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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纂淮关统志

续纂淮关统志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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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康熙二十五年,榷使杜琳踵明季《关志》撰成《淮关统志》十卷。图考、纶音、令甲为一卷,建置分钞关、常盈仓、税课司、清江厂、官制、职役为一卷,川原为一卷,形胜、淮关八景、关口、淮仓所属州县、徐仓所属州县、淮厂征收、折夫、地方闸坝、津梁、里程为一卷,公署为一卷,部使、杂录志、古迹、寺观为一卷,艺文为四卷。附移文、告示、则例。此杜志之体例也。

一、乾隆四十三年,榷使伊龄阿修《淮关统志》十四卷。图考一卷,建置一卷,川原一卷,乡镇一卷,关口一卷,令甲一卷,则例一卷,榷使一卷,公署一卷,经费一卷,文告一卷,古迹一卷,人物一卷,艺文一卷。内删杜志第一卷之纶音,而以令甲门移在六卷,易第四卷之形胜名目,分闸坝、津梁、里程,益以津渡为乡镇门,分关口为一门,列文告为一门,列则例为一门,易部使为榷使门,分古迹为一门,益经费门、人物门。此伊志之体例也。

一、图考,为淮关之形势,不可少也。仍伊志之旧,首列图考。

一、纶音,为榷使受任之始事,不可删也。今仍列入,以遵王制。谨按:近年勅书微有删节,兹仍列旧日勅书,以志淮关有志之缘起。因增列纶音,次图考。

一、仪注,为榷使到任之始事,不可缺也。因增列仪注,次纶音。

一、令甲,皆榷使在任之所有事,一到即宜披览,不可后也。因仍移列于前,次仪注。

一、建置,类记榷政之典要,非日日常行之事。因仍杜志,移次令甲。

一、则例,为榷政之设施,须在在查核。因移次建置。

一、经费,纪榷钞之出入,须时时稽算。因移次则例。

一、关口,悉关部之所辖。因移次经费。

一、文告,为宣明令甲、建置、则例、经费之用,示谕关口之文,执笔者半属胥吏,非经国大业,且因宜改易,不足以示来兹。杜志附艺文,固非;伊志另列一门,较是。今亦间列一二,次关口。

一、伊志改杜志部使为榷使名目,仍不雅驯。今易为题名,移次文告。

一、列图考,但不附卷。

一、纶音,为榷使受任之始事,不可删也。今仍增复,以遵旧志。谨按:近年勅书微有删节,兹仍列杜志所载勅书,以志缘起,爰为卷一。

一、仪注,为榷使之典文,不可缺也。因增列仪注,附纶音。

一、伊志更杜志部使为榷使,今则易为题名,而卷仍第八。

一、是书意主续纂。其无庸续者,但存伊志,如川原、乡镇、公署、古迹是也;其纂者,如建置、关口、令甲、则例、题名、经费、文告、人物、艺文各门。俱分次伊志后。

一、是书之成,为期甚迫,且非初创,无事更张,故卷数名目,大概如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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