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台湾兵备手抄

札发简明告示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为札发事:照得本镇所部勇丁此次特委该哨官等带往嘉义、彰化一带择要驻扎,原为缉捕盗匪,保卫地方起见,诚恐不肖勇丁作奸犯科,有干禁令,特具简明告示,俾知有所儆惧。合亟札发,为此札仰该哨官等立将发来告示实贴晓谕,仍须随时严加约束,不准滋生事端。如敢故违,立即照例究办。该哨官等亦须自爱,申明纪律,毋得稍有瞻徇故纵,致负委任,是为至要,切切。特扎。

一札嘉义哨官范中林彰化哨官李文连中哨哨官郭官就等

计发嘉义告示十张彰化告示十张

嘉义县贴茅港尾、下加冬、水掘头、三坎店、十二街头、东南西北门、县口关帝庙。彰化县贴打猫、大埔林、他里务、涂库、斗六、北港、西门大街、衙门口。

附简明告示

台湾挂印总镇林示

一禁奸淫:宿娼者杖;诱奸民妇者重责三千;强奸未成斩;强奸已成者枭示。

一禁赌博:犯者杖;诱赌者重责三千,插耳革粮。

一禁洋烟:犯者重责三千,插耳革粮;贩卖者斩。

一禁骚扰:强买强卖者杖;掳夫者杖三千;拆屋者杖三千;强抢者斩。

一禁私斗先动手杖三千;伤人者抵罪。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