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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标点本)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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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九

洪武二十六年秋七月甲辰朔,享太庙。

日有食之。

丙午,诏罢各布政司宝泉局,以铸钱扰民故也,在京则仍旧鼓铸。

戊申,选秀才张宗浚等俾随詹事府左右春坊官分班,入直文华殿侍讲毕,进说民间利害、田里稼穑等事,间陈古今孝悌、忠信、文学、材艺诸故事,日以为常。

辛亥,敕辽东都指挥使司谨守边防,绝朝鲜国贡使,又命左军都督府遣人往辽东金、复、海、盖四州增置关隘,缮脩城隍,发骑兵巡逻,至鸭绿江而还。

壬子,信国公汤和男爕奏以原给家奴仪从四十八人还官,隶籍为民。

癸丑,以长兴侯耿炳文男璇为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中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刘德、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袁洪并为本府左都督,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徐增寿为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李增枝为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

置甘州左护卫指挥使司。

乙卯,云南武定军民府女知府商胜贡马。

丁巳,调府军前卫将士之有罪者隶甘州左护卫,赐道里费有差。

辛酉,钦天监监副李德秀言:“臣按故元至元辛巳为历元上推往古,每百年长一日,每百年消一日,永久不可易也。今监正元统改作洪武甲子历元,不用消长之法,考得春秋历:献公十五年戊寅岁距至元辛巳二千一百六十三年,以辛巳为历元,推得天正冬至在甲寅日夜子初三刻,与当时实测数相合,以洪武甲子元上距献公戊寅岁二千二百六十六年,推得天正冬至在己未日午正三刻,比辛巳为元差四日六时五刻,有此不合。今当用至元辛巳为元及消长之法,方合天道。”疏奏,统复言:“臣所推甲子历元,实与旧法相合,略无差缪,故敢上闻。”上曰:“二说皆难凭,只验七政交会行度无差者为是。”

癸亥,命吏科给事中张迪署吏部事,其印仍令署部事司封主事翟善掌之。

甲子,置宁夏卫,调甘州左护卫将士守之。初,发府军前卫将士之有罪者隶甘州左护卫,既而以负罪者不可为亲王扈从,遂徙于宁夏置卫,别调兵为护卫。

乙丑,复赐故东川侯胡海田。初,海尝有罪,收其禄田。至是,其子观尚公主,诏复给之。

丙寅,礼部奏定武职随从人数:一品至三品六人,四品至六品四人,七品至九品二人,俱用正军,三日一更。

戊辰,广东韶州府乐昌县盗起,杀县官,发仓库,劫掠民赀,命清远卫指挥雍文率兵讨捕之。

以署北平布政使司事华敏为本司参议。

己巳,置各处布政使司司狱,秩从九品。

都督聂纬坐蓝玉党伏诛。

河南卫军王狗儿妻周氏一产三男。事闻,遣行人给赐钞十锭、米五石,且命分其子二俾无子之家养之,月给米五斗,过二岁罢给,著于例。

辛未,遣礼部员外郎潘善应、司务谭孟高往祭庐山,为周颠仙立碑。颠仙姓周,不知其名,自言建昌人,身长壮,貌奇崛,举止不类常人,年十余病癫。尝操一瓢入南昌,乞食于市,久之至临川,未几复还南昌。日施力于人,夜卧闾檐间,祁寒暑雨自若。尝趋省府曰:“告太平。”人皆异其言,遂呼为“颠仙”。不数年,天下果乱。陈友谅据江汉,引兵入南昌,颠仙隐迹不见。及上自将伐友谅,既定南昌,将还,颠仙从道左拜谒,潜随上至金陵。每遇上出,輙趋进曰:“告太平,告太平。”间见或扪虱而谈,击节而歌,词多隐语。上颇厌之特,命饮以烧酒,酣畅不辍。明日复至,上命赐以新衣,视其旧衣带系菖蒲三寸许,曰:“细嚼饮水,腹无痛。”又自言入火不热,乃以巨瓮覆之,积芦薪五尺许,燔瓮四旁,火尽灭,发而视之,端坐如故,如是者凡三。及寓蒋山寺月余,寺僧言颠仙与沙弥争饭怒,不食半月矣。上幸翠微亭,召之,步趋无异平时,因赐之食,乃食。上问曰:“能不食一月乎?”曰:“能。”乃坐之一密室中,不食者二十三日矣。上将幸寺,赐之食。京师将士闻之,争持酒肴往食之,既食而尽吐之。须臾,上至,与之食,乃复饮食如常时。既醉,上将还,颠仙于道侧以手画地作圈曰:“破一桶,成一桶矣。”是时,中原尚未定,友谅复围南昌,上欲亲勒兵往援,问颠仙曰:“陈氏已僣号,吾此行何如?”颠仙仰视良久曰:“可行。”上面无此人分,曰:“与汝偕行,可乎?”曰:“可。”即踊跃持杖,摇舞如壮士挥戈状,以示必胜之兆。舟次皖城,无风,不能进。颠仙曰:“行则有,不行则无。”既而行不数里,风果大作。至马当,见江豚戏水,曰:“水怪见前,损人必多。”上曰:“颠者言何妄也?复尔,则弃之江中。”乃自言能入水不濡,遂命投之于江。久之,复来谒见,欲求食,上命赐之食。食已,正衣襟,前引颈曰:“今可杀矣。”上笑曰:“杀尔何为?”乃纵其还庐山。及友谅败死,遣人往庐山求之,至太平宫侧,有言:“一老人止民舍曰 ‘我告太平来’,不食且半月,今去不见矣。”洪武癸亥秋,有僧名觉显者,自言庐山岩中老人使来见,上以其虚诞,却之。至是,上不豫,饮药未瘳,前僧复徒跣至,云周颠仙遣进药。上不纳,僧具言前事,乃饵其药,觉有菖蒲丹砂之气。是夕,疾愈,僧亦去不知所之。遂亲为文勒石,纪其事,命善应等往祠焉。

恩明府知府黄广平遣弟忠华进方物。

壬申,普定卫西堡长官司阿德诸寨长卜剌赞等聚众作乱,命贵州都指挥顾成领兵讨平之。

八月甲戌朔,散骑舍人刘昌捕劫盗王天锡,斩其首,献京师。天锡,真定元氏县人,聚众劫掠,出没山谷间,或变服潜入城市,踪迹诡秘。自广平、顺德、辽沁、山东、山西、河南诸郡,皆被其害。是年五月,命昌率力士、官军分诣诸县捕之。天锡势穷,遁入李相山北沟,自经死。昌斩其首以献,盗遂平。

丁丑,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寅,祭大社、大稷。

己卯,曲靖府马龙州知州法灯等遣使贡马及方物。

庚辰,命吏部:“今后除授官员,即与实授,勿令试职,著为令。”

辛巳,以王晟为浙江布政使司左参议。初,晟署广东布政使司事,至是,命为浙江参议。

署吏部事主事翟善言:“内外杂职官三年给由,无私犯者未入流升从九品,有私犯者降用。有司官三年秩满,不称职者黜降,称职及平常者虽有私犯,亦令赴任。今议杂职私犯尚有降用之条,况有司曾犯私罪而不加黜降,则无以示劝惩。”上曰:“有司犯私罪而宥之,所以冀其改过自新也。宜勿降等。”

壬午,皇第三十九孙有火几生,周王第六子也。

癸未,秦王樉、晋王 、今上、周王橚、齐王榑至京师。

始命天下府州县儒学训导冠带。先是,训导冠服与士人之未仕者同。至是,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董伦奏:“各处儒学训导合比医学训科、阴阳训术一体冠带,以别士类。”命礼官集议之而未决。上曰:“阴阳、医学,技术之流,且有冠带。训导教诲生徒,为国育材,岂有重于技术?宜授冠带。”自是,训导皆冠带,上名吏部,附选贴黄。

乙酉,遣官祀历代帝王。

丙戌,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遣官祭旗纛。

命崇山侯李新往溧水县,督视有司开燕脂河。上谕之曰:“两浙赋税,漕运京师,岁实繁浩。一自浙河至丹阳,舍舟登陆,转输甚劳;一自大江沂流而上,风涛之险,覆溺者多。朕甚悯之。今欲自畿甸疏凿河流,以通于浙,俾运输者不劳,商旅获便,故特命尔往督其事。尔其莅事惟勤,役民勿暴。”新顿首受命而行,暨河成,人皆便之。

复以刑部郎中李文吉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丁亥夜,大阴犯昴宿。

戊子中秋节,宴群臣于奉天门。

己丑,罢新置湖广古州卫,令将士屯田五开。

庚寅,刑部奏:“泸州民坐侵盗官粮,罪当死。”上曰:“远方愚民,但知贪利,不知有法。”遂命宥之。

诏凡未入流杂职官,幞头展角,与入流官同,不用垂带。

乙未,复置武昌府兴国铁冶。

夜五更,有大星起东南,流丈余没。

庚子,太阴与太白昼见。

以工部右侍郎田春为左侍郎,命司务王昇署右侍郎事。

赐琉球生仁悦慈等罗绢衣各一袭,其从人亦给布衣。

九月癸卯朔,钦天监进明年《大统历》。

升和州含山县典史玉栋为庐州合肥县知县。栋开凿堰塘,画图入奏,上喜其通敏,特升用之。

夜,太阴入南斗。

甲辰,赐广西桂林等卫征进将士六千余人钞三万三千二百余锭。

设宁夏僧会司。

戊申,赐江阴侯吴高诰券。

复以刘三吾为翰林学士。

己酉,道州永明县蛮人作乱,拥众二千余,劫桃川巡检司,杀兵民,焚庐舍,永州卫百户李实战死。事闻,命永州卫指挥使许仁等率兵剿捕,寻讨平之。

癸丑,代王桂、肃王楧、辽王植、庆王栴、宁王权至京师。

乙卯,建辽王府于广宁。

丙辰,宥工部尚书严震直弟侄罪。初,震直乡民有诉其弟侄不法者,命震直自讯之。狱成具奏,上以震直不欺,并其弟侄释之。

丁巳,河南按察司佥事王平巡按至孟津,有司歛众财以赂平,平械其人,并所赂来奏。上嘉平得宪臣体,命赐平文绮袭衣及钞百锭,书吏衣钞减平之半。仍以敕书劳勉之曰:“古之有志者笃诚守己,事不苟为,及其仕也,竭忠以事君,务公以福民,声色货利皆不能动,盖其志已定于未仕之先,故生则富贵安荣,没则垂名史册。朕临御三十年矣,求贤之心,夙夜孜孜,而鲜有能副朕望,任风宪者无激扬之风,为民牧者无抚字之实。昨法司奏言河南佥事王平同书吏高源按临属郡,其孟津宜阳官吏闻王平至,即歛财为贿赂计,平持法无私,不为利动。朕闻之喜,若平者,真有志之士哉!特遣人赐平钞百锭及衣被,高源赐钞五十锭。尔其益励初志,务公福民,则永有嘉誉。钦哉!”

己未,命自今圣节日在京官吏、监生、军民、僧道并赐钞。

庚申,天寿圣节,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大宴群臣。

播州宣慰使司宣慰使杨铿遣其从兄杰,建昌土官贾哈剌遣其弟剌撒,各进马。

壬戌,上欲运山西解州盐入京,命自绛州垣曲县壶关至淮安清河县白萍驿,凡设递运所二十七。

给神策、金吾等卫军士冬衣布六十五万六千八百余匹。

甲子,以郑济为左春坊左庶子,王勤为右春坊右庶子。初,上以东宫官属久关,命廷臣举孝义笃行之士,廷臣以浦江郑氏对。上曰:“郑氏,朕素知之,闻其里人王氏亦仿郑氏家法,皆可选用以风厉天下。”乃徵两家子弟年三十以上者诣阙。既至,令自推举,郑氏举济,王氏举勤,余皆给道里费遣还。

升绍兴府会稽县知县邹鲁为大理寺丞,赐钞袭衣、靴袜。鲁,泗州盱眙人,以聪明正直举,授河内县主簿,寻以事降为会稽县典史。耆民奏其廉能,遂升知县。既而广宁卫镇抚赵兴以公事至县,为人请求,鲁执法不从,兴遂诬奏之。逮至刑部,事得直,上嘉其有守,特升赏之。

乙丑,命工部新制弓样,令各处布政使司岁造进贡弓阔三指,不如法者罪之。

丙寅,秦、晋等十王还国,赐其从官、侍卫钞锭有差。

丁卯夜,有大星光赤色起自诸王,北流至五车没。

戊辰,赐天界、天禧、灵谷、能仁、鸡鸣五寺芦柴地四十七顷有奇。

壬申,赐致仕都指挥魏平等十三人金织文绮及素衣人二袭、钞百锭。

朝鲜国王李旦得所赐敕书惶惧,遣使奉表,陈情谢罪,贡白黑布、人参及金装鞍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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