一次的兵衅,实在其曲在宋)。到边境屡次被掠,才命平章政事仆散揆,于汴京设立行省,调集河南诸路的兵,听其便宜行事。到宋人下诏伐金,金人也就举兵南下。这时候,金人的兵力,确已不济;然而宋朝的兵,无用更甚。屡战皆败,襄阳淮东西多陷(其间吴曦又以四川叛降金,宋朝更为吃紧。幸而金朝接应的兵,还没有到,就为转运使安丙所诛)。于是韩侂胄又想议和。派邱崈督视两淮军马,叫他暗中遗书金人。金人复书,要得韩侂胄的头。侂胄大怒,和议又绝。然而宁宗的皇后杨氏,又和韩侂胄有隙(宁宗皇后韩氏崩后,杨贵妃曹美人俱有宠。韩侂胄劝宁宗立曹美人,宁宗不听)。于是趁此机会,叫他的哥哥杨次山,和礼部侍郎史弥远合谋,把韩侂胄杀掉,函首以畀金,和议乃成。韩侂胄固不足取,然而宋朝的举动,也未免太失体面了。这一次的和议,银绢各增十万两匹;疆界和两国君主的关系,仍如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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