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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五十九 張湯傳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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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杜陵人也。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一〕還,鼠盜肉,父怒,笞湯。湯掘熏得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二〕并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三〕父見之,視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四〕

〔一〕 師古曰:「稱為兒者,言其尚幼小也。」

〔二〕 師古曰:「傳謂傳逮,若今之追逮赴對也。爰,換也,以文書代換其口辭也。訊,考問也。鞫,窮也,謂窮覈之也。論報,謂上論之而獲報也。訊音信。」

〔三〕 師古曰:「具為治獄之文,處正其罪而磔鼠也。」

〔四〕 如淳曰:「決獄之書,謂律令也。」

父死後,湯為長安吏。周陽侯為諸卿時,〔一〕嘗繫長安,湯傾身事之。及出為侯,大與湯交,遍見貴人。湯給事內史,為甯成掾,以湯為無害,言大府,〔二〕調茂陵尉,〔三〕治方中。〔四〕

〔一〕 師古曰:「姓趙。」

〔二〕 師古曰:「大府,丞相府也。無害,言其最勝也,解在蕭何傳。」

〔三〕 師古曰:「調,選也,選以為此官也。調音徒釣反。」

〔四〕 孟康曰:「方中,陵上土作方也,湯主治之。」蘇林曰:「天子即位,豫作陵,諱之,故言方中,或言斥土。」如淳曰:「漢注陵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二丈。」師古曰:「蘇說非也。古謂掘地為阬曰方,今荊楚俗土功築作算程課者,猶以方計之,非謂避諱也。」

武安侯為丞相,〔一〕徵湯為史,薦補侍御史。治陳皇后巫蠱獄,深竟黨與,上以為能,遷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二〕已而禹至少府,湯為廷尉,兩人交驩,兄事禹。〔三〕禹志在奉公孤立,而湯舞知以御人。〔四〕始為小吏,乾沒,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五〕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內雖不合,然陽浮道與之。〔六〕

〔一〕 師古曰:「田蚡。」

〔二〕 蘇林曰:「拘刻於守職之吏。」

〔三〕 師古曰:「事之如兄。」

〔四〕 師古曰:「舞弄其智,制御它人也。」

〔五〕 服虔曰:「乾沒,射成敗也。」如淳曰:「豫居物以待之,得利為乾,失利為沒。」師古曰:「乾音干。」

〔六〕 師古曰:「陽以道義為交,非其中心,故云浮也。」

是時,上方鄉文學,〔一〕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二〕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讞疑,〔三〕必奏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法廷尉挈令,〔四〕揚主之明〔五〕。奏事即譴,湯摧謝,〔六〕鄉上意所便,〔七〕必引正監掾史賢者,曰:「固為臣議,如(此)上責臣,〔八〕臣弗用,愚抵此。」〔九〕罪常釋。〔一0〕間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為此奏,乃監、掾、史某所為。」〔一一〕其欲薦吏,揚人之善解人之過如此。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吏深刻者;即上意所欲釋,予監吏輕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一二〕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裁察。」於是往往釋湯所言。〔一三〕湯至於大吏,內行修,交通賓客飲食,於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調護之尤厚。〔一四〕其造請諸公,不避寒暑。〔一五〕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而深刻吏多為爪牙用者,依於文學之士。丞相弘數稱其美。

〔一〕 師古曰:「鄉讀曰嚮。」

〔二〕 師古曰:「傅讀曰附。」

〔三〕 李奇曰:「亭亦平也。」師古曰:「亭,均也,調也。言平均疑法及為讞疑奏之。」

〔四〕 韋昭曰:「在板挈也。」師古曰:「著謂明書之也。挈,獄訟之要也。書於讞法挈令以為後式也。挈音口計反。」

〔五〕 師古曰:「言此自天子之意,非由臣下有司。」

〔六〕 蘇林曰:「深自挫按也。」師古曰:「若上有責,即摧折而謝也。」

〔七〕 師古曰:「謂如天子責湯之指而言其端也。鄉讀曰嚮。」

〔八〕 師古曰:「如上之意。」

〔九〕 蘇林曰:「坐不用諸掾語,故至於此。」

〔一0〕臣瓚曰:「謂常見原也。」

〔一一〕師古曰:「間謂非當朝奏者。」

〔一二〕師古曰:「詆,誣也,音丁禮反。其下並同。」

〔一三〕李奇曰:「先見上口言之,欲與輕平,故皆見原釋也。」如淳曰:「雖文書按察致下戶之罪,湯以先口解之矣。上以湯言,輒裁察之,輕其罪也。」師古曰:「李、如二說皆非也。此言下戶羸弱,湯欲佐助,雖具文奏之,而又口奏,言雖律令之文合致此罪,聽上裁察,蓋為此人希恩宥也。於是上得湯言,往往釋其人罪,非未奏之前口豫言也。」

〔一四〕師古曰:「調,和適之。令得其所也。護謂保佑也。」

〔一五〕師古曰:「造,至詣也。請,謁問也。造音七到反。」

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獄,皆窮根本。嚴助、伍被,上欲釋之,湯爭曰:「伍被本造反謀,而助親幸出入禁闥腹心之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上可論之。〔一〕其治獄所巧排大臣自以為功,多此類。繇是益尊任,〔二〕遷御史大夫。

〔一〕 師古曰:「可湯所奏而論決之。」

〔二〕 師古曰:「繇讀與由同。」

會渾邪等降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卬給縣官,〔一〕縣官空虛。湯承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二〕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鉏豪彊并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三〕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旰,〔四〕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五〕天下事皆決湯。百姓不安其生,騷動,縣官所興未獲其利,姦吏並侵漁,〔六〕於是痛繩以罪。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咸指湯。湯嘗病,上自至舍視,其隆貴如此。

〔一〕 師古曰:「卬音牛向反。」

〔二〕 師古曰:「籠羅其事,皆令利入官。」

〔三〕 師古曰:「輔,助也。以巧詆助法,言不公平也。」

〔四〕 師古曰:「旰,晚也。論事既多,至於日晚。旰音幹。」

〔五〕 師古曰:「但充其位而已,無所造設也。」

〔六〕 師古曰:「並,且也。」

匈奴求和親,群臣議前,〔一〕博士狄山曰:「和親便。」上問其便,山曰:「兵,凶器,未易數動。〔二〕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乃遂結和親。孝惠、高后時,天下安樂,及文帝欲事匈奴,北邊蕭然苦兵。〔三〕孝景時,吳楚七國反,景帝往來東宮間,〔四〕天下寒心數月。〔五〕吳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六〕天下富實。今自陛下興兵擊匈奴,中國以空虛,邊大困貧。由是觀之,不如和親。」上問湯,湯曰:「此愚儒無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御史大夫湯,乃詐忠。湯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詆諸侯,別疏骨肉,使藩臣不自安,臣固知湯之(為)詐忠。」於是上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七〕山曰:「不能。」曰:「居一縣?」曰:「不能。」復曰:「居一鄣間?」〔八〕山自度辯窮且下吏,〔九〕曰:「能。」乃遣山乘鄣。〔一0〕至月餘,匈奴斬山頭而去。是後群臣震讋。〔一一〕

〔一〕 師古曰:「於上前議事。」

〔二〕 師古曰:「言難可屢動。」

〔三〕 師古曰:「蕭然猶騷然,擾動之貌也。」

〔四〕 師古曰:「謂諮謀於太后也。」

〔五〕 師古曰:「懼於兵難也。」

〔六〕 師古曰:「訖景帝之身更不議征伐之事。」

〔七〕 師古曰:「博士之官,故呼為生也。」

〔八〕 師古曰:「鄣謂塞上要險之處,別築為城,因置吏士而為鄣蔽以扞寇也。鄣音之向反。」

〔九〕 師古曰:「度,計也。見詰自辯而辭窮,當下吏也。」

〔一0〕師古曰:「乘,登也,登而守之。」

〔一一〕師古曰:「震,動也。讋,失(失)氣也。讋音之涉反。」

湯客田甲雖賈人,有賢操,〔一〕始湯為小吏,與錢通,〔二〕及為大吏,而甲所以責湯行義,有烈士之風。

〔一〕 師古曰:「操謂所執持之志行也。音千到反。」

〔二〕 師古曰:「為小吏之時與田甲為錢財之交。」

湯為御史大夫七歲,敗。

河東人李文,故嘗與湯有隙,已而為御史中丞,薦數從中文事有可以傷湯者,不能為地。〔一〕湯有所愛史魯謁居,知湯弗平,使人上飛變告文姦事。〔二〕事下湯,湯治論殺文,而湯心知謁居為之。上問:「變事從跡安起?」〔三〕湯陽驚曰:「此殆文故人怨之。」〔四〕謁居病臥閭里主人,湯自往視病,為謁居摩足。趙國以冶鑄為業,王數訟鐵官事,湯常排趙王。趙王求湯陰事。謁居嘗案趙王,趙王怨之,并上書告:「湯大臣也,史謁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姦。」事下廷尉。謁居病死,事連其弟,弟繫導官。〔五〕湯亦治它囚導官,見謁居弟,欲陰為之,而陽不省。〔六〕謁居弟不知而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兵)〔共〕變李文。事下減宣。宣嘗與湯有隙,及得此事,窮竟其事,未奏也。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七〕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八〕至前,〔九〕湯念獨丞相以四時行園,當謝,湯無與也,不謝。〔一0〕丞相謝,上使御史案其事。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一一〕丞相患之。三長史皆害湯,欲陷之。〔一二〕

〔一〕 服虔曰:「薦,藉也。文與湯故有隙,已而為御史中丞,藉己在內臺,中文書有可用傷湯者因會致之,不能為湯作道地。」蘇林曰:「薦,仍也。」師古曰:「薦、數義同,蘇說是也。數數在中,其有文書事可用傷湯者,不為作道地也。薦音在見反。數音所角反。大雅雲漢之詩曰『饑饉薦臻』,字亦如此。」

〔二〕 師古曰:「飛變猶言急變也。」

〔三〕 師古曰:「從讀曰蹤。」

〔四〕 師古曰:「殆,近也。」

〔五〕 蘇林曰:「漢儀注獄二十六所,導官無獄也。」師古曰:「蘇說非也。導,擇也。以主擇米,故曰導官。事見百官表。時或以諸獄皆滿,故權寄在此署繫之,非本獄所也。」

〔六〕 師古曰:「省,視也。」

〔七〕 如淳曰:「瘞,埋也,埋錢於園陵以送死也。」

〔八〕 師古曰:「將入朝之時為此要約。」

〔九〕 師古曰:「至天子之前。」

〔一0〕師古曰:「行音下更反。與讀曰豫。無豫謂不干其事也。」

〔一一〕張晏曰:「見知故縱,以其罪罪之也。」

〔一二〕師古曰:「百官表丞相有兩長史,今此云三者,蓋以守者,非正員也。」

始,長史朱買臣素怨湯,語在其傳。王朝,齊人,以術至右內史。邊通學短長,〔一〕剛暴人也,官至濟南相。故皆居湯右,〔二〕已而失官,守長史,詘體於湯。〔三〕湯數行丞相事,知此三長史素貴,常陵折之,故三長史合謀曰:「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湯陰事。」使吏捕案湯左田信等,〔四〕曰湯且欲為請奏,信輒先知之,居物致富,與湯分之。〔五〕及它姦事。事辭頗聞。〔六〕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輒知,益居其物,〔七〕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八〕湯不謝,又陽驚曰:「固宜有。」減宣亦奏謁居事。上以湯懷詐面欺,〔九〕使使八輩簿責湯。〔一0〕湯具自道無此,不服。於是上使趙禹責湯。禹至,讓湯曰:〔一一〕「君何不知分也!〔一二〕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一三〕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一四〕欲令君自為計,〔一五〕何多以對為?」〔一六〕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之功,起刀筆吏,陛下幸致位三公,無以塞責。〔一七〕然謀陷湯者,三長史也。」遂自殺。

〔一〕 (師古)〔應劭〕曰:「短長術興於六國時,長短其語,隱謬用相激怒也。」張晏曰:「蘇秦、張儀之謀,趣彼為短,歸此為長,戰國策名長短術也。」

〔二〕 師古曰:「言舊在湯上。」

〔三〕 師古曰:「謂拜伏也。」

〔四〕 李奇曰:「左,證左也。」師古曰:「謂之左者,言除罪人正身之外,又取其左右者考問也。」

〔五〕 服虔曰:「居謂儲也。」

〔六〕 師古曰:「聞於天子也。」

〔七〕 師古曰:「益,多也。」

〔八〕 師古曰:「類,似也。」

〔九〕 師古曰:「對面欺誣也。」

〔一0〕蘇林曰:「簿音主簿之簿。簿,悉責也。」師古曰:「以文簿次第一一責之。」

〔一一〕師古曰:「讓亦責也。」

〔一二〕師古曰:「分音扶問反。」

〔一三〕師古曰:「幾音居起反。」

〔一四〕師古曰:「重猶難也。」

〔一五〕師古曰:「言引決也。」

〔一六〕師古曰:「言何用多對。」

〔一七〕師古曰:「塞,當也。」

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一〕無它贏。〔二〕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惡言而死,〔三〕何厚葬為!」載以牛車,有棺而無槨。上聞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盡按誅三長史。丞相青翟自殺。出田信。上惜湯,復稍進其子安世。

〔一〕師古曰:「奉音扶用反。」

〔二〕 師古曰:「贏,餘也。」

〔三〕 師古曰:「被,加也,音皮義反。」

安世字子孺,少以父任為郎。用善書給事尚書,〔一〕精力於職,休沐未嘗出。上行幸河東,嘗亡書三篋,詔問莫能知,唯安世識之,〔二〕具作其事。後購求得書,以相校無所遺失。上奇其材,擢為尚書令,遷光祿大夫。

〔一〕 師古曰:「於尚書中給事也。給,供也。」

〔二〕 師古曰:「識,記也,音式志反。」

昭帝即位,大將軍霍光秉政,以安世篤行,〔一〕光親重之。會左將軍上官桀父子及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與燕王、蓋主謀反誅,光以朝無舊臣,白用安世為右將軍光祿勳,以自副焉。久之,天子下詔曰:「右將軍光祿勳安世輔政宿衛,肅敬不怠,十有三年,咸以康寧。夫親親任賢,唐虞之道也,其封安世為富平侯。」

〔一〕 師古曰:「篤,厚也。」

明年,昭帝崩,未葬,大將軍光白太后,徙安世為車騎將軍,與共徵立昌邑王。王行淫亂,光復與安世謀廢王,尊立宣帝。帝初即位,褒賞大臣,〔下〕詔曰:「夫褒有德,賞有功,古今之通義也。車騎將軍光祿勳富平侯安世,宿衛忠正,宣德明恩,勤勞國家,守職秉義,以安宗廟,其益封萬六百戶,功次大將軍光。」安世子千秋、延壽、彭祖,皆中郎將侍中。

大將軍光薨後數月,御史大夫魏相上封事曰:「聖王褒有德以懷萬方,〔一〕顯有功以勸百寮,是以朝廷尊榮,天下鄉風。〔二〕國家承祖宗之業,制諸侯之重,新失大將軍,宜宣章盛德以示天下,顯明功臣以填藩國。〔三〕毋空大位,以塞爭權,〔四〕所以安社稷絕未萌也。〔五〕車騎將軍安世事孝武皇帝三十餘年,忠信謹厚,勤勞政事,夙夜不怠,與大將軍定策,天下受其福,國家重臣也,宜尊其位,以為大將軍,毋令領光祿勳事,使專精神,憂念天下,思惟得失。安世子延壽重厚,可以為光祿勳,領宿衛臣。」上亦欲用之。安世聞指,懼不敢當,請間求見,免冠頓首曰:「老臣耳妄聞,言之為先事,不言情不達,〔六〕誠自量不足以居大位,繼大將軍後。唯天子財哀,以全老臣之命。」〔七〕上笑曰:「君言泰謙。君而不可,尚誰可者!」〔八〕安世深辭弗能得。後數日,竟拜為大司馬車騎將軍,領尚書事。數月,罷車騎將軍屯兵,更為衛將軍,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屬焉。

〔一〕 師古曰:「懷,來也。」

〔二〕 師古曰:「鄉讀曰嚮。」

〔三〕 師古曰:「填音竹刃反。」

〔四〕 師古曰:「大臣位空,則起爭奪之權也。」

〔五〕 師古曰:「未萌,謂變故未生者也。」

〔六〕 師古曰:「事未施行而遽言之,故曰先事也。」

〔七〕 師古曰:「財與裁同。」

〔八〕 師古曰:「言君尚不可,誰更可也!」

時霍光子禹為右將軍,上亦以禹為大司馬,罷其右將軍屯兵,以虛尊加之,而實奪其眾。後歲餘,禹謀反,夷宗族,安世素小心畏忌,已內憂矣。〔一〕其女孫敬為霍氏外屬婦,〔二〕當相坐,安世瘦懼,形於顏色。〔三〕上怪而憐之,以問左右,乃赦敬,以慰其意。安世浸恐。〔四〕職典樞機,以謹慎周密自著,外內無間。〔五〕每定大政,已決,輒移病出,〔六〕聞有詔令,乃驚,使吏之丞相府問焉。自朝廷大臣莫知其與議也。〔七〕

〔一〕 師古曰:「忌者,戒盈滿之禍。」

〔二〕 師古曰:「女孫,即今所謂孫女也。」

〔三〕 師古曰:「形,見也。」

〔四〕 師古曰:「浸,益也。」

〔五〕 師古曰:「著,明也。間,隙也。」

〔六〕 師古曰:「移病,謂移書言病也。一曰以病而移居。」

〔七〕 師古曰:「與讀曰豫。」

嘗有所薦,其人來謝,安世大恨,以為舉賢達能,豈有私謝邪?絕勿復為通。〔一〕有郎功高不調,〔二〕自言,安世應曰:「君之功高,明主所知。人臣執事,何長短而自言乎!」絕不許。已而郎果遷。〔三〕莫府長史遷,辭去之官,安世問以過失。〔四〕長史曰:「將軍為明主股肱,而士無所進,論者以為譏。」安世曰:「明主在上,賢不肖較然,〔五〕臣下自修而已,何知士而薦之?」其欲匿名跡遠權勢如此。〔六〕

〔一〕 師古曰:「有欲謝者,皆不通也。一曰告此人而絕之,更不與相見也。」

〔二〕 師古曰:「調,選也,音徒釣反。」

〔三〕 師古曰:「安世外陽距之,而實令其遷。」

〔四〕 師古曰:「問己有何失。」

〔五〕 師古曰:「較,明貌。」

〔六〕 師古曰:「遠,離也,音于萬反。」

為光祿勳,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反水漿邪?〔一〕如何以小過成罪!」郎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誣汙衣冠。」(自)〔告〕署適奴。〔二〕其隱人過失,皆此類也。

〔一〕 師古曰:「反讀曰翻。」

〔二〕 師古曰:「適讀曰謫。」

安世自見父子尊顯,懷不自安,為子延壽求出補吏,上以為北地太守。歲餘,上閔安世年老,復徵延壽為左曹太僕。

初,安世兄賀幸於衛太子,太子敗,賓客皆誅,安世為賀上書,得下蠶室。〔一〕後為掖庭令,而宣帝以皇曾孫收養掖庭。賀內傷太子無辜,而曾孫孤幼,所以視養拊循,恩甚密焉。及曾孫壯大,賀教書,令受詩,為取許妃,以家財聘之。曾孫數有徵怪,〔二〕語在宣紀。賀聞知,為安世道之,稱其材美。安世輒絕止,以為少主在上,不宜稱述曾孫。及宣帝即位,而賀已死。上謂安世曰:「掖(廷)〔庭〕令平生稱我,將軍止之,是也。」上追思賀恩,欲封其冢為恩德侯,置守冢二百家。〔三〕賀有一子蚤死,〔四〕無子,子安世小男彭祖。〔五〕彭祖又小與上同席研書,指欲封之,先賜爵關內侯。故安世深辭賀封,又求損守冢戶數,稍減至三十戶。上曰:「吾自為掖(廷)〔庭〕令,非為將軍也。」安世乃止,不敢復言。遂下詔曰:「其為故掖(廷)〔庭〕令張賀置守冢三十家。」上自處置其里〔六〕,居冢西鬥雞翁舍南,上少時所嘗游處也。明年,復下詔曰:「朕微眇時,故掖(廷)〔庭〕令張賀輔道朕躬,〔七〕修文學經術,恩惠卓異,厥功茂焉。詩云:『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八〕其封賀弟子侍中關內侯彭祖為陽都侯,賜賀諡曰陽都哀侯。」時賀有孤孫霸,年七歲,拜為散騎中郎將,賜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安世以父子封侯,在位大盛,乃辭祿。詔都內別臧張氏無名錢以百萬數。〔九〕

〔一〕 師古曰:「謂腐刑也。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須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

〔二〕 師古曰:「徵,證也。」

〔三〕 師古曰:「身死追封,故云封冢也。」

〔四〕 師古曰:「蚤,古早字。」

〔五〕 師古曰:「言養以為子。」

〔六〕 師古曰:「處,安也,音昌汝反。」

〔七〕 師古曰:「道讀曰導。」

〔八〕 師古曰:「大雅抑之詩。」

〔九〕 文穎曰:「都內,主臧官也。」張晏曰:「安世以還官,官不簿也。」

安世尊為公侯,食邑萬戶,然身衣弋綈,〔一〕夫人自紡績,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內治產業,累積纖微,是以能殖其貨〔二〕,富於大將軍光。天子甚尊憚大將軍,然內親安世,心密於光焉。

〔一〕 師古曰:「弋,黑色也。綈,厚繒也。」

〔二〕 師古曰:「殖,生也。」

元康四年春,安世病,上疏歸侯,乞骸骨。天子報曰:「將軍年老被病,朕甚閔之。雖不能視事,折衝萬里,君先帝大臣,明於治亂,朕所不及,得數問焉,〔一〕何感而上書歸衛將軍富平侯印?〔二〕薄朕忘故,〔三〕非所望也!願將軍強餐食,近醫藥,專精神,以輔天年。」安世復強起視事,至秋薨。天子贈印綬,送以輕車介士,〔四〕諡曰敬侯。賜塋杜東,〔五〕將作穿復土,起冢祠堂。子延壽嗣。

〔一〕 師古曰:「言意所不及者,即以問君也。」

〔二〕 師古曰:「感,恨也,音胡闇反。」

〔三〕 蘇林曰:「本望君重於此也。」師古曰:「蘇說非也。薄猶嫌也,君意嫌朕遺忘故舊,而求去也。」

〔四〕 師古曰:「輕車,古之戰車。續漢書曰『彫朱輪輿,不巾不蓋,菑矛戟幢(也)麾,〈斑,中“文改車”〉弩。』介士謂甲士也。菑,插也。〈斑,中“文改車”〉,皮篋盛弩也。菑音側事反。〈斑,中“文改車”〉音服。」

〔五〕 師古曰:「塋,冢地也。」

延壽已歷位九卿,既嗣侯,國在陳留,別邑在魏郡,租入歲千餘萬。延壽自以身無功德,何以能久堪先人大國,數上書讓減戶邑,又因弟陽都侯彭祖口陳至誠。天子以為有讓,乃徙封平原,并一國,戶口如故,而租稅減半。薨,諡曰愛侯。子勃嗣,為散騎諫大夫。

元帝初即位,詔列侯舉茂材,勃舉太官獻丞陳湯。〔一〕湯有罪,勃坐削戶二百,會薨,故賜諡曰繆侯。〔二〕後湯立功西域,世以勃為知人。子臨嗣。

〔一〕 蘇林曰:「獻丞,主貢獻物也。」

〔二〕 師古曰:「以其所舉不得人,故加惡諡。(謬)〔繆〕者,妄也。」

臨亦謙儉,每登閣殿,常歎曰:「桑、霍為我戒,豈不厚哉!」〔一〕且死,分施宗族故舊,〔二〕薄葬不起墳。臨尚敬武公主〔三〕。薨,子放嗣。

〔一〕 師古曰:「桑,桑弘羊也。霍,霍禹也。言以驕奢致禍也。」

〔二〕 師古曰:「言將死之時,多以財分施也。」

〔三〕 文穎曰:「成帝姊也。」(陳)〔臣〕瓚曰:「敬武公主是元帝姊也。」師古曰:「二說皆非也。薛宣傳云主怒曰:『嫂何以取妺殺之?』既謂元后為嫂,是則元帝妺也。」

鴻嘉中,上欲遵武帝故事,與近臣游宴,放以公主子開敏得幸。放取皇后弟平恩侯許嘉女,上為放供張,〔一〕賜甲第,充以乘輿服飾,號為天子取婦,皇后嫁女。大官私官並供(具)〔其〕第,〔二〕兩宮使者冠蓋不絕,賞賜以千萬數。放為侍中中郎將,監平樂屯兵,置莫府,儀比將軍。與上臥起,寵愛殊絕,常從為微行出游,北至甘泉,南至長楊、五莋,〔三〕鬥雞走馬長安中,積數年。

〔一〕 師古曰:「供音居用反。張音竹亮反。」

〔二〕 服虔曰:「私官,皇后之官也。」

〔三〕 師古曰:「莋與柞同。」

是時上諸舅皆害其寵,白太后。太后以上春秋富,動作不節,甚以過放。〔一〕時數有災異,議者歸咎放等。於是丞相宣、御史大夫方進〔二〕奏:「放驕蹇縱恣,奢淫不制。前侍御史修等四人奉使至放家逐名捕賊,〔三〕時放見在,奴從者閉門設兵弩射吏,距使者不肯內。知男子李游君欲獻女,使樂府音監景武強求不得,〔四〕使奴康等之其家,賊傷三人。又以縣官事怨樂府游徼莽,〔五〕而使大奴駿等四十餘人群黨盛兵弩,白晝入樂府攻射官寺,縛束長吏子弟,斫破器物,宮中皆奔走伏匿。〔六〕莽自髡鉗,衣赭衣,及守令史調等皆徒跣叩頭謝放,放乃止。奴從者支屬並乘權勢為暴虐,至求吏妻不得,殺其夫,或恚一人,妄殺其親屬,輒亡入放(弟)〔第〕,不得,幸得勿治。放行輕薄,連犯大惡,有感動陰陽之咎,為臣不忠首,〔七〕罪名雖顯,前蒙恩。驕逸悖理,〔八〕與背畔無異,臣子之惡,莫大於是,不宜宿衛在位。臣請免放歸國,以銷眾邪之萌,厭海內之心。」〔九〕

〔一〕 師古曰:「以放為罪過。」

〔二〕 師古曰:「薛宣、翟方進。」

〔三〕 劉德曰:「謂詔捕罪人有名者也。」

〔四〕 孟康曰:「音監,監主樂人也。姓景名武。」

〔五〕 師古曰:「樂府之游徼名莽。」

〔六〕 師古曰:「犇,古奔字。」

〔七〕 師古曰:「不忠之罪放為首。」

〔八〕 師古曰:「悖,乖也,音布內反。」

〔九〕 師古曰:「萌,始生者也。厭,滿也,音一豔反。」

上不得已,〔一〕左遷放為北地都尉。數月,復徵入侍中。太后以放為言,出放為天水屬國都尉。永始、元延間,比年日蝕,〔二〕故久不還放,璽書勞問不絕。居歲餘,徵放歸第視母公主疾。數月,主有瘳,出放為河東都尉。上雖愛放,然上迫太后,下用大臣,故常涕泣而遣之。後復徵放為侍中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歲餘,丞相方進復奏放,上不得已,免放,賜錢五百萬,遣就國。數月,成帝崩,放思慕哭泣而死。

〔一〕 師古曰:「已,止也。」

〔二〕 師古曰:「比,頻也。」

初,安世長子千秋與霍光子禹俱為中郎將,將兵隨度遼將軍范明友擊烏桓。還,謁大將軍光,問千秋戰鬥方略,山川形勢,千秋口對兵事,畫地成圖,無所忘失。光復問禹,禹不能記,曰:「皆有文書。」光由是賢千秋,以禹為不材,歎曰:「霍氏世衰,張氏興矣!」及禹誅滅,而安世子孫相繼,自宣、元以來為侍中、中常侍、諸曹散騎、列校尉者凡十餘人。功臣之世,唯有金氏、張氏,親近寵貴,比於外戚。

放子純嗣侯,恭儉自修,明習漢家制度故事,有敬侯遺風。王莽時不失爵,建武中歷位至大司空,更封富平之別鄉為武始侯。

張湯本居杜陵,安世武、昭、宣世輒隨陵,〔一〕凡三徙,復還杜陵。

〔一〕 服虔曰:「隨所事帝,徙處其陵也。」

贊曰:馮商稱張湯之先與留侯同祖,而司馬遷不言,故闕焉〔一〕。漢興以來,侯者百數,保國持寵,未有若富平者也。湯雖酷烈,及身蒙咎,其推賢揚善,固宜有後。安世履道,滿而不溢。賀之陰德,亦有助云。

〔一〕 如淳曰:「班固目錄馮商,長安人,成帝時以能屬書待詔金馬門,受詔續太史公書十餘篇。」師古曰:「劉歆七略云商陽陵人,治易,事五鹿充宗,能屬文,博通強記,與孟柳俱待詔,頗序列傳,未卒,會病死。」

校勘記

二六三九頁 五行 固為臣議,如(此)上責臣,〔八〕 注〔八〕原在「此」字下。王先謙說「此」是衍文。按史記無「此」字。顏注正解「如上責臣」,當在「臣」字下。

二六四二頁 三行 臣固知湯之(為)詐忠。 景祐、殿本都無「為」字。

二六四三頁 一行 失(失)氣也。 王先謙說「失」字誤衍。按殿本無。

二六四三頁一三行 告湯與謁居謀,(兵)〔共〕變李文。 景祐、殿本都作「共」,此誤。

二六四五頁一一行 (師古)〔應劭〕曰: 景祐、殿本都作「應劭」。王先謙說作「應劭」是。

二六四七頁一四行 帝初即位,褒賞大臣,〔下〕詔曰: 景祐、殿本都有「下」字。

二六五0頁一四行 (自)〔告〕署適奴。 景祐、殿本都作「告」。郭嵩燾說作「告」是。

二六五一頁 九行 掖(廷)〔庭〕令平生稱我, 殿本作「庭」,下同。王先謙說「廷」字誤。按景祐本亦誤。

二六五三頁一0行 菑矛戟幢(也)麾,〈斑,中“文改車”〉弩。 宋祁說別本、浙本無「也」字。王先謙說無「也」字是。

二六五四頁 五行 (謬)〔繆〕者,妄也。 景祐、殿本都作「繆」。

二六五四頁一0行 (陳)〔臣〕瓚曰: 景祐、殿、局本都作「臣」,此誤。

二六五四頁一三行 大官私官並供(具)〔其〕第, 景祐、殿、局本都作「其」,此誤。

二六五五頁一二行 輒亡入放(弟)〔第〕, 王先謙說殿本作「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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