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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传

第十二章 江陵之政术(二)——吏治与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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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议论的人,在人治和法治这两种政体每次都持极端的论调,误认为它是绝对不相容的;坚持人治主义观点的就认为法治容易流于刻薄寡恩的弊端,坚持法治主义观点的又认为人治难免舞文弄墨的嘲笑。其实就两者本是相辅而成,不可能有所偏废。因为人治的好处在于富有弹性,每次都足以补给法律治理的困境;法治的长处关键在公正无私,更足以弥补人治的短处。何况好的法律不能自行举用,只有靠人善于推行,才能获取彰显其几倍的功效;良好的官吏并非天生,只有依靠法律才善于守持,才能够恭敬职守。孟子所说的“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发生效力”就是如此。张居正深深地明白这句话的宗旨,因此他施政虽然一本法治的精神,而在吏治和用人上当然也是明察实效。他综合考核名实、赏罚严明的政治主张,在这里也就能得到具体的表现。关于这一点,《行实》曾经有如下的记述:

张太师……自从从政为官,刚直严厉坚守节操,不培植同党。参与执政后,就在官职内调整有无余缺,杜绝了行私请托的门路,告诫阉宦被人拜访一次也不要通融。众公卿都清楚他的孤高,不会因私事而干谒请托。……在官署的文武百官,以及挂职在官吏议事的人,就不扰乱法度,最终实现它的功效,不久纲纪就振作起来。心胸宽大气度允正,不喜欢精明苛刻,不因为一个人有个别的错误而抹杀他的大节,有人指责他细小的过失,搁在一边,不予过问;只是记住人的功劳不会忘掉,推许奖誉唯恐落后。各部门提出的建议,只要是良好的建议就采纳;如果是不实之言不能合宜,即使说的文采华丽不予录用。只要一见到某个读书人,问知他的姓氏名字,就能知道他才能的大小高低;以后遇到事情,掌握选拔、任用、考核官吏的人有时难以得到胜任的人,他一定会指出某某人做得很好,最终能胜任官职,如若他所推荐的没有过失。……先皇时,选拔人才只注重资历,不能考察出他们真实的才能,因此,就导致了官阶昏乱。现在皇上的诏令发布已久,统一考核群臣官吏,尊重礼敬公卿大臣。郡县中剿除贼寇的守相有政绩优异的,都进献给朝廷,皇帝亲自慰劳,赐给你们诏书、钱财、绮绣、羊和酒。六曹尚书郎积有功劳和才能,被任命为卿寺,不能互相升调。地方官吏有所选调,都采取就近的地方安置,考察繁与简、通与塞,并用三种途径。督府御使,推荐所属的官吏,都选拔任用为御史台和给事中,都以其中的四分之一来考核孝廉、明经、茂才,有做不到的予以惩罚。小吏知道杨果、赵腾蛟等得以任命为长行。……残暴的官员和贪赃枉法的官吏,下交有关部门判定罪行,全部依照这个法度。但是禁止诽谤,理当撤职,允许紧急处理得到执章上奏;倘若检举揭发与事实不符,或有不同,一定要仔细推究;其中有的赏罚失误的,允许觐见官长能够在官署争辩。因此凡是各个任职的官员,都感动奋发,心存恩德忠于职守,不肯请假,不以奔走执役奉承上级,那些已经得到拜官授职的文书及使事进行朝觐入朝庆贺的人不住在家里。各个官员都要专心教导培养尽力务实政事,都不肯管理官府中公文政令一类的繁杂琐碎的俗事。群贤荟萃,进身为官之路澄清,就是像虞舜、周朝初期,贤士众多,也不为过。

张居正整顿吏治采用人才,大体都体现在这里。现在再选择其中有关整顿吏治采用人才的文字,依次记录下来,以便看到张居正用人治辅助法治,他是怎么样努力实现的。

张居正一生广泛地议论整顿吏治采用人才的文字,不可胜数,这次摘录几节在下面:

我私下认为治理国家的方法关键在于安定百姓。《尚书》上说:“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根本巩固国家就会安定”。百姓安宁国家稳固,即使有水旱、盗贼、敌国外侵之忧虑,而百姓爱戴皇上,没有土崩瓦解的形势,就是长治久安的方法。然而,想要安抚百姓,又一定要注重在治理百姓的官员身上。(《请择有司以安民生疏》)

治理天下的关键,没有急于使百姓生活安定。安定百姓的关键,只在考核官吏整顿吏治。前代贤君,想要振兴正道使国家安定太平,没有不在这里注重的。(《请定面奖廉能仪注疏》)

安定百姓的关键,在于知人;辩论官员才能,一定要多次重复考察。(《进职官书屏疏》)

我私下听说治国的关键,在于安定百姓,想要使百姓安定,其实在遵守法令。……所以现在振兴纲纪,精确考核整肃吏治。严明法律,悬示教令,关键在于咬住其物,除去祸害,使皇上的恩泽得以向下贯彻,下面的隐情得以上达罢了。(《答山东抚院李渐庵言吏治河漕》)

治国的方法就像调理身心:元气越坚固,精神越振作。广东一带的忧患不在盗贼,而忧患在吏治不能清明,纲纪不能振作,因此元气日益消耗,精神日益耗尽。几年前,议论的人认为朝廷已经没有广东了。自从您一鼓作气,倾覆的变得稳固,狡猾的遭到杀戮,炎州得以安宁。难道更换治地改变人民了吗?元气逐渐牢固,精神开始舒畅罢了。现在……我每天明察以振作纲纪、考察官吏、安定百姓为要务。希望您保持实行,不要改变初心,不要害怕众人的意见,那么就是百姓的幸运啊。(《与殷石汀论吏治》)

最近以来官吏的整治很是清正严明,只有管理者不以百姓的事作为当务之急,崇尚虚浮的文辞,计算着日子等待升迁,最终很少有实际功效。均徭、赋役、里甲、驿递,是有关部门第一任务,其余的都不是他们所关心的。这四件事做好百姓就会安宁,百姓安定国家根本就会巩固,外族的侵凌就不用担心了。请您留意了!(《答保定巡抚孙立亭》)

广东一带几年盗贼颇多,不是老百姓喜好作乱,本在吏治不能清明,贪官污吏是祸害罢了。官员贪腐那么安分守己的善良百姓就不会爱戴,乱法犯禁的人就不会害怕;而盗贼的好处就足可以陷害他们,威势就足可以震慑他们,他们又有什么畏惧而不去做盗贼呢?(《答两广殷石汀》)

我看现在的统治者,认知官吏很难。官吏的困难,不是治理百姓的很难,事奉君主很难;不是管理下属难,讨好上级难。奉承人和使唤人的路数不一样,而人的能力有限。譬如以十分算:在清静偏僻的地方,做事简明而考虑多余,官吏的才干五分在上而五分在下,其中一半还在百姓。稍微繁重一些,那么对待下属的用到十分之三罢了;再繁重一些,那么对待下属的就是十分之一罢了。为百姓官长的人,可以自己的爱憎喜怒考核官吏的高低上下,那么即使有洒脱卓尔不群的人,一定不能用十分之一来事奉官长,而用十分之九对待下属。为什么呢?大势所趋罢了。(《赠荆门守黄君升开封贰守序》)

人们之所以害怕官吏而一定要贿赂的,不是祈求他们赐福,大概是害怕他们制造灾难啊。(《张文忠公全集·杂著》)

官吏是用来治理百姓的,是为了“使皇上的恩泽得以向下贯彻,下面的隐情得以上达”,以坚固元气舒畅精神罢了;现在却一反他们的所作所为,对待下属就公开以财货行贿受贿,对待上级就奉承讨好恐怕落后,导致安分守己的善良百姓不想拥戴,乱法犯禁的人就不会害怕,甚至挺身走险成为盗贼,动摇国家的根基,是谁导致的,到如此极端的地步?这就是张居正之所以不得不立即迅速整顿官吏治理以此作为治理国家安定人民的重要途径。张居正整顿吏治,就按照一般的原则来看,当然不外乎以法家严格公正的精神作为根本,以综合考核名实赏罚严明为重大任务;至于他采取的具体措施,那么他尽力以实施的,约有六个方面,现在暂且分别依次论述如下:

一是明确职守 在过去专制时代,为君上的大多都猜疑妒忌成性,防备禁止的心情迫切。对于设置官职,有的权力责任不分明,借使他们互相牵制,有的则名称与实际不相符,竟然令官位如同虚设。这样做的目的本来就在于谋求君主集权,以避免权柄落入他人手中,自身反而面临危险或灾害;无奈权力政事分属不明显,责任就难以确定,招致趋利避害,推诿职责争夺权力,玩忽职守的当然有很多人居位食禄而不做事,专横暴戾,欺上压下的人更容易逾越职权制造纠纷。就以明朝的行政制度来分析,在中央就内阁即使负责宰相的职位,权力却不集中,以导致内阁和六部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在各个行省,巡抚、巡按既属同僚而职责又可互相推诿,以致有关部门的监督引导无方;积久的弊病相互沿袭,地方官吏的作风和治绩就不堪追究问责了。张居正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在执掌朝政之后,对中央就努力提高相权,让权力集中于内阁,内阁权力集中在首辅,而以六部隶属于内阁,使其收到手指与臂膀相互协助的功效,其中经过得情形已经都在前面叙述了;至于对各个行省就在于致力全面清除巡抚、巡按的职权,而严肃命令他们分工合作,以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责任。张居正自己陈述他的主张说:

巡抚、按察使的职责权力分属不相同,政治体制也不同。整顿依靠贤才,检举欺诈蒙骗,揭发不为人知的奸伪之事,纠正贪污残暴,如同暴风急雷那样猛烈而迅速,一过而不留,这是巡按的职权。筹办钱财粮食,调解赋役,整顿武备,安抚军民,如同高山大河,将滋润一方而没有堵塞的,这是巡抚的职权。近年来各位巡抚、按察使不考虑各尽其职,经常导致混淆,下面的有关部门静观事态发展,不知道如何履行职守,因此实际的利益不能流通。导致直指使者往往舍弃他的本职而侵占巡抚的事,违背道义来求取名誉,曲从私情来豢养私交以成朋党,这是重大的错误。于是想起嘉靖年间有周如斗的人,巡按苏松,相信强横宦官的话,博取世俗的声誉,将应征收钱财粮食一概实行中止免除;老百姓都很高兴,为他建立生祠,奏请留下再次履任,于是越级提升为苏松巡抚。等到他做了巡抚,钱财粮食的征收一事发露,各种指责都冲他来了,他就不能再实行其宽大的政策,将之前中止免除拖欠的赋税又施行征收派用;于是百姓怨恨他,毁坏他的生祠,刊发诽谤的消息;以前称赞颂扬他的美德的,转而就怨怒愤恨他了。那是为什么?欢娱的手段容易用尽,民众的欲望难以满足。何况这里面人心难测,百姓很难调和,只有用大公至正的法度来施行,差不多就没有过失和赞誉了吧。(《答苏松巡按曾公士楚言抚按职掌不同》)

这表明巡抚、巡按的职权各不相同,使他们不能互相侵占逾越或推诿了。但张居正的想法当然也不只是全部清理他们的职权,而在于使他们分别监督与指导有关部门,所以说:

有关部门的官位卑小,怎么敢和大官相抗衡呢?所依赖的是施行法纪补救弊病的,全在巡抚、巡按罢了。巡抚、按察使官拘泥于常规,出于私心,而要求有关部门执行法令,与大官抗衡,势不能行。朝廷想要实施法治,只有责求巡抚、按察使,不能指责有关部门。将来如果有触犯的人,或者另有所闻,那么违抗命令的罪责,一定会有所依归。(《答总宪李渐庵言辞递条编任怨》)

以我国的幅员辽阔,各省区域的大,中央的政令即使很严明,也很难避免鞭长莫及,估计只有责成巡抚、巡按督导有关部门以执行法律,也许纲举目张,命令得到执行而政治得到整顿,在版图辽阔的国家,不是这样就不足以使其法令推行全国,而收风行草偃的效果。

这中间既有集中政治权力的首辅以平正彰明政教法令,各省又有职守分明的巡抚、巡按以监督指导有关部门,权力职责既然各有归属,政事功效就可以为期不远。凡是统一政令的执行,朝廷责求内阁,内阁责求六部,六部责求巡抚、巡按,再向下内阁就责求在朝廷的臣工,巡抚、巡按责求该管的僚佐,这样一来,系统既然有条不紊,自然不会惊奇百官奉令谨行,政治风气也因此而日益趋向严肃了。

二是慎重甄选 治理国家的要领,首先在于得人。即使有贤君良相,许多事情势必难以亲自操持,一定要慎重地选拔贤才,以帮助辅佐治理。张居正用人的方法,在《陈六事疏》中已可略见梗概。他说:

取舍进退一律以实际的功绩为准则,不要只是炫耀虚名,不要完全拘泥于资历,不要被毁谤和赞誉所左右,不要以感情的好恶来做事,不要因为一件事而总结他的一生,不因为一个人有个别的错误而抹杀他的大节。

张居正在人才的甄选上,他谨严慎重公平正直有这样的。此外关于引用人才的言论还多,这次摘录了几条在下面:

人才难知,了解人固然不容易。我平时没有什么别的长处,只是不以毁谤赞誉作为取舍。所提拔鉴识的,有的人出于酒后谈笑,有的人是看他的风貌神情姿态,有的人一生没见过一面,只是观察他做事而得用,都是虚心鉴别,不是凭借别人的言论。所以有已经登上显贵而一辈子不知道他的。正如张居正所说,成功的希望援自众人之力,借助声誉事先为人疏通,像这样的人,怎么会得到国家栋梁,而士子又有谁肯为他效命呢?(《答藩伯贺澹庵言得国士》)

天生一世的才能,自会足够一世之用。但看品评人才的人每次都夹杂自己的想法,持有偏见,于是导致品类混杂,处理违反时宜,于是归罪推脱说缺乏人才,错了!我的浅薄,即使不足凭借和识别人才,但有一念为国家的忠心,实际上没有什么作为。因此,自从我当权以来,恳切地把这个意思告诉选拔官员的部门,无论是谁亲戚故旧邻里乡党,不管从来所作过错,只要能办理国家事务,对君主有礼节的,就举荐而任用他。(《答问卿李渐庵论用人才》)

所推荐的贤才,都是当时的俊杰,在我夹袋中,时时闲适自在;即使难免各有短处,但取其长处,都是国家的人才。如果你们能不依靠他们的长处,刮磨掉微小的瑕疵,使其晶莹美丽,那么就是稀世之宝了。(《答总宪张崌崃言用人》)

上面的几条,在一般地论述用人,足可以和《陈六事疏》所说的互为表里。至于他衡量评论人才,就一定要以质朴诚实作为归属,同时谨慎地辨别他们的真伪,为避免被他们蒙蔽。张居正说:

学以致用确实很难!三代都没有论及。汉朝的人才奇特卓越,彬彬有礼少有人能与其相匹敌。后世儒者,有的人就是不学无术,有的就是难以归从道统,而且还不够是如此少有。假如现在能说会道修饰论辩的人,如果有机会掌权,共同和他有所建树,看他会怎么样?大都使用本分质朴的人确实能够通达成才,而追求空洞的辩论的人就会言而无当;这样大概地作比较不是可以明显看到了吗?(《赠罗惟德擢守宁国叙》)

这是说人才注重质朴诚实的。又说:

现在吴地打造铁器的都竞相争为古雅质朴,他们耗费钱财物力,像三年而做成楮叶的,是以拙为巧啊。现在入仕的人以皇上厌恶空话责求实际效果,又追求为愚直任事的样子,以此作为讨好宦官的条件,这是以忠诚来做诈伪。唉!以虚伪为虚伪,它的弊端还可以补救;以愚直为虚伪,它的弊端就不可救助了。以欺诈为欺诈,这种方法还可以看得见;以忠诚为欺诈,这种方法就很难观察了。(《张文忠公全集·杂著》)

这是在说到底是忠诚还是诈伪就应当注意防范了。张居正不嫌反复叮咛而说出来,可见忠诚笃实的人不容易得到啊。

三是专责成 专职负责完成,对用人应当给他权力,经常给予指导,使他能够展现自己的长处,补充自己的短处;而尤其是贵在相信而任用他,差不多做事没有阻挠牵制,功绩就可以预期完成,驾驭下属的方法几乎不在此之外了。张居正在甄选人才上已经俨然做到谨严慎重,而在他选拔任用以后,就推心置腹,完全信任。他在《陈六事疏》上所说的“想要任用一人,必须在开始就小心谨慎,必须要求与需求相对应;既然已经任用其人,就要相信而任用他,正如魏文侯任用乐羊,即使毁谤的奏书装满箱子,而始终不为动容”,用意就在这里。张居正秉持这些主张以任用当代诸位贤才,如“蜀地的曾省吾,福建的殷正茂,广西广东的凌云翼,管理河道的潘季驯,蓟辽各镇,就是张学颜、王崇古、梁梦龙、谭纶等……”(见《张文忠公全集》附录二沈鲤《张文忠公论》),都以专任一方而功勋事业灿烂。《明史》所说的“张居正喜好有所建树,能用智谋权术驾驭下属,很多人都乐意为之效劳尽力”,实在不足以成为定论;因为张居正之所以能得有人才,纯粹是他责求专职完成、坚定信任所导致的,当然不是靠自己的“智谋权术”以笼络天下名士。张居正在所任用的人信任的深厚,责求完成的专一,引导的辛勤努力,每次都可以在他的书信中看到,现在略举一二以示例证明:

先后接到手书,都是钉封文书,捧着读了几回,不比城里!我认为古人为官,有解下印绶辞官,浩然请求离开的人。都以不被君主知遇,志愿不能达成;有的君主虽然能够知遇,但是却被当时执政者排斥嫉妒;有的有远大巧妙的谋划,而当事者却不能为他主持公道,使他忠诚的谋略不能得以施展;那么他的离去就会变得很自然了。我自从去年曾面奏皇上说:现在南北督抚诸臣,都是我所选用,能为国家竭尽忠诚担任大事的人,君主应该加以信任,不要听信流言蜚语苛刻责求,使他们的能力不能施展。皇帝深深相信认可,并且嘉奖赞许说:先生公正忠诚体恤国事,用人哪有不恰当的地方?所以自从您任职以来,一切准许你可以见机行事,即使诋毁的言论一天天增加,而委任却一天天坚定。然而我之所以敢于讨人嫌弃违背众臣而不回头,也是依靠君主的信任罢了。皇上相信我,所以也就相信你。那么你现在请求离去,是因为不能获得皇上的恩遇吗,还是因为不符合执政呢?两者都没有,而仅仅以轻浮嫉妒的言论,就想离去;这是狠心背离皇上和宰相的知遇,而看重触犯平庸之人的浮言。希望你不要再这样说!(《答殷石汀言宜终功名答知遇》)

广东一带的政事被破坏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现在想要振作起来,必须要放宽文教法制的约束靠着见机行事才行。近年来议论的人纷纷扰扰。朝廷既然以地方托付给您,任您自己斟酌选择,见机行事便可,希望地方安宁罢了。即使弹劾的奏章装满您的车,始终也不要为之动心。(《答殷石汀》)

治理黄河的工程,朝廷重重地托付于您。……承表示担心流寇摇动威势,顾虑担任大事而招致怨恨。古代人处事而恐惧,您现在肩负巨大的责任,怎么能不兢兢业业?像那些流俗的言论、怨恨和诽谤,希望你不要顾虑。我浅劣没有什么杂念,只是有一个任用贤人保全良善的忠心,就有立定的志向而不可以改变的。如果真的是贤人,真心志在国家的,一定要多方面引荐,始终保全,即使因此讨人嫌弃蒙受诽谤,也不会心中抑郁不平。……子产说:“从政犹如做农事,日夜思考,考虑开始而顾虑后果,思考做事都在自己所处的地位上不使其逾越,就如同农民的田地而有界限。”希望您长久审慎地考虑,集思广益,计划考虑好后再开始行动,开始行动一定希望完成。至于竭力反驳、排除各种意见,从中筹划,那是我的责任。”(《答河道司空吴从湖说任用的人任事》)

四是注重长期连任 现在西方各国在所谓的事务官,都类似给予服务的保障,没有违法滥用职权的情况,绝不能随意更改调动,借以熟练,甚至还有终身任职的规定;对于司法官的行为要求更严。大概因为历任已久,就消极方面固然可以使其稳固地处在自己的位置上,不再有凡事不做长久打算的心思;积极方面还可以使他忠于职守,使观察他三年治理政事的成效;用意美好法令完善,没有超过这样的。张居正既注重地方官吏治绩用人,在久任的利益从早年就常常见到。《陈六事疏》上说:“官位任职不久,政事没有完成,更换调任太频繁,调遣太突然,……这样具有真才实能的人怎么能进身为官,而百官有司的职位怎么能得以举荐呢?”所讲的,可以说是切中时弊。所以张居正在一切官吏都注重长期连任,尤其在郡守及县令是这样。他说:

在京都各官署衙门佐副官,需要根据其才气的大小,合适的就授给他官职,平时就派他研究职务作业,协助长官;如果长官职位有空缺,就用副职代替,不必再索求。属官中有熟悉旧例尽心职守的人,九年任期满,也按照吏部升授京都官职,高的就调到本衙门官署长官。和小九卿堂官的品级相同,不必互相调用。各个地方巡抚真的在地方任职合适、任期长久的,有的就在那里加升官位品级,不必再调到其他省。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两个机构的官员,如长期做参议的,就可以升任参政,长期做佥事的,就可以升任副使,不用来回数次调遣,避免产生辛苦搅扰。(《陈六事疏》)

君子施政治国,一定要施行仁政很久以后才能普及,一定要处理政务很久以后才能成就功业。汉代时期的太守县令,便利百姓的,就赐给玺书褒奖赞美,逐渐增加他的俸禄,不多次改易,所以世人一提及吏治就称颂两汉。但我不敢远引不同的时代,就如立国之初,郡守县令任职长的长达十几年;而何文渊、刘德都是在任知府时积下功绩,升任九卿,官员任职就会要求完成职务,所以好的官吏大量涌现,天下昌平接近古时。(《追赠为塞太守入朝觐见奏绩序》)

如上所述,郡守县令已经长期任职而民众的意见日益融洽,百官也因为长期任职而历练越来越深,再加上要求一定要专心完成,信任必然笃厚,这样,人们因为感动奋发而愿意被其任用,事情熟练了就容易考核政绩。张居正执政以来,吏治精明卓绝,这难道是偶然的吗?

五是严格考察 责求专一长久任职,固然可以使人尽其才,事尽其功;但是中国地域辽阔,在内是中央,在外是各省,各种政务繁多,百官众多,势必难以让人没有不贤的,事情没有不办的。在这里,要想分辨人的勤奋、懒惰、贤能、愚钝,判明政事的兴盛衰败因袭与变革,借为进退升降的准绳,而实现提高效能的作用,就是要注重考察罢了。自从明代洪武以来,早有定期考察京城内外群臣的既定办法。根据《明史·选举志》记载称:

考满、考察,两者相辅而施行。考满是评价一个人所担任的官职,官俸,其项目有三个:称职、平常、不称职,分成上中下三等。考察,凡是天下京官和地方官都计入考察之列,其项目有八个: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考满的方法,任职三年其主管长官将其履历提供给吏部,称为给由,叫做初考,六年叫做再考,九年叫做通考。依照职掌成例,考核升迁降黜。各部寺所隶属,开初只是署理官职,必定考绩期满才实授官职,地方官大都递相考察以等待核准。杂考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郡县施政的繁与简有的不合适,便互相交换其官职,叫做调繁、调简。……考察的办法。京官六年,在逢巳、亥之年,四品以上的官自我陈述而取决于皇上裁定,五品以下分别为致仕、降调、闲住为民等各种不同的处理,造成名册上奏请求决定,叫做京察。弘治时,决定地方官二年入京朝觐一次,在辰、戌、丑、未年,考核随之进行,叫做外察。州县以月计上交给府,府考核决定上下,以岁计上呈布政司。到三年,巡抚、巡按通核其属员各种情况,造成名册上报,附加八法。而处理考察规程有四项,与京官相同。明初施行考察法,相沿使用而不废弃,叫做大计。大计考核,予以处分的,不再录用,定为长远的制度。(《明史》卷七十一《选举志》三》)。

像这样的规定,以与现代科学性的考核方法相比较,虽然其正确性还远差得多;然而如果真的让其严格执行,也未尝不足以成为综合考核名实的一个补助。可惜历时已久,都把这些看成是空文,敷衍塞责将就了事,一曝十寒,张弛没有定数,吏治的败坏,这里就是其中的一个开端。张居正初登内阁,就以严格进行考察作为首要任务,这不仅是实施其法治的主张,也是为了应付当时的局势。结果最终使已经败落的朝廷纲纪因此而为之一振。由此可知如果能够按照规定执法,即使法律尚未完全达到妥当,当然还是胜过没有法律。自从那以后张居正就按期举行京都官吏考察和地方官吏考察,以作为综合考核名实的依据。至于他的考察方法,就把确定的做法和制度看得更为严厉。张居正在万历四年(1576年)七月所上呈的奏疏《请择有司以安民生疏》,曾讲述他所拟定的方法依次如下:

第二年春天又赶上地方官员考察的日期……我希望特别诏令吏部,让他们事先虚心访求核实各个有关部门官吏贤能与否,只有以安定百姓的为最好,那些沿袭旧套虚文矫揉造作的,即使虚浮的声誉一直很大,也要列在下等。巡抚、巡按用这个考核属官的贤能与否,吏部用这个区别巡抚、巡按的品类流别,朝廷用这个观察吏部的品藻和鉴别人才。如果巡抚、巡按官员不能尽心甄别,而用旧套将就了事,那么巡抚、巡按官就是不称职,吏部应当秉公淘汰罢黜;吏部不能尽心精确考核,而以旧套敷衍了事,那么吏部就是不称职,朝廷应该秉持公道更换了。这样差不多有关部门就不敢以虚假蒙蔽皇上,而实惠向四处布施,就是老百姓的大幸啊……

这种方法以逐级考核为主体,以负责连带受刑为手段,可以说精确严密到了极点。但看张居正仍然担心百官喜欢苟且偷安,难免不能尽忠职守不能实事求是,又施行随事考核以弥补其不足。关于随事考核的方法,张居正在《陈六事疏》“重诏令”一节已略作陈述,后来在《请稽核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中,更为详细的规划,大致叙述如下:

请求从现在开始,申明旧有典章,凡是六部都察院遇到各处的奏章,有的题着遵奉圣旨,有的审核奉皇上依准,转达到各个所属的衙门,都先斟酌道路远近,情况缓急,定好期限,放好文件保存起来以备查考核对,每个月月底注销,除了通行的奏章不必审查的,照常开具手本外,其中有转达审核、提问议处、督察审核等项,另外造两本簿册,各册注明紧要关键大略节选以及原来规定的期限,一本送科部注销,一本送内阁审查。该科按照这簿册里面前件一件一件附加在簿册后等候审查,下一个月陆续注销完毕,通行注销的簿册。每次在上半年和下半年交付文本,就像查簿册内的事件有没有超期有没有注销,如有积压滞留,就开列具题,等候旨令下达各个衙门质问,责令陈述事状。第二年春季或夏季终止交付文本,并通行审查上年没有完成的,如果有设法躲避的重大情况,针对实际参奏;秋、冬二季也照样做。第二年仍要再次挨个审查,一定要等到注销完毕为止。如果各巡抚、巡按奏行事理有迟延滞留的,该部举报;各部院注销文册有隐瞒蒙蔽的人,科臣来举报;六科缴本具奏有隐瞒蒙蔽的人,我们来举报。如果这个月有审查,每年有稽查,不仅要使消息与事实相符,事情要求完成;而验证考核的方法严格,就建议立法的人也将考虑到最终有没有效果,而不敢不慎重开始了。治理天下的关键,没有超过这个的。

这种随事考察的方法,注重平时效率,和定期考察历时长久才得见成效的情况相比,自然是更进一步了。但是张居正还认为不够,就拿奏报倘若与事实不符,就会最容易被察觉而没有逾越的,万一被他蒙蔽,将依靠什么手段来揭发他的罪行而纠正这些失误呢?在这里张居正又采用探访告诫的方法以帮助补救。张居正在京都内外的重要事件,总要设法详细探访,随时听取情报,一旦发觉上奏与事实不符或隐瞒不报,轻则通过私写信函来告诫,重则用朝廷的法令来斥责,务必使其不敢稍微存有一点蒙蔽。试举《答应天巡抚孙小溪言捕盗》一书以为例证:

承俯听闻奏报贼寇的情况,说别的地方没有奏报,而偏偏责备江南,似乎认为朝廷的法令多繁杂苛细,这是没有详细寻究前面旨意。奏请和上报,事情的体制不一样,奏称奏闻朝廷,报称申报上司,前面的旨意详细地说。巡抚、巡按严格督察兵备等官员整顿武备,经常体察走访,如果有盗贼暴发,一定要立即从实申报,重大的就奏闻朝廷,放宽限制设法捕捉。说如果有盗贼出现立即申报,那么不管城内外都应当报告上司;对重大事件的奏闻朝廷,不是很重要的即使是城内也不必奏闻了。然而盗贼暴发虽然有远有近,盗贼的情势虽然有大有小,巡抚、按察使都应该一律严格督促有关部门设法缉捕,这就是主要的意图。昨天镇江的事,朝廷原本没有责备他不上奏,只是讨厌他没有上报,以及上报与事实不符罢了。贺氏的贼寇暴发在去年秋天,而今年三月间巡抚、按察使才知道,这是曾申报过没有呢?南京已捕获蔡朋,在该府缉捕结伙盗窃,而该府不承认,认为子虚乌有,这是否失职呢?范良吕、袁漳等家被盗,都是因为不曾失去财产为解释,这些盗贼当然应该在浙江抓获,他们上报与事实相符不?江南以隐藏盗贼的情势是平常事,几年的时间,第一次在扬州暴发,第二次在太平暴发,现在第三次在镇江暴发,导致失主被伤而不敢承认,大盗贼公开行动而没有人敢问,那么法纪就会荡然无存,别的地方曾有这样的事吗?朝廷把四方的耳目作为耳目。现在地方政府一起蒙蔽,巡抚、巡按的耳目已经统统成为他们的门路;而是朝廷另有闻,一起追查,就认为多事,认为繁杂苛细,是想要使欺瞒的弊端逐渐演变到秦国、元朝的末期为止才罢。承逢问及,敢于直接陈述自己的愚见,庆幸您能体察实情而原谅!

像这样严格实行严格考察,既然以定期考察核定事实,又以随事考核要求其效果,再以探访告诫禁戒他们欺骗,三者齐备而综合名实的功效就完成了。张居正为了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以苛察作为开明,关键是要整顿纲纪,责求功效,以提高行政的机能罢了。只是对于因循守旧玩忽职守的官僚来看,自然难免因为他督察责求过于严格而心怀不满。而一向以宽大自称的所谓儒者,对他更是深感不满。正如万历八年(1580年)刑部侍郎刘一儒上书给张居正,就可以看到他们这些人的一点心机。他在上书中说:

我听说论治理国家的政绩重在精明,论定治理的纲领推崇浑厚。自从您辅佐朝政,立定简省的法典,恢复了任职长久的规定,审核法律条文,严格惩罚的期限,大小群臣惊恐害怕奉行职事,治理国家的政绩可以说很精明了。我所考虑过多的是,政令严格就会苛刻,法令严密就会骚扰。如今综合考核名实已经详细,弊端剔除殆尽,而督察责求又很迫切,人们难以忍受,这不是用来培养元气而培植敦厚的表现。当年皋陶以宽大简易辅助舜帝,周公以敦厚宽大告诫周成王,已普及当代,法度垂范后世,希望明公效法!(见《明史纪事本末》江陵柄政节)

张居正所崇尚的是功绩,所注重的是效率,张居正和一般儒臣不同的地方就在这里,张居正卓越地成为大政治家也由于如此。张居正既然有他自己独到的政治见解,就对这个“浑厚”的说法,难道愿意屈心依从吗?难怪他虽然身为众矢之的却毅然不顾。

六是赏罚分明 既然已经过严格考察以后,对于群臣百官的功过已经有明确的认识,自然需要继续以公平而严格的赏罚,才足以完成真正的法治主义的使命。张居正在这里力求立足于法家严格公正的精神,一以赏罚严明为原则。他所注重的有三点,即:公平,严峻,不注重资历而重功绩。他说:

慎重名号仪制,爱惜官爵赏赐,用人一定要考察始终,授予官职一定要能力相称。能有大功于国家,就是给予千金的赏赐,通侯的印信,也不应该吝啬;对国家没有什么功劳,即使一颦一笑的小举动,破裤子这样的便宜东西,也不要轻易赐予。(《陈六事疏》)

法律所应施加的,即使是贵戚近臣也不能宽恕;事情有所不合理,即使关系疏远、地位低下的人也一定要申明。(《与李太仆渐庵论治体书》)

韩信置之死地而后生,最终成功,赏罚严明,才位相当。(《答耿楚侗》)

人的才能相差的也不是太远,只有赏罚分明,信任笃厚,那么人人就都可以被任用了。(《答福建巡抚耿楚侗》)

这是他主张法令重在公平的说法。又说:

只要引导人民用行动而不是言语。孙武说:“约束不严明,号令不熟悉,是将领的过错;约束已经明确,命令已经熟悉,而士兵不服从命令,就是士兵的过错,杀死不予赦免”。所以能让女人都赴汤蹈火冒着生命危险而不躲避。现在的官吏也是如此,法令条文已经宣布,以身作则;有不听从命令的人,姑且命令他;命令已经成熟,那么不管官职高低,出身贵贱,一律惩罚,罪责一定不予宽恕。像这样,就如现在做官的人,龚、黄、卓、鲁都是可以的。如果只是用言语教导命令的,即使口唇说破,究竟有什么好处。(《答四川巡抚张澞滨》)

以前沾染的陋习,时间长很难一下子扭转。那些顽固放纵的人,认为法律即使是这样,不一定施行。现在酌情裁处几个人。以彰显信义于天下,也许有所畏惧而不敢犯法了吧!(《答顺天张巡抚》)

古代的圣贤,所遭遇的时代不一样,而处理的方法也就不同。《易经·大过卦》中“栋梁弯曲”,《彖》辞上说“阳刚过盛”。当大而过当的时候,就会做大而过当的事,难免有阳刚太过的弊病。但不这样就不足以扶持倾危而安定国家,栋梁弯曲,就是因为横梁中部太粗,两头太细,不堪负荷。……我以一个低贱小子,拥戴一个十几岁年幼的君主而站立在天下臣民之上,威严仁德还没有建立,人们有玩忽职守之心。何况自从隆庆时期以来,议论纷纷,国家大事没有安定,朝廷纪纲倒置,名分和实际混淆。自从我执掌朝政,开始宣布公正,彰显信义,宣明祖宗法典,开辟众人共行的大道,杜绝众奸邪的门径,一切以尊崇君主庇护人民振兴颓废为己任,天下才知道有君主。而嫉恨的人,就倡议为邪说,为了限制君主的威严,扰乱朝政,所以不得不重重地惩处一两个人,以安定国家大事,以统一人心。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阳刚过盛,处在大而过当之时的原因。(《答奉常陆五台论治体用刚》)

这种主张就是注重严刑峻法的说法。又说:

不选择难易而接任官职的,是做臣子的本分;平均节制劳逸而效劳立功,是劝勉臣子的原则。我看到现在任用郡守县令和调动任所的方法,不注重治地的难易,事情的繁简,一律以资历为决断。太守治理郡县有功绩,任期一年忠于职守,才能升任一级为按察副使。即使有超越一般的,耗尽精力,也不能超越常格。而悠闲简古,即使没有别的长处,也得积累年日,提升这个官。如果事事劳苦安逸没有区分,如何劝勉人心?当今官吏的治理颓废,百姓困乏疲弱,意图是将要更改现在的法制,以注重选择郡守和县令才可以吗?要想注重郡守和县令,就必须突显能治理巨大的艰难有劳苦功勋颇多的,以教化天下。(《赠袁太守入觐奏绩序又一首》)

这种主张法治应该不注重资历而注重功绩的说法。张居正对奖赏和惩罚所持的主张大致如此。在实政办事中可以得见的,正如万历五年(1577年)慈圣皇太后由于神宗婚期临近,论说命令停止刑罚,而张居正认为“如果放弃有德而不用,释放有罪而不诛罚,就会刑罚失当,宽严各有不同”,坚持不行,就是实例证明。

综合以上六方面,大概就是张居正法治精神所关。也是张居正整顿吏治的依归。张居正之所以能振兴衰败,拨乱反正,蔚然成为一代大政治家,并不是幸运,他本来就有能成就的原因。王振先说得好,他说:

我国历史数千年间,足以称为大政治家的,没有不具备法治的精神。……古来推崇法治的,在春秋有两个人了,即齐国的管仲和郑国的子产;在战国有一个人,即秦国商鞅;在汉末有一个人,即蜀国诸葛亮;在晋朝有一个人,即前秦王猛;在宋代有一人,即王安石;在明朝有一个人,即张居正。这几个人,他们身处混乱的时局,力排众议,提出英明的决断,持之以刚健有力的精神,将百姓纳入公正的法治中,最终能够变弱为强,变贫为富,把一个国家治理的如泰山一样安定。果真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达到这样呢?说:只有真正懂得法治的缘故。(见王振先著《中国古代法理学·附录·古来崇法治者之功效》)

又说:

一般法律治理的效果,在于赏罚严明,综合考核名实,举全国朝廷内外,没有不纳入法治之中的,所以能使贪心的人变廉洁,懦弱的人能立志,以成大治。张居正是这样,即管仲、商鞅、子产、诸葛亮、二王(王猛、王安石)等各位贤人,没有不以这个法治为根本而能治理好国家的。(见同上)

明白了这个道理,对于张居正的政策,已领悟一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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