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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国史

第三章 汉初的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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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臣、外戚、宗室,三系的捣乱,都已讲过,就可以讲到汉初社会的建设方面了。要考察社会的情形,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都得注重。精神方面固然要受物质方面的支配,物质方面也要受精神方面的支配。汉初社会的精神方面又是怎样呢?《史记》上说:

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吕后本纪赞》)。

为什么有这种心理?请想一想。西周以前不必论,从春秋到战国,中国实在经过五百年的长期战争,再加以秦朝的暴虐,再加以楚汉纷争;这时候,社会的状况如何?如何不发生这一种心理呢?

社会心理的力量是最大不过的。生于其间的人没一个能不受它的鼓动,而且受其鼓动而不自知。

《汉书·孝文帝本纪赞》: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

又《食货志》: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风流笃厚,禁纲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孝文帝这种恭俭的君主,在历史上却也难得。功臣是最喜欢捣乱的,也能够“论议务在宽厚”,更为奇怪。我说:这都是受了社会心理的鼓荡而不自知的(《吴王濞传》:“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抚循其民。”当时的郡国诸侯,武人也不少,居然能如此,这个也是受社会心理的暗示。其效验,居然“天下初定……大城名都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后数世,民咸归乡里,户益息。萧、曹、绛、灌之属,或至四万,小侯自倍,富厚如之”〈《史记·高祖功臣侯年表》〉)。

当时的政治受这种心理的支配。可考见的共有三端:其一是减轻人民的负担:汉高祖初定天下,“轻田租十五而税一”。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除民之田租”。到景帝三年(公元前156年),才令民半出租,其间共有一十三年,没有收过一文的田税。这是中国历史上仅有过一次的事(从此以后,田租是三十而税一)。其二是简省刑罚,高祖入关,就和人民约法三章。其后萧何定《九章律》,虽然沿用秦法,然而断狱四百在实际上却是简省的。文景时代,又屡有减轻刑罚的举动(详见第八章第五节)。其三是在政治上一切都守无为主义。所以贾生劝文帝“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文帝就“谦让未遑”(《史记本传》)。匈奴屡次入寇,从景帝以前,始终取防御主义。这种政策,高祖、高后、文帝、景帝四代相继,共有六十六年(公元前206—前141年)。它的效果便是:

《汉书·食货志》: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较。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而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牝者,摈而不得会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黜愧辱焉。

这个国力的增加,也总算得快的了。然而这种政治也有个弊病,便是一、豪强之徒侵凌穷人,毫无制裁;二、文化方面太觉黯然无色,所以激成武帝和王莽时的政治。且待下面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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