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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标点本)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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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二

洪武十年五月戊寅朔,上谓侍臣曰:“赏罚者,国之大权,人君操赏罚之权,以御天下,一主于至公,故有功者虽所憎,必赏,有罪者虽所爱,必罚,赏以当功。上不为德,罚以当罪,下不敢怨,不以小嫌而妨大政,不以私意而害至公,庶有以服天下之心。”

以河南、四川等布政司所属州县户粮多不及数,凡州改为县者十二,县并者六十。河南卫辉府胙城县并入汲县,获嘉县入新乡县;改怀庆府之孟州为孟县,以温、济源二县隶怀庆;改汝宁府信阳州为信阳县,并确山县入汝阳县;又并南阳府之镇平县入南阳县,开封府之考城县入归德州,柘城县入宁陵县,改睢州为睢县,以仪封县隶南阳。四川成都府并新繁县入成都县,双流县入华阳县,金堂县入新都县,崇宁县入灌县,复并德阳县入汉州,井研县入仁寿县,资阳县入简县,什邡县入绵竹县,改绵州为绵县,以彰明县并入之,改彭州为彭县,以蒙阳县并入之;顺庆府并云山、仪陇二县入蓬州,西充县入南充县,渠江县入广安州;叙州府并庆符县入宜宾县,筠连、珙二县入高县;保宁府并昭化县入广元州,苍溪、南部二县入阆中县,江油县入梓潼县,复并青神县入嘉定州,威远县入荣县,大邑县入卭县,彭山、丹棱二县入眉县,中江县入潼川州,蓬溪县入遂宁县,射洪县入盐亭县,名山县入雅州;重庆府并武际县入彭水县,隶涪州,新宁县入梁山县,隶忠州,酆都县入涪州,南川县入綦江县,夔州直隶布政司。湖广并黄州府之随县入应山县,应城县入云梦县,孝感县入德安州;襄阳府光化县并入榖城县,枣阳县入宜城县,上津县入郧县,改房州为房县,以竹山县并入之;复并荆州府之枝江县入松滋县,当阳县入荆门县;常德府之沅江县入龙阳县,通道县入靖州;长沙府之善化县入长沙县,新城县入衡阳县。山东并济宁之定陶县入城武县,莱州府以即墨县隶胶州,改潍州为潍县,以昌邑县并入之。北平以河间府交河县并入献县,复以静海县隶河间,保定府满城县并入庆都县,大名府开州析东明县二乡入长垣县,并大名县入魏县。广西改浔州府贺州为县,复以富川县隶浔州,改柳州府融州为县,以罗城县及象州来宾县隶本府,梧州府改容州为容县,复以陆川、北流二县属郁林州,改藤州为藤县,以岑溪县及平乐府怀集县隶梧州府,改浔州府横州为横县,以永淳县并入之,改隶南宁府。

户部奏:“苏、松、嘉、湖四府及浙江、江西所属府、州、县粮长所辖民租有万石以上者,非一人能办,宜增副粮长一人。”从之。

甲申夏至,祭皇地祇于方丘。

置宿州守御千户所,以凤阳卫官军往实之。

乙酉,擢苏州府知府王兴宗为河南布政使。兴宗,江宁人,岁辛丑,隶帐前为亲军,以材授金华知县,历南昌通判、嵩州知州、怀庆知府,改苏州,至是升今官。

降河南布政使徐贲为怀庆府知府,江西参政李浚文为刑部主事。

丙戌,高丽世子王禑遣其礼仪判书周谊等贡马六十疋及方物,却不受。

丁亥,命靖海侯吴祯督浙江诸卫舟师运粮,往给辽东军士。

增置河南等处递运所,所置车三十辆、牛百五十头,设大使、副使二人掌之。

山西行都司言:“所辖边民请自备兵械,团结防虏寇掠。”从之。

戊子,以户部尚书周斌为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吕本为两浙都转运盐使,工部尚书李敏为福建都转运盐使,降刑部尚书秦中、商暠为本部郎中,侍郎高万杰为员外郎,员外郎李希文及福建布政使郑思先为主事,升刑部主事茹太素为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监察御史韩真为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户部员外郎苏鹏翼为扬州府知府,刑部主事王庄为南昌府知府,张汉为真定府知府。

辛卯,遣使命邓愈发凉州等卫军士分戍碾北、河州等处。

敕四川都指挥使司缮治武备。

命曹国公李文忠往凤阳视师。

上念铸铜之工有以罪罚役者日久,衣食蔽竭,命工部限日遣还乡里,俾如期复来,仍命量地远近给道里费。

壬辰,太原府阳曲县地震。

平凉府华亭县雨雹。

减秦州茶马司令、丞各一人。

遣监察御史王渊等六人分巡各布政使司。

乙未,革绥德州,以其地益延安府。

登州卫奏充拓新城,请令民筑之。上谕工部臣曰:“凡兴作不违农时,则民得尽力于田亩。今耕种甫毕,正当耘耔,遽令操版筑之役,得无妨农乎?且筑城本以卫民,若反以病民,非为政之道也,其令俟农隙为之。”

丁酉,以户部尚书偰斯为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升侍郎沈立本为本部尚书。

己亥,初置东宫通事司令一人,从八品,丞一人,正九品,以赞读荣铉为司令,郑肃为司丞。

庚子,命太师韩国公李善长、曹国公李文忠共议军国重事。凡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悉总之,议事允当,然后奏闻行之。

辛丑,以刑部郎中文辐为衢州府知府。

癸卯,复命户部赈济黄州、常德、武昌三府并岳州、沔阳二州去岁被水灾户六千二百五十,户给钞一锭。

征西将军邓愈兵至吐蕃,攻败川藏之众,追至昆仑山,斩首甚众,获马、牛、羊十余万,遂遣凉州等卫将士分戍碾北等处而还。

甲辰,命给内外军士食盐月二斤。

丙午,命各布政使司复设宝泉局,铸小钱,与钞兼行。

诛户部主事赵乾。敕中书省臣曰:“向荆、蕲等处水灾,朕寝食不安,亟命赵乾往赈之,岂意乾不念民艰,坐视迁延,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五六月之交,方施赈济,民饥死者多矣。夫民饥而上不恤,其咎在上,吏受命不能宣上之意,视民死而不救,罪不胜诛,其斩之,以戒不恤吾民者。”

是月,临淄县丞王基言乞发山海之藏以通宝路及禁在职言事者,其言皆缪戾不中理。上召而诘之曰:“汝云发山海之藏,以通宝路,须人力乎?自发乎?况发之未必得而劳人莫甚焉。昔唐太宗罪权万纪,为其言利而不进善也。汝之言果导人君以善乎?汝又云不宜在职言事,必须面陈。汉宋昌有言:‘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无私。’汝必欲面陈,何也?今汝既见朕,又未闻正论,则是汝罔朝廷也。”基无以对,遂黜之。

有内侍以久事内廷,从容言及政事。上即日斥遣还乡里,命终身不齿,遂谕群臣曰:“自古贤明之君,凡有谋为,必与公卿大夫谋诸朝廷而断之于己,未闻近习嬖幸之人得与谋者。况阍寺之人,朝夕在人君左右,出入起居之际,声音笑貌日接乎耳目,其小善小信皆足以固结君心,而便辟专忍其本态也,苟一为所惑而不之省,将必假威福,窃权势,以干与政事,及其久也,遂至于不可抑,由是而阶乱者多矣。朕尝以是为监戒,故立法:‘寺人不过侍奉洒扫,不许干与政事。’今此宦者虽事朕日久,不可姑息,决然去之,所以惩将来也。”群臣顿首称善。

河间府旱。

永州大水。

番酋也速脱火亦等寇凉州,指挥郑遇春率兵击却之,获人千余、马、牛三百。

人有诬山西之民从故元四大王为寇者,捕获至京。法司以闻,上曰:“刑罚所以威恶,施之必当其罪,则刑不滥而人心服。彼四大王以元之遗孽,窜匿山谷,聚逋逃以为民患,山西之民边其巢穴者,往往被其驱掠、迫胁为盗,皆不得已,岂真为盗者?古人云:‘得其情则哀矜勿喜。’此之类也。今民相捕获,将延蔓不已,是助之立党而激之为乱也。其释之。”各给道里费,遣还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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