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有钱人和没钱人

第二十二章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他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在街上走。这会儿,月亮升起来了;在月光衬托下,那些树显得黑魆魆的;他经过一所所带狭窄的院子的木板房,灯光从关着的百叶窗里透出来;一条条没有铺砌石子的小路,两边都是一排排的房子;佛罗里达州南部沿海小岛上的小镇,一切都是刻板的,优点、缺点、砂砾和煮石鲈鱼、营养不足、偏见、正直、不同种族生的混血儿和宗教的安慰;开着门、点着灯的古巴人开的博彩球戏[博彩球戏(bolito):一种用小球猜数的赌博。]屋,破破烂烂的木房子,只有店名是带有浪漫色彩的;“红房子”、“奇恰人[奇恰人(chicha):玻利维亚中南部波托西省的一个印第安部落中的人。]屋”;那座用压制石盖的教堂;尖塔陡峭,在月光衬托下呈难看的三角形;大庭园和长长的、带黑圆顶的女修道院,在月光下显得漂亮;一个加油站和一个卖三明治的小吃店,在一片有个微型高尔夫球场的空地旁,灯火通明;经过那条灯光明亮的大街,大街上有三家药房[美国的药房都兼卖糖果、冷热饮料、书籍和其他杂货,实际上是杂货铺。]、一家乐器铺、五家犹太人开的铺子、三家弹子房、两家理发店、五家啤酒店、三家冰淇淋铺、五家差的和一家好的餐馆、两个卖报纸和刊物的铺子、四家旧货店(其中一家是配钥匙的)、一家照相馆、一幢办公大楼,楼上有四个牙医诊所、一家规模庞大的廉价百货店、一家开在街角上的旅馆,对面停着一辆辆出租汽车;旅馆后面,穿过那条街,通往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那所没有上漆的木板房,门口亮着一些灯,还站着一些姑娘,自动钢琴在放音乐;一个水手坐在街上;然后,经过砖砌的法院大楼,大楼上的夜光钟指着十点半,经过粉刷得雪白、在月光中闪闪发亮的监狱,来到“紫丁香时光”的装潢着遮荫棚的入口处,那儿的小路上停满了一溜溜汽车。

“紫丁香时光”内灯火辉煌,尽是人;理查德·戈登一走进去,就看到做赌场的那个房间里挤满了人,轮盘赌的轮盘旋转着,小球短促地哒哒撞在安装在盘子里的那些金属隔板上,轮盘缓慢地旋转,小球飞快地打滚,然后发出哒哒声跳动着,直到它停下;只有轮盘在旋转,还有筹码碰撞的哒哒声。在酒吧柜旁,老板和两个酒吧间招待员在招待顾客,他说:“你好,你好。戈登先生。你要什么?”

“随便,”理查德·戈登说。

“你看起来气色不好。怎么啦?你不舒服?”

“可不。”

“我给你来点保管好的。叫你的精神好起来。你试过一种西班牙苦艾酒,奥赫恩酒啊?”

“来吧,”戈登说。

“你喝了它就会感到好起来。想跟这儿的任何人打上一架,”老板说。“给戈登先生来一杯特制的奥赫恩酒。”

站在酒吧柜旁,理查德·戈登喝了三杯特别调制的奥赫恩酒,可是他一点不觉得好;那浑浊浊、甜津津、凉丝丝、带甘草味的饮料并没有使他感到跟原来有什么两样。

“给我来点别的,”他跟一个酒吧间招待员说。

“怎么啦?你不喜欢特制的奥赫恩酒?”老板说。“你不感到好喝?”

“不。”

“你喝了那种酒以后,喝别的要小心。”

“给我来一杯纯威士忌。”

威士忌使他的舌头和喉咙后部暖和,可是一点没有改变他的任何想法;接着,在酒吧柜后面的镜子里,突然看到他自己的模样,他知道现在喝酒对他一点用处也没有了。不管他现在有的是怎样的心情,他压根儿摆脱不了,而且从现在起,哪怕他喝得没有知觉,只要一醒过来,还是摆脱不了。

一个长长的、很瘦的年轻人,下巴上有一把稀稀拉拉的胡子茬,他站在酒吧柜前他的身旁,说:“你不是理查德·戈登吗?”

“是啊。”

“我是赫伯特·斯佩尔曼。我想,咱们有一回在布鲁克林[布鲁克林(brooklyn):美国纽约市的一个区。]的一个晚会上见过。”

“也许是吧,”理查德·戈登说。“很可能吧!”

“我非常喜欢你最近出的那本书,”斯佩尔曼说。“你的书我都喜欢。”

“我很高兴,”理查德·戈登说。“来一杯?”

“跟我一起喝一杯,”斯佩尔曼说。“你尝试过这种奥赫恩了吗?”

“这对我一点不管用。”

“怎么啦?”

“情绪低沉。”

“你不再试一杯?”

“不,我情愿喝威士忌。”

“你知道,遇见你对我来说可是件大事情,”斯佩尔曼说。“我想,你记不得那个晚会了。”

“对。不过,那也许是个好晚会。你不见得认为应该记住一个好晚会吧,对不?”

“我想不必,”斯佩尔曼说。“那是在玛格丽特·范布伦特那儿。你记得吗?”他抱着希望问。

“我在尽力想。”

“当时是我放火烧那儿的,”斯佩尔曼说。

“不是的,”戈登说。

“是的,”斯佩尔曼快活地说。“就是我。那是我参加过的最了不起的晚会。”

“你现在干什么?”戈登问。

“干得不多,”斯佩尔曼说。“我随便走走。现在我不那么使劲干了。你在写新书吗?”

“写。约摸完成了一半。”

“那敢情好,”斯佩尔曼说。“写什么内容?”

“一家纺织厂的罢工情况。”

“那敢情妙,”斯佩尔曼说。“你知道任何有关社会冲突的事情我都着迷。”

“什么?”

“我喜欢这题材,”斯佩尔曼说。“我喜欢它超过任何别的东西。你绝对是最棒的。听着,书里有个美丽的女犹太鼓动家吗?”

“为什么?”理查德·戈登疑惑地问。

“那是西尔维亚·悉德尼[西尔维亚·悉德尼(sylvia sidney,1910— ):美国舞台和电影女演员,俄罗斯犹太移民后裔,善演性格火爆、作风泼辣的妇女,尤以擅演叙述美国大萧条时期的电影中的角色著称。]的角色。我爱她。要看她的相片吗?”

“我看到过。”理查德·戈登说。

“咱们来喝一杯,”斯佩尔曼快活地说。“想想看,居然在这儿遇见你。你知道,我是个幸运的人。确实幸运。”

“为什么?”理查德·戈登问。

“我有疯癫病,”斯佩尔曼说。“唷,那真妙。那就像陷入情网,不过老是说发作就发作。”

理查德·戈登稍微避开一点。

“别这样子,”斯佩尔曼说。“我不会胡乱伤人的。的确是这样,我几乎从来没有胡乱伤过人。来吧,咱们来喝一杯。”

“你疯癫得久吗?”

“我想一直是疯癫的,”斯佩尔曼说。“我敢说,在这样的时代里,这是唯一的找快活的办法。道格拉斯飞机公司干些什么,关我什么事儿呢?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干些什么,关我什么事儿呢?它们没法让我关心。我只是拿起一本你写的书,要不,就喝一杯,要不,看西尔维亚的相片,我挺快活。我像一只鸟。我比一只鸟过得好。我是……”他看来好像有点吞吞吐吐,在寻找一个词儿,接着匆匆地说下去。“我是一只可爱的小鹳鸟,”他脱口而出,脸都涨红了。他盯着理查德·戈登看,眼睛一眨也不眨,他的嘴唇扭动着;一个大个子、金头发的年轻人离开一伙人,向酒吧柜走来,走到他身旁,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

“走吧,哈罗德,”他说。“咱们该回家了。”

斯佩尔曼用发狂的眼光望着理查德·戈登。“他嘲笑一只鹳鸟,”他说。“他从一只鹳鸟身旁走开。一只在旋转着飞行的鹳鸟……”

“走吧,哈罗德,”那个大个子年轻人说。

斯佩尔曼向理查德·戈登伸出手去。

“别见怪,”他说。“你是个好作家。继续不断地写下去。记住了,我一直挺快活。别让他们把你弄糊涂了。再见。”

那个大个子年轻人的胳膊搁在他的肩膀上;他们两人穿过拥挤的人群,向外走到门口去。斯佩尔曼回头看,对理查德·戈登眨眨眼。

“是个好人,”老板说。他用手指头敲敲自己的脑袋。“受过很好的教育。我想念书念得太多了。喜欢砸玻璃杯。他并不是存心损坏。不管他砸烂什么,他都出钱赔偿。”

“他上这儿来的次数多吗?”

“在黄昏。他刚才说他自己是什么来着?一只天鹅?”

“一只鹳鸟。”

“有一宿,说是一匹马。有翅膀的。像白马牌威士忌瓶上的那匹马,只是多了两只翅膀。没错儿,是个好人。很有钱。有一些古怪的想法。家里人现在让他跟他的管家在这儿过活。他跟我说过,他喜欢你写的那些书,戈登先生。你要喝些什么?我请客,不收费。”

“一杯威士忌,”理查德·戈登说。他看到治安官向他走来。那个治安官个子高极了,是个相当瘦削、非常和气的人。理查德·戈登那天下午在布拉德利家的茶话会上见到过他,还同他谈过那件抢银行的案子。

“嗨,”那个治安官说,“你要是空着没事干的话,待会儿不妨跟我一起去。海岸警卫队在把哈里·摩根的那艘船拖进来。一艘油船发出信号通知,它在马塔坎贝海岸外。他们找到了所有的人。”

“我的上帝,”理查德·戈登说。“他们找到了他们所有的人?”

“他们全都死了,只有一个人除外,电报上这么说的。”

“你不知道,没死那个是谁吧?”

“对,他们没有说。天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他们找到钱了吗?”

“没有人知道。不过,他们要是没有带着钱去古巴的话,那钱一定在船上。”

“什么时候他们能靠岸?”

“啊,那还要两三个钟头。”

“他们把船拖到哪儿?”

“拖进海军船坞,我想。海岸警卫队的船在那儿靠码头。”

“我要上那儿去得上哪儿去找你?”

“我会拐过来看你的。”

“在这儿,要不,就在弗雷迪的酒吧间里吧。我没法再在这儿泡下去了。”

“弗雷迪那儿今夜的场面一定乱糟糟。挤满了从各小岛上来的老兵[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老兵,胡佛总统和罗斯福总统先后将他们安置在美国沿海岛屿上。]。他们老是闹乱子。”

“我要上那儿去看看那种景象,”理查德·戈登说。“我感到有点情绪低沉。”

“好吧,可别惹麻烦,”治安官说。“两个钟头以后,我会来带你去的。要搭便车上那儿吗?”

“谢谢。”

他们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出去;理查德·戈登跨进治安官的汽车,坐在他身旁。

“你想摩根的船里发生了什么事儿?”他问。

“天知道,”治安官说。“听起来很可怕。”

“他们没有一点别的消息吗?”

“一点没有,”治安官说。“喂,看那儿,行不?”

他们面对着灯光通明的弗雷迪酒吧间宽敞的正门;人一直挤到人行道上。男人们穿着粗蓝布工作服,有些没有戴帽子,有些戴鸭舌帽,有些戴旧军帽和硬纸板做的盔帽,密密匝匝地挤在酒吧间里,气都透不过来;装有扩音设备的投币唱机在放《卡普里岛[岛在意大利。此处是乐曲名。]》。他们停车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开着的门里猛冲出来,另一个男人扑在他身上。他们倒在地上,在人行道上打滚;那个压在上面的男人双手抓住另一个的头发,把他的脑袋一上一下地在水泥地上砰砰地撞,发出叫人毛骨悚然的响声。酒吧间门口的人没有一个注意他们。

治安官走出汽车,抓住压在上面那个人的肩膀。

“停手,”他说。“站起来。”

那人挺直身子,望着治安官。“看在基督分上,难道你不能别管闲事吗?”

另一个人,头发上沾着血,一只耳朵在渗出血来,更多的血从他的雀斑脸上淌下来,向治安官摆出拳击的姿态。

“别打扰我的伙伴,”他瓮声瓮气地说。“怎么啦?难道你认为我受不了吗?”

“你受得了,乔伊,”那个撞他脑袋的人说。“听着,”对治安官说。“你能给我一块钱吗?”

“不行,”那个治安官说。

“那见鬼去吧。”他向理查德·戈登转过头去。

“你行不行,伙计?”

“我可以请你喝一杯,”戈登说。

“来吧,”那个老兵说,抓住戈登的胳膊。

“我待会儿来,”治安官说。

“好。我等你。”

他们侧着身子向酒吧间尽头挤进去的时候,那个头上流血、雀斑脸的人一把抓住戈登的胳膊。

“我的老伙计,”他说。

“他不要紧,”另一个老兵说。“他受得了。”

“我受得了,瞧见了?”那个脸上淌血的人说。“我就是凭这一手赢他们的。”

“可是你没法抵挡,”有人说。“别推推搡搡。”

“让我们进去,”那个脸上有血的人说。“让我和我的老伙计进去。”他凑在理查德·戈登的耳朵旁低声说,“我用不着抵挡。我受得了,瞧?”

“听着,”他们终于走到被啤酒滴得湿淋淋的酒吧柜旁的时候,另一个老兵说,“你应该看到中午他在第五兵营杂货铺里的情况。我把他放倒在地上,用一个酒瓶揍他的脑袋。就像打鼓那样。我敢说,我揍了他五十下。”

“不止,”那个脸上淌血的人说。

“那对他一点没有影响。”

“我受得了,”另一个说。他凑在理查德·戈登的耳朵旁低声说,“这是个秘密。”

那个穿白上衣、大肚子的黑人招待员倒了三杯啤酒,向理查德·戈登推过去。他把两杯递给他们。

“什么秘密?”他问。

“我,”那个脸上淌血的人说。“我的秘密。”

“他有个秘密,”另一个老兵说。“他没撒谎。”

“要听吗?”那个脸上淌血的人凑在理查德·戈登的耳朵旁说。

戈登点点头。

“那样并不痛。”

另一个点点头。“把最精采的告诉他。”

那个头上有血的人几乎把他的流血的嘴唇凑到戈登的耳朵上。

“有时候叫人觉得好受,”他说。“你对挨揍有什么感觉?”

在戈登的胳膊肘旁,有一个高高瘦瘦的人,他一个眼角旁有一条疤一直延伸到下巴上。他低下头看那个头上有血的人,龇牙咧嘴地笑开了。

“起初,这是一种技术,”他说。“后来,变成乐趣。要是有事情叫我讨厌的话,那就是你叫我讨厌,雷德。”

“你倒挺容易讨厌,”第一个老兵说。“你原来在什么部队的?”

“这跟你毫不相干,醉么咕咚的蠢货,”那个高个子说。

“来一杯?”理查德·戈登问高个子。

“谢谢,”另一个说,“我有着哩。”

“别忘了我们,”跟戈登一起进来的两个人中有一个说。

“再来三杯啤酒,”理查德·戈登说;那个黑人倒了三杯啤酒,推过去。在拥挤的人群中,没有多余的空间好让他们抬起胳膊拿三杯啤酒;戈登被挤得贴在那个高个子身上。

“你是从船上下来的?”高个子问。

“不是,是待在这儿的。你从岛上来?”

“我们是今夜从托尔图加斯来的,”高个子说。“我们在那儿闹的乱子可不少,他们不让我们待下去了。”

“他是个赤色分子,”第一个老兵说。

“你要是有一点儿脑筋的话,也会是的,”高个子说。“他们把我们一大批人从那儿打发出来,把我们甩掉;我们确实给他们闹了太多的乱子。”他向理查德·戈登龇牙咧嘴地笑了。

“截住那家伙,”有人喊叫,接着理查德·戈登看到一张很近地出现在他面前的脸挨了一拳。那个挨揍的男人被另外两个人从酒吧间里拉出去。在空地上,一个人又在他脸上狠狠地揍了一下,另一个揍他的身子。他倒在水泥地上,用两条胳膊遮住他的头;他们当中有一个踢他的腰背。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其中一个把他猛地一拉,拉得他站起身来,推得他紧紧地贴在墙上。

“让这狗娘养的清醒清醒,”他说;那个人脸色煞白,软绵绵地靠在墙上,这时候,第二个人摆好姿势,膝盖稍微弯曲,然后用几乎垂到水泥地上的右拳往上一挥,揍在那个脸色煞白人的下巴一边。他向前跪倒,接着慢腾腾地打了个滚,脑袋泡在一摊鲜血里。那两个人把他撇在那儿,回进酒吧间。

“老弟,你出拳真棒,”有个人说。

“那个狗娘养的来到城里,把他的工钱一古脑儿存进邮政储蓄银行,然后在这儿转悠,从酒吧柜上偷酒喝,”另一个说。“这是第二回我让他清醒清醒了。”

“这一回你让他清醒了。”

“我揍他那会儿,我觉得他的下巴像一袋弹子似的骨碌碌地滚掉了,”另一个快活地说。那个人靠墙躺着,压根儿没有人注意他。

“听着,你要是像这样揍我的话,那对我不会有一丁点儿影响的,”头上有血的老兵说。

“闭嘴,酒糊涂,”那个让人清醒的人说。“你害上了老梅病[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老兵,胡佛总统和罗斯福总统先后将他们安置在美国沿海岛屿上。]。”

“没有,我没有。”

“你们这些醉鬼叫我讨厌,”那个让人清醒的人说。“我干吗要在你身上弄断我的手呢?”

“这正是你应该做的事儿,弄断你的手,”头上有血的人说。“听着,伙计,”对理查德·戈登说,“再来一杯怎么样?”

“他们不是好小伙子吗?”那个高个子说。“战争是一股净化人和使人高尚的力量。问题是,是不是只有在这儿的像我们这样的人才适合当兵呢,或者说,是不是不同的职务把我们塑造成这个模样。”

“我不知道,”理查德·戈登说。

“我倒乐意跟你打赌,在这个房间里的人没有三个是应征过的,”那个高个子说。“这些人是精华。从奶渣上撇出来的、最上面一层的鲜奶油。威灵顿[威灵顿(wellington,1769—1852):英国元帅,1815年在比利时滑铁卢城镇指挥英、普联军击败拿破仑部队而威名远震。此处是比喻。]就是带着他们在滑铁卢打胜仗的。胡佛先生[胡佛(hebert clark hoover,1874—1964):美国第31任总统。]把我们撵出了安蒂科斯蒂岛[安蒂科斯蒂岛(anticosti):加拿大魁北克省东南岛屿,位于圣劳伦斯湾内。]海滩,而罗斯福先生[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1882—1945):美国第32任总统。他用新政结束了美国的经济大萧条。]把我们运到这儿来抛弃我们。他们办了一个营地,在有些方面就像是在邀请一场流行病来到,可是那些可怜虫没死。他们把我们当中有一些人运到托尔图加斯,可是眼下那儿挺卫生了。再说,我们也不肯容忍。所以他们把我们运回来了。下一步是什么?他们反正得抛弃我们。你看得出,对不对?”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走投无路的人,”那人说。“一伙没有东西可以失去的人。我们是彻头彻尾被兽性化了的人。我们及不上脑子灵活的斯巴达克思[斯巴达克思(spartacus,?—公元前71年):古罗马奴隶大起义领袖。]干得那么聪明。不过,要尝试去做一件不管什么事情都是困难重重的,因为我们已经给揍得心都死了,唯一的安慰是喝得稀里糊涂,唯一的骄傲是能忍受。可是我们并不是全都这样。我们中有些人将要反击。”

“兵营里有许多共产党人吗?”

“只有约摸四十个,”高个子说。“全部有两千人。做个共产党人需要遵守纪律,克制自我;一个酒鬼当不了共产党人。”

“别听他说的那一套,”那个头上有血的老兵说。“他是个该死的激进分子。”

“听着,”另一个跟理查德·戈登一起在喝啤酒的老兵说,“让我来告诉你海军里的情况。让我来告诉你,你这该死的激进分子。”

“别听他说的,”那个头上有血的人说。“舰队来到纽约以后,你在黄昏时候从河滨大道那一带上岸去,有一些留着长胡子的老家伙在那儿走,你出一块钱就可以撒尿撒在他的胡子里。你对这有什么想法?”

“我掏钱请你喝一杯,”那个高个子说,“你哪,把那件事儿忘了。我不喜欢听那件事儿。”

“我什么也不忘,”那个头上有血的人说。“你怎么啦,伙计?”

“关于那些留长胡子的人的事儿是真的吗?”理查德·戈登问。他感到有点厌恶。

“我对着上帝和我妈起誓,”那个头上有血的人说。“见鬼,那压根儿算不了一回事。”

在酒吧柜旁,一个老兵跟弗雷迪为一杯酒钱争开了。

“这是你喝的,”弗雷迪说。

理查德·戈登望着那个老兵的脸。他已经醉得很厉害了,眼睛充血;他在找碴子。

“你这个该死的撒谎的人,”他跟弗雷迪说。

“八毛五分,”弗雷迪跟他说。

“瞧这儿,”那个头上有血的老兵说。

弗雷迪双手平放在酒吧柜上。他盯着那个老兵看。

“你这个该死的撒谎的人,”那个老兵说,抓起一个啤酒杯要扔;他的手刚碰到杯子,弗雷迪的右手在酒吧柜上抡了个半圆形甩出去,把一个包在一条酒吧间用的毛巾里的大盐瓶砸烂在那个老兵的一边脑袋上。

“干得可利索?”那个头上有血的老兵说。“干得可漂亮?”

“你应该看到他用锯短了的台球杆敲打他们的情景,”另一个人说。

站在那个挨了盐瓶、慢腾腾地倒下去的人身旁的两个老兵,怒气冲冲地望着弗雷迪。“干吗要惩治他?”

“别激动嘛,”弗雷迪说。“这杯酒店里出钱。嗨,华莱士,”他说。“把这家伙拉出去,靠在墙脚边。”

“干得可漂亮?”那个头上有血的人问理查德·戈登。“不是干得很帅吗?”

一个身材粗壮的年轻人把那个挨了盐瓶的人从人群中拖出去。他把他拉得站起身来;那人神情迷茫地望着他。“走吧,”他跟他说。“去吸点新鲜空气。”

那个刚才给清醒过的人靠墙坐着,双手捧着脑袋。

那个身材粗壮的年轻人走到他面前。

“你也走,”他跟他说。“你刚才在这儿惹麻烦。”

“我的下巴给打烂了,”那个给清醒过的人瓮声瓮气地说。血从他的嘴里淌出来,淌到他的下巴上。

“你没给打死还算幸运哩,他揍你那一下真狠,”那个身材粗壮的年轻人说。“你现在就走。”

“我的下巴给打烂了,”另一个沮丧地说。“他们打烂了我的下巴。”

“你还是走的好,”那个年轻人说。“你在这儿只会遇上麻烦。”

他帮那个下巴给打烂了的人站起身来;他摇摇晃晃、磕磕绊绊地走到外面街上去。

“在一个大规模集会的夜晚,我看到过有十几个人躺在那儿墙脚边,”那个头上有血的老兵说。“有一个早晨,我看到那个大黑人提着一个桶,在那儿用拖把擦洗。我不是看到过你提着桶在那儿擦洗吗?”他问那个身材高大的黑人酒吧间服务员。

“是这样,先生,”那个酒吧间服务员说。“有好多回哩。”是这样,先生。可是你从来没有看到我打过一个人。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那个头上有血的老兵说。“提着一个桶。”

“这看来好像一个大规模集会的夜晚快要来到了,”另一个老兵说。“你看好不好?”对理查德·戈登说。“行吧。咱们再来一杯怎么样?”

理查德·戈登能够觉得自己喝醉了。他的脸,映在酒吧柜后面的镜子里,在他看来,显得陌生了。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那个高个子共产主义分子。

“杰克斯,”那个高个子说。“纳尔逊·杰克斯。”

“你上这儿来以前,在哪儿?”

“啊,各处走走,”那个人说。“墨西哥、古巴、南美,各处走走。”

“我羡慕你,”理查德·戈登说。

“干吗羡慕我?你干吗不找份活儿干?”

“我写了三本书,”理查德·戈登说。“我眼下正在写一本关于加斯托尼亚[加斯托尼亚(gastonia):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中南部城市。美国最大纺织业中心之一。]的书。”

“好,”那个高个子说。“那敢情好。你刚才说你叫什么名字?”

“理查德·戈登。”

“啊,”那个高个子说。

“你这‘啊’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那个高个子说。

“你看过那些书吗?”理查德·戈登问。

“看过。”

“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那个高个子说。

“为什么?”

“我不想说。”

“说吧。”

“我认为他们尽是胡说八道,”高个子说罢,转身走开去。

“我想这是我的夜晚,”理查德·戈登说。“这是我大受欢迎的夜晚。你刚才说你要什么?”他问那个头上有血的老兵。“我还剩下两块钱。”

“一杯啤酒,”那个头上有血的人说。“听着,你是我的哥儿们。我想你的书是好的。让那个激进主义的杂种见鬼去吧。”

“你没有带一本你的书吧?”另一个老兵问。“哥儿们,我倒乐意看一本。你为《西部故事》或者《王牌战士》写过文章吗?我可以天天看《王牌战士》都看不厌。”

“那个高个子家伙是谁?”理查德·戈登问。

“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不过是个激进主义的杂种罢了,”第二个老兵说。“营地上到处都是他们那号人。我们会把他们撵出去的,可是我可以肯定地说,有一半时间,营地上的大多数人没法记住。”

“没法记住什么?”那个头上有血的人问。

“什么都没法记住,”另一个说。

“你看到我吗?”那个头上有血的人问。

“看到,”理查德·戈登说。

“你料想得到我有个世上最好的、可爱的妻子吗?”

“干吗没有呢?”

“对,我有,”那个头上有血的人说。“她爱我爱得发狂似的。她百依百顺,像个奴隶。‘给我来杯咖啡,’我跟她说。‘行,老爷子,’她说。随即给我端来了咖啡。其他一切事情也是这个样子。她被我迷住了。我一时心血来潮,有个怪念头,她也认为是法律。”

“不过,她在哪儿呢?”另一个老兵问。

“问题就在这儿,”头上有血的人说。“问题就在这儿,哥儿们。她在哪儿?”

“他不知道她在哪儿,”第二个老兵说。

“不只是这样,”头上有血的人说。“我不知道最近我在哪儿见过她。”

“他甚至不知道她待在哪个国家?”

“可是听着,老弟,”头上有血的人说。“不管她在哪儿,那个小姑娘是忠心的。”

“这绝对真实,”另一个老兵说。“你可以拿你的性命为这打赌。”

“有时候,”头上有血的人说,“我想她也许是金杰·罗杰斯[金杰·罗杰斯(ginger rogers,1911— ):美国电影女演员,以《女人万岁》影片中表演获1940年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奖。],她已经走进影片去了。”

“干吗不是呢?”另一个说。

“然后,我又看到她文静地待在我住的地方。”

“维持着家庭。”另一个说。

“说得对,”头上有血的人说。“她是世上最好的、可爱的女人。”

“听着,”另一个说。“我的老婆子也挺行。”

“没错儿。”

“她死了,”第二个老兵说。“咱们别谈她吧。”

“你结婚了没有,哥儿们?”头上有血的老兵问理查德·戈登。

“当然啰,”他说。在酒吧柜的另一头,隔开四个人,他可以看到麦克沃尔赛教授的红脸、蓝眼睛和沾着啤酒沫的两撇浅棕色小胡子。麦克沃尔赛教授看着正前方;理查德·戈登在望的时候,他喝光了他那杯啤酒,噘起他的下嘴唇,舔掉他的小胡子上的啤酒泡沫。理查德·戈登注意到他那双蓝眼睛是多么明亮。

理查德·戈登望着他的时候,胸中有一种难受的感觉。接着,他第一回知道,一个男人看着他的妻子将要撇下他而去找的那个男人的时候,会是什么滋味。

“怎么啦,哥儿们?”头上有血的老兵问。

“没什么。”

“你不舒服。我敢肯定地说,你感到难受。”

“没有,”理查德·戈登说。

“你看上去好像见到了鬼似的。”

“你看到那边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家伙吗?”理查德·戈登问。

“他?”

“对。”

“他怎么啦?”第二个老兵问。

“没什么,”理查德·戈登说。“他妈的。没什么。”

“他使你烦恼吗?咱们可以狠狠地揍他一顿。咱们三个可以冷不防地对他下手;你可以踢他。”

“不,”理查德·戈登说。“那没用。”

“他走到外面以后,咱们就逮住他,”头上有血的老兵说。“我不喜欢他那副模样。我看那狗娘养的是个坏蛋。”

“我恨他,”理查德·戈登说。“他毁了我的生活。”

“咱们会修理他的,”另一个老兵说。“这下流的家伙。听着,雷德。去弄几个瓶子。咱们会把他活活地揍死的。听着,哥儿们,他什么时候干那件事的?可以吗,咱们再来一杯?”

“咱们还有一块七毛,”理查德·戈登说。

“那么,也许咱们还是来一品脱的好,”头上有血的老兵说。“我现在急着想去撒泡尿。”

“别去,”另一个说。“啤酒对你有好处。这是鲜啤酒。还是照样喝啤酒。咱们去把那家伙狠狠地揍一顿后,回来再喝一点啤酒。”

“不行。别碰他。”

“不行,哥儿们。这可不是我们的事儿。你刚才说那个下流的家伙毁了你的老婆。”

“我的生活。不是我的老婆[在英语中,“生活”(life)和“老婆”(wife)发音近似。]。”

“原来是这样!请原谅。对不起,哥儿们。”

“他诈骗,毁了那家银行,”另一个老兵说。“我敢打赌,有捉拿他的赏格哪。老天作证,今天我还在邮局里看到过他的相片哩。”

“你在邮局里干什么?”另一个怀疑地问。

“我不能收到信吗?”

“怎么在营地上收到信啦?”

“难道你以为我是去办邮政储蓄的吗?”

“你当时在邮局里干什么?”

“我只是顺便去一下罢了。”

“尝尝拳头的滋味吧,”他的伙伴说,接着尽可能在人群中向他扑过去。

“这两个住同一个营房的干起来了,”有人说。两个互相扭作一团,使劲捶打,跪倒在地,用头顶撞,一路被人推出门去。

“让他们到人行道上去打吧,”那个阔肩膀的年轻人说。“那拨杂种一宵要干上三四回哩。”

“他们两个是一对不中用的拳击手,”另一个老兵说。“雷德从前倒打得不赖,可是他害上了老梅病。”

“他们两人都得了这毛病。”

“雷德在拳击台上揍一个家伙的时候得到这毛病的,”一个矮个子、粗壮的老兵说。“那家伙害老梅病。两个肩膀上和背上长满了疮。每一回,他们互相钳住的时候,那个家伙在雷德的鼻子下,或者嘴巴上用肩膀摩擦。”

“啊,去他的。他干吗把脸转成这个姿势?”

“雷德在贴身扭打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脸向下,就像这样。这家伙就是紧贴着他摩擦。”

“啊,真他妈的。这故事完全是胡说八道。没有一个人跟另一个人打架会害上老梅病的。”

“这是你的想法。听着,你看到过的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中,雷德是算得上干干净净的了。我了解他。他原来在我的部队里。他还是个挺好的小战士。我确实认为他好。他还跟一个可爱的姑娘结了婚。我确实认为可爱。可那个本尼·桑普松害他得了老梅病,这就像我站在这儿一样千真万确,半点不假。”

“那坐下吧,”另一个老兵说。“狗娃那家伙是怎么害上的?”

“他在上海害上的。”

“你在哪儿害上的?”

“我没有害上。”

“啤酒沫那家伙在哪儿害上的?”

“在布勒斯特[布勒斯特(brest):法国西部菲尼斯太尔省一港市,重要海军基地。]的一个姑娘身上害上的,回国前。”

“你们这些人都老谈到这玩意儿。老梅病。老梅病会叫人有什么不一样?”

“一点没有什么,拿我们现在的情况来说,”一个老兵说。“你害了老梅病,还不是挺快活。”

“狗娃更快活。他不知道他得了病。”

“什么是老梅病?”麦克沃尔赛教授问那个站在酒吧柜前他身旁的人。那个人告诉了他。

“我想不出这么叫的来源,”麦克沃尔赛教授说。

“我不知道,”那个人说。“自从我一入伍以来,我总是听到管它叫老梅病。有的人管它叫梅兄。不过,通常他们管它叫老梅病。”

“我很想知道,”麦克沃尔赛教授说。“那些名称大多数是古老的英国字。”

“他们干吗管它叫老梅病?”麦克沃尔赛教授身旁的那个老兵问另一个。

“我不知道。”

看来没有人知道,可是人人都在享受严肃的哲学讨论的乐趣。

理查德·戈登这会儿站在酒吧柜前麦克沃尔赛教授身旁了。雷德和狗娃打起来的时候,他被推到了那儿;他没有抵制这个行动。

“喂,”麦克沃尔赛教授跟他说。“你要来一杯吗?”

“跟你不来,”理查德·戈登说。

“我想你是对的,”麦克沃尔赛教授说。“你以前看到过这种场面吗?”

“没有,”理查德·戈登说。

“很奇怪,”麦克沃尔赛教授说。“他们叫人惊奇。我夜晚常来这儿。”

“你遇上过麻烦吗?”

“没有。我干吗会呢?”

“喝醉了打架。”

“我似乎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麻烦。”

“几分钟前,我的两个朋友想要狠狠地揍你一顿。”

“嗯。”

“我倒想让他们干。”

“我想那不会有什么用,”麦克沃尔赛教授用他那种古怪的说话腔调说。“你要是因为我在这儿感到恼火的话,那我可以走。”

“不,”理查德·戈登说。“我倒有点喜欢接近你。”

“嗯,”麦克沃尔赛教授说。

“你结过婚吗?”理查德·戈登问。

“结过。”

“出了什么事儿?”

“我妻子在一九一八年流行性感冒传染期间去世了。”

“你干吗现在想要再婚了?”

“我想现在对婚姻会处理得好一点儿了。我想现在也许我会做个比较好的丈夫了。”

“你就这样挑中了我的妻子。”

“对,”麦克沃尔赛教授说。

“你这该死的东西,”理查德·戈登说,在他的脸上揍了一拳。

有人抓住了他的胳膊。他挣开了,接着有人砰的一下揍在他的耳朵后面。他可以看到麦克沃尔赛教授仍然站在他面前,酒吧柜旁,红彤彤的脸,眨着眼睛。他正在伸手去拿另一杯啤酒,代替戈登泼掉的那一杯;理查德·戈登缩回胳膊再揍他。他这么干的时候,有件东西又在他耳朵后面爆炸了,一下子亮光乱晃,打转,接下来,一片漆黑。

接下来,他站在弗雷迪酒馆的门洞子里。他的脑袋里在嗡嗡地响;挤满着人的房间在摇摇晃晃,微微旋转;他从脑袋一直到胃里都感到难受。他可以看到众人望着他。那个宽肩膀的年轻人站在他身旁。“听着,”他在说话,“你不要在这儿惹麻烦。有这些醉鬼在这儿,打架已经够多了。”

“谁揍了我?”理查德·戈登问。

“我揍了你,”那个粗壮的年轻人说。“那家伙是这儿的常客。你别发火。你别在这儿跟人打架。”

理查德·戈登摇摇晃晃地站在这儿,看麦克沃尔赛教授离开酒吧间前的人群,向他走来。“对不起,”他说。“我不想要任何人揍你。我并不责怪你有这样的感觉。”

“你这该死的东西,”理查德·戈登说,向他逼近。这是他记得的他最后的举动,因为那个粗壮的年轻人摆好姿势,稍微垂下肩膀,又结结实实地给了他一下;这一回,他倒在水泥地上,脸向下。那个粗壮的年轻人向麦克沃尔赛教授转过身去。“行了,博士,”他殷勤地说。“他现在不会打搅你了。不过,他到底怎么回事儿?”

“我得把他送回家去,”麦克沃尔赛教授说。“他会好过来吗?”

“当然喽。”

“帮我把他扶进一辆出租汽车,”麦克沃尔赛教授说。他们两人把理查德·戈登夹在中间扶出来,靠着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帮助,把他塞进一辆老式t形汽车。

“你肯定他会好过来吗?”麦克沃尔赛教授问。

“你要他恢复知觉的话,只要使劲拉他耳朵就行。给他泼点水。注意他醒过来后别让他打架。别让他抓住你,博士。”

“不会的,”麦克沃尔赛教授说。

理查德·戈登的脑袋仰靠在出租汽车后座上,角度古怪;他呼吸的时候,喘着刺耳的粗气。麦克沃尔赛把一条胳膊垫在他的脑袋下面,免得他的脑袋跟座位碰撞。

“咱们去哪儿?”出租汽车驾驶员问。

“穿过市区,开往另一头,”麦克沃尔赛教授说。“开过公园。一直开到卖鲻鱼的那条街上。”

“那是岩石路。”驾驶员说。

“对,”麦克沃尔赛教授说。

他们经过街上第一家咖啡铺的时候,麦克沃尔赛教授吩咐驾驶员停车。他要进去买一些烟卷。他小心地把理查德·戈登的脑袋放倒在座位上,走进咖啡铺,他走出来,返回出租汽车的时候,理查德·戈登不见了。

“他上哪儿去了?”他问那个驾驶员。

“那个在街上走的就是他,”驾驶员说。

“赶上他。”

出租汽车开到理查德·戈登身旁停住的时候,麦克沃尔赛下车,走到他跟前;他刚才躲躲闪闪地在顺着人行道走。

“来吧,戈登,”他说。“咱们回家去。”

理查德·戈登望着他。

“咱们?”他说,摇摇晃晃地。

“我要你坐这辆出租汽车回家。”

“你见鬼去吧。”

“我希望你上车,”麦克沃尔赛教授说。“我要你平平安安地回家。”

“你那伙歹徒在哪儿?”理查德·戈登说。

“什么歹徒?”

“你那伙狠狠地揍了我的歹徒。”

“那是保安员[保安员(bouncer):夜总会、酒馆等雇用的驱逐捣乱者的人。]。我不知道他会打你。”

“你撒谎,”理查德·戈登说。他挥拳向面前那个红脸膛的人揍去,没有打中。他向前一滑,跪倒在地上,接着慢腾腾地站起身来。他的两个膝盖上的皮在人行道上擦掉了,可是他没有发觉。

“来啊,打一架,”他结结巴巴地说。

“我不打,”麦克沃尔赛教授说。“你要是上车的话,我就不管你了。”

“见鬼去吧,”理查德·戈登说,开始在街上走去。

“让他去吧,”出租汽车驾驶员说。“他现在好了。”

“你认为他会好吗?”

“真是见鬼,”出租汽车驾驶员说。“他完全好了。”

“我为他担心,”麦克沃尔赛教授说。

“你不跟他打一架,没法把他弄上车的,”那个出租汽车驾驶员说。“让他去吧。他好了。他是你兄弟吗?”

“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的,”麦克沃尔赛教授说。

他望着理查德·戈登在街上躲躲闪闪地走过去,直到消失在阴影中;阴影是那些大树投下的,大树的树枝垂下来,长进地里,像是树根。他望着他的时候,想的事情是不愉快的。这是一桩不可饶恕的罪孽,他想,一桩沉重而使人灵魂灭亡的罪孽[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使人灵魂灭亡的七大罪之一是淫邪。]和一件极残酷的行为;尽管根据宗教规定,一个人的宗教信仰可以允许有最终结果[指忏悔。],我却没法原谅自己。另一方面,外科医生不能因为害怕弄痛病人,在动手术的时候停手。可是,干吗在生活中必须在不施行麻醉的情况下动一切手术呢?要是我是个更好的人的话,我会让他狠狠地揍我一顿的。这样,他会好受一些。这个可怜的蠢货。这个可怜的无家可归的人。我应该跟他待在一起的,可是我知道这叫他更受不了。我对自己感到害臊和厌恶;我讨厌我干的事情。这一切也许结果会一塌糊涂。可是我必须不去想它了。现在我要再采用已经用了十七年的麻醉剂了,也不会用得太久了。尽管现在这可能只是一个我在为沉醉其间制造借口的恶习了。不过,这至少是一个适合于我的恶习。可是我希望我能帮助那个我正在伤害的可怜人儿。

“载我回弗雷迪酒馆,”他说。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