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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痕与血迹

三、这里有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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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戎警官很殷勤地引导着行进,一边又把他经过的成绩说给我们听。那时我们已走到镇口。从车站往野云寄庐,必须从镇上经过。但那警官因着要顺便和我们谈话,特地避去烦嚣,从镇后的那条碎石铺砌的小径上绕行。这一着很合我的意思,因为从这小径上进行,可以望见那田间的由青色而渐渐转黄的稻秆,排列得非常规则整齐,映着那半空的朝旭,时时闪出一种彩光。石径的两旁接连着不少柳树,疏疏的垂条写出无限的秋意。远处的三三两两的农舍,和那桥脚下暂告休息的水车棚子,也都饶有画意。这种种景象自然远胜那尘沙烦嚣的市街了。

那警官开始说:“这案子大约发生在昨夜十一点左右。屋中本有男女二仆,那女仆才雇佣了一个月,昨夜恰巧回家去的。那老年的男仆睡在后排的小楼上,连开枪的声音都没有听得。直到死者的妻子惊呼起来,那老仆方始从后面出来。”

这普纪新死在楼梯脚下。似乎他在楼上读报的时候,听得了楼下的异声,走下楼来。那时那凶手必已进屋,伏在黑暗中;等到曹纪新走下楼梯,凶手便从黑暗中突然开枪。曹纪新无从抵御,立即倒地而死。因为室中的器物并无倾翻的异状,便是一个明证。有一点必须注意:曹纪新是被猎枪打死的,伤在颈项之间,连下颔的牙床都已损裂,情状很惨。至于凶手的过路,是撬开了正屋的西窗爬进去的;事成后却开了客堂的中门而出。所以这件案子的内幕原是很容易明了的。

霍桑一边听那警官的报告,一边缓缓地行进,等戎明德说完,他才答话。

他道:“你说的明了指哪一点?”

警官这:“我想翁校长必已告诉你了。他校中的吕志一教授就蒙着凶手的嫌疑。”

霍桑点头道:“不错,这一点我早知道了。但你凭着什么理由逮捕他的呢?”

那皮球形的脸颊上面微微嘻了一嘻,两粒乌溜溜的眼珠从眼角里向霍桑瞟了一瞟,表示一种骄傲的得意。

他应道:“理由吗?多着呢!第一点,曹纪新是被猎枪打死的。吕教授却是一个使用猎枪的专家。”

霍桑道:“你已经证明那致命的猎枪就是吕志一的东西吗?”

戎明德道:“尸旁并无猎枪遗留。但我已到校中去瞧过吕志一的那支短短的猎枪,确曾新近放射过。还有第二种证物,死者餐空中的地板上面,发见一只蜜绪的雪茄烟嘴,就是目教授的东西。”

霍桑淡淡地问道:“你想他会得如此阐豫?他在行凶的时候,还能吸雪茄烟?”

成警官向霍桑瞅了一眼,耸耸肩答道:“我并不曾说他在行凶时吸烟,但那烟嘴也许是仓皇中从他的衣袋中落出来的。还有一点,当我去逮捕他时,他的右手上裹着纱布,显见是新受伤损。”

逐桑又说:“你刚才说他从暗中开枪,曹纪新因猝不及防而被害;室中又没有倾倒紊乱之状,明明不曾有过争斗。那末,他手上虽有伤痕,又怎能就算做行凶的证据?”

戎警官又嘻了一嘻,答道:“不错的。但我也说过,他是撬破了窗过去的。窗上的玻璃既已裂碎,伤个自然可能,怎能说不能作证?”

霍桑默默地走了一会,又说:“那末你所以逮捕他,当初只凭着烟嘴和猎枪的两种证据,是不是?”

“还有呢。昨夜里有一个附近的邻居,曾看见吕教授独自向野云寄庐里去。这是我逮捕他的另一个充分的理由。”

霍桑忽目光闪了一闪:“这个证人是谁?”

“就是那富家面面的茅屋里的一个乡妇,姓冯。”

“伊在什么时候瞧见的?”

“伊家里是没有钟的。据说夜分已很深,伊正要归睡,忽听得伊家的那只黑犬吠过几声。那妇人开了窗隔街一望,瞧见吕教授从篱外经过,向曹家的宅子那边走去。”

“这乡妇会不会瞧错?”

“不会,那吕教授是穿淡色西装的,平日也常常从篱外经过。昨夜里又有些月光,那姓冯的女人说,瞧得非常清楚。”

“吕教授已承认这一点没有?”

“没有。当我去逮捕他的时候,他不承认昨夜里曾到野云寄庐里去。”

“你有没有向学校中调查过?他昨夜里曾否离校?”

那种得意的笑容又在戎警官的肥圆的脸上一度显现。“霍先生,你的脑筋当真很精细!这一点我自然已经调查过了。据宿舍里的校役说,昨夜里吕教授的确曾出去过的;回来时夜已深了,手中还提着一种东西;并且态度上非常慌张。那校役虽没有瞧清楚他提的是什么,但可以料定是猎枪无疑。霍先生,你想这岂不也是一种要点?”

霍桑低倒了头,默然不答。他的眼睛并不欣赏那寥廓的原野,却兀自瞧着那条碎石的小径;他的牙齿却在咬着他的嘴唇。我也越听越觉得那自教授确有可疑。

因为戎警官所说的种种,竟头头是道,找不出什么破绽。这样,我们的翁老师不是要终于失望了吗?

警官继续道:“霍先生,你如果还嫌证据不足,我还可以贡献一种重要的补充。”

霍桑突的停一停脚步,仰起头来,问道:“补充什么?”

“曹家里有一头凶猛的深棕色的猎犬,名叫迪克。昨夜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那猎犬竟始终不曾吠过。因为曹家的屋子虽是孤立无依,但东西北三面的数十码外,都有农舍。这里的农舍差不多每家有狗;昨夜却都不曾吠过。这也足以证明那凶手是一个时常出入的熟人,决不是陌生人。霍先生,你说是不是?”

霍桑忽作惊异声道:“哈,是的,这的确是一种——唉,对不起,戎先生,这条小径上平日可是常有自行车来往的吗?”

戎警官似不提防有这样的语句。他低倒了头瞧着霍桑所指的石径,呆住了不答。我也很觉得霍桑的话有些突兀。戎明德顿了一顿,方始回答。

他道:“那里有一条煤屑车路,横穿镇的中心,任何车辆都是定煤屑路的。这条路凹凸不平,行车不很便利。霍先生,你为什么问到自行车?”

霍桑答道:“没有别的意思。我从这边柳树根边,瞧见了一段邓禄普牌子的圆粒形的自行车轮的印子,随便问问罢了。”

于是我们三个人继续前进。我向前一望,已见绿我藏的杨柳丛中,隐隐显出些儿红瓦,料想就是那发生凶手案的野云寄庐。但复桑的目光依旧在石径的两旁湾来溜去,并不注意那远景。他又继续发问。

“戎先生,你对于目教授的行凶的动机,不是巴假定他和死者的妻子有暧昧关系吗?”

“晤,正是。这一点我也有充分的证据。”

“什么?”

“第一,他平日常到曹家里去;这里附近的邻居,都可以作证。第二,他和死者妻子时常在田野中散步,并肩密语的模样人家都是见惯了的。第三,我从他的相片簿中又曾发见曹夫人的一张照片。霍先生。你想证据理由既如此充分,我难道还不应逮捕他吗?可是那位不明事理的——唉,对不起,那位翁校长,却口口声声说我凭空诬害。我是人微言轻,怎能敌得过大学校长的势力?若使没有一个有力的人给我证明一下,我怎能担当得住?霍先生,你虽然是翁校长请得来的,但我知道你是一个至公无私的人,决不会因看情面的关系,颠倒黑白。因此,我一听得你光降,就赶来求你——”

正在这时,霍桑忽又停了脚步,目光直射在地面上,嘴里发出一种惊奇的声浪。

“唉!血!——这里有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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