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而盈之,不若其以。
嚴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謙之案:後漢書申屠剛對策曰:「持滿之戒,老氏所慎。」「持滿」即「持盈」也。史記樂書:「滿而不損則溢,盈而不持則傾。」此作「持而盈之」,於義為優。荀子宥坐篇:「孔子觀於魯桓公之廟,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滿而覆,虛而欹。孔子喟然而歎曰:『吁!惡有滿而不覆者哉!』」按此即懼其盈之易溢,不若其已也。嚴君平作「殖而盈之」,陳碧虛云:「謂積其財寶也。」謙之案:此蓋涉下文「金玉滿室,莫之能守」,而誤改上文。
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嚴可均曰:「而銳」,王弼作「而梲」;「長保」,邢州本作「長寶」。謙之案:「揣而銳之」,傅本作「〈耑攵〉而梲之」,高翿作「〈耑攵〉而銳之」。
畢沅曰:說文解字無「〈耑攵〉」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義云:「〈耑攵〉音揣,量也。」案「量」之義即「揣」字。左傳所稱「揣高卑」,是或「〈耑攵〉」為「揣」字古文歟?
謙之案:「揣」乃老子書中方言。揚雄方言十三「揣,試也」,郭璞注:「揣度試之。」以試訓揣,義不明。「揣」應訓摧,顧歡注:「治也。」集韻:「『揣』,冶擊也。」皆是。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 ,傅奕本作「〈耑攵〉」,即古「揣」字。
孫詒讓曰:「〈耑攵〉」即「揣」之或體,見集韻四紙。然以注義推之,「揣」字當讀為「捶」(集韻三十四梁文以「〈耑攵〉」為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王云:「既揣末令尖,銳之令利。」即謂捶鍛鉤鍼,使之尖銳(河上公本「梲」作「銳」)。淮南子道應訓云:「大馬之捶鉤者。」高注云:「捶,鍛擊也。」說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蓋揣與捶聲轉字通也。傅校「揣」作「〈耑攵〉」,於文無異,而訓為量,則非其義。
易順鼎曰:「梲」字當從河上本作「銳」。說文:「梲,木杖也。」梲既為木杖,不得云「揣而梲之」。釋文雖據王本作「梲」,然言梲字「音菟奪反,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挩,徒活、兔奪二切,說文云:『解也。』」木部「梲」字兩見,一之悅切,一朱悅切,並無「菟奪」「徒活」兩音,則釋文「梲」字明係「挩」字之誤。……實則王本作「銳」與古本作「挩」不同,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勢必摧衄。」是其證。文子微明篇、淮南子道應訓作「銳」,並同。謙之案:易說是也。馬敘倫曰:「彭耜引釋文正作『挩』,蓋王本作『挩』而讀為『銳』。」蔣錫昌曰:「劉惟永考異:『嚴遵、楊孚、王弼並同古本。』又引王本經文『揣而銳之』,則劉見王本作『銳』,易氏謂王本作『銳』是也。」
武內義雄曰:「揣而梲之」,河上本作「銳」。按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則王氏以「梲」字為「銳」之假借,河上從正字作「銳」。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謙之案:「堂」,釋文:「本或作室。」范應元曰:「『室』字,嚴遵、楊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義優。說文:「室,實也。」釋名:「人物實滿其中也。」陳碧虛所見嚴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貴而驕,自遺其 。
嚴可均曰:「而驕」,御注作「而憍」。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三本作「 」,乃「咎」別構。
謙之案:樓正、司馬光「驕」亦作「憍」,高翿本作「{喬心}」。「自遺其咎」,治要作「還自遺咎」,室町本作「還自遺其咎」。玉篇:「『咎』,說文云:『災也,從人從各,各有相違也。』」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嚴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道」下有「也」字。
謙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應訓:「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退」,開元御注本作「身〈逻,中“四改日”〉」。字鑑曰:「〈逻,中“四改日”〉,說文:『卻也,從月從夂,從辵。』俗作退。」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已、保、守、咎、道韻(之、幽通韻,已協音酉,保音〈扌保〉)。姚文田同。鄧廷楨:保、守、咎、道韻。「保」,古音補阜切。「道」,首聲,古音在幽部。
謙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並入,此之、幽通韻。應包括「盈之」「銳之」二「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為韻。又高本漢以「驕」字協已、保、守、咎、道為韻。
奚侗曰:已、保、守、咎、道為韻。之、尤互轉,如易恒以「道」韻「已」「始」也。江永古韻標準上聲第十一部「保」字,本證:「永言保之」韻考、壽,「他人是保」韻栲、杻、掃、考,「南土是保」韻寶、舅,「王躬是保」韻考。旁證:老子「揣而銳之,不可長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右景龍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應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題「運夷第九」,王本題「九章」,范本題「持而盈之章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