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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标点本)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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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二

洪武四年三月乙酉朔,策进士于奉天殿,登第者百二十人。赐吴伯宗等三名进士及第;第二甲十七人,赐进士出身;第三甲百人,赐同进士出身。诏赐伯宗朝服冠带,授礼部员外郎。高丽入试者三人,惟金涛登第,授东昌府安丘县丞,朴实、柳伯儒皆不第,三人俱以不通华言请还本国,诏厚给道里费,遣舟送还。

以泗州隶临濠府。

命中书省凡所镇抚累战有功者,不比试即升千户,其百户以久次升千户者,比试如例,比试之法,每二人为偶,持枪角胜,负胜者始得升擢。

丙戌,诏改筑圜丘、方丘坛。圜丘坛二成,上成面径四丈五尺,高五尺二寸,下成周围坛面,皆广一丈六尺五寸,高四尺九寸,上、下二成通径七丈八尺,高一丈一寸,坛址至内壝墙,南北东西各九丈八尺五寸,内壝墙至外壝墙南十三丈九尺四寸,北十一丈,东西各十一丈七尺,内壝墙高五尺,外壝墙高三尺六寸。方丘坛亦二成,上成面径三丈九尺四寸,高三尺九寸,下成周围每面广一丈五尺五寸,高三尺八寸,上、下二成通径七丈四寸,高七尺七寸,下成坛址至内壝墙,南北东西各八丈九尺五寸,内壝墙至外壝墙,南北东西各八丈二尺,内壝墙高四尺三寸,外壝墙高三尺三寸。

戊子,武靖卫指挥同知卜纳剌率旧所部官属入朝贡马,赐文绮三十匹,官属亦各赐有差。时故元宗王子任八隔巴亦从入朝,上命礼部日给廪饩,马给刍豆,以优礼之。

庚寅,定孳牧所官秩:司象,从七品;副,从八品;典牧大使,正八品;副使,从八品。

癸巳,广西卫指挥佥事左君弼等平溪洞蛮獠有功,命赐君弼绮帛二十匹,千户蔡天禄以下各赐有差。

命中书省臣曰:“山北口外,东胜、蔚、朔、武、丰、云、应等州皆极边沙漠,宜各设千百户统率士卒,收抚边民,无事则耕种,有事则出战。所储粮草,就给本管,不必再设有司重扰于民。”

赐韩国公李善长等六国公、延安侯唐胜宗等二十五侯及丞相、左右丞、参政等临濠山地六百五十八顷有奇。

丙申,置濠梁后卫、南阳卫二指挥使司。

丁酉,罢司农司。

命工部置战袄,给征蜀军士。

戊戌,日中有黑子。

己亥,命故元宗王子任八隔巴从卜纳剌西还,赐文绮衣一袭。

中书省臣奏言:“高丽国郎将李英等因入朝贡,多带物出境,请加禁止。”诏勿禁。

庚子,上命皇太子观《元史》世祖时事,告之曰:“世祖虽能立国而制度甚疏阔,礼乐无闻,故政事不及汉唐,况能复古乎?”

辛丑,中书省臣言:“山东、山西、陕西等处岁办盐课,请于本处贸易绵布,以备军装,庶省转运之劳。”从之。

壬寅,皇第十一子椿生,惠妃郭氏出也。

陕西延安府肤施县以旱闻,诏免其田租二万八千二百余石。

改北平平滦府为永平府。

上以兵革之后,中原民多流亡,临濠地多闲弃,有力者遂得兼并焉。乃谕中书省臣曰:“古者井田之法,计口而授,故民无不授田之家。今临濠之田,连疆接壤,耕者亦宜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

癸卯,吏部奏:“钦天监司历杨野、俞钧职专司天,非常选官之比,宜令久任,非奉特旨,不得升调。”从之。

大同卫都指挥使耿忠请以山东、山西盐课折收绵布、白金赴大同易米,以备军饷。从之。

以太医院同知葛景先为太医院使。

乙巳,定命妇封号:一品、二品为夫人,三品淑人,四品德人,五品宜人,六品安人,七品儒人,公、侯、伯、子、男各随其夫之爵。

命湖广武昌等十府发民夫三万人、舟八千艘运粮十四万石,由襄阳转输汉中,仍命所在卫所军士沿江护送。

中书右丞相魏国公徐达奏:“山后顺宁等州之民密迩虏境,虽已招集来归,未见安土乐生,恐其久而离散,已令都指挥使潘敬、左传高显徒顺宁、宜兴州沿边之民皆入北平州县屯戍,仍以其旧部将校抚绥安集之,计户万七千二百七十四、口九万三千八百七十八。”上可其奏。

置怀远卫亲军指挥使司于临濠。

丁未,诏:“凡大小武官亡没,悉令嫡长子孙袭职,有故则次嫡承袭,无次嫡则庶长子孙,无庶长子孙则弟侄应继者袭其职。如无应继弟侄而有妻女家属者,则以本官之俸月给之。其应袭职者,必袭以骑射之艺,如年幼则优以半俸,殁于王事者给全俸,俟长袭职。”著为令。

遣使祭历代帝王陵寝。上谕中书省臣曰:“天下都邑咸有三皇庙,前代帝王大臣皆不亲祭,徒委之医药之流,且令郡县通祀,岂不亵渎?至于尧、舜、禹,皆圣人有功于天下,后世又不立庙,朕不知其何说也。宜令礼部会诸儒,详考以闻。”于是礼部同翰林院、太常司官考前代圣帝、贤王,自唐以来皆祭于陵寝,唐玄宗常立三皇五帝庙于京师,至元成宗时,乃立三皇庙于府州县,春秋通祀而以医药主之,甚非礼也。上曰:“三皇继天立极,以开万世教化之源,而汨于医师,其可乎?自今命天下郡县,毋得亵祀,止命有司祭于陵寝。”礼部覆议:“三皇五帝、三王、汉以下创业之英主、守成之贤君,岁时俱宜一体祭于陵寝。”上曰:“古先圣帝、贤王以及历代帝王曾主中原安人民者,皆春秋祭祀,偏方之君虽贤不祭,主中原而昏愚者亦不祭。”于是礼部复定议:“合祀帝王三十五。在河南者十,陈州祀伏羲、商高宗,孟津县祀汉光武,洛阳县祀汉明帝、章帝,郑州祀周世宗,巩县祀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在山西者一,荣河祀商汤;在山东者二,须成县祀唐尧,曲阜县祀少昊;在北平者三,内黄县祀商中宗,滑州祀颛顼、高辛;在湖广者二,酃县祀神农,宁远县祀虞舜;在浙江者二,会稽县祀夏禹、宋孝宗;在陕西者十五,中部县祀黄帝,咸阳县祀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宣王、汉高帝、文帝、景帝,兴平县祀汉武帝,长安县祀汉宣帝,三原县祀唐高祖,醴泉县祀唐太宗,蒲城县祀唐宪宗,泾阳县祀唐宣宗。岁祭用仲春、仲秋朔,器用笾、豆各八,登一,铏一,簠、簋各一,俎一,爵三,尊三,篚一,牲用太牢。”制可之。于是遣使诣各陵致祭,复命陵寝所在禁民无得樵采,置牌刻祭之日月、牲帛之数于其上,俾所在有司守之,以为常式。

戊申,赣州民有止宿逃囚者,初不知其囚,刑部逮问,坐之罪。上曰:“刑者,圣人设防于天下耳。深文重法,仁者不为。故凡断狱,贵得其情,缘情而论罪,则刑当而民服。彼既不知其为囚而止宿之者,人情之常也,何为罪之?如所议,行路之人将无止宿矣。”遂命释之,给道里费遣归。

庚戌,吏部言:“天下有司官员,到任未久,贤否未明,今后历任三年考核,称职无私过者,然后给诰。”从之。

癸丑,中书省臣奏举百官起居之礼及进膳用乐,上弗许。

是月,故元院判刘原利、副枢张时用、平章郭伯通等既降,闻四大王聚众岢岚山中,欲攻太原,乃谋相应为乱,伯通潜入城中为内应,原利等率众从外起。军士林旺等觉其谋,密以告指挥桑桂,桂领兵捕伯通,复收原利等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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