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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杂俎译注

续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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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诺皋上

【题解】

“支”,是支派、支属的意思。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洪氏(按,洪迈)以续志为前志附庸,故以支名之,此正段氏命名之义。……似《杂俎》续集中有‘其类相从四支’语。此当出续集自序。今本无自序,阙耳。此亦可证成式书本有前集续集之分,非直合为三十卷也。”

支诺皋,就是诺皋记的补遗。本篇十七条,记鬼魅精怪奇人异事,其中不少精彩篇章。如x1.1条新罗国旁、x1.3条南中吴洞女叶限、x1.16条崔生等,情节曲折离奇,人物形象鲜明。尤其叶限一篇,乃是中国版的扫灰娘故事(详该条注),相关研究文章很多。

x1.1新罗国有第一贵族金哥,其远祖名旁[1],有弟一人,甚有家财。其兄旁因分居,乞衣食。国人有与其隙地一亩,乃求蚕谷种于弟,弟蒸而与之,不知也。至蚕时,有一蚕生焉,日长寸余,居旬,大如牛,食数树叶不足。其弟知之,伺间,杀其蚕。经日,四方百里内蚕飞集其家。国人谓之巨蚕,意其蚕之王也。四邻共缲之,不供。谷唯一茎植焉,穗长尺余,旁常守之。忽为鸟所折,衔去。旁逐之,上山五六里,鸟入一石罅。日没径黑,旁因止石侧。至夜半月明,见群小儿,赤衣共戏。一小儿云:“尔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儿露一金锥子,击石,酒及樽悉具。一曰:“要食。”又击之,饼饵羹炙,罗于石上。良久,饮食而散,以金锥插于石罅。旁大喜,取其锥而还。所欲随击而办,因是富侔国力[2],常以珠玑赡其弟。弟方始悔其前所欺蚕谷事,仍谓旁:“试以蚕谷欺我,我或如兄得金锥也。”旁知其愚,谕之不及,乃如其言。弟蚕之,止得一蚕如常蚕。谷种之,复一茎植焉。将熟,亦为鸟所衔。其弟大悦,随之入山。至鸟入处,遇群鬼,怒曰:“是窃予金锥者!”乃执之,谓曰:“尔欲为我筑糠三版乎[3]?欲尔鼻长一丈乎?”其弟请筑糠三版。三日饥困不成,求哀于鬼,乃拔其鼻,鼻如象而归。国人怪而聚观之,惭恚而卒。其后,子孙戏击锥求狼粪,因雷震,锥失所在。

【注释】

[1]:音yí。

[2]侔:相等。

[3]筑糠:用糠筑墙。糠,松散无黏性,筑墙不易成。

【译文】

新罗国有位第一贵族,名叫金哥,他的远祖名叫旁,旁有个弟弟,富有家财。哥哥旁因为分家,贫无衣食。国中有人给了他一亩空地,他于是求弟弟给些蚕种、谷种,弟弟却把种子蒸熟了给他,旁毫不知情。到养蚕时,有一只蚕孵出来,眼看着一点点长大,十多天以后,就长得像牛那么大,吃几树桑叶还不饱。他弟弟知道了,瞅机会杀了这只蚕。过了一天,方圆百里之内的蚕都飞集到他家里。国中人都认为先前那只巨蚕是蚕王。左邻右舍都来帮他缲丝,仍是忙不过来。谷子也只长出一棵苗,谷穗有一尺多长,旁常去看守着。忽然有一天,谷穗被鸟儿折断衔走了。旁赶紧去追,追上山五六里远,鸟儿钻入一处石缝。太阳下山了,一片漆黑看不清路,旁只好在石头边过夜。到半夜月光明亮,旁看见一群小孩,身穿红衣在一起游戏。一个小儿问:“你想要什么?”另一小儿回答说:“要喝酒。”这小儿拿出一根金锥子,敲击石头,酒和酒杯全都摆好了。又一个小儿说:“要吃饭。”又用金锥敲击石头,饼、糕、羹、烤肉也都摆出来。过了很久,吃喝完毕,这群小儿各自散去,临走时把金锥插在石缝中。旁非常高兴,拿着金锥子回到家。想要什么用金锥一击就能得到,因此富可敌国,经常拿珠宝送给他弟弟。弟弟这才懊悔先前用蒸熟的种子欺骗哥哥的事,仍然对旁说:“你试着用蒸熟的蚕谷种子欺骗我,我没准也能像哥哥一样得到金锥。”旁知道他犯傻,说他又听不进,只好按他说的去做。弟弟养蚕,只得到一只普普通通的蚕。种谷,也只长出一根苗。快成熟时,也被鸟儿衔走了。弟弟大喜,追着鸟儿上了山。到了鸟儿钻入石缝的地方,迎面碰见一群鬼,看见他大怒说:“这就是偷了我们金锥的人!”就捉住他,问:“你是要为我们用糠筑三版墙呢?还是想让你的鼻子长成一丈长?”弟弟请求用糠筑墙。筑了三天时间,又饿又困,墙也没筑成,只好向鬼哀求,鬼就把他的鼻子拔得长长的,弟弟就这样拖着一条长长的大象般的鼻子回家了。国中人十分好奇,前来围观,弟弟羞怒交加而死。后来,旁的子孙闹着玩,敲击金锥要狼粪,于是惊雷震响,金锥就不见了。

x1.2临湍西北有寺[1],寺僧智通,常持《法华经》入禅[2]。每晏坐[3],必求寒林净境,殆非人所至。经数年,忽夜有人环其院呼“智通”,至晓,声方息。历三夜,声侵户,智通不耐,应曰:“汝呼我何事?可入来言也。”有物长六尺余,皂衣青面,张目巨吻,见僧,初亦合手[4]。智通熟视良久,谓曰:“尔寒乎?就是向火。”物亦就坐,智通但念经。至五更,物为火所醉,因闭目开口,据炉而鼾。智通睹之,乃以香匙举灰火,寘其口中[5]。物大呼起走,至阃[6],若蹶声。其寺背山,智通及明,视其蹶处,得木皮一片,登山寻之,数里,见大青桐树,稍已童矣[7],其下凹根若新缺然。僧以木皮附之,合无隙。其半,有薪者创成一蹬,深六寸余,盖魅之口,灰火满其中,火犹荧荧。智通以焚之,其怪自绝。

【注释】

[1]临湍:在今河南邓州西北。

[2]《法华经》:佛经名。即《妙法莲华经》。宣扬三乘归一之旨,自以其法微妙,如莲华居尘不染,故名。以鸠摩罗什译本最为通行。入禅:入定,僧人修行,闭目静坐,使心定于一处。

[3]晏坐:安然而坐。

[4]合手:两掌相合,以示敬意。

[5]寘:通“填”,填塞。

[6]阃(kun):门槛。

[7]稍:泛指事物的末端,枝叶。童:秃。

【译文】

临湍西北有座寺院,寺里的和尚智通,常常持念《法华经》入定。每每安然打坐,一定要找个清幽树林人迹罕至的寂静之境。过了几年,一天夜间忽然有人绕着寺院喊“智通”,到天亮,喊声才消失。一连三夜,这喊声传入室内,智通终于不耐烦了,回应说:“你喊我什么事?不妨进屋来说。”只见一个六尺多高的怪物进来,黑衣青面,鼓鼓的眼睛大大的嘴,见到智通,也还合掌行礼。智通久久地端详它,对它说:“你冷吗?就在这里烤火吧。”怪物也坐下来,智通旁若无物,只管念经。到了五更,怪物被火烤得晕晕乎乎的,于是闭上眼睛张开嘴,靠着火炉打鼾。智通一看这情形,就拿起香灰匙舀些炭火填进怪物的嘴里。那怪物大喊着起身跑了,到了门槛,像是跌了一跤。寺院依山而建,等到天明时,智通看那怪物跌倒的地方,有一片树皮,就登山寻找,走了几里远,看见一棵大青桐树,树尖已经光秃了,树下凹根处好像新缺了一块。智通拿那块树皮贴上去,严丝合缝。树干的半腰,有樵夫为攀树砍出的一个蹬脚处,深六寸多,就是那树精的嘴,里面填满了炭火,还有微微的火光。智通烧了这棵树,那怪物也就自此绝迹了。

x1.3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1],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2],少惠,善陶钧[3],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余,鬐金目[4],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余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襦[5]。”乃易其弊衣。后令汲于他泉,计里数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鱼,鱼即出首,因斤杀之。鱼已长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披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骨藏于室,所须第祈之[6],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玑衣食,随欲而具。及洞节[7],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蹑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觉,遽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人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减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拷掠之,竟不知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即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8]。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载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为媒祀[9],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玉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所说。士元本邕州洞中人[10],多记得南中怪事。

【注释】

[1]洞:古代南方少数民族部落单位。

[2]叶限:杨宪益《中国的扫灰娘故事》(《译余偶拾》):“偶检《酉阳杂俎·支诺皋》,发现一篇欧洲著名的故事,兹录于下(中略)。这篇故事显然就是西方的扫灰娘故事。段成式是九世纪人,可见这段故事至迟在九世纪或甚至在八世纪已传入中国了。篇末说述故事者为邕州人,邕州即今广西南宁,可见这段故事是由南海传入中国的。据英人柯格斯考证,这故事在欧洲和近东共有三百四十五种大同小异的传说。……据格灵姆的传说,这位‘扫灰娘’名为aschenbr de。aschenbr一字的意思是‘灰’,就是英文的asches,盎格鲁萨克逊文的aescen,梵文的asan。最有趣的是在中文本里,这位姑娘依然名为叶限,显然是asches或asan的译音。通行的英文本是由法文转译的,其中扫灰娘所穿的鞋是琉璃的,这是因为法文里是毛制的鞋(vair),英译人误认为琉璃(verre)之故。中文本虽说是金履,然而又说‘其轻如毛,履石无声’,大概原来还是毛制的。”

[3]陶钧:制作陶器。

[4](chēng):红色。

[5]襦(rú):短衣。

[6]第:只管。

[7]洞节:南方少数民族的节日。

[8]按,此处当有文字脱漏。

[9]媒祀:即禖祀,求子的祭祀。禖,求子所祭之神。

[10]邕州:今广西南宁。

【译文】

南方人相传,秦汉以前有位洞主吴氏,当地人称作吴洞,娶了两位妻子。其中一位去世了,留下一个女儿名叫叶限,小时就很聪慧,很会制作陶器,父亲很爱她。后来父亲去世,叶限受后母虐待,经常被派去高山砍柴,深涧汲水。有次叶限捉到了一条鱼,有两寸多长,红鳍金眼,就悄悄地养在水盆里。鱼一天天长大,换了几次容器,最后大得装不下了,就放进后院池塘里。叶限把自己本就不多的食物,分一些给鱼吃。叶限每到池边,鱼儿一定会浮出水面靠近岸边,其他人来,鱼就不再露面。后母知道了,经常在池边窥伺,从未见到鱼出现。她于是就欺骗叶限说:“你辛苦了,我为你做了一件新衣服。”就换下她的旧衣服。后来,后母让叶限到另一处泉水汲水,约有几里之远。后母悄悄地换上叶限的旧衣服,袖藏利刃,来到池边呼唤鱼,鱼浮出水面,后母就砍杀了鱼。鱼已经长到一丈多长,鱼肉做菜吃,味道比普通的鱼美得多,后母把鱼骨藏在粪土之下。过了一天,叶限来到池边,却怎么也不见鱼儿露面,于是在野外伤心哭泣。忽然有个披散头发穿着粗衣的人从天而降,安慰叶限说:“你不要哭,你的后母杀了你的鱼,鱼骨埋在粪土下面。你回家后,把鱼骨挖出来,藏在房间里,想要什么只管对着鱼骨祈祷就是,一定会如意随心。”叶限听从他的话,金玉衣食,想要就有。到过洞节的时候,后母前去过节,让叶限看守院里的果实。叶限等后母走得远了,也就前去,穿着翠纺上衣,脚着金履。后母的亲生女儿认出了叶限,对母亲说:“这个人很像姐姐。”后母也起了疑心。叶限发觉了,立即返回,仓促之间掉了一只鞋,被洞人拾到了。后母回到家,只见叶限在院里抱着一棵树打瞌睡,也就打消了疑虑。那个洞邻近海岛,海岛上有个陀汗国,兵力强大,统治着几十个岛屿,海疆几千里。拾鞋的洞人到陀汗国卖那只金履,陀汗国王买下,命左右试穿,都不合脚,让脚最小的人去试,金履又缩减一寸,还是穿不上。国王于是让全国的妇女都来试穿,竟然没有一个人合脚。金履轻如羽毛,走在石上寂然无声。陀汗国王认为洞人不是从正当途径得到这只金履的,就把他关起来,拷问真相,洞人最终也说不出金履得自何方。于是就把这只金履扔在路旁,派人到每户人家搜捕,如果有女子穿这只鞋,就抓来禀告。……陀汗王觉得奇怪,就搜查她家,抓到叶限,让她试穿金履验证。叶限于是身穿翠纺衣,脚着金履前来,真是貌如天仙。叶限这才把事情的前前后后告诉了陀汗王,陀汗王载着鱼骨、带着叶限一起回国。后母和她亲女儿都被飞石击中而死,洞人哀怜她们,把她们埋葬在石坑里,起名为懊女冢。洞人把这里当作祈求送子的祭祀之所,有求必应。陀汗王回国后,封叶限为上妃。有一年,陀汗王贪得无厌,向鱼骨祈求无尽的珍宝。过了一年,鱼骨不再灵应。陀汗王就把鱼骨埋在海岸,在里面藏了上百斛珍宝,用金作为边框。预备在出征的士兵叛乱时,用这些珍宝劳军。一天傍晚,鱼骨坟被海潮冲没了。这个故事是我先前的家人李士元讲的。李士元本为邕州洞中人,记得很多南方的奇异之事。

x1.4太和五年,复州医人王超[1],善用针,病无不差。于午忽无病死,经宿而苏。言始梦至一处,城壁台殿,如王者居。见一人卧,召前袒视,左髆有肿[2],大如杯。令超治之。即为针,出脓升余。顾黄衣吏曰:“可领视毕也。”超随入一门,门署曰“毕院”,庭中有人眼数千,聚成山,视内迭瞬明灭。黄衣曰:“此即毕也。”俄有二人,形甚奇伟,分处左右,鼓巨箑吹激[3],眼聚扇而起,或飞或走,或为人者,顷刻而尽。超访其故,黄衣吏曰:“有生之类,先死而毕。”言次忽活。

【注释】

[1]复州:今湖北沔阳。

[2]髆(bó):肱骨。

[3]箑(shà):扇子。

【译文】

大和五年,复州医士王超,擅长针灸,治病无所不愈。一天中午忽然无病而死,过了一夜又苏醒过来。说先前做梦到了一个地方,城墙殿台有如王宫。看见一个人躺在那里,脱下衣服召令王超上前看视,只见左胳膊有肿块,有杯子那么大。让王超给他治疗。王超随即为他扎针,流出一升多脓血。那人回头对黄衣吏员说:“可带他去看看毕。”王超跟随着进了一道门,门额题着“毕院”两个字,院子里有数千只人眼,堆积成山,那里面或明或暗,闪烁不定。黄衣吏说:“这就是毕。”不一会儿,有两个人,体貌魁伟,分列左右两边,挥动着巨扇去扇这座眼山,那些眼睛都被扇起来,有的往上飞,有的横着窜,有的变成人形,转眼又不见了。王超问其中的缘故,黄衣吏说:“有生命的物类,死后毕就来到这里。”话音刚落,王超就复活了。

x1.5前秀才李鹄[1],觐于颍川[2]。夜至一驿,才卧,见物如猪者,突上厅阶。鹄惊走,透后门,投驿厩,潜身草积中,屏息且伺之。怪亦随至,声绕草积数匝,瞪目相视鹄所潜处,忽变为巨星,腾起,数道烛天。鹄左右取烛,索鹄于草积中,已卒矣。半日方苏,因说所见。未旬,无病而死。

【注释】

[1]前:这里是已故的意思。

[2]觐:回家省视父母。颍川:今河南许昌。

【译文】

前秀才李鹄,回颍川省视父母。晚上到了一处驿站,刚躺下,看见有个像猪一样的怪物,冲上驿厅台阶。李鹄吓坏了,跑出后门钻进驿站的马厩,躲藏在草堆里,大气不敢出,悄悄观察。那怪物也跟着跑过来,听声音,绕着草堆跑了几圈,最后瞪着眼睛看着李鹄藏身之处,忽然,怪物变成一颗巨星,腾空而起,几道光亮照彻夜空。李鹄的手下持着蜡烛到草堆里找,只见李鹄已被吓得晕死过去。李鹄过了半天才苏醒,讲述了自己所看见的。不到十天,李鹄无病而死。

x1.6元和中,国子监学生周乙者[1],常夜习业,忽见一小鬼,鬅鬙头[2],长二尺余,满头碎光如星,眨眨可恶[3]。戏灯弄砚,纷搏不止。学生素有胆,叱之,稍却,复傍书案。因伺其所为,渐逼近,乙因擒之。踞坐求哀[4],辞颇苦切。天将晓,觉如物折声,视之,乃弊木杓也,其上粘粟百余粒。

【注释】

[1]国子监:古代的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汉有太学,晋立国子学,北齐称为国子寺,隋炀帝时改为国子监。唐宋时,以国子监总辖国子、太学、四门等学。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立学部,国子监废。

[2]鬅鬙(péng sēng):头发散乱的样子。

[3]眨眨:一闪一闪。

[4]踞坐:以臀部压在脚跟上的一种跪坐姿势。

【译文】

元和年间,国子监学生周乙,一次正夜间温习课业,忽然看见一个头发蓬乱的小鬼,身长两尺多,满头细碎光点,有如星星,一闪一闪,甚是讨厌。小鬼一会儿玩灯,一会儿玩砚台,蹦来跳去,不得安静。周乙一向有胆量,大喝一声,小鬼稍稍后退一些,一会儿又靠近书案。周乙就瞅着时机,趁它靠近时一把抓住。小鬼跪坐求饶,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天快亮了,周乙听到像有东西折断的声音,一看,手里抓着的原来是柄破木杓,上面沾了百余粒粟米粒。

x1.7贞元中,蜀郡有僧志[1],住宝相寺持经[2]。夜久,忽有飞虫五六枚,大如蝇,金色,迭飞赴灯焰,或蹲于炷花上鼓翅,与火一色,久乃灭焰中。如此数夕,童子击堕一枚,乃薰陆香也,亦无形状,自是不复见。

【注释】

[1]蜀郡:这里代指成都。

[2]宝相寺:唐代成都佛寺。

【译文】

贞元年间,成都有个和尚名叫志,住在宝相寺持念佛经。夜深了,忽然有五六只金色飞虫,大如苍蝇,反复去扑烛火,或是蹲在烛芯的火花上扇动翅膀,和烛火同一颜色,很久才消失在火焰中。一连几晚都是如此,童子击落一只,原来是薰陆香,也没有什么特别,此后再没出现过。

x1.8元和初,上都市恶少李和子[1],父名努眼。和子性忍,常攘狗及猫食之,为坊市之患。常臂鹞立于衢,见二人紫衣,呼曰:“公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和子即遽祗揖[2]。又曰:“有故,可隙处言也。”因行数步,止于人外,言:“冥司追公,可即去。”和子初不受,曰:“人也,何绐言[3]!”又曰:“我即鬼。”因探怀中出一牒,印窠犹湿。见其姓名分明,为猫犬四百六十头论诉事。和子惊惧,乃弃鹞子拜祈之,且曰:“我分死,尔必为我暂留,具少酒。”鬼固辞不获已。初将入毕罗肆[4],鬼掩鼻,不肯前。乃延于旗亭杜家[5],揖让独言,人以为狂也。遂索酒九碗,自饮三碗,六碗虚设于西座,且求其为方便以免。二鬼相顾:“我等既受一醉之恩,须为作计。”因起曰:“姑迟我数刻,当返。”未移时至,曰:“君办钱四十万,为君假三年命也。”和子诺,许以翌日及午为期。因酬酒直,且返其酒。尝之味如水矣,冷复冰齿。和子遽归,货衣具凿楮[6],如期备酹焚之[7],自见二鬼挈其钱而去。及三日,和子卒。鬼言三年,盖人间三日也。

【注释】

[1]上都:指唐西京长安。

[2]祗揖:恭敬地拱手行礼。

[3]绐(daì):通“诒”,欺骗。

[4]毕罗:也作“”,抓饭。见7.18条注[2]。

[5]旗亭:酒楼。

[6]凿楮:纸钱。

[7]酹:祭。这里指所用的酒。

【译文】

元和初年,长安城中恶棍李和子,父亲名叫努眼。和子生性残忍,经常偷窃猫狗之类弄来吃,是坊市一大祸害。有一次,他架着一只鹞子站在街头,看见两个身着紫衣的人,问他:“您不就是李努眼的儿子,名叫和子吗?”和子就低头拱手作礼。紫衣人又说:“有点事情,借一步说话。”于是走了几步,远离人群,对他说:“地府追捕您,赶快去吧。”和子起初决不相信,说:“你们也是人,何必如此恶作剧!”对方又说:“我们就是鬼。”于是从怀里掏出一份公文,印痕还是湿的。李和子看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他的姓名,以及因为四百六十头猫狗的原因被起诉的事。和子又惊又怕,扔掉鹞子下拜求情,并且说:“我是该死,你务必为我暂留一会,我略备薄酒。”鬼坚决推辞,最后不得已只好答应。快到一家毕罗店,鬼掩着鼻子,不肯前去。又请到杜家酒楼坐下,酒楼中的人只见李和子一个人作揖相让,自言自语,都以为他疯了。李和子要了九碗酒,自饮三碗,六碗摆在西面座席上,又求两鬼行行方便免他一死。两鬼相互对视:“我们既然受了他这顿酒的恩惠,是得打点主意。”于是起身说:“暂且等我们几刻钟,一会儿就回来。”片刻回来,说:“您准备四十万钱,我们帮您借三年命。”和子连连答应,又说好以明天中午为期限。于是算了酒钱,又把剩下没喝的几碗酒还给店家。一尝,味淡如水,冰寒冷齿。和子急忙赶回家,典了衣服备好纸钱,按约定时间备酒焚钱,眼见二鬼拿着钱走了。三天后,和子死了。原来鬼说的三年,是人间的三天。

x1.9贞元末,开州军将冉从长[1],轻财好事,而州之儒生道者多依之。有画人宁采,图为《竹林会》[2],甚工。坐客郭萱、柳成二秀才,每以气相轧。柳忽眄图[3],谓主人曰:“此画巧于体势,失于意趣。今欲为公设薄技,不施五色,令其精彩殊胜,如何?”冉惊曰:“素不知秀才艺如此,然不假五色,其理安在?”柳笑曰:“我当入彼画中治之。”郭抚掌曰:“君欲绐三尺童子乎?”柳因邀其赌,郭请以五千抵负,冉亦为保。柳乃腾身赴图而灭,坐客大骇。图表于壁,众摸索不获。久之,柳忽语曰:“郭子信未?”声若出画中也。食顷,瞥自图上坠下,指阮籍像曰[4]:“工夫只及此。”众视之,觉阮籍图像独异,吻若方啸。宁采睹之,不复认。冉意其得道者,与郭俱谢之。数日,竟他去。宋存寿处士在冉家时,目击其事。

【注释】

[1]开州:今重庆开县。

[2]竹林会:据下文言及阮籍,应指描绘魏晋时竹林七贤优游林下之事。

[3]眄:斜着眼看。

[4]阮籍(210—263):字嗣宗,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为人志气宏放,任性不羁,喜怒不形于色。或闭门读书,连月不出,或登临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书,尤好《老》、《庄》。嗜酒如命,能啸,善抚琴。阮籍本有济世之志,值魏晋之际,天下名士往往被祸,乃与嵇康、刘伶等人清谈酣饮,不预世事,时称“竹林七贤”。

【译文】

贞元末年,开州军将冉从长,轻财好客,州县儒生道士多去依附他。有位画师宁采,为他绘了一幅《竹林会》,很是工丽。座中客人郭萱、柳成两位秀才,经常斗气相互贬损。柳成忽然斜着眼看看这幅图,对主人说:“这幅画布局不错,而缺乏意趣。我现在想为您略施小技,不用色彩,就能让这幅画更为精彩高妙,怎么样?”冉从长吃惊地说:“从来不知道秀才技艺如此高超,但是不借助色彩,哪有这个道理?”柳成笑着说:“我进到他的画里去修改。”郭萱拍掌大笑说:“您是想骗三岁小孩吗?”柳成就请他来打个赌,郭萱提议赌五千钱,冉从长也从中担保。柳成就腾身而起进入画中,不见了人,座中客人大惊失色。画挂在墙壁上,众人在画面上一阵摸索,什么也没有。过了很久,忽然听见柳成的声音:“郭先生,这下相信了吗?”声音好像是从画里传出来的。又一顿饭工夫,眼见柳成从画上降落下来,指着画中阮籍的像说:“工夫只到这里。”众人细看画面,只觉阮籍的画像最特殊,看那嘴角好像正在长啸。宁采来看了,也认为那阮籍像不是自己画的。冉从长料想柳成是位得道之士,和郭萱一起向他致歉。几天后,柳成就到别处去了。宋存寿处士在冉家的时候,亲见这件事。

x1.10奉天县国盛村百姓姓刘者[1],病狂,发时乱走,不避井堑,其家为迎禁咒人侯公敏治之[2]。公敏才至,刘忽起曰:“我暂出,不假尔治。”因杖薪担至田中,袒而运担,状若击物。良久而返,笑曰:“我病已矣。适打一鬼头落,埋于田中。”兄弟及咒者,犹以为狂,不实之,遂同往验焉。刘掘出一髑髅,戴赤发十余茎,其病竟愈。是会昌五年事[3]。

【注释】

[1]奉天县:今陕西乾县。

[2]禁咒:一种以咒语施于外物使之变化的方术。唐代禁咒之风流行,太常寺专设咒禁博士教授咒禁之术。《旧唐书·职官志三》:“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咒禁博士掌教咒禁生以咒禁,除邪魅之为厉者。”

[3]会昌:唐武宗李炎年号(841—846)。

【译文】

奉天县国盛村有位姓刘的百姓,得了疯病,发病时到处乱跑,遇到深井沟堑也不知避开,他的家人为他请了禁咒人侯公敏来治疗。侯公敏刚到,刘某忽然起身说:“我出去一下,不需要你治疗。”于是拄着扁担到了田里,裸露上身挥舞扁担,好像是在击打什么东西。过了很久回来,笑着说:“我的病已经好了。刚才打落一颗鬼头,埋在田里。”他兄弟和禁咒人都还以为他狂病发作,不相信,于是一起前去查验。刘某从田里挖出一枚骷髅,上面还有十多根红发,刘某的病就这样痊愈了。这是会昌五年的事。

x1.11柳璟知举年[1],有国子监明经[2],失姓名,昼寝,梦徙倚于监门[3]。有一人负衣囊,衣黄,访明经姓氏。明经语之,其人笑曰:“君来春及第[4]。”明经因访邻房乡曲五六人,或言得者。明经遂邀入长兴里毕罗店常所过处[5],店外有犬竞,惊日差矣[6]。梦觉,遽呼邻房数人,语其梦。忽见长兴店子入门曰:“郎君与客食毕罗计二斤,何不计直而去也[7]?”明经大骇,褫衣质之。且随验所梦,相其榻器,皆如梦中,乃谓店主曰:“我与客俱梦中至是,客岂食乎?”店主惊曰:“初怪客前毕罗悉完,疑其嫌置蒜也。”来春,明经与邻房三人梦中所访者及第。

【注释】

[1]柳璟:字德辉,蒲州河东(今山西永济西南)人。宝历初进士,历官监察御史、吏部员外郎、翰林学士、中书舍人、礼部侍郎等职。据《新唐书》本传,柳璟于会昌二年(842)知贡举。知举:知贡举,特派主持进士考试的大臣。

[2]明经:唐代科举以经义取士,谓之“明经”。唐代科举科目很多,其中以明经和进士二科为主。进士科尤为贵重,很难考取,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3]徙倚:徘徊,流连。

[4]及第:这里指考中进士。

[5]长兴里:即长兴坊。唐代长安城坊。

[6]日差:刘传鸿《〈酉阳杂俎〉校证:兼字词考释》:“‘差’可通‘蹉’,倾斜义,‘日差’即‘日蹉’,指日落。”

[7]直:通“值”,价钱。

【译文】

柳璟知举那年,有位国子监的明经,忘了他的名字,白天睡觉,梦见自己在国子监门口徘徊。有个身穿黄衣的人,背着一个衣袋,打听明经的名字。明经告诉他说正是自己,那人笑着说:“您明年春天及第。”明经于是就询问另外五六位邻居乡亲的情况,也有明春及第的。明经就邀请黄衣人到长兴坊的毕罗店里他常坐的地方共食毕罗,这时店外有狗追逐打闹,他才吃惊地发现太阳已经落山了。于是一梦醒来,急忙叫来几位邻人,告诉他们梦中的事。这时长兴坊毕罗店的小二忽然进门来说:“郎君和客人吃毕罗共计两斤,为什么不付钱就走了?”明经大吃一惊,脱下外套先押着。他跟随前去查验刚才所梦之事,细看那座榻器具,都和梦中的一模一样,于是对店主说:“我和客人都在梦中到了你这里,客人也吃了吗?”店主吃惊地说:“先前我奇怪客人面前的毕罗一点没动,还以为是他不喜欢蒜味。”第二年春天,明经和他在梦中问及的三位邻居都进士及第。

x1.12潞州军校郭谊[1],先为邯郸郡牧使[2]。因兄亡,遂于郓州举其先[3],同茔葬于磁州滏阳县之西岗[4]。县界接山,土中多石,有力葬者,率皆凿石为穴。谊之所卜,亦凿焉。积日倍工,忽透一穴。穴中有石,长可四尺,形如守宫[5],支体首尾毕具,役者误断焉。谊恶之,将别卜地,白于刘从谏[6]。从谏不许,因葬焉。后月余,谊陷于厕,体仆几死,骨肉、奴婢相继死者二十余人。自是常恐悸,唵呓不安。因哀请罢职,从谏以都押衙焦长楚之务与谊对换[7]。及贼稹阻兵[8],谊为其魁,军破枭首。其家无少长,悉投井中死。盐州从事郑宾于言[9]:“石守宫见在磁州官库中。”

【注释】

[1]潞州:唐代为昭义军节度使治所,今山西长治。

[2]邯郸:今属河北。

[3]郓(yùn)州:在今山东东平西北。

[4]磁州滏(fu)阳县:今属河北。

[5]守宫:壁虎。

[6]刘从谏(803—840):幽州昌平(今属北京)人。宝历元年(825)父卒,得袭父职为昭义军节度使。

[7]都押衙:节度使幕府中的武职。

[8]稹:即为刘稹,从谏之侄。《旧唐书·刘从谏传》:“(会昌三年从谏卒)大将郭谊等匿丧,用其侄稹权领军务。时宰相李德裕用事,素恶从谏之奸回,奏请刘稹护丧归洛,以听朝旨。稹竟叛。德裕用中丞李回奉使河朔,说令三镇加兵讨稹,乃削夺稹官,命徐许滑孟魏镇幽并八镇之师,四面进攻。四年,郭谊斩稹,传首京师。”

[9]盐州:今陕西定边。郑宾于:其人又见于前集13.32条。

【译文】

潞州军校郭谊,先前在邯郸郡任职。因为兄长亡故,就从郓州迁出祖坟,合葬于磁州滏阳县西岗。县界邻山,土中石头多,有经济实力的人营葬,大都直接在石头上开凿洞穴。郭谊所卜的墓地,也是在石头上开凿。费时费工,忽然凿开一个洞穴。洞里有块石头,长约四尺,形状如同壁虎,头尾四肢齐全,被工匠不小心弄断了。郭谊心生厌恶,想要另外找块地,向刘从谏请示。从谏不答应,于是只好就地安葬。后来过了一个多月,郭谊掉在厕所里,倒在里面差点死了,他的亲人、奴婢接二连三死去,一共死了二十多人。郭谊从这以后恐惧悸怕,经常口出胡话,坐卧不安。他于是哀求刘从谏准许他辞职,从谏让都押衙焦长楚和他对换职务。后来逆贼刘稹举兵为乱,郭谊是他的军将,等到战败,郭谊斩杀刘稹。刘稹家里无论老幼,都被扔进井里淹死。盐州从事郑宾于说:“石守宫现在存放在磁州官库里。”

x1.13伊阙县令李师晦[1],有兄弟任江南官,与一僧往还。常入山采药,遇暴风雨,避于欹树。须臾大震,有物瞥然坠地[2]。倏而朗晴,僧就视,乃一石,形如乐器,可以悬击者。其上平齐如削,其中有窍可盛,其下渐阔而圆,状若垂囊,长二尺,厚三分,其左小缺,班如碎锦,光泽可鉴,叩之有声。僧意其异物,置于樵中归。柜而埋于禅床下,为其徒所见,往往有知者。李生恳求一见,僧确然言无。忽一日,僧召李生,既至,执手曰:“贫道已力衰弱,无常将至[3]。君前所求物,聊用为别。”乃尽去侍者,引李生入卧内,撤榻掘地,捧匣授之而卒。

【注释】

[1]伊阙县:在今河南伊川西南。

[2]瞥然:倏忽,一下子。

[3]无常:佛教术语。指世间万物刹那间生,生已即灭,不能久住。这里指死亡。

【译文】

伊阙县令李师晦,有个兄弟在江南做官,和一位僧人有交往。这僧人有一次进山采药,遇上暴风雨,躲在一棵歪脖子树下。不一会儿,感觉大地震动,有个东西一下子掉到地上。很快雨过天晴,僧人近前一看,原来是块石头,形状像可以悬挂着击打的乐器。上面平齐有如刀削,中间有孔,可以放东西,往下逐渐变宽变圆,像个垂着的袋子,二尺长,三分厚,左边缺了一点,石头上的斑纹就像碎锦一样,光泽明亮犹如镜子,轻轻敲击会发出声音。僧人料想这是件奇物,就藏在柴捆里带回寺中。僧人把它装在匣子里埋在禅床下,被他的徒弟看见了,后来渐渐传开。李生恳求看一眼,僧人一口否认有什么奇物。忽然有一天,僧人叫来李生,李生到后,僧人握着他的手说:“贫僧精力衰弱,就快死了。您前次想要看的东西,我就送给您做个留念。”就支开侍从,带着李生进入卧室,撤去禅床往下挖掘,挖出匣子捧着送给李生,然后就死了。

x1.14贼稹阻命之时[1],临洺市中百姓[2],有推磨盲骡无故死,因卖之。屠者剖腹中,得二石,大如合拳,紫色赤班,莹润可爱。屠者遂送稹,乃留之。

【注释】

[1]贼稹阻命:见x1.12条注[8]。

[2]临洺:今河北永年。

【译文】

刘稹拥兵叛乱抗拒朝命那年,临洺市中有个百姓,家里一头推磨的瞎骡子无故死了,就卖给屠夫。屠夫剖开骡腹,得到两块石头,有拳头大,紫色红斑,晶莹圆润,甚是可爱。屠夫送给刘稹,刘稹就留下了。

x1.15韦温为宣州[1],病疮于首,因托后事于女婿,且曰:“予年二十九为校书郎[2],梦渡浐水[3],中流,见二吏赍牒相召。一吏至,言:‘彼坟至大,功须万日,今未也。’今正万日,予岂逃乎?”不累日而卒。

【注释】

[1]韦温(788—845):字弘育,京兆(今西安)人。唐武宗时曾为宣歙观察使。宣州:今安徽宣城。

[2]校书郎:职官名。西汉的兰台和东汉的东观都是朝廷藏书室,置学士于其中,典校藏书,但未置官。曹魏时始置秘书校书郎。唐代校书郎置八人,掌校雠典籍。

[3]浐水:即浐河,在陕西西安。所谓“八水绕长安”,浐河即其一。

【译文】

韦温在宣州的时候,头上长了恶疮,于是向女婿托付后事,并对他说:“我二十九岁时做校书郎,梦见渡浐水,船到中流,看见两名吏员拿着公文召唤我。又一名吏员来了,说:‘他的坟太大,完工需要一万天,现在还不到时候。’现在正好一万天,我哪能逃得过去?”不几天就去世了。

x1.16醴泉尉崔汾[1],仲兄居长安崇贤里[2]。夏月,乘凉于庭际,疏旷月色,方午,风过,觉有异香。顷间,闻南垣土动簌簌,崔生意其蛇鼠也。忽睹一道士,大言曰:“大好月色!”崔惊惧遽走。道士缓步庭中,年可四十,风仪清古。良久,妓女十余排大门而入,轻绡翠翘[3],艳冶绝世。有从者具香茵[4],列坐月中。崔生疑其狐媚,以枕投门阖警之。道士小顾,怒曰:“我以此差静,复贪月色,初无延伫之意,敢此粗率!”复厉声曰:“此处有地界耶[5]?”欻有二人[6],长才三尺,巨首儋耳[7],唯伏其前。道士颐指崔生所止曰[8]:“此人合有亲属入阴籍,可领来。”二人趋出。一饷间,崔生见其父母及兄悉至,卫者数十,捽曳批之[9]。道士叱曰:“我在此,敢纵子无礼乎?”父母叩头曰:“幽明隔绝,诲责不及。”道士叱遣之,复顾二鬼曰:“捉此痴人来。”二鬼跳及门,以赤物如弹丸,遥投崔生口中,乃细赤绠也[10],遂钓出于庭中,又诟辱之。崔惊失音,不得自理。崔仆妾悉号泣。其妓罗拜曰:“彼凡人,因讶仙官无故而至,非有大过。”怒解,乃拂衣由大门而去。崔病如中恶[11],五六日方差。因迎祭酒醮谢[12],亦无他。崔生初隔纸隙,见亡兄以帛抹唇如损状,仆使共讶之。一婢泣曰:“几郎就木之时[13],面衣忘开口[14]。其时匆匆就剪,误伤下唇,然傍人无见者。不知幽冥中二十余年,犹负此苦。”

【注释】

[1]醴泉:在今陕西礼泉北。

[2]崇贤里:即崇贤坊。唐代长安城坊。

[3]翠翘:妇女头饰,形似翠鸟尾羽,故称。

[4]茵:坐垫。

[5]地界:这里指管理这个地方的鬼神。

[6]欻(xu):忽然。

[7]儋(dān)耳:垂耳。

[8]颐指:用面颊示意以指使人。

[9]批:用手掌打。

[10]绠:线,绳。

[11]中(zhòng)恶:中医病名。俗称中邪。

[12]祭酒:酹酒祭神的长者。

[13]就木:入棺。

[14]面衣:这里指的是覆在死者面部的布帛之类。

【译文】

醴泉尉崔汾,他二哥居住在长安崇贤里。夏夜,在院里乘凉,月色清朗,午夜时分,一阵风吹过,闻到一股异香。顷刻间,只听得南墙泥土簌簌有声,崔生料想那是蛇鼠打洞。忽然看见一位道士,大声说道:“多美的月色!”崔生又惊又怕,急忙跑开。道士在院里缓缓踱步,年龄约四十左右,风度仪态清朗古雅。过了一会儿,十多名妓女推开大门走进来,身披轻纱,头戴翠翘,美艳妖冶世间少见。有随从铺下香垫,妓女就列坐在月色之下。崔生怀疑她们是狐狸精,就拿枕头投掷在门板上发出警告。道士略一回头,发怒道:“我觉得这个地方还算清静,又贪恋这大好月色,本来无意在此久留,你竟敢如此粗野!”又厉声问道:“这个地方还有人管吗?”很快就出现了两个人,身高仅有三尺,头大耳长,俯伏在道士面前。道士抬抬下巴指着崔生躲藏的地方说:“这个人正好有亲属名籍归入阴曹,去领来。”两人小跑着出去了。一顿饭的工夫,崔生看见他的父母及长兄全都被带来了,跟着几十名卫士,对他们又拖又打。道士叱责道:“我在这里,还敢纵容你儿子如此无礼吗?”崔生父母叩头说:“阴阳相隔,家教不及。”道士喝命拖下去,又回头对两个鬼说:“把那个傻瓜给我捉来。”两鬼跳到门口,拿一枚红红的像弹丸样的东西,远远地投进崔生口里,原来是根细细的红绳,于是把崔生像钓鱼一样牵到院子里,道士又斥骂羞辱他。崔生受此惊吓,说不出话,无法辩解。他的仆妾全都哭成一团。那些妓女围着道士下拜说:“他是凡人,只是因仙官无故到这里而感到惊讶,并没有大错。”道士怒气消了,随即拂衣跨出大门走了。崔生就像中邪一样,过了五六天时间才好些。于是迎来祭酒,打醮谢神,也没有其他异常。当时崔生隔着纸缝,看见他的亡兄用巾帛抹着嘴唇,好像受伤的样子,家里仆人们听说这个,都很吃惊。有一个婢女哭着说:“几郎入殓之时,面衣忘记开口。当时匆匆剪开,误伤了他的下唇,但是并没有其他人看见。哪知他在阴曹二十多年,还承受着这痛苦。”

x1.17辛秘五经擢第后[1],常州赴婚[2]。行至陕[3],因息于树阴。傍有乞儿箕坐,痂面虮衣,访辛行止。辛不耐而去,乞儿亦随之。辛马劣,不能相远,乞儿强言不已。前及一衣绿者,辛揖而与之语,乞儿后应和。行里余,绿衣者忽前马骤去。辛怪之,独言:“此人何忽如是?”乞儿曰:“彼时至,岂自由乎?”辛觉语异,始问之曰:“君言‘时至’,何也?”乞儿曰:“少顷当自知之。”将及店,见数十人拥店,问之,乃绿衣者卒矣。辛大惊异,遽卑下之,因褫衣衣之,脱乘乘之。乞儿初无谢意,语言往往有精义。至汴[4],谓辛曰:“某止是矣。公所适何事也?”辛以娶约语之,乞儿笑曰:“公士人,业不可止。此非君妻,公婚期甚远。”隔一日,乃扛一器酒与辛别,指相国寺刹曰[5]:“及午而焚,可迟此而别。”如期,刹无故火发,坏其相轮[6]。临去,以绫帕复赠辛[7],带有一结,语辛:“异时有疑,当发视也。”积二十余年,辛为渭南尉,始婚裴氏。洎裴生日,会亲宾,忽忆乞儿之言,解帕复结,得楮幅[8],大如手板[9],署曰“辛秘妻河东裴氏,某月日生”,乃其日也。辛计别乞儿之年,妻尚未生。岂蓬瀛籍者谪于人间乎[10]?方之蒙袂辑履,有愤于黔娄[11],擿埴索途[12],见称于杨子[13],差不同耳。

【注释】

[1]辛秘(757—821):陇西(今甘肃陇西东南)人。贞元中累登五经、开元礼科,历官县尉、州刺史、河南尹、昭义军节度使等职。五经:唐代明经科之一。《新唐书·选举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

[2]常州:今属江苏。

[3]陕:陕县,今属河南。

[4]汴:汴州,今河南开封。

[5]相国寺:在今河南开封。

[6]相轮:佛塔上的盘盖。

[7]帕复:刘传鸿《〈酉阳杂俎〉校证:兼字词考释》:“帕复即今用以包物的包袱,四方形,包裹物体时,对角可结。”

[8]楮幅:纸张。

[9]手板:笏。见1.20条注[7]

[10]蓬瀛:蓬莱、瀛洲,传说中仙人所居之境。

[11]方之蒙袂辑履,有愤于黔娄:《礼记·檀弓下》:“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蒙袂辑履,用衣袖蒙住脸,拖着鞋子,是因贫穷而不愿见人的样子。黔娄,当作“黔敖”。

[12]擿埴(zhí)索途:盲人以杖点地摸索道路。

[13]杨子:即为扬雄(前53—18),也作“杨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人。西汉辞赋家,学者,有《太玄》十九篇,意旨深奥。扬雄《法言·修身》:“擿埴索途,冥行而已矣。”

【译文】

辛秘五经及第后,到常州完婚。行至陕县,在树荫下休息。旁边有个乞丐箕踞而坐,脸上结着疮痂,衣服上满是虱子,问辛秘到哪里去。辛秘不耐烦就离开了,乞丐也跟着他。辛秘的马不好,甩不掉乞丐,乞丐偏要不停地和他说话。前行遇见一位身穿绿衣的人,辛秘向他作揖和他闲聊,乞丐在后面不时地插嘴。走了一里多,绿衣人忽然快马加鞭先走了。辛秘很奇怪,自言自语说:“这人怎么突然这样呢?”乞丐说:“他的时辰到了,岂能由得了自己?”辛秘觉察到话里有话,这才问他:“您说‘时辰到了’,是什么意思?”乞丐说:“一会儿就明白了。”快到客店时,只见几十人围在那里,一问,原来是那位绿衣人死了。辛秘大为惊异,赶忙放低身段讨好乞丐,解下衣服给他穿,又把马让给他骑。那乞丐毫无谢意,言谈之间,颇多玄妙。到了汴州,对辛秘说:“我就到这里了。先生要去办什么事呢?”辛秘告诉他赴婚的事,乞丐笑着说:“先生是读书人,学业不能中断。这个女子不是您的妻子,您的婚期还早呢。”过了一天,乞丐扛着一坛酒和辛秘道别,指着相国寺说:“到中午会有火灾,过了这个时间再走。”中午时分,相国寺无缘无故起火,烧坏了佛塔的相轮。临别时,乞丐送给辛秘一个绫包袱,打着一个结,乞丐对辛秘说:“以后有不明白的事,就打开看。”过了二十多年,辛秘做渭南尉,新娶裴氏夫人。到裴氏生日那天,大宴亲朋,忽然想起乞丐的话,解开包袱结,里面有一张大如手板的纸,上面写着“辛秘妻河东裴氏,某月日生”,正是她的生日。辛秘算了一下,和乞丐告别那年,妻子还没出生呢。这乞丐莫非是谪仙下凡?蒙着脸拖着鞋子,对黔敖的高傲表示愤怒;盲人拄杖行路,对自己的人生茫然无知:用这来分别比况乞丐和辛秘,道理应该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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