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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末

出潍县,以潍水中石碾极细末,复漂净,陶为砚,故名石末,自唐时已重之。

苏轼《杂记》:公权论石末云“墨易冷”,世莫晓其语。青州易得无足珍,唐人作羯鼓鞚,岂砚材乎□

《蔡襄帖》:青州石末受墨而费笔。

欧阳修《砚谱》:青州,潍州石末皆瓦砚也,其善发墨也,非石砚之比,然稍粗者损笔锋。石末本用潍水石,故唐人惟称潍州。今二州所作皆佳,而青尤擅名于世矣。

《太平御览》:柳公权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言墨易冷,绛州黑砚次之。

李之彦《砚谱》:青潍州石末皆瓦砚也,柳公权以为第一,当时未见歙石,以为上品耳。

高似孙《砚笺》:公权记石末砚墨易冷,或为冷坚磨,力两刚拒,必热而沫。磨墨如病儿,贵其轻也。唐中世未甚知有端、歙,当是以瓦质不坚,磨墨无沫耳。

王世贞《宛委余编》:柳公权蓄砚以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马牙石

产博山县黑山,以药煅烧作料丝,棋子,倒掖器等物,总名为琉璃器。颜神镇人业此,货行甚远,闽粤及诸蕃制作玻璃,必需此石。

孙廷铨《颜山杂记》:琉璃器者,石以为质,硝以和之,煅以火,铜铁丹铅以变之,非石不成,非硝不行,非铜铁丹铅则不精。以马牙石为干,其色白、性刚。以紫石为辅,其色紫,则斥之为薄而易张。以凌子石为莹,则镜物有光。硝,柔火也,以攻内。礁,猛火也,以攻外。其火初则烟涨而黑,徐而红;至性和而精融,则火青,至合同而化,则火白,故相火齐者以白为候。其辨色也。白五之,紫一之,淩子倍紫,则水晶。进其紫,退其白,去其淩子,得正白。白三之,紫一之,凌子如紫,加少铜及铁屑焉,得梅萼红。白三之,紫一之,去其淩子,进其铜,去其铁,得蓝,法如白焉,钧以铜碛,得秋黄。法如水晶,钧以画碗石,得映青。法如白,加铅焉多多益善,得牙白。法如白,加铁焉,得正黑。法如水晶,加铜焉,得绿。法如绿,退其铜,加少碛焉,得鹅黄。凡皆以焰硝之数为之程,其虚皆吹之以管而次第以成器,曰琉璃。(按:淩子石产安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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