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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江的传记

五 在英国留学七年(190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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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君在英国的留学生活,李祖鸿先生写的《留学时代的丁在君》(《独立》第二○八期)有很详细很动人的纪录。在君自己的《苏俄旅行记》的“楔子”第四段(《独立》第一○七期),写他在民国二十二年(1933)八月路过伦敦时“偷空到我十八岁进中学的乡镇去了一趟”的一个下午,足足写了四千字,真是写的有声有色,细腻亲切,是最有趣味的一篇文字。我现在写他留学英国的七年,全靠这两件资料。

在君自己有一段概括的叙述:

我是1904年到英国去的。……幸亏〔在蔼丁堡〕无意中遇见了一位约翰斯密勒医生。(李文误作“司密士”,又注英文smith,似应作johnsmiller?)他是在陕西传过教的,知道我是穷学生,劝我到乡下去进中学。于是我同我的朋友李祖鸿同到英国东部司堡尔丁(spalding)去。这是一个几百户的乡镇,生活程度很低。我一个星期的膳宿费不过十五个先令(合华币不过三十元一月),房东还给我补袜子。中学的学费一年不过一百余元,还连书籍在内。我在那里整整的过了两年:书从第一年级读起,一年跳三级,两年就考进了剑桥大学。

斯密勒先生是本地的绅士,他不但给我介绍了学校,而且因为他的关系,所有他的亲戚朋友都待我如家人一样。每逢星期六和星期日,不是这家喝茶,就是那家吃饭,使我有机会彻底的了解英国中级社会的生活。

我是1906年离开中学的,以后只有1909年去过一次。

他在二十四年后又回到他的“第二故乡”去,还有不少的老朋友很热烈的欢迎他,很亲切的同他叙述二十九年前的旧人旧事。有几段故事是应该收在这篇传记里的。

例如这一段:

出了学校向右手转不几步就到了维兰得河边的小桥。当年我住在河的右岸,每天要经过此桥四次。从寓所到学校不过十分钟,但是遇到雨雪也就很狼狈。记得第一年冬天,鞋子穿破了,没有钱买新的。一遇下雪,走到这座桥,袜子一定湿透了。从学校回家,当然可以换袜子的。可是袜子只有两双,一双穿在脚上,一双在洗衣坊里。没法子,只好把湿袜子脱下来在火上烘。吃中饭的时候,往往湿袜子没有烘干,就得穿上跑回学校上课去。

又如这一段:

出了药房门,沿河走去,早望见法罗(farrow)在门前等我。他欢天喜地的接着我进去。……他同我向各处看了一遍:“这是你以前睡过的房子。这是你教我解剖田鸡的临时试验室。……你同班最要好的几个人都很好。司金诺得了文学博士,现任沙赖省最大的中学校长。……你记得吗?当你没有升级以前,第一都是他考的。等到你考在他前面,他不服气,到教员桌子去偷看你的卷子。看了之后,他反特别同你要好起来。”

又如这一段:

梅(may)贝迟同我去看……班奈儿夫人,她今年八十二岁了。一进门看见她和她的第三第五两个女儿坐在家里做活。……班奈儿夫人的第五个女儿对我说:“你还练习钢琴吗?我记得你跟我学了两星期就能够弹home!sweethome!”我笑道:“你不要挖苦我了。你难道不记得:后来在钢琴上弹那个调子的时候,我一点听不出。你气极了,就不肯再教我了?”“不错。你的耳朵是差一点!”

在君和我都没有音乐的耳朵,他曾亲口告诉我这个笑话。

他在中学时,不但曾学弹钢琴,还曾学骑马。那天他去拜访一位顾克(cook)先生,老先生已成了疯子,老太太也龙钟了,都不认识他了。他惘然的走了出来。

到了门口,一个白头的老仆对我说道:“老太太不认得你了,我却没有忘记你。你记得我在这边草地上教过你骑马吗?”“怎么不记得!你故意的把马打了乱跑,几乎把我摔死!”“哈哈!他们那时都说你如何聪明。想不到你骑马那样不中用!”

但是在君骑马的本事并不是“那样不中用”。这一点,我可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明。他在《漫游散记》的第七节(《独立》第十四期),曾详细的叙述他学骑马的经验:

我十几岁在日本的时候,就到体育会去学骑马。教授站在场子中间,拿一根长绳子拴住马,再拿一根很长的鞭子把马打了转圈子跑。初学时,马跑的慢。以后逐渐加快。等到练习了许多时,马跑快了也掉不下来,教授就叫你把脚蹬去了骑。再等几天,不但脚蹬去了,缰绳也得放下,两只手先交叉在前胸,再交叉在后背,单靠两条腿夹住马背。我初学的时候进步的很快。但是到了把脚蹬去了,就常常要掉下来。等到把缰绳放了,一两分钟之内一定摔在地上。学来学去,一点进步也没有,一失望就不学了。

这是他在日本学骑马的经验,可以补充李祖鸿、汤中两位先生的追忆。以下他叙述他在英国学骑马的经过:

“到了欧洲,七年不骑马”——他忘了那个仆人在草地上教他骑马的事了。“从前所学的一点工夫都忘记了。一直等到要回国来的那一年,为预备旅行,又到马术学校去上课。那里的教法没有日本的复杂。你骑上马,教员在旁边看着。先颤着小走,再颤着大走,再学奔驰。等到奔驰不至于容易摔下来,就教你打着马跳过一根离地二三尺高的木杠。我学的成绩和从前一样,起初学的很快,但是到了奔驰的时候总不免要摔几交。一到跳木杠子,没有一回能够骑住!”

他自己的结论是:“一个人为天才所限,纵然积极训练,到了相当的程度以后,很难再向前进一步的。”

在君说他在中学两整年,“一年跳三级,两年就考进了剑桥大学。”但他在剑桥大学只住了半年,就决定离开了。他离开剑桥,主要原因是经济上支持不了。他那时还只靠家中寄钱,其中一部分是泰兴县的公费。他曾上书给两江总督端方,端方曾指令泰兴县每年津贴几百元的公费(见文涛先生文)。但剑桥大学的生活不是一个穷学生担负得起的,所以在君在1906年的年底就决定不再进剑桥了。因为英国学校的学年中间不能改进别的大学,他就到欧洲大陆去游历,在瑞士的罗山(lausanne)住的最久。

1907年夏天,他到苏格兰的葛拉斯哥(glasgow),他自己在本城的工科学院(technicalcollege)预备明年考伦敦大学的医科,又邀他的朋友李祖鸿来进本地的美术学校。

1908年,在君考伦敦大学的医科,有一门不够及格。这是他一生不曾有过的失败。他从此抛弃了学医的志愿,改进了葛拉斯哥大学,专习动物学,以地质学为副科之一。到了第三年(宣统二年,1910),他的主科动物学之外,还有余力,他又添了地质学为主科,地理学为副科。“到1911年,他是葛拉斯哥大学的动物学和地质学双科毕业”。(见李祖鸿文)

他在葛拉斯哥大学的时期,得中国驻英公使汪大燮的帮助,补了每月十镑的半官费。到最后的一年,他有补全官费的希望。但他因为将要回国,请求把官费让给李祖鸿。李君不但补了全官费,还领得1911年1月到5月追补的官费一百多镑。李君和在君留英七年,总是有无相通的,他知道在君性好游历,屡次游历欧洲大陆,还想回国时游历中国内地,所以他就把这补领的一百多镑送给在君,作为旅行中国内地的游资。于是丁在君就在1911年的4月离开英国,5月初经过西贡海防,搭最近刚通车的滇越铁路,进入云南,5月10日到劳开——滇越路的第一天的宿站,在红河的右岸,对岸的河口就是云南的地方了。他在那一天记着:

我在1911年5月10日……到了劳开,距我出国留学的时候,差不多整整的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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