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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概述

一九 吕大钧、大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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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学正统,二程称洛学,张载称关学。当时关学之盛,不下于洛学。后来宋室南渡,关学中绝,洛学则杨时一派,四传而得朱熹,遂臻大盛。吕大钧字和叔,其先汲郡人,祖始迁蓝田。大钧乃关学之翘楚。载倡学关中,一时寂寥,绝少和者。大钧与载为同年友,心悦而好之,遂执弟子礼。于是学者靡然知所趋向。他后又从二程学,但论其学脉,确然是关学之矩镬。

载讲学,以礼为先。大钧承其意,爱讲井田兵制,以为治道必由是。悉撰成图籍,作具体推行之想。大钧为人质厚,所知已自信而又力可及者,遂行无稍疑畏,时人方之为子路。他曾做一两任小官,自说:“学未优,道未明,不愿再仕进。”他推本载教法,先为《乡约》,先在他本地推行,关中风俗为之一变。这却是配合经济与道德来融铸入普遍日常人生的一种社会运动,也可说是一种寓有社会主义的社会教育。欧阳修《本论》,只注重上层政治;范仲淹义田,才着眼社会经济,但亦仅是一种私人性的慈善事业。大钧的《乡约》,可说是《本论》之本,想实从乡村中提倡新风气,建立新人生。这一运动,却是提倡儒学,排斥佛、释,而深入农村的备有具体方案的活动。

下面摘要述说他《乡约》之内容:

一、德业相励

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僮仆,能肃政教,能事长上,能睦亲故,能择交游,能守廉介,能广施惠,能受寄托,能救患难,能导人为善,能规人过失,能为人谋事,能为众集事,能解斗争,能决是非,能兴利除害,能居官举职。

他之所谓“德”,一切都是能。他之所谓“能”,全表显在个人处社会群体之实际事业上。政治则只占最末的一项。

业谓居家则事父兄,教子弟,待妻妾;在外则事长上,接朋友,教后生,御僮仆。至于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如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

他之所谓“业”,全是日常人生,而是日常人生中与人相接的一面,却不指私人单独生活言。这可见关学与洛学精神之根本相异处。

右件德业,同约之人,各自进修,互相劝勉。会集之日,相与推举其能者书于籍,以警励其不能者。

《乡约》主要精神,在举出人人可能者,而由团体力量来互相督励。虽各自自由,而有一种集体的心理上之制裁与引导。

二、过失相规

过失谓犯义之过六,犯约之过四,不修之过五。

犯义之过:一、酗博斗讼。讼谓告人罪恶,意在害人,诬赖争诉,得已不已者。二、行止逾违。三、行不恭逊。四、言不忠信。五、造言诬毁。六、营私太甚。

犯约之过:一、德业不相励。二、过失不相规。三、礼俗不相交。四、患难不相恤。

不修之过:一、交非其人。二、游戏怠惰。三、动作失仪。四、临事不恪。五、用度不节。

这里所举的“不修之过”,也不指私行言,乃指私人生活之有关涉于公共生活者而言。如不衣冠入街市,犯第三条。与人约了时间不遵守,犯第四条。

右件过失,同约之人,各自省察,互相规戒。小则密规之,大则众戒之。不听,则会集之日,值月以告于约正,约正以义理诲谕之,谢过请改,则书于籍以俟。其争辩不服与终不能改者,皆听其出约。

凡此所举,在古代儒家则有礼,在佛教中则有戒律。僧人不守戒律,例得驱逐。这些在政府法律上,则不能照顾,也不能约束。又不是专指私人道德言,因此社会应有公众的制裁。惟不由宗教团体来任此制裁之责,那是吕氏《乡约》之用意。

三、礼俗相交

礼俗之交:一曰尊幼辈行,二曰造请拜揖,三曰请召送迎,四曰庆吊赠遗。

尊幼辈行凡五等:曰尊者年长二十以上,长者长十年以上,敌者,少者少于己十岁以下,幼者少于己二十岁以下,造请拜揖凡三条,请召送迎凡四条,庆吊赠遗凡四条。

此处条文,因礼俗随时而变,不具引。

右礼俗相交之事,值月主之,有期日者为之期日,当纠集者督其违慢。凡不如约者,以告于约正而诘之,且书于籍。

这是乡村间一种生活公约。让我们姑举一例:

凡遇尊长于道,皆徒行,则趋进揖。尊长与之言则对,否则立于道侧以俟。尊长已过,乃揖而行。或皆乘马,于尊者则回避之,于长者则立马道侧,揖之。俟过,乃揖而行。若己徒行,而尊长乘马,则回避之。若己乘马,而尊长徒行,望见则下马前揖,已避亦然。过既远,乃上马。若尊长令上马,则固辞。遇敌者皆乘马,则分道相揖而过。彼徒行不及避,则下马揖之,过则上马。遇少者以下皆乘马,彼不及避,则揖之而过。彼徒行不及避,则下马揖之。

此等当然是当时的礼俗,乡约只是在礼俗上加上一种团体约束的力量,好使此种礼俗加广推行,经久维持。宗教团体有约束礼俗主持推行的力量,但当时佛教偏重的是出世,因此对社会日常礼俗不得不由儒者来另订,并结成新团体来主持推行它,这是吕氏《乡约》用心之所在。相传程颢曾进佛寺,叹道:“三代礼乐,想不到在这里了。”此刻则是要把礼乐重新推行到佛寺外的社会来。

谢良佐监西京竹木场,朱震自太学偕弟往谒,坐定,朱震说:“震愿见久矣。今日之来,无以发问,乞先生教之。”谢良佐说:“好!待与你说一部《论语》罢!”朱震私念日刻如此,如何来得及讲一部《论语》?已而具饮,酒五行,只说他话。及茶罢,乃掀髯曰:“听说《论语》。”他才首举“子见齐衰者”一章,又举“师冕见”一章。他说:“圣人之道,无微显,无内外,由洒扫应对进退而上达。夫道一以贯之,一部《论语》只恁地看。”

现在是想把如何见齐衰者,如何见瞽乐师,一切时代化,群众化,好让社会群众全在这上躬行而实践。那是《乡约》精神,亦是关学与洛学精神之亦同亦异处。

四、患难相恤

患难之事七:一、水火。二、盗贼。三、疾病。四、死丧。五、孤弱。六、诬枉。七、贫乏。

这七项,范仲淹义田先注意到,但仲淹似乎专注意在经济问题上。这里的第六项,却不关经济,但也是一种患难,也该援助。

右患难相恤之事,凡有当救恤者,其家告于约正,急则同约之近者为之告约正,命值月遍告之,并为之纠集而绳督之。凡同约者,财物器用车马人仆,皆有无相假。若不急之用,及有所妨者,则不必借。及逾期不还,及损坏借物者,论如犯约之过,书于籍。邻里或有缓急,虽非同约,而先闻知者,亦当救助。或不能救助,则为之告于同约而谋之。有能如此,则亦书其善于籍以告乡人。

上引是吕氏《乡约》之具体内容。政治管不尽社会一切事,南北朝、隋、唐,大门第和佛寺便分别管领了这一切。到宋代,门第衰替了,社会上只有宗教团体,只有和尚寺,还在管领着社会。吕氏《乡约》,便要把儒家精神,客观化,具体化,普遍渗透进社会群众之日常生活里,来代替宗教团体之任务。所以说,吕氏《乡约》乃欧阳修《本论》之脱化,而更尤是基本的。张载曾要试验推行井田均地的新农村,但并没有成功。大钧《乡约》,便是承接载之新村运动之遗意。这一精神之具体实现,便是张载《西铭》篇所讲理想之具体化。他把一乡化如一家般,参加《乡约》的,对其同约中人,便如一孝子之对其家庭般。可惜不久北宋垮了,完颜氏南下,关中沦陷,《乡约》运动便告中断。后来朱熹想再度推行吕氏《乡约》,对大钧《乡约》原条款,也并没有多增损。可见吕氏所订,于当时社会现实所需,是颇能配合的。范育作《吕大钧墓表》,说他:

明善志学,性之所得者尽之心,心之所知者践之身。

但他所实践之身的,有些处和洛学着眼不同,那是关学的精神。这是一新运动,应该为研究宋学者所注意之一项目。

吕大临字与叔,大钧弟。亦先学于载,后学于二程。程颢有名的《识仁篇》,乃为他而发。后人把他和谢、杨、游、尹合称程门五弟子。朱熹在程门中最取大临,说他高于诸公,大段有筋骨。惜不寿,四十七岁便死了。但他究竟是关学。程颢说:

与叔守横渠说甚固。每横渠无说处皆相从。才有说了,便不肯回。

朱熹是更尊洛学的。所以说:

如天假之年,必所见又别。

因此他与他两兄大忠、大钧,一面勉勉以进修成德为事,另一面又共讲经世实济之学,而又严异端之教,那是关学特色。他论选举,欲立士规以养德励行,更学制以量材进艺,定贡法以取贤敛才,立试法以区别能否,修辟法以兴能备用,严举法以核实得人,制考法这是考课,非考试以责任考功。后人说:“其论甚悉,实可施行。”那些也如大临《乡约》,均见关学精神。富弼告老在家,信佛氏,他与书说:“古者三公,内则论道于朝,外则主教于乡,此岂世之所望于公者?”弼复书答谢。可知他们自不会像谢、杨诸人般,后梢皆溺入禅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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