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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台湾县志

●重修台湾县志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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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志

甲科戎功封廕

臺陽枕山環海,扶輿清淑之氣,磅礡而鬱積。自歸版圖,奇秀攸鍾,英材輩出;朝廷加意振興,廣額羅致。以故通經績學之儒,拔茅胥占連茹;乾城腹心之選,罝免咸卜圖麟。其名登於朝、慶延於世者,后先輝映也。固人傑而地靈,亦聖作而物睹。按籍以稽,猶有瑾匿於山、珠遺於海者乎?志選舉。

甲科

戎功

封廕

·甲科

國朝因明制,以四書、經義、論策取士(按制義式,宋熙寧三年頒行。蓋用王安石議,是為八股時藝之始)。鄉試中式曰舉人。赴京會試,再中式為進士。殿試分三甲,傳臚賜宴;其不獲雋者,俱得需次銓縣。順治二年,定鄉試以子、午、卯、酉年八月;會試以辰、戌、丑、未年二月。俱初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各先一日點進,次一日放去。第一場試四書義三篇、經義四篇;第二場試論一篇、詔誥表各一道(后定詔誥二道,惟五經卷兼作)、判語五條;第三場試策五道。康熙二年,罷八股文式,裁三場為二場。第一場試策五道;第二場四書論一篇、經論一篇、表一道、判五條。直省學政,亦以策論考試生童。七年,仍復舊制。雍正五年,以會試之年,遇有閏月二月,天氣尚冷,闈中寒苦,著改三月。乾隆十年,諭:會試展期三月,以待春溫;嗣后即永為例。間奉特開鄉會恩科,俱隨時定期。

武舉,鄉、會兩闈中式,殿試分甲傳臚,略如文例。鄉試依文舉年以十月為期,明年九月赴兵部會試。康熙八年,定首場騎射(三馬九箭中四為合式),次場步射(九箭中二為合式。再試開弓、舞刀、掇石,以驗技勇),三場論二篇(康熙五十年,定首篇出論語孟子題,次篇出孫吳司馬法題,各直省考試武生武童同)、策一道(康熙四十八年,詔:各省綠旗兵丁,有通曉文義願應武鄉試及千把總願應武會試,俱准同武生、武舉一體考試取中;不中者,仍令歸伍。五十三年,諭:凡文生員、舉人願入武場,武生、武舉願入文場,俱准照鄉會試例起送。中式者造入新冊,不中者仍各入文武原冊,不准再者。乾隆七年,禮部議准御史陳大玠奏,請將文武鄉會互試永行停止)。

康熙二十六年丁卯鄉試,福建提督張云翼奏准,臺灣四學新奉開科,初沾文教,應照甘肅寧夏生員另號額中舉人一名,俟數科后,仍撤另號,勿限額數(是科鳳山學附生蘇峨中式)。三十六年,總督郭世隆題准,撤去另號,歸閩省額內,一體勻中。雍正七年,巡臺御史夏之芳奏准,臺灣五學鄉試,仍照舊例另編臺字號,於閩省中額內取中一名。雍正十三年,巡撫廬焯據巡道張嗣昌詳請題准,於閩省解額外,將臺字號再加一名,共取中二名。乾隆元年丙辰恩科,巡撫盧焯奏准,於閩省加中三十名內,臺灣加中一名(順治二年,定遇鄉試年,各省應試生員貢監,由提學錄送入場,每舉人一名,額取科舉三十名。后屢有加增,至科舉之外,遺才大收,一概錄送。乾隆七年,定閩省每舉人一名,准取科舉百名。八年,禮部議准巡臺御史熊學鵬奏請,臺灣孤懸海外,與內地不同,向來額中舉人二名,造送科舉約五百人,今若止送二百,即應裁減過半,恐無以鼓勵邊遠士子之心;許照定額錄送外,擇其文理清通、可以造就者,酌量寬余錄送。九年,議准,閩省每舉人一名,錄科八十名,裁去二十名,共額中八十五名,應取科舉六千八百名。內臺灣仍許酌量寬余,內地不得援以為例)。

順治初,定直省鄉試卷,有文理優長,限於額數者,取中副榜,與正榜同發,准作貢生。康熙初停止,十一年仍取中。后定每正榜中額五名,設副榜中額一名(雍正四年丙午科,各省五經取中副榜之人及所中副榜內有兩次中副榜者,俱准作舉人,一體會試,后不為例)。

歲貢以生員食餼年深者應之。府學歲一人,縣學二歲一人。遇覃恩,則以是歲當貢者充恩貢,其次為歲貢。又有拔貢。順治初,定十二年一舉,取所試生員第其文之尤者拔之;亦有以身言選者,后或行或罷。雍正元年,定六年一次;府學拔二人、縣學拔一人,寧缺毋濫。乾隆八年,諭:嗣后十二年選拔一次,永著為例。乾隆十六年十二月,上諭:『各省選拔貢生,經朕降旨以十二年舉行一次,計至癸酉年即屆選拔之期;惟是來京朝考揀選引見劄監讀書,或以知縣等官試用、或以教職即用、或以教職歸班序選;條例屢經更定。朕思選拔於每學數十百人中,拔取一、二人;且不糊名易書,可以驗其人才,核其素行,自當精擇以充其選。應令該學政於試列前茅之士,舉其文行兼優,才品出眾者,會同該督撫秉公掄採,以杜濫觴。所有拔貢赴部驗到作何定限,及朝考錄用一切規條,俱應詳悉酌定,永著為令。大學士九卿集議以聞』。

貲算入官,昉自西漢。迨明景泰三年邊警,始令生員納粟馬,得充監,歷滿一體注選。國朝康熙中,以軍興開例(臺灣未入版圖)。后或因水利、積貯、賑運等,隨宜酌舉,臺邑生儒俊秀應捐頗眾。今惟取其捐貢者,彙志於歲貢之后。雍正元年定:嗣后捐貢,非由廩生者,不得任教職;其現任教諭改縣丞,訓導改主簿用。乾隆元年,諭:貢監生捐官未仕,願與鄉試者,准一體考試。十二年,覆准貢監願就本省鄉試,錄科時,務憑文字去取,不得以科舉名數稍減。貢監可赴京闈,遂止於生員內錄送,致多遺棄。

乾隆九年八月,內大學士伯鄂爾泰等奏:『兵部侍郎舒赫德「敬籌取士之方」一摺,奉旨:「大學士看。欽此」。據稱:「科舉之制,憑文而取,按格而官,已非良法;況積弊日深,僥倖日眾。古人詢事考言,其所言者,即其居官所當為之職事也。今之時文,徒空言而不適於實用;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一。墨卷房行,展轉抄襲,膚詞詭說,蔓衍支離,以為苟可以取科第而止;其不足以得人者二。士子各占一經,每經擬題,多者百余,少者不過數十,古人畢生治之而不足,今則數月為之而有余;其不足以得人者三。表判可以預擬而得,答策隨題敷衍,無所發明;其不足以得人者四。且人才之盛衰,由於心術之邪正,今之僥倖求售者,弊端百出。探本清源,應將考試條款改移而更張之,別思所以遴拔真才實學之道」。等語。謹按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於學,漢以后出於郡縣吏,魏、晉以來出於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於科舉。科舉之法,每代不同;而自明至今,則皆出於時藝。三代尚矣;漢法近古,而終不能復古。自漢以后,累代變法不一;而及其既也,莫不有弊。九品中正之弊,毀譽出於一人之口,至於賢愚不辯,閥閱相高。劉毅所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寒士」者是也。科舉之弊,詩賦則祗尚浮華而全無實用,明經則專事記誦而文義不通。唐趙匡舉所謂「習非所用,用非所習,當官少稱職吏」者是也。時藝之弊,則今舒赫德所陳奏是也。聖人不能使立法之無弊,在乎因時而補救之。蘇軾有言:「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道,在於責實」。蓋能責實,則雖由今之道,而振作鼓舞,人才自可奮興;若惟務循名,則雖高言復古,而法立弊生,於造士終無所益。今舒赫德所謂,時文經義以及表判策論,皆為空言勦襲而無用者,此正不責實之過耳。夫凡宣之於口、筆之於書者,皆空言也;何獨今之時藝為然。且夫時藝取士,自明至今,殆四百年,人知其弊而守之不變者,非不欲變,誠以變之而未有良法美意以善其后;且就此而責其實,則亦未嘗不適於實用,而未可概訾毀也。何也?時藝所論,皆孔、孟之緒余,精微之奧旨,未有不深明書理而得稱為佳文者。今徒見世之腐爛抄襲,以為無用。不知明之大家,如王鏊、唐順之、瞿景淳、薛應旂等以及國初諸名人,皆寢食夢寐於經書之中,冥搜幽討,殫智畢精,始於聖賢之義理,心領神會,融液貫通;然后參之經史子集,以發其光華,範之規矩准繩,以密其法律,而后乃稱為文。雖曰小技,而文武幹濟、英偉特達之才,未嘗不出乎其中。至於奸邪之人,迂儒之士,本於性成,雖不工文,亦不能免;未可以為時藝咎。若今之抄襲腐爛,乃是積久生弊,不思力挽末流之失,而轉咎作法之涼,不已過乎?即經義、表判、策論等,苟求其實,亦豈易副?經文雖與四書並重,而積習相沿,慢忽既久,士子不肯專心學習,誠有如舒赫德所云,數月為之而有余者。今若著為令甲,非工不錄,則服習講求,為益匪淺。表判策論,皆加覈實,則必淹洽乎詞章,而后可以為表;過曉乎律令,而后可以為判;必有論古之識、斷制之才,而后可以為論;必通達古今、明習時務,而后可以為策。凡此諸科,內可以見其本原之學,外可以驗其經濟之才,何一不切於士人之實用,何一不可見之於施為乎?必變今之法,行古之制,則將治宮室、養游士,百里之內,置官立師,獄訟聽於是,軍旅謀於是,又將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終身不齒,其毋乃徒為紛擾而不可行?又況人心不古,上以實求,下以名應;興孝則必有割股廬墓以邀名者矣,興廉則必有惡衣菲食、弊車羸馬以飾節者矣。相率為偽,其弊允繁。甚至借此虛名,以干進取;及乎蒞官之后,盡反所為,至庸人之不若。此尤近日所舉孝廉方正者所可指數,又何益乎?若乃無大更改,而仍不過求之語言文字之間,則論策今所現行,表者賦頌之流,是詩賦亦未嘗盡廢。至於口問經義,背誦疏文,如古所謂帖括者,則又僅可以資誦習,而於文義多致面牆。其余若三傳科、史科、名法、書學、算學、崇文、宏文生等,或駮雜放紛,或偏長曲技,尤不足以崇聖學而勵真才矣。則莫若懲循名之失,求責實之效,由今之道,振作補救之為得也。我皇上洞見取士源流,所降諭旨,纖悉坐照。司文衡職課士者,果能實心仰體,力除積習,杜絕僥倖,將見數年之后,士皆束身詩禮之中,潛心體用之學,文風日盛,真才日出矣。然此亦特就文學而言耳。至於人之賢愚、能否,有非文字所能決定者。故立法取士,不過如是。而治亂盛衰,初不由此。無俟更張定制為也。舒赫德所奏,應毋庸議。謹奏』。乾隆九年八月十四日奏。奉旨:『所議是。欽此』。

進士

乾隆四年,巡臺御史諾穆布單德謨奏稱:『臺灣一郡,遠隔重洋;應試士子,徃返維艱。蒙世宗憲皇帝格外加恩,准於閩省鄉試另編臺字號,每科取中舉人二名;以故文風丕振,倍盛曩時。但數年以來,中鄉科者有人,而會選者未睹。蓋會場為天下人文淵藪,海外僻處,豈能與內地士子一體較量?且自臺抵都,經萬里之遙,歷重洋之險,辛苦十倍;迨至落第回籍,跋涉徒勞,即有志者亦觀望不前,而單寒之士更畏難裹足,殊堪憫惻。查現在舉人已有八名,嗣后會試之期,臺郡士子請照鄉試例,於福省名額內另編臺字號,取中一名;數年以后,舉人增添,數目再為酌改』。等奏。部議:『俟臺郡士子來京會試,果至十名以上之多,再行奏聞,恭請欽定』。

武進士

阮洪義,康熙三十三年甲戌會試中式,殿試三甲第三十三人。

葉宏楨,康熙四十五年丙戌會試中式,殿試□甲第□人。

柯參天,康熙四十八年己丑會試中式,殿試□甲第□人。

林大瑜,康熙五十一年壬辰會試中式,殿試□甲第□人。授衛守備。

范學海,康熙五十七年戊戌會試中式第五十五人,甲辰□殿試三甲第一百八人。任山東兗州壽張營中軍守備,署本營遊擊。雍正十一年,請假歸養。

蔡莊鷹,乾隆四年己未中式第三十五人,殿試二甲第十一人。御前正黃旗藍翎侍衛。

舉人

王璋(第六人。字昂伯。由府學中式。官至監察御史,有傳):康熙三十二年癸酉鄭基生榜。

王茂立(龍巖教諭):康熙四十四年乙酉施鴻綸榜。

楊朝宗:康熙五十二年癸巳恩科江日昇榜。

張飛(榜姓陳,字則陞):康熙五十三年甲午林廷選榜。

陳世臣(榜姓王。由府學中式):雍正元年癸卯恩科廖學信榜。

莊飛鵬(字伯遜。由府學中式。浦城教諭):雍正四年丙午吳士拔榜。

陳邦傑(字俊千,由府學拔貢生中式。有傳)、石國球(字世鳴):俱雍正十三年乙卯黃元寬榜。

張岳(字次山,從政子。由府學中式)、蔡朝英(字俊三)、李樹滋(字德隅,雰子。由鳳山學中式):俱乾隆元年丙辰恩科蔡云從榜。

陳輝(字明之。分修郡邑志)、王賓(字利尚):俱乾隆三年戊午出科聯榜。

陳名標(字孫榜)、林垂芳(字孫梅):俱乾隆十二年丁卯黃元吉榜。

林昂霄(字履尊):乾隆十七年壬申恩科蔡庭芳榜。

武舉

阮洪義(聯捷進士):康熙三十三年癸酉。

王之彪:康熙三十八年己卯。

洪國珠(第三人,字隋侯,平和千總):康熙四十一年壬午。

陳進元(由府學中式)、王臣、吳有聲(字聞子,由鳳山學中式):俱壬午科。

蕭鳳來(第四人,字儀伯):康熙四十四年乙酉。

張化龍(第十人,字飛池,由鳳山學中式)、葉宏楨(聯捷進士)、洪奇英(由府學中式)、黃繼捷(由府學中式)、黃應魁(字梅卿,由府學中式)、施世黻(由府學中式)、李清運(字廣侯;子如松,舉人)、蔡志雄、柯參天(字子儀,己丑進士,由鳳山學中式)、黃彩:俱乙酉科。

吳朝佐(由府學中式):康熙四十七年戊子。

薛寶琳、周良佐、許兆昌(字爾熾)、蔡一聰(字謙思。由鳳山學中式)、蔡朝鳳(字紫亭。由鳳山學中式):俱戊子科。

林大瑜(字拱陞,聯捷進士,由府學中式):康熙五十年辛卯。

林培(由府學中式)、陳士成(字子仁):俱辛卯科。

黃廷魁:康熙五十二年癸巳恩科。

王元功(由府學中式):康熙五十三年甲午。

洪壯猷(字荊珍,由諸羅學中式)、曾天璽(字子珍,由府學文生中式)、許莊威、蘇時亨(字嘉士):俱甲午科。

李楨鎬(第一人,榜姓王):康熙五十六年丁酉。

范學海(第八人,字章達,聯捷進士)、李明德(字希俊)、黃彥章、趙奇遇(字君儒,由鳳山學中式)、洪奇猷(字建侯,由諸羅學中式):俱丁酉科。

汪玉潤(由府學中式):康熙五十九年庚子。

曾英傑(字愧名)、蕭鳳求(字千卿):俱庚子科。

蔡聯芳(字懷直,由府學中式):雍正元年癸卯恩科。

洪秉彝(由府學中式,廣東守備)、李朝龍(字愧有,由鳳山學文生中式):俱癸卯科。

劉大璸(字斐侯,由府學中式):雍正二年甲辰。施世爵:俱甲辰科。

楊逢春(字廷士):雍正四年丙午。

劉長青(字克讚,由彰化學中式):雍正十年壬子。

黃紹輝(第三人,字幼芬,由諸羅學中式):雍正十三年乙卯。

張鈺(第九人,字質堅,由長泰學中式)、許志剛(字匡侯):俱乙卯科。

吳志超(字永滋,由府學中式):乾隆元年丙辰恩科。

蔡莊鷹(字君揚,己未進士。由府學中式)、韓克昌(字遜文,由諸羅學生中式):俱丙辰科。

范學山(字至于,由府學中式):乾隆三年戊午。

林日茂(字松甫,由府學中式)、王振業(字文起):俱戊午科。

姚天敏(字爾明):乾隆十二年丁卯。

蔡青海(字川伯,由府學中式):乾隆十五年庚午。陳廷魁(字子元,由府學中式):俱庚午科。

莊英、鄭鴻善:俱壬申恩科(府學)。

按武科之設,肇自西漢武帝詔『察吏民茂才異等,可為將相使絕域者』、成帝詔『舉勇猛知兵法者』。是后或舉勇猛有節知兵法,或舉明曉戰陣任將帥,而應詔者殊稀。至唐武后始立武舉之科,其制有長垛、馬射、步射、筒射,又有馬搶、負重、身材之選。中第則以鄉飲酒禮送兵部,遂與進士埒。開元間,兩京諸路各置太公廟,以張良配;於是始有武學。宋開寶元年,罷武舉。仁宗時,以富弼、蘇洵言,復之。慶曆二年,再詔罷;以蘇軾、司馬光言,又復之。乾道后,詔及第補授,皆倣進士甲科;又恩立國子額,收補武臣親屬。於是太學生久下第,嘗有由此進者。淳祐四年,上親閱武舉進士射,且令內外官各舉知兵習邊事、卓然可用之人;意蓋極重武事,欲矯文弱以振積衰,而非熊占卜,未之聞焉。明初,文舉並試騎射,訓士有武學,科目有武舉,除吏有武選,然所用世廕為多。成化十四年,太監汪直始請武舉設科,悉如恩進例。下部議規條,劉大夏因言宜倣唐、宋故事,損益會、殿二試事例;詔以次年四月開科。嘉靖改元定制,依文舉年十月鄉試,明年四月赴兵部會試。后又改九月首較騎射,次較步射,三試論策;優者列職論官,以示崇異。文武曾無偏重,顧武途積輕之勢,不可復返。其登進之階,或選於世廕,或振於召募,不盡出於武舉;即出此者,亦無不次之典,鮮有非常之才。二百余年中,以武科樹偉伐者,史無特書也。國朝科目仍明制,武途悉無所更。康熙甲午,特詔文武互試,期收兼備全材。迨乾隆辛酉,竟以科場弊發而革。才難之嘆,自昔然矣。夫郭子儀大勳盛德,自武舉異等中出,千載有光,庸詎可輕耶?第是科之設,唐人以其始於武后,故志選舉不為詳書;后世天下通志暨邑志,並闕而不考。士由是科者,知之鮮矣。因附著以備覽焉。

副榜

陳聖彪(字虎文):康熙戊子科。

許宗岱(字東山,代州州判):康熙辛卯科。

王元暉:康熙丁酉科。

鄭聯芳(字遜思):乾隆辛酉科。

恩貢

鄭國對:康熙三十六年。

胡琛(由府學貢):四十七年。

洪登瀛(字德涯,由府學貢,羅源教諭):五十二年。

林璲(永福教諭):五十二年。

辜經(由府學貢):六十一年。

張從政(字達夫,有傳):雍正元年。

詹捷(由鳳山學貢)、陳濬發(由諸羅學貢):雍正元年。

劉元相(由府學貢)、余奮卿(字知恩)、張好瑛(字瑾侯,由鳳山學貢)、陳任文(字勉之,由諸羅學貢):十三年。

張惠迪(字時憲):乾隆十五年。

拔貢

黃位思(孫元寬,解元,進士)、郭光萃(由府學貢)、王聯魁、施世榜(字文標,由鳳山學貢,官至兵馬司副指揮,有傳):康熙三十六年。

陳飛鵬(榜姓謝,由府學貢)、洪大初、石云路(字爾登)、馬中萊(榜姓林,字建臣,由諸羅學貢):雍正元年。

陳邦傑(乙卯舉人,由府學貢)、張方陞(字楚伯,由府學貢,候選教諭):七年。

林邦彩(字元哲,由府學貢)、黃佺(字半偓,有傳)、陳王選(字季青,由鳳山學貢,開化縣丞)、蔡開春(字修仲,由諸羅學貢):俱十二年。

黃繼業(字子修,由府學貢)、蔡培(字植夫,由府學貢)。施士膺(字伯揚,候選教諭):五年。

歲貢

王喜(由府學貢,有傳):康熙二十七年。

陳天機(由府學貢)、吳弼(榜姓王,字景良,松溪訓導,有傳):二十八年。

蔡復旦(由府學貢,永安教諭)、馮崑玉(壽寧訓導):三十年。

陳瀾(字觀成,由府學貢):三十一年。

陳逸(福安訓導,有傳)、馬廷對(字策生,由諸羅學貢,南安訓導,有傳):三十二年。

鄭萼達(永福訓導,有傳):三十四年

蘇一鳴(由府學貢)、陳紹美、林中桂(由諸羅學貢,從匪被議):三十六年。

黃元倬(由府學貢,尤溪教諭):三十七年。

張銓(由府學貢,歸化訓導,有傳)、張祚(字天自,由鳳山學貢,南平訓導)、辜南金:俱三十八年。

蔡愷蘭(字楚畹):三十九年。

許士騏(由府學貢)、林虞良:四十年。

陳道南(由府學貢,長泰訓導):四十一年。

陳尚勗(寧洋訓導):四十二年。

施瑋(侯官訓導):四十四年。

陳文達(由府學貢,有傳)、顏我揚(歸化訓導):四十六年。

林萃岡(由府學貢,興化訓導):四十七年。

葉道坦(由府學貢,□□訓導)、郭必捷(字汝奏,寧洋訓導)、陳宗達(由鳳山學貢):四十八年。

張纘緒(字繩武,同安教諭):五十年。

蔡夢弼:五十二年。

蔡應新(由府學貢):五十三年。

金繼美(字云思,有傳)、劉其灼(榜姓鄭,由鳳山學貢,長泰教諭,有傳):五十四年。

張天佐:五十六年。

劉榮袞(字子玉,由府學貢)、陳鵬南(連江訓導):五十八年。

石鍾英(字萃兩)、李欽文(由鳳山學貢,南靖訓導,有傳):六十年。

李清時(申府學貢、張開銑(字興臣,由鳳山學貢):雍正元年。

陳鵬飛(由府學貢)、顏宗文:三年。

李奕纓(榜姓洪):五年。

李棲鳳(字儀廷)七年。

陳杏元(字奕芳,由府學貢):八年。

黃石臣(字肇侯,由府學貢)、林長春:九年。

張士箱(由府學貢,漳州訓導,有傳):十年。

余修(字懷西,延平訓導):十一年。

謝國球(由府學貢)、王邦俊(字位元):十三年。

陳奎(由府學貢,平和訓導):乾隆元年。

郭朝宗(字子遠)、李樹喬(字修仲,由鳳山學貢)、陳衷和(由諸羅學貢,沙縣訓導):二年。

許元珪(字夏玉,由府學貢):三年。

陳云龍(字奕從,由府學貢)、楊廷棟(字念全)、楊清時(字澄遠,由鳳山學貢、周日燦(字陞如,由諸羅學貢):四年。

王大猷(字君待,由府學貢):五年。

范學洙(由府學貢,安溪訓導),楊邦望(字君德):六年。

林名世(字孫吉,由府學貢):七年。

蔡鍾岳(字介夫,由府學貢)、林日高(字峻明)、吳際元(字善良,由鳳山學貢)、金鳴鳳(字岐伯,由諸羅學貢):八年。

王立新(字元德,由府學貢):九年。

陳瑞奇(字希絕):十年。

朱芾(字仲赤,由府學貢)、蘇翼宸(字魁侯):十二年。

楊文樹(由府學貢):十三年。

黃蟠然(字景尹,由府學貢)、盧昌裔(字黎卿):十四年。

楊綾(字守卿,由府學貢):十五年。

陳鴻綸(字怡正,由府學貢)、陳紹黃(字爾中):十六年。

例貢

吳元之(歸化訓導)、林廷芳(沙縣訓導)、李士敏(字捷夫,詔安訓導)、張方高(字齊伯,浦城訓導,陞永福教諭)、盧芳型(字愧如)、陳君錫:康熙三十六年。

--以上俱由廩生。

林長盛:康熙三十六年。

黃師韓、陳國棟、鄭勳業、林懷西、李廷撰、丁宸、李國楨、郭邦英:五十二年。

施士安(字伯欽)、劉榮遴、王鳳來(字瑞周。官至兵部武選司員外郎,有傳)、

傅汝梅(字遜之)、王純(上杭訓導,陞廬州同知,取刑部員外郎)、李雰(字梅賓)、吳振經(字子常,訓導,陞開封府同知,署知府)、王應選、陳焜、李明廷(字希颺)、林日陞:五十四年。

鄭應捷、王朝鉁(字華伯):五十八年。

陳應光:五十八年。

王良佐:五十九年。

鄭天樞:六十年。

陳奇典、陳方陞、江日照(字偉伯)、黃振昌:雍正三年。

石國珠、吳振綸、陳奇烈(內閣中書)、張方大(字漢伯)、翁昌齡(字鶴年):乾隆十二年。

蘇廷揚:十三年。

--以上俱由附生。

黃國英(字遜卿,有傳)、施士晟、陳應魁、黃長青、王克褒、陳國瑤(字江文)、吳振統:康熙五十三年。

董廷英:五十五年。

翁維藩:五十七年。

張綿美:雍正五年。

吳濬之(候選通判):八年。

李朝璽(字子玉,候選州同):十三年。

游伯龍:乾隆五年。

翁錫福:十二年。

李俊臣:十四年。

方德良:十五年。

--以上俱由俊秀。

·戎功

陳遠致,字子靜。康熙二十二年軍功。官至瑞安副將(有傳)。

黃曾榮,字煥文。以諸生從戎,補把總,陞千總。康熙五十七年薦授淡水都司(有傳)。

林黃彩,字元質。康熙六十年復臺功授把總,累陞澄海副將,署碣石總兵(有傳)。

陳林每,字芳遠。康熙六十年復臺功授把總,累陞總兵,署惠州提督,現任本鎮掛印總兵官。

王作興,安平人。康熙六十年復臺功授把總,累陞南澳遊擊,調安平中營(有傳)。

郭張文,康熙六十年提標千總(有傳)。

陳應橙,遠致子。康熙六十年復臺,功加署都司。

陳天杓,應橙弟。功加署都司。

陳雄,俱遠致子。把總,累陞守備。

楊恩,溫州總兵。

魏大猷,閩安副將,署海壇鎮。

魏天錫,烽火門參將。

魏國璜,廈門水師,后營遊擊。

吳陳勝,澄海副將。

王李孟,安平水師,中營遊擊。

魏元,廣東虎頭門都司。

蕭英,閩安鎮右營守備。

·封廕

林宸昌(有傳),以子黃彩官,封榮祿大夫。

王君隆,字贊若。以鳳孫來官,贈奉政大夫;妻陳氏,贈宜人。

王克家,字紹齋。監生,考授州同知。以子鳳來官,贈奉政大夫;妻郭氏,贈宜人;繼李氏,封宜人。鳳來妻陳氏,封宜人。

陳宗明,以孫國瓊候選州同知,捐贈儒林郎;妻吳氏,封安人。國瓊妻施氏,封安人。

陳君陸,以子國瑞候選州同知,捐封儒林郎;妻林氏,封安人。國瑞妻王氏,封安人。

侯瑞珍(有傳),以子世光候選州同知,捐贈儒林郎;妻林氏,贈安人。世光妻陳氏,封安人。

按「漢書」封典無聞,惟傅太尉張酺之父,自田里請京邸郡僚奉觴上壽而已。蕭育、馮野,俱以父廕垂稱。唐李德裕亦由任子起家。自宋迄明,著為令典。國朝官階七品以上,遇大慶覃恩,咸得以其職貤榮先世;若階崇及有武功者,並得錄其后嗣。又有捐封之例。所以興慈孝之恩,勵忠貞之節,至優且渥。臺邑荷殊榮者,不乏其人。舊志未載,謹此補登;尚多闕遺,統俟續入。

論曰:人以地重乎?地以人重乎?邱文莊破瓊山之荒、海忠介繫中州之望,詎非島嶼中產哉?我朝文治武功,邁越隆古;側席之求,徵書與春秋二試並舉。海天多士,乘時利見,附翼攀鱗,寧第榮其身、揚其名,謂足光前緒而庇后嗣焉已哉?豪傑有作,蔚為國華,毋令瓊島專美於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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