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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国史

第十二章 军阀和异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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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两晋南北朝的历史,有一件事情应当注意的。便是:“这时候,中国的政府,差不多始终是军阀政府。”曹魏、司马晋,起初都是军阀,不必论了。晋武平吴之后,便撤废州郡兵备,原也有意于偃武修文;无如一方面又想行“封建制度”,诸王都给以兵权,就酿成了“八王之乱”。于是“中央政府解纽”,各地方的权力自然扩张起来。这时候,北方五胡的势力日盛,解纽之后的地方政府,无论怎样抵敌不住它。所以虽然有刘琨、王浚等几个想竭力支持的人,也是终于灭亡。至于南方,究竟离五胡的势力稍远,长江一带还能自保,就成了东晋和宋、齐、梁、陈五朝汉族逃难的地方。却是南方的形势,从长江下流,想要渡江而南,是很难的(长江下流的津要,是采石和京口两处,以当时军事上的形势论,北军很难飞渡,所以有“长江天堑”的话)。而荆、襄一方面,受北方的压迫较重;荆、襄设或不保,从上游顺流而下,下游也是不能自保的。所以自来立国南方的,没有不以荆、襄为命脉。三国吴要力争荆州,也是这个道理。因此之故,晋室东渡以后,荆、襄方面不得不屯驻重兵,以御北方(当时荆州的形势,在事实上总较扬州为强)。晋室东渡以后,所以能立国,固然靠此;而中央政府常受荆州方面的压迫,也是为此。在刘裕灭掉桓玄以前,这种形势始终没有改变。刘裕以一介武人,而尽灭掉其余的武人。论理,中央政府的权力,可以大振;然而当时虽把功臣宿将除尽,而因防御北方的缘故,外兵仍不得不重。于是芟除功臣宿将的结果,徒然弄得掌兵的都是庸才,以致对外不竞;而国内则外兵既重,中央政府,仍不免受其压迫,齐、梁、陈三朝的崛起都是如此(还有许多反叛而不曾成功的)。所以从董卓入据洛阳以后,到隋朝统一天下以前,“汉族四百年的政府,可以说全是给军阀盘踞”(公元189—589年)。读史的人,总说外兵不重,不能抵御异族的;所以宋朝除掉唐朝的藩镇,就有辽、金、元之祸。这种观察,是全然误谬的。宋朝的灭亡是另有原因,和去藩镇全无干涉;而且契丹的侵入,不是藩镇引它进来的吗?这个且待将来再论。即以东晋论,当时荆州的兵力,似乎替国家捍御一点外患;然而若不是荆、扬二州,互相猜疑,东晋恢复北方的机会就很多;桓温没有下流的掣肘,刘裕没有内顾之忧,恢复北方的事业,都未尝不可以成功。所以内外乖离,最是立国的大忌,所以军阀对于国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个并不是说要去兵;正因为有了骄横的军阀,往往只能对内,并不能对外;到国内乖离之后,就是把别国人引进来,都是在所不恤的。这个是历朝的史事,都是如此,略为留心一点,便可以看得出。以上是就对外一方面论。就对内一方面论,军阀政府的罪恶就更大。因为军阀政府大抵是不知政治为何事的。所以行不出一点好政治来,而且本有的好政治,还要给它败坏。把下文所讲魏晋以后的政治制度和两汉一比较,就可以知道了。还有一种昏淫的君主,也是军阀政府所独有的,崇尚文治的皇室很少。我如今且举个齐东昏侯做个例子。

帝在东宫,便好弄,不喜书学……在宫尝夜捕鼠达旦,以为笑乐……性讷涩少言,不与朝士接……常以五更就卧,至晡乃起。王侯以下,节朔朝见,晡后方前,或际暗遣出。台阁案奏,月数十日乃报,或不知所在;阉竖以纸包裹鱼肉还家,并是五省黄案……教黄门五六十人为骑客,又选营署无赖小人善走者为逐马鹰犬,左右数百人,常以自随;奔走往来,略不暇息。置射雉场二百九十六处……渐出游走,不欲令人见之,驱斥百姓,惟置空宅而已。是时率一月二十余出。既往无定处,尉司常虑得罪,东行驱西,南行驱北;应旦出,夜便驱逐……临时驱迫,衣不暇披,乃至徒跣走出;犯禁者应手格杀,百姓无复作业,终日路隅。从万春门由东宫以东至郊外数十里,皆空家尽室。巷陌县幔为高障,置人防守,谓之“屏除”。高障之内,设部伍羽仪;复有数部,皆奏鼓吹羌,胡伎鼓角横吹。夜反,火光照天。每三四更中,鼓声四出,幡戟横路……或于市肆左侧,过亲幸家,环绕宛转,周遍都下。老小震惊,啼号塞道。处处禁断,不知所过。疾患困笃者,悉移之,无人者,扶匐道侧,吏司又加捶打,绝命者相系。从骑及左右,因入富家取物,无不为尽。工商莫不废业,樵苏由之路断。至于乳妇昏姻之家,移产寄室;或舆病弃尸,不得殡葬,有弃病人于青溪边者,吏惧为监司所问,推至水中,泥覆其面,须臾便死,遂失骸骨……三年,殿内火……其后出游,火又烧濬仪、曜灵等十余殿,及柏寝;北至华林,西至秘阁,三千余间皆尽。左右赵鬼,能读《西京赋》,云:“柏梁既灾,建章是营。”于是大起诸殿……皆币饰以金璧。……潘氏服御,极选珍宝,主衣库旧物,不复周用,贵市人间;金银宝物,价皆数倍……都下酒酤,皆折输金,以供杂用,犹不能足。下扬、南徐二州桥桁塘埭丁,计功为直,敛取见钱,供太乐主衣杂费;由是所在塘渎,悉皆隳废,又订出雄雉头,鹤氅白鹭缞,百品千条,无复穷已。亲幸小人,因缘为奸,科一输十……百姓困尽,号泣道路。少府大官,凡诸市买,事皆急速,催求相系;吏司奔驰,遇便虏夺。市廛离散,商旅靡依。又以阅武堂为芳乐苑,穷奇极丽,当署种树,朝种夕死,死而复种,卒无一生。于是征求人家,望树便取,毁彻墙屋,以移置之……纷纭往还,无复已极……明帝时,多聚金宝,至是金以为泥,不足周用,令富室买金,不问多少,限以贱价,又不还直……潘妃放恣,威行远近。父宝庆,与诸小共逞奸毒,富人悉诬为罪,田宅赀财,莫不启乞,或云寄附隐藏,复加收没。一家见陷,祸及亲邻;又虑后患,男口必杀……(《南史·齐本纪》下)

宋的前后废帝,齐的郁林王,陈的后主,都是这一路人。为什么这样淫暴的君主,专出在这个时候?原来一国的文化,绝不是普及于全社会里的各阶级的。这种人,都是沉没在社会的下层的。历朝开国的君主,固然都是这一种人,然而得国之后,总要偃武修文,一两传后,就把这种性质变掉。独有南北朝时代,它的政府始终没改掉军阀的性质,就自然产出这一种人。这也可见得武人当权的弊窦。

至于北方,则当时始终在异族政府之下,而异族的君主也是极淫暴的。我如今再举个石虎为例。

季龙性既好猎,其后体重,不能跨鞍,乃造猎车千乘,辕长三丈,高一丈八尺。置高一丈七尺格兽车四十乘,立三级行楼二层于其上。克期将校猎,自灵昌津,南至荥阳,东极阳都,使御史监察其中禽兽,有犯者罪至大辟。御史因之擅作威福,百姓有美女好牛马者,求之不得。便诬以犯兽,论死者百余家。海、岱、河、济间人无宁志矣。又发诸州二十六万人修洛阳宫。发百姓牛二万余头配朔州牧官。增置女官二十四等,东宫十有二等。诸公侯七十余国,皆为置女官九等。先是大发百姓女二十以下十三以上三万余人,为三等之弟,以分配之。郡县要媚其旨,务于美淑。夺人妇者,九千余人。百姓妻有美色,豪势因而胁之,率多自杀。石宣及诸公及私令采发者,亦垂一万,总会邺宫。季龙临轩简弟诸女,大悦,封使者十二人皆为列侯。自初发至邺,诸杀其夫及夺而遣之,缢死者三千余人,荆、楚、扬、徐间,流叛略尽,宰守坐不能绥怀,下狱诛者五十余人(《晋书·载记第六》)。

当时北朝里这种残暴不仁的人极多,其最甚的,就是刘聪、刘曜、苻生、赫连勃勃等。北齐的文宣帝、武成帝、后主等,虽然系出汉族,然而久已和胡人同化,也可以认他们做胡人。其中也有一派比较文明一点的,便是鲜卑慕容氏、氐苻坚和北魏孝文帝等。这个大约因各族感受汉族文化的不同而异。当时诸族之中,最淫暴的,是胡、羯;鲜卑、氐、羌,都比较文明些。这个也有个缘故。汉朝的征服异族,对于匈奴用力最多,所以当时的匈奴虽然降服,还时时存一怕它复叛的心,养之如骄子(看《前后汉书·匈奴传》。便可知道)。至于氐、羌两族,却又不免凌侮它。只有鲜卑,住在塞外,和汉族的关系较疏。既不受汉族的压迫,也不能压迫汉族。两族的关系,虽然也有时小小用兵,然而大体上,却总是通商往来的一种平和关系。所以匈奴因受优待而骄;氐、羌两族,又因受压迫,而不能为正当的发展。只有鲜卑人,最能吸收汉族的文化。所以他们灭亡的时候,也是不同。胡、羯是暴虐不已,终于自毙的。鲜卑却是吸收了汉族的文化,慢慢儿同化的(氐、羌人数较少,所以和别一族融合,较为容易)。北魏孝文帝的厉行改革,读史的人都说他是失策。这种观察,也是误谬了的。议论他的人,不过说他是:从此以后,就同化于汉族,失掉本来雄武的特质。然而不如此,难道想永远凭借着武力和汉族相持吗?后来的女真、满洲,都是实行这种政策的,然而“其效可睹”了。这个且待后来再行详论。总而言之,以塞外游牧的民族,侵入中国,其结果,和汉族同化而融合,是不可避免的。只看你决心走哪一条路罢了。那么,是拣胡羯的一条路走呢?还是拣鲜卑的一条路走呢?这种道理,难道北魏孝文帝都能晓得吗?这也未必其然,不过一种爱慕文化的心理,实在能够教人消灭种族之见罢了。这也可见得文化是天下的公物,实在有益于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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