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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发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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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发轫卷上

福州鼓山嗣祖沙门 元贤 述

律部缘起

昔。世尊与五百比丘众在毗兰若婆罗门所。夏三月安居。时舍利弗於闲静处。作是念言。何者等正觉.修梵行法得久住。何者等正觉.修梵行法不久住。遂往问佛。佛言。毗婆尸式弃.拘留孙.迦叶。此诸佛修梵行法得久住。毗舍罗.拘那含佛。修梵行法不久住。尊者问。何以故。佛言。拘那含.毗舍罗佛。不广为诸弟子说十二部经法。乃至不结戒。亦不说戒。故诸弟子疲厌。是以法不久住。毗婆尸等佛。为诸弟子广说十二部经法。乃至为结戒.说戒故。能流布后代。不令疾灭。尊者即从座起.整仪.白佛。请为比丘结戒说戒。令法得久住。佛言。且止。我自知时。后因诸比丘有漏法生。乃为随事结戒。结戒大约有十义。一摄取于僧。二令僧欢喜。三增僧安乐。四令未信者信。五令信已令增长。六难调者令调顺。七惭愧者令安乐。八断现在有漏。九断未来有漏。十令正法久住。

佛成道后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国王斋食讫。令罗云洗钵。失手堕地。碎为五片。佛言。此表我灭度。后初五百年。诸恶比丘分我毗尼藏为五部也。后第四袒鞠多尊者有弟子五人。各执己见。果分毗尼藏为五部。一昙无德部。此云法密。法名四分。二萨婆多部。此云一切有。法名十诵。三弥沙塞部。此云不着有无观。法名五分。四迦叶遗部。此云重空观。法名解脱。五婆粗富罗部。此云着有行。亦云犊子。其旧律名摩诃僧祗。此云大众。僧祗为根本分出为五部。今此方犊子律本未至。迦叶遗止有解脱戒本一卷余三部皆全具。

五部分起之缘。此土律师所传同作是说。然舍利弗问经所载。先佛悬记与此逈异。今录于左。

舍利弗问经舍利弗白佛言。云何世尊为诸比丘所说戒律。或开.或闭。后世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云何奉持。佛言。如我言者。是名随时在此时中应行此语。在彼时中应行彼语以利行故。皆应奉持。我寻泥洹。大迦叶等当共分别。为比丘.比丘尼作大依止。如我不异。迦叶传付阿难。阿难复付末田地。末田地复付舍那婆私。舍那婆私复付优婆笈多。优婆笈多后有孔雀输柯王。世弘经律。其孙名弗沙密多罗。嗣正王位。听信邪言。统诸兵众。毁塔灭僧。流血成川。五百罗汉逃奔山谷。次烧经台。弥勒菩萨以神通力。接我经律上兜率天。次至牙齿塔。塔神曰。有虫行神。先索我女。我薄不与。今誓护法。以女与之。使王心伏。虫行神喜。手捧大山。用以压王。及四兵众。一时皆死。其后有王。性甚良善。弥勒菩萨化作三百童子。下於人间。以求佛道。从五百罗汉谘受法教。国土男女复共出家。如是四众。还复滋繁。罗汉上天。接取经律。还於人间。时有比丘。名曰总闻。谘诸罗汉及国王。分我经律。多立台馆。为求学来难。时。有一长老比丘。好於名闻。亟立诤论。抄治我律。开张增广迦叶所结。名曰。大众律。外采综所遗。诳诸始学。别为群党。互言是非。时有比丘求王判决。王集二部。行黑白筹。宣令众曰。若乐旧律。可取黑筹。若乐新律。可取白筹。时取黑者。乃有万数。时取白者。只有百数。王以皆是佛说。好乐不同。不得共处。学旧者多。从以为名。为摩诃僧祗也。学新者少。而是上座。从上座为名。为他俾罗也。他俾罗部。我去世时三百年中。因於诤故复起萨婆多部及犊子部。於犊子部。复生昙摩尉多别迦部.跋陀罗耶尼部.沙摩帝部.沙那利迦部.其萨婆多部。复生弥沙塞部。目楗罗优波提舍起昙无屈多迦部.苏婆利师部。他俾罗部。复生迦叶维部.修多兰婆提那部。四百年中。更生僧伽兰提迦部.摩诃僧祗部。我灭度后二百年中。因於异论生起[鞥-合+(白-日+田)]婆诃罗部。卢迦尉多罗拘拘罗部.婆收娄多柯部.钵蜡若帝婆耶那部。三百年中。因诸异学於此五部复生摩诃提婆部.质多罗部.末多利部。如是众多。久后流传。若是.若非。唯余五部。各举所长。名其服色。摩诃僧祇部勤学众经.宣讲真义。以处本居中。应着黄衣。昙无屈多迦部通达理味。开导利益。表发殊胜。应着赤色衣。萨婆多部博通敏达。以导法化。应着皂衣。迦叶维部精勤勇猛.摄护众生。应着木兰衣。弥沙塞部禅思入微.究畅幽密。应着青衣。

前说。则五部一时所分。后说。则五部以渐而分。前说。则犊子部在五部之数。僧祗弗与焉。后说则犊子部已绝。惟并僧祗为五部也。二说未知孰是。以理推之。五部无一时并分之理。而犊子经律不至于此。亦可知其不传也。疑当以后说为实。所言五部分为五色衣者。乃是五坏色。非五正色也。有伪造经名。遗教三昧经言。罗旬喻分卫空还。佛知其宿因。乃令僧将律分为五部。服色亦五。使其日随一部中。行便大得食。此全是伪说。罗旬喻事。乃佛悬记非佛在日之事。况言。佛令僧分律为五。服色亦五。是佛自为乱首也。谬妄甚矣。智者考舍利弗问经当自知之。

舍利弗言。如来正法。云何少时分散如是。既失本味。云何奉持。佛言。摩诃僧祗其味纯正。其余部中如被添甘露。诸天饮之但饮甘露。弃於水去人。间饮之水。露俱进。或时消疾.或时结病。其读诵者。亦复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痴人不能分别。

三皈依

皈依者。以回转为义。由昔背正从邪。流浪六趣。今知其非即回彼邪心。转从正道。於是乃立。三皈之法。必须志心皈依。不可泛泛。若皈佛已。宁舍身命。终不依於自在天等。若皈法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典籍。若皈僧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邪众。若不如是。不名皈。依此三皈有五等不同。一翻邪三皈。乃在俗初知皈向者。二五戒三皈乃在俗受五戒者。三八戒三皈。乃在俗受八关斋戒者。四十戒三皈乃初出家作沙弥者。五菩萨三皈。乃发心受菩萨戒者。始自背俗之初。终于造道之极。皆依三宝以为依附之主。三宝亦有多种。一化相三宝。丈六金身是佛宝。四谛十二因缘是法宝。声闻缘觉诸贤圣是僧宝。此乃二乘所皈依者也。二别相三宝。法报化身是佛宝。十二部经是法宝。三乘圣贤是僧宝。此是大乘所皈依者也。三一体三宝。真如觉了是佛宝。全体轨持是法宝。事理和合是僧宝。此是前二三宝之实体也。四住持三宝。刻像图形是佛宝。黄卷赤轴是法宝。剃发染衣是僧宝。此是上三种之所寄。以流通后代者也。大小权实虽有不同。但能皈依。皆是入道之正门菩提之真因。功德殊常。未可思议。

生善经云。若人受三自皈。所得果报。不可穷尽。如四大宝藏。举国人民七年之中。运出不尽。受三皈者。其福过彼。不可称计。

校量功德经云。四大洲中。满二乘果。有人尽形供养。乃至起塔。不如男子.女人作如是言。我(某甲)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所得功德。不可思议。以诸福中。三宝胜故。又云。若三千大千世界满中如来。如稻麻.竹苇。若人四事供养。满二万岁。诸佛灭后。各起宝塔。复以香花供养。其福虽多。不如有人以清净心。归依佛.法.僧三宝。所得功德。

木患子经波瑠璃王白佛言。我国中灾患。使我忧劳。愿赐易修要法。佛告王言。若欲灭烦恼障.业障.报障者。当贯木患子一百八。常以自随行.住.坐.卧。恒当一心。无分散意。称佛陀.达磨.僧伽乃过一患子。如是渐次度木患子。若十.若二十.若百.若千。乃至百千万亿。若能满二十万遍身心不乱。无诸谄曲。舍命得生第三炎摩天。满百万遍。当得断除百八结业。始名背生死流。趣向泥洹。断烦恼根。获无上果。又告王言。莎斗比丘诵三宝名。经历十岁。得成斯陀含果。渐次习行。今在普香世界作辟支佛。

折伏罗汉经云。昔一忉利天子。寿命垂尽。五衰相现。观寿终后。堕猪胎中。愁闷不乐。有天语言。今惟有佛能脱卿罪耳。即到佛所。作礼白佛。佛言。欲离豚胎。当诵三归。即从佛教。晨夜自归。七日寿终。下生维耶离国。作长者子。逢舍利弗请佛说法。得阿惟越致。

大方便经云。以三宝为所归者。以救护为义。譬人获罪於王。投向异国。以求救护。异国王言。汝来无畏。但莫出我境。莫违我教。必相救护。众生亦尔。系属于魔。有生死罪。皈向三宝。以求救护。若诚心皈依。更无异向。不违佛教。魔王邪恶无如之何。

三归者。亦名优婆塞.优婆夷。上品归依者。心冥一体三宝。诸戒自然具足。中品归依者。当如莎斗比丘持诵三宝名.或一佛名。久久不退。可成圣果。下品归依者。当食五净肉。不作屠沽.魁脍.狱卒.妓女等恶业。邪恶之友。莫与往来。遇三斋月.六斋日。亦须禁止酒肉.五辛。如此行持。弥勒初会即得解脱。

五净肉者。不为我杀.不见杀.不闻杀.自死.鸟兽食残也。三斋月者。正.五.九月。乃毗沙门天王分镇南洲之月也。六斋日者。初八.二十三日。天王使者巡察人间。十四.二十九日。天王太子巡察人间。十五.三十日。天王自身巡狩人间也。

五戒

五戒者。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前四戒。此方世法及转轮王法亦皆不许。后一戒。惟佛独遮。以酒能乱心。增长放逸。前之四戒亦因而破。故独遮也。此戒条相。虽约境。量实宽。依之受持。功德难量。上品持者。得圣道。中品持者。得天道。下品持者。得人道。又五戒虽局在家。实通出家。以此戒能为沙弥戒.比丘戒之根本。亦为菩萨戒之根本。若人精而持之。广而推之。靡所不摄。靡所不至也。受者切莫轻视。

若人受三皈已。受一戒者。名一分优婆塞.优婆夷。受二戒者。名少分。受三戒.四戒者。名多分。受五戒者。名满分。随其意乐受之。皆得胜福。终成菩提。若不受皈戒者。堕落三途。人天路绝。

五戒若难遍持。但发勇猛誓愿。终身坚持一戒。亦可以一善成功。如一举子家。三代受不杀戒。不畜猫狸。临场屋。卷不中式。有鼠三衔至案前。遂得第。又一少年。单持不妄语戒。夜半从盗路遇叔问。何往。少年不敢对。遂还。后盗发。得免死。

弥勒问经云。五戒名五大施。谓摄取无量众生故.成就无量众生乐故.以增长种种功德故。受五戒者。可得但受五日.十日.一年.二年。随意多少受之。受五戒后不能遍持者。随所重。可得分还。但向本师。或清净比丘前言。我(某甲)从今日不复持(某)戒。如是三说。名还戒法。

欲受五戒。必须先断食肉。佛於诸经说无量因缘。呵止食肉。盖以食众生肉。伤损慈心。即为魔鬼所摄。况食彼身分。非彼所愿。即成盗业。亦成债负。理必酬还。是畜生因也。

凡受三皈.五戒者。必当发愿。如律所示。白云。愿以此皈戒功德。不堕恶趣.八难.边地。持此功德。摄取一切众生之恶。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无上正真之道。亦使将来弥勒佛世三会。得度生.老.病.死。

若单发愿回向西方亦可。

优婆塞戒经云。若人受皈戒。后为护宅舍及身命。祀鬼神者。不失。若志心礼拜外道鬼神者。名失。若祠祀。不得杀生命。

五戒对摄十善。杀.盗.淫三戒对摄身中救生业.布施业.梵行业。不妄语一戒对摄口中诚实语.质直语.和诤语.常软语。不饮酒一戒对摄意中不净观.慈悲观.因缘观。

愚谓意三。摄于饮酒一戒固是。但五戒虽制身口。其实身口所犯。悉意三所发。若徒制身口。非善持五戒也。持五戒者。知之。

五戒配五常。不杀配仁。不盗配义。不淫配礼。不妄语配信。不饮酒配智。

生善经云。有善男.女布施满四天下众生。四事供养。尽于百年。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

智度论云。若人弃舍此戒。虽山居苦行。食果.服药与禽兽何异。若人虽处高堂大殿。好衣.美食而能持戒者。得生好处及得道果。

八关斋

八关斋者。共有九支。一不杀。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着华鬘及香油涂身。七不歌舞倡伎及往观听。八不高广床上坐。九不非时食。前八支名关。谓关闭八恶。不起诸过也。后一支名斋。谓过中不食。同诸佛食也。在家二众。若三善月.六斋日。及本生日.父母讳日。作诸善事。日应诣僧中。求授此戒。若无人时。但心念口言亦得成受。

俱舍论云。若先作意於斋日受者。虽食后。亦得受。受戒人下心.合掌。随施戒人语。勿前.勿后。若违不成。

成实论云。五戒.八戒。随日月长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重受.减受并得。

萨婆多云。若受八戒。应言一日一夜等。语言决绝。莫使与终身戒相混。

增一阿含经云。若受八戒。先须忏罪。然后受之。

堕舍经云。若于六斋日。奉持八戒一日一夜。福不可计。

论云。若在家男.女。尽形受持。必获菩提。乃至一昼一夜受持八戒者。顿超一生五戒。何故。以戒多故。

菩萨处胎经云。八关斋者。是诸佛父母。

智度论云。劫初。圣人教之。持斋修善。以避凶者。直以一日不食为斋。后佛出世教人持八戒。过中不食是功德。将人至涅盘。

此戒虽暂。而实大。以戒戒皆言。如诸佛。则非五戒所可伦也。故诸经论。或言必获菩提.或言诸佛父母.或言将人至于涅盘。受者须知此意。

优婆塞戒

此戒出优婆塞戒经。亦谓之菩萨戒。在家菩萨。梵网通收。今此一途。大乘别出。上视梵网。固难恍惚。下视五戒。则霄壤悬隔矣。欲受此戒应令是人满六月日。亲近承事出家智者。然后和合众僧。满三十人为作白羯磨。受优婆塞戒。

优婆塞戒六重罪

一杀戒。上至天人。下至蚁子。  二盗戒。下至一钱。  三虚说戒。言我得不净观.阿那含等  四邪淫戒  五宣说四众过戒  六酤酒戒

优婆塞戒二十八失意罪

一不能供养父母师长戒  二耽乐饮酒戒  三恶心不能瞻视病苦戒  四有来乞者不能多少分与遣空还戒  五见四众不能承迎礼拜问讯戒  六见四众毁所受戒。心生憍慢戒  七月六斋日不受八戒供三宝戒  八四十里中有讲法处不能往听戒  九受招提僧卧具床坐戒  十疑水有虫故便饮戒  十一险难之处无伴独行戒  十二独宿尼寺戒  十三为财命打骂奴婢僮仆外人戒  十四以残食施四众戒  十五畜养猫狸戒  十六畜养象马牛羊驼驴一切畜兽戒  十七不畜僧伽黎衣钵锡杖戒  十八若须田作。不求净水及陆种处戒  十九物说价已。舍贱趣贵。斗秤量物。不令平用戒  二十非处非时行欲戒  二十一隐瞒官税戒  二十二犯国制戒  二十三得新谷.果蓏菜茹不先奉供三宝。先自受戒  二十四僧若不听说法赞叹。輙自作戒  二十五道路上在比丘沙弥前行戒  二十六僧中付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他戒  二十七养蚕戒  二十八路遇病者不能瞻视为作方便付嘱所在戒

经云。优婆塞戒不可思议。何以故。受是戒已。虽受五欲。而不能障须陀洹果。至阿那含果。是故名为不可思议。

又云。优婆塞戒。名为缨珞.名为庄严。其香微妙。熏无不徧。遮不善法。为善法律。即是无上妙宝之藏。上族种姓.大寂静处。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发是心。尚得无量利益。况复一心受持不毁。

经云。有四事法所不应为。贪因缘不应虚妄为。嗔因缘不应虚妄为。痴因缘不应虚。妄为怖因缘不应虚妄为。

有二事不应为。一樗蒲.围碁.六博。二种种歌舞伎乐。有四种人不应亲近。一碁博。二饮酒。三欺诳。四酤酒。有四种恶人常应离之。一乐说他过。二乐说邪见。三口耎心恶。四少作多说。

沙弥戒

沙弥。此云勤策。亦云息慈。乃初入道之名。自年七岁至十三岁。名驱乌沙弥自十四至十九岁。名应法沙弥。应法复有二。未受十戒者。名形同沙弥。已受十戒者。名法同沙弥。年二十已上。未受戒者。名名字沙弥。七十已上不许进具者。名老沙弥。十戒者。

一尽形寿不杀生

上至罗汉.师僧.父母。下至蜎飞蠕动但有命者。不得故杀。或自杀.或教他.或见杀随喜。皆犯杀罪。误伤者不犯。

二尽形寿不盗

金银重物。下至一针.一草。不得不与而取。或夺取.或窃取.或诈取.乃至偷税冒渡等。皆犯盗罪。

三尽形寿不淫

凡犯世间一切男女。乃至畜生。悉名破戒。

四尽形寿不妄语

妄语有四。一妄言。见言不见。不见言见。知言不知。不知言知等。二绮语。谓妆饰浮言靡语。眩人心目等。三恶口谓粗恶骂詈等。四两舌。谓向此说彼。向彼说此。挑唆起诤等。乃至前誉后毁。面是背非。证入人罪。发宣人短。皆妄语也。若自言证圣。得上人法。则其罪极重。或为救他。方便权语。不犯。

五尽形寿不饮酒

一切酒俱不许饮。乃至不得尝酒.不得嗅酒.不得以酒饮人。若用以冶病者。不犯。

六尽形寿不着华鬘及香油涂身

华鬘者。西域贯华作鬘以严其首。此土则缯绒金宝制饰巾冠之类。香油涂身者。西域贵人用香末令青衣涂身。又以花浸油涂身。此土则佩香.熏香.脂粉之类。出家之士。披坏色衣。岂可为此。

七尽形寿不歌舞倡伎及往观听

歌者。口出声音。舞者。身为戏舞。倡伎者。琴瑟箫管之类不得自作。亦不得观听他作。至如围棋六博樗蒲骰掷之类。悉所不应。

八尽形寿不坐高广大床

佛制绳床。高不过如来八指。过此则犯。乃至雕刻漆彩及纱绢帐褥之类。亦不宜用。

九尽形寿不非时食

非时者。曰已过中。非僧食之时也。经云。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后食。鬼夜食。僧宜学佛。断六趣因。故食不过午。今人体弱.或病多不能持。必须自知惭愧。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几可耳。

十尽形寿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

梵语生像。华言金银。华梵并彰。故曰生像。金银宝物者。七宝之类。昔佛世时。僧不手捉。多勅净人掌之。今不能然。必须自知惭愧。不营求。不厚畜。庶几可耳。

沙弥十二有可犯。一不分别衣。二离衣宿。三触火。四足食食。五害生种。六青章上弃不净。七輙上高树。八触宝。九食残宿食。十坏地。十一不受食。十二损生苗。请僧福田经。沙弥应知五德。一发心出家。怀佩圣道故。二毁其形好。应法服故。三永割亲爱。无适莫故。四委弃身命。遵崇道故。五志求大乘。为度人故。

僧祇律。应为说十数。一者。一切众生皆依饮食。二者。名与色。三者。痒痛想。四者。四谛。五者。五阴。六者。六入。七者。七觉支。八者。八圣道。九者。九众生。居十者。十一切入。其列数释相。对治显正。并广如行事钞说。

沙弥犯前四重者。俱突吉罗罪。灭摈。起恶见三谏不舍。亦灭摈。余有所犯。俱突吉罗忏悔。

沙弥尼戒同沙弥结罪亦同。今不赘列。

式叉摩那戒

式叉摩那。此云学戒女。凡沙弥尼欲进具戒者。应与二年学戒。若是童女。年十八。与二年学戒。若是已出嫁女。年十岁。与二年学戒。二年学者。可知其有胎.无胎。故曰二岁净身。六法净心。

式叉摩那三学。一学四重。即淫.盗.杀.妄。二学六法。谓与染心男身相触。盗四钱以下。杀畜生。小妄语。非时食。饮酒。三学大尼诸戒及威仪。惟除为大尼过食及自受食食。犯四重者。灭摈。犯六法者。突吉罗忏悔。再与二年学戒。犯大尼众戒者。俱突吉罗。

比丘戒

比丘。一云苾刍。此翻乞士。谓上於诸佛乞法。以资慧命。下於众生乞食。以养色身也。又云。破恶。谓能破见.思二惑也。又云。怖魔。谓比丘三度震动魔宫也。沙弥年二十求进具足戒者。须为审问无诸遮难。乃可为备衣钵.请十师。十师中一人为羯磨师。一人为教授师。并本师和尚。名三师。余七众为尊证师。集众登坛。审问遮难。然后为作白四羯磨与具足戒。次为说四重名相。次为说四依。是谓如法成就。

比丘戒遮难共二十七事

作沙弥时。犯四重罪。或曾受大比丘戒。犯重被摈。今来乞戒者。不许受。  作白衣时。曾犯净行比丘尼者。不许受。  作白衣时.沙弥时。盗听大僧说戒.羯磨。遂诈称大僧。同僧法事。志在衣食者。名为贼住。不许受。  先从外道来受具戒。后舍戒还入外道。今又重来者。名破内外道。不许受。  生.犍.妬.变.半。及自截等诸不男。不许受。  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僧.出佛身血。名为五逆。不许受。  诸天.阿修罗.及诸鬼神变为人形。而来受戒者。不许受。  诸畜生能变为人形。而来受戒者。不许受。  身具男女二根者。不许受。  问和尚名而不答。问己名亦不答者。不许受。  年未满二十者。不许受。  衣钵不具足者。不许受。  父母不听出家者。不许受。  负人债而来者。不许受。  他家奴主未舍而来者。不许受。  在朝官人有禄有位者。不许受。  年已满七十者。非丈夫位。不许受。  身有恶疾。如疥癫.白癞.痈疽.乾痟.癫狂者。不许受。  又六根不具形相。怪恶或种种恶病.有辱法门者。佛俱不许受。

具足戒共二百五十事

波罗夷法四事  僧伽婆尸沙法十三事  不定法二事  尼萨耆波逸提法三十事  波逸提法九十事  波罗提提舍尼法四事  应当学法一百事  灭诤法七事

四依法

一依粪扫衣。若得长利。檀越施衣。割坏衣得受。  二依乞食。若得长利。若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若僧常食.檀越请食。得受。  三依树下坐。若得长利。若别房.尖头屋.小房.石室.两房一户。得受。  四依腐烂药。若得长利。酥油.生酥.蜜.石蜜。得受。

比丘具足四义

一受具足。谓白四羯磨。  二随具足。谓从此向后随一一戒。常护持故。  三护他心具足。谓一分威仪具足。不为众所嫌。  四具足守戒。谓虽小罪畏而不犯。若有犯。当发露。

比丘尼戒

比丘尼。此云乞士女。沙弥尼二岁学戒毕。无诸过患。方可进具。和尚尼可备衣.钵请尼中十师为授戒。先审问遮难。次为作白四羯磨授之。次十师将此沙弥尼至大僧中。为请僧重授戒。僧中亦为集十师。登坛审问遮难。白四羯磨。羯磨已。为说八弃名相。次为说四依法。谓之如法成就。

佛制尼从二部受戒。后传至此土。尼无能授者。乃但从大僧边受之。近年诸师全不知授法。苟简妄作。乃杂在比丘中授之。是女而授男戒也。欺己欺人。罪莫大焉。

比丘尼遮难共二十九事

曾作沙弥尼.式叉摩那。犯四重。及受大戒犯八重。还俗讫。重来者。名边罪。不许受。  作白衣妇时。曾犯净行比丘者。不许受。  曾盗听大僧说戒.羯磨等。冒称比丘尼。希图利养者。名为贼心入道。不许受。  曾为外道。来入僧中受戒。后复归外道。今又重来。名破内外道。不许受。  有螺.筋.鼓.角.脉五种不女。不许受。  有杀父者.杀母者.杀阿罗汉者.破和合僧者.出佛身血者。俱不许受。  有诸天女.阿修罗女.鬼神女变形。而来受戒者。不许受。  有诸畜生女。能变为人形。而来受戒者。不许受。一有身中具男女二根者。不许受。  问名而不答。问和尚名亦不答。教乞戒而不乞戒者。俱不许受。  童女年未满二十。出嫁女年未满十二者。不许受。  衣钵不具足者。不许受。  父母.夫主不听出家.强来者。不许受。  负人债而来者。不许受。  人家婢主未舍而来者。不许受。  有女人年至七十。不任受大尼戒者。不许受。  女人有病。疥癞.痈疽.白癞.乾痟.癫狂.二形.二道合.道小.常漏大小便.涕唾常流者。俱不许受。  外有六根不具。相貌怪恶。种种恶病。有辱法门者。佛皆不许受。

比丘尼具足戒三百四十八事

波罗夷法八事(淫.盗.杀.妄.触.八覆随)  僧伽婆尸沙法十七事  尼萨耆波逸提法三十事  波逸提法一百七十八事  波罗提提舍尼法八事  突吉罗法一百事  灭诤法七事  尼无不定法。四依法全同大僧。今不赘列。

尼行八敬法

一不得骂詈比丘。  二不得举比丘过。比丘得举尼过。  三应从大僧受具戒。  四犯僧残。半月在二部僧中行摩那埵。  五半月当于僧中请教诫师。  六不应于无比丘处结夏安居。  七夏讫。当往僧中求自恣。  八百岁尼礼初夏比丘足。

菩萨戒

菩萨戒者。即菩萨万行。乃进趣菩提庄严法身之大道也。其戒遍周九界。极尽未来。非可以数量局。非可以名相陈。姑约其大槩名为三聚。一摄律仪戒。谓无恶不断也。二摄善法戒。谓无善不修也。三摄众生戒。谓无生不度也。但为下凡痴暗昧。于进修乃有梵网一经。略示蹊径。使知所适从。然亦大海中之一滴而已。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是在智者。

梵网波罗夷罪十戒

一杀戒  二盗戒  三淫戒  四妄语戒  五酤酒戒  六说四众过戒  七自赞毁他戒  八悭惜加毁戒  九瞋心不受悔戒  十谤三宝戒

梵网轻垢罪四十八戒

一不敬师友戒  二饮酒戒  三食肉戒  四食五辛戒  五不教悔罪戒  六不供给请法戒  七懈怠不听法戒  八背大向小戒  九不看病戒  十畜杀具戒  十一国使戒  十二贩卖戒  十三谤毁戒  十四放火焚烧戒  十五僻教戒  十六为利倒说戒  十七恃势乞求戒  十八无解作师戒  十九两舌戒  二十不行放救戒  二十一瞋打报仇戒  二十二憍慢不请法戒  二十三憍慢僻说戒  二十四不习学佛戒  二十五不善知众戒  二十六独受利养戒  二十七受别请戒  二十八别请僧戒  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三十不敬好时戒  三十一不行救赎戒  三十二损害众生戒  三十三邪业觉观戒  三十四暂念小乘戒  三十五不发愿戒  三十六不发誓戒  三十七冒难游行戒  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四十拣择受戒戒  四十一为利作师戒  四十二为恶人说戒戒  四十三无惭受施戒  四十四不供养经典戒  四十五不化众生戒  四十六说法不如法戒  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四十八破法戒

菩萨随身十八种物。杨枝.澡豆.三衣.瓶.钵.坐具.锡杖.香炉.奁.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镊子.绳床.经律。佛像菩萨像。

经言。十八种物许常随身。非谓必备方为菩萨也。世之受菩萨戒者。汲汲乎惟十八物是办。肩荷随身。便为毕事。胶彼琐仪。忘其大义。上求下化之弘规。果如是而已哉。

梵网经云。众生受佛戒。即入诸佛位。若不受此戒。外道.邪见人.畜生与木头平等。无有异故。知不受菩萨戒者。纵学佛法。勤苦修行经千万劫。祗名众生。欲脱生死.欲破业障.欲成菩提。终无得理。纵或受已。毁戒。还是佛之弟子。若不受者。名为外道。故经云。薝卜花虽萎。犹胜一切花。破戒诸比丘。犹胜诸外道。

今此菩萨三聚净戒受之者。报圆佛果。相好无边。三达.五眼.十力无畏。一切功德无不具足。即于此身一念之中。讫至成佛。具足八种殊胜功德。

一者。趣道场殊胜。当知受菩萨戒者。如大鹏鸟。举翅高飞。能至十万九千里。菩萨发心受此大戒。能越六趣.二乘。径趣无上菩提。坐于道场。  二者。发心殊胜。若人一念发大悲.大智之心。受菩萨戒。即超过二乘境界。如昔有沙弥侍一罗汉而行。忽发菩提心欲受菩萨戒。此罗汉反生恭敬。为担衣钵。让路而行。  三者。福田殊胜。假使有人供养满阎浮提大阿罗汉。不如供养一发心受菩萨戒者。以彼运心广大故。四者。功力殊胜。若受小乘戒者。犹如萤火。但能自照。受菩萨戒者。状似日光当午。一切普照故。  五者。灭罪殊胜经云。受戒后破戒。犹胜诸外道。以外道邪见。永沉恶道。无有出期。破戒之人。以戒威力故。设堕恶道。受罪轻微。若堕地狱中。作地狱中王。若堕畜生中。作生畜中王。若堕饿鬼中。作饿鬼中王。所生之处。不失王位。经云。有犯名菩萨。有戒可破。故无犯名外道。无戒可破故。  六者。受胎殊胜。受戒之人。若在胞胎中。常为天龙善神。所共守护故。  七者。神通殊胜。受戒之人。以持戒力故。能搅长河为酥酪。变大地作黄金。能于一念中超越千生。能于一日内。度无数众故。  八者。果报殊胜。受戒之人。即是菩萨。当生莲花藏海。受法性身。一得真常。永不退转故。

受菩萨戒者。当以发菩提心为先。菩提心者。四弘誓愿也。若实发此誓愿。复以至诚心。仰承大戒。则能发起无作戒体。方名得戒。既得此戒。后或遇缘破犯。亦自有殊胜功德。故云。破戒诸比丘。犹胜诸外道。又云。所生之处。不失王位。若无此真实广大之心。但希破后功德。轻求受戒者。则戒决不可得。戒既不可得。况破后功德乎。求受戒者。宜知此意。

此戒体不发则已。发即是性。故名无作。小乘明此。别有一善能制定。佛法凭师。受发极至尽形。或依定.依道别生。皆以心力胜用。有此感发。成实论判为非色非心聚。律师多依此说。未尽其义。大乘明戒是色聚。谓大乘情期极果。凭师一受。远至菩提。随定随道。誓修诸善.誓度含识。亦以心力大故。别发戒善。为行者所缘。止息诸恶。大论云。罪.不罪不可得。具足尸罗。此是戒度正体。以心生口言。从今受。息身.口恶法。是名为戒。即无作也。此无作虽无色相。而有能持.所持。有得.有失。亦似有色相。故曰假色。亦名无表色也。授戒羯磨文云。初番羯磨时。十方妙善戒法悉皆震动。第二番羯磨时。诸妙善戒法举集虚空之中。如云如盖。覆汝顶上。第三番羯磨时。此诸妙善戒法。从汝顶门灌注身心。充满正报。汝心.汝身即是无边功德之聚。此文正形容无表之色。如此虽非实有。戒从外来。然亦不可谓自心本具。□无得与不得。盖以。理虽本具。藉缘方发故也。

律学发轫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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