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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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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莺莺

佚名

张浩,字巨源,西洛—人也。荫补为刊正.家财巨万,豪于里中。

甲第壮丽,与王公大人侔。浩好学,年及冠,洛中士人,多慕其名。贵族多与结姻好,每拒之曰:“声迹晦陋,未愿婚也。”第北构圃,为宴私之所,凤轩月谢,水馆云楼,危桥曲槛,奇花异草,靡所不有,日与俊杰士游宴其间。

一日,与廖山甫闲坐宿香亭下,时桃李已芳,壮丹未诉,春意浩荡。步至轩东,有方束发小鬟,引一青衣倚立。细视,乃出世色,新月笼眉,秋莲著脸,垂螺厌鬓,皓齿排琼,嫩玉生光,幽花未艳,见浩亦不避。浩乃告廖曰:“仆非好色者。今日深不自持,魂魄几丧,为之奈何!”廖曰:“以君才学、门笔,结婚于此,易若反掌。”浩曰:“待媒成好,当逾岁月,则我在枯鱼肆矣。”廖曰:“但患不得之,苟得之,何晚早为恨?君试以言谑之。”

浩乃进揖之,女亦敛容致恭。浩曰:“愿闻子族望姓氏。”女曰:“某乃君之东邻也。家有严君,无故不得出,无缘见君也。”浩乃知李氏耳,曰:“敝苑幸有隙馆,欲少备酒肴,以接邻里之欢,如何?”女曰:“某之此来,诚欲见君,今日幸遇,愿无及乱,即幸也。异日倘执箕帚,预祭祀之未,乃某之志。”浩喜出望外,曰:“若得与俪偕老,即平生之乐,不知命分如何耳。”

女曰:“愿得一物为信,即某之志有所定,亦用以取信于父母。”浩乃解罗带与之,女曰:“无用也,愿得一篇亲笔,即可矣。”遂以拥项香罗,令浩题诗。浩喜,询其年月,曰:“十三岁。”乃指未开牡丹为题,作诗曰:

迎日香苞四五枝,我来恰见未开时。

包藏春色独无语,分付芳心更待谁?

碧玉蔀中藏蜀锦,东吴里宫锁西施。

神功造化有先后,倚槛王孙休怨迟。

女阅之,益喜曰:“君真有才者,生平在君,愿君留意。”乃去。

浩自兹忽忽如有所失,寝食俱废。月余,有尼至,——盖常出入门者,曰:“李氏致意,近以前事托乳母白父母,不幸坚不诺。业已许君,幸无疑焉。”至明年,牡丹正芳,浩开轩赏之,独叹,乃剪花数枝,使人窃遗李曰:“去岁花未诉,遇君于阑畔;今岁花已开,而入未号。既为夫妻,窃一见,亦非乱也,如何?”李复遣尼曰:“初夏二十日,亲族中有适人者,父母俱去,必挚同行。我托病不往,可干前苑轩中相会也。”浩大喜,严洁馆宇,预备酒醋以俟。至望后一日,前尼复至,曰:“李氏遗君书。”浩开读,乃词一首,云:“昨夜赏月堂前,颇有所感,因成小阕,以寄情郎。”曲名《极相思》,曰:“红疏翠密晴暄,初夏困人天。风流滋味,伤怀尽在,花下风前。后约已知君定,这心绪尽日悬悬!鸳鸯两处。清宵最苦,月甚先圆!”

至期,浩入苑待至。不久,有红茵覆墙,乃李逾而来也。生迎归馆。时街鼓声沉,万动俱息,轻幕摇风,疏帘透月。秋水盈盈,纤腰袅袅,解衣就枕,羞泪成交。浩以为巫山、华胥之遇,不过此也。天将晓,青衣复拥李去.

浩诗戏曰:

华胥佳梦惟闻说,解佩江皋浪得声。

一夕东轩多少事,韩郎虚负窃香名。

李得诗,谓浩曰:“妾之此身,已为君所有,幸终始成之。”遂携手下亭,转柳穿花,至墙下,浩扶策李升梯而去。自此之后,虽音耗时通,而会遇无便。

不数月,李随父之官。李遣尼谓浩曰:“俟父替回,当成秦晋之约。”

李去二载,杳然无耗。及浩叔典郡8替回,谓浩曰:“汝年及冠,未有室,吾为掌婚。”浩不敢拒。叔乃与约孙氏,亦大族也。方纳采问名,会李父替回,李知浩已约婚孙,李告父母曰:“儿先已许归浩,父母若便不诺,儿有死而已。”一夕,李不见,父母急寻之,已在井中矣。使人救之,则喘然尚有余息。既苏,父曰:“吾不复拒汝矣,当遣人通好,但浩已约孙,奈何!”李曰:“自有计。”

一日,诣府陈词,曰:“某已与浩结姻素定。会父赴官;洎归,则浩复约孙氏。”因泣下,陈浩诗及笺记之类。府尹乃下符召浩,曰:“汝先约李,而复约孙乎?”浩曰:“非某本心。叔父之命、不敢拒耳。”尹曰:“孙未成娶,吾为汝作伐,复娶李氏。”遂判曰:“花下相逢,已有终身之约;中道而止,欲乖偕它之心。在人情深有所伤,论律文亦有所禁。宜从先约,可绝后婚。”由是浩复娶李氏,二人再拜谢府尹,归而成亲。夫妇恩爱,偕老百年。生二子,皆登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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