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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后汉书

志第十四 五行二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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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火 草妖 羽虫孽 羊祸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常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蠃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建武中,渔陽太守彭宠被征。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中,飞出城外,燔千余家,杀人。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征,遂反叛攻浮,卒诛灭。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宫宣室殿火。是时和帝幸北宫,窦太后在南宫。明年,窦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阁火。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陰后宠衰怨恨,上有欲废之意。明年,会得陰后挟伪道事,遂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立邓贵人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汉中城固南城门灾。此孝和皇帝将绝世之象也。其后二年,宫车晏驾,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绝。

安帝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汉陽阿陽城中失火,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胜长,邓皇后贪殇帝少,欲自养长立之。延平元年,殇帝崩。胜有厥疾不笃,群臣咸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胜,遂更立清河王子,是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厌服,谋欲诛邓氏,废太后、安帝,而更立胜。元年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其后凉州叛羌为害大甚,凉州诸郡寄治冯翊、扶风界。及太后崩,邓氏被诛。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园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天下兵以攻御之,积十余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陽陵园寝殿火。凡灾发于先陵,此太子将废之象也。若曰:不当废太子以自剪,则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明年,上以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陰王。后二年,宫车宴驾。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诛贼臣,立济陰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渔陽城门楼灾。

顺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

陽嘉元年,恭陵庑灾,及东西莫府火。太尉李固以为奢僣所致。陵之初造,祸及枯骨,规广治之尤饰。又上欲更造宫室,益台观,故火起莫府。烧材木。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陽君;后父梁商本国侯,又多益商封;商长子冀当继商爵,以商生在,复更封冀为襄邑侯;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

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陽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后四年,宫车比三晏驾,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庭中德陽殿火,及左掖门。先是梁太后兄冀挟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乔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诬奏固、乔而诛灭之。是后梁太后崩,而梁氏诛灭。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号贵人。为后。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封其兄弟,爱宠隆崇,又多封无功者。去年春,白马令李云坐直谏死。至此彗除心、尾,火连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宫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东阙火。戊辰,虎贲掖门火。五月,康陵园寝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七月己未,南宫承善闼内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园寝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宫嘉德署、黄龙、千秋万岁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园寝火。闰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陽前殿西阁及黄门北寺火,杀人。

九年三月癸己,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

灵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园灾。

光和四年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

五年五月庚申,德陽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成门灾,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案云台之灾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夫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是时,黄巾作慝,变乱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时俱发,命将出众,虽颇有所禽,然宛、广宗、曲陽尚未破坏,役起负海,杼柚空悬,百姓死伤已过半矣。而灵帝曾不克己复礼,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驺骑电激,官非其人,政以贿成,内嬖鸿都,并受封爵。京都为之语曰:“今兹诸侯岁也。”天戒若曰:放贤赏婬,何以旧典为?故焚其台门秘府也。其后三年,灵帝暴崩,续以董卓之乱,火三日不绝,京都为丘墟矣。

献帝初平元年八月,霸桥灾。其后三年,董卓见杀。

庶征之恒燠,《汉书》以冬温应之。中兴以来,亦有冬温,而记不录云。

安帝元初三年,有瓜异本共生,八瓜同蒂,时以为嘉瓜。或以为瓜者外延,离本而实,女子外属之象也。是时,阎皇后初立,后阎后与外亲耿宝等共谮太子,废为济陰王,更外迎济北王子犊立之,草妖也。

桓帝延熹九年,雒陽城局竹柏叶有伤者。占曰:“天子凶。”

灵帝熹平三年,右校别作中有两樗树,皆高四尺所,其一株宿夕暴长,长丈余,大一围,作胡人状,头目鬓须发备具。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人状。”

五年十月壬午,御所居殿后槐树,皆六七围,自拔,倒竖,根在上。

中平元年夏,东郡,陈留济陽、长桓,济陰冤句、离狐县界,有草生,其茎靡累肿大,如手指,状似鸠雀龙蛇鸟兽之形,五色各如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近草妖也。是岁,黄巾贼始起。皇后兄何进,异父兄朱苗,皆为将军,领兵。后苗封济陰侯,进、苗遂秉威权,特国柄,汉遂微弱,自此始焉。

中平中,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树中,有人面生鬓。

献帝兴平元年九月,桑复生椹,可食。

安帝延光三年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鸟集济南台,十月,又集新丰,时以为凤皇。或以为凤皇陽明之应,故非明主,则隐不见。凡五色大鸟似凤者,多羽虫之孽。是时,安帝信中常侍樊丰、江京、阿母王圣及外属耿宝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太子为济陰王,不悊之异也。章帝末,号凤皇百四十九见。时,直臣何敞以为羽孽,似凤,翱翔殿屋,不察也。记者以为其后章帝崩,以为验。案宣帝、明帝时,五色鸟群翔殿屋,贾逵以为胡降征也。帝多善政,虽有过,不及至衰缺,末年胡降二十万口,是其验也。帝之时,羌胡外叛,谗慝内兴,羽孽之时也。《乐叶图征》说五凤皆五色,为瑞者一,为孽者四。

桓帝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鸟见济陰己氏。时以为凤皇。此时政治衰缺,梁冀秉政阿枉,上幸毫后,皆羽孽时也。

灵帝光和四年秋,五色大鸟见于新城,众鸟随之,时以为凤皇。时,灵帝不恤政事,常侍、黄门专权,羽孽之时也。众鸟之性,见非常班驳,好聚观之,至于小爵希见枭者,虣见犹聚。

中平三年八月中,怀陵上有万余爵,先极悲鸣,已因乱斗相杀,皆断头,悬著树枝枳棘。到六年,灵帝崩,大将军何进以内宠外嬖,积恶日久,欲悉纠黜,以隆包始冗政,而太后持疑,事久不决。进从中出,于省内见杀,因是有司荡涤虔刘,后禄而尊厚者无余矣。夫陵者,高大之象也。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至灭亡也。

桓帝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近赤祥也。是时梁太后摄政,兄梁冀专权,枉诛汉良臣故太尉李固、杜乔,天下冤之。其后梁氏诛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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