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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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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进入青春期后,生命复苏了,他的脑筋也变得更为忙碌了。他像蝉蜕皮一样,脱离了小孩子的世界。世界变得更辽阔、更复杂,充满了刺激、力量与新的意义。小孩子用身体的感觉如触觉、嗅觉和视觉来探索世界——鱼、肉、洋葱的味道,三色紫花瓣的柔软和它的色调,以及他用手指头所碰触过的东西之外形——这种感觉的世界仍然存在着,只是失去了它的新奇了。他彷佛脱胎换骨地变了一个人似的,新的视觉使他看得更深远;新的心使他感觉得更深刻;新的头脑使他能穿破事物表面的形状,去思索不可见的原因、来源、意义、目的等问题。

从中秋夜佛罗拉告诉他“真有神存在着”,他就开始了无止境的思索。他好像面对着一道复合的代数题,佛罗拉把答案x∥349告诉了他,可是知道答案是一回事,知道引用什么公式,如何演算导出答案又是另一回事。这个由第一位数学家演算出来的答案,对汤姆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它不能满足汤姆追根究柢的心。我们为什么会出生到这个世上呢?为什么人一定要经历生与死的过程?如果人最后一定会死,他们为什么又要活着?如果人不死的话,他们要如何继续活下去?我们知道我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们的生命在终结时,就跟昆虫的死亡没有两样吗?一种莫名的悲哀,紧紧地抓住了汤姆的心灵。

他到中央公园去,主要是看看那里的动物园。他可以站上十分钟,看着红屁股的长臂猿和猩猩,想象着那些动物是如何地思想,以及牠们在想些什么。在杂耍场边,他常怀疑狮子对乐队和强烈的灯光有些什么看法。他也经常久久地凝视着犀牛和河马。有一次他到布隆克斯动物园,看到一群红鹤,被牠们明丽的色彩和安详的神态震慑住了,他回家后还思索着红鹤生命实质的神秘性。他的生命是否就像红鹤的生命一样,还是比牠们的生命更真实、更珍贵?他百思不得其解。在长颈鹿的眼中,人类是否只是一群可笑的侏儒?也许是,或许更可能的是牠们根本不关心人类是些什么动物。为什么野牛会用怀恨的眼光看着他?为什么蜘蛛所吐出来的黏丝,在空气中不会干掉?

还有一个问题更困扰着汤姆。在布隆克斯动物园中有个热带鸟园,有一只南美洲的捕鱼鸟,牠们有十寸长巨大而有力的啄,还有身长两寸左右的蜂鸟,以及长着美丽翎毛的鹦鹉,牠们高贵巴黎式的冠毛,足可以使第五街的女士们眼红。但是汤姆最注意的,还是野云雀,牠们眼睛的上方,有一道狭长而清晰的黑色眉毛,彷佛是画家用画笔描上去的。为什么野云雀会有眉毛呢?他仔细地观察着,这道细细的眉毛是由许多细小的羽毛所构成,四周的毛都是白色的,衬得这道线条美观的毛更清楚。汤姆知道连云雀本身也不了解,牠们怎么会长出这样的眉毛,就像他自己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长出指甲一样。这些鸟和动物都是如此真实、如此复杂。他曾经以为云雀之所以会唱歌和描绘牠们的眉毛,是为了取悦人们,公鸟画的眉毛也许是为了吸引母鸟的心,好让牠们繁殖下一代。可是牠们为什么要下一代呢?谁在乎牠们是否有下一代?人们把繁殖称为本能,可是这并不能解决汤姆心中的问题,他把这个问题称为“羽毛的问题”。

他从野云雀身上发觉了这个问题后,又发现到处都有这类问题的存在,例如孔雀尾巴上的金色圈圈和一种栖息在湖边的鸟身上的条纹等。牠们怎么会有特殊的羽毛呢?他到公立图书馆中,翻阅了许多书,可是书上找不到他所要的答案。书上只说生物在繁衍中,会产生无法预见的、无数的变种,最能适应环境的就生存下来了。他拒绝接受这种答案。难道蜘蛛永远具有黏性的丝,和毒蛇的化学结构极复杂的毒液,这些都是经过无法预见的,无数的变种所产生的吗?如果牠意外地产生毒液出来,牠是否也是意外地将牠秘密的处方传给牠的后代,使得毒蛇能以最能适应的形势存在着?牠们的毒液是极有效的、致命的东西。汤姆觉得这并不是适者生存的问题,而是唯有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才会在世上出现,以及这些动物如何生存下来的问题。他所想的问题并不是长颈鹿如何靠牠的脖子生存下来,而是牠怎么会有这么长的脖子。水母怎么会有那些令人刺痛的须?电鳗怎么会放出几百伏特的电量?还有一些深水鱼为何会在眼睛前面带着一盏灯笼?我们只能很肯定地说,生命充满了秘密。这个答案是如此的无可奈何。那些科学家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吗?这个问题困扰了汤姆好几年,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名叫爱儿西的女孩为止。

每次他到中央公园时,他都有新的疑虑和悲哀,他对生命的问题一无所知。他喜欢走到七十街附近的小溪边,在凉风徐徐的小径旁,面对多岩石的小河浑然忘我。他有时会在草地上躺了下来,觉得自己与这美好地球上的土壤融为一体。躺在柔嫩的青草地上,可以看到青嫩的小草、小松鼠干净的皮毛和明亮的眼睛,或是看着矗立在半空中的摩天大楼,一排排整齐的窗子。人们需要辛勤的工作,而快乐的小松鼠成天忙于嬉戏,这是多强烈的对比啊!在多云的日子,摩天大楼会半隐藏在云层中,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摩天大楼才会变得好看一点。如果有风的话,这些大建筑物的顶端,就会在行云之间忽隐忽现,这时这些大楼看起来彷佛一直在向上增高着。如果是黄昏太阳下山时,随着太阳位置的更换,大楼的影子也随之移动,彷佛就像在大海中航行的船一样。

圣诞节来临时,冯家也参加了礼拜仪式。父亲在这个国家已经住了三十几年,但是他从来没到教堂去过。他有一次在教堂门口站了一会儿,纯粹是为了好奇。他知道教堂,可是教堂和他一点关系也扯不上。

汤姆、伊娃和妈妈有一次被佛罗拉讲动了心,跟她一道去唐人街的意大利教堂。这个教堂中没几个中国人,来这里的大半是穷人,而且绝大多数是女人。冯妈妈把这次去教堂的举动,看成她第一次参加西方社会的社交活动。她可以在屋子内和美国人碰头,而不是光看着他们在街上匆匆行走。那些穿着黑色长裙盖住脚踝的老女人,看起来很像中国女人。有些人是老弱不堪,有些人是因为踝关节肿大,以致走起路来一巍一颤。另外还有一些年轻的家庭主妇,这些人看起来就和中国人一样。由于贫穷的共同因素,使得这些人熟稔起来,也使得他们很容易被了解,就像你完全知道他们的心,他们的奋斗史和他们的尊严,他们的生活就是一段无止境的奋斗过程,而且这些过程中都带着他们的骄傲与尊敬。这些穷苦人家总是祸不单行的,不是遇到意外事件、死亡或其它灾难,要不就是失业等不幸的事情。他们得不断地奋斗,以保持他们不致在人生潮流中惨遭灭顶。他们的奋斗历程,似乎都在他们的人性上盖上了共同的戳记,只是在这里,大家就不约而同地掩饰自己所遭遇的不幸。冯妈妈眼看这一切,尽管她是第一次和美国人正式接触,她也不再害怕了。

除了这些以外,冯妈妈还发现这家教堂很古老,光线也很暗,光线透过镶嵌在窗子上的彩色玻璃,在教堂里造成许多斑驳的阴影。尽管有些人在低声耳语,但大致上这间教堂里都算很安静。男男女女低着头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冯妈妈觉得她好像置身于中国寺庙中。神坛、蜡烛,以及神坛附近红玻璃透进来昏暗的光线,就像菩萨面前的“长明灯”,还有神像,以及传教士所穿的长袍,都让她想起佛教的一切。神坛前面的一边有许多蜡烛在昏暗的光线中点燃着。教堂的壁龛上,有许多圣徒的雕像,前方还有一个古老的楼梯,用木板围钉起来,可能是因为年久失修,怕使用时发生意外吧!佛罗拉在一座雕像面前跪下来祷告,像个平凡可怜的女人一样跪着祷告。可是这次圣诞节,他们去的是位于一百一十二街的教堂,那里的礼拜仪式真是多彩多姿。

汤姆和伊娃在纽约市已经待了三年了,对圣诞节也不再全然陌生了。在圣诞节来临前的三个星期,人人都在讨论这个节日,大家都感觉到它的光临一天天地接近。不管是学校、商店、街上,到处洋溢着过节的气氛,他们也买了圣诞卡分送给朋友,这些小卡片上印着白雪笼罩的小木屋、金色的雨,或拖着雪橇的驯鹿,看起来很漂亮。今年,佛罗拉买了一顶鲜红色的帽子给伊娃,三双袜子给汤姆。买一条披肩送给妈妈,家里充满了圣诞的气氛。圣诞夜,妈妈在佛罗拉的劝说下上教堂。教堂的入口处两边墙上有许多雕刻,汤姆看得入神了。宽敞而又广阔的教堂让人觉得置身于宫殿之中。教堂中,人很多,有些站着,有些在走动,可是一片肃静。走道的前方,有个金色的神坛,穿着白色长袍的唱诗班男孩,唱着圣歌。汤姆和伊娃也感染了这种肃穆的气氛。

他们找到座位坐下来后,汤姆出神地看着教堂中高大的柱子,是如此的壮观、威严。在神坛的前面有一座圣台,上面搭了一座简陋的小屋子,屋子中有人还有一匹驴子。汤姆知道这是

《圣经》故事中的一段,圣母玛丽亚抱着圣婴,三个穿着耀眼衣服的老人,前往马厩中看望刚出生的圣婴。接着教堂中响起了风琴的声音,这声音回荡在教堂中的每一个角落。汤姆觉得他全身的毛孔都兴奋地张了开来。然后像仙乐般的男声合唱缓缓扬起,歌声平静而谐调,汤姆以前从未听过这种合唱。歌声以男声为主唱出主旋律,而男童高音部则忽高忽低地伴奏着。当男中音唱到最大音量时,男童高音部也唱出最高的音调,而男低音则从头到尾都唱着短促、轻快的音调,高音部似乎不注意低音部而自唱自的,但事实上他们仍是以低音部的节拍为准。男高音部停顿了一下,然后又唱出较低,且为人所熟悉的旋律,彷佛在叙述一个感人的故事。节拍轻快,汤姆的眼中蓄满泪水。歌声结束后,一位布道者走上讲道台。冯家人坐在靠后的地方,汤姆专心地听着,抓住他所能了解的字句。

“基督是个可怜的人。他不是降生在宫殿而是在马厩中。在伯利罕一间简陋的小屋中,四周只有马、干草和马粪的味道。他和世界上的王权,扯不上一点关系。”汤姆开始感到有兴趣了。

“他的一生都活在贫困中,他帮忙穷人、病人和较低阶级的人;他和罪人们一起吃喝;他允许妓女在脚上涂抹香油;他爱穷人,因为他了解他们;他了解他们是因为他和他们生活在一起。”这种对美和庄严的崇敬,是汤姆所见过最能鼓舞人心的事;汤姆觉得这种场面仅次于纽约市摩天大楼在落日下的奇景。

一家人离开教堂后,在回家路上,汤姆都沉默不语。合唱团的和声如此令人感动,传教士所说的基督贫困的故事,使得汤姆觉得基督离他好近。如果宗教是为了在贫困中的男女而存在着,那么它并无可厚非。汤姆觉得基督教并不是很难以了解的宗教,他希望生命的本身也能这样美、这么淳朴、这么真。

汤姆和伊娃渐渐长大后,他们散步的途径也更长了一些。可是等到伊娃十七岁以后,她就很少去散步,相反的,汤姆的年岁越大,他走得越远。汤姆希望能有一个伴陪他走,有一次他要求伊娃陪他一起走走。他们经过了布隆克斯动物园,一直走到巴坦尼克公园。

“汤姆,你真要命。”当他们一起走向回家的路上,伊娃说。

他们常在星期天沿着易斯特河向上走。那一带已经没有高速公路,河边不是汽车修理厂,就是建在水面上的小木屋,以及河岸上的破房子。但是人们仍然可以从这一岸清楚地看到河流中央的维尔菲儿沙洲和兰道儿斯沙洲。再远一些可看到宾夕法尼亚铁路横跨在易斯特河上的地狱门铁桥。他们常看到一列火车从上头驶过,偶尔还可以听到传来的汽笛声。附近有一条铺着柏油的汽车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的旁边是一个很适于中国式漫步的好地方。

易斯特河在靠近七十街的地方,有一个渡口,摆渡着维尔菲儿沙洲上去游玩的人们,星期日的时候游人格外的多。汤姆和伊娃在夏天总是喜欢走到这里来,享受河面上吹来的凉风,看着河上来来往往运煤的货船以及拖船。午后东岸永远都在阴影中,他们有时会手持一根钓竿假装在钓鱼,因为这条河中根本就没有鱼。往南边他们可以看到昆恩斯保罗桥,再往上的威廉斯堡桥和曼哈顿桥就不在他们的视线中。

汤姆有时一个人沿着河走到昆恩斯保罗桥头,这完全是凭着他一股莫名的热切心理,就像他早些时候对艾尔铁道的向往心理一样。昆恩斯保罗桥的桥,在他头顶六十尺高的地方。桥面由巨大的钢架构成,钢架下是巨大的黑色石柱。这些石柱不管是它们的高度或大小,都比中世纪时代的城堡,或国王的墓碑更为壮观。汤姆穿着宽松的运动衫,在桥的阴影处边走边玩。抬头仰望这座桥,它具有大海的气势,傲然而挺拔的个性,简直就是一件美丽结实的伟大艺术品。那高耸入云的石柱起码有一百二十尺高。来来往往的卡车、汽车、巴士等几千吨的重量,在桥面上穿梭不停,而它还是稳如泰山,没有丝毫的震动现象。这座桥是人类心智的产物,任何其它的文明都不可能造出这种伟大的建筑。如果它是在一千年前造成的话,它就会成为目前世界最伟大的奇迹,比金字塔更大,比比塞塔更奇,比亚述帝国的王宫更庄严。

汤姆噘着嘴注视着这座桥。他赞赏它,但是一点都不了解它。这座桥是人类知识领域神奇、秘密的一部分,而在此地域中他一无所知。汤姆热切地希望学会一切东西、了解一些东西。他恨世上有那么多他不懂的事情。这座桥对他来说就是机械时代力量的象征,也是推动现代文明巨轮的力量。

汤姆到达美国的第二天,就对餐馆中的电动榨汁机产生了很深刻的印象。美国人用机器榨橘,用机器调巧克力饮料,用机器贩卖邮票、花生、可口可乐,用机器铲泥土,用机器榨汁,用机器吊运货物,用机器清除街上的雪,在宾夕法尼亚火车站的门,也是电动门。机器似乎是一个可以操纵的幽灵,但对这一些,汤姆又毫无所知。他长大后是不是会变成一个科学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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