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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标点本)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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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五

洪武十二年闰五月丙申朔。

戊戌,太白昼见。

辛丑,置台州府宁海县巡检司。

丙午,赏征进广西猺贼有功者,指挥人绮帛各五匹,自千户以下各有差,阵亡者倍之,征伤者加半;随征无功者:指挥人绮帛各三匹,自千户以下亦各有差,军士人钞二锭,阵亡者倍之,征伤者加半。

丁未,日本国王良怀遣其臣刘宗秩、通事尤虔俞丰等上表,贡马及刀、甲、硫黄等物。使还,赐良怀织金文绮,宗秩等服物有差。

甲寅,以栾仁为四川布政使。

丙辰夜,有星大如鸡子,色青白,起自螣蛇,至云中没。

丁巳,皇陵祭殿成,命称曰皇堂。

庚申,以袁州府通判随赟为广东按察使。赟字从礼,山东即墨人,性果敢,有才略。洪武初,以元故官赴京,授六安州英山县主簿。时陈友谅余孽王玉儿者以妖言惑众为乱,杀掠吏民,赟集民兵捕之,擒玉儿并其党与数百人,获伪印、器仗,俱送京师。上召见,锡宴劳之,加锡白金五百两、绮、帛各八匹,升知县。县民有为虎害者,赟移文于城隍之神,虎遂死于民被害,所斩其首,悬之城隍庙门,虎患遂息。升通判袁州,政简而事治,流民归业,田野垦辟,郡人德之,立碑以纪善政。至是,升今官。

辛酉初昏,有星赤而芒,起自六甲,西北行至文昌没。

六月乙丑朔。

丁卯,敕谕平羌将军、御史大夫丁玉曰:“大军入松州,克戎虏于万山之中,设官置卫,以威蛮夷,尔之功亦懋矣。朕闻松州山多田少,耕种恐不能赡军,若以人民供亿,则是困有用之民,守无用之地,非良策也。可相度其宜,或于保宁及择要害之处立卫,尔与部下诸将计议来奏。”既而玉言松州为西羌诸蛮要地,军卫不可罢,从之,遂诏玉还军四川。

命都督佥事马云统兵征大宁。上谕之曰:“闻寇甚黠,知官军至,悉遁入山,兵回,复出如是,则宜以大军分驻要害之地,遣人招抚之,招之不至,则伏兵以伺,必尽获之。凡得贼首,即其地斩之,以警其余。”

戊辰,严州府大水。

以府军右卫指挥佥事茆鼎为神策卫指挥佥事。

壬申,命翰林定皇太子与诸王往复书简之式。翰林儒臣议皇太子与诸王书,则曰“记问”,答诸王书曰“记答”,诸王奉书皇太子则曰“谨启”。上改皇太子与诸王书曰“记谕”,余从之。

遣使敕曹国公李文忠曰:“使至,言尔已还至陇州,如见前日敕符,宜且驻巩昌,若再往岷、洮,恐士卒劳倦,难于随从。西平侯计此时还师洮州,凡有机略,必能自决,来使言铁城一路尚有余寇剽掠,恐大军已出,无能御之者,故前谕言必守新城。尔初使去,其文有二,一欲其遗于道路,一以至尔所,令土官捕逃者以献,乃其机之应也。尔知之乎?”

岳州府华容县大水,坏民居。

甲戌,以豹韬卫指挥佥事董勋为周相府左相。

诏廷臣议亲王见东宫礼仪。礼部会官议:“凡亲王来朝,具冕服见天子毕,次见东宫。引礼官导王由文华门东门入,至文华殿前,西向立,东宫具冕服,执大圭,詹事府官六员导出升座,东宫官左右侍从,引礼官引王就拜位,行四拜礼。东宫坐受毕,东宫与王俱衣常服,至后殿序家人礼。”从之。

敕辽东守将潘敬、叶旺曰:“奏至,知高丽龙州郑白等率男妇来降,朕未审将军识其计否?高丽僻居海隅,其俗尚诈,其性多顽,况人情莫不安土重迁,岂有舍桑梓而归异乡者耶?斯必示弱于我,如堕其计,则不过一二年间,至者接迹,其害岂小小哉?符至之日,开谕来者令还,以破彼奸。今中国方宁,正息兵养民之时,尔与东夷接境,慎勿妄生小隙,使必得以藉口,若我正而彼邪,彼果不臧,则师有名矣。其来降者切不可留。《春秋》有云:‘毋纳逋逃。’不然,则边患将由此而启矣。”

夜,太阴犯房宿。

丙子,敕信国公汤和曰:今年春,命尔率诸将练兵于临清,以备北边。今遣使赍符诣军,召吉安侯陆仲亨、江夏侯周德兴、宜春侯黄彬还京,其所部骑兵令南安、巩昌、河南、永嘉四侯分领之,以伺北虏消息,常宜遣人往来山东、北平大将军所,计议边务,慎之勿忽。

戊寅夜,有星赤色,起自壁宿,西南行至羽林没。

庚辰,北平布政使司请以北平府顺承、安定二门与丽正等门,一体各设兵马一人。从之。

辛巳,上与侍臣论用人之道。上曰:“人主以明为治而不自用其明,当取于众人以为明。夫爝火之光,岂胜于列炬?众人之见,必广于一人。故用天下之贤才以为治,使天下之情幽隐必达,则明无不照而治道成矣。苟自作聪明而不取众长,欲治道之成,不可得也。”

改黄州守御千户所为黄州卫指挥使司。

癸未,给赐广西桂林诸卫将士五千余人绮帛、钞有差。

甲申,赐元丞相驴儿书曰:“迩者,人自土河来,言今岁丞相微有疾,于事颇滞,朕闻之,深为丞相忧,今特遣人赍药物赐丞相,其服之勿疑。”

给陕西都指挥使司并护卫兵十九万六千七百余人绵布五十四万余匹、绵花十万三千三百余斤,北平都指挥使司燕山等十八卫士卒九万六千五百余人米五万四千七百余石、锭五万四千七百余锭。

乙酉,编《春秋本末》成。先是,上以春秋本诸鲁史而列国之事错见间出,欲究其终始则艰于考索,乃命东宫文学傅藻等纂录,分列国而类聚之,附以《左氏传》,首周王之世,以尊正统,次鲁公之年,以仍旧文,列国则先晋、齐而后楚、吴,所以内中国而外夷狄也,事之始终,秩然有叙。至是而成,赐名曰《春秋本末》。

给山西、辽东、贵州诸处马步军士战袄。

丁亥,遣使敕曹国公李文忠、西平侯沐英曰:“六月二十三日晓,金星犯井东第三星,占主秦分有兵,故特遣人谕及之。前命尔等乘大军之势,起送番酋赴京,今已久矣,人必怀疑,如未遣且宜停止,加意慎密,务在安辑,以防其乱。”

戊子,诏国公年老者每三日一朝,如遇朔望虽在免朝之日,亦必入朝,其未老者朝参如故。

己丑,武昌府江夏县、陈州商水县大水。

辛卯,敕陕西都指挥使司曰:“报至,知西固城番人作乱,已遣八百户兵击之,恐非决胜之计,此作乱者必瘿嗉子,此虏狡黠,未易轻也,宜预防之,勿中其计。”

壬辰,马湖府沐川长官德珉贡香楠木,诏赐以衣钞。

甲午夜,有星青白色,起自外屏,东北行至近浊没。

改广西护卫为桂林左卫,桂林左卫为桂林中卫。

秋七月乙未朔,享太庙。

遣官祭功臣于鸡笼山庙,以海国公吴祯等百九十三人祔。

丙申,遣使召曹国公李文忠还京师。

夜,有星如鸡子,赤色曳尾,起自王良,西北行入紫微东上宰没。

壬寅,以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高隽为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

乙巳,陈友谅旧校孙谅等居荆州,谋作乱,事觉,捕斩之。

胡寇犯阿兰溪口,大同右卫指挥魏平率兵击败之,获其平章保哥等及其众六百余人。

夜,太阴犯建星。五鼓,太白犯鬼宿。

丙午黎明,有星赤色,曳尾,起自土司空,东南行至铁钻没。

丁未,改河州右卫指挥使司为河州军民指挥使司,革河州府。

戊申,河州卫指挥同知何锁南普、镇抚刘温各携其家属来朝。敕中书省臣曰:“君子贵守信而行义,今何锁南普自归附以来,信义甚坚,前遣使乌思藏宣布朕命,远涉万里,不惮勤劳,及归,所言皆称朕意。今与刘温各以家属来朝,宜加礼待,其赐何锁南普米、麦各三十石,刘温米十石,麦如之。”

庚戌,升河州卫千户甯正为宁夏卫指挥佥事。

以前赞读连楹等五人为监察御史。

壬子,以户部郎中张钦祖为抚州府知府。

甲寅,以陕西都指挥使叶昇、留守右卫指挥仇成为大都督府佥事。

乙卯夜,有星赤色,起自危宿中星,西行至近浊没。

丙辰,平羌将军、御史大夫丁玉等讨四川贼人彭普贵等,平之。初,普贵等为乱,焚掠十四州县,四川都指挥使司以兵讨之不克。至是,玉尽歼其众,遣人奏捷。上以敕劳之曰:“旧岁,妖人作乱,命尔西征,尔跋涉山川,究心日夜,奋扬威武,剿绝其类,以除民患,朕甚尔嘉。以今观之,非惟人事之当,然实天有以相之也。始妖人暗构愚民,已有年矣,土民因而作乱,乘时蜂起,尔之未至四川也,指挥音亮等用师不律,致妖人杀害良民,至今犹未加刑,故特遣人劳尔之功,命以军法从事。夫国之用将,所以捍御奸侮也,如亮者,安能保其禄位乎?罪不可宥,如敕行之。”

己未,曹国公李文忠自陕西还,命提督大都督府事。敕曰:“大都督府掌天下军马,其迁选调遣在乎识贤愚,辨强弱,知险易,均劳逸,赏罚中节,进退信期,检察功过,防御奸侮,非止一端,职重机密,故倚为腹心。今特以尔提督府事,凡迁选调遣,务从尔议,然后奏闻,若府官及大小军职不律者,即便治之,功罪无隐,尔其钦哉。”

故元右丞周亨等八人率兵民二百八十七人自沙漠来归,魏国公徐达遣指挥武兴迎于山后,适与故元平章乞奴等六人遇,擒之,并获其枢密分院银印来上。

庚申,改瞿塘守御千户所为瞿塘卫,隶湖广都指挥使司,置梁山、大竹、忠州、达县四守御千户所,隶瞿塘卫。

癸亥,播州宣慰使杨铿遣镇抚谢德名奉表贡马。

给赐新发、瞿塘、梁山、忠州、大竹、达县卫所军士盐、钞、绵布、绵花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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