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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经济史讲稿

第五章 汉代之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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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代轻徭薄赋

所谓“徭”“赋”者,“徭”是役,“赋”是田租。汉时的人贫富不均,当时有“货殖”与“游侠”两类人,后者则为不正当的奸利,因此有一部分人出来主张重农抑商。商人代表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农民则为劳动者。晁错属法家,董仲舒属儒家,他们均主张重农抑商。

董仲舒是一种“轨物主义”,即主张经济生活应有标准与限度,人的生活不能高过某一水准,不然生活会趋于不道德与骄纵,但也不可低过某一标准,否则便不能过活。以“礼”为标准和准则,此即西方人的所谓“法”,高于或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人,便无法再施以礼乐教化。故经济要有一限度,要纳之于轨物,使合于一标准。此制在汉武帝时就正式推行,其中最重要之一项为盐铁国营。

由于盐铁为每一国民所必需,故不让私人独占,否则会出大毛病,因此盐铁要由政府官卖国营。这政策可合近代欧洲之国家社会主义,由国家来统制办理是合理的。中国在两千年前即有此种政策,且自汉至清代,政府对某几种商业是永远控制的,特别是盐,有盐政,盐务由专人管理。此为中国不能产生大资本家的原因。

又如当时运采,由南方至北方,名叫漕运,政府有专人管理运输。

中国古代有耕地,但有一种非耕地,为不开放的禁地,包括山泽。非耕地也开放而抽税,政府设置二机构来处理这些事务,即为:

大司农——管理收耕地的税。

少府——专收山泽的税,为王室所用。

故中国并不似法王路易所说“朕即国家”,因皇帝与政府的财库是分开管理而使用,即“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非一人之天下也”,是不专制的。

二、汉代之经济政策

汉代之经济政策很切合当代社会主义之模型。

井田制度实施时,土地所有权在贵族(包括耕地与禁地,禁地包括山林池泽,为虞、衡所管),后来土地所有权转移,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于是有了兼并,成了“耕者有其田”了。政府认地不认人,只收租税,这只是指耕地而言,但禁地的所有权并未转移,有人私入禁地去谋生,叫做“奸利”。开始时政府称其为盗贼,因不易除灭,故设立关口向其征税,但这些禁地仍属贵族。

农租是政府的收入,是公的,由大司农管;商税是皇家的,是私的,由少府管。可见两千年前的政治已很进步,即在经济上,两者已分开了。

当时人们以为农租大,商租小,但事实不然。如封于江苏的吴王,一方面有海水可煮盐,一方面有铜矿可铸钱,叫做“吴王钱”,因此吴王极富有,比汉皇室还富,因此要造反了。

汉武帝一攻打匈奴,大司农的钱用完了,但政府制度不能改变,税收不能增加,因为祖宗的法不能改,因此汉武帝将皇家私款捐出来,并号召大家慷慨捐输。当时有卜式响应武帝号召,慷慨捐输。卜式原来是牧羊的,武帝即令其在上林牧羊,羊养得很肥,武帝问其故,卜式答道:“管理政治也不过如此。”后武帝封其官至九卿。但当时亦有富人不肯捐输的,武帝就说,山林泽海均是皇家私产,下令收回,自己烧盐开矿来捐给政府。于是烧盐处派盐官,铸铁处派铁官,因此盐铁商人失败了。

汉武帝时的盐官可能专卖的性质多,国营的性质少。

汉昭帝时的政府召集各地代表开大会讨论盐铁政策,中央出席代表为大司农。其中有一代表将所讨论的事项记录下来,即是桓宽的《盐铁论》,一直留传至今。

武帝盐铁政策的背景,起自农租与商税,可与今日之经济政策会通比较。民间反对盐铁国营,因为当时人民无法找到铁制的小型农具,但最重要的是反对其经济理论。

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中说,经济政策有五种:

(一)太上因之,

(二)其次利道之,

(三)其次教诲之,

(四)其次整齐之,

(五)其次与之争。

其中最高的政策是“因之”,即完全放任。“利道”者,是开了利来领导它,政府从旁协助。再次是“教诲之”,光是教并不好,因政府的智慧有限。“整齐”是一种计划经济,使一切经济事业齐头平均发展。“与之争”是政府抢民间的生意,即是与民争利,一切产业与生意全部为公。

太史公的理论是根据心理学,因大家都为自己,故最好让私人自由。此理论为针对盐铁政策而发,这是道家思想,但不反对物质文明。

晁错是法家,主张重农抑商;董仲舒是儒家,讲教诲,讲礼。

自封建制度破坏后,中国有士农工商四民。战国时期出了两种富人,当时富的条件要靠人力,耕种、制造、买卖、运输都一手包办,造成的两种富人为《货殖列传》与《游侠列传》中所说的。等到实行盐铁国营,政府讲法治,上述两种富人均被打垮了。即战国时期有四民,秦汉时期工商人发展太快,武帝时给工商人以打击,但农人永远没有变。

三、汉代之读书人——士

士在战国时叫“游士”,是活动分子。到了秦统一中国,士不能活动了,活动范围狭小了。

战国时代礼贤重士,社会自由发展而产生工商业,因此跑出游侠与货殖两种人。

汉代仍为四民社会,但以商人最为活跃。等到武帝用经济政策压迫商人,商人、武人无地位了,于是武帝重用士。自此以后,秦始皇以前的贵族政权没落,汉高祖时实施平民政权,故武帝时成为“士人政府”,此后一直到清代均如此。

读书人做官年俸2000石,等于大地主(以100亩可收租3石计,要七八万亩地才能收到2000石之数)。当时对商人有苛刻的条件和限制。汉代有两种制度,一种是“算缗”,此是一种资本税,由商人自己呈报,叫“自占”。即有2000钱资本者,政府要收120钱,这是营业税而非所得税。如不呈报或呈报不实者,可由别人告发,而全部财产充公,其半数则送给告密者,称为“告缗”。这是一种坏制度,近代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有点近似于仿效此法。

自汉武帝时的士人政府开始,士正式成为四民之首。当时晁错所采用的重农抑商政策,是以政治领导经济,以学术领导政治(美国以学者身份做大总统的可以说只有威尔逊一人)。

综上言之,春秋时期是封建社会,战国则是变动的时期,到了汉武帝时则变成士为四民之首的社会,当时有言曰:“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1

由于限止商人,故不能成为资本主义。但战国时已有商业,中国的丝织品,当时曾推销到欧洲罗马去,但不能过分发展。

从前的社会分为贵族与平民两种。贵族宗法是由长子永远世袭卿位,其余次子中有做大夫的,大夫位置亦永远由长子世袭,大夫之次子则为士。所谓“敬宗恤族”,即大宗要永远照顾到其他各族。

《大学》中所说的“齐家”是指千乘之家,非指五口之家的小家庭。当时大家族中没有人生产或做工经商,而养有大批奴隶。

到了汉代,都是小家庭了,不是宗法的,而变成经济的了。有钱可雇用奴隶,如有800名奴隶帮其做事,但这800人均各有家,因为付不起人口税而逃避政府,政府只向地主收取,且是加倍收税。但这些奴隶与罗马的不同,是自由的,是商业团体合伙的伙计而已。但人的聪明才智各有不同,并且努力的程度不同,故又会分出高下,那是必然之事。这是天生的、自然的不平等,所以有所不同了。

四、汉代以下之士族

春秋之学在王官,战国时期则是社会私家讲学。汉武帝以下,有国立太学,郡国有地方学考试及察举。

春秋时代,宗教与学术不分,宗庙即是学府。当时的学术,贵族反而不及平民。到战国时代有先秦诸子出,有私家自由讲学,当时称为“游士”,但没有学校。汉武帝时开始,中央有国立太学,地方上的郡国有学校,县亦有学校。汉代时有国家办学校,有考试和选举,年龄到18岁的可由地方保送至太学读书,即成“太学生”。太学中的讲座先生叫“博士”,一年可毕业。应试者可选甲科或乙科,甲科毕业的可做郎,即担任中央侍卫;乙科毕业的做吏,可担任地方行政人员。

郎分发出去任各级长官之前,均须先在皇宫中做侍卫,然后再分发到各地方去做官。如果任吏的成绩优良,便可受察举而做郎,每一地方每年可察举一至二人去中央政府做郎,可见政府官员都是从郎中加以选任,这便称为“士人政府”。所以自武帝以后,中国读书人(即士人)的地位提高了,中产阶级的农、工、商地位亦不如士,军人不再打仗,出路没有了,贵族也没有了。故这个社会可称为是士中心的社会,是由士领导的社会,由汉代直到清末,都是如此。

今日的社会已在变型中,后果则不可知,是照中国原来的传统呢,还是照资本主义抑或马克思主义?已不可知矣!如果照传统的理想,是以学术来领导政治,由政治来控制经济。

士在战国时期的活动力很强,一个士的手下可以有数十甚至数百人来跟他学习,各国均看重他。士的生活优美,但他们是平民,是小家庭,不如卿一般有百乘、千乘之家。但在汉代大一统的政府之下,游士没有了活动的余地,战国时有人养士,而自汉代开始士已没有凭借了,变成半耕半读了,即是做农民在乡间读书。中国的农民在冬天闲了,即农隙时期,就可做学问。此外尚有牧豕的公孙宏、樵柴的朱买臣,均在生活空闲时做学问。这是武帝以前的情况。

到了汉武帝以后,士人政府出现,读书人阔了,可做大官,政府均由读书人参政。汉代的三公九卿,地方的郡太守,其年俸均为2000石,照当时的米价100文一石来算,2000石即20万文,等于二十金(即20斤黄金)。太史公在《货殖列传》中说,汉代封千户侯的,岁入共20万,这叫“封君”,汉代所以给一大官2000石俸,等于封他一个千户侯。但其不同之处是,千户侯是贵族,可世袭,但不问政治;而官员非贵族,不能世袭,只是做政治上的官。汉文帝说:“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中人指中等人家)。”2汉时人有10万文钱者可算是中产之家,故做官有20万文等于两个中产之家。做官的可富而且贵,因当时人们不愿去经商,而愿意上太学。因此武帝以后,社会上聪明的人都到学校去求学了。

汉代有103郡,每郡有一太守,再加上中央的三公九卿,还有其他的大官,至少有110人以上,且每隔数年要换。如此经过数十年后,做大官的读书人之家均变成阔的家庭了,士的社会地位提高,经济状态改善了。

古代贵族家庭,照周公定的宗法,平民社会是一家五口至八口,以一夫一妻为主,可有三代。

士人在国立太学读“五经”,就读到周公的宗法。汉代的读书人有了钱后,来倡导敬宗恤族的事,其中一子做官有了钱,在家中替父立庙造坟,要去祭,于是二子、三子与长子均一同祭,这便成了“通财”的一个团体。所谓“家累千金,尽散九族”,把钱均分给兄弟儿女诸人了。故自汉代以后,士人渐渐成了“士族”,所谓“聚族而居”。此与古代贵族有所不同,古代贵族是周公所封,封建社会破坏后只有平民社会了,这并非是政府所封,是非世袭的。但这种士族形成后,子孙读书便容易了,因此这一族的子孙进入太学及入政府做事的机会便增加了。因而一个家族中读书人多,做官的便多,后来在当地成了大姓,即成了士族,附近的小家也因此永远爬不起来。这些大家族后来又从士族演变成“门第”,或称为“门阀”。

“门第”者,即一个家族数百年下来均读书做官,有了家族渊源。门第必定有“郡望”,汉代就有考试与选举制,而且是分区选举,一郡中20万人可选一位,如郡中有100万人者,便可举出五人,这是公平的分配。每年由每一郡举人至中央政府,举出去的人在中央政府任职,由于其祖先家族本来在中央便有很多人做官,人人都知道,这就叫“郡望”。因此两家门第互相配亲,自此政府和社会的中心势力就都落入门第手中了。这并非政府使他们这一族有此特权,这一族就称为“书香传家”。

之所以造成这种风气现象,是由于除了门第外,不易找到书籍,而且选举有舞弊,讲人情和关系,因此全国皆成了门第的势力,且是根深蒂固的。

西汉开始有士族,东汉开始有门第,这与经济不相干。这社会的演进是:从四民社会到郎吏(士族)社会,再进到门第社会,但这均是以士为中心的社会。我们可称门第为新的贵族。战国时这种社会,是平流竞进的、活泼的、生动的,人人可各找出路,均可往前,有进取,有前途。这社会一直到产生士人政府和门第才又趋于安定,但这并非由经济决定。

1 《汉书·韦贤传》。

2 《汉书·文帝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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