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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

第十三章 我居纽约、我爱美国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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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纽约的中国太太喜欢纽约,成为宇宙之谜。始而百思不得其解,用心思维,才恍然大悟。没有问题,这奥妙在于“你自己来”四字,西文所谓doityourself.中国太太住纽约,生活比较简单,比较独立,比较自由。要洗衣服,你自己来,何等简单。要买菜,你自己来,何等独立。要烧饭请客,你自己来,不仰他人鼻息,何等自由。要擦皮鞋,你自己来,这是何等自力更生。听人家说,这就是人类平等,”德谟克拉西”。

我居纽约,先后三十年,饱尝西方的物质文明。尝细思之,方便与舒服不同,个中有个分别。居美国,方便则有,舒服仍不见得。远东文明,舒服则有之,方便且未见得。电梯、汽车、地道车、抽水马桶,皆方便之类。电梯、汽车、地道车、抽水马桶,却不见得如何舒服。长途驱车,挤得水泄不通,来龙去马,成长蛇阵,把你挤在中间,此时欲速未能,欲慢不得,何尝逍遥自在,既不逍遥自在,何以言游。一不小心性命攸关,惊心吊胆,何来舒服。

地道车,轰而开,轰而止。车一停,大家蜂拥而入,蜂拥而出。人浮于座位,于是齐立。你靠着我,我靠着你,前为伧夫之背,后为小姐之胸。小姐香水,隐隐可闻,大汉臭汗,扑鼻欲呕。当此之时,汽笛如雷,车驰电掣,你跟着东摇西摆,栽前扑后,真真难逃乎天地之间。然四十二街至八十六街,二英里余,五分钟可达,分毫不爽,方便则有,舒服则未。

德谟克拉西,必自由平等,自由平等,必无佣人老妈。既已平等,何必老妈?于是烧饭,太太自己下厨,不靠别人,不受佣人的气。纽约太太,没有佣人问题,这是何等快活。由是上街买菜日劳,而烹调之术日进,又是何等可喜。大家就席,张太太恭维李太太:“你海参做得那么好?”“哪里!你的板鸭,才真够功夫。”由是操劳愈甚,精神愈好。平心而论,总比打麻将强。及至席终,端盘撤席,你自己来,客人亦急公好义,大家也来帮主妇忙,这是何等潇洒。而且操劳,于人身体是好的。

我向最忌狗领狗带,未知狗领束缚脖颈,是何道理。然入乡随俗,亦自不欲长衫大褂,招摇过市,触人耳目。张大千弟兄来笋约,仍穿中装;甘地游伦敦,仍然赤膊。他人可以,我则未能。然张大千乌髯可掬,威仪棣棣,自有其一副气象,令人肃然起敬。我何人斯,走一条街,没人认识,最是乐事。所以一生不敢做官,即忌此黑领带。一人至带黑领带时,已无甚可说。利锁名缰,害人最大,交头耳语,始当权要。东西皆是如此,不是为奇。我家居中服,出门西服。只要样样有一定挂处,三分钟内可以改装,毫无困难。以三分钟之麻烦,易数小时之舒服,仍是值得。东方男人穿裳,女人穿裤;西方男人穿裤,女人穿裳。今则西方小姐已改穿裤子,东方征服西方,是必然的事。

纽约中国菜馆林立,越来越多。杂碎之谣,虽然可恶,千年皮蛋,更属荒唐。然中国杂碎寻常味道,已经确胜西方,所以风行也不足怪。春卷、馄饨、麻菇鸡片(粤音拼作moogoogaipien)西人已经耳熟能详。独中国人吃来,北方味少,广东味多,求真正北平东兴楼之醋熘鱼片,宫爆鸡丁,或四川的九曲回肠,干炒牛肉丝,几不可得。于是四川与江浙,混为一谈,江北与江南,菜馆无别。什么名菜,名存而实亡。香酥鸭香而不酥,回锅肉往而不回。天津馆可吃蟹壳黄,岭南春可叫涮羊肉。我走遍西半球,认为犹能保存真正北平菜者惟有巴西圣保罗。

西报评中菜,都是捧场,只有《纽约时报》食评,绝不敷衍,不买账。食评之事,美国尚未讲求,法国则不然。此《米师兰指南》(guidemichelin)一书之所以可贵。此书每年一版,各酒馆茶楼之名菜名酒鉴赏极精,历历能详,以为食客指导。其余菜馆,超等者以一星,二星,三星别之。一星已经难得,三星全法国只有七八家。因为米师兰绝不敷衍,不买账,所以成为权威。升级降级,赏夺惟我独尊。所以列名超等,真不容易。或已得三星,稍为懈怠,明年立即降级。

法国人讲究吃,所以成此风俗。

做到不敷衍,不买账,也是不容易。食事如此,天下事莫不如此。流芳千古,青史留名,谁不愿意。唐朝许敬宗之流,便可买账,不但拍武则天之马,且可卖钱乱史实。孔子便不买账。笔则笔,削则削,门人不能赞一辞。所以吴子惧,而天下乱臣贼子皆惧。

不敷衍,不买账,孔子是第一人。

我爱美国的什么

我们应该把这些一次写下来,这样一来,我们一个外国作者提出的一切问题,都会有预备好的回答了。

这一切的爱和憎也许都是错的。说不定住得久一点,我们的见解便会改变了,或甚至爱起我们以前所恨的,而本来喜爱的都要憎恶了。那些新接触到一些东西时的兴奋,那些第一次的印象,感觉迷乱,以及新奇的惊异,要把它们再获得是不可能的。我不需心理学家把习性律告诉我——说人类的心性一旦习惯了后,善于忽视不和谐的东西,而终于一切东西都认为合理的,因为已经习惯了。

同样的,我并不要证实我的爱和憎,私人的爱和憎,都是一切你无需举出理由的东西。它们不过是私人的爱和憎罢了。我喜爱某些东西,因为我喜爱它们。如果有人问起我为什么喜欢它,我的回答是:“正因为我喜欢它。”

好,那么,我爱美国的什么,我憎的又是什么?(我仅仅要实行一下美国人的言论自由这一原则。)

在纽约,我最爱的是中央公园中的花岗石,它们那种峥嵘的韵调,跟崇山峻岩上所见的同样美丽;其次便是那些毛色光泽的栗鼠,第三,便是那些对于那些小栗鼠感到同样的兴趣的男男女女。我以为,像我那样对石头感到兴趣的人,一个也不会有——那些沉默的,永不变易的石头啊。

我喜欢吃热狗(hotdog),可是我总是不喜欢跟我一起吃它的那一种人。我很喜欢喝一杯番茄汁,可是最恨在那周围是一瓶瓶的消化药水,一包包的清肠片,一盒盒的阿司匹林,以及堆得山一样高的沐浴肥皂、海绵、电烘面包器、牙刷、牙膏、不脱色的唇膏和剃须毛刷的地方喝它。我喜欢在鲁易与阿蒙餐室的地下室里吃生芹菜和蜜露西瓜,或是在奈狄克饭店的露天食摊上吃一顿,随便一样都可以。可是如果我有法子的话,决不要吃那些汽水店里的午餐。在那里,坐在那些会旋转的圆凳上,我既不能像一个美食家那样以一种宗教的热诚去对付他的食物,又不能像一个高高兴兴自由自在的流浪者那样,可是只是一个忙碌的纽约人,在宇宙间竟没有充足的空间,把一条手帕舒舒服服抽出来。如果我要伸欠一下(正如每一个人饱餐一顿之后,总要这样),我一定会仰翻跌倒。

关于无线电的一切东西,除了它的节目之外,我都喜欢。我一方面对于那种把优美音乐和艺术的享受带到家里来,那种空前未有的机会感到惊奇,同时对于优美音乐和艺术的享受感觉空前未有的难得。我对于那些神秘的电线、线圈、开关和真空管,以及那利用电线线圈和种种仪器从空气中把音乐收来的机匠感到无限地佩服;可是我对于那些神秘的电线,线圈,和真空管收到的音乐,却感到极度的轻蔑。美国人有的是恶劣的音乐,可是却有很好的收听音乐的东西。

我对于那种使欧洲丰富的音乐完全停止活动,惭愧地隐匿起来那种成功感到极度惊异。同样地,我对于大减价的广告感到欣悦,这是无线电节目中最好的一部分,因为只有这一部分才是老实的。

我爱那甜美的布本克梨和香喷喷的美国苹果,以及那丰满的响亮的美国人声调,和一切富于活力,丰满而健全的东西。我恨那稀薄的蛤蜊汤和那种柔弱的曲调,以及那些壮健的美国大学生哼出那种硬装出温柔多情的声调,总是把“你”和“您”两个字押韵。还有一切感染的,模仿的,制成的和定制的东西。

我喜爱那壮丽的美国菊花,正如中国的那样令人羡爱,我又爱第五街花店里的许多种类的兰花,可是我最恨许多花球的编扎法,完全缺乏有韵律的生气和别有风韵的对比。

我爱听在公园里不怕尘污而游戏着的小孩子响亮笑声,以及少女们好听的唤栗鼠的口哨声。我爱看见容貌纯洁的年轻母亲推着婴儿车子走着,和独身的女子躺在草地上打磕睡,她们的面孔给报纸略略覆掩了,这一切都表现出人生的欢乐。可是我不喜欢看见男人和女人同躺在地上,在别人面前接吻。我爱那些黑人脚夫、邮差,和电梯司机,无论在哪里,他们态度总是很好,眼晴带着笑容,可是我最怕看见那些板着面孔的黑人,戴着手套和覆鞋套,扛起文明的幌子到处走着。

我喜欢新英格兰州可爱少女的微笑,说话音调很美妙,我不爱看地下电车里的人们,下领不停地动着,可是没有吐出烟的样子。

我喜欢地下电车,如果要载我到目的地,它总是走得那样快。可是当我放快脚步时,后面穿高跟鞋的金发姑娘却赶到我的前头,我便觉得惭愧。天啊!她要到哪里去呀?

我喜欢早晨坐地下电车时所见到的男男女女,他们饱睡之后,眼睛现出柔和的样子,面孔上喜气洋溢。可是在下午乘车时我便觉得很不舒服了,那时人们的面孔皱痕深深显露出来,眼色严厉,面孔崩紧。

有时我瞥见可爱的宁静的面孔、庄重的面孔,以及有生气的面孔;接着不和谐的情调来了,他们都走过去了,留下我立在一群双目灼灼,下领突出,开口便说要成什么伟业,说起话来没有一点好声气的人们中间。

我又见到中年的主妇们从杂货店夹了一包包的东西出来,一路滔滔不绝地谈着生活的现实,谈得很有味,看到她们时使我感到快适,因为使我想起我的国家来了。有时我会见到一个可爱的、忧郁的、孤独的少女,没有人跟她谈话,我希望我能够看透她灵魂深处的幽情。

我看到朱颜白发的老人,我怀疑他一定跟我一样,正在浏览着人潮。接着,我却惊异地见到别的老人,他们口中总是埋怨着老,而行动却总是露出他们的精神仍旧很年轻的样子。

我常常觉得很有趣,即使在美国,男子也不常常立起来让座给女子。可是当我看见一个老人要立在那里,我便觉得很愤怒。

我认为五个孪生女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可是看到她们被人利用来赚钱,就感到惊诧t。我钦敬林白夫妇,看到摄影记者这样缠扰他们,不禁替他们叫苦。我是美国民主主义的信徒,对于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感到热心。可是我感到惊异,美国宪法中竟没有增加一条保护每一个美国公民,不受摄影记者和新闻记者的骚扰,保证他们有隐居的权利,只有这一种权利才使人生值得过过。

我钦敬美国的高尚人士,然而却替他们可惜,他们应对自己的教养和较佳的见解感到惭愧——我替他可惜,他们拘于成见,保护缄默,深恐跟普通人有异。我明白可是却也感到惊异,美国的政治舞台上,高尚人士几乎完全绝迹。

我对美国的民主政体和信仰自由感到尊敬。我对于美国报纸批评他们的官吏那种自由感到欣悦,同时对美国官吏以良好的幽默意识来对付舆论的批评又感到万分钦佩。

我常常对于美国商业上的客气和尽量使用“多谢你”这句话而感动。可是我常常对于“啊,是吗?”一语觉得好笑,因为这是一句把说话者的缺乏智慧隐藏起来的一句老套语。

我喜欢在黯淡灯光下进餐和在优秀的美国人家中幽静的宴会,可是每次参加鸡尾酒会(cocktailparty)回来时总是弄到筋疲力竭,因为在这种宴会中,体力的活动达到最高度,智力的活动却极度减低,在这种宴会中,你要跟一个不相识的的人谈起你不感兴趣的题目。正如搭错了十次火车,一连十次从曼哈顿车站回来,在完全白费、毫无目的地活动了一小时后,终于在宾夕法尼亚车站下车。

在鸡尾酒会上,你学会一面向着你的右边的房间这面的人挥手,一面微笑跟你的左边的人招呼,一面要对着你的面前正在跟你谈着哲学的太太,说着:“啊,是吗?”

我对于肉汤巨子,猪肉大王,和鬃毛女小开把整座英国和法国的城堡,片砖只瓦地搬到美国来那种雅致颇能体会到,可是对于仿工厂式样而建筑的办公房屋,和仿办公房屋而建筑的住宅却不以为意。事实上,在纽约城里,我只看见商业巨头在工厂建筑内做事,男男女女都住在办公房屋里,可是从来没有看见美国家庭住在住宅里。

我佩服美国人的爱好古旧家具和地毯的雅兴,可是对于他们的家庭里,铬金属(chromium)家具代替了木头家具的地位却感到痛惜。铬金属的家具对于家庭太过寒冷,对于灵魂太过坚硬了。在我看来白金发女郎、铬金属家具的家庭和铁皮罐头的灵魂这三者之间是很相似的。

我对于电视机、电器冰箱、真空扫尘器,以及电梯这些东西感到很高兴,可是我最恨看见一张床从一道似乎衣柜门那里落下来。我喜欢节省劳力的器具,可是痛恨一切节省地方的发明。

美国人的房屋是从有烟囱的小木屋发展出来的,其后改变成公寓式的住宅,其后又变成了旅行汽车。旅行汽车是美国人家庭从公寓式住宅的合理发展,因为曾有人替公寓下定义,说它是一个地方,家里的一些人在那里等待其他坐车出去的家人回来。所以,为什么不造一辆大些的汽车,使全家的人随时可以住在那里?美国人如果不小心,他们不久便要住到用板隔开的饼干箱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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