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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日集

关于人身卖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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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野学著的《日本社会史序论》在日本是禁书,我所有的一本是片上伸君送给我的。一九二四年七月片上君第二次来北京,将重游俄国,行装中带有此书,因为怕检查的缘故,表纸序文目录都已撕去,只剩了三卷本文了。我托常维钧君去改装上一个半皮面,放在书架上,今天偶然拿下来翻阅,第一卷被支配者阶级之诸研究中第六章是“我国人身卖买沿革考”,第八节结语云:

“未几,明治维新出现了。明治初年政府的态度对于人身卖买这件事也全是革命的。明治三年,禁止卖童男给支那人。五年,因‘卖买人身,规定终身或限期间,一任主人随意虐使,有背人伦,所不应有’,命令解放娼妓艺妓,一切定期服役人等。新律纲领上也设略卖人之条,凡略卖人为娼妓者流二等,为妻妾奴婢者徒二年半,因而杀伤人者照强盗律治罪。但是正如别的改革事业不久就变成反革命的一样,关于人身卖买,明治政府的态度也极为模胡不纯,未几经了几次的警视厅令,也就默认了艺妓娼妓的人身卖买了。

我在上文回顾了我们过去的黑暗的历史。以上只是顺着见于文献的事迹一看罢了,本文上不曾记录的事实在文献上还有无数存在,至于文献上不曾出现的事实那更是无数了。过去的历史书只是阶级的历史书,记录我们平民的运命的地方非常稀少,我们对于这事禁不住要冷笑。现在是资本主义时代。人身卖买的暗影还没有干净地拭去。现今劳动力之卖买是要比任何时代为盛。这岂不是把人类的历史长久弄得黑暗的那人身卖买的原则之连续么?而且贫家女子卖身的事也同从前一样地实行着。滥行赞美现代的人固然也未必有,我想人类真是可以赞美这人世的时代,那还是遥远地在彼方罢。”(一五〇至一五一页)

这固然说得不错,但也是平常的话,可是这在日本恐怕就要犯忌而被禁止了。大凡极平常的,由我们从常识看去合于道理的话,在现代往往被认作危险,轻则禁止,重则查办。我所见闻的日本人的议论,只有极少数的艺术家学者及主义者说得合理,而这些人都是带有共产或无政府主义的倾向,是现代政治道德的权威所认为大逆不道者。关于济南事件,因为孤陋寡闻的缘故,觉得日本人的话真说得通达事理的仅只一小篇,这是登在日本无政府党机关报《黑色青年》上面的。中国的各种主义者似乎同日本的是两类,所以情形不大相同。中国社会史序论这一类的书既少有人肯做,说起话来也总同别派的人差不多的奇怪。这不知道是什么理由,大约中国人的思想是统一的缘故罢?不过我也不能确说。

十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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