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白话宋书

蔡廓传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蔡廓字子度,济陽考城人。曾祖父蔡谟,是晋朝的司徒。祖父蔡系,是抚军长史。父亲蔡纟林,是司徒左西属。

蔡廓博览群书,言语行动都依礼而行。刚开始他当著作佐郎。当时桓玄辅佐晋朝,打算恢复肉刑。蔡廓上书说:“建立政治设立刑法,宣明政治,必须因时制宜,恩威并施。统一法令防止人们的邪恶欲望,教令舆论约束人们的怠慢,施恩惠给人民,降下惩罚以建立威权,和风细雨,人民温和而恬淡。胆小怕事的人,听说法条而警戒自己。虽然文雅朴实循环交错,但这些法规是不改变的。古人设立肉刑,是从圣明的皇帝时代开始的。大概古时候民风淳朴而谨慎,法条明白,所以投机的心理便收回了,在此上处以犯人死刑,那么亡命之徒也会改正缺点。所以当时慢慢天下太平,达到无为境界。而世纪末时代风俗虚伪残酷,法令繁多,营利取巧的心思越来越多,畏惧的心理越来越少,即使终生不停地要他服艰苦的劳役,也不能遏制他们的奸诈的企图,况且像在脸上刻字、割掉鼻子之类的刑罚,怎么能让他们改恶从善。徒然听到在残酷刑法中的呻吟声,但对当时的政治并无帮助。至于砍去犯人的脑袋,确实是有不能原谅的罪行。而有些不是亲手杀人的人,也被判处死刑,轻罪和重罪同样处理,减刑、降刑的途径被堵塞,陈群、钟繇因此上书提议,元皇为此而发怜悯心。如今英明的宰相们辅佐皇朝,几乎赶上伊尹和周公,虽然雍塞不通的天运刚开始打通,但是前代留下的问题还未解决。确实应该谨慎地施行刑罚,爱护百姓,广泛的抚育。同情不幸的人,除去多余的刑罚,把砍头的刑罚移到砍肢体。保全犯人的性命,使民生户口不断地滋长,使将要断截的骨肉,获得人世间新恩泽。恩威同时显现,感恩戴德和谨慎小心具备在人们的心头,保全生灵,铲除暴政,正在于此。”

蔡廓迁任司徒主簿,尚书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的太尉参军,司徒属,中书、黄门郎。因为正直刚毅,能干练达,被高祖所欣赏。到高祖兼兖州刺史时,蔡廓当别驾从事史,被委任州中事务的处理大权。不久又被任为中军谘议参军,太尉从事中郎。还未拜任,便遇到母亲去世。他非常孝顺,三年没梳头,没洗澡,几乎承受不了丧事的打击。守孝期满,相国府再命他当从事中郎,兼记室。宋国台阁开始建立,他当侍中,他建议:“审理犯人不应该叫子孙证明祖父和父亲的罪行,这样亏损教化,伤害父子感情,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从今以后只教亲人与犯人相见,不需审查的诉说,便足以明确罪行,也不需亲人去证明罪行。”朝中都认为这个建议很好,采纳了。

世子左卫帅谢灵运轻易杀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因为不弹劾被免官,高祖因为蔡廓很刚直,容不得冤枉,补任他当御史中丞。蔡廓对很多人都加以纠察或弹劾,朝廷百官非常震恐。当时中书令傅亮极得皇帝宠待,学问无比渊博,朝廷的典章制度,活动礼仪,都由傅亮决定,而傅亮每次都要向蔡廓咨询然后施行。傅亮如果有自己的看法,蔡廓终究坚持自己的观点。当时对扬州刺史庐陵王刘义真的朝中位次决定不了,傅亮给蔡廓写信说:“扬州自然应该穿刺史的衣服。然而人们认为朝拜次序,应在朝廷各位官员之上,不应按官职大小坐定。请你再去研究一下。《诗序》说:‘国王的女儿下嫁给诸侯,衣服、礼仪、位次,不根据她的丈夫来定。只比国王王后低一等。’按国王的女儿比王后低一等,那么皇帝的儿子自然在王公的上面。陆机的《起居注》以及式乾殿集会规定:皇帝的儿子们位次在三公之上。现在抄在这里。另外海西公即位时赦文,太宰武陵王位次第一,抚军将军会稽王第二,大司马第三。大司马官职最高,另外又当督中外诸军事,而位次在二王的下面,难道不是比皇帝的儿子低一等吗?这些文字现在都在。永和年中,蔡谟先生当司徒,简文帝那时当抚军将军和开府仪同三司,二人共掌朝政。蔡先生当正官,位次不应该反而在仪同三司之下。而当时的位次,简文帝(那时不是皇帝)在第一,蔡先生在第二。这些例子很多,不能全部写出。扬州刺史反而位次在公卿的下面,恐怕这不合礼仪,是不是应该改正呢?”

蔡廓回答说:“扬州刺史的位次反而在公卿之下,我也常常怀疑。然而朝廷按职务排位次而不按本来的封爵,又没有明文规定给皇帝的儿子待以特别礼仪。齐献王当骠骑将军,孙秀来投降,晋武帝想优待他,以孙秀为骠骑将军,转齐献王为镇军将军,在骠骑将军之上,如果按足下的观点,皇帝的儿子位次在三公之上,那么齐献王本来的位次是很高的,为什么又要改任他为镇军,叫他在骠骑将军之上,显然那是按官位来确定位次的。另外齐王当司空,贾充为太尉都当录尚书事,而齐王位次常在贾充的后面,潘正叔上奏《公羊传》中的事,当时三个录尚书事,梁王肜当卫将军,位次在太尉陇西王司马泰、司徒王玄冲之下。近来太元初年,大家恭贺新宫殿落成,司马太傅当中军将军,而以齐王司马柔之作为祝贺的第一名。立安帝为太子时奉上礼仪,徐邈当郎官,他认为按位次太傅在亲王们的下面。又拜谒李太后,宗正尚书符令以高密王为第一位,当时王东亭当仆射。王和徐都是近代通达古今的人物。足下引用式乾殿集中公王事为证,我认为还不能作例子。其中说皇上在式乾殿中,召见侍中彭城王曹植、荀组、藩岳、嵇绍、杜斌,然后才说足下所写的四位亲王,位次在三公之上,结果实际反而在黄门郎之下,有什么意义呢?况且四位亲王之下应该是大将军梁王肜、车骑将军赵王伦,然后是司徒王戎。梁、赵二王也是皇帝的儿子,是尊贵的皇亲,而且他们官职一样,位次在豫章王常侍的下面,又说不通。大概记事的人描叙当时的事情经过,不必记录当时朝拜的班次,式乾殿也不过是私宴,和上朝时不一样。今日含章殿西堂拜会时,足下位次在仆射之下,侍中在尚书下。你信中又说我的曾祖和简文共任录尚书事,位次在简文帝之下。我家传说的则不是这样,现在写在这里。国王的女儿本身并无爵位,所以能不随同丈夫而以国王女儿作为位次。皇子出任便有官位,有官位便根据官职大小确定位次。只有引用的泰和赦文,勉强可以说得上。然而赦文的前后,也不完全一样。太宰是比三公大的官,自然在大司马之前。简文帝虽然是抚军将军,然而当时已被授予丞相的特别官职,又兼任都督中外诸军事,所以以本来的职位作为位次,不因为督中外诸军事便可以在三公的上面。如今护军将军不过是方伯而已,而位次自然在持节都督之下,足下再想一想。”

蔡廓迁任司徒左长史,出外当豫章太守,再调为吏部尚书。蔡廓通过北地人傅隆向傅亮说:“选举官吏的事务如果全部交给我,我可以接受吏部尚书职务,不然,便不会拜任的。”傅亮把蔡廓的话告诉了尚书徐羡之,徐羡之说:“黄门郎以下的职务,全部委托给蔡廓,我们一概不管,从这上面的官员,自然大家共同磋商。”蔡廓说:“我不能为徐干木在纸尾上署名。”于是不拜任。干木,是徐羡之的小名。选择官员签署委任书,录尚书和吏部尚书必须连名签署。所以蔡廓说:“在纸尾上署名。”徐羡之也认为蔡廓太方正刚直,不想叫他在这么重要的位置上,转他当祠部尚书。

太祖从荆州回来继承帝位,尚书令傅亮率领朝中大臣迎接,蔡廓也参加了。到寻陽时,蔡廓病了,不能前行。傅亮将继续赶路,到蔡廓那里作别,蔡廓对他说:“营陽王在吴县,应该好好地供奉,营陽王如果遇到意外,你们便有杀皇帝的名声,想在世上立身,岂有可能吗?”傅亮已和徐羡之商量好了害死营陽王,于是马上派人阻止,使者到后,已没有赶上。徐羡之大怒说:“与别人共同商议好了的事,为何才转了个背,便把罪过推到别人身上?”到太祖即位,谢晦将到荆州赴任,和蔡廓道别,支走其他的人问蔡廓:“我可以免除祸乱吗?”蔡廓说:“你接受先帝的临终托付,承担国家的大责任,废除昏君,树立明圣,按道理说是可以的,但是杀了人家的两个哥哥,挟仗使主君震惊的权威,据有上游的重要形势,从古今事势看来,免除祸患恐怕很难啊。”

蔡廓年龄官位都很小,但被当时显要人物所推重,逢年过节,显要们都到蔡廓家里拜访。他对他的哥哥蔡轨非常恭敬,像对父亲一样。家事大大小小,都请示蔡轨之后才施行。公家的俸禄和朝廷的赏赐,他全部交给蔡轨,如果需要钱财,全部到当铺中点当。随从高祖在彭城时,他的妻子郗氏写信来要夏天的衣服,蔡廓回信说:“知道了,你需要夏天时装,给事中自然会给你,不需另寄。”当时蔡轨当给事中。元嘉二年(425)蔡廓逝世,享年四十七岁,高祖曾经说:“羊徽、蔡廓可以做和平时代的三公。”蔡廓的小儿子是蔡兴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