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平心论高鹗

再论晴雯的头发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两月前我在纽约写一篇《论晴雯的头发》,下半牵涉到《红楼梦》后四十回的问题。大概是说,四十回中诸人的性格,不但与前八十回连贯,天衣无缝,并且能在性格上做出出人意表的发挥及深入(若紫鹃之出色行为,五儿之异军突起),不只是勉强顾到前后呼应而已。千里灰蛇之笔,本是《红楼梦》全书一百二十回读者所最佩服,千条万端,皆有前后照应,未尝遗漏。这已经不容易。若单有八十回,则灰蛇去处,全无着落。倘使曹雪芹尚活在人世九年间,收拾不起来,补作之人,若无曹氏残稿做依据,反能使灰蛇重见于千里之外,便是奇迹,为古今中外文学史上所无之事。大抵是从文学伎俩及想象力为出发点,评判其不可能。就事实讲,到底曹氏有无残稿未定稿,高鹗是否只作补辑工夫而非续作的问题,非常重要。我想再谈一谈。

一、“补”与“续”问题。

胡适之、俞曲园都根据张问陶诗中小注后四十回为“兰墅所补”之一“补”字。鲁迅《中国小说史》遂改用“续”字;谭正璧《中国小说发达史》竟用“作”字。如此以讹传讹,致使普通人以为后四十回真是高鹗所作。“补”之原义,甚明。此为张问陶(高鹗亲戚)及高鹗时人所周知,不能据为新证据。高鹗自己早就明说:“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简繁歧出,前后错见……此有彼无,题同文异。”乃“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见程本高序)高鹗所补,正是“修补”“补辑”,可能在断稿残篇未能衔接处,加一两行,使相联贯,却万不能就此断为是“增补”“续补”。胡适之指程伟元所叙在鼓摊上购得十几回说这是高鹗作伪之“铁证”,这是倒果为因。必须先证明当时并无残稿、佚稿缮本在外流传,才能说是作伪。

二、曹氏残稿、散稿问题。

曹雪芹死前三年,一七六〇年,就有《脂砚斋四阅重评》的庚辰本,作者最亲的“畸笏叟”,在二十回眉批:“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又甲戌本第二十六回眉批:“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这狱神庙及射圃文字,就正是胡适之所引为程本与前八十回不符的可疑重要证据,但是确已“迷失”。这不能作为高本作伪之证。

一七六二年三月(曹逝世前一年),畸笏已看见末回“情榜”(见庚辰本第十八回、十九回、廿七回,皆有关于情榜之眉批)。情榜末回当在佚稿之中。

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总评说:“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原稿三十八回,所书是四十二回之事)以此推之,三四一十二,可定原稿约一百二十回,至少一百多回。若是全稿仅八十回,应说是一半。

当时一七六〇至一七九一年,约三十年间抄本极多。或此有彼无(如庚辰本缺六十四回及六十七回),题同文异,或者漫漶舛谬,这是事实。因为据程序:“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矣。”

当时除戚本、庚辰本外,尚有苏大司寇本及吴润生本。倪鸿《桐阴清话》卷七引《樗散轩丛谈》:“《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乾隆某年,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板刷印渔利。”惜未言乾隆某年。但是清清楚楚乾隆年间刊印是书的是程伟元。而且据近人所考,这正是苏大司寇在京中的年间。我们不敢肯定,但是很可能琉璃厂之“坊中人”,即程伟元其人,而程所据即苏大司寇本,加以鼓摊所得,成为高鹗补辑本。蒋瑞藻引《续阅微草堂》说“闻吴润生中丞家尚有真本”。(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引)

胡适之承认曹氏残稿不止八十回。“如果甲戌本已有八十回稿本流传于朋友之间,则他以后十年间续作的稿本,必有人传观抄阅,不至于完全失散……但我仔细研究脂本的评注,和戚本所无而脂本独有的‘总评’及‘重评’,使我断定曹雪芹死时,他已成的书稿,决不止现行的八十回。虽然脂砚斋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但已成的残稿确然不止这八十回。”(《〈红楼梦〉的新材料》一九二七年所作)

当时社会,已有《红楼梦》狂,抄本不一,富贵“巨家”,像苏大司寇、吴中丞也有秘本。程伟元也是《红楼梦》迷,也知道一般读者求读全稿者甚多。所以于曹雪芹逝世后三十年间,留心搜集残稿及“诸家所藏秘稿”,发现补足一百二十回,是合情合理,有什么不可能?曹氏死后,家散人亡,大概稿也散佚,家中人若畸笏者,可以慢慢发现传抄。胡适之于曹雪芹逝世后一百六十四年后(一九二七年)能发现脂砚斋抄本,为什么程伟元在曹氏过去后三十年间便一定不能发现其他抄本?胡发现敦诚赠雪芹诗写本,也是在一百六十年后(一九二二年)。程伟元地近时近,更是可能。

三、高鹗作伪之证据不能成立。

曹雪芹写到八十回,血未呕尽,泪未流尽。《红楼梦》故事,尚未入主题,尚在人世,决无不写下去之理。《红楼梦》主题,不是风花雪月,儿女私情。他的主题,一是通灵宝玉之失而复得,是斩断情缘,还复慧根灵性,看破警幻仙姑之梦,又一是富贵无常,人生若梦,即贾府之败落(“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红楼梦》感人处在此不在彼。故未流雪芹未尽之泪,未呕雪芹未呕之血,不能止笔。必须写到结局,才能写出黛玉死后未死者无可奈何之哀痛。

胡适之问:“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书,那么,从甲戌到壬午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什么书?难道他没有继续此书吗?如果他续作的书是八十回以后的书,那些文稿又在何处呢?”(《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我也发这大疑问。如果有续完,程伟元该不该找到呢?

这样统观全局,客观的证据都不能成立了。“补”字是误解。后四十回未备的,畸笏已明明说已散佚,不能怪高鹗。末回情榜,我也认为散佚。书之散佚,常在卷末。雪芹必把故事写入主题,才能完他著书的本意。而且结局早已有成竹在胸,何难写去?

清朝汉学家,最好订伪,至康有为以孔子为集作伪托古改制之大成。这是今文家无聊的门户之见。但是风气已成,一听某书疑伪,读书人便喜欢取其伪,而不取其真。如果今文家对,我们不但古文《尚书》不必读,连《左传》《毛诗》也不必读,去读《公羊》《谷梁》《韩诗》《齐诗》好了。这话很长。像英国的莎士比亚,就有好事者谓莎士比亚不会著书,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好,莎氏所著的作者,应是培根(francis bacon英国哲学家,一五六一至一六二六)或马逻(christopher marlowe英国剧作家(一五六四至一五九三)(bacon is shakespeare一书,我五十年前就念到)。他们也考出许多证据,但是西方学者,态度谨慎。在不能客观证明培根就是莎士比亚以前,还是认为莎士比亚是莎士比亚。我不能不判定高鹗有功而无罪。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