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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注

道德真经注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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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吴澄述

德经下

治大国,若烹小鲜。

小鲜,小鱼也。国大则民众,治大国当以简静,不可扰动其民,如烹小鱼,唯恐其坏烂而不敢扰动之也。

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

莅,临也。鬼,天地之气。神,灵怪也。人之气与天地之气通为一,有道之主以道临莅天下,简静而不扰其民,故民气和平,充塞两间,相为感应而天地之气无或乖戾,故鬼不为灵怪兴妖灾也。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之。

鬼所以不灵怪者非不灵怪,虽能灵怪而不为妖灾伤害人也。所以不伤害人者,非自能如此也,以圣人能使民气和平,不伤害天地之气,天地之气亦和平而不伤害人也。曰鬼曰神,皆天地之气,名二而实一也。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交,皆也。天地之气不伤害人者,以圣人不伤害天地之气也。圣人不伤害天地之气者,以其简静而民气和平也。两者不相伤,皆由于圣人之德,故皆归德于圣人也。

右第五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

交,会也。大国者,诸小国之交会,如水之下流,为天下众水之交会也。

天下之牝。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

牝不先动以求牡,牡常先动以求牝,动求者招损,静俟者受益,故曰以静胜牡。动求者居上,静俟者居下,故曰以静为下。或曰牝字其一疑衍。

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或下以取,或下而取。

大国不恃其尊,谦降以下小国,则能致小国之乐附;小国甘处于卑,俯伏以下大国,则能得大国之见容。下以取谓大国能下以取小国之附,下而取谓小国能下而取大国之容也。

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大国下小国者,欲兼畜小国而已。小国下大国者,欲入事大国而已。两者皆能下,则大小各得其所欲。然小者素在人下,不患乎不能下,大者非在人下,或恐其不能下,故曰大者宜为下。章首下流之喻以喻大国非在人下而能下者,牝牡之喻以喻小国素在人下而能下者。

右第五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

万物之奥,万物之最贵者。奥,室之西南隅。寝庙之制,有堂有室,室在内,故室为贵。室中之制,东南隅曰穾,东北隅曰宦,西北隅曰屋漏。奥,尊者所居,故奥为贵。道之尊贵犹寝庙堂室之奥。宝,人所重,善人向道而进修,可以取重于人。不善人向道而改悔,亦可以自保其身。○穾音杳。宦音颐。

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

申言善人之宝。善人以道取重于人,嘉言可爱,如美物之可以鬻卖;卓行可宗,高出众人之上。

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申言不善人所保。不善人以道保身者,畏威寡罪,身获全安,是不善之人,道亦何尝弃之也。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申言道者万物之奥。有道之人,天命之以君师之位,.则立之为天子;君命之以师傅之职,则置之为三公,皆以有道而贵也。拱璧,合拱之璧。驷马,一乘之马。拱璧先驷马犹《春秋传》言乘韦先十二牛也。坐,跪也。朝骋之享,驷马陈于外,执拱璧以将命曰先朝聘。以拱璧驷马为至贵而未足贵也,不如跪而进此道之尤贵,天子三公之贵以此道,拱璧驷马不如此道,故万物贵之而以为奥也。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也?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又总上三节而言。贵此道言万物之奥,求以得言善人之宝,罪以免言不善人所保。自古所以贵此道者,何也?岂不曰善人以此道为人所宝,得遂所求邪?不善人以此道保其身,免陷于罪邪?道所以为天下贵也。天下释万物,贵字释奥。

右第五十三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凡以无为而为者,老氏宗旨也。身行之事,以无事为事,口食之味,以无味为味,皆演为无为一句之旨。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作,起也。所以得遂其无为者,能图其难于易之时,为其大于细之时也。天下之事始易而终难,始细而终大,终之难起于始之易,终之大起于始之细,故图之为之于其易细之始,则其终可不至于难,可驯至于大,而不劳心劳力,所以能无为也。若不早图之,急为之于其始,则其终也易者渐难,细者不大,心力俱困,无为其可得乎?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此言图之于其易。

命抱之木,生于豪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此言为之于其细。

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上言事之难易,此言心之难易。始焉轻易诺人者,其终难于践言,则寡信矣。始之多易者,终必多难,故不待至终难之时,而心以为难。虽始易之时,而心犹难之,始终皆不敢易,所以终无难。

大小多少,报怨以德。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上言事之大小,此言心之大小。虽已大而心常自小,已多而心常自少。虽有怨当报,然不自恃其大且多,而急求伸直欲报其怨,亦惟自处于小与少,而甘受屈辱姑报以德也。盖始小而少之时,心固不敢自以为大,终大而多之时,则心亦不敢自以为大,始终皆能自小,所以能成其大也。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矣。

又承上文终无难与终不为大二终字而言。始虽以为难,至终而不以为难,始虽不敢以为大,至终而自以为大,则事几成而败于终者有矣。故必慎终如始,始以为难而终亦以为难,始不为大,而终亦不为大,则终无败事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又承上几成而败与无败事二败字而言。有心于为其事者,意欲遂其成而或反败之;有心于执其物者,意欲保其得而或反失之。无所为则无成与败矣,无所执则无得与失矣。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上言为者不若无为,执者不若无执。此言圣人之欲,以不欲为欲,圣人之学,以不学为学。难得之货,人所欲者不贵重之,是不欲人之所欲也,故曰欲不欲。众人所趋者,我则不趋,众人掉臂过而不顾,我则还反其处,是不学人之所学也,故曰学不学。凡此不欲学者,盖以万物之理无为而自然,故吾亦无为而与万物同一自然,如辅之于轮辐相依附而为一也。章首言为无为,章末言自然而不敢为,此一章之意相始终。

右第五十四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有所知为明,无所知为愚。古者圣人明己之德以明民德,亦欲民之愚者进于明而有所知也。惟其愚而不能使之知,非不欲其明而固欲其愚也。老子生于衰世,见上古无为而治,其民淳朴而无知,后世有为而治,其民浇伪而有知。善为道者化民为淳朴,非欲使之明,但欲使之愚而已。此愤世矫枉之论,其流之弊则为秦之燔经书,以愚黔首。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民之所以难治者,以其明智之多,是以法出奸生,令下诈起。,以智治国,谓聪明睿知以有临,使其民亦化而明智,则机巧慧黠而难治,以智治国者,国之贼害也。不以智治国,谓自晦其明以莅众,使其民亦化而愚昧,则倥侗颛蒙而易治,不以智治国者,国之福利也。

知此两者亦楷式。

两者,以智与不以智也。楷者,以为模楷效法之也。式,自处于卑也。乘车者,直躬凭较则为自处于高上,俯首凭式则为自处于卑下。不自处以智而自处以愚者,不高上而自卑下也。

能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于大顺。

能知效法自处卑下之圣人,则为玄妙之德。玄妙之德深远而不浅近,故人不可测知。人皆欲智,我独欲愚,是与物相反也。相反,相逆也。不相反,相顺也。与物相顺而不足以为顺,相逆虽不顺,乃所以为顺之大,故为玄妙深远不可测之德也。

右第五十五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也,故能为百谷王。

百谷之水同归江海,如天下之人同归一王也。江海之委在水下流,能下众水,故能兼受百谷之水为之王也。王之所以能兼有天下之人者,亦若是。

是以圣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身后之。

言下之,卑屈其言而不尊高。身后之,退却其身而不前进。此圣人谦让盛德,非有心于上人先人为之,读者不以辞害意可也。

是以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

重,难也。害,患也。圣人能下之后之,处人之上,人不以为难,处人之前,人不以为患。

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天下乐于推戴,使之处上处前而不厌恶。盖以其卑抑退逊,不争处上处前,故天下之人莫能与之争上争先者,而圣人得位得时,竟得以上人先人也。董氏曰:德下之则形上矣,德后之则形先矣。扬雄云:自下者人高之,自后者人先之。

右第五十六章

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惟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1。

不肖,无所肖似,疑若一无所能。道大似不肖,犹达巷党人言孔子大而无一善之成名也。盖惟大而不可名,故无可称而似不肖。董氏曰:有所肖似,则同于一物,何足以为大。

夫我有三宝,宝而持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持,守而不失。慈,柔弱哀闵而不刚强。俭,寡小节约而不侈肆。不敢先,谦让退却而不锐进。持此三宝,故虽大而似不肖也。

夫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

慈者似怯而不勇,乃所以为勇;俭者似狭而不广,乃所以能广;器有形之物,长为之上也,不敢先者,居人后而不为长,然自后者人先之,乃所以首出庶物之上而为器之长也。舍而不用慈俭退后之宝,而刚强以为勇,侈肆以为广,锐进以求为先,则将不能保其生,皆死之徒也。

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慈者,生之道,七之德,为三宝之首,此下专言慈之一宝,而二宝在其中矣。慈者,人人亲之如父母,岂有子而敌其父母,攻其父母者哉?故以慈而战守,则人不忍敌攻,是能胜能固也。纵有来敌来攻之寇,人助其父母者多,亦必能胜能固,或人力不逮,天亦将救助之,不令其败且溃。天所以救助之者,以其能慈而卫护之也。曹操苻坚吞噬无厌,不慈之甚,吴晋虽非能如圣人之慈,其御寇也不得已而应之,比之曹苻,则此善于彼亦近于慈者。赤壁风火势顺而北船毁,青冈风鹤声闻而氏众奔,吴晋虽弱,挫曹苻百万之兵,是亦天救之也。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申言慈之宝。四句四善字,三句言用兵,一句言用人也。古者车战为士,甲士三人在车上,左执弓,右持矛,中御车掌旗鼓,皆歌其强武。战卒七十二人在车下,将战,必激发其众,欲其奋怒,然后能与敌争雄而取胜。慈者之用兵则不以此为善也,士不欲其强武,战不欲其奋怒,胜敌不待与之对阵较力,兵刃不施,彼将自屈。吾之智能虽在人上,歉然若不智,己虽有能,退然若不能。自处于其下,用他人之智为智,用他人之能为能,不武不怒不与为敌而自胜者,以不争争德,如天之不争而胜也。为之下者,不恃智能而用人之力成己之事,如天之无为而成,故曰配天。惟上古圣神之至极者能如此,故曰古之极。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仍无敌。

又申言慈之宝。不敢字言用兵,用兵有言者,用兵者尝有是言。为主,肇兵端以伐人也。为客,不得已而应敌也。进寸,难进也。退尺,易退也。仍,就也。不为首兵但为应兵,虽为应兵亦不欲战,不敢近进,宁于远退。进战者,整其行阵而行,攘臂以执兵而前进以仍敌#2。不行则虽有行如无行,不攘则虽有臂如无臂,不执则虽有兵如无兵,不仍之则虽有敌在前如无敌也。○无行音杭。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行三军临事而惧,不敢轻敌也。轻敌则轻战,以至杀人而丧吾慈宝矣,祸莫大焉。虽未进战,然一有轻敌之心,则已有杀人丧宝之渐,故曰几丧吾宝。抗,举也。哀者,慈心之见。苏氏曰:两敌举兵相加,而吾出于不得已,则有哀闵杀伤之心,哀心见而天人助之胜矣。盖慈者之胜不慈,非战而败之,不战而屈之即胜也。

右第五十七章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老子教人柔弱谦下而已,其言甚易知,其事甚易行也。世降俗末,天下之人莫能知其言之可贵,莫能行柔弱谦下之事者。

言有宗,事有君。夫惟无知,是以不我知。

宗贵于族而统一族,君贵于国而主一国。柔弱谦下可以为众言之统,如族之有宗;可以为诸事之主,如国之有君。老子叹时人愚而无知,是以不知我言之可贵也。

知我者希,则我贵矣。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既已叹之又若幸之,非幸之也,深叹之尔。谓知我言之可贵者少,此我之言所以为贵。若使人人能知我之言,则我与众同,不足贵矣。褐,毛布,贱者所服。人不知圣人,但见其外之所被如褐而不之贵,不知其中之所怀如玉而可贵也。

右第五十八章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知而若不知,上智之人聪明睿知,守之以愚,故曰上。不知而以为知,下愚之人耳目聋瞽,自谓有所闻见,故曰病。

夫惟病病,是以不病。

病病犹患其所患,以不知为知病也。以为病而病之,则不复有此病矣。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圣人生而知之,虽知犹若不知,岂有不知为知之病乎。其不病也自然而然,非由病病而然也。圣人不恃其生知,己虽无病可病,然见不贤而内自省,于众人有病之可病者,亦惕然以为病而病之,以其病人之病若己之病,是以自己始终不病也。

右第五十九章

民不畏威,大威至矣。

威,可畏者,损寿戕身之事。大威,大可畏者,死也。人不畏其所可畏,必戕身损寿,以速其死,有大可畏者至矣。庄子曰:人之所取畏者,衽席之上、饮食之间而不知为之戒者,过也。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无毋通,禁止辞。狎,玩习。所居,身之所处。厌犹恶而弃之也。平日所处,凡损寿戕身之事,无所畏惮,狎习为常,安然为之,言不畏威也。厌所生谓伤生速死,是厌恶其所生而弃其命,大威至矣。

夫惟不狎,是以不厌。

不狎,旧本作不厌。庐陵刘氏云:上句不厌当作不狎。今从之。夫惟不狎其所居而畏所畏,是以不厌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自知,自知爱身之道。自见,自显着所知以示人。自贵即后章贵生,言贪生之心太重也。圣人于自爱之道,虽自知于中,然含德袭明,知若不知,亦不表表示人自见于外。虽自爱之笃,然体道自然,若无以生为,亦不切切贪生自贵之过。彼谓自见自贵,此谓自知自爱,上文言不畏则有大威之祸,不狎则有不厌之福,皆为众人言尔。若圣人,则不待畏而自无可畏,不待毋狎而自无所狎,内有自知自爱之实,内无自见自贵之迹。所无者,所去也。所有者所取也。

右第六十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

此言用刑力之过人者勇也。敢,敢为恶。不敢,不敢为恶。设言二人皆丽于法,其一勇于敢者,敢为恶之心过于人,盖怙终故犯之人也,则当杀之。《虞典》以为贼刑,《周诰》以为非眚,惟终乃不可不杀是也#2。其一勇于不敢者,不敢为恶之心过于人,盖眚灾误犯之人也,则当活之。《虞典》谓眚灾肆赦,《周诰》谓非终,惟眚时乃不可杀是也。刑故宥过,两者帝王之刑。老子之意则又不然,言此两者一利一害,利谓勇于不敢而活之者为宜,害谓勇于敢而杀之者恐或误杀也,然则不敢者固宜活之,敢者亦不宜杀之也。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

敢为恶之人乃天所恶,然天之所恶深昧难测,何以知其果为天所恶之人乎?其人虽可杀,圣人犹有难之之意,而不敢轻易杀之也。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纲恢恢,疏而不失。

圣人不轻易杀之,则为恶者皆得漏网,而天网不漏也。天之于恶人,非如人之以力与争,而天定自能胜人,非如人之以口与言,而其应如响应声。其报应之速不待召之而自来,至恶有恶报,虽用智计不可逃免。天虽无心,坦然平易,而巧于报应,有非人谋之所能及此。天网恢恢,广大似若疏而不密,然未尝失一,恶人无得漏网者,圣人虽不杀之,而天自杀之也。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奇,不正也。使愚民常有畏死之心,而奇邪为恶者,吾得执而杀之,则人人知畏,孰敢为恶?然虽杀恶人,而人之敢为恶者不止,则是民愚不知畏死。虽为恶者必遭刑杀,彼亦无所惧上之人,奈何以死惧之而轻易杀人乎?

常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手矣。

不以死惧其人,为恶者可不杀乎?曰:有司杀者在。司杀者,天也。惟天为能杀人,惟大匠为能斲木,人欲代天杀人,犹代匠斲木也。代斲者手必多伤,以譬代杀者身必多害也。盖不有人祸,必有天刑。

右第六十一章凡五节,一节言用刑正例,不可尽从,盖衰闵过厚之意。二节言天之不可知而不轻杀。三节言天之能为人杀者以示教。四节言民不可惧而不轻杀。五节言人欲代天杀者,以示戒大哉。老子之慈乎。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食谓君所食于民者。税则民之所出,以供上之食者也。上多取于民,则民饥且贫矣。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上有为,以智术御其下,下亦以奸诈欺其上,故难治也。

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轻死。夫惟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也。

轻,易也。生生之厚,求生之心太重也。贤犹胜也。贵生,贵重其生,即生生之厚。求生之心重,保养太过,将欲不死而适以易死。至人非不爱生,顺其自然,无所容心,若无以生为者,然外其身而身存,贤于重用其心以贵生而反易死也。

右第六十二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人生则肌肤柔软,而活动可以屈伸,死则冷硬而强直不能屈伸。草木生则枝茎软脆,死则枯槁坚硬,因言人而并及于草木。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上文言人与草木生柔而死坚,推此物理,则知人之德行,凡坚强者不得其死,是死之徒也,柔弱者善保其生,是生之徒也。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

用兵示弱者谋深而工,敌轻而玩之,故胜。恃强者虑浅而骄,敌惧而备之,故不胜。兵法始如处女,敌人开户示之弱也;后如脱兔,敌不及距则能胜之矣。秦兵过周,超乘三百,竟败于殽。齐兵入晋,桀石投人,竟败于。此恃强不胜之验也。共,两手所围也。木之弱而摇动者,为近末之小枝,强而不摇动者,则为近根合拱之大干也,因言兵而并及于木。

故坚强处下,柔弱处上。

上文言兵强者为人所胜,是处下也,不能如胜人者之处上。木强者近根之干,是处下也,不得如小枝之处上。推此物理,则知人之德行,凡坚强者矜己凌人,必蹶其贵高而反处人下矣,柔弱者众所尊戴而得处人上矣。

右第六十三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抑之举之二句言张弓,有余不足二句言天道。凡弛弓俯其体,则附在上,弰向下,张之而仰其体,则附向下,弰在上。是抑附之高者使之向下,举弰之下者使之在上,天道之损有余如抑其附而使之下,其补不足如举其弰而使之高。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天道亏盈而益谦,人则并寡以益其多,吞小以益其大,取贫以益其富,此所以逆天道也。

孰能以有余奉天下?惟有道者。

有道之君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而不自有其贵富,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为天下惜财而不苟费;制田里,教树艺,薄税敛,使民家给人足,是以己之有余而奉天下也。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其不欲见贤邪?

圣人之功能盖天下,此有余者也。不恃其所为之能而若无能,不居其所成之功而若无功,不欲显示其功能之贤于人,皆损己之有余也。

右第六十四章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以其无以易之也。

金石至坚强,然磨金石皆须用水,是水为攻坚强之第一物,莫有能先之者,虽欲以他物易之,而无可易之者也。

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天下莫不知,而莫能行。

水为至柔弱之物,而能攻至坚刚之金石,此柔弱能胜刚强。天下之人莫不知之,而莫有能行柔弱之事者,盖欺之也。

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

垢,污秽也。不祥,不吉善也。污秽不吉善,人所耻贱以为卑辱,圣人则不然,虽一国以污秽不吉善之名归之己,皆受之而不辞,盖能柔弱,甘以卑辱自处,非如刚强之人欲以尊荣上人也,然神所歆享而可以主社稷,民所向往而可以王天下。刚强者神怒民叛而失国失天下,柔弱者神佑民附有国有天下。此柔弱胜刚强之效也。

右第六十五章

正言若反。

老子以反为道之动,德之玄,故虽正言之每若反于正。正而若反,亦如明而若昧,进而若退,直而若屈,巧而若拙之类,盖若昧乃所以为明,若退乃所以为进,若屈乃所以为直,若拙乃所以为巧,若反乃所以为正。下文言和怨者正欲救助善人,而反不足以为之,此正言若反也。旧本以此为上章末句,今按:上章圣人云四句作结,语意已完,不应又缀一句于末,他章并无此格,绝学无忧章、希言自然章皆以四字居首为一章之纲,下乃详言之,此章亦然。又反怨善三字叶韵,故知此一句当为起语也。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和,平之也。怨,有所愤恨于人。大怨,其怨深至。余怨,其怨藏宿于中而不尽为,如夫子为卫君乎之为犹言救助之也。善,善人也。怨者两相仇,必和而后解。两善人自无怨,而何待于和。两恶人有怨,则恶贯满盈而自相残,或一胜一负,或俱伤两败,旁人静观之可也。惟善人不幸与恶人有怨,善人平恕,虽无仇恶人之心,恶人忿狠,必有仇善人之事,恶人报怨则善人受害矣。故有心救助善人者,必须和其怨,使之解仇释憾,意欲为善人也。然阻遏恶人报怨之心,使不得逞,中有藏宿不尽之怨,暂和于今,暴发于后,是今日之和怨不能已其它日之报怨也,而安可以为善人乎?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执左契不责于人,无心待物也。契者,刻木为券,中分之各执其一,而合之以表信。取财物于人曰责。契有左右,左契在主财物者之所,右契以付来取财物之人。临川王氏曰:《史记》云操右契以责事,《礼记》云献田宅者操右契,则知左契为受责者之所执证。谓执左契者,己不责于人,待人来责于己,有持右契来合者即与之,无心计较其人之善否。和怨者有心于为善人也,不若无心待物,如执左契而不责于人,静中观物而任其自然也。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有德,无心待物。无德,有心待物。彻,通也。古者助法,一井之田分为九区,八家各受私田一区,其中一区为公田,八家同耕公田而各耕私田,私田百亩所收,或食九人,或食八人,或食七人,或食六人,下食五人,由其各家丁力多寡强弱不同故也。周改助为彻法,恐八家私田所收之不均,故八家私田亦令通力合作而均收之,八家所得均平而无多寡之异。司左契者任人来取,无心计较其人,故曰有德司彻。法者患其不均,有心计较,故曰无德。和怨者恐善人受害,有心为之,亦如司彻者有心于为力弱之家,恐其所得者寡矣。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与犹为也。圣人无心待物,不遏恶人之报怨,忍坐视善人之受害乎?曰:天道无所私亲,常救助善人。圣人虽无心于为善人,而天常为之,必不令恶人得以肆毒也。前言圣人不用刑而天杀恶人,此言圣人不和怨而天为善人,老子之道无为自然,一付之天而已。然天之歼恶佑善,岂若人之有心哉。恶者必祸,善者必福,理之自然而然尔。

右第六十六章

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十人为什,百人为伯。什伯之器,重大之器,众所共也。不用者,不营为,不贪求,则重大之器无所用也。重死者,视死为重事而爱养其生。不远徙者,生于此,死于此,不他适也。老子欲挽衰周,复还太古,国大则民众难治,得小国寡民而治之,使其民毋慕于外,自足于内如此也。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舟舆甲兵,非一人所可独用,谓什伯之器也。无所乘,无所陈,不用也。无所往,则无用乎舟舆;无所争,则无用乎甲兵。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民淳事简,上古结绳之治可复。虽有书契亦可不用,不但不用什伯之器而已。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此言重死而不远徙也。以所食之食为甘,以所服之服为美,充然自足,爱养其生,言重死也。以此身之居为安而安之,以此地之俗为乐而乐之,言不远徙也。惟老死于所生之处,孰肯轻易远徙哉?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使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此言民皆怀土。虽相邻之国,目可以相望,鸡犬之声,耳可以相闻,如此至近,至老死不相往来,不但不远徙而已。

右第六十七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辨,辨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言之实者不饰美,言之美者#4必虚饰而非实。实有能者口不好辨,好辨以夸者非实能其事也。实有知者学不务博,务博以广者非实知其理也。此书卒章其言如此,则其书和平简约,不辨不博,盖实善实知,故皆真实之言,而不虚饰以为美也。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不积谓虚而无有。为人以所善言,与人以所知言。虚而无有,故所应不穷。以积为有,则所应有限,岂能愈有愈多也哉。庄子曰:以有积为不足,无藏也,故有余。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利者,害之对,有利则必有害。天之道虽利而不害,以不利而利之,是以不害。为者争之端,有为则必有争。圣人之道虽为而不争,以不为而为之,是以不争也。

右第六十八章总结二篇,以见五千言之意皆不出此。

老氏书字多误,合数十家校其同异,考正如右。庄君平所传章七十二,诸家所传章八十一,然有不当分而分者,定为六十八章,云上篇三十二章,二千三百六十六字,下篇三十六章,二千九百二十六字,总之五千二百九十二字云。临川吴澄题。

道德真经注卷之四竟

#1其细:粤雅本作『其细也夫』。

#2而前进:『而』原作『不』,据粤雅本改。

#3不可不杀:『杀』前原脱『不』,据粤雅本补。

#4言之美者:『者』字原脱,据粤雅本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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