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清史纪事本末

卷二十八、乾隆极盛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高宗乾隆元年,春正月,诏撤西北两路兵。 停京师及各省捐纳例。 夏四月,命保举贤良方正。 六月,逮四川巡抚王士俊下狱。初,世宗朝,政令繁苛,专事刻核,中外为之骚然。帝即位,欲拯其弊,而矫枉过正,因宽成玩,诸事遂日形废弛。士俊密折痛陈其害,略谓近日条陈惟在翻驳前案,甚则对众扬言有止须将先帝时事翻案,即系好条陈之说。传之天下,甚骇听闻。帝览疏震怒,命逮士俊来京,交法司严审,嗣定为斩监候。然自是用法日趋于繁密,叠兴大狱,其为闾閰之扰累,反视雍正中,有过之无不及矣。

二年,夏四月,以旱,命刑部察狱。 出傅尔丹、陈泰、岳锺琪于狱。 五月,准新进士条奏地方利弊。 秋七月,永定河决。闰九月,小浚直隶浃水县拒马河。

三年,春三月,以旱,命刑部察狱。 夏四月,以旱,求言。 五月,定各省水旱灾五分即蠲免例。 秋七月,江南蝗灾。 冬十一月,宁夏地震,水涌新渠,宝丰县治沉没。

四年,春三月,嵇曾筠卒。曾筠治水用引河杀险之法,前后于河工塘工咸能底绩,至是卒,命与前河臣靳辅、齐苏勒一体祠祀,予谥文敏。 夏四月,以旱,申命求言,清狱。 饬直隶、江南捕蝗。 冬十二月,圈禁理亲王弘晰于景山东果园。因宗人府福宁首告弘晰,听安泰邪术,大逆不道也。安泰亦坐绞。

五年,春二月,命直隶山东、山西、湖南、广东等省,招商采煤。 夏五月,以旱,命清狱。 秋七月,禁私售旗地。 冬十一月,重辑《律例》及《一统志》成。

六年,春三月,赐提督鄂善自尽。因御史仲永坛疏劾其受贿,亲讯得实也。擢永坛为佥都。 秋七月,命北省劝民私开沟洫。 杀山西学政喀尔钦,以贿卖生童,纵仆私营违禁渔色等罪伏法。 冬十一月,尚书徐元梦卒,予谥文定。元梦初以不附明珠,几为构死。 十二月,大学士张廷玉请解部务,不许。先是,都御史刘统勲收疏言,外间舆论,动云张、姚两姓占却半部缙绅,请加裁抑。又尚书公纳亲兼差太多,宜量予减省。帝以疏示廷臣,廷玉因奏辞兼部,帝不允。后二人晚节不终,一如统勲言。

七年,春正月,彗星见。 二月,定选拔为十二年一次例。因以前六年一举,为期太近也。 三月,命举直臣,以备台谏之选。 夏四月,停文武乡会互试例。

八年,春二月,命保举堪任河工人员。 夏四月,纂修《医宗金鉴》成。 六月,以旱,申命求言。 冬十一月,彗星见。 令新选州县官验看时,摘问律例数条,令其条对,与覆历并呈,著为例。 十二月,饬直省控除蝻孽。

九年,春正月,命大学士讷亲查阅河南、山东、江南营伍,并勘验河工海塘。 夏四月,以旱,命察狱。 五月,命大学士刘于义往保定,会同高斌筹画直隶水利事。 冬十二月,命各省钱谷刑名,年终汇册报部。

十年,春正月,命会试改期三月,永为例。 夏四月,申谕各省厘正文体。以旱,命察狱。 允开贵州大定府毕节县属赤水河,从督臣张广泗请也。由遵义府直达四川重庆府,往来称便。 五月,停江南河工捐例。 秋九月,禁用非法刑具。 冬十月,命四川严查国匪。 十二月,允开云南金沙江上游之蜈蚣岭等滩,从督臣张允随请也。

十一年,春三月,命庆复查阅甘肃营伍,寻召入为武英殿大学士。 三月,命保选堪胜道府人员。 夏五月,定督抚养廉银两。 秋七月,己丑朔,日食。 东南滨海暴风、海啸。

十三年,夏五月,禁福建商民入天主教。 秋七月,杀浙江巡抚常安,因督臣喀尔吉劾其贪婪,讯实论绞。 闰月,杀湖广总督塞楞额、知府金文醇,革江南部河周学健、湖广巡抚彭树葵、杨锡绂职,罚修直隶城工,皆坐皇后丧中剃头也。刑部尚书盛安因议文醇罪案从经,论死。 秋九月,谕国朝宝玺。朕依次排定,其数二十有五,印文向兼满汉。内青玉宝,系清字篆文,乃有识之士时所贻。自是以上四宝,均世代相承,传为世宝,不宜轻易。其檀香以下二十一宝,重新定清字篆体改镌。 冬十一月,谕各处本章,概改用题本。

十四年,秋八月,定岁科考生童默写经书例,从山西学政德保请也。

十五年,夏五月,癸丑,日食,命臣工直陈阙失。

十六年,夏五月,丁酉朔,日食,停止知县三年行取例。 冬十二月,禁苗人充补额兵。

十八年,秋八月,铜山县堤决,杀贻误工程之同知李焞,守备张宾。

二十年,春二月,乙巳朔,日食。 夏六月,南方霪雨,天气寒如冬。 秋七月,蝝生,棉谷不賔。 冬十二月,地震。

二十一年,秋七月,定革职人员,概准捐复例。

二十二年,春正月,改会试二声表文为五言八律唐律一首。 夏四月,戍内监于荣焕于黑龙江,因倚势在街市中戏侮巡检张若瀛。若瀛按法惩治,事闻,命遣戍。 秋九月,赐云贵总督恒文自尽。坐令属员买金,短发金价及纵容家丁勒索门包也。 冬十一月,杀山西布政使蒋洲。坐亏帑也。 十二月,命保举堪管专阃人员。 准吕宋船于厦门贸易。

二十三年,夏四月,谕乡会试第一场四书文后增性理论一道,从言官吴龙见请也。 冬十二月,癸丑朔,日食[1]。丁卯望,月食。

二十四年,春三月,彗星见南方,月馀乃灭。 夏四月,以旱,命清狱,准臣工言利弊。

二十五年,夏五月,甲辰朔,日食。

二十六年,春正月,紫光阁落成,赐大学士公博恒以下五十人画像。 夏五月,弛贵州民苗结婚禁。 秋七月,命减缓三次以上人犯罪。

二十七年,秋八月,谕督抚同省不得交布政使摄篆,著为例。 九月,庚申朔,日食。

二十八年,秋七月,松江府境暴风,三日夜不息,禾尽偃,诸县田颗粒无收,府署白日被劫。巡抚洪之杰讳灾不告,反取句容县青苗一束,绘嘉禾图上献。玺书嘉奖,宣示中外。 九月,乙卯朔,日食。

三十年,春三月,甘肃地震。 秋七月,甘肃地再震。 九月,命各省书院山长,六年后者,有成效者量予议叙,改山长称为院长。 冬十月,定举大挑例。除新科外,直扣一科,其见任教职者不得与挑。

三十一年,冬十月,命问拟发遣人犯越狱,即行正法。 冬十二月,会典成。

三十二年,夏四月,命各省大计,藩、臬两司由督抚出考。

三十三年,春正月,《御批历代通鉴辑览》成。 秋九月,民间人有偷剪发辫,始于江浙,蔓延直隶、山东各省。帝以各督抚缉捕不力,高晋、明德、彰宝、冯钤、熊学鹏、永德等俱交部严议。 冬十二月,台湾民黄教作乱,革台湾道张𤥻职。

三十四年,夏四月,台匪黄教就擒,前总兵王巍以措置乖方伏法。 五月,壬午朔,日食。 秋七月,彗星见。 东南大风灾,临海居民死者数万。 冬十月,彗星复见。

三十五年,春二月,杀贵州巡抚良卿,以骫法婪赃故也。 夏五月,以旱,命清狱。 闰月,命侍郎裘日修赴蓟州宝坻一带捕蝗,寻以督捕不力革职。

三十六年,夏四月,以旱,命清狱。 大学士尹继善卒,予谥文端。继善四督两江,前后三十馀年,颇以汲引人才为务。

三十九年,春正月,命定聚众结盟罪。 夏四月,以旱,命清狱。 秋七月,杀内监高云从,以交通阁臣于敏中也,敏中交部严议。 八月,壬午朔,日食。 江南老坝口河溢。 九月,江南地震。 山东兖州民王伦作乱,讨平之。 冬十月,谕秋审情实人犯,经十次未勾,改入缓决,著为令。 命各省行保甲法。

四十年,夏五月,以旱,命礼部祈雨。 秋八月,丙子朔,日食。 冬十二月,甲辰朔,日食。

四十一年,春二月,命勘丈宁夏厂地,听民垦种。 夏四月,湖北沔阳州堤溃。

四十三年,夏四月,京师、河南旱。 闰六月,河南祥符县河溢。 秋九月,杀锦县生员金从善。帝自盛京回銮,从善于道旁呈递条陈四事,首请建储,帝恶之,命弃于市。

四十四年,夏六月,直隶漳河、淦河、沙河同时漫口。 秋七月,宁寿宫成。

四十五年,春二月,谕令两金咱番众薙发。 夏五月,正阳门城楼灾。 六月,江南睢阳县郭家渡堤决。 秋七月,永定河东蔡家庄、山东省汶河、张家油房等处河决。 冬十二月,命陈辉祖会同大学士公阿桂往海塘筹画塘工事。

四十六年,春三月,甘肃回人苏四十三等作乱,戕知府杨士玑、副将新柱,进据河州,命阿桂由河南地往剿办。回人因争立新教,杀伤旧教回人,总督勒尔锦檄士玑等前往查办,行至河州白庄子,遇回众千馀,围之。是夜,士玑等被害。 夏四月,西宁镇总兵贡楚达尔等收复河州,苏四十三等窜据兰州城外山梁。 闰五月,《热河志》成。 六月,邳睢黄河南岸魏家庄漫口。 领侍卫内大臣海兰察等攻破回巢,斩苏四十三等于阵,馀众退据华林寺。 六月,海兰察等攻破华林寺,回众悉歼。 万锦滩堤溃。 秋七月,陕甘总督勒尔锦,巡抚王亶望、王廷赞等,以捏蝗冒振、侵蚀监损伏法,停止陕甘、新疆捐监例。 八月,四川国匪抢劫梁山、垫江等县,捕斩胡范年等五十一人,总督文绶以办理不力革职,遣戍伊犁,调福康安为四川总督。 九月,江苏沛县河溢。 冬十月,定满州驻防兵年老退休回京就养例。

四十七年,春正月,命江苏查禁鸟枪。 《四库全书》告成,命续缮三分,分庋杨州文汇阁、镇江文宗阁、杭州文渊阁。 夏四月,改译辽、金、元三史告成。 秋八月,己卯望,月食。 冬十月,赐浙闽总督陈辉祖自尽,以查抄王亶望家产,抽换玉器、字画故也。藩司国栋等均以扶同徇隐,议斩监候。

四十八年,夏六月,体仁阁灾。 秋七月,命各省大挑分发举人,以知县佐贰分别捕用。 冬十月,命黄河沿堤植柳,申禁近堤取土。 命编《古今储贰金鉴》。 命编《贰臣传》,以明降将刘良臣等百二十馀人为贰臣,吴三桂等二十馀人为逆臣。

四十九年,夏四月,准各省试用人员补其尚远者,呈明回籍,俟到班时,仍回原省补用。 谕绿营告休人员曾临阵受伤者,准食全俸,著为令。 甘肃新政回人田五等,以谋兴新教,聚众滋事,命李侍尧、刚塔剿之。 五月,李侍尧奏贼首田五枪毙,馀众窜马家堡。帝责其办理,未臻妥协,命革职,令大学士阿桂、尚书福康安、领侍卫内大臣海兰察等驰往剿办。 秋七月,甲寅朔,日食。 赐江西巡抚郝硕自尽,因勒派属员馈送银两也。 《河源纪略》成。 逆回张文庆、马四娃、李可魁等就擒伏诛,回乱肃清,阿桂等叙赏有差。 八月,辟雍成。 河南睢州河溢。 冬十一月,命各省服官人员,距原籍五百里者回避。 逮李侍尧、刚塔治罪,寻命李侍尧斩监候,刚塔戍伊犁。

五十年,春正月,以五十年国庆,颁诏天下覃恩有差。 赐千叟宴。自王大臣至蒙古贝勒、贝子,公、台吉、额附,回部,番部,朝鲜国使臣,暨士、商、民、兵等年六十以上者,凡三千人。 二月,诣文庙释奠,临辟雍讲学。 夏四月,甘肃地震。 六月,湖南巡抚陆耀卒。耀事母孝,居官有清德,抚湖南一年而卒。所著有《甘薯录》,至今备荒者宝之。 冬十二月,续修《一统志》及辽、金、元三史。《国语解》成。

五十一年,春正月,丙午朔,日食。 三月,谕原任大学士徐本、高斌,将军伊勒图,总督方观承、萨载俱著入祀贤良祠。 秋七月,伊犁地震。 山安清江、淮关一带河决。 两广总督富勒浑以纵容家丁舞弊革职治罪,寻拟斩候。 冬十二月,命整饬苗地边防。

五十二年,夏五月,湖南凤凰厅属句补寨苗人石满宜等滋事,总后伊德禧讨平之。 定满州蒙古翻译乡会试,五年举行一次例。 六月,山东睢州下汛,十三堡河溢。 秋八月,江南周家沟等处河溢。 冬十一月,谕嗣后叶尔羌和阗每年春季停止采玉,秋季仍令采运,著为令。 十二月,停乡会试分经中式例,每科以一经命题,将五经轮流分试。

五十三年,夏四月,以旱,命减徒以下罪。 五月,壬戌朔,日食。 谕川省向有棍徒纠伙抢劫,名为𠴱噜,历经降旨严拏究办,该省奏折率写𠴱匪字样。但𠴱字声音与国字相近,嗣后遇有此等案件俱著改为𠴱噜匪犯。 秋七月,荆江堤决,府城被水冲淹。 九月,禁各省私立班馆,私置刑具。

五十四年,夏六月,禁州县滥用非刑。 冬十月,癸丑朔,月食。 命举行顺天举人覆试。

五十五年,春正月,以八旬万寿颁诏天下。 夏六月,王平庄坝决二百八十馀丈,永城、宿州、灵壁等处田庐被淹。

五十六年,春三月,命浚直隶永定河支河,及山东马颊河。 六月,申谕各省呈控重案,著督抚亲提审办,著为令。

五十七年,夏四月,以旱,命减徒以下罪。 五月,谕各省呈控重案,著督抚亲提审办,著为令。 冬十二月,颁《御制十全记》于西藏布达拉山圣祖平藏碑旁竖立。帝以临御以来,两定金川,两定伊犁,一定回部,一入缅甸,一定台湾,一复安南,两胜廓尔喀。自谓有十全武功。制《十全记》,竖碑建亭,以志武成十告,自称十全老人。

五十八年,春二月,东南滨海各省海水生虫,色赤,状如蜈蚣,长三四寸,昏暮始见。 秋七月,以旱,命减徒以下罪。 冬十一月,以入冬无雪,命将缓决三次人犯,分别减等。 十二月,有声如雷,光如电,自箕分至舆鬼而灭,盖即天狗云。

五十九年,夏五月,直隶、山东旱。 台湾民周全作乱,寻捕平之。 六月,申禁小钱,有沙板鹅眼等名目一率严禁。 秋七月,永定河溢。 命减徒以下罪。 东南滨海大风、海啸。 冬十月,停止乡试覆试。

六十年,春正月,甲申朔,日食。 戊戌望,月食。 夏六月,以旱,命减徒以下罪。 命闽浙两省会缉洋盗。 秋九月,谕立皇十五子嘉亲王颙琰为皇太子,以明年为嗣皇帝嘉庆元年。 冬十二月,遣官祭告天地、社稷、宗庙、奉先殿,以来岁丙辰元日,传位太子故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