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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学术概论

第五章 研究先秦诸子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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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之学,近数十年来,研究者大盛。盖以民气发舒,统于一尊之见渐破,而瀛海大通,远西学术输入,诸子之书,又多足互相印证也。诸子之书,皆去今久远,非经校勘注释不能明。昔时留意于此者少。清代考证学盛,始焉借子以证经,继乃离经而治子。校勘训释,日益明备。自得西学相印证,义理之焕然复明者尤多。〔41〕治此学于今日,盖远非昔时之比矣。然今治诸子之学者,亦有所蔽,不可不知。予昔有《论读子之法》一篇,今特节录其文如下。

原文曰:读古书固宜严别真伪,诸子尤甚。然近人辨诸子真伪之术,吾实有不甚敢信者。近人所持之术,大要有二:(一)据书中事实立论,事有非本人所能言者,即断为伪。如胡适之摘《管子·小称》篇记管仲之死,又言及毛嫱、西施;《立政》篇辟寝兵兼爱之言,为难墨家之论是也。(二)则就文字立论。如梁任公以《老子》中有偏将军上将军之名,谓为战国人语;又或以文字体制之古近,而辨其书之真伪是也。予谓二法皆有可采,而亦皆不可专恃。何则?子为一家之学,与集为一人之书者不同。故读子者,不能以其忽作春秋时人语,忽为战国人之言,而疑其书之出于伪造。犹之读集者,不能以其忽祖儒家之言,忽述墨家之论,而疑其文非出于一人。先秦诸子,大抵不自著书。今其书之存者,大抵治其学者所为,而其纂辑,则更出于后之人。亡佚既多,辑其书者,又未必通其学。不过见讲此类学术之书,共有若干,即合而编之,而取此种学派中最有名之人,题之曰某子云耳。然则某子之标题,本不过表明学派之词,不谓书即其人所著。与集部书之标题为某某集者,大不相同。书中记及其人身后之事,及其文词之古近错出,固不足怪。至于诸子书所记事实,多有讹误,此似诚有可疑。然古人学术,多由口耳相传,无有书籍,本易讹误;而其传之也,又重其义而轻其事。如胡适之所摘庄子见鲁哀公,自为必无之事。然古人传此,则但取其足以明义;往见者果为庄子与否,所见者果为鲁哀公与否,皆在所不问。岂惟不问,盖有因往见及所见之人,不如庄子及鲁哀公之著名,而易为庄子与鲁哀公者矣。然此尚实有其事。至如孔子见盗跖等,则可断定并其事而无之。不过作者胸中有此一段议论,乃托之孔子、盗跖耳。此则所谓寓言也。此等处,若据之以谈史实,自易谬误。然在当时,固人人知为寓言。故诸子书中所记事实,乖谬者十有七八,而后人于其书,仍皆信而传之。胡适之概断为当时之人,为求利而伪造,又讥购求者之不能别白,亦未必然也。说事如此,行文亦然。今所传五千言,设使果出老子,则其书中偏将军上将军,或本作春秋以前官名,而传者乃以战国时之名易之,此如今译书者,于书中外国名物,易之以中国名物耳,虽不免失真,固与伪造有别也。又古人之传一书,有但传其意者,有兼传其词者。兼传其词者,则其学本有口诀可诵,师以是传之徒,徒又以是传之其徒,如今瞽人业算命者,以命理之书,口授其徒然。此等可传之千百年,词句仍无大变。但传其意者,则如今教师之讲授,听者但求明其意即止,迨其传之其徒,则出以自己之言。如是三四传后,其说虽古,其词则新矣。故文字气体之古近,亦不能以别其书之古近也,而况于判其真伪乎?明于此,则知诸子之年代事迹,虽可知其大略,而亦不容凿求。若更据诸子中之记事,以谈古史,则尤易致误矣。诸子中之记事,十之七八为寓言;即或实有其事,人名地名及年代等,亦多不可据;彼其意,固亦当作寓言用也。据此以考事实,苟非十分谨慎,必将治丝益棼。今人考诸子年代事迹者,多即以诸子所记之事为据。既据此假定诸子年代事迹,乃更持以判别诸子书之信否焉,其可信乎?一言蔽之,总由不知子与集之异,太重视用作标题之人而已。

以上皆《论读子之法》原文。此外尚有一事宜知者,曰:“先秦之学纯,而后世之学驳。凡先秦之学,皆后世所谓专门〔42〕;而后世所谓通学,则先秦无之也。”此何以故?曰:凡学皆各有所明,故亦各有其用。因人之性质而有所偏主,固势不能无。即入主出奴,亦事所恒有。然此必深奥难明之理,介于两可之间者为然。若他家之学,明明适用于某时某地,证据确凿者,则即门户之见极深之士,亦不能作一笔抹杀之谈。此群言淆乱,所以虽事不能免,而是非卒亦未尝无准也。惟此亦必各种学问,并行于世者已久,治学之士,于各种学问,皆能有所见闻而后可。若学问尚未广布,欲从事于学者,非事一师,即无由得之;而所谓师者,大抵专主一家之说,则为之弟子者,自亦趋于暖姝矣。先秦之世,学术盖尚未广布,故治学者,大抵专主一家。墨守之风既成,则即有兼治数家者,亦必取其一而弃其余。墨子学于孔子而不说,遂明目张胆而非儒;陈相见许行而大说,则尽弃其所受诸陈良之学,皆是物也。此杂家所以仅兼采众说,而遂足自成为一家也。〔43〕

职是故,治先秦之学者,可分家而不可分人。何则?先秦诸子,大抵不自著书;凡所纂辑,率皆出于后之人。〔44〕欲从其书中,搜寻某一人所独有之说,几于无从措手;而一家之学,则其言大抵从同。故欲分别其说属于某人甚难,而欲分别其说属于某家则甚易。此在汉世,经师之谨守家法者尚然。清代诸儒,搜辑已佚之经说,大抵恃此也。〔45〕故治先秦之学者,无从分人,而亦不必分人。兹编分论,均以家为主。一书所述,有兼及两家者,即分隶两家之下〔46〕,诸子事迹,但述其可信者;转于其书之源流真伪,详加考证焉,亦事所宜然也。

注 释

〔1〕 梁任公谓清代学术,为方法运动,非主义运动,其说是也。见所撰《清代学术概论》。

〔2〕 《礼记·郊特牲》。

〔3〕 所谓搜集及渔猎之世也,见第三章。

〔4〕 《说文解字》。

〔5〕 《礼记·郊特牲》。

〔6〕 《易·系辞传》。

〔7〕 《后汉书·张衡传》注引《乾凿度》郑注:太乙者,北辰神名也。下行八卦之宫。每四乃还于中央。中央者,地神之所居,故谓之九宫。天数大分,以阳出,以阴入。阳起于子,阴起于午,是以太乙下九宫,从坎宫始,自此而坤,而震,而巽,所行者半矣,还息于中央之宫。既又自此而乾,而兑,而艮,而离,行则周矣,上游息于太一之星,而反紫宫也。

〔8〕 五行见《书·洪范》,乃箕子述夏法。

〔9〕 《礼记·礼运》:“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饮食即指土,《洪范》所谓“土爰稼穑”也。

〔10〕 见《礼记·郊特牲正义》。

〔11〕 《白虎通义·五行》篇。

〔12〕 见下编第九章。

〔13〕 见《诗·生民》疏引《五经异义》。

〔14〕 《洪范正义》。

〔15〕 《礼记·礼运》。知与哲通,哲、晰实亦一字,故知有光明之义。

〔16〕 《礼记·祭义》。

〔17〕 《易·系辞传》。

〔18〕 《周易正义·八论》引《乾凿度》。《列子·天瑞》篇略同。《列子》,魏、晋人所为,盖取诸《易纬》者也。

〔19〕 参看下编第二章第二节。

〔20〕 《系辞传》。

〔21〕 《乾彖辞》。

〔22〕 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亦指此动力言也。

〔23〕 昔在苏州讲学,尝撰《论读子之法》一篇,以示诸生。今节录一段于下,以备参考。原文曰:古代哲学,最尊崇自然力。既尊崇自然力,则只有随顺,不能抵抗。故道家最贵无为。无为非无所事事之谓,谓因任自然,不参私意云耳。然则道家所谓无为,即儒家“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之意;亦即法家绝圣弃知,专任度数之意也。自然之力,无时或息。其在儒家,则因此而得自强不息之义。道家之庄、列一派,则谓万物相刃相靡,其行如驰,“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因此而得委心任运之义焉。自然力之运行,古人以为如环无端,周而复始。其在道家,则因此而得祸福倚伏之义,故贵知白守黑,知雄守雌。其在儒家,则因此而得穷变通久之义,故致谨于治制之因革损益。其在法家,则因此而得“古今异俗,新故异备”之义,而商君等以之主张变法焉。万物虽殊,然既为同一原质所成,则其本自一。若干原质,凝集而成物,必有其所以然,是之谓命;自物言之则曰性。性命者物所受诸自然者也。自然力之运行,古人以为本有秩序,不相冲突。人能常守此定律,则天下可以大治。故言治贵反诸性命之情。故有反本正本之义。儒家言尽性可以尽物,道家言善养生者可以托天下,理实由此。抑春秋之义,正次王,王次春,言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而法家言形名度数,皆原于道,亦由此也。万物既出于一,则形色虽殊,原理不异。故老贵抱一,孔贵中庸。抑宇宙现象,既变动不居,则所谓真理,只有变之一字耳。执一端以为中,将不转瞬而已失其中矣。故贵抱一而戒执一,贵得中而戒执中,抱一守中,又即贵虚贵无之旨也。然则一切现象,正惟相反,然后相成,故无是非善恶之可言,而物伦可齐也。夫道家主因任自然,而法家主整齐画一,似相反矣;然其整齐画一,乃正欲使天下皆遵守自然之律,而绝去私意,则法家之旨,与道家不相背也。儒家贵仁,而法家贱之。然其言曰:“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仁之为道,偷乐而后穷。”则其所攻者,乃姑息之爱,非儒家所谓仁也。儒家重文学,而法家列之五蠹。然其言曰:“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则亦取救一时之急耳。秦有天下,遂行商君之政而不改。非法家本意也。则法家之与儒家,又不相背也。举此数端,余可类推。要之古代哲学之根本大义,仍贯通乎诸子之中。有时其言似相反者,则以其所论之事不同,史谈所谓“所从言之者异”耳。故《汉志》譬诸水火,相灭亦相生也。

〔24〕 见下章。

〔25〕 读《后汉书·板楯蛮传》可见。

〔26〕 “谓识”一读。此以识字诂志字;次乃更明其物,谓孔子所谓志者,乃指古文言之也。古文,犹言古书,东汉人语如此。

〔27〕 见《五蠹》。

〔28〕 《五帝本纪》。

〔29〕 《史记·五帝本纪》,既言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弗能征,又言炎帝欲侵陵诸侯,未免自相矛盾。颇疑《史记》此节,系采自两书,兼存异说。蚩尤、炎帝,即系一人;涿鹿、阪泉。亦系一事。即谓不然,而蚩尤、炎帝,同系姜姓,其为同族,则无疑矣。

〔30〕 《史记·货殖列传》。

〔31〕 古今社会组织之异,体段既大,头绪甚繁。略言之则不能明;太详,则本书为篇幅所限,未免喧宾夺主。予别有《大同释义》一书,论古代社会组织之变迁,可供参考。

〔32〕 《汉志》曰:“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后汉书·张衡传》:上疏曰:“刘向父子,领校秘书,阅定九流。”注:“九流,谓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农家、杂家。”刘子《九流》篇所举亦同。

〔33〕 参看下编第二章第二节。

〔34〕 《辑略》为诸书总要。

〔35〕 先秦学术派别,散见古书中者尚多。其言之较详者,则《庄子》之《天下》篇,《荀子》之《非十二子》篇是也。近人或据此等,以疑《史》、《汉》之说,似非。案《天下》篇所列举者,凡得六派:(一)墨翟、禽滑釐,(二)宋钘、尹文,(三)彭蒙、田骈、慎到,(四)关尹、老聃,(五)庄周,(六)惠施、桓团、公孙龙是也。《非十二子》篇,亦分六派:(一)它嚣、魏牟,(二)陈仲、史䲡,(三)墨翟、宋钘,(四)慎到、田骈,(五)惠施、邓析,(六)子思、孟轲是也。同一墨翟、宋钘也,荀子合为一派,庄子析为两派,果何所折衷邪?儒墨并为当时显学,荀子仅举思孟,已非其朔;《韩诗外传》载此文,则止十子,并无思孟;《天下》篇亦不及儒,能无遗漏之讥邪?盖此等或就一时议论所及,或则但举当时著名人物言之,初非通观前后,综论学派之说也。

〔36〕 《荣辱》篇。儒家通三统之说。所以欲封二王之后以大国,以此。参看下编第二章第二节。观此,可知胡君谓古代王官,定无学术可言之误。胡君又谓诸子之学,果与王官并世,亦必不为所容。而为所焚坑。引欧洲中世教会,焚杀哲人,焚毁科学哲学之书为证。不知中西史事,异者多矣。欧洲中世教会之昏暴,安见我国古代,必与相符。况欧洲摧残异学者为教会,班志所称为王官,其事渺不相涉邪?古代明堂辟雍,合居一处。所谓大学,实为宗教之府。读下编附录一可见。故以古代学校,拟欧洲中世之教会,犹有相似之处,若他官则渺不相涉矣。然古代学校,固亦无焚杀哲人,焚毁异学之事。史事非刻板者,虽大致可相印证,固不能事事相符也。

〔37〕 古小说家言,出于平民,平民之所成就者,盖止于是。参看下编第十一章。

〔38〕 句绝。

〔39〕 句绝。

〔40〕 参看下编第十二章。

〔41〕 如《墨子》之《经》、《经说》、《大小取》诸篇,昔几无人能读,今则可解者十七八,即由得欧西论理之学,以相参证也。

〔42〕 此谓专守一家之说,与今所谓专治一科之学者异义。

〔43〕 以当时诸家皆不能兼采也。若在后世,则杂家遍天下矣。

〔44〕 张孟劬尝以佛家之结集譬之。

〔45〕 试读陈氏父子之《三家诗遗说考》、《今文尚书经说考》,即可见之。

〔46〕 如《墨子》中论名学者,即归入名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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