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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痕与血迹

十二、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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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六日星期三上午九点钟,我带了一颗迷惆的心到了上海,便赶到霍桑寓里去看他。不料扑了一个空,霍桑已经出去了。据他的旧仆施桂告诉我,他上夜里赶回上海,原打算和一个姓许的人会面,却没有成功。这天一早出去,大概仍旧是去找这姓许的人的。

这一天我没有会见霍桑。直到晚上七点钟时,霍桑通一个电话到我的寓所,告诉我他已见过恒丰当铺的经理许子安。他本希望从许子安身上探听营纪新夫妇的已往历史,可惜也没有结果。据许子安说,他和曹纪新虽属表亲,但好几年已不通音问。这年春天,曹纪新忽来找他,声言他已结了婚,正打算找一个静僻的所在,从事化学的发明。许子安就给他租赁了那宅野云寄庐。至于他们的夫妇结合的情形和已往的历史,许子安并不深悉。他只知道曹纪新从日本回来还不到一年。营纪新略微有些遗产,他们的生活就靠这遗产支持。关于那个穿黄色学生装的陌生客往当铺里去访问的一回事,许子安也承认确有其事。许子安并不认识那个人,但瞧他的身材结实和风尘满面的状态,好像是一个军人。那人也操江西口音,分明和曹纪新有些关系。那人当时并不说出他的姓名,只探问曹有福的下落,许子安明知有福是纪新的乳名,猜度那人的来意一定不善,当即回绝不知道,并且否认他自己和姓曹的有什么亲戚关系。但事后许子安曾把这回事告诉过曹纪新。

所以霍桑的希望可算毫无成就。至于我问他这案子究竟何时结束,他又轻描淡写地只给我‘静待时机’四个字。

三天过去了,我还不曾得到霍桑的结束消息。我的满怀的疑团还是没法打破。

在9月9日星期六的晚上。霍桑又给我一个聊以慰藉的消息。据说,那辆圆粒形轮子的自行车已在南翔车站附近的稻田中被人发现。这是戎明德的报告。可见那凶手当时是坐了自行车逃到南翔去的,然后丢了车子,换火车逃走。到了10日的上午,霍桑又给我一个消息,似乎比较重要些。他得到了那负责监视野云寄庐的王根香报告,在9月8日那天,那女主人戚瑶芳已把那老仆霍兆坤辞歇了;同时伊又曾打发那女仆周码往法院中去探望那吕志一。因此又重新引起我对于这一女一男的怀疑。

这样又捱过了一个星期。直到9月那天的傍晚,霍桑才给我一种重要的通告,我的郁想不耐而近于失望的情绪方始重新振作起来。他叫我立刻往火车站去;并说这案子的最后结束就在这天晚上。

我赶到北车站时,6点35分的常沪车将近到站。霍桑已在月台门口等我。他一见我,便悄悄地把我拉进了人丛之中,才低声问我说话。

他说:“包朗,对不起。我知道你这几天一定感觉得非常烦想。不过这也是不得已。今天你总可以舒畅一下了!其实我的性急不耐,并不输你。但这件事的最后结束不能不等候自然的发展,否则‘欲速不达’,也许反而会坏大事。”

我道:“那末这‘自然的发展’,今夜里可是真已到了成熟时期?

“是,不但成熟,我敢说马上就可以结束了。”

“怎样结束?莫非那凶手——一”

“是啊。凶手立刻就要来哩。你张着眼睛瞧吧。”

我老实说,那凶手是谁,至今还没头绪。霍桑显然早已认识,此刻似乎正在等那凶手从火车上下来。我的“凶手是谁”的问句本已挂在嘴边,但已没有说出来的机会。这时候常沪车早已进站。乘客们纷纷下车,声浪十分喧间,那月台的出口也顿时拥挤起来。

我和霍桑本站在收票的出口附近。乘客虽像潮涌般地从出口处吐出来,却都逃不掉我们的目光。我只随便瞧着,因为根本没有确定的对象。不一会,霍桑拉着我的衣角,低声说了一声“来了”,便从人丛中挤轧出去,站到了前排。我也就利用我的目光做一种试验,向那拥挤在收票处的乘客们中仔细辨别,究竟有没有可疑的人物。不多一会,果真满足了我的期望,而且有些惊异。

我瞧见一个穿黑色旗袍的女子正从那出口里鱼贯地走出来。那就是曹纪新的妻子戚瑶芳!

什么?难道凶手就是这女人?这样一件惨怖的凶案,竟是一个女子——一个美貌柔娜的少年女子——的成绩?这真是匪夷所思了!我在惊异之余,忽见霍桑也仰起了足尖,运用他的敏锐的眼睛,向着戚瑶芳的前后竭力群察。但他不像有动手阻拦的行动。他的嘴唇微微一动,有一种失望的神气笼罩了他的面部。

这时戚氏已离开了出口,跟着两个夫役,指着几只皮包箱筐,向着铁栅栏外面走去。

霍桑忽自言自语地说:“奇怪!伊怎么竟一个人来?奇怪!……奇怪!”

这句话才解释了我方才的疑团。凶手并不是这女子,却还另有其人。我才吐了一口长气。霍桑向我招一招手,正准备尾随伊的行踪,他又回头一瞧,忽又停步。我也依着他的视线瞧去,有一个戴铜盆帽穿玄色呢饱干瘦长身材的男子,也急急地从出口里出来,似在追随这妇人。霍桑的目光一闪,拉住了我的膀子,赶紧一步,走到那男子的背后,伸出手来,轻轻地在那人的背上拍了一下。我以为这人大概就是凶手了。不料那人旋转头来,又使我意外地失望。这个人就是那探目五根香,不过换了服装,我一时却辨不出来。

霍桑和王根香附耳交谈了几句,便点点头仍继续前进,紧紧追随那妇人的踪迹。一会那妇人已出了车站的范围,踏上马路,站住了向左右探望;很像一时不知往哪方面进行,又像等候什么人接应的样子。我们当然也站住了不走。但我们的全神却紧张到了高度,目不转瞬地瞧着伊的周围。

正在这时,我忽见靠铁路的附近停着一辆汽车。有一个西装的男子从汽车中下来,赶过来和那妇人招呼。我一瞧见他们俩招呼的状态,立刻知道了他们的关系。那男子的身材适中,头上戴一顶鸭舌帽子,压覆得很低,模样儿很像吕志一教授。我的心房又不禁突突地乱跳。果真是他吗?我们又怎样对付翁校长?我因走前一步,仔细一瞧,才见那人戴一副黑玻璃眼镜,面色非常白哲,却并不是红棕脸色的吕志一。他的面貌我从前不曾见过,我完全不认识他。我回头瞧瞧霍桑。

他的脸上却浮着一种惊喜的神气。他的眸子在闪动,他的肌肉都紧张,可是他还保持着镇静状态。他的两手插在衣袋之中,绝不轻举妄动。王根香也站定在旁边,一眼不霎地注视着这一男一女。

一分钟后,那夫役们已把皮包送上了汽车。那男子便开了车厢的门,先让妇人上车。

接着他自己向汽车夫说了一句,也就弯着腰踏进车厢,准备上车。可是霍桑的变动不测的动作往往出人意外——“静若处子动如脱兔”的成句,尽可形容他当时的情态。在那男子还没有把汽车门关上,霍桑早已跃步跳到了车前。

他高声说:“营有福!——慢些地!”

营有福?奇怪!我又回进了迷阵里去!霍桑继续地向汽车中的男子说话。

“唉,对不起,我现在应得称你曹纪新先生了!是不是?唉,曹先生,你不是打算往黄浦码头去吗?对不起,这个不能不扫你们的兴了!你如果已经购好了船票,这损失也是免不掉哩!”

当霍桑说这几句话时,他的一只手,已经攀住了汽车的门。王根香早也赶到面前制止那汽车夫的动作。我却站在霍桑的肩后,正想窥探车中人们的神色态度。

我看见那男子的额角上露着青筋,圆睁着双目,张大了口,露出两排镶着血龈的白齿。他的那种惊骇的状态,正像一头遇猎抵抗的猩猩。同时他的右手似乎有一种动作,我不由不惊呼起来。

我呼道:“小心!他要开枪了!霍桑,你——”

可是霍桑的举动比我的声浪的速度更快。我见他扬一扬右手,锋的一声,有一支手枪已从车厢门回落到地上。霍桑弯着腰镇静地把手枪从地上拾了起来,回头交给了王根香。

他说:“根香兄,这个就是正凶。你就乘着这辆汽车一块儿去吧。这一支手枪,一则可以防身,二则也是案中的要证。这里人多声杂,别的话我们再谈。”

那曹纪新是案中被害的人,在我的意识之中,当初原没有丝毫疑义。不料这最后的结果,来了一个大转变,曹纪新竟是凶手;被害的却属另一个人。这当然是完全出我意外的。但霍桑凭着什么根据,独能揭破这一幅秘幕?当时我除了惊奇以外,绝对猜想不出。所以我一回到他的爱文路寓所里后,便急急地请他解释。

据霍桑自己说,他对于换尸的把戏当初也不曾想到。不过他看见了那尸体的状态曾经移动;那方格条纹的睡衣上面染血不多;和那尸足上的一双棕色纹皮的拖鞋似乎略嫌短些;因此也曾发生过一些疑影。但这只是一时不可索解的疑影罢了,他也绝不会怀疑到换尸。他的唯一的破案要点却在那只猎犬身上。

他解释道:“这迪克的失踪问题,我早就认为是全案的中心。我们曾假定迪克的所以被禁,定是曹纪新预先知道有人寻仇,并且准备了对付之策,才将迪克禁闭起来,以免临时坏事。后来迪克破窗而出,也一定是因着听得了正屋中的声音,才发狂地挣扎出来。我们就事实上推想,这犬逃出来时,势必在的案正在进行或刚才完毕的时候。那时迪克看见主人既已被人打死,那凶手也势必没有逃远,它怎么竟宁静着不吠?这是第一个疑点。

“我们对于那碎石路口的血迹,当初很难解释。我也曾假定这血是犬血。但犬既受伤被杀,怎么不见犬尸?凶手行凶以后,既不曾毁灭或移匿人尸,当然不会单独地移匿犬尸。若说它所受的伤很轻微,只略略流些地血,并不足以致命,那末,这伤犬又往哪里去了?并且那凶手既然存心害犬,那犬怎么甘心承受,绝不吠叫抵抗?或是假定那犬受伤以后,仍表示它的行猎的本能,追随那凶人的踪迹;但就狗的常态而论,追随时势必沿途吠叫,决不会默默无声。可是据调查的结果,又确知迪克不曾高声吠过。因为如果迪克一吠,势必要引动远近的邻犬的。

“这是第二个疑点。

“还有那自行车的轮痕,来踪去迹,分走两路,在情理上也觉反常。此外,那妇人的并无真切的悲容,却显着掩藏之态,都使我增加疑团。不过我一时还不能决定方针。

“所以我当时的期望,第一着在查得迪克的踪迹,它究竟是活是死,和曾否受伤?后来戎明德报告了死犬在真茹车站那边发现的消息,我的种种疑团才得到一种钥匙,一个个便都贯通豁露了。”

我很坦白地承认,我觉得这戎警官常有一种炫才卖功的表示,因此不免引起我的厌憎。谁知道全案的方针竟因着他的报告才得确定。那末,他果真是有功可卖了。

霍桑继续道:“我既知道那犬死在真茹车站的西面,并不是被掩埋在那里的;又看见了犬身上的枪伤,就特地带了那个发现的乡人顾三虎,亲自到迪克被发现的地点去察勘。那水沟在公路的一旁,路旁留着不少血迹,显见迪克是从公路上滚到水沟里去的。

“我将我先前的理解参合了一下,前后的真相便完全明了。我料迪克逃出来时,一定在凶谋成造,凶手刚要离屋的当儿。当它追到碎石路口,便被凶手开了一枪,不过伤在迪克的后脚,只流了些血,故而它仍能继续追随。那凶手是骑了自行车往南翔去的。迪克追在他的后面,他以为它已给枪打死,所以起初没有觉察;直到过了真茹车站,他才觉得那犬还在后面。他为脱身起见,于是又开了一枪,方始将狗打死。这就是我假定的两枪,而且第一枪一定是打在它的后脚上的。”

我点头说:“照你的说法,这两枪果真很合情理。不过那犬既然一度受伤,后来又负伤追随,怎么竟始终静默不吠?这不是你自己也认为矛盾的吗?”

霍桑微微一笑,点头说:“是,当然是矛盾的。不过矛盾的极端就会产生改进或转变。你怎么不转过来想一想?那逃走的凶手,如果是迪克的主人,它自然不会吠了啊!”

我常常说,侦查疑案真像幻术家的玩弄手法。无论任何哑谜,在未揭破前总觉疑难幻复,不可究法。可是一语道破,却又觉得平淡无奇。这犬的问题的解释,就是一个显然的例证。

霍桑又说道:“这一个秘键既已揭发,其余的疑问便都——一地合拍。例如那妇人的可疑状态;猎枪的不见;尸体的移动;拖鞋的太大;屋中并不见曹纪新的照片——流总也看见餐室的壁上有一个镜架给移去的痕迹;和尸首的皮肤黝黑,不像是伏在化验室中深居简出的人物;都可以反证死者不是曹纪新本人。并且死者的致命之伤虽在咽喉,但面部上也中了不少散子,血肉模糊,也很合换尸的条件。因为曹纪新是难得出外的,认识他的人很少。那老仆又是一个近视的人,所以这一出换尸把戏,在他们原以为是于稳万妥的。”

“但那女仆周妈并不是近视。难道伊是被主人贿通的吗?”

霍桑道:“即使不曾贿通,那种血肉淋漓的惨状,谁也不会仔细欣赏。故而破露的危险在当时委实很少可能。第二步,我就打算搜集实在的证据,以便使我的推想得到物质上的佐证。我曾见过那屋子后面的小河滩上,有一个石块新近被掘的遗迹。我起初因为没有淹沉犬尸的理由,有些犹豫不决,后来就假定是压沉死者的衣物用的。我们捞取的结果,还得到了那支猎枪。于是全案的症结我便完全明了。

“当时我马上去和戎明德和王根香接洽,叫他们严格监视戚瑶芳的行动。因为纪新既已远赠,我防伊会连夜出走。接着我又赶回上海来找许子安。结果并不像我所期望的那么迅速圆满,那女子也并没有立即脱身的企图。我也不得不忍耐地等待。

“后来戎明德在南翔发现了那辆自行车,凶手的踪迹也有了线路。不过捕凶的步骤,最妥当的,还是利用那妇人做一条引线。你现在总可以明白当时的情势。

“这条侦缉凶手的引线,虽是早已在我们的掌中,却不能任意牵动,只能等候自然的发展。否则打草惊蛇,反而要功亏一整。

“隔了几天,曹纪新觉得外面风声平稳了,这案子将成悬案,便从苏州化名写信,约他的妻子乘日午后的常沪车到上海。这封信被负责监视的王根香从邮局中私行截阅,通知了我,我们就毫不费力地把凶手捉住了。”

我道:“还有一点,你没有解释。那血迹旁边的一块石上,留着布纹似的痕迹。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印上去的呢?”

霍桑忽笑着说道:“这一点在说明了以后,你也要说不值半文钱的。我已经说过,那犬第一次中枪,一定是在腿部。那时它必曾在那里蹲踞过一下,撤去那伤口的流血。所以那个布纹痕迹,就是它受伤处的大毛所印。但在没有揭破以前,谁又想得出呢?”

我静默了一下,又说:“霍桑,还有一个例外的要点你没有解释。这不是我常常问的‘凶手是谁’倒是那被害的人我还不知道是谁。”

霍桑摇头道:“唉,包朗,对不起。这个人我还不知道,他们间的关系和这凶谋的动机,我也还不大清楚。我不是卖关子,委实不能答复。请你再耐性些等几天吧。”

一星期后,这案子经过了两度审讯,它消经过的情由,也完全披露。吕志一教授因无罪并释,戎警官又曾向翁校长和自教授谢过罪,我们的责任总算已圆满告卸。曹纪新行凶的证据——那在枪的物证——是从翁老师那里提交法院的。他已不再抵赖,把案情的经过完全供认了。

那被害的人,唤做邱宗英,本是四十六旅的团长。他在三年前和戚瑶芳正式结婚。

那时戚瑶芳的父亲戚彦平也在军队中当参谋。所以这婚姻出于父命,原是不自由的。瑶芳和纪新从小同学,感情本来很密切。这事邱宗英本也知道,但他到底利用了彦平的父权,订成了这件不自然的婚姻。当瑶芳和宗英结婚的当儿,纪新因着失恋而往日本去。

后来伊的父亲彦平因战事阵亡,邱宗英又离家出征。在这当儿,曹究新留学回来。瑶芳既感婚姻的不满,曾纪新也旧情重炽。于是这两个人在情不自禁的状态下,便悄悄地离了本乡。

他们到真茹镇去,原是带着秘密性质的。不料那邱宗英回家以后,多方探访,知道了纪新的表兄许于安在真茹,终于寻到真茹来。他访问许子安的结果,虽不得要领,但他仍不死心,在真茹镇上往来了好几次,到底查明了他的逃委的下落。

当9月4日的早上,曹纪新曾在楼窗口中瞧见宗英在他们的竹篱外面徘徊窥探。

他便知道他们的秘密确已被宗英破露,不能不另谋对付的方策。他料想邱宗英若来寻仇,决不敢白昼动手。因此他到了晚上,就特地准备,一面把女仆遣开,一面又将猎犬禁闭。这种种准备,他绝对守着秘密,连他的妻子都不知道。

4日晚上10点10分钟时,邱宗英破窗入屋,纪新完全听得。他就悄悄地下楼,备好猎枪,伏在梯脚。等到宗英在暗中摸索,他就乘机开枪,立刻将宗英打倒。

那时瑶芳闻声下楼。他方始说明原委,禁止伊声张。起初他还想移尸灭迹,后来觉得这事繁重难办,又瞧见宗英的高度长发,和所伤的又在面部,他本人又不常出外,认识他的人不多,便想到换尸的计划。于是他就把衣服换好,移去了壁上的自己的照片。等一切布置妥善,他就将宗英的衣服,鞋帽,和行凶的猎枪等捆扎好了,拿到屋子外面去,利用了一块石头,沉在屋后的河中。宗英本是带着手枪去的。纪新就将这枪留在自己的袋中。

当纪新行凶和安排的时候,除了他妻子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连后面的迪克也还不曾破窗出来。但在沉衣的当儿,围着距离后屋较近,迪克再按耐不住,终于撞破了玻璃。当纪新骑了自行车走上那碎石径时,忽见迪克限在后面。他既要逃避,又没法制止那大,就不得不忍痛牺牲爱犬,向迪克开了一枪。后来他过了车站,又向迪克放射第二枪,也完全符合霍桑的所料。这案子如此结束,我对于那戚瑶芳的遭遇,不免觉得可怜。关于这一点,霍桑曾向我表示过一句深堪玩味的说话。

他说道:“包朗,这问题用不着你过虑。在现在的时代,像这样一个美慧的女子,既有使男子们舍命以争的魔力,那就决不致终于落花无主!别的莫说,我们的翁老师的手下,就有一位关心慰籍伊的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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