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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沈曾植尺牍十九通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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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摘《东华续录》略去)

兹衢属证访员,第一次报告书云:浙江田赋,同治以前官书尽失,惟同治初年左文襄奏凖之减浮成案。此书括十一府民屯、军米、漕南、驿费各项,书仅一册,詹熙手抄,存沈衡山*处。又有同治讫光绪减浮续订之案,仅存西安**等五县数目。光绪二十三年又经恽藩司再减浮收,至光绪廿七年又有每亩粮捐三百文,洋每元作一千。可见此事,山乡之人皆留心考查。不似浙西之全无人留心,以致暴征迭出,至于此极,读之嘅叹。 乙庵夫子大人鉴 受业镜叩述

孙补山事实,摘录数条备采用。其圆融者,福厚二语甚好,足见其人瑕瑜不掩。若论至理,尝云 "温厚者福重,刻薄者禄轻"乃的当。执拗圆融,不无流蔽,所以不免身后之议。然毕竟盛世,享福人多合少忤。

又记鼎帖一事录上:余以编修秋俸,易鼎帖二十卷,覃溪先生***为书鼎帖考一则,内黄庭经实属仅见。其跋云:南宋时翻摹秘阁本,南宋后又有从此再翻之本,第四行盖两扉,两误作雨;三十八行旰讹作月于,停云本亦沿用月于,三十九行三光讹五光;五十三行玉英讹作王英,诸本皆沿误作王英,惟此本不误,即此数处,已压诸石本矣。

又一旧刻,通皆七字为句,叶捐摇俗乃是弃捐淫欲,修太平乃是心太平,放翁心太平庵取此。或遂执彼为古定本,虽若可据,然笔法远在此本之下。以予所见,新安吴氏本有董文敏手跋,称墨池为放光者,其笔法实逊此本。

鼎帖一条备证,兹所见极不佳,不知何时翻刻本。

* 沈衡山,即沈钧儒。

** 西安,即明清时之衢县。

***覃溪先生,即翁方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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