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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会疏

南本大般涅槃经会疏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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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四依品第八(卷第六)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晋沙门慧严、慧观、谢灵运重治。

四、依品。

四者,数也;依者,凭也。一切世间,凭之得益,故言四依。凭有二种:一、凭自法取益;二、凭他取益。若唯凭法,不兼凭人,不名为依;若依人者,兼得于法。文云:四人出世,护持建立,利益义强,故立四依。答:上云何得广大,为众作依止?问:广大,法也;得者,人也。直论广大,亦可依止,未必有人;若得法者,人必有法。上问得法人,今答得法人,故知从人立四依名。又昔人杂真伪,依法简人;今法混大小,依人简法。令依正人取正法故,依于四人立四依品。又昔依法简人,则其人无法,法亦不遍,如舍此就彼,以求虚空;今明人即秉法,不舍此就彼,故从四人立四依品。是用四悉檀意以释品也。问:如来是正人,何不作如来像?四果非正人,那作四果像?答:佛虽正人,其出佛后,故不得作如来之像。四果非正人,谓四果是真福田,化道易行,宜作此像。问:余像难者,楞严何故种种示现?答:通论悉作,别存四果。自有如来为如来,如来为四依,四依为如来,四依为四依,四依为四果,四果为四果,四果不能为四依。虽有诸义,今取一途,即是四依为四果像。问:如来为四依,可得四依为一依不?答:上开一相为四相,合四相为一相。开则百解脱,合则但是如来涅槃。今从涅槃开出四依,合则还是佛为四依。问:何故初令依法,后令依人?答:佛初出世,邪人甚多,使依正法简邪人。后无邪人,唯有小法,令依正人简小法。亦是初人利故依法,今人钝故依人。究竟而论,人法双依。文云:依法者是法性,法性即如来。旧明四依,位行不同。地论人三十心前是弟子位,三十心是师位,初地已上是第二依,皆师位。成论人十住六心已前是弟子位,七住已上是初依师位。又云:十二心已前是弟子位,十三心是初依师位。彼见华严十三心为主为导,为尊为胜。又十七心已前弟子位,十八心已上是初依师位。又十九心已前是弟子位,二十心道种终心是初依师位。中论师十信皆非师位。十住初心去至六住是初依师位,从七住至七地是第二依位,八地、九地是第三依位,第十地是第四依位。差别为论,初有烦恼无涅槃,后有涅槃无烦恼。无差别论,初后俱有烦恼,俱有涅槃。然地人是别义,中论是圆义。成论三十心不断别惑,而于中立依,别、圆俱不成。今约地前未断别惑是初依,地上断别惑作三依者是别义。约十信是初依,三十心、十地断别惑作三依者是圆义。就圆义更作通、别。通者,四十心共作四依。别者,十信是初依,初住至六住是第二依,七住至九住是第三依,十住是第四依。余皆例尔。他明初依有师、弟位,今则不尔。四依通是师位,能为世间作依止故;通是弟子位,弘宣佛法故。别论初依唯弟子,后依唯师,中间亦师亦弟子(云云)。分此品为八:一、标名相,二、辨利益,三、明出时,四、论植因,五、判罪福,六、劝供养,七、简真伪,八、会今昔。初文为三:一、标章叹,二、列数叹,三、示相叹。标章者,

佛复告迦叶:善男子,是大般涅槃微妙经中,有四种人能护正法、建立正法、忆念正法,能多利益怜悯世间,为世间依安乐人天。

大涅槃中有四种人,此四皆得涅槃法,故名涅槃中人。若俱得法,云何初依具烦恼性?今明得法多种:初依相似得法,后三分真得法。真、似合论,皆在涅槃。此中通叹四人自行化他之德。于有佛法处,不令他缘扰乱,故言能护;于无佛法处,能令兴显,故言建立;有、无两处,皆能住持,故言忆念。此三句,自行德也。有佛法处,能令增上,故言能多利益;无佛法处,能使见闻,故言怜悯;有、无两处,双作依止。今按此句,叹益他德。

二、从何等为四者,列数叹也。

何等为四?有人出世具烦恼性,是名第一;须陀洹人、斯陀含人,是名第二;阿那含人,是名第三;阿罗汉人,是名第四。是四种人出现于世,能多利益怜悯世间,为世间依安乐人天。

具烦恼性名第一者,依别教判,即三十心;依圆教判,即十信位。此之两位,皆断通惑,则不得言具烦恼事。皆伏别惑,其事不起,其性犹存,故言具烦恼性。次初二果名第二者,依别教判,初地至六地;若依圆教,一途别判,初住至六住。准通共乘,见地至薄地,俱未离欲;若准大乘,七地亦有未离肉身(云云)。三果为第三依者,依则教判,是八、九地;若依圆教,一途别判,在八住位。准小乘判,不还欲界;准大乘判,七地之位,不还三界(云云)。第四果可解。若细就圆教判者(云云)。

三、从云何名为去,是示相叹,为二:先示四人相,后总叹德。初文自为四。初人时,为三:一、伏道相,二、修行相,三、位相。初伏道者。

云何名为具烦恼性?

烦恼未除,故名为具;事已被伏,但惑体在,故名为性,故是伏道。

次修行相者。

若有人能奉持禁戒,威仪具足,建立正法,从佛所闻解其文义,转为他人分别宣说,所谓少欲、多欲、非道,广说如是八大人觉;有犯罪者,教令发露忏悔灭除,善知菩萨方便所行秘密之法。

伏惑行行,不出自他。自行不出戒慧二学,化他不出生善。破恶罪而言之,不出权实二智。善知方便,权智也。秘密之法,实智也。寻文可见。八大人觉者,出遗教经。少欲、知足、远离、精进、正念、正定、正慧、不戏论。少欲是道,多欲非道。乃至不戏论是道,戏论非道(云云)。

三位相为三:初以凡简圣,次以圣简凡,后以因简果而定其位。

是名凡夫,非第八人。第八人者,不名凡夫,名为菩萨,不名为佛。

初是凡非圣者,菩萨非佛非第八人者,用共地释之,八人是断道,初依伏道故非第八;又后后向前,八人地是第八,故言非第八人。

第二依相亦三:一证相,二行相,三位相。

第二人者,名须陀洹、斯陀含,若得正法。

初证相中,若得正法者,是断道证。别惑既除,佛性乃显,与法相应,修道故得,故云得法。

受持正法,从佛闻法,如其所闻,闻已书写,受持读诵,转为他说。若闻法已,不写不受,不持不说,而言奴婢不净之物佛听畜者,无有是处。

次行相中,受持正法者,即从真起行。例如小乘修道之行,亦不出自行化他。然证道行行,心纯是法,无有非法。故言不净之物,佛听畜者,无有是处(云云)。

三、是名下位相小难。

是名第二人。如是之人未得第二、第三住处,名为菩萨已得受记。

旧云未得色、无色定。又四忍为论,但得伏顺,未得无生寂灭。今明若准前人,亦应可然。以前简后,是名第二人;以后简前,未得第二、第三住处。准小乘中,佛为第一,身子第二,阿难第三。此中以后,同前简之,故佛是第一,第四依是第二,第三依是第三。此人未得如是第二、第三住处,名为菩萨,定是因位,已得受记,定当得果。此人断无明,见佛性,缘熟即能八相成道,故言已得受记。古来三释,皆不可解。河西云:后人从初人受名,第四从第三,第三从第二,第二从第一,即名第一人,所以未得第二、第三住处。观师云:合凡圣两人共作一依,但是初依,未得第二、第三住处。依增一集,初、二二果为第二依人,初果未得第二,第二果未得第三,彰此二果并有未得,同是功用,故为一依。此解易见,不同诸师。今明若依圆教,初依之人既断通惑,永别三界,岂有第二依未得色、无色界住处?若依别教,地前初依亦断通惑,早过三界,不应以色、无色为第二、三,亦不应以初果为一住处,斯陀含为第二住处。第三人相亦三:一、证相,二、行相,三、位相。

第三人者,名阿那含。阿那含者,诽谤正法。若言听畜奴婢仆使不净之物,受持外道典籍书论,及为客尘烦恼所障,诸旧烦恼之所覆盖,若藏如来真实舍利,及为外病之所恼害,或为四大毒蛇所侵,论说我者,悉无是处。若说无我,斯有是处。说着世法,无有是处。若说大乘相续不绝,斯有是处。若所受身有八万户虫,亦无是处。永离淫欲,乃至梦中不失不净,斯有是处。临终之日生怖畏者,亦无是处。

初证相。乃多略示三业清净:不诽谤正法去,是口净;及为客尘去,是意净;不藏舍利去,是身净。骨肉所覆,法身隐没,名如来藏;今法身显,舍利不藏,即是身净。不论说我者,重明口净;受身无虫,重明身净;临终不怖,即是意净。

次阿那含者为何?谓去明行相。

阿那含者,为何谓也?是人不还,如上所说,所有过患,永不能污,往反周旋。

名为不还,如上说者,指第四卷后,不还欲界,乃至不还三界,即是往行;能入欲界,不为二十五有过患所污,即是返行;往返利物,即是周旋。

三、名为菩萨去,即判位相。

名为菩萨已得受记,不久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则名为第三人也。

第四、依相,亦三:一、证相,二、位相,三、行相。虽不如前,次第三义是同。

第四人者,名阿罗汉。阿罗汉者,断诸烦恼,舍于重担,逮得己利,所作已办。

初文云断诸烦恼者,杀通、别两贼,明其因亡;舍于重担者,不受分段、变易两生,明其果丧;逮得己利者,得佛所得;所作已办者,至第十地,学行穷满,是名应供。

住第十地,即是判位,出其处所。

住第十地。

三、得自在智下,即行相。

得自在智,随人所乐种种色像悉能示现,如所庄严欲成佛道即能得成,能成如是无量功德,名阿罗汉。

得自在智,即自行相;随人所乐,即化他行相;欲成佛,即成结自在之智。

是名四人去,二、总叹四人自行化他功德。

是名四人出现于世,能多利益怜悯世间,为世间依安乐人天,于人天中最尊最胜犹如如来,名人中胜为归依处。

迦叶白佛去,第二、明依利益。外遣魔邪,内净结业,至功妙用,利益世间。就文为二:初、教声闻降;二、不教菩萨降。初番有问、答。问为三:初、唱不依;二、释不依;三、结。唱不依,如文。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我今不依是四种人。

何以故?如瞿师罗经中,佛为瞿师罗说:若天魔梵为欲破坏变为佛形,具足庄严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圆光一寻,面部圆满犹月盛明,眉间毫相白逾珂雪。如是庄严来向汝者,汝当检校定其虚实,既觉知已应当降伏。世尊,魔等尚能变作佛形,况不能变作罗汉等四种之身,坐卧空中,左胁出水,右胁出火,身出烟炎犹如火聚?

释中,瞿师罗翻为美音。

以是因缘,我于是中心不生信,或有所说不能禀受,亦无敬念而作依止。

佛答为两:一、然问观察,二、正降魔。

佛言:善男子,于我所说若生疑者,尚不应受,况如是等?是故应当善分别知,是善不善、可作不可作,如是作已长夜受乐。

佛是外缘,内须信智,智照邪非,信受正法,于佛尚须信智,况复余耶?

正降魔为二:初譬,次合。譬为三:初譬魔来,次譬魔降,三譬魔退。

善男子,譬如偷狗,夜入人舍。

偷狗譬魔,舍譬佛法,夜入譬正法,衰羸弟子起无明为夜。六卷云:贼狗

次其家婢使下,正譬降魔。

其家婢使若觉知者,即应驱詈:汝疾出去!若不出者,当断汝命。

三乘之中,声闻最劣,譬之婢使。断命者,五系系之,魔伪不行,义如断命。

三、偷狗闻下魔退

偷狗闻之,即去不还。

汝等下。合譬。合上三譬,可寻。

汝等从今亦应如是降伏波旬。

应作是言:波旬,汝今不应作如是像。若故作者,当以五系系缚于汝。

五系二释:一、五尸系,二、系五处。五尸表五种不净观,伏爱魔;五系表五门观,伏见魔。见魔是偷,爱魔是狗。

魔闻是已,便当还去,如彼偷狗,更不复还。

迦叶白佛去,是第二、不教菩萨降魔。此章有问有答。问为两:初、明依法自足。

迦叶白佛言:世尊,如佛为瞿师罗长者说:若能如是降伏魔者,亦可得近大般涅槃。

二、明何用依人。

如来何必说是四人为依止处?如是四人所可言说未必可信。

佛答为三:初然问,次正答,三赞叹。然问如文。

佛告迦叶:善男子,如我所说亦复如是,非为不尔。

次正答,为三:一、法,二、譬,三、结成。法说又二:初、唱两章门。

善男子,我为声闻有肉眼者说言降魔,不为修学大乘人说。

次双释小大。

声闻之人虽有天眼,故名肉眼;学大乘者虽有肉眼,乃名佛眼。何以故?是大乘经名为佛乘,如此佛乘最上最胜。

声闻虽天,而肉不能彻理,为魔所罥,所以须教。菩萨虽肉,而佛遍无不照,魔界即佛,所以不教(云云)。

二譬为三:初譬佛教声闻,二譬佛不教菩萨,三譬菩萨教声闻。初譬有开有合。开譬有三,谓教方便、教起念、教破敌。

善男子,譬如有人勇健威猛,有怯弱者常来依附。其勇健人常教怯者:汝当如是持弓执箭,修学槊道、长钩、罥索。

初方便中云:勇健譬佛性,怯弱譬声闻,声闻之人常依附佛。四念处如弓,五善根如箭,神通如槊,五系如罥索。

次又复告言:去!是教三胜念。

又复告言:夫斗战者,虽如履刀,不应自生怖畏之念,当视人天生轻弱想,应自生心作勇健意。

不怖是教戒,视他是教定,勇健是教慧,

或时有人去是破敌,又为三,谓魔来、魔降、魔退。

或时有人,无有胆勇,诈作健相,执持弓刀,种种器仗,以自庄严,来至阵中,厉声大呼。

魔无智慧,故言无胆。变为相好,诈作健相,邪定为弓,邪慧为刀,世技为器。伎阵中大呼者,说五谛、六阴、十九界、十三入等。

汝于是等正降。

汝于是人,亦复不应,生于忧怖,

如是辈下,是魔退。

如是辈人,若见汝等不怖畏者,当知是人不久散坏,如彼偷狗。

善男子去,合譬。

善男子,如来亦尔,告诸声闻:汝等不应畏魔波旬。若魔波旬化作佛身至汝所者,汝当精勤坚固其心令彼降伏。时魔即当愁忧不乐,复道而去。

但合后两,不合初一,精进坚固,合上教三胜念。

善男子下,是第二、不教菩萨降魔。文为三:初、不教降,次、释不降,三、譬显。

善男子,如彼健人,不从他习;学大乘者亦复如是,得闻种种深密经典,其心欣乐,不生惊怖。

初闻深经者,闻魔界如即佛界,为此义故,不教降也。

何以故?如是修学大乘之人,已曾供养、恭敬、礼拜过去无量万亿佛故。虽有无量亿千魔众欲来侵娆,于是事中终不惊畏。

内乘大乘,外凭佛力,众魔群盗,如萤见日,则失威光,此乃释其不降之意。

譬显可寻。

善男子,譬如有人得阿竭陀药,不畏一切毒蛇等畏,是药力故,亦能消除一切诸毒;是大乘经亦复如是,如彼药力,不畏一切诸魔恶毒,亦能降伏令不复起。

复次,善男子,下三譬,菩萨教声闻有譬有合。譬为四:一、魔化声闻,二、声闻受化,三、四依降魔,四、声闻还本复能发心。

复次,善男子,譬如有龙,性甚弊恶,欲害人时,或以眼视,或以气嘘。

魔用通力转变,犹如大龙无慈善心,此弊恶魔摄化声闻如欲害人。眼视譬神通,气嘘譬邪说。

次是故下,声闻受化。

是故一切,师子虎豹,豺狼狗犬,皆生怖畏。是等恶兽,闻声见形,或触其身,无不丧命。

见形者睹其变,闻声者闻其辩,触身者惑其术,丧命者失善根。

三、有善咒下。四、依降魔也。

有善咒者,以咒力故,能令如是诸恶毒龙、金翅鸟等,恶象、师子、虎、豹、豺、狼,柔善调顺,悉任乘御。

善咒者,即是大乘涅槃中道之法力。

四、如是等下,声闻还本,乃至发心。

如是等兽,见彼善咒,即便调伏。

声闻、缘觉下,合譬,备合四譬,先合声闻受化。

声闻、缘觉亦复如是,见魔波旬皆生恐怖。

次合魔化声闻。

而魔波旬亦复不生畏惧之心,犹行魔业。

三、学大乘者下,合四依降魔。

学大乘者亦复如是,见诸声闻怖畏魔事,于此大乘不生信乐,先以方便降伏诸魔,悉令调善堪任为乘,因为广说种种妙法。

四、声闻去合还本进发

声闻、缘觉见调魔已乃生怖畏,于此大乘无上正法方生信乐,作如是言:我等从今不应于此正法之中而作障阂。

复次去,即是第三结成,为三:初结为声闻。

复次,善男子,声闻、缘觉于诸烦恼而生怖畏。

次结不教菩萨。

学大乘者,都无恐惧,修学大乘,有如是力。

三、双结两意。

以是因缘,上所说者,为欲令彼声闻、缘觉调伏诸魔,非为大乘。

三、是大涅槃去,赞叹。文还赞美菩萨人法。初赞现在人法。

是大涅槃微妙经典不可消伏,甚奇!甚特!若有闻者闻已信受,能信如来是常住法,如是之人甚为希有如优昙华。

次赞未来人法

我涅槃后,若有得闻如是大乘微妙经典,生信敬心,当知是等于未来世百千亿劫不堕恶道。

尔时,佛告去,是第三、明四依出时。是时为用,非时无益。若佛在世,正法犹兴,饱德丰道,何劳助弘?若佛灭后,正法衰羸,无医无药,应须治救,方假四依。文为三:初、佛通说时;二、迦叶别问;三、迦叶料简。通说时者。

尔时,佛告迦叶菩萨:善男子,我涅槃后,当有百千无量众生,诽谤不信是大涅槃微妙经典。

佛涅槃后,时通正像,末是通说时。

次从迦叶白佛下,是别问时,有问有答。问为两:一、灭后久近不如法时。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是诸众生于佛灭后,久近便当诽谤是经?

二、灭后久近如法救时

世尊,复有何等纯善众生,当能拔济是谤法者?

次从佛告去,佛答二问。

佛告迦叶:善男子,我般涅槃后四十年中,于阎浮提广行流布,然后乃当隐没于地。

后四十年者,正法八十年,分为前后,即是后四十年,经说不同。一云:正像各千年。一云:各五百年。一云:正法五百,像法一千。或云:正法一百。或云:八十。盖由缘有浓淡,致说有奢促。若前四十年,去佛犹近,如法人多;后四十年,去佛小远,犹有见佛者。如释论:优波鞠多见年百二十,尼问佛相好,比丘威仪。当知后四十年,犹有见佛人也。恐是后非法起时,多诽谤故。一解云:正法五百,除四百二十年,取八十年分为前后。前四十年广行流布,后四十年隐没于地。一云:不然。佛灭后百一十六年,王作大会,异部起计,优波鞠多不能融会。尔时佛法稍就浇漓,岂唯四百六十方没于地?当知迦叶、阿难持法四十年,与佛在不异。后四十年,去圣日远,已就浇薄。而后文迦叶问:佛去后四十年没地,何时还出?佛答:正法欲灭余八十年,前四十年还出,过此复没。正当此言正道四百二十年后之兴没。又一解:佛三十成道,若年十岁人悟道者,至佛灭时,其年六十,见佛始终,融会大小,于佛灭后四十年秉教,如佛在不殊。过此已后,不见佛始者,不能整理,生断常计,故言隐没于地。而不导百三十岁者,年耆根熟,不能匡正,故不言之。问:十岁者,见佛始。迦叶、阿难,佛得道日生,此不见始,何能持法如佛在耶?答:此二人者,迦叶是长子,阿难得佛觉三昧,不比余人(云云)。

次从善男子去,答如法人能拔济者,文为两:先正答,后叹劝。正答又二:初、褒贬小大,二、正明救济。初褒贬开譬、合譬。开譬为四:一、譬大。

善男子,譬如甘蔗、稻米、石蜜、酥、酪、醍醐,随有之处,其土人民皆言:是味,味中第一。

二、譬小。

或复有人纯食粟米及稊稗子,是人亦言:我所食者最为第一。

三、结贬

是薄福人,受业报故。

四、结褒

若是福人,耳初不闻粟稗之名,所食唯是糠粮、甘蔗、石蜜、醍醐。

即此褒中云糠粮譬常,甘蔗譬乐,石蜜譬我,醍醐譬净,粟稗譬无常等也。

合譬如文。

是大涅槃微妙经典亦复如是,钝根薄福不乐听闻。如彼薄福,憎恶糠粮及石蜜等;二乘之人亦复如是,憎恶无上大涅槃经。

或有众生,其心欣乐,听受是经,闻已欢喜,不生诽谤,如彼福人,食于糠粮。

二、善男子下,正明四依救济。先譬,后合。譬有三:一、叙小乘化;二、大乘化;三、小受大化。初文者。

善男子,譬如有王,居在深山险难恶处,虽有甘蔗、糠粮、石蜜,以难得故,贪惜积聚,不敢啖食,惧其有尽,唯食粟稗。

小乘之人,各有眷属,有所王领,故言如王。小化者,小行偏曲,譬如深山,入无为坑,故言恶处。虽有甘蔗,悭惜不啖,惧其有尽者,小化也。专行小行,妨于大道,虽有大教,以求有心,受持读诵,譬之悭惜,有所得故,譬惧其有尽。

二有异国王,是四依救济,

有异国王闻而悯之,即以车载糠粮、甘蔗而送与之。

以大法统王,故称为王。车载者,事解车载,经论与之。又云:以神通化之,令大乘弘宣,譬如车载。又云:方便智晓,令其得解。兴皇云:以身弘道,譬如车载。今明大行训之,故言车载。

三、其王得已,即受大化。

其王得已,即便分布举国共食。民既食已,皆生欢喜,咸作是言:因彼王故,令我得是希有之味。

次是四种人去,合譬。

善男子,是四种人亦复如是,为此无上大法之将。是四种中,或有一人,见于他方无量菩萨,虽学如是大乘经典,若自书写,若令他书,为利养故,为称誉故,为解法故,为依止故,为用贸易其余经故,不能广为他人宣说,是故持是微妙经典,送至彼方与彼菩萨,令发无上菩提心之安住菩提。是菩萨得是经已,即便广为他人演说,令无量众得受如是大乘法味,皆悉是此一菩萨力,所未闻经悉令得闻,如彼人民因王力故得希有食。

但合后两意,以五种过,合上贪惜积聚为利,是为地狱有;为名誉,是鬼有;以解法增长我心,是修罗有;为依止故,是畜生有;为贸易故,是世智辩聪外道业也。

次又善男子下,叹劝:初叹经,后劝人。

又善男子,是大涅槃微妙经典所流布处,当知其地即是金刚。

王至深山,能令深山平坦譬;经至曲见,能令曲见大直地,即金刚譬;开小乘理,即大乘理。

是中诸人亦如金刚,若有能听如是经者,即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随其所愿悉得成就。如我今日所可宣说,汝等比丘应善受持。若有众生不能听闻如是经典,当知是人甚可哀悯。何以故?是人不能受持如是大乘经典甚深义故。

人即金刚,开小乘人即大菩萨。

迦叶白佛去,第三、料简时,有问有答。

迦叶白佛言:世尊,如来灭后四十年中,是大乘典大涅槃经于阎浮提广行流布,过是已后没于地者,却后久如复当还出?

问意云:佛灭后四十年,隐没于地,为当永没,复更兴耶?

佛言:善男子,若我正法余八十年,前四十年是经复当于阎浮提雨大法雨。

次佛答中云余八十年者,一云:但正法余八十年在时,前四十年兴,后四十年已即灭。一解云:正法一千五百年未灭,八十前四十兴,后四十灭也。

迦叶复白佛下,是第四、植种深浅以显四依。夫深经妙义不易可闻,况复当徒开演分擘玄毫,指南宣扬卷舒宇宙,非轻[怡-台+藂]者所能为之。就文为两:一、问,二、答。初问为三:初、举恶时,次、索好人,三、请答。

迦叶复白佛言:世尊,如是经典,正法灭时、正戒毁时、非法增长时、无如法众生时。

恶时有四句:正戒、正教双灭,恶人、恶法俱兴。此四句应是五浊乱时。何者?正法灭是见浊,正戒毁是命浊,非法增是烦恼浊,无如法众生是众生浊,时是劫浊。

谁能听受、奉持、读诵、令其通利、供养、恭敬、书写、解说?

索好人有六句:信曰受,不忘曰持,临文曰读,背文曰诵,传文曰写,传义曰说。即五种法师,又是三业:受持是意,读、诵、说是口,供养、书、写是身。

于五浊乱时,能三业如法者,请答此事。

唯愿如来,哀悯众生,分别广说,令诸菩萨闻已受持,持已即得不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今答为三:初叹问,次正答,三、劝。初如文。

尔时,佛赞迦叶: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善能问如是义。

善男子,若有众生于熙连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乃能于是恶世受持如是经典不生诽谤。善男子,若有众生于一恒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爱乐是典,不能为人分别广说。

善男子,若有众生于二恒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正解信乐,受持读诵,亦复不能为人广说。若有众生于三恒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书写经卷,虽为他说未解深义。若有众生于四恒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为他广说十六分中一分之义,虽复演说亦不具足。若有众生于五恒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书写经卷,广为人说十六分中八分之义。若有众生于六恒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为他广说十六分中十二分义。若有众生于七恒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为他广说十六分中十四分义。若有众生于八恒河沙诸如来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亦劝他人令得书写;自能听受,复劝他人令得听受;读诵通利,拥护坚持,怜悯世间诸众生故;供养是经,亦劝他人令其供养;恭敬尊重,读诵礼拜,亦复如是。具足能解,尽其义味,所谓如来常住不变,毕竟安乐。广说众生悉有佛性,善知如来所有法藏。供养如是诸佛等已,建立如是无上正法,受持拥护。

次正答中,举九河者,旧解云:值一佛,发一愿,下一沙;虽值多佛,不发愿,不下沙;虽发心,不见佛,亦不下沙;虽见一佛,多发心,只下一沙;虽一发心,见多佛,亦只下一沙。以如此数,令满一恒,是为一恒。熙连与恒河异者,熙连在拘尸城北,尚小;䟦提恒河入东海,四河中大,故异熙连。若就行者,熙连但闻而不谤。一恒加有信乐,二恒加读诵,三恒说浅义,四恒加一分,五恒加八分,六恒加十二分,七恒加十四分,八恒具足一十六分。四恒从惑取解则难,五恒从解取解易,六恒去更深细为难。如任至大尉则易,至丞相则难,此犹难解。十六分者,譬如世间十六两以为一斤。仙慧师云:熙连是弟子位,八恒是师位,两两配四依(云云)。开善治城云:九恒皆初依位,熙连至二恒,是初心习种性;三恒至五恒,是中心性种性;六恒至八恒,是后心道种性,亦极难解。若全称佛法以为一斤,则初依人穷佛法尽,至三、四依,复何所为?若称初依以为一斤,此乃自是初依之法,何关佛法?今明熙连至三恒为初依,一分、八分为二依,十二、十四为三依,十六为四依。文云:具足解,尽其味(云云)。

三、从若有始发心去,是劝也。

若有始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当知是人未来之世,必能建立如是正法受持拥护。是故汝今不应不知未来世中护法之人。何以故?是发心者于未来世,必能护持无上正法。

上说九恒值佛,杳杳至深,恐时情抑绝,更接引劝之,但令发心未来,必能护持建立。

善男子,有恶比丘去,是第五、明信谤罪福。前熙连已上,唯信而已;今熙连已前,有信谤罪福,劝福以遮罪。就文为二:初、明罪福因果,次、劝福结依。初文为四:初、明谤相。

善男子,有恶比丘闻我涅槃不生忧愁:今日如来入般涅槃,何其快哉!如来在世遮我等利,今入涅槃,谁复当有遮夺我者?若无遮夺,我则还得如本利养。如来在世禁戒严峻,今入涅槃悉当放舍。所受袈裟本为法式,今当废坏如木头幡。如是等人诽谤拒逆是大乘经。

佛是一切众生师父,入涅槃时,人天悲苦,乃至毒虿怀仁,无不恋仰,恶人独言灭快,是一恶也。少欲知足,受持禁戒,威仪具足,名之为僧,其皆放舍,二恶也。大乘之法,贤圣之师,其独拒逆,不信三宝,即谤相也。

从善男子,汝今应当去,次明信相。

善男子,汝今应当如是忆持。若有众生成就具足无量功德,乃能信是大乘经典,信已受持。其余众生有乐法者,若能广为解说此经,其人闻已,过去无量阿僧祇劫所作恶业皆悉除灭。

自行生于三世之善,化他灭于二世之恶,互举一边,即信相也。

从若有不信去,三、明谤人之报。

若有不信是经典者,现身当为无量病苦之所恼害,多为众人所见骂辱。命终之后,人所轻贱,颜貌丑陋,资生艰难,常不供足。虽复少得,粗涩弊恶,生生常处贫穷下贱、诽谤正法、邪见之家。若临终时,或值荒乱,刀兵竞起,帝王暴虐,怨家仇隙之所侵逼,虽有善友而不遭遇,资生所须求不能得,虽少得利常患饥渴,唯为凡下之所顾识,国王、大臣悉不齿录。设复闻其有所宣说,正使是理终不信受,如是之人不至善处。如折翼鸟不能飞行,是人亦尔,于未来世不能得至人天善处。

现身去是现报,命终后去是生报,生生常处去是后报。

从若复有人去,四、明信人之报。

若复有人能信如是大乘经典,本所受形虽复粗陋,以经功德即便端正,威颜色力日更增多,常为人天之所乐见,恭敬爱念,情无舍离。国王、大臣及家亲属,闻其所说,悉皆敬信。若我声闻弟子之中,欲行第一希有事者,当为世间广宣如是大乘经典。善男子,譬如雾露,势虽欲住,不过日出;日既出已,消灭无余。善男子,是诸众生所有恶业亦复如是,住世势力,不过得见大涅槃日;是日既出,悉能除灭一切恶业。复次,

善男子,譬如有人出家剃发,虽服袈裟,故未得受沙弥十戒。或有长者来请众僧,未受戒者即与大众俱共受请,虽未受戒,已堕僧数。善男子,若有众生发心始学是大乘典大涅槃经,书持读诵亦复如是,虽未具足位阶十住,则已堕于十住数中。

本所受形去,是转报障;譬如雾露去,是转业障;如人出家去,是转烦恼障。立譬多种:若作大戒譬,譬十地真解;若作十戒譬,譬地前似解,如纯陀中意。此中作无戒譬,始自凡夫发心,即阶十住,虽未断惑,因中说果,即是转烦恼障。上恶人约三报横论,今善人约三障竖论,绮文互说耳。

二、从或有众生去,是劝福结依。

或有众生是佛弟子、或非弟子,若因贪怖,或因利养,听受是经乃至一偈闻已不谤,当知是人则为已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善男子,以是因缘,我说四人为世间依。善男子,如是四人,若以佛说、言非佛说,无有是处。是故我说如是四人为世间依。

此文甚宽,不问弟子非弟子,因善因恶,但能发心闻一偈者,则近菩提。因贪怖利养,是因三毒发心,况九恒植善,四依功德耶?即是能信始终,鉴诫谤者因果。

善男子,汝应供养去,是第六,劝供养。文为二:初劝供养,次论义。初又二:初劝供养,次问答。初文者。

善男子,汝应供养如是四人。

夫四依大益,九恒因厚,难可遭遇,故劝供养。

次问含二意:云何福田?云何供养?

世尊,我当云何识知是人而为供养?

佛答亦二:初正答,次引偈。初文者。

佛告迦叶:若有建立护持正法,如是之人应从启请,当舍身命而供养之。

建立正法,是福田相。河西云:发心持戒,受持大乘,为人解说,及护法等,是福田相。今文但明护法,即兼众事。当舍身命,是供养相,以重夺轻。

次偈者,初引事师偈。

如我于是,大乘经说:

有知法者,若老若少,故应供养,恭敬礼拜。

犹如事火,婆罗门等,

二、引事主偈。

有知法者,若老若少,故应供养,恭敬礼拜。

亦如诸天,奉事帝释。

二、迦叶白下,是论义。先问,次答。问有领旨,陈疑请答。领旨如文。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供养师长正应如是。

次陈疑,为三:初三定,次三难,后三结。

今有所疑,唯愿广说。若有长宿护持禁戒,从诸年少咨受未闻,云何是人当礼敬不?若当礼敬,是则不名为持戒也。若是年少护持禁戒,从诸宿旧破戒之人咨受未闻,复当礼不?若出家人从在家人咨受未闻,复当礼不?

从然出家人去,是三难。

然出家人不应礼敬在家之人,然佛法中年少幼小应当恭敬耆旧长宿,以是长宿先受具戒成就威仪,是故应当供养恭敬。如佛言曰:其破戒者,是佛法中所不容受,犹如良田多有稊稗。又如佛说:有知法者若老若少,故应供养如事帝释。如是二句其义云何?将非如来虚妄说耶?

若从昔法,皆不应礼;若从今义,皆应供养。二旨相违,是故作难。

从如佛言曰去,是二、结,如文。

如佛言曰:持戒比丘亦有所犯。何故如来而作是说?世尊亦于余经中说听治破戒。

或言三结,取持戒比丘,亦名有犯,是结出家,不礼在家。

如是所说,其义未了。

二、从佛告去,答,为二:先略答,次广答。

佛告迦叶:善男子,我为未来诸菩萨等学大乘者说如是偈,不为声闻弟子说也。

略,文少而意广。何者?我为菩萨说如此偈,不为声闻三三之疑皆遣故也。广答文多,而但专明持礼于破,不言有罪,是为意狭。然答此一条,余二例遣。二、广答,文为三:一、举时,二、设譬,三、结。时中又四:一、举时浊,二、明救浊,三、和浊,四、明无罪。

善男子,如我上说,正法灭已毁正戒时,增长破戒非法盛时,一切圣人隐不现时,受畜奴婢不净物时。

初文云如我上说者,近指前文。前文是迦叶问辞,被佛印竟,即成佛说。正法灭,是见浊;毁正戒,是命浊;增长非法,是烦恼浊;一切贤圣隐,是众生浊;受畜不净,是劫浊。

次从是四人中去,是救浊即能救浊者。

是四人中,当有一人出现于世,剃除须发,出家修道。

此人出世,拨乱反正,使人之浊不浊。

见诸比丘各各受畜奴婢仆使不净之物,净与不净一切不知,是律非律亦复不识,是人为欲调伏如是诸比丘故,与共和光不同其恶,自所行处及佛行处善能别知。虽见诸人犯波罗夷,默然不举。何以故?我出于世,为欲建立护持正法,是故默然而不纠治。

三、见诸比丘者,是恶浊之徒,不纠治者,且和浊光,未得机便。

四、善男子去,结无罪。

善男子,如是之人为护法故,虽有所犯,不名破戒。

如此破戒,若年少,若在家,应须礼敬供养。

次善男子去,设譬,又二:初譬,次合。初譬文为三:一、为时作譬,二、为同作譬,三、为纠作譬。此中既释持毁,又开大小乘,故须此事以消其文。

善男子,譬如国王遇病崩亡,储君稚小未任绍继。有旃陀罗,丰饶财宝,巨富无量,多有眷属,遂以强力,乘国虚弱,篡居王位。治化未久,国人、居士、婆罗门等,亡叛逃走,远投他国。虽有在者,乃至不欲眼见是王。或有长者、婆罗门等,不离本土。譬如诸树,随其生处,即是中死。旃陀罗王知其国人逃叛者众,寻即还遣诸旃陀罗守逻诸道。复于七日,击鼓唱令诸婆罗门:有能为我作灌顶师者,当分半国以为封赏。诸婆罗门虽闻是语,悉无来者,各作是言:云何当有婆罗门种作如是事?旃陀罗王复作是言:婆罗门中若无一人为我师者,我要当令诸婆罗门与旃陀罗共住食宿,同其事业。若有能来灌我顶者,半国之封。此言不虚,咒术所致。三十三天上妙甘露不死之药,亦当共分而服食之。

秉法主如国王,缘尽谢世如崩亡。储君,譬传化弟子,凞连一恒,植善浅薄,故言稚小,此譬正法毁灭之时。旃陀罗者,破法身慧命之种。多饶财宝者,恶业增长。多有眷属者,破戒徒党。纂居王位者,破戒统位。此譬破戒增长,非法盛时。国人、居士、婆罗门者,譬三种持戒之人。上品远离,故投他国;中品不远不同,故言不欲眼视;下品不能自移,故言如树。又树譬上品,如童子不远而能匡正,此譬一切圣人隐不现时。守逻诸道去,明其作威作福。守逻诸道,譬恶比丘置立制网,塞持戒路。七日击鼓,譬立制网,开放逸门。灌顶师者,外国登位,使七世素贵瓶盛四海水,灌于王顶,是曰国师。如此间授玺称尊号时,譬恶众中求羯磨师,和僧三唱,是事如是。持分半国者,乌回准此僧,臣挞利吒准此僧,都互相羯磨,秉捉门徒,皆无来者,譬持戒人耻入恶众,不共同事。复作是言去,再作威福,非法转盛。若不肯作羯磨师者,当举破戒者为主。甘露不死药者,名闻利养安身之具,是同此等,皆譬非法盛时。

二、尔时,有一婆罗门子去,是和同譬。文为四:一、童子受募,二、王大欢喜,三、诸人瞋怪,四、同事日久。

尔时,有一婆罗门子,年在弱冠,修治净行,长发为相,善知咒术,往至王所,白言:大王,王所敕使,我悉能为。

婆罗门者,净行也。童子者,因位也。弱冠二十盛时,二智英勇:净行,戒也;长发,慈也;善咒巧慧,我悉为之同事也。

尔时大王,心生欢喜,受此童子,作灌顶师。

次王大欢喜,喜恶化无壅,

诸婆罗门闻是事已,皆生瞋恚责此童子:汝婆罗门,云何乃作旃陀罗师?

诸人瞋者,是不见机,持戒者嫌也。

尔时,其王即分半国与是童子,因共治国,经历多时。

三、从尔时,童子下,为纠作譬。文为二:先治恶,次立善。治恶文为四:一、相研定,二、求取大法,三、弘宣大乘,四、正作摈。初研定者。

尔时,童子语彼王言:我舍家法来作王师,悉教大王微密咒术,而今大王犹不见亲。时,王答言:我今云何不亲汝耶?

我舍家法,息心大乘。持戒来作王师者,作破戒众主。教王微密者,元令入大,此意不彰,故云微密。

次童子答言下,是求大法。

童子答言:先王所有不死之药犹未共食。王言:善哉!大师,我实不知。师若须者,愿便持去。

不死药者,佛性常住之理,隐在破戒之下。言不知者,恶障妙理,则是不知。言持去者,不惜破戒之众,任汝开化。

三、是时,童子去摄来大化也。

是时,童子闻王语已,即持归家,请诸大臣而共食之。诸臣食已,即共白王:快哉!大师,有是甘露不死之药。王既知已,语其师言:云何大师,独与诸臣服食甘露而不见分?

请诸大臣者,譬其来学者也。诸臣白王者,迷徒得悟传化者也。王语师言者,生信求解。

尔时,童子即更以余杂毒之药与王令服。王既服已,须臾药发,闷乱躄地,无所觉知,犹如死人。

四、尔时,童子更与余药者。依律苦切,对治呵责。王既服已,受治屈折,药发闷乱者。推寻事理,生重忧悔,方乃自知佛海死尸前。大臣白王者,上根悟也;王求药者,中根悟也;闷绝者,下根悟也。

次从尔时,童子立储君去,是立善人中又为四:一、立善,二、驱恶,三、无犯,四、傍叹。

尔时,童子立本储君还以为王,作如是言:师子御座,法不应令旃陀罗升。我从昔来,未曾闻见旃陀罗种而为王者。若旃陀罗治国理民,无有是处。大王,今应还绍先王正法治国。

初文云立本储君者,大乘本体,还得统立也。师子御座不应升者,第一义空,与破戒者不相应也。治国民者,破戒乱常,扰善机民。

尔时,童子经理是已,复以解药与旃陀罗令其醒寤,既醒寤已驱令出国。

次尔时,童子复以解药去,更说实相忏悔之方。驱出国者,废小乘中分别决定若持若犯之限域也。

是时,童子虽为是事,犹故不失婆罗门法。

其余居士、婆罗门等,闻其所作,叹未曾有,赞言:善哉!善哉!仁者,善能驱遣旃陀罗王。

三四如文。

次从善男子,我涅槃后去,合譬也,但合二、不合时。此初,合和同。

善男子,我涅槃后,护持正法诸菩萨等亦复如是,以方便力,与彼破戒假名受畜一切不净物僧同其事业。

以方便力,合上我舍家法也。与破戒等同其事业者,合上来作王师。释论明四种僧:破戒僧,名同杂僧,应是畜不净僧;有羞僧,应是假名僧。

从尔时,菩萨下,二、合纠治破戒也。

尔时,菩萨若见有人虽多犯戒,能治毁禁诸恶比丘,即往其所,恭敬礼拜,四事供养,经书什物悉以奉上。如其自无,要当方便从诸檀越求乞与之。为是事故,应畜八种不净之物。何以故?是人为治诸恶比丘,如彼童子驱旃陀罗故。

八、不净者,谓畜金银、奴婢、牛羊、仓库、贩卖、耕种,手自作食,不受而啖,污道、污威仪,损妨处多,故名不净。

从尔时,菩萨虽复恭敬去,是第三、结成,又二:初、结有罪、无罪;二、结但为菩萨,不为声闻。

尔时,菩萨虽复恭敬礼拜是人,受畜八种不净之物,悉无有罪。何以故?以是菩萨为欲摈治诸恶比丘,令清净僧得安隐住,流布方等大乘经典,利益一切诸天人故。

初中云虽恭敬去,明持礼毁无罪;虽受不净,是亦无罪;何以故去,释无罪意。

从以是因缘去,明持受毁供养亦无罪,如文。

善男子,以是因缘,我于经中说是二偈,令诸菩萨皆共赞叹护法之人,如彼居士、婆罗门等称赞童子:善哉!善哉!护法菩萨正应如是。

次明若乖此说则有罪,若乖此心则有罪。

若有人见护法之人与破戒者同其事业,说有罪者,当知是人自受其殃,是护法者实有无罪。

善男子,若有比丘犯禁戒已,憍慢心故覆藏不悔,当知是人名真破戒菩萨。为护法故,虽有所犯,不名破戒。何以故?以无憍慢发露悔故。

次从善男子,我于经中者,结为菩萨,又二:先引偈,次判(云云)。

善男子,是故我于经中覆相,说如是偈:

有知法者,若老若少,故应供养,恭敬礼拜。

犹如事火,婆罗门等,如第二天,奉事帝释。

以是因缘,我亦不为学声闻人,但为菩萨而说是偈。

迦叶白佛去,第七、料简,为三:先问答;次约法简;三、领解。初中有问有答。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如是等菩萨摩诃萨于戒纵缓,本所受戒为具在不?

问为两意:一问缓,二问失。只应是一问,佛有两答,故为二问。

佛言去,答也。先答失、不失,后答缓、不缓。初答不失中,先法,次譬。初法者。

佛言:善男子,汝今不应作如是说。何以故?本所受戒如本不失,设有所犯即应忏悔,悔已清净。

律中解云:若破戒者,体、戒俱失。数师云:戒体常在,但是污戒。下文云失与不失,悉是戏论,不解佛意。今经明四依,示同破戒,故无所失。

次善男子,如堤塘下,譬也,又二:先譬,次合。

善男子,如故堤塘穿决有孔,水则淋漏。何以故?无人治故。若有人治,水则不出。

譬中又二意:无治则漏,治则不漏;犯已忏悔则不失,不忏则失。

次合二譬,可解。

菩萨亦尔,虽与破戒共作布萨、受戒、自恣,同其僧事,所有戒律不如堤塘穿决淋漏。何以故?若无清净持戒之人,僧则损减,纵缓懈怠,日有增上;若有清净持戒之人,即能具足,不失本戒。

当知菩萨,不同堤塘。

次于乘缓者,答第一问。

善男子,于乘缓者,乃名为缓;于戒缓者,不名为缓。菩萨摩诃萨于此大乘心不懈慢,是名奉戒。为护正法,以大乘水而自澡浴,是故菩萨虽现破戒,不名为缓。

旧云:声闻急戒缓乘,菩萨急乘缓戒。或人云:乘如纲,戒如目,提纲则目正,得中道本,戒则自圆。今明不尔,经偏举菩萨急乘缓戒。若具论者,声闻、菩萨各有四句,如别记。

次约法简,又三:初约福田简,次约智简,三天眼简。初福田中三:法、譬、合(云云)。

迦叶菩萨白佛言:众僧之中有四种人,如庵罗果生熟难知,破戒、持戒云何可识?佛言:善男子,因大涅槃微妙经典则易可知,云何因是大涅槃经可得知耶?

譬如田夫,种植稻谷,耘除莠稗,以肉眼观,名为净田;至其成实,草谷各异。如是八事,能污染僧,若能除却,以肉眼观,则知清净。若持戒、破戒,不作恶时,以肉眼观,难可分别;若恶彰露,则易可知,如彼莠稗,易可分别。

僧中亦尔,若能远离八种不净毒蛇之法,是名清净圣众福田,应为人天之所供养。清净果报,非是肉眼所能分别。

问:下梵行使平等施,与此相违?答:各有其意。此中明四依,故简真伪;梵行明慈心平等,故不分别。又此中诫福田,梵行诫施主(云云)。

二、复次,善男子,如迦罗下,用智简:先譬,次合。

复次,善男子,如迦罗迦林,其树众多。于是林中唯有一树,名镇头迦。是迦罗迦、镇头迦树,二果相似,不可分别。其果熟时,有一女人悉皆拾取。镇头迦果才有一分,迦罗迦果乃有十分。是女不识,持来诣市而炫卖之。凡愚小儿复不别故,买迦罗迦,啖已命终。有智人辈闻是事已,即问女人:姊,于何处得是果来?是时女人即示方所,诸人即言:如是方所多有无量迦罗迦树,唯有一根镇头迦树。诸人知已,笑而舍去。

六卷云:迦留、治牟,皆不见翻,但知是甘毒。二果譬于持犯,女人譬凡愚,执事小儿譬无智。施主问何处得果者,推其根本,笑而舍去,譬知伪弃之。

善男子,大众下,合譬。

善男子,大众之中八不净法亦复如是,于是众中多有受用如是八法。唯有一人清净持戒,不受如是八不净法,善知诸人受畜非法,而与同事不相舍离,如彼林中一镇头迦。有优婆塞见是诸人多有非法,并不恭敬供养是人。若欲供养,应先问言:大德,如是八事,应受畜不?佛所听不?若言佛听,如是之人得共布萨、羯磨、自恣不?是优婆塞如是问已,众皆答言:如是八事,如来怜悯,皆悉听畜。优婆塞言:祇洹精舍有诸比丘,或言金银佛所听畜,或言不听,有言听者。是不听者,不与共住说戒、自恣,乃至不共一河饮水,利养之物悉不共之,汝等云何言佛听许?佛天中天虽复受之,汝等众僧亦不应畜。若有受者,乃至不应与共说戒、自恣、羯磨、同其僧事。若共说戒、自恣、羯磨、同僧事者,命终即当堕于地狱,如彼诸人食迦罗迦果已而便命终。

受八不净,合迦罗迦。不受不净,合镇头迦。持毁共住,合二果同林。有优婆塞据教问,次引祇洹为证。次不许同住等,合智者问。从若有受者,自毁误人,合上笑而舍去。

三、从譬如城去,约天眼简。于中二:先譬,后合。

复次,善男子,譬如城市有卖药人,有妙甘药出于雪山,亦复多卖其余杂药,味甘相似。时有诸人咸皆欲买而不识别,至卖药所问言:汝有雪山药不?其卖药人即答言:有。是人欺诈,以余杂药语买者言:此是雪山甘好妙药。时买药者以肉眼故不能善别,即买持归,便作是念:我今已得雪山甘药。

雪山,譬涅槃常住妙理;药,譬依涅槃立清净行;卖药人,譬奸狡执事;杂药,譬毁者不别,不别者买,譬无智施主。

迦叶去,合。

迦叶,若声闻僧中,有假名僧、有真实僧、有和合僧,若持戒、若破戒,于是众中等应供养恭敬礼拜,是优婆塞以肉眼故不能分别;譬如彼人不能分别雪山甘药,谁是持戒、谁是破戒、谁是真僧、谁是假僧,有天眼者乃能分别。迦叶,若优婆塞知是比丘是破戒人,不应给施礼拜供养;若知是人受畜八法,亦复不应给施所须礼拜供养;若于僧中有破戒者,不应以披袈裟因缘恭敬礼拜。

假名合杂药,真僧合妙药,肉眼合不别者,天眼乃能别。天眼非但别伪因不应礼施,复能见果不应礼施。

三、迦叶白佛:是领解,初称叹,次顶受(云云)。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善哉!善哉!如来所说真实不虚。

我当顶受。譬如金刚,珍宝异物,

从如佛所说去,是第八,会通。昔依四法,今依四人,文有问、答。问又二:先举昔依,次请会。

如佛所说,是诸比丘当依四法。何等为四?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初昔依者,然阿含中出次第,依依法不依人,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与今迦叶所列次第有异。梁武云:此文为定。诸法师云:今经出昔依,以阿含为定。或言出经者,误。或言于昔虽了,望今不了,故了义在后。今且释阿含次第者,昔人无常,故不可依;以法常故,故法可依。法有小大,大法了义,是故可依。语若生着,故不须依;了语下义,义体无著,是故须依。识着智解,是故依智。

从如是四法,非四种人正请会通。

如是四法,应当证知,非四种人。

次佛言下,答,又为二:先别会,后总会。所以别会者,正言今依人与昔依法二言相反,故偏须别会。文为四:初、会人、法,依法即是依人;二、明昔不依人者,不依无法之人;三、明今依人者,还是有法之人;四、举下,况上。

佛言:善男子,依法者即是如来大般涅槃,一切佛法即是法性,是法性者即是如来,是故如来常住不变。

初、依法即依人者,人、法不异。兴皇言:昔以法简人,结还依智;今以人简法,结还依人。昔人既破,昔法亦除;今人既存,今法须取。但今人、法不二,昔人即声闻、缘觉,岂依此人?昔法即方便半字,若不悟者,亦须破法;若了悟者,不除此法。

次若复有下,明昔不依无法之人。

若复有言如来无常,是人不知不见法性;若不知见是法性者,不应依止。

三、如上所说下,明今依有法之人,又为四:一、唱应依。

如上所说,四人出世护持法者,应当证知而为依止。

二、释应依。

何以故?是人善解如来微密深奥藏故,能知如来常住不变。若言如来无常变易,无有是处。

三、叹德

如是四人,即名如来。

四、释叹

何以故?是人能解如来密语及能说故。

四、若有人能下,举下况上。

若有人能了知如来甚深密藏,及知如来常住不变,如是之人若为利养,说言如来是无常者,无有是处。如是之人尚可依止,何况不依是四种人?

明外凡能知佛常不为利养所转,尚复可依,况于四人而不依耶?

次从依法者,即是法性去,总会四依,又三:初、就今教会;二、举今昔相对会;三、结会。初文又二:先会,次结。初还依问次第会之。文自为四:初依法,为三双:一、双标;二、双释;三、双结。

依法者即是法性,不依人者即是声闻。

初依法者,即妙有之法,不依声闻之人,即双标也。

法性者即是如来,声闻者即是有为;如来者即是常住,有为者即是无常。

法性者即如来,声闻者即有为,是双释也。

善男子,若人破戒为利养故,说言如来无常变易,如是之人所不应依。善男子,是名定义。

双结可寻。

次文二:初、会依义者。

依义不依语者,义者名曰觉了,觉了义者名不羸劣,不羸劣者名曰满足,满足义者名曰如来常住不变,如来常住不变义者即是法常,法常义者即是僧常,是名依义。

觉了即般若,不羸劣即法身,满足即解脱。昔教解脱具则无身智,身智在则解脱不满,又不得是三宝。

次不依语下,又二:先明无理之语,后明乱正之语。初文者。

不依语也。何等语言所不应依?所谓诸论绮饰文辞,如佛所说无量诸经,贪求无厌,奸巧谀谄,诈现亲附,现相求利,经理白衣为其执役。

如佛所说,贪求无厌去,有二解:一云,此是佛说外道经中之言;二解,是佛自说经,生凡夫之过,不得依此为行。

次又复唱言下,是乱正之语。

又复唱言:佛听比丘畜诸奴婢、不净之物、金银珍宝、谷米仓库、牛羊象马,贩卖求利。于饥馑世,怜悯子故,复听诸比丘储贮陈宿,手自作食,不受而啖。如是等语,所不应依。

三、释依智不依识

依智不依识者,所言智者即是如来。若有声闻不能善知如来功德,如是之识不应依止。若知如来即是法身,如是真智所应依止。若见如来方便之身,言是阴、界、诸入所摄,食所长养,亦不应依。是故知识不可依止。若复有人作是说者,及其经书亦不应依。

若知法身是常,即是真智;若言无常,即是识着。

四、释了义,为三:一、标宗,二、历法,三、辨宗。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者。不了义经者,谓声闻乘闻佛如来深密藏处悉生疑怪,不知是藏出大智海,犹如婴儿无所别知,是则名为不了义也。了义者,名为菩萨真实智慧,随其自心无阂大智,犹如大人无所不知,是名了义。

初约一大乘两缘来望,为了不了。

次又声闻下,是历法,有五双相对:大小、常无常、大小所说、食不食、灭不灭可寻。

又声闻乘名不了义,无上大乘乃名了义。

若言如来无常变易,名不了义;若言如来常住不变,是名了义。

声闻所说应证知者,名不了义;菩萨所说应证知者,名为了义。

若言如来食所长养,是不了义;若言常住不变易者,是名了义。

若言如来入于涅槃,如薪尽火灭,名不了义;若言如来入法性者,是名了义。

三、声闻乘下,辨宗。初辨小,后辨大,各有标、释、结。

声闻乘法,则不应依。

何以故?如来为欲度众生故,以方便力说声闻乘,犹如长者教子半字。善男子,声闻乘者,犹如初耕未得果实,如是名为不了义也。

是故不应,依声闻乘。

大乘之法,则应依止。

何以故?如来为欲度众生故,以方便力说于大乘是。

故应依,是名了义。

次如是下,总结。

如是四依,应当证知。

复次,依义下,第二、今昔相对会通。释前两依,文句相涉,人法但三。文为三:初两依共释,次释第三,三释第四。初共释为三:一、释依义,兼明依法;次、释不依人;三、释不依语。

复次,依义者,义名质直,质直者名曰光明,光明者名不羸劣,不羸劣者名曰如来。又光明者名为智慧,质直者名为常住。如来常者名为依法,法者名常,亦名无边、不可思议、不可执持、不可系缚而亦可见。

此初第一偏明依义,次此后即不明依语,但语势相仍,仍明不依人。又明依义即是依法,是故无别依法之文,但有不依人。此即第一偏明依义。法者,名常下,释法也。后具结二种。

若有说言不可见下,释不依人。

若有说言不可见者,如是之人所不应依,是故依法不依于人。

若复有人下,释不依语。

若复有人以微妙语宣说无常,如是之言所不应依,是故依义不依于语。

依智者下,二、别释第三依,依智不依识。

依智者,众僧是常,无为不变,不畜八种不净之物,是故依智不依于识。若有说言:识作识受,无和合僧。何以故?夫和合者名无所有,无所有者云何言常?是故此识不可依止。

所言识作识受无和合僧者,但有识著作因,受识着之果,皆是生死,则无常住一体之僧。

三、依了义者,别释第四依,明了不了。

依了义者,了义者名为知足,终不诈现威仪清白、憍慢目高、贪求利养,亦于如来随宜方便所说法中不生执着,是名了义。若有能住如是等中,当知是人则为已得住第一义,是故名为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不了义者,如经中说:一切烧然,一切无常,一切皆苦,一切皆空,一切无我。是名不了义。何以故?以不能了如是义故,令诸众生堕阿鼻狱。所以者何?以取着故,于义不了。一切烧者,谓如来说涅槃亦烧;一切无常者,涅槃亦无常;苦、空、无我亦复如是。是故名为不了义经。不可依止,善男子,若有人言:如来怜悯一切众生,善知时宜。以知时故,说轻为重,说重为轻。如来观知所有弟子,有诸檀越供给所须令无所乏,如是之人,佛则不听受畜奴婢、金银财宝、贩卖市易、不净物等。若诸弟子无有檀越供给所须,时世饥馑,饮食难得,为欲建立护持正法,我听弟子受畜奴婢、金银车乘、田宅谷米、贾易所须。虽听受畜如是等物,要当净施笃信檀越。如是四法所应依止。若有戒、律、阿毗昙、修多罗,不违是四,亦应依止。若有说言有时非时,有能护法不能护法,如来悉听一切比丘受畜如是不净物者,如是之言不应依止。若有戒、律、阿毗昙、修多罗中有同是说,如是三分亦不应依。

若言有四缘得畜八不净,即是了义:一、无檀越,二、时饥,三、建立,四、净施。解者不同:一云具此四缘,方乃得畜;二云随一皆得;三云前三一一皆得畜之,但须净施,净施一事即不可无。是则皆须二缘得畜。若说有时、非时皆听畜者,为不了义。三分即是三藏。

我为肉眼下,第三、结会也。

我为肉眼诸众生等说是四依,终不为于有慧眼者,是故我今说是四依。法者,即是法性;义者,即是如来常住不变;智者,知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了义者,了达一切大乘经典。

或时肉天两眼相对,则是障内外;或法慧相对,此论照真俗异;今以肉慧相对者,此论凡圣之殊。

大般涅槃经卷第六

日东天台沙门本纯分会

南本大般涅槃经会疏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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