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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标点本)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二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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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

洪武二十四年秋七月丙戌朔,享太庙。

诏天下僧道有剏立庵堂寺观非旧额者,悉皆毁之。

丁亥,造京师江东桥。

东川侯胡海卒。海字海洋,凤阳定远人。初从上起兵为管军百户,败元将贾鲁于泗州,寻取滁州,受万户,遂下和州。从上渡江,定采石、太平,攻蛮子海牙水寨,取镇江,下广德、宣州,克常州、宁国,皆与有功。败元帅谢国玺兵,充先锋,略江阴,攻湖州,堕其东南月城,破天目山寨,攻宜兴。从下婺州、诸暨之战,生擒贼众四百余人,陞都先锋。败伪汉陈友谅兵于龙江,取潜山,克安庆,与友谅兵凡八战,皆大捷。从徐达援安豊,攻庐州,实授花枪千户。从克荆、澧、常德、衡、潭、叙、浦、宝庆诸州,擒元帅唐隆、镇抚李贤,陞宝庆卫指挥使,留镇益阳。上即位,命从平章杨璟征湖广、广西之未归附者,遂下祁阳,克永州,加授昭勇将军。继充左副縂兵,平左江上思州酋黄英杰等,获伪将及众二千余人。调取蜀龙伏隘,进攻天门山贼,皆平之,授世袭指挥使,仍守益阳。率兵平武冈诸山寨,获兵七百余人,籍八百户。事闻,遣使劳以金赠。又平靖州及五开诸蛮洞,授镇国将军。从頴国公傅友德平云南还,册功,赐号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柱国、东川侯,食禄二千五百石,子孙世袭,赐鉄券。文曰:“昔者圣君定爵报功,惟贤能受之。朕观古制,汉封最多,然侯之名则同,其食禄世守者各有等差,为功有先後,业有巨微,故食禄有等,官阶有序,以辨轻重也。咨尔海,开国以来,屡着勳劳,历掌戍卫,克扬厥职。今平定云南,功益昭著,特尔封侯爵,使尔子孙世世承袭。兹与尔誓,若谋逆不宥,余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以报尔功。尚益加恭慎,以保禄位,延于永久,岂不伟矣?”赐钞万锭,营居第于凤阳。复从冯胜北征充左参将,平纳哈出,亦与有功。复充征南将军,将兵十万,平九溪、六古卑洞,旋师,赐钞千锭、黄金千两、白金五千两、彩六十疋,归老于家。至是,疮发背而卒,年六十三。海慷慨有大志,每战身先士卒,勇气奋发,士卒从之者亦无不激励自効,故所向多捷。讣闻,上辍朝一日,命礼部致祭。子斌从征云南战没,赠都督同知;次观,尚南康公主。

戊子夜,太白、岁星、荧惑、填星聚于翼宿。

己丑,赐云南大理、六凉诸卫士卒妻子之在京者白金人十两、钞十锭,仍给以官船,送往戍所。

庚寅,命刑部左侍郎李似初、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张构与合门使、观察使同侍班以傋顾问,百司奏事有阙遗者,随事规正。

夜,太白入太微垣右掖门。

辛卯夜,太白犯右执法。

壬辰,诏犯罪军官已令给禄,其緫、小旗、舍人比军粮,月给一石。

癸巳,云南永顺宣慰彭添保贡方物。

戊戌,後军都督佥事陶文乞归迁葬,诏赐钞三百锭。

调云南白崖军士屯守景东。上以景东为云南要害,且多腴田,故有是命。

庚子,命户部增历事官俸钞於十月给米一石,外人增钞一锭。

上谕工部臣曰:“昔汉高祖徙天下豪富於関中,朕初不取。今思之京师,天下根本,廼知事有当然,不得不尔。朕今亦欲令富民入居京师,卿其令有司验下产殷富者,分遣其来。”於是工部徙天下富民,至者凡五千三百户。

礼部奏:“岁贡生员,旧制中式者送国子监,不中者罪有司,停学官俸,生员罚为吏。今不中者遣还读书,有司教官罚如故,是使生员不率,教者无所劝惩也。”廼命更定其制:不中者,有司官任及三年论如例,二年者停俸,半年、一年者停俸三月,学官无分久近,罚如例,生员廪食五年者为吏,不及者遣还读书,次年复不中者虽未及五年,亦罚为吏。

辛丑,诏免应天、太平、宁国、镇江、广德五府州官租之半,且谕户部曰:“我国家用兵之初,凡军国所需,皆应天五府州之民供之。天下既一,朕念其劳,於是全免五府州民田之赋,官田则徵其半,所以优之者,未为薄也,奈何民情玩恩,於当徵之赋,复赂所司而逋负之。朕所以全徵之者,盖徵其玩耳。今复念前劳未之能忘,継今仍减半徵之。尔户部其明谕朕意。”

上谕兵部试尚书茹瑺曰:“闻八百与百夷构兵相雠杀,无宁岁。朕念八百宣慰远在万里外,能修职奉贡,深见至诚,今与百夷构兵,当有以处之。可谕意八百练兵固御,候王师进讨。”

归德、武平、睢阳、徐、宿有刼盗久不获,命都督府遣官督捕之。盗闻,皆散走,寻获其首恶斩之,盗遂平。

甲辰,杭州钱塘、仁和县市民以输铜违期,所司奏逮问之。浙江按察司佥事觧敏奏言:“输铜稽缓,实由有司怠慢因循,乞责郡县,使之督完,免逮其民。”从之。

置广东潮阳守御千户所、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中左、中右、中前、中後四千户所。

乙巳,上以除州清流関道狭而峻,诏工部遣官,相度地势,命中军都督府发滁州卫军士平治之。

龙江卫吏以过罚书写,值母丧,乞守制。吏部尚书詹徽不听,吏击登闻鼓诉之。上召徽,切责之曰:“吏虽罚役,天伦不可废,使其母死不居丧,人子之心,终身有歉。夫与人为善,犹恐其不善,若有善而沮之,何以为劝?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尔乃独不然耶?”徽大慙,吏遂得终丧。

大风雨雷,火江宁卫草塲灾。

戊申,禁罪人诬引良善。上谓刑部尚书杨靖曰:“善与恶异趋,廉者必不同贪,公者必不济私,然恶或诬善,事虽可白,不免受辱,宜严禁之,使有所劝惩。継今犯法者不许诬引良善,违者所诬虽轻,亦坐以重罪。尔刑部其榜谕之。”

壬子,谕秦府致仕长史文原吉曰:“朕闻古人有欲致君尧舜者,由其志高量大,诚心为国,而不为己谋也。朕裂土地,分封诸王,择贤以辅之,势虽有小大,而其事体则一,故辅臣良则政清而民乐,辅臣奸则事烦而民困,苟有致君之志者,何古人之不可及耶?左长史文原吉,昔在秦府,终其任而国赖以安,民乐田里,一旦致政而归,国凶而民扰,所以然者,由羣小憸邪,导其为非,於是忠良奸宄,昭然可见,使朕念卿夙夜不忘。特遣中使齎白金二锭、禇币百锭、文绮帛三十匹,赐卿以养高年,至可领也。”

癸丑,别失八里王黑的儿火者遣其千户哈马力丁、百户斡鲁撒等来朝,贡马十一匹、海青一。诏赐其王彩十表里,哈马力丁二表里、银一百两,斡鲁撒等各二表里、银十两、钞十锭,从者各银五两、钞五锭。先是,大军征捕鱼儿海,得撒马儿罕贾人数百,命鞑靼王子剌剌等送还本国,归至别失八里之地,黑的儿火者遂遣使随剌剌来贡。

甲寅,上与羣臣论治道,谕之曰:“构大厦者必资於众工,治天下者必赖於羣才。然人之才有长短,亦犹工师之艺有能否,善攻木者不能攻石,善斵轮者不能为舟。若任人之际,量能授官,则无不可用之才矣。卿等皆朕股肱耳目,宜为朕广求贤才,以充任使,毋求备于一人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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